神 中 , 太 武 徵 天 下 才 俊 , 靈 至 , 拜 中 書 博 士 。 再 遷 淮 陽 太 守 。 以 學 優 , 選 授 文 成 皇 帝 經 , 加 中 散 、 內 博 士 , 賜 爵 高 邑 子 。 文 成 踐 阼 , 卒 於 洛 州 刺 史 , 贈 定 州 刺 史 、 鉅 鹿 公 , 諡 曰 簡 。
子 恢 襲 , 以 師 傅 子 , 拜 長 安 鎮 副 將 , 進 爵 為 侯 , 假 鉅 鹿 公 。 後 東 平 王 道 符 謀 反 , 遇 害 , 贈 定 州 刺 史 、 鉅 鹿 公 , 諡 曰 貞 。 恢 弟 綜 , 事 見 於 後 。
恢 長 子 悅 祖 , 〔 二 〕 襲 爵 高 邑 侯 , 例 降 為 伯 , 卒 。
悅 祖 子 瑾 , 字 伯 瓊 , 襲 , 位 大 司 農 卿 。 瑾 淳 謹 好 學 , 老 而 不 倦 。 卒 , 贈 司 空 。
悅 祖 弟 顯 甫 , 豪 俠 知 名 , 集 諸 李 數 千 家 於 殷 州 西 山 , 開 李 魚 川 方 五 六 十 里 居 之 , 顯 甫 為 其 宗 主 。 以 軍 功 賜 爵 平 棘 子 , 位 河 南 太 守 , 贈 安 州 刺 史 , 諡 曰 安 。
子 元 忠 , 少 厲 志 操 , 粗 覽 書 史 及 陰 陽 術 數 , 有 巧 思 , 居 喪 以 孝 聞 。 襲 爵 平 棘 子 , 魏 清 河 王 懌 為 營 明 堂 大 都 督 , 引 為 主 簿 。 遭 母 憂 去 任 , 歸 李 魚 川 。 嘗 亡 二 馬 , 既 獲 盜 , 即 以 與 之 。 在 母 喪 , 哭 泣 哀 動 旁 人 , 而 飲 酒 騎 射 不 廢 , 曰 : 「 禮 豈 為 我 ? 」 初 元 忠 以 母 多 患 , 專 心 醫 藥 , 遂 善 方 技 , 性 仁 恕 , 無 貴 賤 皆 為 救 療 。 家 素 富 , 在 鄉 多 有 出 貸 求 利 , 元 忠 焚 契 免 責 , 鄉 人 甚 敬 之 。
孝 莊 時 , 盜 賊 蜂 起 , 清 河 有 五 百 人 西 戍 , 還 經 南 趙 郡 , 以 路 梗 , 共 投 元 忠 , 奉 絹 千 餘 匹 。 元 忠 唯 受 一 匹 , 殺 五 牛 以 食 之 , 遣 奴 為 導 , 曰 : 「 若 逢 賊 , 但 道 李 元 忠 遣 。 」 如 言 , 賊 皆 舍 避 。 及 葛 榮 起 , 元 忠 率 宗 黨 作 壘 以 自 保 , 坐 於 大 槲 樹 下 , 前 後 斬 違 命 者 凡 三 百 人 。 賊 至 , 元 忠 輒 卻 之 。 葛 榮 曰 : 「 我 自 中 山 至 此 , 連 為 趙 李 所 破 , 則 何 以 能 成 大 事 ? 」 乃 悉 眾 攻 圍 , 執 元 忠 以 隨 軍 。 賊 平 , 就 拜 南 趙 郡 太 守 。 好 酒 , 無 政 績 。
及 莊 帝 幽 崩 , 元 忠 棄 官 , 潛 圖 義 舉 。 會 齊 神 武 東
出 , 元 忠 便 乘 露 車 載 素 箏 濁 酒 以 奉 迎 。 神 武 聞 其 酒 客 ,
未 即 見 之 。 元 忠 下 車 獨 坐 , 酌 酒 擘 脯 食 之 , 謂 門 者 曰 :
「 本 言 公 招 延 雋 傑 , 今 聞 國 士 到 門 , 不 能 吐 哺 輟 洗 , 其
人 可 知 。 還 吾 刺 , 勿 復 通 也 。 」 門 者 以 告 , 神 武 遽 見 之
。 引 入 , 觴 再 行 , 元 忠 車 上 取 箏 鼓 之 , 長 歌 慷 慨 。 歌 闋
, 謂 神 武 曰 :「
天 下 形 勢 可 見 , 明 公 猶 欲 事 尒 朱 乎 ? 」 神 武 曰 : 「 富
貴 皆 由 他 , 安 敢 不 盡 節 。 」 元 忠 曰 : 「 非 英 雄 也 。 高 乾
邕 兄 弟 曾 來 未 ? 」 是 時 , 高 乾 邕 已 見 , 神 武 因 紿 曰 : 「
從 叔 輩 粗 , 何 肯 來 ? 」 元 忠 曰 : 「 雖 粗 , 並 解 事 。 」 神
武 曰 : 「 趙 郡 醉 ! 」 使 人 扶 出 , 元 忠 不 肯 起 。 孫 騰 進 曰
: 「 此 君 天 遣 來 , 不 可 違 也 。 」 神 武 乃 復 留 與 言 , 元 忠
慷 慨 流 涕 , 神 武 亦 悲 不 自 勝 。 元 忠 進 從 橫 之 策 , 深 見 嘉
納 。 又 謂 神 武 曰 : 「 殷 州 小 , 無 糧 仗 , 不 足 以 濟 大 事 。
冀 州 大 藩 , 若 向 冀 州 , 高 乾 邕 兄 弟 必 為 明 公 主 人 。 殷 州
便 以 賜 委 。 冀 、 殷 合 , 滄 、 瀛 、 幽 、 定 自 然 弭 從 。 唯 劉
誕 黠 胡 , 或 當 乖 拒 , 然 非 明 公 之 敵 。 」 神 武 急 握 元 忠 手
而 謝 焉 。
時 殷 州 刺 史 尒 朱 羽 生 阻 兵 據 州 , 元 忠 聚 眾 與 大 軍 禽 斬 之 。 神 武 即 令 行 殷 州 事 。 累 遷 太 常 卿 、 殷 州 大 中 正 。 後 以 從 兄 瑾 年 長 , 以 中 正 讓 之 。
魏 孝 武 帝 納 神 武 女 為 后 , 詔 元 忠 致 娉 於 晉 陽 。 每 宴 席 論 舊 事 , 元 忠 曰 : 「 昔 日 建 義 , 轟 轟 大 樂 , 比 來 寂 寥 無 人 問 , 更 欲 覓 建 義 處 。 」 神 武 撫 掌 笑 曰 : 「 此 人 逼 我 起 兵 。 」 賜 白 馬 一 匹 。 元 忠 戲 曰 : 「 若 不 與 侍 中 , 當 更 覓 建 義 處 。 」 神 武 曰 : 「 建 義 處 不 慮 無 , 〔 三 〕 止 畏 如 此 老 翁 不 可 遇 耳 。 」 元 忠 曰 : 「 止 為 此 翁 難 遇 , 所 以 不 去 。 」 因 捋 神 武 鬚 大 笑 。 神 武 悉 其 雅 意 , 深 重 之 。 後 神 武 奉 送 皇 后 , 仍 田 於 晉 澤 , 元 忠 馬 倒 , 良 久 乃 蘇 。 神 武 親 自 撫 視 , 封 晉 陽 縣 伯 。 後 為 光 州 刺 史 , 時 州 境 災 儉 , 人 皆 菜 色 , 元 忠 表 求 賑 貸 , 被 報 聽 用 萬 石 。 元 忠 以 為 少 , 遂 出 十 五 萬 石 賑 之 。 事 訖 , 表 陳 , 朝 廷 嘉 而 不 責 。 徵 拜 侍 中 。
元 忠 雖 處 要 任 , 初 不 以 物 務 干 懷 , 唯 以 聲 酒 自 娛 , 大 率 常 醉 。 家 事 大 小 , 了 不 關 心 。 園 庭 羅 種 果 藥 , 親 朋 尋 詣 , 必 留 連 宴 賞 。 每 挾 彈 攜 壺 , 遊 遨 里 閈 。 每 言 寧 無 食 , 不 可 使 我 無 酒 , 阮 步 兵 吾 師 也 , 孔 少 府 豈 欺 我 哉 。 後 自 中 書 令 復 求 為 太 常 卿 , 以 其 有 音 樂 而 多 美 酒 故 。 神 武 欲 用 為 僕 射 , 文 襄 言 其 放 達 常 醉 , 不 可 委 以 臺 閣 。 其 子 搔 聞 之 , 請 節 酒 。 元 忠 曰 : 「 我 言 作 僕 射 不 勝 飲 酒 樂 ; 爾 愛 僕 射 時 , 宜 勿 飲 酒 。 」
每 言 於 執 事 , 云 年 漸 遲 暮 , 乞 在 閑 冗 , 以 養 餘 年 , 乃 除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。 曾 貢 文 襄 王 蒲 桃 一 盤 , 文 襄 報 以 百 縑 , 其 見 賞 重 如 此 。 孫 騰 、 司 馬 子 如 嘗 詣 元 忠 , 逢 其 方 坐 樹 下 , 葛 巾 擁 被 , 對 壺 獨 酌 。 庭 室 蕪 曠 , 使 婢 卷 兩 褥 以 質 酒 肉 , 呼 妻 出 , 衣 不 曳 地 。 二 公 相 視 , 歎 息 而 去 , 大 餉 米 絹 , 受 而 散 之 。 俄 復 以 本 官 領 衛 尉 卿 。 卒 , 有 米 三 石 , 酒 數 斛 , 書 籍 藥 物 , 充 滿 篋 架 , 未 及 賻 至 , 金 蟬 質 絹 , 乃 得 斂 焉 。 贈 司 徒 , 諡 曰 敬 惠 。
初 , 元 忠 將 仕 , 夢 手 執 炬 入 其 父 墓 , 中 夜 驚 起 , 甚 惡 之 。 旦 告 其 受 業 師 , 占 云 : 「 大 吉 , 可 謂 光 照 先 人 也 。 」 竟 如 其 占 。
性 甚 工 彈 , 彈 桐 葉 常 出 一 孔 , 擲 棗 栗 而 彈 之 , 十 中 七 八 。 嘗 從 文 襄 入 謁 魏 帝 , 有 梟 鳴 殿 上 , 文 襄 命 元 忠 彈 之 , 問 得 幾 丸 而 落 , 對 曰 : 「 一 丸 奉 至 尊 威 靈 , 一 丸 承 大 將 軍 意 氣 , 兩 丸 足 矣 ! 」 如 其 言 而 落 之 。 子 搔 嗣 。
搔 字 德 沈 , 少 聰 敏 , 有 才 藝 。 曾 采 諸 聲 , 別 造 一 器 , 號 曰 八 絃 , 時 人 稱 有 思 理 。 武 定 末 , 自 丞 相 記 室 除 河 內 太 守 。 居 數 載 , 流 人 盡 復 。 代 至 , 將 還 都 , 父 老 號 泣 , 追 送 二 百 餘 里 , 生 為 立 碑 。 終 於 儀 曹 郎 。
搔 妹 曰 法 行 , 幼 好 道 , 截 指 自 誓 不 嫁 , 遂 為 尼 。 所 居 去 鄴 三 百 里 , 往 來 步 , 在 路 或 不 得 食 , 飲 水 而 已 。 逢 屠 牽 牛 , 脫 衣 求 贖 , 泣 而 隨 之 。 雉 兔 馴 狎 , 入 其 山 居 房 室 。 齊 亡 後 , 遭 時 大 儉 , 施 糜 粥 於 路 。 異 母 弟 宗 侃 與 族 人 孝 衡 爭 地 相 毀 , 尼 曰 : 「 我 有 地 , 二 家 欲 得 者 , 任 來 取 之 , 何 為 輕 致 忿 訟 ? 」 宗 侃 等 慚 , 遂 讓 為 閑 田 。
渾 字 季 初 , 靈 之 曾 孫 也 。 祖 綜 , 行 河 間 郡 , 早 卒 。 父 遵 , 字 良 軌 , 有 業 尚 , 為 魏 冀 州 征 東 府 司 馬 。 京 兆 王 愉 冀 州 起 逆 , 遇 害 。 贈 幽 州 刺 史 , 諡 曰 簡 。
渾 以 父 死 王 事 , 除 給 事 中 。 後 以 四 方 多 難 , 求 為 青 州 征 東 司 馬 , 與 河 間 邢 卲 、 北 海 王 昕 俱 奉 老 母 攜 妻 子 , 同 赴 青 、 齊 。 未 幾 而 尒 朱 榮 入 洛 , 衣 冠 殲 盡 , 物 論 以 為 知 幾 。 時 河 北 流 移 人 聚 青 土 , 眾 踰 二 十 萬 , 共 劫 河 間 邢 杲 為 主 , 起 自 北 海 , 襲 東 陽 。 青 州 刺 史 元 世 雋 欲 謀 誅 之 , 府 人 遂 猜 貳 。 渾 乃 與 長 史 崔 光 韶 具 陳 禍 福 , 〔 四 〕 由 是 歃 血 而 盟 , 上 下 還 睦 。 普 泰 中 , 崔 社 客 反 於 海 岱 , 攻 圍 青 州 , 詔 渾 為 都 官 尚 書 、 東 北 道 行 臺 , 赴 援 。 社 客 諸 城 各 自 固 保 , 渾 以 社 客 賊 之 根 本 , 烏 合 易 離 , 若 銜 枚 夜 襲 , 便 可 禽 殄 。 如 社 客 就 禽 , 諸 郡 可 傳 檄 而 定 。 諸 將 尚 遲 疑 , 渾 乃 決 行 , 果 禽 社 客 , 斬 首 送 洛 陽 , 海 隅 清 定 。
天 平 初 , 丁 母 憂 , 行 喪 冢 側 , 殆 將 滅 性 。 武 定 初 , 兼 散 騎 常 侍 、 聘 梁 使 主 。 梁 武 謂 曰 : 「 伯 陽 之 後 , 久 而 彌 盛 , 趙 李 人 物 , 今 實 居 多 。 」 使 還 , 為 東 郡 太 守 。 以 贓 賄 徵 還 。 齊 文 襄 王 使 武 士 提 以 入 , 置 諸 庭 。 渾 抗 言 曰 : 「 將 軍 今 日 猶 自 禮 賢 邪 ? 」 文 襄 笑 而 舍 之 。
齊 天 保 初 , 除 太 子 少 保 。 時 太 常 邢 卲 為 少 師 , 吏
部 尚 書 楊 愔 為 少 傅 , 論 者 榮 之 。 以 參 禪 代 儀 注 , 賜 爵 涇
陽 縣 男 。 文 宣 以 魏 麟 趾 格 未 精 , 詔 渾 與 邢 卲 、 崔 、 魏
收 、 王 昕 、 李 伯 倫 等 修 撰 。 嘗 謂 魏 收 曰 :「
彫 蟲 小 技 , 我 不 如 卿 ; 國 典 朝 章 , 卿 不 如 我 。 」
尋 除 海 州 刺 史 。 後 土 人 共 圍 州 城 , 城 中 多 石 無 井 , 常 食 海 水 , 賊 絕 其 路 。 城 內 先 有 一 池 , 夏 旱 涸 竭 , 渾 齋 戒 朝 服 而 祈 焉 , 一 朝 天 雨 , 泉 流 涌 溢 。 賊 以 為 神 , 應 時 駭 散 。 渾 捕 斬 渠 帥 , 傳 首 鄴 都 。 渾 妾 郭 , 在 州 干 政 納 貨 , 坐 免 , 卒 于 鄴 。
子 湛 , 字 處 元 , 涉 獵 文 史 , 有 家 風 。 兼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、 聘 陳 使 副 , 襲 爵 涇 陽 男 。 渾 與 弟 繪 、 緯 俱 為 聘 梁 使 主 , 〔 五 〕 湛 又 為 使 副 , 是 以 趙 郡 人 士 , 目 為 四 使 之 門 。 〔 六 〕
繪 字 敬 文 。 六 歲 便 求 入 學 , 家 人 以 偶 年 俗 忌 , 不 許 , 遂 竊 其 姊 筆 牘 用 之 , 未 踰 晦 朔 , 遂 通 急 就 章 , 內 外 以 為 非 常 兒 。 及 長 , 儀 貌 端 偉 , 神 情 朗 俊 。 第 五 舅 河 間 邢 晏 每 與 言 , 歎 其 高 遠 , 曰 : 「 若 披 煙 霧 , 如 對 珠 玉 , 宅 相 之 寄 , 良 在 此 甥 。 」 後 敕 撰 五 禮 , 繪 與 太 原 王 乂 同 掌 軍 禮 。 魏 靜 帝 於 顯 陽 殿 講 孝 經 、 禮 記 , 繪 與 從 弟 騫 、 〔 七 〕 裴 伯 茂 、 魏 收 、 盧 元 明 等 俱 為 錄 議 , 簡 舉 可 觀 。 歷 中 書 侍 郎 、 丞 相 司 馬 。 每 霸 朝 文 武 總 集 , 對 揚 王 庭 , 常 令 繪 先 發 言 端 , 為 群 僚 之 首 。 音 詞 辯 正 , 風 儀 都 雅 , 聽 者 悚 然 , 文 襄 益 加 敬 異 。 又 掌 儀 注 。
武 定 初 , 兼 散 騎 常 侍 , 為 聘 梁 使 主 。 梁 武 問 高 相 今 在 何 處 ? 黑 獺 若 為 形 容 ? 高 相 作 何 經 略 ? 繪 敷 對 明 辯 , 梁 武 稱 佳 。 與 梁 人 汎 言 氏 族 , 袁 狎 曰 : 「 未 若 我 本 出 自 黃 帝 , 姓 在 十 四 之 限 。 」 繪 曰 : 「 兄 所 出 雖 遠 , 當 共 車 千 秋 分 一 字 耳 ! 」 一 坐 皆 笑 。 前 後 行 人 皆 通 啟 求 市 , 繪 獨 守 清 尚 , 梁 人 重 其 廉 潔 。
使 還 , 拜 高 陽 內 史 。 郡 境 舊 有 三 猛 獸 , 人 常 患 之 , 繪 欲 修 檻 , 遂 因 鬥 俱 死 於 郡 西 。 咸 以 為 化 感 所 致 , 皆 勸 申 上 。 繪 曰 : 「 猛 獸 因 鬥 而 斃 , 自 是 偶 然 , 貪 此 為 功 , 人 將 窺 我 。 」 竟 不 聽 。 高 陽 舊 多 陂 淀 , 繪 至 後 , 淀 水 皆 涸 , 乃 置 農 正 , 專 主 勸 課 , 墾 田 倍 增 , 家 給 人 足 。 瀛 州 三 郡 人 俱 詣 州 , 請 為 繪 立 碑 于 郡 街 。 神 武 東 巡 郡 國 , 在 瀛 州 城 西 駐 馬 久 立 , 使 郎 中 陳 元 康 喻 慰 之 。
河 間 太 守 崔 諶 , 恃 其 弟 暹 勢 , 從 繪 乞 麋 角 鴿 羽 。 繪 答 書 曰 : 「 鴿 有 六 翮 , 飛 則 沖 天 ; 麋 有 四 足 , 走 便 入 海 。 下 官 膚 體 疏 嬾 , 手 足 遲 鈍 , 不 能 近 追 飛 走 , 遠 事 佞 人 。 」 時 文 襄 使 暹 選 司 徒 左 長 史 , 暹 薦 繪 , 既 而 不 果 , 咸 謂 由 此 書 。
及 文 襄 嗣 業 , 普 代 山 東 諸 郡 , 其 特 降 書 徵 者 , 唯 繪 與 清 河 太 守 辛 術 二 人 而 已 。 至 , 補 大 將 軍 從 事 中 郎 , 遷 司 馬 。 文 襄 以 前 司 徒 侯 景 進 賢 冠 賜 繪 曰 : 「 卿 但 直 心 事 孤 , 當 用 卿 為 三 公 , 莫 學 侯 景 叛 也 。 」 及 文 宣 嗣 事 , 仍 為 丞 相 司 馬 。 天 保 初 , 除 司 徒 右 長 史 。 繪 質 性 方 重 , 未 嘗 趣 事 權 門 , 以 此 久 而 沈 屈 。 卒 , 贈 南 青 州 刺 史 , 諡 曰 景 。 子 君 道 , 有 父 風 。
繪 弟 緯 , 字 乾 經 , 少 聰 慧 , 有 才 學 。 與 舅 子 河 間 邢 昕 少 相 倫 輩 , 晚 不 逮 之 。 位 中 散 大 夫 。 梁 使 至 , 侍 中 李 神 雋 舉 緯 為 尚 書 南 主 客 郎 。 〔 八 〕 緯 前 後 接 對 凡 十 八 人 , 頗 為 稱 職 。 鄴 下 為 之 語 曰 : 「 學 則 渾 、 繪 、 緯 , 口 則 繪 、 緯 、 渾 。 」 齊 文 襄 攝 選 , 以 緯 為 司 徒 諮 議 參 軍 , 謂 曰 : 「 自 郎 署 至 此 , 所 謂 不 次 , 以 卿 人 才 , 故 有 此 舉 耳 。 」 梁 謝 藺 來 聘 , 緯 勞 之 。 〔 九 〕 藺 問 安 平 諸 崔 , 緯 曰 : 「 子 玉 以 還 , 彫 龍 絕 矣 。 」 崔 暹 聞 之 怒 , 緯 詣 門 謝 之 , 暹 上 馬 不 顧 。 緯 語 人 曰 : 「 雖 失 要 人 意 , 聘 梁 使 不 得 捨 我 。 」 武 定 五 年 , 兼 散 騎 常 侍 , 使 梁 。 緯 常 逸 遊 放 達 , 自 號 「 隱 君 」 , 蕭 然 有 絕 塵 之 意 。 使 還 , 除 太 子 家 令 , 卒 。 齊 初 , 贈 北 徐 州 刺 史 , 諡 曰 文 。
璨 字 世 顯 , 靈 弟 趙 郡 太 守 均 之 子 也 。 身 長 八 尺 五 寸 , 容 貌 魁 偉 , 受 學 於 梁 祚 , 位 中 書 郎 , 雅 為 高 允 所 知 。 天 安 初 , 宋 徐 州 刺 史 薛 安 都 舉 彭 城 降 , 〔 一 0 〕 詔 鎮 南 大 將 軍 博 陵 公 尉 元 、 鎮 東 將 軍 城 陽 公 孔 伯 恭 等 迎 之 , 獻 文 復 以 璨 參 二 府 軍 事 。 安 都 率 文 武 出 迎 , 元 不 加 禮 接 , 安 都 還 城 , 遂 不 降 。 宋 將 張 永 、 沈 攸 之 等 先 屯 下 磕 , 元 令 璨 與 中 書 郎 高 閭 入 彭 城 說 安 都 , 即 與 俱 載 赴 軍 。 元 等 入 城 , 收 管 籥 。 其 夜 , 永 攻 南 門 , 不 剋 退 還 。 璨 勸 元 乘 永 , 永 失 據 , 攻 永 米 船 , 大 破 之 , 於 是 遂 定 淮 北 。 加 璨 寧 朔 將 軍 , 與 張 讜 對 為 兗 州 刺 史 , 安 帖 初 附 。 以 參 定 徐 州 功 , 賜 爵 始 豐 侯 , 卒 , 諡 曰 懿 。 子 元 茂 襲 爵 。
元 茂 以 寬 雅 著 稱 , 位 司 徒 司 馬 、 彭 城 鎮 副 將 , 人 吏 安 之 。 卒 , 贈 顯 武 將 軍 、 徐 州 刺 史 , 諡 曰 順 。
子 秀 之 , 字 鳳 起 , 襲 爵 , 位 尚 書 都 官 郎 。 秀 之 弟 子 雲 , 字 鳳 昇 ; 子 雲 弟 子 羽 , 字 鳳 降 ; 子 羽 弟 子 岳 , 字 鳳 跱 。 秀 之 等 並 早 孤 , 事 母 孝 謹 , 兄 弟 容 貌 並 魁 偉 , 風 度 審 正 , 而 皆 早 卒 。 鳳 昇 子 道 宗 , 位 直 閤 將 軍 。 道 宗 弟 德 林 , 司 徒 中 兵 參 軍 。
元 茂 弟 宣 茂 , 太 和 初 , 拜 中 書 博 士 , 後 兼 定 州 大 中 正 , 受 鄉 人 財 貨 , 為 御 史 所 劾 , 除 名 。 正 始 初 , 除 太 中 大 夫 , 遷 光 祿 勳 。 與 游 肇 往 復 , 肇 善 之 。 〔 一 一 〕 卒 於 幽 州 刺 史 , 遺 令 薄 葬 , 贈 齊 州 刺 史 , 諡 曰 惠 。
子 籍 之 , 字 脩 遠 , 性 謹 正 , 粗 涉 書 史 。 位 司 徒 諮 議 參 軍 、 太 中 大 夫 。 著 忠 誥 一 篇 , 文 多 不 載 。 卒 , 贈 定 州 刺 史 。
子 徹 , 仕 齊 , 位 尚 書 左 丞 。
徹 子 純 , 隋 開 皇 中 為 介 州 長 史 。
純 子 德 饒 , 字 世 文 。 少 聰 敏 好 學 , 有 至 性 。 弱 冠 仕 隋 為 校 書 郎 , 仍 直 內 史 省 , 參 掌 文 翰 。 轉 監 察 御 史 , 糾 正 不 避 權 貴 。 大 業 三 年 , 遷 司 隸 從 事 。 每 巡 四 方 , 理 冤 枉 , 褒 孝 悌 。 雖 位 秩 未 通 , 德 行 為 當 時 所 重 , 凡 與 交 結 , 皆 海 內 髦 彥 。
性 至 孝 , 父 母 寢 疾 , 輒 終 日 不 食 , 十 旬 不 解 衣 。 及 丁 憂 , 水 漿 不 入 口 五 日 , 哀 慟 , 歐 血 數 升 。 及 送 葬 , 會 仲 冬 積 雪 , 行 四 十 餘 里 , 單 縗 徒 跣 , 號 踊 幾 絕 。 會 葬 者 千 餘 人 , 莫 不 為 之 流 涕 。 後 甘 露 降 於 庭 樹 , 有 鳩 巢 其 廬 , 納 言 楊 達 巡 省 河 北 , 詣 廬 弔 慰 之 , 因 改 所 居 村 名 為 孝 敬 村 , 里 為 和 順 里 。
後 為 金 河 縣 長 , 未 之 官 , 屬 群 盜 蜂 起 , 賊 帥 格 謙 、 孫 宣 雅 等 十 餘 頭 聚 眾 於 勃 海 , 有 敕 許 其 歸 首 。 謙 等 懼 , 不 敢 降 , 以 德 饒 信 行 有 聞 , 遣 奏 曰 : 「 若 德 饒 來 者 , 即 相 率 歸 首 。 」 帝 遣 德 饒 往 勃 海 慰 諸 賊 。 至 冠 氏 , 會 他 賊 攻 陷 縣 城 , 見 害 。
其 弟 德 , 性 重 然 諾 。 大 業 末 為 離 石 郡 司 法 書 佐 , 太 守 楊 子 崇 特 禮 之 。 及 義 兵 起 , 子 崇 遇 害 , 棄 尸 城 下 。 德 赴 哭 盡 哀 , 收 瘞 之 。 至 介 休 , 詣 義 師 請 葬 子 崇 。 見 許 , 因 贈 子 崇 官 , 令 德 為 使 者 , 往 離 石 禮 葬 子 崇 。
徹 弟 公 緒 。 公 緒 字 穆 叔 , 性 聰 敏 , 博 通 經 傳 。 魏 末 為 冀 州 司 馬 , 屬 疾 去 官 , 絕 跡 贊 皇 山 。 齊 天 保 初 , 以 侍 御 史 徵 , 不 就 。 公 緒 沈 冥 樂 道 , 又 不 閑 時 務 , 故 誓 心 不 仕 。 尤 明 天 文 , 善 圖 緯 之 學 , 嘗 謂 子 弟 曰 : 「 吾 觀 齊 之 分 野 , 福 德 不 多 , 國 家 祚 終 四 七 。 」 及 齊 亡 歲 , 距 天 保 之 元 二 十 八 年 矣 。 公 緒 雅 好 著 書 , 撰 典 言 十 卷 、 禮 質 疑 五 卷 、 喪 服 章 句 一 卷 、 古 今 略 記 二 十 卷 、 玄 子 五 卷 、 趙 記 八 卷 、 趙 語 十 二 卷 , 並 行 於 世 。 公 緒 既 善 陰 陽 之 術 , 有 祕 記 , 傳 之 子 孫 而 不 好 焉 , 臨 終 取 以 投 火 。 子 少 通 , 有 學 行 。
公 緒 弟 概 , 字 季 節 , 少 好 學 。 然 性 倨 傲 , 每 對 諸 兄 弟 , 露 髻 披 服 , 略 無 少 長 之 禮 。 為 齊 文 襄 大 將 軍 府 行 參 軍 , 進 側 集 , 題 云 「 富 春 公 主 撰 」 。 閑 緩 不 任 事 , 每 被 譏 訶 。 除 殿 中 侍 御 史 , 修 國 史 。 後 為 太 子 舍 人 , 為 副 使 聘 于 江 南 。 江 南 多 以 僧 寺 停 客 , 出 入 常 袒 露 。 還 , 坐 事 解 。 後 卒 於 并 州 功 曹 參 軍 。 撰 戰 國 春 秋 及 音 譜 並 行 於 世 。
又 自 簡 詩 賦 二 十 四 首 , 謂 之 達 生 丈 人 集 。 其 序 曰 : 「 達 生 丈 人 者 , 生 於 戰 國 之 世 , 爵 里 姓 名 無 聞 焉 爾 , 時 人 揆 其 行 己 , 強 為 之 號 。 頗 好 屬 文 , 成 輒 棄 稿 。 常 持 論 文 云 : 古 人 有 言 , 性 情 生 於 慾 。 又 曰 人 之 性 靜 , 慾 實 汨 之 。 然 則 性 也 者 , 所 受 於 天 , 神 識 是 也 , 故 為 形 骸 之 主 ; 情 也 者 所 受 於 性 , 嗜 慾 是 也 , 故 為 形 骸 之 役 。 由 此 言 之 , 情 性 之 辯 , 斷 焉 殊 異 。 故 其 身 泰 , 則 均 齊 死 生 , 塵 垢 名 利 , 縱 酒 恣 色 , 所 以 養 情 ; 否 , 則 屏 除 愛 著 , 擯 落 枝 體 , 收 視 反 聽 , 所 以 養 識 。 是 以 遇 榮 樂 而 無 染 , 遭 厄 窮 而 不 悶 , 或 出 人 間 , 或 栖 物 表 , 逍 遙 寄 託 , 莫 知 所 終 。 」
李 順 字 德 正 , 鉅 鹿 公 靈 之 從 父 弟 也 。 父 系 , 慕 容 垂 散 騎 侍 郎 、 東 武 城 令 。 道 武 定 中 原 , 以 為 平 棘 令 。 卒 , 贈 趙 郡 太 守 、 平 棘 男 。
順 博 涉 經 史 , 有 計 策 。 神 瑞 中 , 拜 中 書 博 士 , 轉 中 書 侍 郎 。 從 征 蠕 蠕 , 以 籌 略 , 賜 爵 平 棘 子 。 太 武 將 討 赫 連 昌 , 謂 崔 浩 曰 : 「 朕 前 北 征 , 李 順 獻 策 數 事 , 實 合 經 略 大 謀 。 今 欲 使 總 前 驅 之 事 , 何 如 ? 」 浩 曰 : 「 順 智 足 周 務 , 實 如 聖 旨 。 但 臣 與 之 婚 姻 , 深 知 其 行 , 然 性 果 於 去 就 , 不 可 專 委 。 」 帝 乃 止 。 初 , 浩 弟 娶 順 妹 , 〔 一 二 〕 又 以 弟 子 娶 順 女 , 雖 婚 媾 , 而 浩 頗 輕 順 , 順 又 不 伏 , 由 是 潛 相 猜 忌 , 故 浩 毀 之 。 至 統 萬 , 大 破 昌 軍 , 順 謀 功 居 多 。 後 征 統 萬 , 昌 出 逆 戰 , 順 破 其 左 軍 。 及 剋 統 萬 , 帝 賜 諸 將 珍 寶 雜 物 , 順 固 辭 , 唯 取 書 數 千 卷 , 帝 善 之 。 遷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。 又 從 擊 赫 連 定 於 平 涼 。 三 秦 平 , 進 爵 為 侯 , 遷 四 部 尚 書 , 甚 見 寵 待 。
沮 渠 蒙 遜 以 河 西 內 附 , 帝 欲 簡 行 人 , 崔 浩 曰 : 「 宜 令 清 德 重 臣 , 奉 詔 褒 慰 , 尚 書 順 即 其 人 也 。 」 帝 曰 : 「 順 納 言 大 臣 , 不 宜 方 為 此 使 , 若 蒙 遜 身 執 玉 帛 而 朝 於 朕 , 復 何 以 加 之 ? 」 浩 曰 : 「 邢 貞 使 吳 , 亦 魏 之 太 常 , 苟 事 是 宜 , 無 嫌 於 重 。 」 帝 從 之 , 以 順 為 太 常 , 策 拜 蒙 遜 為 太 傅 、 涼 王 。 使 還 , 拜 使 持 節 、 都 督 四 州 諸 軍 事 、 長 安 鎮 都 大 將 、 寧 西 將 軍 、 開 府 , 進 爵 高 平 公 。 未 幾 , 徵 為 四 部 尚 書 , 加 散 騎 常 侍 。
延 和 初 , 使 涼 。 蒙 遜 辭 疾 , 箕 坐 隱 几 , 無 起 動 狀 。 順 正 色 大 言 曰 : 「 不 謂 此 叟 無 禮 , 乃 至 於 是 ! 」 握 節 而 出 。 蒙 遜 使 中 兵 校 郎 楊 定 歸 追 順 曰 : 「 太 常 云 朝 廷 賜 不 拜 之 詔 , 〔 一 三 〕 是 以 敢 自 安 耳 ; 若 曰 爾 拜 爾 跽 , 而 不 承 命 , 乃 小 臣 之 罪 矣 。 」 順 曰 : 「 齊 桓 公 九 合 諸 侯 , 一 匡 天 下 , 周 公 賜 胙 , 命 曰 伯 舅 無 拜 , 而 桓 公 降 而 拜 受 。 今 朝 廷 未 有 不 拜 之 詔 , 而 便 偃 蹇 自 取 , 此 乃 速 禍 之 道 。 」 蒙 遜 拜 伏 盡 禮 。
順 還 , 帝 問 與 蒙 遜 往 復 辭 , 及 其 政 教 得 失 。 順 曰 : 「 蒙 遜 專 威 河 右 , 三 十 許 年 , 經 涉 艱 難 , 粗 識 機 變 , 雖 不 能 貽 厥 孫 謀 , 猶 足 以 終 其 一 世 。 但 前 歲 表 許 十 月 送 曇 無 懺 , 及 臣 往 迎 , 便 乖 本 意 , 不 臣 不 信 , 於 是 而 甚 。 以 臣 觀 之 , 不 復 周 矣 。 」 帝 曰 : 「 若 如 卿 言 , 則 效 在 無 遠 , 襲 世 之 後 , 早 晚 當 滅 。 」 對 曰 : 「 臣 略 見 其 子 , 並 非 才 俊 。 如 聞 敦 煌 太 守 牧 犍 , 器 性 粗 立 , 若 繼 蒙 遜 , 必 此 人 也 。 然 比 之 於 父 , 僉 云 不 逮 , 殆 天 所 用 資 聖 明 也 。 」 帝 曰 : 「 朕 方 事 于 東 , 未 暇 營 西 , 如 卿 所 言 , 三 五 年 間 , 不 足 為 晚 。 」 及 蒙 遜 死 問 至 , 太 武 謂 順 曰 : 「 卿 言 蒙 遜 死 , 驗 矣 ; 又 言 牧 犍 立 , 何 其 妙 哉 ! 朕 剋 涼 州 , 亦 當 不 遠 。 」 於 是 賜 絹 千 匹 、 廄 馬 一 乘 , 寵 待 彌 厚 , 政 無 巨 細 , 無 所 不 參 。 崔 浩 惡 之 。
順 凡 使 涼 州 十 二 回 , 太 武 稱 其 能 。 而 蒙 遜 數 與 順 游 宴 , 頗 有 悖 言 , 恐 順 泄 之 , 以 金 寶 納 順 懷 中 , 故 蒙 遜 罪 釁 得 不 聞 。 又 西 域 沙 門 曇 無 懺 有 方 術 , 在 涼 州 , 詔 追 之 , 順 受 蒙 遜 金 , 聽 殺 之 。 浩 並 知 之 , 密 言 於 帝 。 帝 未 之 信 。 太 延 三 年 , 順 復 使 涼 州 , 及 還 , 帝 問 以 將 平 河 右 計 , 順 以 人 勞 既 久 , 不 可 頻 動 , 帝 從 之 。 五 年 , 議 征 涼 州 , 順 以 涼 州 乏 水 草 , 不 宜 遠 征 。 崔 浩 固 以 為 宜 征 , 帝 從 浩 議 。 及 至 姑 臧 , 甚 豐 水 草 , 帝 與 景 穆 書 , 頗 嫌 順 。 後 謂 浩 曰 : 「 卿 昔 所 言 , 今 果 驗 矣 。 」 克 涼 州 後 , 聞 受 蒙 遜 金 而 聽 其 殺 曇 無 懺 , 益 嫌 之 。 猶 以 寵 舊 , 未 加 其 罪 , 尚 詔 順 差 次 群 臣 , 賜 以 爵 位 。 順 頗 受 納 , 品 第 不 平 。 涼 州 人 徐 桀 發 其 事 , 浩 又 毀 之 。 帝 大 怒 , 刑 順 於 城 西 。
順 死 後 數 年 , 其 從 父 弟 孝 伯 為 太 武 知 重 , 居 中 用 事 。 及 浩 誅 , 帝 怒 甚 , 謂 孝 伯 曰 : 「 卿 從 兄 往 雖 誤 國 , 朕 意 亦 未 至 此 。 由 浩 , 遂 殺 卿 從 兄 。 」 皇 興 初 , 順 子 敷 等 貴 寵 , 獻 文 追 贈 順 侍 中 、 鎮 西 大 將 軍 、 太 尉 公 、 高 平 王 , 諡 曰 宣 王 。 妻 邢 氏 曰 孝 妃 。 順 四 子 。
長 子 敷 , 字 景 文 。 真 君 二 年 , 選 入 中 書 教 學 , 以 忠 謹 給 侍 東 宮 , 又 為 中 散 。 與 李 訢 、 盧 遐 、 度 世 等 並 以 聰 敏 內 參 機 密 。 敷 性 謙 恭 , 加 有 文 學 , 文 成 寵 遇 之 。 遷 祕 書 下 大 夫 , 賜 爵 平 棘 子 。 後 兼 錄 南 部 , 遷 散 騎 常 侍 、 南 部 尚 書 、 中 書 監 , 領 內 外 祕 書 , 襲 爵 高 平 公 。 朝 政 大 議 , 事 無 不 關 。 及 宋 徐 州 刺 史 薛 安 都 、 司 州 刺 史 常 珍 奇 等 以 彭 城 、 懸 瓠 降 , 于 時 朝 議 謂 未 必 可 信 , 敷 乃 固 執 必 然 。 乃 遣 師 接 援 , 淮 海 寧 輯 。 敷 既 見 待 二 世 , 兄 弟 親 戚 在 朝 者 十 餘 人 。 弟 弈 又 有 寵 於 文 明 太 后 。 李 訢 列 其 隱 罪 二 十 餘 條 , 獻 文 大 怒 , 皇 興 四 年 , 誅 敷 兄 弟 , 削 順 位 號 為 庶 人 。 敷 從 弟 顯 德 、 妹 夫 廣 平 宋 叔 珍 等 皆 坐 關 亂 公 私 , 同 時 伏 法 。 敷 兄 弟 敦 崇 孝 義 , 家 門 有 禮 , 至 於 居 喪 法 度 , 吉 凶 書 記 , 皆 合 典 則 , 為 北 州 所 稱 美 。 既 致 斯 禍 , 時 人 歎 惜 之 。
敷 弟 式 , 字 景 則 , 學 業 知 名 。 位 西 兗 州 刺 史 、 濮 陽 侯 。 式 自 以 家 據 權 要 , 心 慮 危 禍 , 常 敕 津 吏 , 臺 有 使 者 , 必 先 啟 然 後 度 之 。 既 而 使 人 卒 至 , 始 云 南 過 , 既 濟 , 突 入 執 式 赴 都 , 與 兄 俱 死 。
子 憲 , 字 仲 軌 , 清 粹 善 風 儀 , 好 學 有 器 度 。 太 和 初 , 襲 爵 , 又 降 為 伯 。 拜 祕 書 中 散 , 雅 為 孝 文 知 賞 。 後 拜 趙 郡 太 守 。 趙 脩 與 其 州 里 , 脩 歸 葬 父 母 也 , 牧 守 以 下 畏 之 累 跡 , 憲 不 為 屈 , 時 人 高 之 。 後 以 黨 附 高 肇 , 為 御 史 所 劾 。 正 光 五 年 , 行 雍 州 刺 史 , 尋 除 七 兵 尚 書 。 孝 昌 中 , 除 征 東 將 軍 、 揚 州 刺 史 、 淮 南 大 都 督 。 及 梁 平 北 大 將 軍 元 樹 等 來 寇 , 憲 力 屈 而 降 。 因 求 還 國 。 既 至 , 敕 付 廷 尉 。 憲 女 婿 安 樂 王 鑒 據 相 州 反 , 靈 太 后 謂 鑒 心 懷 劫 脅 , 遂 詔 賜 憲 死 。 永 熙 中 , 贈 儀 同 三 司 、 尚 書 令 、 定 州 刺 史 , 諡 曰 文 靖 。
子 希 遠 , 字 景 沖 , 早 卒 。 希 遠 子 祖 悛 , 襲 祖 爵 。
希 遠 弟 希 宗 , 字 景 玄 。 性 寬 和 , 儀 貌 雅 麗 , 有 才 學 。 位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。 齊 神 武 擢 為 中 外 府 長 史 。 文 宣 帝 納 其 第 二 女 為 皇 后 。 位 上 黨 太 守 , 卒 。 贈 司 空 公 、 殷 州 刺 史 , 諡 曰 文 簡 。
希 宗 長 子 祖 昇 , 儀 容 瑰 麗 , 垂 手 過 膝 , 文 學 足 以 自 通 。 位 齊 州 刺 史 。 淫 於 從 兵 妻 , 見 殺 。
祖 昇 弟 祖 勳 , 位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。 齊 文 宣 以 其 女 為 濟 南 王 妃 。 除 侍 中 , 封 丹 楊 郡 王 , 尋 改 封 公 。 濟 南 即 位 , 除 趙 州 刺 史 。 濟 南 廢 , 還 除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。 大 寧 中 , 昭 信 后 有 寵 於 武 成 , 除 齊 州 刺 史 。 贓 賄 狼 籍 , 坐 免 官 。 復 起 為 光 州 刺 史 。 祖 勳 性 貪 慢 , 兼 其 妻 崔 氏 驕 豪 干 政 , 時 論 鄙 之 。 女 侍 中 陸 媼 母 元 氏 , 即 祖 勳 妻 姨 , 為 此 附 會 , 又 除 西 兗 州 刺 史 、 殿 中 尚 書 。 祖 勳 無 才 幹 , 自 少 及 長 , 居 官 無 可 稱 述 。 卒 , 贈 尚 書 右 僕 射 。 武 平 中 , 將 封 后 兄 君 璧 等 為 王 , 還 復 祖 勳 王 爵 。 其 弟 祖 欽 封 竟 陵 王 , 位 光 祿 卿 。
祖 勳 第 三 弟 祖 納 , 兄 弟 中 最 有 識 尚 , 以 經 史 被 知 , 卒 於 散 騎 常 侍 。
希 宗 弟 希 仁 , 字 景 山 , 有 學 識 。 卒 於 侍 中 、 太 子 詹 事 。 子 公 統 , 仕 齊 , 位 員 外 郎 。 高 歸 彥 之 反 , 公 統 為 之 謀 主 。 歸 彥 敗 , 伏 法 。 其 母 崔 氏 當 沒 官 , 其 弟 宣 寶 行 賕 , 改 籍 注 老 。 事 發 , 武 成 帝 棓 殺 之 , 肝 腦 塗 地 。
希 仁 弟 騫 , 字 希 義 , 博 涉 經 史 , 文 藻 富 贍 。 位 散 騎 常 侍 、 殷 州 大 中 正 、 尚 書 左 丞 。 以 本 官 兼 散 騎 常 侍 使 梁 。 後 坐 事 免 , 論 者 以 為 非 罪 。 騫 嘗 贈 親 友 盧 元 明 、 魏 收 詩 云 : 「 監 河 愛 升 水 , 蘇 子 惜 餘 明 , 益 州 達 友 趣 , 廷 尉 辯 交 情 。 」 蓋 失 職 之 志 云 。 後 除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卒 。 其 文 筆 別 有 集 錄 。 齊 受 禪 , 贈 儀 同 三 司 , 諡 曰 文 惠 。
騫 弟 希 禮 , 字 景 節 , 性 敦 厚 , 容 止 樞 機 , 動 遵 禮 度 。 起 家 著 作 佐 郎 , 修 起 居 注 。 歷 位 太 常 少 卿 , 兼 廷 尉 少 卿 , 行 魏 尹 事 , 豫 州 刺 史 。 仍 居 議 曹 , 與 邢 卲 等 議 定 禮 律 。 卒 於 信 州 刺 史 。
子 孝 貞 , 字 元 操 , 好 學 善 屬 文 。 仕 齊 , 釋 褐 司 徒 府 參 軍 事 。 與 弟 孝 基 同 見 吏 部 郎 中 陸 昂 。 昂 戲 之 曰 : 「 弟 名 孝 基 , 兄 其 替 矣 ! 」 孝 貞 對 曰 : 「 札 雖 不 肖 , 請 附 子 臧 。 」 〔 一 四 〕 昂 握 手 曰 : 「 士 固 不 妄 有 名 , 吾 賢 必 當 遠 至 。 」 簡 靜 , 不 妄 通 接 賓 客 。 射 策 甲 科 , 拜 給 事 中 。 稍 遷 兼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, 副 李 翥 使 陳 。
孝 貞 從 姊 則 昭 信 皇 后 , 從 兄 祖 勳 女 為 廢 帝 濟 南 王 妃 , 祖 欽 女 一 為 後 主 娥 英 , 一 為 琅 邪 王 儼 妃 , 祖 勳 叔 騫 女 為 安 德 王 延 宗 妃 。 諸 房 子 女 , 多 有 才 貌 , 又 因 昭 信 后 , 所 以 與 帝 室 姻 媾 重 疊 。 兄 弟 並 以 文 學 自 達 , 恥 為 外 戚 家 。 于 時 黃 門 侍 郎 高 乾 和 親 要 用 事 , 求 婚 於 孝 貞 , 孝 貞 拒 之 。 由 是 有 隙 , 陰 譖 之 , 出 為 太 尉 府 外 兵 參 軍 。 後 歷 中 書 舍 人 。
武 平 中 , 出 為 博 陵 太 守 , 不 得 志 。 尋 為 司 州 別 駕 。 後 復 兼 散 騎 常 侍 , 聘 周 使 副 。 還 , 除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待 詔 文 林 館 , 假 儀 同 三 司 。 以 美 於 詞 令 , 敕 與 中 書 侍 郎 李 若 、 李 德 林 別 掌 宣 傳 詔 敕 。 周 武 帝 平 齊 , 授 儀 同 三 司 、 小 典 祀 下 大 夫 。 宣 帝 即 位 , 轉 吏 部 下 大 夫 。 隋 文 帝 為 丞 相 , 孝 貞 從 韋 孝 寬 討 尉 遲 迥 , 以 功 授 上 儀 同 三 司 。 〔 一 五 〕
開 皇 初 , 拜 馮 翊 太 守 , 為 犯 廟 諱 , 於 是 稱 字 元 操 。 後 數 歲 , 遷 蒙 州 刺 史 , 吏 人 安 之 。 自 此 不 復 留 意 文 筆 。 人 問 其 故 , 慨 然 嘆 曰 : 「 五 十 之 年 , 倏 焉 已 過 , 鬢 垂 素 髮 , 筋 力 已 衰 , 宦 意 文 情 , 一 時 盡 矣 , 悲 夫 ! 」 然 每 暇 日 , 輒 引 賓 客 , 絃 歌 對 酒 , 終 日 為 歡 。 後 徵 拜 內 史 侍 郎 , 與 內 史 令 李 德 林 參 典 文 翰 。 元 操 無 幹 劇 之 用 , 頗 稱 不 理 。 上 譴 怒 之 , 敕 御 史 劾 其 事 。 由 是 出 為 金 州 刺 史 , 卒 官 。 所 著 文 集 三 十 卷 行 於 世 , 子 元 玉 。 〔 一 六 〕
元 操 弟 孝 基 , 亦 有 才 學 , 風 詞 甚 美 。 以 衛 尉 丞 待 詔 文 林 館 , 位 儀 曹 郎 中 。 孝 基 弟 孝 俊 , 太 子 洗 馬 。 孝 俊 弟 孝 威 , 字 季 重 , 涉 學 有 器 幹 , 兄 弟 之 中 , 最 為 敦 篤 。 位 太 尉 外 兵 參 軍 , 修 起 居 注 。 仕 隋 , 禮 部 侍 郎 、 大 理 少 卿 。
式 弟 弈 , 字 景 世 , 美 容 貌 , 有 才 藝 。 位 都 官 尚 書 、 安 平 侯 , 與 兄 敷 同 死 。 太 和 初 , 文 明 太 后 追 念 弈 兄 弟 , 及 誅 李 訢 , 存 問 憲 等 一 二 家 , 歲 時 賜 以 布 帛 。
弈 弟 冏 , 字 道 度 , 少 為 中 散 , 逃 避 得 免 。 後 歷 位 度 支 尚 書 。 太 和 二 十 一 年 , 孝 文 幸 長 安 , 冏 以 咸 陽 山 河 險 固 , 秦 、 漢 舊 都 , 勸 帝 去 洛 陽 都 之 。 後 孝 文 引 見 冏 , 笑 謂 曰 : 「 昔 婁 敬 一 說 , 漢 祖 即 日 西 駕 ; 尚 書 令 以 西 京 說 朕 , 使 朕 不 廢 東 轅 。 當 是 獻 可 理 殊 , 所 以 今 古 相 反 耳 。 」 冏 曰 : 「 昔 漢 祖 起 於 布 衣 , 欲 藉 險 以 自 固 , 婁 敬 之 言 , 符 於 本 旨 ; 今 陛 下 德 洽 四 海 , 事 同 隆 周 , 是 以 愚 臣 獻 說 , 不 能 上 動 。 」 帝 大 悅 。 冏 性 鯁 烈 , 敢 直 言 , 常 面 折 孝 文 , 彈 駁 公 卿 , 無 所 迴 避 , 百 僚 皆 憚 之 。 孝 文 常 加 優 禮 , 每 車 駕 巡 幸 , 兼 尚 書 右 僕 射 , 雖 才 學 不 及 諸 兄 , 然 公 強 當 世 , 堪 濟 過 之 。 卒 。
子 祐 , 字 長 禧 , 篤 穆 友 于 , 見 稱 於 世 。 歷 位 給 事 中 , 累 遷 博 陵 太 守 , 所 在 亦 以 清 幹 著 。
順 弟 脩 基 , 陳 留 太 守 , 卒 。 子 探 幽 , 高 平 太 守 。 探 幽 兄 子 洪 鸞 , 河 間 太 守 。
李 孝 伯 , 高 平 公 順 從 父 弟 也 。 父 曾 , 少 以 鄭 氏 禮
、 左 氏 春 秋 教 授 為 業 。 郡 三 辟 功 曹 , 並 不 就 , 曰 : 「 功
曹 之 職 , 雖 曰 鄉 選 高 第 , 猶 是 郡 吏 耳 , 北 面 事 人 , 亦 何
容 易 。 」 州 辟 主 簿 , 到 官 月 餘 , 乃 歎 曰 :「
梁 叔 敬 云 『 州 郡 之 職 , 徒 勞 人 耳 』 。 〔 一 七 〕 道 之 不
行 , 身 之 憂 也 。 」 遂 還 家 講 授 。 道 武 時 , 為 趙 郡 太 守 ,
令 行 禁 止 。 并 州 丁 零 數 為 山 東 害 , 知 曾 能 得 百 姓 死 力 ,
憚 不 入 境 。 賊 於 常 山 界 得 一 死 鹿 , 賊 長 謂 趙 郡 地 也 , 責
之 , 還 令 送 鹿 故 處 。 郡 謠 曰 : 「 詐 作 趙 郡 鹿 , 猶 勝 常 山
粟 。 」 其 見 憚 如 此 。 卒 , 贈 荊 州 刺 史 、 柏 仁 子 , 諡 曰 懿
。
孝 伯 少 傳 父 業 , 博 綜 群 言 , 美 風 儀 , 動 有 法 度 。 從 兄 順 言 之 太 武 , 徵 為 中 散 , 謂 順 曰 「 真 卿 家 千 里 駒 也 」 。 〔 一 八 〕 遷 祕 書 , 奏 事 中 散 , 轉 散 騎 侍 郎 、 光 祿 大 夫 , 賜 爵 魏 昌 子 。 委 以 軍 國 機 密 , 〔 一 九 〕 甚 見 親 寵 , 謀 謨 切 祕 , 時 人 莫 能 知 。 遷 北 部 尚 書 。 以 頻 從 征 伐 規 略 之 功 , 進 爵 壽 光 侯 。
真 君 末 , 宋 文 帝 聞 車 駕 南 伐 , 遣 其 弟 太 尉 、 江 夏 王 義 恭 率 眾 赴 彭 城 。 太 武 至 彭 城 , 登 亞 父 冢 以 望 城 內 , 遣 送 其 俘 蒯 應 至 小 市 門 , 宣 詔 勞 問 。 義 恭 等 問 應 士 馬 數 , 曰 : 「 中 軍 四 十 餘 萬 。 」 宋 徐 州 刺 史 武 陵 王 駿 遣 人 獻 酒 二 器 、 甘 蔗 百 挺 , 并 請 駱 駝 。
帝 明 旦 復 登 亞 父 冢 , 遣 孝 伯 至 小 市 門 , 駿 亦 使 其
長 史 張 暢 對 。 孝 伯 曰 : 「 主 上 有 詔 詔 太 尉 、 安 北 , 可 暫
出 門 , 欲 與 相 見 。 今 遣 賜 駱 駝 及 貂 裘 雜 物 。 」 暢 曰 : 「
有 詔 之 言 , 何 得 稱 之 於 此 ? 」 孝 伯 曰 : 「 卿 家 太 尉 、 安
北 是 人 臣 不 ? 縱 為 鄰 國 之 君 , 何 為 不 稱 詔 於 鄰 國 之 臣 ?
又 何 至 杜 門 絕 橋 ? 」 暢 曰 : 「 二 王 以 魏 帝 營 壘 未 立 , 此
精 甲 十 萬 , 恐 輕 相 陵 踐 , 故 且 閉 城 。 待 彼 休 息 兵 士 , 然
後 共 修 戰 場 , 剋 日 交 戲 。 」 孝 伯 曰 : 「 令 行 禁 止 , 主 將
常 事 , 何 用 廢 橋 杜 門 ? 復 何 以 十 萬 誇 大 ? 我 亦 有 良 馬 百
萬 , 復 可 以 此 相 矜 。 」 既 開 門 , 暢 屏 人 卻 仗 , 出 受 賜 物
。 孝 伯 曰 : 「 詔 以 貂 裘 賜 太 尉 , 駱 駝 騾 馬 賜 安 北 。 」 義
恭 獻 皮 x 褶 一 具 , 駿 奉 酒 二 器 、 甘 蔗 百 挺 。 帝 又 遣 賜 義
恭 、 駿 等 氈 各 一 領 , 鹽 各 九 種 , 并 胡 豉 。 孝 伯 曰 : 「 有
後 詔 : 凡 此 諸 鹽 , 各 有 所 宜 。 白 鹽 食 鹽 , 主 上 自 所 食 ;
黑 鹽 療 腹 脹 氣 滿 , 末 之 六 銖 , 以 酒 而 服 ; 胡 鹽 療 目 痛 ;
戎 鹽 療 諸 瘡 ; 赤 鹽 、 駁 鹽 、 臭 鹽 、 馬 齒 鹽 四 種 , 並 非 食
鹽 。 太 尉 、 安 北 , 何 不 遣 人 來 至 朕 間 , 見 朕 小 大 , 知 朕
老 少 , 觀 朕 為 人 ? 」 暢 曰 :「
魏 帝 為 人 , 久 為 往 來 所 具 , 故 不 復 遣 信 。 」 義 恭 獻 蠟
燭 十 挺 , 駿 獻 錦 一 匹 。
孝 伯 風 容 閑 雅 , 應 答 如 流 , 暢 及 左 右 甚 相 嗟 歎 。 帝 大 喜 , 進 爵 宣 城 公 。 為 使 持 節 、 散 騎 常 侍 、 秦 州 刺 史 , 卒 。 贈 征 南 大 將 軍 、 定 州 刺 史 , 諡 曰 文 昭 公 。
孝 伯 體 度 恢 雅 , 明 達 政 事 , 朝 野 貴 賤 , 咸 推 重 之
。 景 穆 曾 啟 太 武 , 廣 徵 俊 秀 , 帝 曰 : 「 朕 有 一 孝 伯 , 足
理 天 下 , 何 用 多 為 ? 假 復 求 訪 , 此 人 輩 亦 何 可 得 ? 」 其
見 貴 如 此 。 性 方 慎 忠 厚 , 每 朝 廷 事 有 所 不 足 , 必 手 自 書
表 , 切 言 陳 諫 , 或 不 從 者 , 至 於 再 三 , 削 滅 稿 草 , 家 人
不 見 。 公 廷 論 議 , 常 引 綱 紀 。 或 有 言 事 者 , 孝 伯 恣 其 所
陳 , 假 有 是 非 , 終 不 抑 折 ; 及 見 帝 , 言 其 所 長 , 初 不 隱
人 姓 名 , 以 為 已 善 。 故 衣 冠 之 士 , 服 其 雅 正 。 自 崔 浩 誅
後 , 軍 國 謀 謨 , 咸 出 孝 伯 。 太 武 寵 眷 , 有 亞 於 浩 , 亦 以
宰 輔 遇 之 。 獻 替 補 闕 , 其 跡 不 見 , 時 人 莫 得 而 知 。 卒 之
日 , 遠 近 哀 傷 焉 。 孝 伯 美 名 , 聞 於 遐 邇 , 李 彪 使 江 南 ,
齊 武 帝 謂 曰 :「
北 有 李 孝 伯 , 於 卿 遠 近 ? 」 其 為 遠 人 所 知 若 此 。
其 妻 崔 賾 女 , 高 明 婦 人 , 生 一 子 元 顯 。 崔 氏 卒 後 納 翟 氏 , 不 以 為 妻 , 憎 忌 元 顯 。 後 遇 劫 , 元 顯 見 害 , 世 云 翟 氏 所 為 也 。 元 顯 志 氣 甚 高 , 為 時 人 所 傷 惜 。 翟 氏 二 子 , 安 人 、 安 上 , 〔 二 0 〕 並 有 風 度 。 安 人 襲 爵 壽 光 侯 , 司 徒 司 馬 。 無 子 , 爵 除 。 安 上 鉅 鹿 太 守 , 亦 早 卒 。 安 人 弟 豹 子 後 追 理 先 封 , 卒 不 得 襲 。
孝 伯 兄 祥 , 字 元 善 。 學 傳 家 業 , 鄉 黨 宗 之 。 位 中 書 博 士 。 時 尚 書 韓 元 興 率 眾 出 青 州 , 以 祥 為 軍 司 。 略 地 至 陳 、 汝 , 淮 北 之 人 詣 軍 降 者 七 千 餘 戶 , 遷 之 兗 、 豫 之 南 , 置 淮 陽 郡 以 撫 之 。 拜 祥 太 守 , 流 人 歸 者 萬 餘 家 , 百 姓 安 業 。 遷 河 間 太 守 , 有 威 恩 之 稱 。 徵 拜 中 書 侍 郎 , 人 有 千 餘 上 書 , 乞 留 數 年 , 朝 廷 不 許 。 卒 官 , 追 贈 定 州 刺 史 、 平 棘 子 , 諡 曰 憲 。
子 安 世 , 幼 聰 悟 。 興 安 二 年 , 文 成 帝 引 見 侍 郎 、 博 士 子 , 簡 其 秀 俊 , 欲 以 為 中 書 學 生 。 安 世 年 十 一 , 帝 見 其 尚 小 , 引 問 之 。 安 世 陳 說 父 祖 , 甚 有 次 第 , 即 以 為 生 。 帝 每 幸 國 學 , 獨 被 引 問 。 詔 曰 : 「 汝 但 守 此 至 大 , 不 慮 不 富 貴 。 」 天 安 初 , 拜 中 散 , 以 謹 慎 , 帝 親 愛 之 。
累 遷 主 客 令 。 齊 使 劉 纘 朝 貢 , 安 世 奉 詔 勞 之 。 安 世 美 容 貌 , 善 舉 止 , 纘 等 自 相 謂 曰 : 「 不 有 君 子 , 其 能 國 乎 ! 」 纘 等 呼 安 世 為 典 客 。 安 世 曰 : 「 何 以 亡 秦 之 官 , 稱 於 上 國 ? 」 纘 曰 : 「 世 異 之 號 , 凡 有 幾 也 ? 」 安 世 曰 : 「 周 謂 掌 客 , 秦 改 典 客 , 漢 名 鴻 臚 , 今 曰 主 客 。 君 等 不 欲 影 響 文 、 武 , 而 殷 勤 亡 秦 。 」 纘 又 指 方 山 曰 : 「 此 山 去 燕 然 遠 近 ? 」 安 世 曰 : 「 亦 石 頭 之 與 番 禺 耳 。 」
時 每 有 江 南 使 至 , 多 出 藏 內 珍 物 , 令 都 下 富 室 好 容 服 者 貨 之 , 令 使 任 情 交 易 。 使 至 金 玉 肆 問 價 , 纘 曰 : 「 北 方 金 玉 大 賤 , 當 是 山 川 所 出 ? 」 安 世 曰 : 「 聖 朝 不 貴 金 玉 , 所 以 同 於 瓦 礫 ; 又 皇 上 德 通 神 明 , 山 不 愛 寶 , 故 川 無 金 , 山 無 玉 。 」 〔 二 一 〕 纘 初 將 大 市 , 得 安 世 言 , 慚 而 罷 。 遷 主 客 給 事 中 。
時 人 困 飢 流 散 , 豪 右 多 有 占 奪 , 安 世 乃 上 疏 陳 均 量 之 制 , 孝 文 深 納 之 。 後 均 田 之 制 , 起 於 此 矣 。
出 為 相 州 刺 史 , 假 趙 郡 公 。 敦 農 桑 , 斷 淫 祀 。 西 門 豹 、 史 起 有 功 於 人 者 , 為 之 修 飾 廟 堂 。 表 薦 廣 平 宋 翻 、 陽 平 路 恃 慶 , 皆 為 朝 廷 善 士 。 初 , 廣 平 人 李 波 宗 族 強 盛 , 殘 掠 不 已 , 前 刺 史 薛 道 摽 親 往 討 之 , 大 為 波 敗 , 遂 為 逋 逃 之 藪 , 公 私 成 患 。 百 姓 語 曰 : 「 李 波 小 妹 字 雍 容 , 褰 裙 逐 馬 如 卷 蓬 。 左 射 右 射 必 疊 雙 , 婦 女 尚 如 此 , 男 子 那 可 逢 ! 」 安 世 設 方 略 , 誘 波 及 諸 子 姪 三 十 餘 人 , 斬 于 鄴 市 , 州 內 肅 然 。 病 卒 于 家 。
安 世 妻 博 陵 崔 氏 , 生 一 子 瑒 。 崔 氏 以 妒 悍 見 出 , 又 尚 滄 水 公 主 , 生 二 子 , 謐 、 郁 。
瑒 字 琚 羅 , 涉 歷 史 傳 , 頗 有 文 才 , 氣 尚 豪 爽 , 公 強 當 世 。 太 師 、 高 陽 王 雍 表 薦 瑒 為 友 。 時 人 多 絕 戶 為 沙 門 , 瑒 上 言 : 「 三 千 之 罪 , 莫 大 於 不 孝 , 不 孝 之 大 , 無 過 於 絕 祀 。 安 得 輕 縱 背 禮 之 情 , 而 肆 其 向 法 之 意 ; 缺 當 世 之 禮 , 而 求 將 來 之 益 ; 棄 堂 堂 之 政 , 而 從 鬼 教 乎 ? 」 沙 門 都 統 僧 暹 等 忿 瑒 鬼 教 之 言 , 以 瑒 為 謗 毀 佛 法 , 泣 訴 靈 太 后 。 責 之 , 瑒 自 理 曰 : 「 鬼 神 之 名 皆 是 通 靈 達 稱 。 佛 非 天 非 地 , 本 出 於 人 , 名 之 為 鬼 , 愚 謂 非 謗 。 」 靈 太 后 雖 以 瑒 言 為 允 , 然 不 免 暹 等 意 , 猶 罰 瑒 金 一 兩 。
轉 尚 書 郎 , 隨 蕭 寶 夤 西 征 , 以 瑒 為 統 軍 。 瑒 德 洽 鄉 閭 , 招 募 雄 勇 , 其 樂 從 者 數 百 騎 。 瑒 傾 家 賑 恤 , 率 之 西 討 。 寶 夤 見 瑒 至 , 拊 其 肩 曰 : 「 子 遠 來 , 吾 事 辦 矣 。 」 故 其 下 每 有 戰 功 , 軍 中 號 曰 李 公 騎 。 寶 夤 啟 瑒 為 左 丞 , 仍 為 別 將 , 軍 機 戎 政 , 皆 與 參 決 。 寶 夤 又 啟 為 中 書 侍 郎 。 還 朝 , 除 岐 州 刺 史 , 坐 辭 不 赴 任 , 免 官 。 建 義 初 , 河 陰 遇 害 。 初 贈 尚 書 右 僕 射 、 殷 州 刺 史 , 後 又 贈 散 騎 常 侍 、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冀 州 刺 史 。
瑒 俶 儻 有 大 志 , 好 飲 酒 , 篤 於 親 知 。 每 謂 弟 郁 曰 : 「 士 大 夫 學 問 , 稽 博 古 今 而 罷 , 何 用 專 經 為 老 博 士 也 ? 」 與 弟 謐 特 相 友 愛 。 謐 在 鄉 物 故 , 瑒 慟 哭 絕 氣 , 久 而 方 蘇 , 不 食 數 日 , 期 年 形 骸 毀 悴 , 人 倫 哀 歎 之 。
謐 字 永 和 , 少 好 學 , 周 覽 百 氏 。 初 師 事 小 學 博 士 孔 璠 , 數 年 後 , 璠 還 就 謐 請 業 。 同 門 生 為 之 語 曰 : 「 青 成 藍 , 藍 謝 青 , 師 何 常 , 在 明 經 。 」 謐 以 公 子 徵 拜 著 作 佐 郎 , 辭 以 授 弟 郁 , 詔 許 之 。 州 再 舉 秀 才 , 公 府 二 辟 , 並 不 就 。 唯 以 琴 書 為 業 , 有 絕 世 之 心 。 覽 考 工 記 、 大 戴 禮 盛 德 篇 , 以 明 堂 之 制 不 同 , 遂 著 明 堂 制 度 論 曰 :
余 謂 論 事 辯 物 , 當 取 正 於 經 典 之 真 文 , 援 證 定 疑 , 必 有 驗 於 周 、 孔 之 遺 訓 , 然 後 可 以 稱 準 的 矣 。 今 禮 文 殘 缺 , 聖 言 靡 存 , 明 堂 之 制 , 誰 使 正 之 ? 是 以 後 人 紛 糾 , 競 興 異 論 , 五 九 之 說 , 各 信 其 習 , 是 非 無 準 , 得 失 相 半 , 故 歷 代 紛 紜 , 靡 所 取 正 。 乃 使 裴 頠 云 : 「 今 群 儒 紛 糾 , 互 相 掎 摭 , 就 令 其 象 可 得 而 圖 , 其 所 以 居 用 之 禮 莫 能 通 也 , 為 設 虛 器 耳 。 況 漢 氏 所 作 , 四 維 之 A , 復 不 能 令 各 處 其 辰 。 愚 以 為 尊 祖 配 天 , 其 義 明 著 , 廟 宇 之 制 , 理 據 未 分 , 直 可 為 殿 屋 以 崇 嚴 父 之 祀 。 其 餘 雜 碎 , 一 皆 除 之 。 」 斯 豈 不 以 群 儒 舛 互 , 並 乖 其 實 , 據 義 求 衷 , 莫 適 可 從 哉 ? 但 恨 典 文 殘 滅 , 求 之 靡 據 而 已 矣 , 乃 復 遂 去 室 牖 諸 制 。 施 之 於 教 , 未 知 其 所 隆 政 , 求 之 於 情 , 未 可 喻 其 所 以 必 須 , 惜 哉 言 乎 ! 仲 尼 有 言 曰 : 「 賜 也 , 爾 愛 其 羊 , 我 愛 其 禮 。 」 余 以 為 隆 政 必 須 其 禮 , 豈 彼 一 羊 哉 ? 推 此 而 論 , 則 聖 人 之 於 禮 , 殷 勤 而 重 之 , 裴 頠 之 於 禮 , 任 意 而 忽 之 , 是 則 頠 賢 於 仲 尼 矣 ! 以 斯 觀 之 , 裴 氏 子 以 不 達 失 禮 之 旨 也 。
余 竊 不 自 量 , 頗 有 鄙 意 , 據 理 尋 義 , 以 求 其 真 , 貴 合 雅 衷 , 不 苟 偏 信 。 乃 藉 之 以 禮 傳 , 考 之 以 訓 注 , 博 採 先 賢 之 言 , 廣 搜 通 儒 之 說 , 量 其 當 否 , 參 其 同 異 , 棄 其 所 短 , 收 其 所 長 , 推 義 察 圖 , 以 折 厥 衷 , 豈 敢 必 善 , 聊 亦 合 其 言 志 矣 。 〔 二 二 〕
凡 論 明 堂 之 制 者 雖 眾 , 然 校 其 大 略 , 則 二 途 而 已 。 言 五 室 者 , 則 據 周 禮 考 工 之 記 以 為 本 , 是 康 成 之 徒 所 執 ; 言 九 室 者 則 案 大 戴 盛 德 之 篇 以 為 源 , 是 伯 喈 之 倫 所 持 。 此 二 書 雖 非 聖 言 , 然 是 先 賢 之 中 博 見 洽 通 者 也 。 但 各 記 所 聞 , 未 能 全 正 , 可 謂 既 盡 美 矣 , 未 盡 善 也 。 而 先 儒 不 能 考 其 當 否 , 便 各 是 所 習 , 卒 相 非 毀 , 豈 達 士 之 確 論 哉 ? 小 戴 氏 傳 禮 事 四 十 九 篇 , 號 曰 禮 記 , 雖 未 能 全 當 , 然 多 得 其 衷 , 方 之 前 賢 , 亦 無 愧 矣 。 而 月 令 、 玉 藻 、 明 堂 三 篇 , 頗 有 明 堂 之 義 , 余 故 採 掇 二 家 , 參 之 月 令 。 以 為 明 堂 五 室 , 古 今 通 則 。 其 室 居 中 者 , 謂 之 太 室 ; 〔 二 三 〕 太 室 之 東 者 , 謂 之 青 陽 ; 當 太 室 之 南 者 , 謂 之 明 堂 ; 太 室 之 西 者 , 謂 之 總 章 ; 當 太 室 之 北 者 , 謂 之 玄 堂 。 四 面 之 室 , 各 有 夾 房 , 謂 之 左 右 A , 三 十 六 戶 七 十 二 牖 矣 。 室 A 之 形 , 今 之 殿 前 是 其 遺 像 耳 。 A 者 , 即 寢 之 房 也 。 但 明 堂 與 寢 , 施 用 既 殊 , 故 房 A 之 名 , 亦 隨 事 而 遷 耳 。 今 粗 書 其 像 , 以 見 鄙 意 , 案 圖 察 義 , 略 可 驗 矣 。 故 檢 之 五 室 , 則 義 明 於 考 工 ; 校 之 戶 牖 , 則 數 協 於 盛 德 ; 考 之 施 用 , 則 事 著 於 月 令 ; 求 之 閏 也 , 合 周 禮 與 玉 藻 。 既 同 夏 、 殷 , 又 符 周 、 秦 , 雖 乖 眾 儒 , 儻 或 在 斯 矣 。
考 工 記 曰 : 「 周 人 明 堂 , 度 以 九 尺 之 筵 , 東
西 九 筵 , 南 北 七 筵 , 堂 崇 一 筵 。 五 室 , 凡 室 二 筵 。 室 中
度 以 几 , 堂 上 度 以 筵 。 」 余 謂 記 得 之 於 五 室 , 而 謬 於 堂
之 脩 廣 。 何 者 ? 當 以 理 推 之 , 令 愜 古 今 之 情 也 。 夫 明 堂
者 , 蓋 所 以 告 月 朔 , 布 時 令 , 宗 文 王 , 祀 五 帝 者 也 。 然
營 構 之 範 , 自 當 因 宜 創 制 耳 。 故 五 室 者 , 合 於 五 帝 各 居
一 室 之 義 。 且 四 時 之 祀 , 皆 據 其 方 之 正 , 又 聽 朔 布 令 ,
咸 得 其 月 之 辰 , 可 謂 施 政 及 祀 , 二 三 俱 允 。 〔 二 四 〕 求
之 古 義 , 竊 為 當 矣 。 鄭 康 成 漢 末 之 通 儒 , 後 學 所 取 正 。
釋 五 室 之 位 , 謂 土 居 中 , 木 火 金 水 各 居 四 維 。 然 四 維 之
室 既 乖 其 正 , 施 令 聽 朔 各 失 厥 衷 , 左 右 之 A 棄 而 不 顧 ;
乃 反 文 之 以 美 說 , 飾 之 以 巧 辭 , 言 水 木 用 事 交 於 東 北 ,
木 火 用 事 交 於 東 南 , 火 土 用 事 交 於 西 南 , 金 水 用 事 交 於
北 。 既 依 五 行 , 當 從 其 方 , 〔 二 五 〕 用 事 之 交 , 出 何 經
典 ? 可 謂 攻 於 異 端 , 〔 二 六 〕 言 非 而 博 , 疑 誤 後 學 , 非
所 望 於 先 儒 也 。 禮 記 玉 藻 曰 : 「 天 子 聽 朔 於 南 門 之 外 ,
閏 月 則 闔 門 左 扉 , 立 於 其 中 。 」 鄭 玄 注 曰 : 「 天 子 之 廟
及 路 寢 皆 如 明 堂 制 。 明 堂 在 國 之 陽 , 每 月 就 其 時 之 堂 而
聽 朔 焉 。 卒 事 反 宿 路 寢 , 亦 如 之 。 閏 月 非 常 月 , 聽 其 朔
於 明 堂 門 下 , 還 處 路 寢 門 , 終 月 也 。 」 而 考 工 記 「 周 人
明 堂 」 , 玄 注 曰 : 「 或 舉 王 寢 , 或 舉 明 堂 , 互 言 之 以 明
其 制 同 也 。 」 其 同 制 之 言 , 皆 出 鄭 注 , 然 則 明 堂 與 寢 ,
不 得 異 矣 。 而 尚 書 顧 命 篇 曰 : 「 迎 子 釗 南 門 之 外 , 延 入
翼 室 。 」 此 之 翼 室 , 即 路 寢 矣 。 其 下 曰 :「
大 貝 賁 鼓 在 西 房 , 垂 之 竹 矢 在 東 房 。 」 此 則 路 寢 有 左
右 房 , 見 於 經 史 者 也 。 禮 記 喪 服 大 記 曰 : 「 君 夫 人 卒 於
路 寢 。 小 斂 , 婦 人 髽 , 帶 麻 於 房 中 。 」 鄭 玄 注 曰 : 「 此
蓋 諸 侯 禮 。 帶 麻 於 房 中 , 則 西 房 也 。 天 子 諸 侯 。 」 有 左
右 房 , 見 於 注 者 也 。 〔 二 七 〕 論 路 寢 則 明 其 左 右 , 言 明
堂 則 闕 其 左 右 A , 同 制 之 說 還 相 矛 楯 , 通 儒 之 注 , 何 其
然 乎 ? 使 九 室 之 徒 奮 筆 而 爭 鋒 者 , 豈 不 由 處 室 之 不 當 哉
?
記 云 : 東 西 九 筵 , 南 北 七 筵 。 五 室 , 凡 室 二 筵 。 置 五 室 於 斯 堂 , 雖 使 班 、 倕 構 思 , 王 爾 營 度 , 則 不 能 令 三 室 不 居 其 南 北 也 。 然 則 三 室 之 間 , 便 居 六 筵 之 地 , 而 室 壁 之 外 , 裁 有 四 尺 五 寸 之 堂 焉 。 豈 有 天 子 布 政 施 令 之 所 , 宗 祀 文 王 以 配 上 帝 之 堂 , 周 公 負 扆 以 朝 諸 侯 之 處 , 而 室 戶 之 外 , 僅 餘 四 尺 而 已 哉 ? 假 在 儉 約 , 為 陋 過 矣 。 論 其 堂 宇 , 則 偏 而 非 制 , 求 之 道 理 , 則 未 愜 人 情 , 其 不 然 一 也 。 余 恐 為 鄭 學 者 , 苟 求 必 勝 , 競 生 異 端 , 以 相 訾 抑 , 云 二 筵 者 乃 室 之 東 西 耳 , 南 北 則 狹 焉 。 余 故 備 論 之 曰 : 若 東 西 二 筵 , 則 室 戶 之 外 為 丈 三 尺 五 寸 矣 。 南 北 戶 外 復 如 此 , 則 三 室 之 中 南 北 裁 各 丈 二 耳 。 記 云 : 「 四 旁 兩 夾 窗 。 」 若 為 三 尺 之 戶 , 二 尺 之 窗 , 〔 二 八 〕 窗 戶 之 間 , 裁 盈 一 尺 。 繩 樞 甕 牖 之 室 , 篳 門 圭 窬 之 堂 , 尚 不 然 矣 。 假 令 復 欲 小 廣 之 , 則 四 面 之 外 , 闊 狹 不 齊 , 東 西 既 深 , 南 北 更 淺 , 屋 宇 之 制 , 不 為 通 矣 。 驗 之 眾 塗 , 略 無 算 焉 。 且 凡 室 二 筵 , 丈 八 地 耳 , 然 則 戶 牖 之 間 , 不 踰 二 尺 也 。 禮 記 明 堂 : 「 天 子 負 斧 扆 南 向 而 立 。 」 鄭 玄 注 曰 : 「 設 斧 於 戶 牖 之 間 。 」 而 鄭 氏 禮 圖 說 扆 制 曰 : 「 從 廣 八 尺 , 畫 斧 文 於 其 上 , 今 之 屏 風 也 。 」 以 八 尺 扆 置 二 尺 之 間 , 此 之 叵 通 , 不 待 智 者 , 較 然 可 見 矣 。 且 若 二 筵 之 室 為 四 尺 之 戶 , 則 戶 之 兩 頰 裁 各 七 尺 耳 , 全 以 置 之 , 猶 自 不 容 , 矧 復 戶 牖 之 間 哉 ? 其 不 然 二 也 。 又 復 以 世 代 驗 之 , 即 虞 、 夏 尚 朴 , 殷 、 周 稍 文 , 制 造 之 差 , 每 加 崇 飾 。 而 夏 后 世 室 , 堂 脩 二 七 , 周 人 之 制 , 反 更 促 狹 , 豈 是 夏 禹 卑 宮 之 意 , 周 監 郁 郁 之 美 哉 ? 以 斯 察 之 , 其 不 然 三 也 。 又 云 「 堂 崇 一 筵 」 , 便 基 高 九 尺 , 而 壁 戶 之 外 裁 四 尺 五 寸 , 於 營 制 之 法 自 不 相 稱 , 其 不 然 四 也 。 又 云 「 室 中 度 以 几 , 堂 上 度 以 筵 」 , 而 復 云 「 凡 室 二 筵 」 , 而 不 以 几 , 還 自 相 違 , 其 不 然 五 也 。 以 此 驗 之 , 記 者 之 謬 , 抑 可 見 矣 。
盛 德 篇 云 : 明 堂 凡 九 室 、 三 十 六 戶 、 七 十 二 牖 , 上 員 下 方 , 東 西 九 仞 , 南 北 七 筵 , 〔 二 九 〕 堂 高 三 尺 也 。 余 謂 盛 德 篇 得 之 於 戶 牖 , 失 之 於 九 室 。 何 者 ? 五 室 之 制 , 傍 有 夾 房 , 面 各 有 戶 , 戶 有 兩 牖 , 此 乃 因 事 立 則 , 非 拘 異 術 , 戶 牖 之 數 , 固 自 然 矣 。 九 室 者 , 論 之 五 帝 , 事 既 不 合 , 施 之 時 令 , 又 失 其 辰 , 左 右 之 A , 重 置 一 隅 , 兩 辰 同 處 , 參 差 出 入 , 斯 乃 義 無 所 據 , 未 足 稱 也 。 且 又 堂 之 脩 廣 , 裁 六 十 三 尺 耳 , 假 使 四 尺 五 寸 為 外 之 基 , 其 中 五 十 四 尺 便 是 五 室 之 地 , 計 其 一 室 之 中 , 僅 可 一 丈 , 置 其 戶 牖 , 則 於 何 容 之 哉 ? 若 必 小 而 為 之 , 以 容 其 數 , 則 令 帝 王 側 身 出 入 , 斯 為 怪 矣 ! 此 匪 直 不 合 典 制 , 抑 亦 可 哂 之 甚 也 。 余 謂 其 九 室 之 言 , 誠 亦 有 由 。 然 竊 以 為 戴 氏 聞 三 十 六 戶 七 十 二 牖 , 弗 見 其 制 , 靡 知 所 置 , 便 謂 一 室 有 四 戶 之 窗 , 計 其 戶 牖 之 數 , 即 以 為 九 室 耳 , 或 未 之 思 也 。 蔡 伯 喈 , 漢 末 之 時 學 士 , 而 見 重 於 當 時 , 即 識 其 脩 廣 之 不 當 , 而 必 未 思 其 九 室 之 為 謬 。 更 脩 而 廣 之 , 假 其 法 象 。 可 謂 因 偽 飾 辭 , 順 非 而 澤 , 諒 可 歎 矣 。
余 今 省 彼 眾 家 , 委 心 從 善 , 庶 探 其 衷 , 不 為 苟 異 。 但 是 古 非 今 , 俗 間 之 常 情 ; 愛 遠 惡 近 , 世 中 之 事 。 而 千 載 之 下 , 獨 論 古 制 , 驚 俗 之 談 , 固 延 多 誚 。 脫 有 深 賞 君 子 者 , 覽 而 揣 之 , 儻 或 存 焉 。
謐 不 飲 酒 , 好 音 律 , 愛 樂 山 水 , 高 尚 之 情 , 長 而 彌 固 , 一 遇 其 賞 , 悠 爾 忘 歸 , 乃 作 神 士 賦 。 延 昌 四 年 卒 , 年 三 十 二 , 遐 邇 悼 惜 之 。 其 年 , 四 門 小 學 博 士 孔 璠 等 學 官 四 十 五 人 上 書 曰 :
竊 見 故 處 士 趙 郡 李 謐 , 十 歲 喪 父 , 哀 號 罷 鄰 人 之 相 ; 幼 事 兄 瑒 , 恭 順 盡 友 于 之 誠 。 十 三 通 孝 經 、 論 語 、 毛 詩 、 尚 書 , 歷 數 之 術 , 尤 盡 其 長 。 州 閭 鄉 黨 , 有 神 童 之 號 。 年 十 八 , 詣 學 受 業 。 時 博 士 即 孔 璠 也 。 覽 始 要 終 , 論 端 究 緒 , 授 者 無 不 欣 其 言 矣 。 於 是 鳩 集 諸 經 , 廣 校 同 異 , 比 三 傳 事 例 , 名 春 秋 叢 林 十 有 二 卷 。 為 璠 等 判 析 隱 伏 , 垂 盈 百 條 。 滯 無 常 滯 , 纖 豪 必 舉 ; 通 不 長 通 , 有 枉 斯 屈 。 不 苟 言 以 違 經 , 弗 飾 辭 而 背 理 , 辭 氣 磊 落 , 觀 者 忘 疲 。 每 曰 : 「 丈 夫 擁 書 萬 卷 , 何 假 南 面 百 城 。 」 遂 絕 跡 下 帷 , 杜 門 卻 掃 , 棄 產 營 書 , 手 自 刪 削 , 卷 無 重 複 者 四 千 有 餘 矣 。 猶 括 次 專 家 , 搜 比 黨 議 , 隆 冬 達 曙 , 盛 暑 通 宵 。 雖 仲 舒 不 闚 園 , 君 伯 之 閉 戶 , 高 戶 之 遺 漂 , 張 生 之 忘 食 , 方 之 斯 人 , 未 足 為 喻 。
謐 嘗 詣 故 太 常 卿 劉 芳 , 推 問 音 義 , 語 及 中 代 興 廢 之 由 。 芳 乃 歎 曰 : 「 君 若 遇 高 祖 , 侍 中 、 太 常 非 僕 有 也 。 」 前 河 南 尹 、 黃 門 侍 郎 甄 琛 , 內 贊 近 機 , 朝 野 傾 目 , 于 時 親 識 有 求 官 者 , 答 云 : 「 趙 郡 李 謐 , 耽 學 守 道 , 不 悶 于 時 , 常 欲 致 言 , 但 未 有 次 耳 。 諸 君 何 為 輕 自 媒 衒 ? 」 謂 其 子 曰 : 「 昔 鄭 玄 、 盧 植 不 遠 數 千 里 詣 扶 風 馬 融 , 今 汝 明 師 甚 邇 , 何 不 就 業 也 ? 」 又 謂 朝 士 曰 : 「 甄 琛 行 不 愧 時 , 但 未 薦 李 謐 , 以 此 負 朝 廷 耳 。 」 又 結 宇 依 巖 , 憑 崖 鑿 室 , 方 欲 訓 彼 青 衿 , 宣 揚 墳 典 , 冀 西 河 之 教 重 興 , 北 海 之 風 不 墜 。 而 祐 善 空 聞 , 暴 疾 而 卒 。 邦 國 銜 殄 悴 之 哀 , 儒 生 結 摧 梁 之 慕 , 況 璠 等 或 服 議 下 風 , 或 親 承 音 旨 , 師 儒 之 義 , 其 可 默 乎 ?
事 奏 , 詔 曰 : 「 謐 屢 辭 徵 辟 , 志 守 沖 素 , 儒 隱 之 操 , 深 可 嘉 美 。 可 遠 傍 惠 、 康 , 近 準 玄 晏 , 諡 曰 : 貞 靜 處 士 , 并 表 其 門 閭 , 以 旌 高 節 。 」 於 是 表 其 門 曰 文 德 , 里 曰 孝 義 云 。
郁 字 永 穆 , 好 學 沈 靖 , 博 通 經 史 。 為 廣 平 王 懷 友 , 深 見 禮 遇 。 時 學 士 徐 遵 明 教 授 山 東 , 生 徒 甚 盛 , 懷 徵 遵 明 在 館 , 令 郁 問 其 五 經 義 例 十 餘 條 , 遵 明 所 答 數 條 而 已 。 稍 遷 國 子 博 士 。 自 國 學 之 建 , 諸 博 士 率 不 講 說 , 其 朝 夕 教 授 , 唯 郁 而 已 。 謙 虛 寬 雅 , 甚 有 儒 者 之 風 。 再 遷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。 建 義 中 , 以 兄 瑒 卒 , 遂 撫 育 孤 姪 , 歸 於 鄉 里 。 永 熙 初 , 除 散 騎 常 侍 、 衛 大 將 軍 、 左 光 祿 大 夫 , 兼 都 官 尚 書 , 尋 領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。 三 年 , 於 顯 陽 殿 講 禮 記 , 詔 郁 執 經 。 郁 解 說 不 窮 , 群 難 鋒 起 , 無 廢 談 笑 。 孝 武 及 諸 王 凡 預 聽 者 , 莫 不 嗟 善 。 尋 病 卒 , 贈 散 騎 常 侍 、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尚 書 左 僕 射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都 督 、 定 州 刺 史 。
謐 子 士 謙 , 字 子 約 , 一 名 容 郎 , 髫 齔 喪 父 , 事 母 以 孝 聞 。 母 曾 歐 吐 , 疑 中 毒 , 因 跪 嘗 之 。 伯 父 瑒 深 所 嗟 尚 , 每 稱 : 「 此 兒 吾 家 顏 子 也 。 」 年 十 二 , 魏 廣 平 王 贊 辟 開 府 參 軍 事 。 後 丁 母 憂 , 居 喪 骨 立 。 有 姊 適 宋 氏 , 不 勝 哀 而 死 。 士 謙 服 闋 , 捨 宅 為 伽 藍 。 脫 身 而 出 , 詣 學 請 業 , 研 精 不 倦 , 遂 博 覽 群 籍 , 善 天 文 術 數 。 齊 吏 部 尚 書 辛 術 召 署 員 外 郎 , 趙 郡 王 叡 舉 德 行 , 皆 稱 疾 不 就 。 和 士 開 亦 重 其 名 , 將 諷 朝 廷 , 擢 為 國 子 祭 酒 , 固 辭 得 免 。 刺 史 高 元 海 以 禮 再 致 之 , 稱 為 菩 薩 。 隋 有 天 下 , 畢 志 不 仕 。 自 以 少 孤 , 未 嘗 飲 酒 食 肉 , 口 無 殺 害 之 言 。 親 賓 至 , 輒 陳 樽 俎 , 對 之 危 坐 , 終 日 不 倦 。
李 氏 宗 黨 豪 盛 , 每 春 秋 二 社 , 必 高 會 極 宴 , 無 不 沈 醉 諠 亂 。 嘗 集 士 謙 所 , 盛 饌 盈 前 , 而 先 為 設 黍 。 謂 群 從 曰 : 「 孔 子 稱 黍 為 五 穀 之 長 , 荀 卿 亦 云 食 先 黍 稷 , 古 人 所 尚 , 寧 可 違 乎 ! 」 少 長 肅 然 , 無 敢 弛 惰 , 退 而 相 謂 曰 : 「 既 見 君 子 , 方 覺 吾 徒 之 不 德 也 。 」 士 謙 聞 而 自 責 曰 : 「 何 乃 為 人 疏 , 頓 至 於 此 ! 」
家 富 於 財 , 躬 處 節 儉 , 每 以 振 施 為 務 。 州 里 有 喪 事 。 不 均 , 至 相 訟 。 〔 三 0 〕 士 謙 聞 而 出 財 補 其 少 者 , 令 與 多 者 相 埒 。 兄 弟 愧 懼 , 更 相 推 讓 , 卒 為 善 士 。 有 牛 犯 其 田 者 , 士 謙 牽 置 涼 處 , 飼 之 過 於 本 主 。 望 見 盜 刈 禾 黍 者 , 默 而 避 之 。 其 家 僮 嘗 執 盜 粟 者 , 士 謙 慰 喻 之 曰 : 「 窮 困 所 致 , 義 無 相 責 。 」 遽 令 放 之 。 其 奴 嘗 與 鄉 人 董 震 因 醉 角 力 , 震 扼 其 喉 , 斃 於 手 下 。 震 懼 請 罪 , 士 謙 謂 曰 : 「 卿 本 無 殺 心 , 何 為 相 謝 ? 然 可 速 去 , 無 為 吏 拘 。 」 性 寬 厚 皆 此 類 也 。 後 出 粟 萬 石 以 貸 鄉 人 , 屬 年 穀 不 登 , 債 家 無 以 償 , 皆 來 致 謝 。 士 謙 曰 : 「 吾 家 餘 粟 , 本 圖 賑 贍 , 豈 求 利 哉 ! 」 於 是 悉 召 債 家 , 為 設 酒 食 , 對 之 燔 契 , 曰 : 「 債 了 矣 , 幸 勿 為 念 也 。 」 各 令 罷 去 。 明 年 大 熟 , 債 家 爭 來 償 , 士 謙 拒 之 , 一 無 所 受 。 他 年 饑 , 多 有 死 者 , 士 謙 罄 家 資 為 之 糜 粥 , 賴 以 全 活 者 萬 計 ; 收 埋 骸 骨 , 所 見 無 遺 ; 至 春 , 又 出 田 糧 種 子 , 分 給 貧 乏 。 趙 郡 農 人 德 之 , 撫 其 子 孫 曰 : 「 此 李 參 軍 遺 惠 也 。 」 仁 心 感 物 , 群 犬 生 子 , 交 共 相 乳 。 凶 年 散 穀 至 萬 餘 石 , 合 諸 藥 以 救 疾 癘 , 如 此 積 三 十 年 。 或 謂 士 謙 : 「 子 多 陰 德 。 」 士 謙 曰 : 「 夫 言 陰 德 , 其 猶 耳 鳴 , 己 獨 知 之 , 人 無 知 者 ; 今 吾 所 作 , 吾 子 皆 知 , 何 陰 德 之 有 ? 」
士 謙 善 談 玄 理 , 嘗 有 客 在 坐 , 〔 三 一 〕 不 信 佛 家
應 報 義 。 士 謙 喻 之 曰 : 「 積 善 餘 慶 , 積 惡 餘 殃 , 豈 非 休
咎 邪 ? 佛 經 云 『 轉 輪 五 道 , 無 復 窮 已 』 , 此 則 賈 誼 所 言
『 千 變 萬 化 , 未 始 有 極 , 忽 然 為 人 』 之 謂 也 。 佛 道 未 來
, 而 賢 者 已 知 其 然 矣 。 至 若 鯀 為 黃 熊 , 杜 宇 為 鶗 鳺 , 褒
君 為 龍 , 牛 哀 為 猛 獸 , 君 子 為 鵠 , 小 人 為 沐 , 彭 生 為 豕
, 如 意 為 犬 , 黃 母 為 黿 , 宣 武 為 鱉 , 鄧 艾 為 牛 , 徐 伯 為
魚 , 鈴 下 為 烏 , 書 生 為 蛇 , 羊 祜 前 身 李 氏 之 子 , 此 非 佛
家 變 受 異 形 之 謂 邪 ? 」 客 曰 : 「 邢 子 才 云『
豈 有 松 柏 後 身 , 化 為 樗 櫟 』 , 僕 以 為 然 。 」 士 謙 曰 :
「 此 不 類 之 談 也 , 變 化 皆 由 心 作 , 木 豈 有 心 乎 ? 」 客 又
問 三 教 優 劣 , 士 謙 曰 : 「 佛 , 日 也 ; 道 , 月 也 ; 儒 , 五
星 也 。 」 客 亦 不 能 難 而 止 。
士 謙 平 生 時 時 為 詠 懷 詩 , 輒 毀 其 本 , 不 示 人 。 又 嘗 論 刑 罰 , 遺 文 不 具 。 其 略 曰 : 「 帝 王 制 法 , 沿 革 不 同 , 自 可 損 益 , 無 為 頓 改 。 今 之 贓 重 者 死 , 是 酷 而 不 懲 也 。 語 曰 : 『 人 不 畏 死 , 不 可 以 死 恐 之 。 』 愚 謂 此 罪 , 宜 從 肉 刑 , 刖 其 一 趾 , 再 犯 者 , 斷 其 左 腕 。 流 刑 刖 去 右 手 三 指 , 又 犯 者 , 下 其 腕 。 小 盜 宜 黥 , 又 犯 , 刖 落 其 所 用 三 指 ; 又 不 悛 , 則 下 其 腕 。 無 不 止 也 。 無 賴 之 人 , 竄 之 邊 裔 , 職 為 亂 階 , 適 所 以 召 戎 矣 , 非 求 安 之 道 也 。 博 弈 淫 遊 , 盜 之 萌 也 , 禁 而 不 止 , 黥 之 則 可 。 」 有 識 者 頗 以 為 得 政 體 。
隋 開 皇 八 年 , 終 於 家 。 趙 州 士 女 聞 之 , 莫 不 流 淚
曰 : 「 我 曹 不 死 而 令 李 參 軍 死 乎 ! 」 會 葬 者 萬 餘 人 。 李
景 伯 等 以 士 謙 道 著 丘 園 , 條 其 行 狀 , 詣 尚 書 省 請 先 生 之
諡 , 事 寢 不 行 , 遂 相 與 樹 碑 於 墓 。 其 妻 范 陽 盧 氏 , 亦 有
婦 德 。 及 夫 終 , 所 有 賻 贈 , 一 無 所 受 。 謂 州 里 父 老 曰 :「
參 軍 平 生 好 施 , 今 雖 殞 歿 , 安 可 奪 其 志 哉 ! 」 乃 散 粟
五 百 石 以 賑 窮 乏 , 免 奴 婢 六 十 人 。
案 趙 郡 李 氏 , 出 自 趙 將 武 安 君 牧 。 當 楚 、 漢 之 際 , 廣 武 君 左 車 則 其 先 也 。 左 車 十 四 世 孫 恢 , 字 仲 興 , 漢 桓 、 靈 間 , 高 尚 不 仕 , 號 有 道 大 夫 。 恢 生 定 , 字 文 義 , 仕 魏 , 位 漁 陽 太 守 。 有 子 四 人 , 並 仕 晉 。 平 字 伯 括 , 為 樂 平 太 守 ; 機 字 仲 括 , 位 國 子 博 士 ; 隱 字 叔 括 , 保 字 季 括 , 位 並 尚 書 郎 。 兄 弟 皆 以 儒 素 著 名 , 時 謂 之 四 括 。
機 子 楷 , 字 雄 方 , 位 書 侍 御 史 , 家 于 平 棘 南 。 有 男 子 五 人 , 輯 、 晃 、 F 、 勁 、 叡 。 輯 字 護 宗 , 晃 字 仲 黃 , F 字 季 黃 , 勁 字 少 黃 , 叡 字 幼 黃 , 並 以 友 悌 著 美 , 為 當 世 所 宗 , 時 所 謂 四 黃 者 也 。 輯 位 高 密 郡 守 , 二 子 , 慎 、 敦 。 晃 位 鎮 南 府 長 史 , 一 子 , 義 。 勁 位 書 侍 御 史 , 四 子 , 盛 、 敏 、 隆 、 喜 。 叡 位 高 平 太 守 , 二 子 , 勗 、 充 。 其 後 , 慎 、 敦 居 柏 仁 , 子 孫 甚 微 。 義 南 徙 故 壘 , 世 謂 之 南 祖 。 勗 兄 弟 居 巷 東 , 盛 兄 弟 居 巷 西 , 世 人 指 其 所 居 , 因 以 為 目 , 蓋 自 此 也 。 義 字 敬 仲 , 位 司 空 長 史 。 生 東 宮 舍 人 吉 , 字 彥 同 。 吉 生 尚 書 郎 聰 , 字 小 時 。 聰 生 真 , 字 。 義 深 事 列 于 後 。 〔 三 二 〕 勗 字 景 賢 , 位 頓 丘 太 守 。 勗 生 趙 郡 太 守 頤 , 字 彥 祖 。 頤 生 勰 、 系 、 曾 , 各 有 令 子 , 事 並 列 于 前 。 盛 位 中 書 郎 。 三 子 , 、 襲 、 閣 。 字 緯 業 , 位 太 尉 祭 酒 。 生 四 子 , 誕 、 休 、 重 、 苞 。 誕 字 紹 元 , 假 趙 郡 太 守 。 生 四 子 , 建 、 追 、 磪 、 龜 。 龜 字 神 龜 , 位 州 主 簿 。 生 二 子 , 鳳 林 、 秀 林 。
李 裔 字 徽 伯 。 〔 三 三 〕 父 秀 林 , 小 名 榼 , 性 溫 直 。 〔 三 四 〕 太 和 中 , 中 書 博 士 , 為 頓 丘 相 , 豪 右 畏 之 。 景 明 初 , 試 守 博 陵 郡 , 抑 強 扶 弱 , 政 以 嚴 威 為 名 。 以 母 憂 去 職 。 後 為 司 徒 司 馬 、 定 州 大 中 正 、 太 中 大 夫 。 卒 , 贈 齊 州 刺 史 。
裔 出 後 伯 父 鳳 林 。 孝 昌 中 為 定 州 鎮 軍 長 史 , 帶 博 陵 太 守 。 于 時 逆 賊 杜 洛 周 侵 亂 州 界 , 裔 潛 引 洛 周 , 州 遂 陷 沒 。 洛 周 特 無 綱 紀 , 至 于 市 令 、 驛 帥 咸 以 為 王 , 呼 曰 市 王 、 驛 王 , 乃 封 裔 定 州 王 。 洛 周 尋 為 葛 榮 所 滅 , 裔 仍 事 榮 。 尒 朱 榮 禽 葛 榮 , 遂 縶 裔 及 高 昂 、 薛 脩 義 、 李 無 為 等 於 晉 陽 。 從 榮 至 洛 , 榮 死 乃 免 。
天 平 初 , 以 齊 神 武 大 丞 相 諮 議 參 軍 , 參 定 策 功 , 封 固 安 縣 伯 , 為 候 衛 大 將 軍 、 〔 三 五 〕 陝 州 刺 史 。 及 周 文 帝 攻 剋 州 城 , 見 害 。 東 魏 贈 尚 書 令 、 司 徒 、 定 州 刺 史 。
子 子 旦 襲 。 子 旦 弟 子 雄 。 〔 三 六 〕
子 雄 少 慷 慨 有 大 志 , 陝 州 破 , 因 隨 周 軍 入 長 安 。 家 世 並 以 學 業 自 通 , 子 雄 獨 習 騎 射 。 其 兄 子 旦 讓 之 曰 : 「 棄 文 尚 武 , 非 士 大 夫 素 業 。 」 子 雄 曰 : 「 自 古 誠 臣 貴 仕 , 文 武 不 備 而 能 濟 功 業 者 鮮 矣 。 既 文 且 武 , 兄 何 病 焉 。 」 子 旦 無 以 應 。
仕 周 , 累 遷 小 賓 部 。 後 從 達 奚 武 與 齊 人 戰 於 芒 山 , 諸 軍 大 破 , 子 雄 所 領 獨 全 。 累 遷 涼 州 總 管 長 史 , 從 滕 王 逌 破 吐 谷 渾 於 青 海 , 以 功 加 上 儀 同 。 宣 帝 即 位 , 從 行 軍 總 管 韋 孝 寬 略 定 淮 南 , 〔 三 七 〕 拜 亳 州 刺 史 。 隋 文 帝 總 百 揆 , 徵 為 司 會 中 大 夫 , 以 淮 南 功 , 加 位 上 開 府 。 及 受 禪 , 拜 鴻 臚 卿 , 進 爵 高 都 郡 公 。
及 晉 王 廣 出 鎮 并 州 , 以 子 雄 為 河 北 行 臺 兵 部 尚 書 。 上 謂 曰 : 「 吾 兒 既 少 , 卿 兼 文 武 之 才 , 今 者 推 誠 相 委 , 吾 無 北 顧 憂 矣 。 」 子 雄 頓 首 流 涕 , 誓 以 效 命 。 子 雄 當 官 正 直 , 侃 然 有 不 可 犯 色 , 王 甚 敬 憚 , 吏 人 稱 焉 。 歲 餘 , 卒 官 。 子 公 挻 嗣 。
裔 從 祖 詵 字 令 世 , 〔 三 八 〕 誕 弟 休 之 子 也 。 休 字 紹 則 , 散 騎 常 侍 。 詵 與 族 兄 靈 、 族 弟 熙 等 俱 被 徵 , 事 在 高 允 徵 士 頌 。 詵 位 中 書 侍 郎 、 京 兆 太 守 。
詵 從 祖 弟 善 見 , 位 趙 郡 太 守 。
善 見 子 顯 進 , 位 州 主 簿 、 濮 陽 太 守 。
顯 進 子 映 , 字 暉 道 , 位 相 州 中 從 事 、 步 兵 校 尉 , 贈 殷 州 刺 史 。
映 子 普 濟 , 學 涉 有 名 , 性 和 韻 , 位 濟 北 太 守 , 時 人 語 曰 「 入 粗 入 細 李 普 濟 」 。 武 定 中 , 位 北 海 太 守 。
映 弟 育 , 字 仲 遠 , 位 相 州 防 城 別 將 , 以 拒 葛 榮 之 勳 , 賜 爵 趙 郡 公 。 後 除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卒 , 贈 都 官 尚 書 , 諡 曰 貞 。
子 愔 襲 , 與 從 父 兄 普 濟 並 應 秀 才 舉 , 時 人 謂 其 所 居 為 秀 才 村 。 愔 位 太 子 舍 人 。
愔 族 叔 肅 , 字 彥 邕 , 位 員 外 常 侍 。 初 諂 附 侍 中 元 暉 。 後 以 左 道 事 侍 中 穆 紹 。 常 裸 身 被 髮 , 畫 腹 銜 刀 , 於 隱 屏 處 為 紹 求 福 。 故 紹 愛 之 , 薦 為 黃 門 郎 。 性 酒 狂 , 從 靈 太 后 幸 江 陽 王 繼 第 , 侍 飲 頗 醉 , 言 辭 不 遜 , 抗 辱 太 傅 、 清 河 王 懌 。 為 有 司 彈 劾 , 太 后 恕 之 。 〔 三 九 〕 卒 於 夏 州 刺 史 。
肅 從 弟 皦 , 字 景 林 , 有 學 識 , 位 廷 尉 少 卿 , 贈 齊 州 刺 史 , 諡 曰 宣 。 子 慎 , 武 定 中 , 位 東 平 太 守 。
皦 從 弟 仲 琁 , 〔 四 0 〕 司 徒 左 長 史 、 農 太 守 。 先 是 宮 、 牛 二 姓 阻 險 為 害 , 仲 琁 示 以 威 惠 , 即 並 歸 伏 。 累 遷 左 光 祿 大 夫 。 天 平 初 , 遷 都 於 鄴 , 以 仲 琁 為 營 構 都 將 , 〔 四 一 〕 進 號 衛 大 將 軍 。 出 為 兗 州 刺 史 , 還 除 將 作 大 匠 , 所 歷 並 著 聲 績 。 卒 , 贈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青 州 刺 史 。 子 希 良 , 侍 御 史 。
煥 字 仲 文 , 小 字 醜 瑰 , 中 書 侍 郎 盛 弟 隆 之 後 也 。 隆 字 太 彝 , 位 阜 城 令 。 隆 生 幕 縣 令 謀 。 謀 生 始 平 太 守 景 , 名 犯 太 祖 元 皇 帝 諱 。 〔 四 二 〕 景 生 東 郡 太 守 伯 應 。 伯 應 生 煥 。
煥 有 幹 用 , 與 酈 道 元 俱 為 李 彪 所 知 。 州 刺 史 穆 泰 據 代 都 謀 反 , 煥 以 書 侍 御 史 與 任 城 王 澄 推 究 之 。 煥 先 驅 至 州 , 宣 旨 曉 喻 , 乃 執 泰 等 。 景 明 初 , 齊 豫 州 刺 史 裴 叔 業 以 壽 春 歸 附 , 煥 以 司 空 從 事 中 郎 為 軍 司 馬 , 與 楊 大 眼 、 奚 康 生 等 迎 接 , 仍 行 揚 州 事 , 賜 爵 容 城 伯 。 及 荊 蠻 擾 動 , 敕 煥 兼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慰 勞 之 , 降 者 萬 餘 家 。 除 梁 州 刺 史 。 時 武 興 氐 楊 集 起 舉 兵 作 逆 , 敕 假 煥 平 西 將 軍 , 督 別 將 大 破 集 起 軍 。 又 破 秦 州 賊 呂 苟 兒 , 及 斬 氐 王 楊 定 。 還 朝 , 遇 患 卒 , 贈 幽 州 刺 史 , 諡 曰 昭 。
子 密 , 字 希 邕 , 少 有 節 操 。 母 患 積 年 , 名 醫 療 之 不 愈 , 乃 精 習 經 方 , 洞 閑 針 藥 , 母 疾 得 除 。 由 是 以 醫 術 知 名 。 屬 尒 朱 兆 弒 逆 , 與 勃 海 高 昂 為 報 復 計 。 後 從 神 武 , 封 容 城 縣 侯 , 位 襄 州 刺 史 。
李 義 深 , 趙 郡 高 邑 人 也 。 祖 真 , 字 令 才 , 位 中 書 侍 郎 。 父 紹 , 字 嗣 宗 , 殷 州 別 駕 。
義 深 有 當 世 才 用 , 而 心 胸 險 峭 , 時 人 語 曰 : 「 劍 戟 森 森 李 義 深 。 」 初 以 殷 州 別 駕 歸 齊 神 武 , 再 遷 鴻 臚 少 卿 。 見 尒 朱 兆 兵 盛 , 叛 歸 之 。 兆 平 , 神 武 恕 其 罪 。 遷 齊 州 刺 史 , 好 利 , 多 所 受 納 。 轉 行 梁 州 刺 史 , 為 陽 夏 太 守 段 業 告 其 在 州 聚 斂 , 被 禁 止 。 卒 於 禁 所 。
子 騊 駼 , 有 才 辯 , 位 兼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, 聘 陳 。 陳 人 稱 之 。 後 為 壽 陽 道 行 臺 左 丞 , 與 王 琳 同 陷 陳 。 周 末 逃 歸 。 隋 開 皇 中 為 永 安 郡 太 守 、 絳 州 長 史 , 卒 。
子 政 藻 , 明 敏 有 才 幹 。 騊 駼 沒 陳 , 政 藻 時 為 開 府 行 參 軍 , 判 集 書 省 事 , 便 謝 病 解 職 , 居 處 若 在 喪 禮 , 人 士 稱 之 。 開 皇 中 , 歷 尚 書 工 部 員 外 郎 , 卒 於 宜 州 長 史 。
騊 駼 弟 文 師 , 歷 中 書 舍 人 , 齊 郡 太 守 。
義 深 弟 同 軌 , 體 貌 魁 岸 , 腰 帶 十 圍 , 學 綜 諸 經 , 兼 該 釋 氏 , 又 好 醫 術 。 年 二 十 , 舉 秀 才 , 再 遷 著 作 郎 , 典 儀 注 , 修 國 史 , 遷 國 子 博 士 。 〔 四 三 〕 興 和 中 , 兼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, 使 梁 。 梁 武 深 耽 釋 學 , 遂 集 名 僧 於 其 愛 敬 、 同 泰 二 寺 , 講 涅 槃 大 品 經 , 引 同 軌 豫 席 , 兼 遣 其 朝 士 並 共 觀 聽 , 〔 四 四 〕 同 軌 論 難 久 之 , 道 俗 咸 以 為 善 。
盧 景 裕 卒 , 齊 神 武 引 同 軌 在 館 教 諸 公 子 , 甚 嘉 禮 之 。 每 旦 入 授 , 日 暮 始 歸 , 緇 素 請 業 者 , 同 軌 夜 為 解 說 , 四 時 爾 , 不 以 為 倦 。 卒 , 時 人 傷 惜 之 , 神 武 亦 嗟 悼 之 。 贈 瀛 州 刺 史 , 諡 曰 康 。
同 軌 弟 幼 舉 , 安 德 太 守 , 以 貪 污 棄 市 。
幼 舉 弟 之 良 , 有 幹 用 , 位 金 部 郎 中 。
之 良 弟 幼 廉 , 〔 四 五 〕 少 寡 欲 , 為 兒 童 時 , 初 不 從 人 家 有 所 求 請 。 嘗 故 以 金 寶 授 之 , 終 不 取 , 強 付 , 輒 擲 之 地 。 州 牧 以 其 蒙 幼 而 廉 , 故 以 名 焉 。 性 聰 敏 , 累 遷 齊 文 襄 驃 騎 府 長 史 。 文 襄 薦 為 濟 州 儀 同 府 長 史 , 又 遷 瀛 州 長 史 。 齊 神 武 行 經 冀 部 , 總 合 河 北 六 州 文 籍 , 商 榷 戶 口 增 損 , 親 自 部 分 , 多 在 馬 上 徵 責 文 簿 , 指 影 取 備 , 事 非 一 緒 。 幼 廉 應 機 立 成 , 先 期 會 , 為 諸 州 準 的 。 神 武 深 加 慰 勉 , 仍 責 諸 人 曰 : 「 碎 卿 等 諸 人 , 作 得 李 長 史 一 腳 指 不 ! 」 是 時 諸 人 並 謝 罪 , 幼 廉 獨 前 拜 恩 , 觀 者 咸 歎 美 之 。 神 武 還 并 州 , 以 告 文 襄 , 文 襄 喜 , 謂 人 曰 : 「 吾 足 知 人 矣 ! 」 〔 四 六 〕
文 襄 嗣 事 , 除 霸 府 掾 。 時 以 并 州 王 政 所 基 , 求 好 長 史 , 舉 者 多 不 見 納 。 後 因 大 集 , 謂 陳 元 康 曰 : 「 我 教 你 好 長 史 處 , 李 幼 廉 即 其 人 也 。 」 遂 命 為 并 州 長 史 。 常 在 文 襄 第 內 , 與 隴 西 辛 術 等 六 人 , 號 為 館 客 。 天 保 初 , 除 太 原 郡 太 守 。 文 宣 嘗 與 語 及 楊 愔 , 誤 稱 為 楊 公 , 以 應 對 失 宜 , 除 濟 陰 郡 守 。 累 遷 太 僕 大 司 農 二 卿 、 趙 州 大 中 正 、 大 理 卿 , 所 在 稱 職 。
後 主 時 , 和 士 開 權 重 , 百 僚 盡 傾 , 幼 廉 高 揖 而 已 , 由 是 出 為 南 青 州 刺 史 。 主 簿 徐 乾 富 而 暴 橫 , 歷 政 不 能 禁 。 幼 廉 初 至 , 因 其 有 犯 , 收 繫 之 。 乾 密 通 疏 , 奉 黃 金 百 挺 、 妓 婢 二 十 人 , 幼 廉 不 受 , 遂 殺 之 。 罷 還 鄴 。 祖 孝 徵 執 政 , 求 紫 石 英 於 幼 廉 , 以 其 南 青 州 所 出 。 幼 廉 辭 無 好 者 , 固 請 , 乃 與 二 兩 。 孝 徵 有 不 平 之 言 , 或 以 告 幼 廉 。 幼 廉 抗 聲 曰 : 「 李 幼 廉 結 髮 從 宦 , 誓 不 曲 意 求 人 。 天 生 德 于 予 , 孝 徵 其 如 予 何 ? 假 欲 挫 頓 , 不 過 遣 向 并 州 耳 。 」 時 已 授 并 省 都 官 尚 書 , 辭 而 未 報 , 遂 發 敕 遣 之 。 齊 末 官 至 三 品 已 上 , 悉 加 儀 同 , 獨 不 霑 此 例 , 語 人 曰 : 「 我 不 作 儀 同 , 更 覺 為 榮 。 」 卒 , 贈 吏 部 尚 書 。
義 深 族 弟 神 威 , 幼 有 風 裁 , 家 業 禮 學 , 又 善 音 樂 , 撰 集 樂 書 近 百 卷 , 卒 於 尚 書 左 丞 。
又 有 李 翥 , 字 彥 鴻 , 世 居 柏 仁 , 弱 冠 以 文 章 知 名 。 〔 四 七 〕 仕 齊 , 位 東 平 太 守 。 後 待 詔 文 林 館 , 除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, 聘 于 陳 。 〔 四 八 〕 晚 節 頗 以 貪 酒 為 累 。 貧 無 居 宅 , 寄 止 佛 寺 中 。 嘗 著 巾 帔 , 終 日 對 酒 , 招 致 賓 客 , 風 調 詳 雅 。
翥 從 兄 子 朗 , 才 辭 翥 之 亞 , 兼 有 吏 能 , 位 中 書 舍 人 。
論 曰 : 古 人 云 「 燕 、 趙 多 奇 士 」 , 觀 夫 李 靈 兄 弟 , 並 有 焉 。 靈 則 首 應 弓 旌 , 道 光 師 傅 ; 順 則 器 標 棟 幹 , 一 時 推 重 ; 孝 伯 風 範 鑒 略 , 蓋 亦 過 人 。 各 能 克 廣 門 業 , 道 風 不 殞 , 餘 慶 之 美 , 豈 非 此 之 謂 乎 。 至 如 元 忠 之 倜 儻 從 橫 , 功 名 自 卒 ; 季 初 之 家 風 素 業 , 昆 季 兼 舉 。 有 齊 之 日 , 雅 道 方 振 。 憲 之 子 弟 , 特 盛 衣 纓 , 豈 唯 戚 里 是 憑 , 固 亦 文 雅 所 得 。 安 世 識 具 通 雅 , 時 幹 之 良 。 瑒 以 豪 俊 達 , 郁 則 儒 博 顯 , 謐 之 高 逸 , 固 可 謂 世 有 人 焉 。 義 深 弟 兄 , 人 位 兼 美 , 子 雄 才 官 , 不 替 門 緒 , 茂 矣 。
〔 二 〕 恢 長 子 悅 祖 諸 本 脫 「 恢 」 字 , 據 魏 書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八 李 靈 傳 補 。
〔 三 〕 建 義 處 不 慮 無 諸 本 脫 「 處 」 字 , 據 北 齊 書 卷 二 二 李 元 忠 傳 補 。
〔 四 〕 渾 乃 與 長 史 崔 光 韶 具 陳 禍 福 諸 本 「 史 」 作 「 吏 」 , 通 志 卷 一 五 三 李 渾 傳 作 「 史 」 。 按 光 韶 時 為 青 州 長 史 , 見 魏 書 卷 六 六 本 傳 。 今 據 改 。
〔 五 〕 渾 與 弟 繪 緯 俱 為 聘 梁 使 主 諸 本 脫 「 梁 」 字 , 據 北 齊 書 卷 二 九 、 通 志 李 渾 傳 補 。
〔 六 〕 是 以 趙 郡 人 士 目 為 四 使 之 門 諸 本 脫 「 之 門 」 二 字 , 據 北 齊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七 〕 繪 與 從 弟 騫 諸 本 「 騫 」 作 「 褰 」 , 北 齊 書 卷 二 九 、 通 志 卷 一 五 三 李 繪 傳 作 「 騫 」 。 按 李 騫 見 本 卷 李 順 傳 。 其 人 又 見 於 北 齊 書 文 苑 傳 序 , 今 據 改 。
〔 八 〕 位 中 散 大 夫 梁 使 至 侍 中 李 神 雋 舉 緯 為 尚 書 南 主 客 郎 南 、 北 、 汲 、 殿 四 本 「 梁 」 上 有 「 聘 」 字 , 百 衲 本 無 「 聘 」 字 。 又 「 至 」 字 諸 本 並 作 「 主 」 。 按 魏 書 卷 四 九 李 靈 傳 附 李 系 ( 即 李 緯 ) 傳 云 : 「 蕭 衍 遣 使 朝 貢 , 侍 中 李 神 雋 舉 系 為 尚 書 南 主 客 郎 。 」 北 史 例 改 「 蕭 衍 」 為 「 梁 」 , 「 朝 貢 」 為 「 至 」 , 知 「 主 」 是 「 至 」 之 訛 。 南 本 以 后 各 本 以 緯 曾 為 聘 梁 使 主 , 遂 妄 加 「 聘 」 字 。 不 知 緯 之 聘 梁 在 武 定 五 年 , 非 在 此 時 。 且 當 時 聘 梁 使 主 例 兼 散 騎 常 侍 , 未 聞 以 中 散 大 夫 為 使 主 者 。 今 據 改 作 「 至 」 。 又 諸 本 脫 「 為 」 字 , 據 通 志 及 魏 書 補 。
〔 九 〕 梁 謝 藺 來 聘 緯 勞 之 諸 本 脫 「 緯 」 字 , 據 通 志 卷 一 五 三 李 緯 傳 補 。
〔 一 0 〕 天 安 初 宋 徐 州 刺 史 薛 安 都 舉 彭 城 降 諸 本 脫 「 天 安 」 二 字 , 「 徐 」 下 衍 「 二 」 字 。 「 天 安 」 二 字 據 魏 書 卷 四 九 李 靈 傳 補 。 「 二 」 字 據 魏 書 及 通 志 卷 一 四 八 李 靈 傳 刪 。
〔 一 一 〕 遷 光 祿 勳 與 游 肇 往 復 肇 善 之 魏 書 卷 四 九 李 靈 傳 「 勳 」 字 作 「 大 夫 」 二 字 。 又 「 與 」 上 有 「 宣 茂 議 明 堂 之 制 , 以 五 室 為 長 」 十 二 字 , 北 史 刪 去 , 則 所 謂 「 往 復 」 者 不 知 何 所 指 。 殊 為 失 當 。
〔 一 二 〕 初 浩 弟 娶 順 妹 諸 本 「 妹 」 作 「 女 」 , 魏 書 卷 三 六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八 李 順 傳 作 「 妹 」 。 按 下 云 「 又 以 弟 子 娶 順 女 」 , 則 作 「 妹 」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三 〕 太 常 云 朝 廷 賜 不 拜 之 詔 魏 書 「 太 常 」 下 有 「 既 雅 恕 衰 疾 傳 」 六 字 。 按 「 太 常 」 即 指 李 順 , 若 果 有 此 語 , 李 順 豈 能 反 駁 ? 「 傳 云 」 者 , 傳 聞 之 言 , 魏 書 是 , 北 史 誤 刪 。
〔 一 四 〕 札 雖 不 肖 請 附 子 臧 諸 本 「 札 」 作 「 禮 」 , 通 志 卷 一 六 三 李 孝 貞 傳 作 「 僕 」 。 按 左 傳 襄 公 十 四 年 記 吳 季 札 讓 國 事 , 略 云 : 曹 宣 公 之 卒 也 , 諸 侯 將 立 子 臧 , 子 臧 去 之 。 札 雖 不 才 , 願 附 於 子 臧 , 以 無 失 節 。 此 乃 「 札 」 訛 為 「 禮 」 , 又 轉 鈔 作 「 禮 」 也 , 今 據 回 改 。 通 志 是 以 意 改 , 非 。
〔 一 五 〕 以 功 授 上 儀 同 三 司 隋 書 卷 五 七 李 孝 貞 傳 同 。 通 志 無 「 三 司 」 二 字 。 按 周 武 帝 改 儀 同 三 司 為 儀 同 大 將 軍 , 「 上 儀 同 」 即 上 儀 同 大 將 軍 ( 見 周 書 卷 六 武 帝 紀 建 德 四 年 十 月 ) 。 通 志 是 。 但 隋 書 於 周 末 所 改 官 , 多 復 其 舊 名 , 北 史 是 沿 襲 隋 書 。
〔 一 六 〕 子 元 玉 隋 書 、 通 志 作 「 允 玉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孝 貞 字 元 操 , 似 不 得 名 子 『 元 玉 』 , 隋 書 是 。 」
〔 一 七 〕 梁 叔 敬 云 州 郡 之 職 徒 勞 人 耳 諸 本 「 叔 敬 」 倒 作 「 敬 叔 」 , 據 魏 書 卷 五 三 李 孝 伯 傳 乙 。 梁 竦 字 叔 敬 , 見 後 漢 書 卷 三 四 本 傳 。
〔 一 八 〕 謂 順 曰 真 卿 家 千 里 駒 也 諸 本 脫 「 順 」 字 , 據 魏 書 卷 五 三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八 李 孝 伯 傳 補 。
〔 一 九 〕 委 以 軍 國 機 密 諸 本 脫 「 委 」 字 , 據 魏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二 0 〕 翟 氏 二 子 安 人 安 上 魏 書 、 通 志 「 人 」 作 「 民 」 。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二 一 〕 山 不 愛 寶 故 川 無 金 山 無 玉 魏 書 卷 五 三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八 李 安 世 傳 作 「 無 川 無 金 , 無 山 無 玉 」 , 按 上 文 劉 纘 言 「 北 方 金 玉 大 賤 , 當 是 山 川 所 出 」 , 安 世 因 是 , 誇 耀 其 多 , 疑 魏 書 、 通 志 是 。
〔 二 二 〕 聊 亦 合 其 言 志 矣 李 慈 銘 云 : 「 『 合 其 言 志 』 當 作 『 各 言 其 志 』 , 魏 書 卷 九 0 亦 誤 。 」 按 魏 書 此 卷 是 後 人 以 北 史 補 , 故 同 北 史 之 誤 。
〔 二 三 〕 其 室 居 中 者 謂 之 太 室 百 衲 本 脫 「 室 」 字 , 各 本 從 魏 書 卷 九 0 ( 補 ) 李 謐 傳 補 作 「 廟 」 。 冊 府 卷 五 七 二 、 通 志 卷 一 七 八 李 謐 傳 作 「 室 」 。 按 下 文 即 作 「 太 室 」 , 今 從 冊 府 、 通 志 。
〔 二 四 〕 可 謂 施 政 及 祀 二 三 俱 允 諸 本 作 「 可 謂 施 政 及 俱 二 三 但 允 」 , 文 不 可 通 , 據 通 志 改 。 冊 府 卷 五 七 二 惟 「 祀 」 訛 作 「 記 」 , 餘 同 通 志 , 可 証 。
〔 二 五 〕 既 依 五 行 當 從 其 方 諸 本 脫 「 方 」 字 , 據 通 志 補 。
〔 二 六 〕 可 謂 攻 於 異 端 諸 本 「 攻 」
作 「 工 」 , 據 魏 書 、 冊 府 改 。「
攻 乎 異 端 」 , 語 見 論 語 為 政 。
〔 二 七 〕 鄭 玄 注 曰 此 蓋 諸 侯 禮 帶 麻 於 房 中 則 西 房 也 天 子 諸 侯 有 左 右 房 見 於 注 者 也 諸 本 「 西 房 也 」 作 「 西 南 」 , 又 無 「 有 」 字 , 文 不 可 通 。 按 禮 記 喪 大 記 鄭 玄 注 云 : 「 此 云 小 斂 , 蓋 諸 侯 禮 也 。 士 之 既 殯 , 諸 侯 之 小 斂 , 於 死 者 俱 三 日 也 。 婦 人 之 髽 , 帶 麻 於 房 中 , 則 西 房 也 。 天 子 諸 侯 有 左 右 房 。 」 此 處 李 謐 引 鄭 注 有 省 略 。 疑 北 史 原 文 當 作 : 「 鄭 玄 注 曰 : 『 此 蓋 諸 侯 禮 , 帶 麻 於 房 中 , 則 西 房 也 , 天 子 諸 侯 有 左 右 房 。 』 此 則 路 寢 有 左 右 房 , 見 於 注 者 也 。 」 故 下 文 云 : 「 論 路 寢 則 明 其 左 右 , 言 明 堂 則 闕 其 左 右 A , 同 制 之 說 , 還 相 矛 盾 。 」 但 北 史 、 魏 書 、 通 志 並 脫 , 唯 冊 府 差 可 通 讀 , 今 姑 從 冊 府 補 改 。 「 諸 侯 」 下 斷 句 , 以 示 有 脫 文 。
〔 二 八 〕 若 為 三 尺 之 戶 二 尺 之 窗 諸 本 「 窗 」 上 脫 「 之 」 字 , 據 魏 書 、 通 志 、 冊 府 補 。
〔 二 九 〕 南 北 七 筵 諸 本 「 七 」 作 「 十 」 。 魏 書 、 通 志 、 冊 府 作 「 七 」 。 按 下 文 云 : 「 堂 之 脩 廣 裁 六 十 三 尺 耳 。 」 九 尺 為 筵 , 七 筵 正 得 六 十 三 尺 。 作 「 七 」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三 0 〕 州 里 有 喪 事 不 均 至 相 訟 隋 書 卷 七 七 李 士 謙 傳 , 「 喪 事 」 下 有 「 不 辦 者 , 士 謙 輒 奔 走 赴 之 , 隨 乏 供 濟 。 有 兄 弟 分 財 」 十 九 字 。 北 史 有 脫 文 。
〔 三 一 〕 嘗 有 客 在 坐 諸 本 脫 「 在 」 字 , 據 隋 書 及 通 志 卷 一 七 八 李 士 謙 傳 補 。
〔 三 二 〕 聰 生 真 字 義 深 事 列 于 後 按 下 文 李 義 深 傳 云 : 「 祖 真 , 字 令 才 , 位 中 書 郎 。 父 紹 , 字 嗣 宗 , 殷 州 別 駕 。 」 此 「 字 」 下 有 脫 文 。
〔 三 三 〕 李 裔 字 徽 伯 諸 本 「 字 」 下 衍 「 伯 」 字 , 據 魏 書 卷 三 六 李 順 傳 刪 。 李 徽 伯 見 周 書 卷 二 、 本 書 卷 九 周 文 帝 紀 大 統 三 年 八 月 , 及 本 書 卷 三 一 高 慎 傳 。
〔 三 四 〕 性 溫 直 魏 書 「 溫 」 作 「 彊
」 。 按 下 云 「 豪 右 畏 之 」 , 作「
彊 直 」 是 。
〔 三 五 〕 為 候 衛 大 將 軍 魏 書 卷 三 六 無 「 候 衛 」 二 字 , 此 疑 是 衍 文 。 隋 煬 帝 大 業 三 年 始 改 左 右 武 衛 為 左 右 候 衛 , 在 此 以 前 似 無 候 衛 之 名 。
〔 三 六 〕 子 旦 弟 子 雄 按 隋 書 卷 四 六 作 李 雄 , 卷 七 0 楊 玄 感 傳 另 見 李 子 雄 。 ( 本 書 卷 七 四 則 作 李 雄 , 二 人 易 名 。 )
〔 三 七 〕 從 行 軍 總 管 韋 孝 寬 略 定 淮 南 諸 本 脫 「 從 」 字 , 據 隋 書 卷 四 六 、 通 志 卷 一 六 一 李 雄 傳 補 。
〔 三 八 〕 裔 從 祖 詵 字 令 世 魏 書 卷 三 六 李 順 傳 「 世 」 作 「 孫 」 。 按 本 書 卷 三 一 高 允 徵 士 頌 亦 作 「 孫 」 。 疑 「 孫 」 是 。
〔 三 九 〕 太 后 恕 之 魏 書 李 順 傳 作 : 「 靈 太 后 怒 之 , 出 為 章 武 內 史 。 」 此 作 「 恕 」 , 誤 。
〔 四 0 〕 皦 從 弟 仲 琁 諸 本 「 琁 」 作
「 旋 」 。 李 慈 銘 云 : 「 魏 書 作『
仲 琁 』 。 曲 阜 孔 廟 有 魏 興 和 三 年 十
二 月 所 立 仲 琁 修 孔 子 廟 碑 , 云 『 君 姓 李 字 仲 琁 』 , 則 當
依 魏 書 為 是 。 」 按 李 說 是 , 碑 見 金 石 萃 編 卷 三 一 , 今 據
改 。
〔 四 一 〕 以 仲 琁 為 營 構 都 將 諸 本 無 「 都 」 字 , 魏 書 「 都 將 」 作 「 將 作 」 。 按 碑 作 「 都 將 」 , 今 據 補 。
〔 四 二 〕 謀 生 始 平 太 守 景 名 犯 太 祖 元 皇 帝 諱 按 唐 之 太 祖 元 皇 帝 即 李 , 「 景 」 是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四 三 〕 修 國 史 遷 國 子 博 士 諸 本 脫 「 國 史 遷 」 三 字 , 據 魏 書 卷 三 六 李 順 傳 附 同 軌 傳 補 。
〔 四 四 〕 兼 遣 其 朝 士 並 共 觀 聽 南 、 北 、 汲 、 殿 四 本 「 並 」 作 「 議 」 , 百 衲 本 作 「 義 」 , 魏 書 作 「 並 」 。 按 作 「 議 」 、 「 義 」 皆 不 可 通 , 今 據 魏 書 改 。
〔 四 五 〕 之 良 弟 幼 廉 魏 書 李 順 傳 、 北 齊 書 卷 四 三 李 稚 廉 傳 「 幼 」 作 「 稚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 下 文 「 蒙 幼 而 廉 」 之 幼 , 本 亦 作 「 稚 」 。
〔 四 六 〕 吾 足 知 人 矣 諸 本 「 足 」 訛 「 是 」 , 據 北 齊 書 及 通 志 卷 一 五 三 李 稚 廉 傳 改 。
〔 四 七 〕 弱 冠 以 文 章 知 名 諸 本 脫 「 名 」 字 , 據 通 志 李 稚 廉 傳 附 李 翥 傳 補 。
〔 四 八 〕 除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聘 于 陳 諸
本 「 陳 」 作 「 梁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北 齊 帝 紀 ( 本 書 卷 八
齊 後 主 紀 天 統 四 年 ) 『 梁 』 作 『 陳 』 是 。 時 梁 已 亡 , 後
梁 不 與 齊 通 。 」 按 本 卷 李 孝 貞 傳 云 : 「 兼 通 直 散 騎 常 侍
, 副 李 翥 使 陳 。 」 張 說 是 , 今 據 改 。
雅 性 剛 戇 , 好 自 矜 誕 , 凌 獵 人 物 。 高 允 重 雅 文 學 , 而 雅 輕 允 才 , 允 性 柔 寬 , 不 以 為 恨 。 允 將 婚 于 邢 氏 , 雅 勸 允 娶 其 族 , 允 不 從 。 雅 曰 : 「 人 貴 河 間 邢 , 不 勝 廣 平 游 , 人 自 棄 伯 度 , 我 自 敬 黃 頭 。 」 其 貴 己 賤 人 , 皆 此 類 也 。 允 著 徵 士 頌 , 殊 重 雅 。 雅 因 議 論 長 短 , 忿 儒 者 陳 奇 , 遂 陷 奇 至 族 。 議 者 深 責 之 。 卒 , 贈 相 州 刺 史 , 諡 曰 宣 侯 。
明 根 字 志 遠 , 雅 從 祖 弟 也 。 祖 , 慕 容 熙 樂 浪 太 守 。 父 幼 , 馮 跋 假 廣 平 太 守 。
明 根 幼 年 遭 亂 , 為 櫟 陽 王 氏 奴 。 主 使 牧 羊 , 明 根 以 漿 壺 倩 人 書 字 路 邊 , 書 地 學 之 。 長 安 鎮 將 竇 瑾 見 之 , 呼 問 , 知 其 姓 名 , 乃 告 游 雅 。 雅 使 人 贖 之 , 教 書 。 年 十 六 , 辭 雅 歸 鄉 里 , 於 白 渠 坎 為 窟 , 讀 書 積 歲 。 雅 稱 薦 之 , 太 武 擢 為 中 書 學 生 。 性 寡 欲 , 綜 習 經 史 。
文 成 踐 阼 , 為 都 曹 主 書 。 帝 以 其 敬 慎 , 每 嗟 美 之 。 假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、 安 樂 侯 , 使 宋 。 宋 孝 武 稱 其 長 者 , 迎 送 禮 加 常 使 。 獻 文 時 , 累 遷 東 兗 州 刺 史 , 封 新 泰 侯 , 為 政 清 平 。 孝 文 時 為 儀 曹 長 , 清 約 恭 謹 , 號 為 稱 職 。 歷 儀 曹 尚 書 , 加 散 騎 常 侍 。 遷 大 鴻 臚 卿 、 河 南 王 幹 師 , 尚 書 如 故 , 隨 例 降 侯 為 伯 。 又 參 定 律 令 , 屢 進 讜 言 。
明 根 以 年 踰 七 十 , 表 求 致 仕 , 優 詔 許 之 。 引 入 陳 謝 , 悲 不 自 勝 , 帝 言 別 殷 勸 , 仍 為 流 涕 , 賜 青 紗 單 衣 、 委 貌 冠 、 被 褥 、 錦 袍 等 物 。 其 年 , 以 司 徒 尉 元 為 三 老 , 明 根 為 五 更 , 行 禮 辟 雍 , 賜 步 挽 一 乘 , 給 上 卿 祿 , 供 食 之 味 , 太 官 就 第 月 送 。 以 定 律 令 , 賜 布 帛 等 。 歸 本 郡 , 又 賜 安 車 、 兩 馬 、 幄 帳 、 被 褥 。 車 駕 幸 鄴 , 明 根 朝 于 行 宮 , 優 詔 賜 以 穀 帛 , 敕 太 官 備 送 珍 羞 , 為 造 甲 第 。 國 有 大 事 , 璽 書 訪 之 。 舊 疾 發 動 , 手 詔 問 疾 , 太 醫 送 藥 。 卒 於 家 , 宣 武 弔 祭 贈 賵 甚 厚 , 贈 光 祿 大 夫 , 金 章 紫 綬 , 諡 靖 侯 。
明 根 歷 官 內 外 五 十 餘 年 , 處 身 以 仁 和 , 接 物 以 禮 讓 , 時 論 貴 之 。 孝 文 初 , 明 根 與 高 閭 以 儒 老 學 業 , 特 被 禮 遇 , 公 私 出 入 , 每 相 追 隨 , 而 閭 以 才 筆 , 時 侮 明 根 。 世 號 高 、 游 焉 。
子 肇 襲 , 字 伯 始 , 孝 文 賜 名 焉 。 博 綜 經 史 。 孝 文 初 , 為 內 祕 書 侍 御 中 散 , 稍 遷 典 命 中 大 夫 。 車 駕 南 伐 , 肇 表 諫 , 不 納 。 尋 遷 太 子 中 庶 子 。 肇 謙 素 敦 重 , 文 雅 見 任 。 以 父 老 , 求 解 官 扶 侍 。 孝 文 欲 令 祿 養 , 出 為 本 州 南 安 王 楨 鎮 北 府 長 史 , 帶 魏 郡 太 守 。 王 薨 , 復 為 高 陽 王 雍 鎮 北 府 長 史 , 太 守 如 故 。 為 政 清 簡 , 加 以 匡 贊 , 歷 佐 二 王 , 甚 有 聲 績 。 以 父 憂 解 任 。 復 授 黃 門 侍 郎 , 兼 侍 中 , 為 畿 內 大 使 , 黜 陟 善 惡 , 賞 罰 分 明 。 歷 太 府 、 廷 尉 卿 , 兼 御 史 中 尉 , 黃 門 如 故 。 肇 儒 者 , 動 存 名 教 , 直 繩 所 舉 , 莫 非 傷 風 敗 俗 。 持 法 仁 平 , 斷 獄 務 於 矜 恕 。 尚 書 令 高 肇 , 宣 武 之 舅 , 百 僚 懾 憚 , 以 肇 名 與 己 同 , 欲 令 改 易 。 肇 以 孝 文 所 賜 , 執 志 不 許 , 高 肇 甚 銜 之 , 宣 武 嘉 其 剛 梗 。
盧 昶 之 在 朐 山 也 , 肇 諫 曰 : 「 朐 山 蕞 爾 , 僻 在 海 濱 , 於 我 非 急 , 於 賊 為 利 。 如 聞 賊 將 屢 以 宿 豫 求 易 朐 山 , 持 此 無 用 之 地 , 復 彼 舊 有 之 疆 , 兵 役 時 解 , 其 利 為 大 。 」 帝 將 從 之 , 尋 而 昶 敗 。 遷 侍 中 。 梁 軍 主 徐 玄 明 斬 其 青 、 冀 二 州 刺 史 張 稷 首 , 以 郁 州 內 附 。 朝 議 遣 兵 赴 援 , 肇 表 以 為 不 宜 勞 師 爭 海 島 之 地 , 帝 不 納 。 及 大 將 軍 高 肇 伐 蜀 , 肇 又 陳 願 俟 後 圖 , 又 不 納 。
明 帝 即 位 , 遷 中 書 令 、 相 州 刺 史 , 有 惠 政 。 再 遷 尚 書 右 僕 射 。 肇 於 吏 事 斷 決 不 速 , 主 者 諮 呈 反 覆 , 至 於 再 三 , 必 窮 其 理 , 然 後 下 筆 。 雖 勢 干 請 , 終 無 迴 撓 , 方 正 之 操 , 時 人 服 之 。 及 元 叉 廢 靈 太 后 , 將 害 太 傅 、 清 河 王 懌 , 乃 集 公 卿 會 議 其 事 。 於 時 , 群 官 莫 不 失 色 順 旨 , 肇 獨 抗 言 , 以 為 不 可 , 終 不 下 署 。 卒 , 諡 文 貞 公 。
肇 外 寬 柔 , 內 剛 直 , 耽 好 經 傳 , 手 不 釋 書 。 善 周 易 、 毛 詩 , 尤 精 三 禮 。 為 易 集 解 , 撰 冠 婚 儀 、 白 珪 論 , 諸 賦 表 啟 凡 七 十 五 篇 。 謙 廉 不 競 , 曾 撰 儒 , 以 表 其 志 。 清 貧 寡 欲 , 資 仰 俸 祿 而 已 。 為 廷 尉 時 , 宣 武 嘗 敕 肇 有 所 降 恕 , 執 而 不 從 , 曰 : 「 陛 下 自 能 恕 之 , 豈 可 令 臣 曲 筆 也 。 」 其 執 意 如 此 。 及 明 帝 初 , 近 侍 群 官 預 在 奉 迎 者 , 自 侍 中 崔 光 以 下 並 加 封 , 封 肇 文 安 縣 侯 。 肇 獨 曰 : 「 子 襲 父 位 , 今 古 之 常 , 因 此 獲 封 , 何 以 自 處 ? 」 固 辭 不 應 。 論 者 高 之 。
子 祥 , 字 宗 良 , 頗 有 才 學 。 襲 爵 新 泰 伯 , 位 國 子 博 士 , 領 尚 書 郎 中 。 明 帝 以 肇 昔 辭 文 安 之 封 , 復 欲 封 祥 , 祥 守 其 父 志 , 卒 不 受 。 又 追 論 肇 前 議 清 河 , 守 正 不 屈 , 乃 封 祥 高 邑 縣 侯 。 卒 , 贈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、 幽 州 刺 史 , 諡 曰 文 。
高 閭 字 閻 士 , 漁 陽 雍 奴 人 也 。 五 世 祖 原 , 晉 安 北 將 軍 、 上 谷 太 守 、 關 中 侯 , 有 碑 在 薊 中 。 祖 雅 , 少 有 令 名 , 位 州 別 駕 。 父 洪 , 字 季 願 , 位 陳 留 王 從 事 中 郎 。 閭 貴 , 乃 贈 幽 州 刺 史 、 固 安 貞 子 。
閭 早 孤 , 少 好 學 , 博 綜 經 史 , 下 筆 成 章 。 少 為 車 子 , 送 租 至 平 城 , 修 剌 詣 崔 浩 。 浩 與 語 奇 之 , 使 為 謝 中 書 監 表 。 明 日 , 浩 歷 租 車 過 , 駐 馬 呼 閭 , 諸 車 子 皆 驚 。 閭 本 名 驢 , 浩 乃 改 為 閭 , 而 字 焉 , 由 是 知 名 。 和 平 末 , 為 中 書 侍 郎 。 文 成 崩 , 乙 渾 擅 權 , 內 外 危 懼 , 文 明 太 后 臨 朝 誅 渾 , 引 閭 與 中 書 令 高 允 入 禁 中 參 決 大 政 , 賜 爵 安 樂 子 。 與 鎮 南 大 將 軍 尉 元 南 赴 徐 州 , 以 功 進 爵 為 侯 。 獻 文 傳 位 , 徙 御 崇 光 宮 , 〔 一 〕 閭 表 上 至 德 頌 。 高 允 以 閭 文 章 富 逸 , 舉 以 自 代 , 遂 為 獻 文 所 知 , 參 論 政 事 。
承 明 初 , 〔 二 〕 為 中 書 令 、 給 事 中 , 委 以 機 密 。 文 明 太 后 甚 重 閭 , 詔 令 書 檄 碑 銘 贊 頌 皆 其 文 也 。 太 和 三 年 , 出 師 討 淮 北 , 閭 表 諫 , 陳 四 疑 , 請 時 速 返 旆 。 文 明 太 后 曰 : 「 六 軍 電 發 , 有 若 摧 朽 , 何 慮 四 難 也 。 」 遷 尚 書 、 中 書 監 。 淮 南 王 他 奏 求 依 舊 斷 祿 , 閭 表 以 為 若 不 班 祿 , 則 貪 者 肆 其 姦 情 , 清 者 不 能 自 保 , 詔 從 閭 議 。
孝 文 又 引 見 王 公 以 下 於 皇 信 堂 , 令 辯 忠 佞 。 閭 曰 : 「 佞 者 飾 知 以 行 事 , 忠 者 發 心 以 附 道 , 譬 如 玉 石 , 皦 然 可 知 。 」 帝 曰 : 「 玉 石 同 體 而 異 名 , 忠 佞 異 名 而 同 理 。 求 之 於 同 , 則 得 其 所 以 異 ; 尋 之 於 異 , 則 失 其 所 以 同 。 出 處 同 異 之 間 , 交 換 忠 佞 之 境 , 豈 是 皦 然 易 明 哉 ? 或 有 託 佞 以 成 忠 , 或 有 假 忠 以 飾 佞 , 如 楚 之 子 綦 , 後 事 雖 忠 , 初 非 佞 也 ? 」 閭 曰 : 「 子 綦 諫 楚 , 初 雖 隨 述 , 終 致 忠 言 , 此 適 欲 幾 諫 , 非 為 佞 也 。 子 綦 若 不 設 初 權 , 後 忠 無 由 得 顯 。 」 帝 善 閭 對 。
後 上 表 曰 :
臣 聞 為 國 之 道 , 其 要 有 五 : 一 曰 文 德 , 二 曰 武 功 , 三 曰 法 度 , 四 曰 防 固 , 五 曰 刑 賞 。 故 遠 人 不 服 , 則 修 文 德 以 來 之 ; 荒 狡 放 命 , 則 播 武 功 以 威 之 ; 人 未 知 戰 , 則 制 法 度 以 齊 之 ; 暴 敵 輕 侵 , 則 設 防 固 以 禦 之 ; 臨 事 制 勝 , 則 明 賞 罰 以 勸 之 。 用 能 闢 國 寧 方 , 征 伐 四 剋 。 北 狄 悍 愚 , 同 於 禽 獸 , 所 長 者 野 戰 , 所 短 者 攻 城 , 若 以 狄 之 所 短 , 奪 其 所 長 , 則 雖 眾 不 能 成 患 , 雖 來 不 能 內 逼 。 又 狄 散 居 野 澤 , 隨 逐 水 草 , 戰 則 與 室 家 並 至 , 奔 則 與 畜 牧 俱 逃 。 是 以 古 人 伐 北 方 , 攘 其 侵 掠 而 已 。 歷 代 為 邊 患 者 , 良 以 倏 忽 無 常 故 也 。 六 鎮 勢 分 , 倍 眾 不 鬥 , 互 相 圍 逼 , 難 以 制 之 。 昔 周 命 南 仲 , 城 彼 朔 方 , 趙 靈 、 秦 始 , 長 城 是 築 , 漢 之 孝 武 , 踵 其 前 事 。 此 四 代 之 君 , 皆 帝 王 之 雄 傑 , 所 以 同 此 役 者 , 非 智 術 之 不 長 , 兵 眾 之 不 足 , 乃 防 狄 之 要 事 , 理 宜 然 也 。
今 故 宜 於 六 鎮 之 北 築 長 城 , 以 禦 北 虜 , 雖 有 暫 勞 之 勤 , 乃 有 永 逸 之 益 。 即 於 要 害 , 往 往 開 門 , 造 小 城 於 其 側 , 因 施 卻 敵 , 多 置 弓 弩 。 狄 來 , 有 城 可 守 , 有 兵 可 捍 。 既 不 攻 城 , 野 掠 無 獲 , 草 盡 則 走 , 終 始 必 懲 。 又 宜 發 近 州 武 勇 四 萬 人 , 及 京 師 二 萬 人 , 合 六 萬 人 , 為 武 士 , 於 苑 內 立 征 北 大 將 軍 府 , 選 忠 勇 有 志 幹 者 以 充 其 選 。 下 置 官 屬 , 分 為 三 軍 : 二 萬 人 專 習 弓 射 , 二 萬 人 專 習 刀 楯 , 二 萬 人 專 習 騎 。 修 立 戰 場 , 十 日 一 習 。 採 諸 葛 亮 八 陣 之 法 , 為 平 地 禦 敵 之 方 , 使 其 解 兵 革 之 宜 , 識 旌 旗 之 節 。 兵 器 精 堅 , 必 堪 禦 寇 。 使 將 有 定 兵 , 兵 有 常 主 , 上 下 相 信 , 晝 夜 如 一 。 七 月 , 發 六 郡 兵 萬 人 , 各 備 戎 作 之 具 , 敕 臺 北 諸 屯 倉 庫 , 隨 近 作 米 , 〔 三 〕 俱 送 北 鎮 。 至 八 月 , 征 北 部 率 所 領 , 〔 四 〕 與 六 鎮 之 兵 , 直 至 磧 南 , 揚 威 漠 北 。 狄 若 來 拒 , 與 決 戰 , 若 其 不 來 , 然 後 散 分 其 地 , 以 築 長 城 。 計 六 鎮 , 東 西 不 過 千 里 , 若 一 夫 一 月 之 功 當 三 步 之 地 , 三 百 人 三 里 , 〔 五 〕 三 千 人 三 十 里 , 三 萬 人 三 百 里 , 則 千 里 之 地 , 強 弱 相 兼 , 計 十 萬 人 一 月 必 就 。 軍 糧 一 月 , 不 足 為 多 , 人 懷 永 逸 , 勞 而 無 怨 。
計 築 長 城 , 其 利 有 五 : 罷 遊 防 之 苦 , 其 利 一 也 ; 北 部 放 牧 , 無 抄 掠 之 患 , 其 利 二 也 ; 登 城 觀 敵 , 以 逸 待 勞 , 其 利 三 也 ; 省 境 防 之 虞 , 息 無 時 之 備 , 其 利 四 也 ; 歲 常 遊 運 , 永 得 不 匱 , 其 利 五 也 。 孝 文 詔 曰 : 「 比 當 與 卿 面 論 。 」
又 詔 閭 為 書 問 蠕 蠕 。 時 蠕 蠕 國 有 喪 而 書 不 敘 凶 事 。 帝 曰 : 「 卿 職 典 文 辭 , 不 論 彼 之 凶 事 , 若 知 而 不 作 , 罪 在 灼 然 , 若 情 思 不 至 , 應 謝 所 任 。 」 對 曰 : 「 昔 蠕 蠕 主 敦 崇 和 親 , 其 子 屢 犯 邊 境 , 如 臣 愚 見 , 謂 不 宜 弔 。 」 帝 曰 : 「 敬 其 父 則 子 悅 , 敬 其 君 則 臣 悅 , 卿 云 不 合 弔 慰 , 是 何 言 歟 ? 」 閭 遂 免 冠 謝 罪 。 帝 曰 : 「 蠕 蠕 使 牟 提 , 小 心 恭 慎 , 同 行 疾 其 敦 厚 , 恐 其 還 北 , 必 被 謗 誣 。 昔 劉 準 使 殷 靈 誕 , 每 禁 下 人 不 為 非 禮 事 , 及 還 , 果 被 譖 愬 , 以 致 極 刑 。 今 書 可 明 牟 提 忠 於 其 國 , 使 蠕 蠕 主 知 之 。 」
是 年 冬 至 , 大 饗 群 官 , 孝 文 親 舞 於 太 后 前 , 群 臣 皆 舞 。 帝 乃 長 歌 , 仍 率 群 臣 再 拜 上 壽 。 閭 進 曰 : 「 臣 聞 大 夫 行 孝 , 行 合 一 家 ; 諸 侯 行 孝 , 聲 著 一 國 ; 天 子 行 孝 , 德 被 四 海 。 今 陛 下 敦 行 孝 道 , 臣 等 不 勝 慶 踊 , 謹 上 千 萬 歲 壽 。 」 帝 大 悅 。 又 議 政 於 皇 信 堂 , 閭 曰 : 「 伏 思 太 皇 太 后 十 八 條 之 令 , 及 仰 尋 聖 朝 所 行 , 事 周 於 百 揆 , 願 終 成 其 事 。 」 帝 曰 : 「 刑 法 者 , 王 道 所 用 。 何 者 為 法 ? 何 者 為 刑 ? 施 行 之 日 , 何 先 何 後 ? 」 對 曰 : 「 創 制 立 會 , 〔 六 〕 軌 物 齊 眾 , 謂 之 法 ; 犯 違 制 約 , 致 之 於 憲 , 謂 之 刑 。 然 則 法 必 先 施 , 刑 必 後 著 。 」 帝 曰 : 「 論 語 稱 : 冉 子 退 朝 , 孔 子 曰 : 『 何 晏 也 ? 』 曰 : 『 有 政 。 』 子 曰 : 『 其 事 也 , 如 其 有 政 , 雖 不 吾 以 , 吾 其 與 聞 之 。 』 何 者 為 政 ? 何 者 為 事 ? 」 對 曰 : 「 政 者 , 上 之 所 行 ; 事 者 , 下 之 所 綜 。 」
後 詔 閭 與 太 常 採 雅 樂 以 營 金 石 。 又 領 廣 陵 王 師 , 出 除 鎮 南 將 軍 、 相 州 刺 史 。 以 參 定 律 令 之 勤 , 賜 布 帛 粟 牛 馬 等 。 遷 都 洛 陽 , 閭 表 諫 , 言 遷 有 十 損 , 必 不 獲 已 , 請 遷 於 鄴 。 帝 頗 嫌 之 。
雍 州 刺 史 曹 武 據 襄 陽 請 降 , 〔 七 〕 車 駕 親 幸 懸 瓠 。 閭 表 諫 : 洛 陽 草 創 , 武 既 不 遣 質 任 , 必 非 誠 心 , 帝 不 納 。 武 果 虛 詐 , 諸 將 皆 無 功 而 還 。 車 駕 還 幸 石 濟 , 閭 朝 於 行 宮 。 帝 謂 曰 : 「 朕 往 年 之 意 , 不 欲 決 征 。 但 兵 士 已 集 , 恐 為 幽 王 之 失 , 不 容 中 止 , 遂 至 淮 南 。 而 彼 諸 將 並 列 州 鎮 , 至 無 所 獲 , 實 由 晚 一 月 日 故 耳 。 」 閭 曰 : 「 古 攻 戰 法 , 倍 則 攻 之 , 十 則 圍 之 , 聖 駕 親 征 , 誠 應 大 捷 , 所 以 無 大 獲 , 良 由 兵 少 故 也 。 今 京 邑 甫 爾 , 庶 事 造 創 , 願 陛 下 當 從 容 伊 、 瀍 , 使 德 被 四 海 。 」 帝 曰 : 「 願 從 容 伊 、 瀍 , 實 亦 不 少 , 但 未 獲 耳 。 」 閭 曰 : 「 司 馬 相 如 臨 終 , 恨 不 封 禪 。 今 雖 江 介 不 賓 , 然 中 州 地 略 以 盡 平 , 豈 可 聖 明 之 辰 , 而 闕 盛 禮 ? 」 帝 曰 : 「 荊 揚 未 一 , 豈 得 如 卿 言 也 ? 」 閭 以 江 南 非 中 國 , 且 三 代 之 境 , 亦 不 能 遠 。 帝 曰 : 「 淮 海 惟 揚 州 , 荊 及 衡 陽 惟 荊 州 , 此 非 近 中 國 乎 ? 」
及 車 駕 至 鄴 , 孝 文 頻 幸 其 州 館 , 下 詔 褒 揚 之 。 閭 每 請 本 州 以 自 效 , 詔 曰 : 「 閭 以 懸 車 之 年 , 方 求 衣 錦 , 知 進 忘 退 , 有 塵 謙 德 , 可 降 號 平 北 將 軍 。 朝 之 老 成 , 宜 遂 情 願 , 徙 授 幽 州 刺 史 , 令 存 勸 兼 行 , 恩 法 並 舉 。 」 閭 以 諸 州 罷 從 事 , 依 府 置 參 軍 , 於 政 體 不 便 , 表 宜 復 舊 。 帝 不 悅 。 歲 餘 , 表 求 致 仕 , 優 答 不 許 。 徵 為 太 常 卿 , 頻 表 陳 遜 , 不 聽 。 又 車 駕 南 討 漢 陽 , 閭 上 表 諫 求 迴 師 , 帝 不 納 。 漢 陽 平 , 賜 閭 璽 書 , 閭 上 表 陳 謝 。
宣 武 踐 阼 , 閭 累 表 遜 位 , 優 詔 授 光 祿 大 夫 , 金 章 紫 綬 , 使 吏 部 尚 書 邢 巒 就 家 拜 授 。 及 辭 , 引 見 東 堂 , 賜 以 肴 羞 , 訪 之 大 政 。 以 其 先 朝 儒 舊 , 告 老 求 歸 , 帝 為 之 流 涕 。 優 詔 賜 安 車 、 几 杖 、 輿 馬 、 繒 綵 、 衣 服 、 布 帛 , 事 從 豐 厚 。 百 僚 餞 之 , 猶 群 公 之 祖 二 疏 也 。 閭 進 陟 北 芒 , 上 望 闕 表 以 示 戀 慕 之 誠 。 卒 于 家 , 諡 文 貞 。
閭 好 為 文 章 , 集 四 十 卷 。 其 文 亦 高 允 之 流 , 後 稱 二 高 , 為 當 時 所 服 。 閭 強 果 敢 直 諫 , 其 在 私 室 , 言 裁 聞 耳 ; 及 於 朝 廷 廣 眾 之 中 , 則 談 論 鋒 起 , 人 莫 能 敵 。 孝 文 以 其 文 雅 之 美 , 每 優 禮 之 。 然 貪 褊 矜 慢 。 初 在 中 書 , 好 詈 辱 諸 博 士 。 學 生 百 餘 人 , 有 所 干 求 者 , 無 不 受 其 賄 。 及 老 為 二 州 , 乃 更 廉 儉 自 謹 , 有 良 牧 之 譽 。
子 元 昌 襲 爵 , 位 遼 西 、 博 陵 二 郡 太 守 。
閭 弟 悅 , 篤 志 好 學 , 有 美 於 閭 , 早 卒 。
趙 逸 字 思 群 , 天 水 人 也 。 父 昌 , 石 勒 黃 門 郎 。 逸 好 學 夙 成 , 仕 姚 興 , 歷 中 書 侍 郎 。 後 為 赫 連 屈 丐 所 虜 , 拜 著 作 郎 。 太 武 平 統 萬 , 見 逸 所 著 , 曰 : 「 此 豎 無 道 , 安 得 為 此 言 乎 ! 作 者 誰 也 ? 速 推 之 。 」 司 徒 崔 浩 進 曰 : 「 彼 之 謬 述 , 亦 子 雲 美 新 , 固 宜 容 之 。 」 帝 乃 止 。 歷 中 書 侍 郎 、 赤 城 鎮 將 , 頻 表 乞 免 , 久 乃 見 許 。 性 好 墳 典 , 白 首 彌 勤 , 年 踰 七 十 , 手 不 釋 卷 , 凡 所 著 述 , 詩 賦 銘 頌 五 十 餘 篇 。
逸 兄 溫 , 字 思 恭 , 博 學 有 高 名 , 為 姚 泓 天 水 太 守 。 劉 裕 滅 泓 , 遂 沒 於 氐 。 〔 八 〕 氐 王 楊 難 當 稱 藩 , 太 武 以 溫 為 難 當 府 司 馬 , 卒 于 仇 池 令 。
溫 子 琰 , 字 叔 起 。 初 , 苻 氏 亂 , 琰 為 乳 母 攜 奔 壽 春 , 年 十 四 乃 歸 。 孝 心 色 養 , 飪 熟 之 節 , 必 親 調 之 。 皇 興 中 , 京 師 儉 , 婢 簡 粟 糶 之 , 琰 遇 見 , 切 責 , 敕 留 輕 秕 。 嘗 送 子 應 冀 州 娉 室 , 從 者 於 路 遇 得 一 羊 , 行 三 十 里 而 琰 知 之 , 令 送 於 本 處 。 又 過 路 旁 , 主 人 設 羊 羹 , 琰 訪 知 盜 殺 , 卒 辭 不 食 。 遣 人 買 耜 刃 , 得 剩 六 耜 , 即 命 送 還 刃 主 。 刃 主 高 之 , 義 而 不 受 , 琰 命 委 之 而 去 。
初 為 兗 州 司 馬 , 轉 團 城 鎮 副 將 。 還 京 , 為 淮 南 王 他 府 長 史 。 時 禁 制 甚 嚴 , 不 聽 越 關 葬 於 舊 兆 , 琰 積 四 十 餘 年 不 得 葬 二 親 。 及 蒸 嘗 拜 獻 , 未 曾 不 嬰 慕 卒 事 。 每 於 時 節 , 不 受 子 孫 慶 賀 。 年 餘 耳 順 , 而 孝 思 彌 篤 , 慨 歲 月 推 移 , 遷 窆 無 冀 , 乃 絕 鹽 粟 , 斷 諸 餚 味 , 食 麥 而 已 。 年 八 十 卒 。 遷 都 洛 陽 , 子 應 等 乃 還 鄉 葬 焉 。
應 弟 煦 , 字 賓 育 , 好 音 律 , 以 善 歌 聞 於 世 , 位 秦 州 刺 史 。
胡 叟 字 倫 許 , 安 定 臨 涇 人 也 , 世 為 西 夏 著 姓 。 叟 少 聰 慧 , 年 十 三 , 辯 疑 釋 理 , 鮮 有 屈 焉 。 學 不 師 受 , 披 讀 群 籍 , 再 閱 於 目 , 皆 誦 焉 。 好 屬 文 , 既 善 典 雅 之 詞 , 又 工 鄙 俗 之 句 。
以 姚 氏 將 衰 , 遂 入 長 安 觀 風 化 。 隱 匿 名 行 , 懼 人 見 知 。 時 京 兆 韋 祖 思 少 閱 典 墳 , 多 蔑 時 彥 , 待 叟 不 足 。 叟 拂 衣 而 出 , 祖 思 固 留 之 曰 : 「 當 與 君 論 天 人 之 際 , 何 遽 返 乎 ? 」 叟 曰 : 「 論 天 人 者 其 亡 久 矣 , 與 君 相 知 , 何 夸 言 若 是 。 」 遂 歸 主 人 , 賦 韋 、 杜 二 族 , 一 宿 而 成 。 時 年 十 八 矣 。 其 述 前 載 , 無 違 舊 美 ; 敘 中 世 , 有 協 時 事 ; 而 末 及 鄙 黷 。 人 皆 奇 其 才 , 畏 其 筆 。
叟 孤 飄 坎 , 未 有 仕 路 , 遂 入 漢 中 。 宋 梁 、 秦 二 州 刺 史 馮 翊 吉 翰 頗 相 禮 接 。 授 叟 末 佐 , 不 稱 其 懷 。 未 幾 , 翰 遷 益 州 , 叟 隨 入 蜀 。 時 蜀 沙 門 法 成 率 僧 數 千 人 鑄 丈 六 金 像 , 宋 文 帝 惡 其 聚 眾 , 將 加 大 辟 。 叟 聞 之 , 即 赴 丹 楊 , 啟 申 其 美 , 遂 免 。 復 還 蜀 , 法 成 遺 其 珍 物 , 價 直 千 餘 匹 , 叟 一 無 所 受 。
後 入 沮 渠 牧 犍 , 牧 犍 遇 之 不 重 , 叟 乃 為 詩 , 示 所 知 廣 平 程 伯 達 。 其 略 曰 : 「 群 犬 吠 新 客 , 佞 暗 排 疏 賓 , 直 途 既 已 塞 , 曲 路 非 所 遵 。 望 衛 惋 祝 鮀 , 眄 楚 悼 靈 均 。 何 用 宣 憂 懷 , 託 翰 寄 輔 仁 。 」 伯 達 見 詩 , 謂 曰 : 「 涼 州 雖 地 居 戎 域 , 然 自 張 氏 以 來 , 號 有 華 風 。 今 則 憲 章 無 虧 , 何 祝 鮀 之 有 ? 」 叟 曰 : 「 貴 主 奉 正 朔 而 弗 淳 , 慕 仁 義 而 未 允 。 吾 之 擇 木 , 夙 在 大 魏 , 與 子 暫 違 , 非 久 闊 也 。 」 歲 餘 , 牧 犍 破 降 。
叟 既 先 歸 魏 , 朝 廷 以 其 識 機 , 賜 爵 始 復 男 。 家 於 密 雲 , 蓬 室 草 筵 , 唯 以 酒 自 適 。 謂 友 人 金 城 宗 舒 曰 : 「 我 此 生 活 , 似 勝 焦 先 , 志 意 所 栖 , 謝 其 高 矣 。 」 文 成 時 , 召 叟 及 舒 , 並 使 作 檄 , 檄 宋 、 蠕 蠕 。 舒 文 劣 於 叟 。 尋 歸 家 , 不 事 產 業 , 〔 九 〕 常 苦 飢 貧 , 然 不 以 為 恥 。 養 子 字 螟 蛉 , 以 自 給 養 , 每 至 貴 勝 門 , 乘 一 牸 牛 , 弊 韋 x 褶 而 已 。 作 布 囊 , 容 三 四 斛 , 飲 噉 醉 飽 , 盛 餘 肉 餅 以 付 螟 蛉 。 見 車 馬 榮 華 者 , 視 之 蔑 如 也 。 尚 書 李 敷 嘗 遺 以 財 , 都 無 所 取 。 初 , 叟 一 見 高 允 曰 : 「 吳 、 鄭 之 交 , 以 紵 縞 為 美 談 , 吾 之 於 子 , 以 弦 韋 為 幽 贄 , 以 此 言 之 , 彼 可 無 愧 也 。 」 於 允 館 見 中 書 侍 郎 趙 郡 李 璨 , 被 服 華 靡 , 叟 貧 老 衣 褐 , 璨 頗 忽 之 。 叟 謂 曰 : 「 李 子 , 今 若 相 脫 體 上 x 褶 衣 帽 , 君 欲 作 何 許 也 ? 」 〔 一 0 〕 譏 其 惟 假 盛 服 。 璨 惕 然 失 色 。
叟 少 孤 , 每 言 及 父 母 , 則 淚 下 若 孺 子 號 。 春 秋 當 祭 之 前 , 則 先 求 旨 酒 美 膳 , 將 其 所 知 廣 寧 常 順 陽 、 馮 翊 田 文 宗 、 上 谷 侯 法 雋 , 提 壺 執 俎 , 至 郭 外 空 靜 處 , 設 坐 奠 拜 , 盡 孝 思 之 敬 。 時 燉 煌 氾 潛 家 善 釀 酒 , 每 節 送 一 壺 與 叟 。 著 作 佐 郎 博 陵 許 赤 武 、 〔 一 一 〕 河 東 裴 定 宗 等 謂 潛 曰 : 「 再 三 之 惠 , 以 為 過 厚 , 子 惠 於 叟 , 何 其 也 ? 」 潛 曰 : 「 我 給 祭 者 , 以 其 於 孝 思 也 。 」 論 者 以 潛 為 君 子 矣 。 順 陽 等 數 子 , 稟 叟 獎 示 , 頗 涉 文 流 。
高 閭 曾 造 其 家 , 遇 叟 短 褐 曳 柴 , 從 田 歸 舍 , 為 閭 設 濁 酒 蔬 食 , 皆 手 自 辦 。 然 案 其 館 宇 卑 陋 , 園 疇 褊 局 , 而 飯 菜 精 潔 , 醢 醬 調 美 。 見 其 二 妾 , 並 年 衰 跛 眇 , 衣 布 穿 弊 。 閭 見 其 貧 , 以 衣 物 直 十 餘 匹 贈 之 , 亦 無 辭 免 。 閭 作 宣 命 賦 , 叟 為 之 序 。 密 雲 左 右 皆 祗 仰 其 德 , 歲 時 奉 以 布 麻 穀 麥 , 叟 隨 分 散 之 , 家 無 餘 財 。 卒 , 無 子 , 無 家 人 營 主 凶 事 , 胡 始 昌 迎 殯 之 于 家 , 葬 於 墓 次 。 即 令 弟 繼 之 , 襲 其 爵 始 復 男 、 〔 一 二 〕 武 威 將 軍 。 叟 與 始 昌 雖 宗 室 , 性 氣 殊 詭 , 不 相 附 , 其 存 , 往 來 乃 簡 ; 及 亡 , 而 收 恤 至 厚 。 議 者 以 為 非 必 敦 哀 疏 宗 , 或 緣 求 利 品 秩 也 。
胡 方 回 , 安 定 臨 涇 人 也 。 父 義 周 , 姚 泓 黃 門 侍 郎 。 方 回 仕 赫 連 屈 丐 為 中 書 侍 郎 。 涉 獵 史 籍 , 辭 彩 可 觀 , 為 屈 丐 統 萬 城 銘 、 蛇 祠 碑 諸 文 , 頗 行 於 世 。 太 武 破 赫 連 昌 , 方 回 入 魏 , 未 為 時 知 。 後 為 北 鎮 司 馬 , 為 鎮 修 表 , 有 所 稱 薦 , 帝 覽 之 嗟 美 , 問 知 方 回 , 召 為 中 書 博 士 , 賜 爵 臨 涇 子 。 遷 侍 郎 , 與 太 子 少 傅 游 雅 等 改 定 律 制 。 司 徒 崔 浩 及 當 時 朝 賢 , 並 愛 重 之 。 清 貧 守 道 , 以 壽 終 。
張 湛 字 子 然 , 一 字 仲 玄 , 燉 煌 深 泉 人 也 。 〔 一 三 〕 魏 執 金 吾 恭 九 葉 孫 , 為 河 西 著 姓 。 祖 質 , 仕 涼 , 位 金 城 太 守 。 父 顯 , 有 遠 量 , 武 昭 王 據 有 西 夏 , 引 為 功 曹 , 甚 器 異 之 。 嘗 稱 曰 : 「 吾 之 臧 子 原 也 。 〔 一 四 〕 」 位 酒 泉 太 守 。
湛 弱 冠 知 名 涼 土 , 好 學 能 屬 文 , 沖 素 有 大 志 。 仕 沮 渠 蒙 遜 , 位 兵 部 尚 書 。 涼 州 平 , 拜 寧 遠 將 軍 , 賜 爵 南 浦 男 。 司 徒 崔 浩 識 而 禮 之 。 浩 注 易 , 敘 曰 : 「 燉 煌 張 湛 、 金 城 宗 欽 、 武 威 段 承 根 三 人 皆 儒 者 , 並 有 俊 才 , 見 稱 西 州 。 每 與 余 論 易 , 余 以 左 氏 傳 卦 解 之 , 遂 相 勸 為 解 注 , 故 為 之 解 。 」 其 見 稱 如 此 。 湛 至 京 師 , 家 貧 不 立 , 操 尚 無 虧 。 浩 常 給 其 衣 食 , 薦 為 中 書 侍 郎 , 湛 知 浩 必 敗 , 固 辭 。 每 贈 浩 詩 頌 , 多 箴 規 之 言 。 浩 亦 欽 敬 其 志 , 每 常 報 答 , 極 推 崇 之 美 。 浩 誅 , 湛 懼 , 悉 燒 之 , 閉 門 卻 掃 , 慶 弔 皆 絕 , 以 壽 終 。
兄 銑 , 字 懷 義 , 閑 粹 有 才 幹 , 仕 沮 渠 蒙 遜 , 位 建 昌 令 。 性 至 孝 , 母 憂 , 哀 毀 過 人 , 服 制 雖 除 , 而 蔬 糲 弗 改 。 崔 浩 禮 之 與 湛 等 。 卒 於 征 西 參 軍 。
懷 義 孫 通 , 字 彥 綽 , 博 通 經 史 , 沈 冥 不 預 時 事 。 頓 丘 李 彪 欽 其 學 行 , 與 之 遊 款 。 及 彪 用 事 , 言 於 中 書 令 李 沖 , 沖 召 見 , 甚 器 重 之 。 太 和 中 , 徵 中 書 博 士 、 中 書 侍 郎 , 永 平 中 , 又 徵 汾 州 刺 史 , 皆 不 赴 , 終 於 家 。
通 四 子 , 徹 、 麟 、 儉 、 鳳 , 皆 傳 家 業 , 知 名 於 世 。 徹 字 方 明 , 位 侍 中 、 衛 尉 卿 , 封 西 平 縣 公 。 子 敢 之 襲 , 位 太 中 大 夫 、 樂 陵 郡 守 。 麟 字 嘉 應 , 位 廣 平 太 守 。 儉 字 元 慎 , 位 涼 州 刺 史 。 鳳 字 孔 鸞 , 位 國 子 博 士 、 散 騎 常 侍 , 著 五 經 異 同 評 十 卷 , 為 儒 者 所 稱 。
段 承 根 , 武 威 姑 臧 人 , 自 云 漢 太 尉 熲 九 世 孫 也 。 父 暉 , 字 長 祚 , 身 八 尺 餘 , 師 事 歐 陽 湯 , 湯 甚 器 愛 之 。 有 一 童 子 與 暉 同 志 , 後 二 年 , 童 子 辭 歸 , 從 暉 請 馬 。 暉 戲 作 木 馬 與 童 子 。 甚 悅 , 謝 暉 曰 : 「 吾 太 山 府 君 子 , 奉 敕 遊 學 , 今 將 歸 , 損 子 厚 贈 , 無 以 報 德 。 子 後 至 常 伯 封 侯 , 非 報 也 , 且 以 為 好 。 」 言 終 , 乘 馬 騰 虛 而 去 。 暉 乃 自 知 必 將 貴 。 仕 乞 伏 熾 盤 為 輔 國 大 將 軍 、 涼 州 刺 史 、 御 史 大 夫 、 西 海 侯 。 熾 盤 子 慕 末 襲 位 , 政 亂 , 暉 父 子 奔 吐 谷 渾 。 慕 K 內 附 , 〔 一 五 〕 暉 與 承 根 歸 魏 。 太 武 至 長 安 , 人 告 暉 欲 南 奔 , 云 置 金 於 馬 韉 中 。 帝 密 遣 視 之 , 果 如 告 者 言 , 斬 之 於 市 , 暴 尸 數 日 。 時 有 儒 生 京 兆 林 白 奴 , 欽 暉 德 音 , 夜 竊 其 尸 , 置 之 枯 井 。 女 為 燉 煌 張 氏 婦 , 聞 之 , 乃 向 長 安 收 葬 。
承 根 好 學 機 辯 , 有 文 思 , 而 性 行 疏 薄 , 有 始 無 終 。 司 徒 崔 浩 見 而 奇 之 , 與 同 郡 陰 仲 達 俱 被 浩 引 , 以 為 俱 涼 土 文 華 , 才 堪 注 述 , 言 之 太 武 , 並 請 為 著 作 郎 , 引 與 同 事 。 世 咸 重 承 根 文 而 薄 其 行 。 甚 為 燉 煌 公 李 寶 所 敬 待 。 浩 誅 , 承 根 與 宗 欽 等 俱 死 。
宗 欽 字 景 若 , 金 城 人 。 少 好 學 , 有 儒 者 風 。 仕 沮 渠 蒙 遜 為 中 書 郎 、 世 子 洗 馬 , 上 東 宮 侍 臣 箴 。 太 武 平 涼 州 , 入 魏 , 賜 爵 臥 樹 男 , 拜 著 作 郎 。 與 高 允 書 , 贈 詩 , 允 答 書 并 詩 , 甚 相 褒 美 。 在 河 西 撰 蒙 遜 記 十 卷 , 無 足 可 稱 。
闞 駰 字 玄 陰 , 燉 煌 人 也 。 祖 倞 , 父 玖 , 並 有 名 於 西 土 , 玖 位 會 稽 令 。 駰 博 通 經 傳 , 聰 敏 過 人 , 三 史 群 言 , 經 目 則 誦 , 時 人 謂 之 宿 讀 。 注 王 朗 易 傳 , 撰 十 三 州 志 。 沮 渠 蒙 遜 甚 重 之 , 常 侍 左 右 , 訪 以 政 事 損 益 , 拜 祕 書 、 考 課 郎 中 , 給 文 吏 三 十 人 , 典 校 經 籍 , 刊 定 諸 子 三 千 餘 卷 。 牧 犍 待 之 彌 重 , 拜 大 行 臺 , 〔 一 六 〕 遷 尚 書 。 及 姑 臧 平 , 樂 平 王 丕 鎮 涼 州 , 〔 一 七 〕 引 為 從 事 中 郎 。 王 薨 , 遷 京 師 。 家 甚 貧 , 不 免 飢 寒 。 性 能 多 食 , 一 飯 至 三 升 乃 飽 。 卒 , 無 後 。
劉 延 明 , 〔 一 八 〕 燉 煌 人 也 。 父 寶 , 字 子 玉 , 以 儒 學 稱 。 延 明 年 十 四 , 就 博 士 郭 瑀 。 瑀 弟 子 五 百 餘 人 , 通 經 業 者 八 十 餘 人 。 瑀 有 女 始 笄 , 妙 選 良 偶 , 有 心 於 延 明 。 遂 別 設 一 席 , 謂 弟 子 曰 : 「 吾 有 一 女 , 欲 覓 一 快 女 婿 , 誰 坐 此 席 者 , 吾 當 婚 焉 。 」 延 明 遂 奮 衣 坐 , 神 志 湛 然 曰 : 「 延 明 其 人 也 。 」 瑀 遂 以 女 妻 之 。 延 明 後 隱 居 酒 泉 , 不 應 州 郡 命 , 弟 子 受 業 者 五 百 餘 人 。
涼 武 昭 王 徵 為 儒 林 祭 酒 、 從 事 中 郎 。 昭 王 好 尚 文 典 , 書 史 穿 落 者 , 親 自 補 葺 。 延 明 時 侍 側 , 請 代 其 事 。 王 曰 : 「 躬 自 執 者 , 欲 人 重 此 典 籍 。 吾 與 卿 相 遇 , 何 異 孔 明 之 會 玄 德 。 」 遷 撫 夷 護 軍 , 雖 有 政 務 , 手 不 釋 卷 。 昭 王 曰 : 「 卿 注 記 篇 籍 , 以 燭 繼 晝 , 白 日 且 然 , 夜 可 休 息 。 」 延 明 曰 : 「 朝 聞 道 , 夕 死 可 矣 , 不 知 老 之 將 至 , 孔 聖 稱 焉 。 延 明 何 人 斯 , 敢 不 如 此 。 」 延 明 以 三 史 文 繁 , 著 略 記 百 三 十 篇 、 八 十 四 卷 , 燉 煌 實 錄 二 十 卷 , 方 言 三 卷 , 靖 恭 堂 銘 一 卷 , 注 周 易 、 韓 子 、 人 物 志 、 黃 石 公 三 略 行 於 世 。
蒙 遜 平 酒 泉 , 拜 祕 書 郎 , 專 管 注 記 。 築 陸 沈 觀 於 西 苑 , 躬 往 禮 焉 , 號 玄 處 先 生 。 學 徒 數 百 , 月 致 羊 酒 。 牧 犍 尊 為 國 師 , 親 自 致 拜 , 命 官 屬 以 下 , 皆 北 面 受 業 。 時 同 郡 索 敞 、 陰 興 為 助 教 , 並 以 文 學 見 稱 , 每 巾 衣 而 入 。
太 武 平 涼 州 , 士 庶 東 遷 , 夙 聞 其 名 , 拜 樂 平 王 從 事 中 郎 。 太 武 詔 諸 年 七 十 已 上 , 聽 留 本 鄉 , 一 子 扶 養 。 延 明 時 老 矣 , 在 姑 臧 歲 餘 , 思 鄉 而 返 , 至 涼 州 西 四 百 里 韭 谷 窟 , 疾 卒 。
太 和 十 四 年 , 尚 書 李 沖 奏 : 延 明 河 右 碩 儒 , 今 子 孫 沈 屈 , 未 有 祿 潤 , 賢 者 子 孫 , 宜 蒙 顯 異 。 於 是 除 其 一 子 為 郢 州 雲 陽 令 。 正 光 三 年 , 太 保 崔 光 奏 曰 : 「 故 樂 平 王 從 事 中 郎 燉 煌 劉 延 明 , 著 業 涼 城 , 遺 文 在 茲 。 如 或 愆 釁 , 當 蒙 數 世 之 宥 , 況 乃 維 祖 逮 孫 , 相 去 未 遠 , 而 令 久 淪 皁 隸 , 不 獲 收 異 , 儒 學 之 士 , 所 為 竊 歎 。 乞 敕 尚 書 , 推 檢 所 屬 , 甄 免 碎 役 , 敦 化 厲 俗 , 於 是 乎 在 。 」 詔 曰 : 「 太 保 啟 陳 , 深 合 勸 善 , 其 孫 等 三 家 , 特 可 聽 免 。 」 河 西 人 以 為 榮 。
趙 柔 字 元 順 , 金 城 人 也 , 少 以 德 行 才 學 , 知 名 河 右 。 沮 渠 牧 犍 時 , 為 金 部 郎 。 太 武 平 涼 州 , 內 徙 京 師 。 歷 著 作 郎 、 河 內 太 守 , 甚 著 信 惠 。 柔 嘗 在 路 , 得 人 所 遺 金 珠 一 貫 , 價 直 數 百 縑 , 柔 呼 主 還 之 。 後 有 人 遺 柔 鏵 數 百 枚 者 , 柔 與 子 善 明 鬻 之 市 。 有 人 從 柔 買 , 柔 索 絹 二 十 疋 。 有 商 人 知 其 賤 , 與 柔 三 十 匹 , 善 明 欲 取 之 。 柔 曰 : 「 與 人 交 易 , 一 言 便 定 , 豈 可 以 利 動 心 ? 」 遂 與 之 。 搢 紳 之 流 , 聞 而 敬 服 。 隴 西 王 源 賀 采 佛 經 幽 旨 作 祗 洹 精 舍 圖 偈 六 卷 , 柔 為 之 注 解 , 為 當 時 俊 僧 所 欽 味 。 又 憑 立 銘 讚 , 頗 行 於 世 。
子 默 , 字 沖 明 , 武 威 太 守 。
索 敞 字 巨 振 , 燉 煌 人 也 。 為 劉 延 明 助 教 , 專 心 經 籍 , 盡 能 傳 延 明 業 。 涼 州 平 , 入 魏 , 以 儒 學 為 中 書 博 士 。 京 師 貴 遊 之 子 , 皆 敬 憚 威 嚴 , 多 所 成 益 , 前 後 顯 達 位 至 尚 書 、 牧 、 守 者 數 十 人 , 皆 受 業 於 敞 。 敞 以 喪 服 散 在 眾 篇 , 遂 撰 比 為 喪 服 要 記 。 出 補 扶 風 太 守 , 在 位 清 貧 , 卒 官 。 時 舊 同 學 生 等 為 請 諡 , 詔 贈 涼 州 刺 史 , 諡 曰 獻 。
初 , 敞 之 在 涼 州 , 與 鄉 人 陰 世 隆 , 文 才 相 友 。 世 隆 至 京 師 , 被 罪 , 徙 和 龍 , 屆 上 谷 , 困 不 前 達 , 土 人 徐 能 抑 掠 為 奴 。 敞 因 行 至 上 谷 , 遇 見 世 隆 , 對 泣 而 別 。 敞 為 訴 理 , 得 免 。 世 隆 子 孟 貴 , 性 至 孝 , 每 向 田 芸 耨 , 早 朝 拜 父 , 來 亦 如 之 , 鄉 人 欽 焉 。
宋 繇 字 體 業 , 燉 煌 人 也 , 世 仕 張 氏 。 父 僚 , 張 玄 靚 武 興 太 守 。 繇 生 而 僚 為 張 邕 所 誅 。 五 歲 喪 母 , 事 伯 母 張 氏 以 孝 聞 。 八 歲 而 張 氏 卒 , 居 喪 過 禮 。 喟 然 謂 妹 夫 張 彥 曰 : 「 門 戶 傾 覆 , 負 荷 在 繇 , 不 銜 膽 自 厲 , 何 以 繼 承 先 業 。 」 遂 隨 彥 至 酒 泉 , 追 師 就 學 , 閉 室 讀 書 , 晝 夜 不 倦 , 博 通 經 史 。 呂 光 時 , 舉 秀 才 , 除 郎 中 。 後 奔 段 業 , 為 中 散 騎 常 侍 。 〔 一 九 〕 以 業 無 遠 略 , 西 奔 涼 武 昭 王 。 歷 位 通 顯 , 家 無 餘 財 , 雖 兵 革 間 , 講 誦 不 廢 。 每 聞 儒 士 在 門 , 常 倒 屣 出 迎 , 引 談 經 籍 。 尤 明 斷 決 , 時 事 亦 無 滯 也 。
沮 渠 蒙 遜 平 酒 泉 , 於 繇 室 得 書 數 千 卷 、 鹽 米 數 十 斛 而 已 。 蒙 遜 歎 曰 : 「 孤 不 喜 克 李 氏 , 欣 得 宋 繇 耳 。 」 拜 尚 書 吏 部 郎 中 , 委 以 銓 衡 。 蒙 遜 將 死 , 以 子 牧 犍 託 之 。 牧 犍 以 為 左 丞 , 送 其 妹 興 平 公 主 於 京 師 。 太 武 拜 繇 河 西 王 右 丞 相 , 錫 爵 清 水 公 。 及 平 涼 州 , 從 牧 犍 至 京 師 , 卒 , 諡 恭 公 。
長 子 巖 襲 爵 , 改 為 西 平 侯 。 巖 子 蔭 , 中 書 議 郎 、 樂 安 王 範 從 事 中 郎 , 卒 , 贈 咸 陽 太 守 。 蔭 子 季 預 , 性 清 嚴 , 居 家 如 官 , 位 勃 海 太 守 。 子 遊 道 。
遊 道 弱 冠 隨 父 在 郡 , 父 亡 , 吏 人 贈 遺 無 所 受 , 事 母 以 孝 聞 。 與 叔 父 別 居 , 叔 父 為 奴 誣 以 構 逆 , 遊 道 誘 令 返 , 雪 而 殺 之 。 魏 廣 陽 王 深 北 伐 , 請 為 鎧 曹 , 及 為 定 州 刺 史 , 又 以 為 府 佐 。 廣 陽 為 葛 榮 所 殺 , 元 徽 誣 其 降 賊 , 收 錄 妻 子 , 遊 道 為 訴 得 釋 , 與 廣 陽 子 迎 喪 返 葬 。 中 尉 酈 善 長 嘉 其 氣 節 , 引 為 殿 中 侍 御 史 。 臺 中 語 曰 : 「 見 惡 能 討 , 宋 遊 道 。 」
孝 莊 即 位 , 除 左 中 兵 郎 中 。 〔 二 0 〕 為 尚 書 令 臨
淮 王 彧 譴 責 , 遊 道 乃 執 版 長 揖 曰 : 「 下 官 謝 王 瞋 , 不 謝
王 理 。 」 即 日 詣 闕 上 書 曰 :「
徐 州 刺 史 元 孚 頻 有 表 , 云 偽 梁 廣 發 士 卒 , 圖 彭 城 , 乞
增 羽 林 二 千 。 以 孚 宗 室 重 臣 , 告 請 應 實 , 所 以 量 奏 給 武
官 千 人 。 孚 今 代 下 , 以 路 阻 自 防 , 遂 納 在 防 羽 林 八 百 人
, 辭 云 疆 境 無 事 , 乞 將 還 家 。 臣 忝 局 司 , 深 知 不 可 。 尚
書 令 臨 淮 王 彧 , 即 孚 之 兄 子 , 遣 省 事 謝 遠 , 三 日 之 中 ,
八 度 逼 迫 , 云 宜 依 判 許 。 臣 不 敢 附 下 罔 上 , 孤 負 聖 明 。
但 孚 身 在 任 , 乞 師 相 繼 ; 及 其 代 下 , 便 請 放 還 。 進 退 為
身 , 無 憂 國 之 意 。 所 請 不 合 , 其 罪 下 科 。 彧 乃 召 臣 於 尚
書 都 堂 云 : 『 卿 一 小 郎 , 憂 國 之 心 , 豈 厚 於 我 ? 』 醜 罵
溢 口 , 不 顧 朝 章 。 右 僕 射 臣 世 隆 、 吏 部 郎 中 臣 薛 琡 已 下
百 餘 人 , 並 皆 聞 見 。 臣 實 獻 直 言 云 : 『 忠 臣 奉 國 , 事 在
其 心 , 亦 復 何 簡 貴 賤 ? 比 自 北 海 入 洛 , 王 不 能 致 身 死 難
, 方 清 宮 以 迎 篡 賊 ; 鄭 先 護 立 義 廣 州 , 王 復 建 旗 往 討 。
趣 惡 如 流 , 伐 善 何 速 ? 今 得 冠 冕 百 僚 , 乃 欲 為 私 害 政 !
』 為 臣 此 言 , 彧 賜 怒 更 甚 。 臣 既 不 佞 , 干 犯 貴 臣 , 乞 解
郎 中 。 」 帝 召 見 遊 道 , 嘉 勞 之 。 彧 亦 奏 言 : 「 臣 忝 冠 百
僚 , 遂 使 一 郎 攘 袂 高 聲 , 肆 言 頓 挫 , 乞 解 尚 書 令 。 」 帝
乃 下 敕 , 聽 解 臺 郎 。
後 除 司 州 中 從 事 。 時 將 還 鄴 , 會 霖 雨 , 行 旅 擁 於
河 橋 。 遊 道 於 幕 下 朝 夕 宴 歌 。 行 者 曰 : 「 何 時 節 作 此 聲
也 ? 固 大 癡 ! 」 遊 道 應 曰 :「
何 時 節 而 不 作 此 聲 也 ? 亦 大 癡 ! 」 後 齊 神 武 自 太 原 來
朝 , 見 之 曰 :「
此 人 是 遊 道 邪 ? 常 聞 其 名 , 今 日 始 識 其 面 。 」 遷 遊 道
別 駕 , 後 日 , 神 武 之 司 州 , 饗 朝 士 , 舉 觴 屬 遊 道 曰 : 「
飲 高 歡 手 中 酒 者 大 丈 夫 , 卿 之 為 人 , 合 飲 此 酒 。 」
及 還 晉 陽 , 百 官 辭 於 紫 陌 , 神 武 執 遊 道 手 曰 : 「 甚 知 朝 貴 中 有 憎 忌 卿 者 。 但 用 心 , 莫 懷 畏 慮 , 當 使 卿 位 與 之 相 似 。 」 於 是 啟 以 遊 道 為 中 尉 。 文 襄 執 請 , 乃 以 吏 部 郎 中 崔 暹 為 御 史 中 尉 , 以 遊 道 為 尚 書 左 丞 。 文 襄 謂 暹 、 遊 道 曰 : 「 卿 一 人 處 南 臺 , 一 人 處 北 省 , 當 使 天 下 肅 然 。 」
遊 道 入 省 , 劾 太 師 咸 陽 王 坦 、 〔 二 一 〕 太 保 孫 騰 、 司 徒 高 隆 之 、 司 空 侯 景 、 錄 尚 書 元 弼 、 尚 書 令 司 馬 子 如 官 貸 金 銀 , 催 徵 酬 價 。 雖 非 指 事 贓 賄 , 終 是 不 避 權 豪 。 又 奏 駁 尚 書 違 失 數 百 條 ; 省 中 豪 吏 王 儒 之 徒 , 並 鞭 斥 之 ; 始 依 故 事 於 尚 書 省 立 門 名 , 以 記 出 入 早 晚 。 令 僕 已 下 皆 側 目 。
魏 安 平 王 坐 事 亡 , 章 武 二 王 及 諸 王 妃 、 太 妃 是 其 近 親 者 , 皆 被 徵 責 。 都 官 郎 中 畢 義 雲 主 其 事 , 有 奏 而 禁 , 有 不 奏 輒 禁 者 。 遊 道 判 下 廷 尉 科 罪 。 高 隆 之 不 同 , 於 是 反 誣 遊 道 厲 色 挫 辱 己 , 遂 枉 拷 群 令 史 證 成 之 。 與 左 僕 射 襄 城 王 旭 、 尚 書 鄭 述 祖 等 上 言 曰 :
飾 偽 亂 真 , 國 法 所 必 去 ; 附 下 罔 上 , 王 政 所 不 容 。 謹 案 : 尚 書 左 丞 宋 遊 道 , 名 望 本 闕 , 功 績 何 紀 ? 屬 永 安 之 始 , 朝 士 亡 散 , 乏 人 之 際 , 叨 竊 臺 郎 。 躁 行 諂 言 , 肆 其 姦 詐 , 罕 識 名 義 , 〔 二 二 〕 不 顧 典 文 。 人 鄙 其 心 , 眾 畏 其 口 。 出 州 入 省 , 歷 忝 清 資 , 而 長 惡 不 悛 , 曾 無 忌 諱 , 毀 譽 由 己 , 憎 惡 任 情 。 比 因 安 平 王 事 , 遂 肆 其 褊 心 , 因 公 報 隙 , 與 郎 中 畢 義 雲 遞 相 糾 舉 。
又 左 外 兵 郎 中 魏 叔 道 牒 云 : 「 局 內 降 人 左 澤 等 為 京 畿 送 省 , 令 取 保 放 出 。 」 大 將 軍 在 省 日 , 判 聽 。 遊 道 發 怒 曰 : 「 往 日 官 府 成 何 物 官 府 ? 將 此 為 例 ! 」 又 云 : 「 乘 前 旨 格 , 成 何 物 旨 格 ? 」 依 事 請 問 , 遊 道 並 皆 承 引 。 案 律 : 「 對 捍 詔 使 , 無 人 臣 之 禮 大 不 敬 者 死 。 」 對 捍 使 者 尚 得 死 坐 , 況 遊 道 吐 不 臣 之 言 , 犯 慢 上 之 罪 ? 口 稱 夷 、 齊 , 心 懷 盜 跖 , 欺 公 賣 法 , 受 納 苞 苴 , 產 隨 官 厚 , 財 與 位 積 。 雖 贓 污 未 露 , 而 姦 詐 如 是 , 舉 此 一 隅 , 餘 詐 可 驗 。 今 依 禮 據 律 , 處 遊 道 死 罪 。
是 時 朝 士 皆 分 為 遊 道 不 濟 。 〔 二 三 〕 而 文 襄 聞 其 與 隆 之 相 抗 之 言 , 謂 楊 遵 彥 曰 : 「 此 真 是 鯁 直 大 剛 惡 人 。 」 遵 彥 曰 : 「 譬 之 畜 狗 , 本 取 其 吠 , 今 以 數 吠 殺 之 , 恐 將 來 無 復 吠 狗 。 」 詔 付 廷 尉 , 遊 道 坐 除 名 。
文 襄 使 元 景 康 謂 曰 : 「 卿 早 逐 我 向 并 州 他 經 略 , 不 忍 殺 卿 。 〔 二 四 〕 」 遊 道 從 至 晉 陽 , 以 為 大 行 臺 吏 部 , 又 以 為 太 原 公 開 府 諮 議 。 及 平 陽 公 為 中 尉 , 遊 道 以 諮 議 領 書 侍 御 史 。 尋 以 本 官 兼 司 徒 左 長 史 。
及 文 襄 疑 黃 門 郎 溫 子 昇 知 元 瑾 之 謀 , 繫 諸 獄 而 餓 之 , 食 弊 襦 而 死 , 棄 屍 路 隅 , 遊 道 收 而 葬 之 。 文 襄 謂 曰 : 「 吾 近 書 與 京 師 諸 貴 , 論 及 朝 士 , 云 卿 僻 於 朋 黨 , 將 為 一 病 。 今 卿 真 是 重 舊 節 義 人 , 此 情 不 可 奪 。 子 昇 吾 本 不 殺 之 , 卿 葬 之 何 所 憚 ? 天 下 人 代 卿 怖 者 , 是 不 知 吾 心 也 。 」
尋 除 御 史 中 尉 。 東 萊 王 道 習 參 御 史 選 , 限 外 投 狀 , 道 習 與 遊 道 有 舊 , 使 令 史 受 之 。 文 襄 怒 , 收 游 道 , 辯 而 判 之 曰 : 〔 二 五 〕 「 游 道 稟 性 獷 悍 , 是 非 肆 己 , 吹 毛 洗 垢 , 創 疵 人 物 。 往 與 郎 中 蘭 景 雲 忿 競 , 列 事 十 條 , 及 加 推 窮 , 便 是 虛 妄 。 方 共 道 習 , 陵 侮 朝 典 。 法 官 而 犯 , 特 是 難 原 , 宜 付 省 科 。 」 游 道 被 禁 , 獄 吏 欲 為 脫 枷 , 遊 道 不 肯 曰 : 「 此 令 公 命 所 著 , 不 可 輒 脫 。 」 文 襄 聞 而 免 之 。 游 道 抗 志 不 改 。
天 保 元 年 , 以 游 道 兼 太 府 卿 , 乃 於 少 府 覆 檢 主 司 盜 截 , 得 鉅 萬 計 。 姦 吏 反 誣 奏 之 , 下 獄 。 尋 得 出 , 不 歸 家 , 徑 之 府 理 事 。 卒 , 遺 令 薄 葬 , 不 立 碑 表 , 不 求 贈 諡 。 贈 瓜 州 刺 史 。 武 平 中 , 以 子 士 素 久 典 機 密 , 重 贈 儀 同 三 司 , 諡 曰 貞 惠 。
游 道 剛 直 , 疾 惡 如 讎 , 見 人 犯 罪 , 皆 欲 致 之 極 法 。 彈 糾 見 事 , 又 好 察 陰 私 , 問 獄 察 情 , 捶 撻 嚴 酷 。 兗 州 刺 史 李 子 貞 在 州 貪 暴 , 游 道 案 之 。 文 襄 以 子 貞 預 建 義 勳 , 意 將 含 忍 。 游 道 疑 陳 元 康 為 其 內 助 , 密 啟 云 : 「 子 貞 、 元 康 交 游 , 恐 其 別 有 請 屬 。 」 文 襄 怒 , 於 尚 書 都 堂 集 百 僚 , 撲 殺 子 貞 。 又 兗 州 人 為 游 道 生 立 祠 堂 , 像 題 曰 「 忠 清 君 」 。 游 道 別 劾 吉 寧 等 五 人 同 死 , 有 欣 悅 色 。 朝 士 甚 鄙 之 。
然 重 交 游 , 存 然 諾 之 分 。 歷 官 嚴 整 , 而 時 大 納 賄 , 分 及 親 故 之 艱 匱 者 , 其 男 女 孤 弱 , 為 嫁 娶 之 , 臨 喪 必 哀 , 躬 親 營 視 。 為 司 州 綱 紀 , 與 牧 昌 樂 、 西 河 二 王 乖 忤 , 〔 二 六 〕 及 二 王 薨 , 每 事 經 恤 之 。 與 頓 丘 李 獎 , 一 面 便 定 死 交 。 獎 曰 : 「 我 年 位 已 高 , 會 用 弟 為 佐 史 , 令 弟 北 面 於 我 足 矣 。 」 游 道 曰 : 「 不 能 。 」 既 而 獎 為 河 南 尹 , 辟 游 道 為 中 正 , 使 者 相 屬 , 以 衣 帢 待 之 , 握 手 歡 謔 。 元 顥 入 洛 , 獎 受 其 命 , 出 使 徐 州 , 都 督 元 孚 與 城 人 趙 紹 兵 殺 之 。 〔 二 七 〕 游 道 為 獎 訟 冤 , 得 雪 。 又 表 為 請 贈 , 回 己 考 一 汎 階 以 益 之 。 又 與 劉 廞 結 交 , 託 廞 弟 粹 於 徐 州 殺 趙 紹 。 後 劉 廞 伏 法 於 洛 陽 , 粹 以 徐 州 叛 , 官 軍 討 平 之 , 梟 粹 首 於 鄴 市 。 孫 騰 使 客 告 市 司 , 得 五 百 匹 後 , 聽 收 。 游 道 時 為 司 州 中 從 事 , 令 家 人 作 劉 粹 所 親 , 於 州 陳 訴 , 依 律 判 許 , 而 奏 之 。 敕 至 , 市 司 猶 不 許 , 游 道 杖 市 司 , 勒 使 速 付 。 騰 聞 大 怒 , 游 道 立 理 以 抗 之 。 既 收 粹 尸 , 厚 加 贈 遺 。 李 獎 二 子 構 、 訓 居 貧 , 游 道 後 令 其 求 三 富 人 死 事 判 免 之 , 凡 得 錢 百 五 十 萬 , 盡 以 入 構 、 訓 。 其 使 氣 黨 俠 如 此 。 時 人 語 曰 : 「 游 道 獼 猴 面 , 陸 操 科 斗 形 , 意 識 不 關 貌 , 〔 二 八 〕 何 謂 醜 者 必 無 情 。 」
構 嘗 因 游 道 會 客 , 因 戲 之 曰 : 「 賢 從 在 門 外 , 大 好 人 , 宜 自 迎 接 。 」 為 通 名 , 稱 族 弟 游 山 。 游 道 出 見 之 , 乃 獼 猴 而 衣 帽 也 。 將 與 構 絕 , 構 謝 之 , 豁 然 如 舊 。 游 道 死 後 , 構 為 定 州 長 史 , 游 道 第 三 子 士 遜 為 墨 曹 、 博 陵 王 管 記 , 與 典 籤 共 誣 奏 構 。 構 於 禁 所 祭 游 道 而 訴 焉 。 士 遜 晝 臥 如 夢 者 , 見 游 道 怒 己 曰 : 「 我 與 構 恩 義 , 汝 豈 不 知 ? 何 共 小 人 謀 陷 清 直 之 士 ! 」 士 遜 驚 跪 曰 : 「 不 敢 ! 不 敢 ! 」 旬 日 而 卒 。
游 道 每 戒 其 子 士 素 、 士 約 、 士 慎 等 曰 : 「 吾 執 法 太 剛 , 數 遭 屯 蹇 , 性 自 如 此 , 子 孫 不 足 以 師 之 。 」 諸 子 奉 父 言 , 柔 和 謙 遜 。
士 素 沉 密 少 言 , 有 才 識 , 稍 遷 中 書 舍 人 。 趙 彥 深 引 入 內 省 , 參 典 機 密 。 歷 中 書 、 黃 門 侍 郎 , 遷 儀 同 三 司 、 散 騎 常 侍 , 領 黃 門 侍 郎 。 自 處 機 要 , 近 二 十 年 , 周 慎 溫 恭 , 甚 為 彥 深 所 重 。 初 , 祖 珽 知 朝 政 , 出 彥 深 為 刺 史 。 珽 奏 以 士 素 為 東 郡 守 , 中 書 侍 郎 李 德 林 白 珽 留 之 , 由 是 還 除 黃 門 侍 郎 , 共 典 機 密 。
士 約 亦 重 善 士 , 官 尚 書 左 丞 。
江 式 字 法 安 , 陳 留 濟 陽 人 也 。 六 世 祖 瓊 , 字 孟 琚 , 晉 馮 翊 太 守 , 善 蟲 篆 詁 訓 。 永 嘉 大 亂 , 瓊 棄 官 投 張 軌 , 子 孫 因 居 涼 土 , 世 傳 家 業 。 祖 強 , 字 文 威 , 涼 州 平 , 內 徙 代 京 。 上 書 三 十 餘 法 , 各 有 體 例 , 又 獻 經 史 諸 子 千 餘 卷 , 由 是 拜 中 書 博 士 。 卒 , 贈 敦 煌 太 守 。 父 詔 興 , 高 允 奏 為 祕 書 郎 , 掌 國 史 二 十 餘 年 , 以 謹 厚 稱 。 卒 於 趙 郡 太 守 。
式 少 專 家 學 , 數 年 中 , 常 夢 兩 人 時 相 教 授 , 及 寤 , 每 有 記 識 。 初 拜 司 徒 長 兼 行 參 軍 , 〔 二 九 〕 檢 校 御 史 , 尋 除 符 節 令 。 以 書 文 昭 太 后 尊 號 諡 冊 , 除 奉 朝 請 , 仍 符 節 令 。 篆 體 尤 工 , 洛 京 宮 殿 諸 門 板 題 , 皆 式 書 也 。 延 昌 三 年 三 月 , 式 表 曰 :
臣 聞 伏 犧 氏 作 而 八 卦 形 其 畫 , 軒 轅 氏 興 而 靈 龜 彰 其 彩 。 古 史 倉 頡 覽 二 象 之 爻 , 觀 鳥 獸 之 跡 , 別 創 文 字 , 以 代 結 繩 , 用 書 契 以 維 事 。 宣 之 王 跡 , 則 百 工 以 敘 ; 載 之 方 冊 , 則 萬 品 以 明 。 迄 於 三 代 , 厥 體 頗 異 , 雖 依 類 取 制 , 未 能 殊 倉 氏 矣 。 故 周 禮 : 八 歲 入 小 學 , 保 氏 教 國 子 以 六 書 : 一 曰 指 事 , 二 曰 象 形 , 三 曰 形 聲 , 四 曰 會 意 , 五 曰 轉 注 , 六 曰 假 借 。 蓋 是 史 頡 之 遺 法 。 及 宣 王 太 史 史 籀 著 大 篆 十 五 篇 , 與 古 文 或 同 或 異 , 時 人 即 謂 之 籀 書 。 孔 子 修 六 經 , 左 丘 明 述 春 秋 , 皆 以 古 文 , 厥 意 可 得 而 言 。
其 後 七 國 殊 軌 , 文 字 乖 別 。 暨 秦 兼 天 下 , 丞 相 李 斯 乃 奏 蠲 罷 不 合 秦 文 者 。 斯 作 倉 頡 篇 , 車 府 令 趙 高 作 爰 歷 篇 , 〔 三 0 〕 太 史 令 胡 母 敬 作 博 學 篇 , 皆 取 史 籀 式 , 頗 有 省 改 , 〔 三 一 〕 所 謂 小 篆 者 也 。 於 是 秦 燒 經 書 , 滌 除 舊 典 , 官 獄 繁 多 , 以 趣 約 易 , 始 用 隸 書 , 古 文 由 此 息 矣 。 隸 書 者 , 始 皇 使 下 杜 人 程 邈 附 於 小 篆 所 作 也 。 世 人 以 邈 徒 隸 , 即 謂 之 隸 書 。 故 秦 有 八 體 : 一 曰 大 篆 , 二 曰 小 篆 , 三 曰 符 書 , 四 曰 蟲 書 , 五 曰 摹 印 , 六 曰 署 書 , 七 曰 殳 書 , 八 曰 隸 書 。
漢 興 , 有 尉 律 學 , 復 教 以 籀 書 , 又 習 八 體 , 試 之 課 最 , 以 為 尚 書 史 。 吏 人 上 書 , 省 字 不 正 , 輒 舉 劾 焉 。 〔 三 二 〕 又 有 草 書 , 莫 知 誰 始 , 其 書 形 雖 無 厥 誼 , 〔 三 三 〕 亦 是 一 時 之 變 通 也 。 孝 宣 時 , 召 通 倉 頡 讀 者 , 獨 張 敞 從 受 之 。 涼 州 刺 史 杜 業 、 沛 人 爰 禮 講 學 , 大 夫 秦 近 亦 能 言 之 。 孝 平 時 , 徵 禮 等 百 餘 人 說 文 字 於 未 央 宮 中 , 以 禮 為 小 學 元 士 。 黃 門 侍 郎 揚 雄 採 以 作 訓 纂 篇 。 及 亡 新 居 攝 , 自 以 應 運 制 作 , 〔 三 四 〕 大 司 馬 甄 豐 校 文 字 之 部 , 頗 改 定 古 文 。 時 有 六 書 : 一 曰 古 文 , 孔 子 壁 中 書 也 ; 二 曰 奇 字 , 即 古 文 而 異 者 ; 三 曰 篆 書 , 云 小 篆 也 ; 四 曰 佐 書 , 秦 隸 書 也 ; 五 曰 繆 篆 , 所 以 摹 印 也 ; 六 曰 鳥 蟲 , 所 以 幡 信 也 。 壁 中 書 者 , 魯 恭 王 壞 孔 子 宅 而 得 尚 書 、 春 秋 、 論 語 、 孝 經 也 。 〔 三 五 〕 又 北 平 侯 張 倉 獻 春 秋 左 氏 傳 , 書 體 與 孔 氏 相 類 , 即 前 代 之 古 文 矣 。
後 漢 郎 中 扶 風 曹 喜 號 曰 工 篆 , 小 異 斯 法 , 而 甚 精 巧 , 自 是 後 學 , 皆 其 法 也 。 又 詔 侍 中 賈 逵 修 理 舊 文 , 殊 藝 異 術 , 王 教 一 端 , 苟 有 可 以 加 於 國 者 , 靡 不 悉 集 。 逵 即 汝 南 許 慎 古 學 之 師 也 。 後 慎 嗟 時 人 之 好 奇 , 歎 俗 儒 之 穿 鑿 , 故 撰 說 文 解 字 十 五 篇 , 首 一 終 亥 , 各 有 部 屬 , 可 謂 類 聚 群 分 , 雜 而 不 越 , 文 質 彬 彬 , 最 可 得 而 論 也 。 左 中 郎 將 陳 留 蔡 邕 採 李 斯 、 曹 喜 之 法 , 為 古 今 雜 形 , 詔 於 太 學 立 石 碑 , 刊 載 五 經 , 題 書 楷 法 , 多 是 邕 書 也 。 後 開 鴻 都 , 書 畫 奇 能 , 莫 不 雲 集 。 時 諸 方 獻 篆 , 無 出 邕 者 。
魏 初 , 博 士 清 河 張 揖 著 埤 倉 、 廣 雅 、 古 今 字 詁 。 究 諸 埤 、 廣 , 綴 拾 遺 漏 , 增 長 事 類 , 抑 亦 於 文 為 益 者 。 然 其 字 詁 , 方 之 許 篇 , 古 今 體 用 , 或 得 或 失 。 陳 留 邯 鄲 淳 亦 與 揖 同 時 , 〔 三 六 〕 博 開 古 藝 〔 三 七 〕 , 特 善 倉 、 雅 , 許 氏 字 指 、 八 體 、 六 書 , 精 究 閑 理 , 有 名 於 揖 。 以 書 教 諸 皇 子 。 又 建 三 字 石 經 於 漢 碑 西 , 其 文 蔚 煥 , 三 體 復 宣 。 校 之 說 文 , 篆 、 隸 大 同 , 而 古 字 少 異 。 又 有 京 兆 韋 誕 、 河 東 衛 覬 二 家 , 並 號 能 篆 。 當 時 臺 觀 牓 題 , 寶 器 之 銘 , 悉 是 誕 書 。 咸 傳 之 子 孫 , 世 稱 其 妙 。
晉 世 義 陽 王 典 祠 令 任 城 呂 忱 表 上 字 林 六 卷 , 尋 其 況 趣 , 附 託 許 慎 說 文 , 而 按 偶 章 句 , 隱 別 古 籀 奇 惑 之 字 , 文 得 正 隸 , 不 差 篆 意 也 。 忱 弟 靜 別 放 故 左 校 令 李 登 聲 類 之 法 , 作 韻 集 五 卷 , 使 宮 、 商 、 角 、 徵 、 羽 各 為 一 篇 , 而 文 字 與 兄 便 是 魯 、 衛 , 音 讀 楚 、 夏 , 時 有 不 同 。
皇 魏 承 百 王 之 季 , 紹 五 運 之 緒 。 世 易 風 移 , 文 字 改 變 , 篆 形 謬 錯 , 隸 體 失 真 。 俗 學 鄙 習 , 復 加 虛 造 , 巧 談 辯 士 , 以 意 為 疑 , 炫 惑 於 時 , 難 以 釐 改 。 乃 曰 : 追 來 為 歸 , 巧 言 為 辯 , 小 免 為 , 神 m 為 蠶 。 如 斯 甚 眾 , 皆 不 合 孔 氏 古 書 、 史 籀 大 篆 、 許 氏 說 文 、 石 經 三 字 也 。 凡 所 關 古 , 莫 不 惆 悵 焉 。 嗟 夫 ! 文 字 者 六 籍 之 宗 , 王 教 之 始 , 前 人 所 以 垂 今 , 今 人 所 以 識 古 。
臣 六 世 祖 瓊 , 家 世 陳 留 , 往 晉 之 初 , 與 從 父 兄 俱 受 學 於 衛 覬 , 古 篆 之 法 , 倉 、 雅 、 方 言 、 說 文 之 誼 , 當 時 並 收 善 譽 。 而 祖 遇 洛 陽 之 亂 , 避 地 河 西 , 數 世 傳 習 , 斯 業 所 以 不 墜 也 。 世 祖 太 延 中 , 牧 犍 內 附 , 臣 亡 祖 文 威 杖 策 歸 國 , 奉 獻 五 世 傳 掌 之 書 , 古 篆 八 體 之 法 。 時 蒙 褒 錄 , 敘 列 於 儒 林 , 官 班 文 省 , 家 號 世 業 。
暨 臣 闇 短 , 識 學 庸 薄 , 漸 漬 家 風 , 有 忝 無 顯 。 是 藉 六 世 之 資 , 奉 遵 祖 考 之 訓 , 竊 慕 古 人 之 軌 , 企 踐 儒 門 之 轍 。 求 撰 集 古 來 文 字 , 以 許 慎 說 文 為 主 , 及 孔 氏 尚 書 、 五 經 音 注 、 籀 篇 、 爾 雅 、 三 倉 、 凡 將 、 方 言 、 通 俗 文 、 祖 文 宗 、 〔 三 八 〕 埤 倉 、 廣 雅 、 古 今 字 詁 、 三 字 石 經 、 字 林 、 韻 集 、 諸 賦 文 字 有 六 書 之 誼 者 , 以 類 編 聯 , 文 無 復 重 , 統 為 一 部 。 其 古 籀 、 奇 惑 、 俗 隸 諸 體 , 咸 使 班 於 篆 下 , 各 有 區 別 。 詁 訓 假 借 之 誼 , 僉 隨 文 而 解 ; 音 讀 楚 、 夏 之 聲 , 並 逐 字 而 注 。 其 所 不 知 者 , 則 闕 如 也 。 脫 蒙 遂 許 , 冀 省 百 氏 之 觀 , 而 同 文 字 之 域 。 典 書 祕 書 所 須 之 書 , 乞 垂 敕 給 ; 并 學 士 五 人 嘗 習 文 字 者 , 助 臣 披 覽 ; 書 生 各 五 人 , 〔 三 九 〕 專 令 抄 寫 。 侍 中 、 黃 門 、 國 子 祭 酒 一 月 一 監 , 評 議 疑 隱 , 〔 四 0 〕 庶 無 紕 繆 。 所 撰 名 目 , 伏 聽 明 旨 。
詔 曰 : 「 可 如 所 請 , 并 就 太 常 , 冀 兼 教 八 書 史 也 。 其 有 所 須 , 依 請 給 之 。 名 目 待 書 成 重 聞 。 」 式 於 是 撰 集 字 書 , 號 曰 古 今 文 字 , 凡 四 十 卷 , 大 體 依 許 氏 說 文 為 本 , 上 篆 下 隸 。 正 光 中 , 兼 著 作 郎 。 卒 官 , 贈 巴 州 刺 史 。 其 書 竟 未 能 成 。
式 兄 子 征 虜 將 軍 順 和 , 亦 工 篆 書 。
先 是 , 太 和 中 , 兗 州 人 沈 法 會 能 隸 書 。 宣 武 之 在 東 宮 , 敕 法 會 侍 書 。 後 以 隸 跡 見 知 於 閭 里 者 甚 眾 , 未 有 如 崔 浩 之 妙 。
論 曰 : 游 雅 才 業 , 亦 高 允 之 亞 , 至 於 陷 族 陳 奇 , 斯 所 以 絕 世 而 莫 祀 。 明 根 雅 道 儒 風 , 終 受 非 常 之 遇 , 以 太 和 之 盛 , 有 乞 言 之 重 , 抑 乃 曠 世 一 時 。 肇 既 聿 修 , 克 隆 堂 構 , 正 清 梗 概 , 〔 四 一 〕 顛 沛 不 渝 , 辭 爵 主 幼 之 年 , 抗 節 臣 權 之 日 , 顧 視 群 公 , 其 風 固 已 遠 矣 。 高 閭 發 言 有 章 句 , 下 筆 富 文 詞 , 故 能 受 遇 累 朝 , 見 重 明 主 , 挂 冠 謝 事 , 禮 備 懸 輿 。 美 矣 ! 趙 逸 文 雅 自 業 , 琰 加 之 孝 義 , 可 謂 世 有 人 焉 。 胡 叟 顯 晦 之 間 , 優 遊 無 悶 , 亦 一 代 之 異 人 歟 ! 胡 方 回 、 張 湛 、 段 承 根 、 闞 駰 、 劉 延 明 、 趙 柔 、 索 敞 皆 通 涉 經 史 , 才 志 不 群 , 價 重 西 州 , 有 聞 東 國 , 故 流 播 之 中 , 自 拔 泥 滓 。 人 之 不 可 以 無 能 , 信 也 。 宋 繇 處 屈 能 申 , 絡 致 顯 達 。 遊 道 剛 直 自 立 , 任 使 為 累 。 江 式 能 世 其 業 , 亦 足 稱 云 。
〔 二 〕 承 明 初 諸 本 「 承 」 訛 作 「
永 」 , 據 魏 書 百 衲 本 改 。 魏 無「
永 明 」 , 承 明 乃 孝 文 年 號 。
〔 三 〕 隨 近 作 米 諸 本 「 作 米 」 訛 作 「 往 來 」 , 據 魏 書 改 。
〔 四 〕 征 北 部 率 所 領 各 本 「 領 」 訛 「 鎮 」 , 據 宋 本 及 魏 書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八 高 閭 傳 改 。
〔 五 〕 若 一 夫 一 月 之 功 當 三 步 之 地
三 百 人 三 里 各 本 「 三 步 」 作「
二 步 」 , 宋 本 及 魏 書 、 通 志 作 「 三
」 。 按 正 韻 : 「 路 程 今 以 三 百 六 十 步 為 里 。 」 每 人 三 步
則 百 人 三 百 步 , 與 三 百 六 十 步 之 數 較 近 。 今 從 宋 本 。
〔 六 〕 創 制 立 會 諸 本 「 創 」 訛 「
刑 」 , 「 立 」 訛 「 之 」 。 「 創 」 據 通 志 改 , 「 立 」 據 魏
書 及 通 志 改 。 「 創 」 亦 作 「 創 」 , 「 刑 」 乃「
創 」 之 訛 。
〔 七 〕 雍 州 刺 史 曹 武 據 襄 陽 請 降 魏 書 「 雍 」 上 有 「 蕭 鸞 」 二 字 , 此 當 有 「 齊 」 字 。 又 「 武 」 魏 書 作 「 虎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八 〕 遂 沒 於 氐 諸 本 「 沒 」 訛 「 歿 」 , 據 魏 書 卷 五 二 趙 逸 傳 改 。
〔 九 〕 尋 歸 家 不 事 產 業 魏 書 作 「 舒 尋 歸 家 , 叟 不 事 產 業 。 」 則 歸 家 者 是 宗 舒 , 非 叟 。
〔 一 0 〕 李 子 今 若 相 脫 體 上 x 褶 衣 帽
君 欲 作 何 許 也 魏 書 「 李 」 作「
老 」 , 「 相 」 下 有 「 許 」 字 , 「 許
」 作 「 計 」 。 疑 北 史 訛 脫 。
〔 一 一 〕 博 陵 許 赤 武 魏 書 卷 五 二 胡 叟 傳 「 武 」 作 「 虎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一 二 〕 襲 其 爵 始 復 男 諸 本 「 始 復 」 誤 倒 , 據 魏 書 、 通 志 及 上 文 乙 。
〔 一 三 〕 燉 煌 深 泉 人 也 按 「 深 泉 」 本 作 「 淵 泉 」 , 見 漢 書 卷 二 八 下 地 理 志 燉 煌 郡 。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一 四 〕 吾 之 臧 子 原 也 張 森 楷 云 : 「 『 原 』 當 作 『 源 』 謂 臧 洪 也 。 見 後 漢 書 卷 五 八 。 」
〔 一 五 〕 慕 K 內 附 諸 本 「 慕 」 下 衍 「 容 」 字 , 據 魏 書 卷 五 二 段 承 根 傳 及 本 書 卷 九 六 吐 谷 渾 傳 刪 。
〔 一 六 〕 拜 大 行 臺 魏 書 卷 五 二 闞 駰 傳 無 「 臺 」 字 。
〔 一 七 〕 樂 平 王 丕 鎮 涼 州 諸 本 「 平 」 訛 作 「 安 」 , 據 魏 書 改 。 丕 傳 見 本 書 卷 一 六 。 其 鎮 涼 州 事 , 見 魏 書 卷 四 上 世 祖 紀 太 延 五 年 十 月 。
〔 一 八 〕 劉 延 明 魏 書 卷 五 二 劉 傳 云 : 「 劉 字 延 明 。 」 北 史 避 唐 諱 稱 字 。
〔 一 九 〕 為 中 散 騎 常 侍 魏 書 卷 五 二 宋 繇 傳 無 「 騎 」 字 。 按 「 中 散 騎 常 侍 」 無 此 官 名 , 疑 有 訛 誤 。
〔 二 0 〕 除 左 中 兵 郎 中 諸 本 訛 誤 作 「 左 兵 中 軍 」 , 據 北 齊 書 卷 四 七 ( 補 ) 宋 遊 道 傳 改 。 「 左 中 兵 郎 中 」 見 隋 書 百 官 志 中 。
〔 二 一 〕 劾 太 師 咸 陽 王 坦 諸 本 「 坦 」 訛 「 但 」 , 據 北 齊 書 及 通 志 卷 一 七 一 宋 遊 道 傳 改 。 元 坦 傳 見 本 書 卷 一 五 。
〔 二 二 〕 罕 識 名 義 各 本 「 罕 」 訛 「 空 」 。 據 宋 本 及 北 齊 書 、 通 志 改 。
〔 二 三 〕 是 時 朝 士 皆 分 為 遊 道 不 濟 諸 本 「 分 」 作 「 忿 」 。 北 齊 書 作 「 分 」 。 按 「 分 為 」 意 即 「 判 斷 」 , 作 「 忿 」 誤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四 〕 卿 早 逐 我 向 并 州 他 經 略 不 忍 殺 卿 北 齊 書 作 「 卿 早 逐 我 向 并 州 , 不 爾 , 他 經 略 殺 卿 」 , 疑 是 。
〔 二 五 〕 文 襄 怒 收 遊 道 辯 而 判 之 曰 北 齊 書 「 收 」 作 「 杖 」 , 無 「 辯 」 字 。 按 疑 「 辯 」 字 衍 。
〔 二 六 〕 為 司 州 綱 紀 與 牧 昌 樂 西 河 二 王 乖 忤 諸 本 「 昌 樂 」 作 「 樂 昌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當 作 昌 樂 。 」 按 魏 書 卷 二 一 上 高 陽 王 雍 傳 , 雍 子 誕 封 昌 樂 王 , 孝 靜 初 為 司 州 牧 , 天 平 三 年 死 。 其 時 宋 遊 道 正 官 司 州 中 從 事 , 即 「 司 州 綱 紀 」 。 張 說 是 , 今 據 乙 。
〔 二 七 〕 都 督 元 孚 與 城 人 趙 紹 兵 殺 之 通 志 「 兵 」 作 「 共 」 , 疑 是 。
〔 二 八 〕 意 識 不 關 貌 諸 本 「 貌 」 作
「 見 」 , 北 齊 書 作 「 貌 」 。 按「
貌 」 本 作 「 」 , 與 「 見 」 形 似 致
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九 〕 初 拜 司 徒 長 兼 行 參 軍 諸 本 「 長 」 下 有 「 史 」 字 , 魏 書 卷 九 一 江 式 傳 無 。 按 魏 書 卷 一 一 三 官 氏 志 , 公 府 長 史 班 在 第 四 品 上 , 公 府 行 參 軍 班 在 第 六 品 上 , 長 史 為 公 府 首 僚 , 決 無 下 兼 行 參 軍 之 理 。 「 史 」 字 衍 文 , 今 據 魏 書 刪 。
〔 三 0 〕 車 府 令 趙 高 作 爰 歷 篇 魏 書 「 車 」 上 有 「 中 」 字 。 按 趙 高 宦 者 , 當 有 「 中 」 字 。 史 記 卷 六 秦 始 皇 本 紀 三 十 七 年 , 見 「 中 車 府 令 趙 高 」 。
〔 三 一 〕 皆 取 史 籀 式 頗 有 省 改 魏 書 作 「 皆 取 史 籀 大 篆 , 或 頗 有 省 改 」 。 「 式 」 當 是 「 或 」 之 訛 。
〔 三 二 〕 吏 人 上 書 省 字 不 正 輒 舉 劾 焉 諸 本 脫 「 吏 人 上 」 三 字 , 據 魏 書 補 。
〔 三 三 〕 其 書 形 雖 無 厥 誼 諸 本 「 書 形 」 倒 作 「 形 書 」 , 據 魏 書 乙 。 又 魏 書 「 其 」 上 有 「 考 」 字 。
〔 三 四 〕 自 以 應 運 制 作 諸 本 「 應 運 」 誤 倒 , 據 魏 書 乙 。
〔 三 五 〕 魯 恭 王 壞 孔 子 宅 而 得 尚 書 春 秋 論 語 孝 經 也 魏 書 「 尚 書 」 上 有 「 禮 」 字 。 北 史 脫 。
〔 三 六 〕 陳 留 邯 鄲 淳 亦 與 揖 同 時 諸 本 脫 「 時 」 字 , 據 魏 書 補 。
〔 三 七 〕 博 開 古 藝 魏 書 作 「 博 古 開 藝 」 。 按 冊 府 卷 六 0 八 作 「 博 聞 古 藝 」 , 疑 是 。
〔 三 八 〕 祖 文 宗 疑 有 訛 誤 。
〔 三 九 〕 書 生 各 五 人 魏 書 無 「 各 」 字 , 當 是 衍 文 。
〔 四 0 〕 評 議 疑 隱 諸 本 「 評 」 訛 作 「 誣 」 , 據 魏 書 改 。
〔 四 一 〕 正 清 梗 概 魏 書 「 清 」 作 「
情 」 , 是 。
姚 泓 滅 , 慧 龍 歸 魏 。 明 元 引 見 與 言 , 慧 龍 請 效 力 南 討 , 言 終 , 俯 而 流 涕 , 天 子 為 之 動 容 。 謂 曰 : 「 朕 方 混 一 車 書 , 席 卷 吳 會 , 卿 情 計 如 此 , 豈 不 能 相 資 以 眾 乎 ? 」 然 亦 未 之 用 。 後 拜 洛 城 鎮 將 , 鎮 金 墉 。 會 明 元 崩 , 太 武 初 即 位 , 咸 謂 南 人 不 宜 委 以 師 旅 之 任 , 遂 停 前 授 。
初 , 崔 浩 弟 恬 聞 慧 龍 王 氏 子 , 以 女 妻 之 。 浩 既 婚 姻 , 及 見 慧 龍 , 曰 : 「 信 王 家 兒 也 。 」 王 氏 世 q 鼻 , 江 東 謂 之 「 q 王 」 。 慧 龍 鼻 漸 大 , 浩 曰 : 「 真 貴 種 矣 ! 」 數 向 諸 公 稱 其 美 。 司 徒 長 孫 嵩 聞 之 不 悅 , 言 於 太 武 , 以 其 嗟 服 南 人 則 有 訕 鄙 國 化 之 意 。 太 武 怒 , 召 浩 責 之 。 浩 免 冠 陳 謝 得 釋 。 慧 龍 由 是 不 調 。 久 之 , 除 樂 安 王 範 傅 , 領 并 、 荊 、 揚 三 州 大 中 正 。 慧 龍 抗 表 , 願 得 南 垂 自 效 , 崔 浩 固 言 之 , 乃 授 南 蠻 校 尉 、 安 南 大 將 軍 左 長 史 。
及 宋 荊 州 刺 史 謝 晦 起 兵 江 陵 , 引 慧 龍 為 援 。 慧 龍 督 司 馬 靈 壽 等 一 萬 人 , 拔 其 思 陵 戍 , 進 圍 項 城 。 晦 敗 , 乃 班 師 。 後 宋 將 王 玄 謨 寇 滑 臺 , 詔 假 慧 龍 楚 兵 將 軍 , 與 安 頡 等 同 討 之 。 相 持 五 十 餘 日 , 諸 將 以 賊 盛 , 莫 敢 先 , 慧 龍 設 奇 兵 大 破 之 。 太 武 賜 以 劍 馬 錢 帛 , 授 龍 驤 將 軍 , 賜 爵 長 社 侯 , 拜 滎 陽 太 守 , 仍 領 長 史 。 在 任 十 年 , 農 戰 並 修 , 大 著 聲 績 , 招 攜 邊 遠 , 歸 附 者 萬 餘 家 , 號 為 善 政 。
其 後 宋 將 到 彥 之 、 檀 道 濟 頻 頓 淮 、 潁 , 大 相 侵 掠 , 慧 龍 力 戰 , 屢 摧 其 鋒 。 彥 之 與 友 人 蕭 斌 書 曰 : 「 魯 軌 頑 鈍 , 馬 楚 粗 狂 , 亡 人 之 中 , 唯 王 慧 龍 及 韓 延 之 可 為 深 憚 。 不 意 儒 生 懦 夫 , 乃 令 老 子 訝 之 。 」 宋 文 縱 反 間 , 云 慧 龍 自 以 功 高 而 位 不 至 , 欲 引 寇 入 邊 , 因 執 安 南 大 將 軍 司 馬 楚 之 以 叛 。 太 武 聞 曰 : 「 此 必 不 然 , 是 齊 人 忌 樂 毅 耳 。 」 乃 賜 慧 龍 璽 書 曰 : 「 義 隆 畏 將 軍 如 虎 , 欲 相 中 害 , 朕 自 知 之 。 風 塵 之 言 , 想 不 足 介 意 也 。 」 宋 文 計 既 不 行 , 復 遣 刺 客 呂 玄 伯 購 慧 龍 首 二 百 戶 男 、 絹 一 千 匹 。 玄 伯 為 反 間 來 , 屏 人 有 所 論 。 慧 龍 疑 之 , 使 人 探 其 懷 有 尺 刀 。 玄 伯 叩 頭 請 死 。 慧 龍 曰 : 「 各 為 其 主 也 , 吾 不 忍 害 此 人 。 」 左 右 皆 言 義 隆 賊 心 未 已 , 不 殺 玄 伯 , 無 以 創 將 來 。 慧 龍 曰 : 「 死 生 有 命 , 彼 亦 安 能 害 我 。 且 吾 方 以 仁 義 為 干 鹵 , 又 何 憂 乎 刺 客 。 」 遂 捨 之 。 時 人 服 其 寬 恕 。
慧 龍 自 以 遭 難 流 離 , 常 懷 憂 悴 , 乃 作 祭 伍 子 胥 文 以 寄 意 焉 。 生 一 男 一 女 , 遂 絕 房 室 , 布 衣 蔬 食 , 不 參 吉 事 , 舉 動 必 以 禮 。 太 子 少 傅 游 雅 言 於 朝 曰 : 「 慧 龍 , 古 之 遺 孝 也 。 」 撰 帝 王 制 度 十 八 篇 , 號 曰 國 典 。 真 君 元 年 , 拜 使 持 節 、 寧 南 將 軍 、 武 牢 鎮 都 副 將 , 未 至 鎮 而 卒 。
臨 沒 , 謂 功 曹 鄭 曄 曰 : 「 吾 羇 旅 南 人 , 恩 非 舊 結 , 蒙 聖 朝 殊 特 之 慈 , 得 在 疆 埸 效 命 , 誓 願 鞭 屍 吳 市 , 戮 墳 江 陰 。 不 謂 嬰 此 重 疾 , 有 心 莫 遂 , 非 唯 仰 愧 國 靈 , 實 亦 俯 慚 后 土 。 修 短 命 也 , 夫 復 何 言 ! 身 歿 後 , 乞 葬 河 內 州 縣 之 東 鄉 , 依 古 墓 而 不 墳 , 足 藏 髮 齒 而 已 。 庶 其 魂 而 有 知 , 猶 希 結 草 之 報 。 」 時 制 , 南 人 入 國 者 , 皆 葬 桑 乾 。 曄 等 申 遺 意 , 詔 許 之 。 贈 安 南 將 軍 、 荊 州 刺 史 , 諡 穆 侯 。 吏 人 及 將 士 共 於 墓 所 起 佛 寺 , 圖 慧 龍 及 僧 彬 像 而 讚 之 。 呂 玄 伯 感 全 宥 之 恩 , 留 守 墓 側 , 終 身 不 去 。 子 寶 興 襲 爵 。
寶 興 少 孤 , 事 母 至 孝 。 尚 書 盧 遐 妻 , 崔 浩 女 也 。 初 , 寶 興 母 及 遐 妻 俱 孕 , 浩 謂 曰 : 「 汝 等 將 來 所 生 , 皆 我 之 自 出 , 可 指 腹 為 親 。 」 及 昏 , 浩 為 撰 儀 , 躬 自 監 視 , 謂 諸 客 曰 : 「 此 家 禮 事 , 宜 盡 其 美 。 」 及 浩 被 誅 , 盧 遐 後 妻 寶 興 從 母 也 , 緣 坐 沒 官 。 寶 興 亦 逃 避 , 未 幾 得 出 。 盧 遐 妻 時 官 賜 度 斤 鎮 高 車 滑 骨 , 寶 興 盡 賣 貨 產 , 自 出 塞 贖 之 以 歸 。 州 辟 中 從 事 、 別 駕 , 舉 秀 才 , 皆 不 就 。 閉 門 不 交 人 事 。 襲 爵 封 長 社 侯 、 〔 二 〕 龍 驤 將 軍 。 卒 , 子 瓊 襲 爵 。
瓊 字 世 珍 , 孝 文 賜 名 焉 。 太 和 九 年 , 為 典 寺 令 。 十 六 年 , 降 侯 為 伯 。 帝 納 其 長 女 為 嬪 , 拜 前 將 軍 、 〔 三 〕 并 州 大 中 正 。 正 始 中 , 為 光 州 刺 史 , 有 受 納 響 , 為 中 尉 王 顯 所 劾 , 終 得 雪 免 。 神 龜 中 , 除 左 將 軍 、 兗 州 刺 史 。 去 州 歸 京 , 多 年 沈 滯 。 所 居 在 司 空 劉 騰 宅 西 , 騰 雖 勢 傾 朝 野 , 初 不 候 之 。 騰 既 權 重 , 吞 并 鄰 宅 , 增 廣 舊 居 , 唯 瓊 終 不 肯 與 , 以 此 久 見 屈 抑 。
瓊 女 適 范 陽 盧 道 亮 , 不 聽 歸 其 夫 家 。 女 卒 , 哀 慟 無 已 , 瓊 仍 葬 之 別 所 , 冢 不 即 塞 , 常 於 壙 內 哭 泣 , 久 之 乃 掩 , 當 時 深 怪 之 。 加 以 聾 疾 , 每 見 道 俗 , 乞 丐 無 已 , 造 次 見 之 , 令 人 笑 愕 。 道 逢 太 保 、 廣 平 王 懷 , 據 鞍 抗 禮 , 自 言 馬 瘦 , 懷 即 以 誕 馬 并 乘 具 與 之 。 嘗 詣 尚 書 令 李 崇 , 騎 馬 至 其 黃 閤 , 見 崇 子 世 哲 , 直 問 繼 伯 在 否 , 崇 趨 出 , 瓊 乃 下 。 崇 儉 而 好 以 紙 帖 衣 領 , 瓊 哂 而 掣 去 之 。 崇 小 子 青 肫 嘗 盛 服 。 寵 勢 亦 不 足 恨 。 〔 四 〕 領 軍 元 叉 使 奴 遺 瓊 馬 , 瓊 并 留 奴 。 王 誦 聞 之 笑 曰 : 「 東 海 之 風 , 於 茲 墜 矣 。 」
孝 昌 三 年 , 除 鎮 東 將 軍 、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、 中 書 令 。 時 瓊 子 遵 業 為 黃 門 郎 , 故 有 此 授 。 卒 , 贈 征 北 將 軍 、 中 書 監 、 并 州 刺 史 。 自 慧 龍 入 國 , 三 世 一 身 , 至 瓊 始 有 四 子 。
長 子 遵 業 , 風 儀 清 秀 , 涉 歷 經 史 。 位 著 作 佐 郎 , 與 司 徒 左 長 史 崔 鴻 同 撰 起 居 注 。 遷 右 軍 將 軍 、 兼 散 騎 常 侍 , 慰 勞 蠕 蠕 。 乃 詣 代 京 , 采 拾 遺 文 , 以 補 起 居 所 闕 。 與 崔 光 、 安 豐 王 延 明 等 參 定 服 章 。 及 光 為 孝 明 講 孝 經 , 遵 業 預 講 , 延 業 錄 義 , 並 應 詔 作 釋 奠 侍 宴 詩 。 時 人 語 曰 : 「 英 英 濟 濟 , 王 家 兄 弟 。 」 轉 司 徒 左 長 史 、 黃 門 郎 , 監 典 儀 注 。
遵 業 有 譽 當 時 , 與 中 書 令 陳 郡 袁 翻 、 尚 書 琅 邪 王 誦 並 領 黃 門 郎 , 號 曰 三 哲 。 時 政 歸 門 下 , 世 謂 侍 中 、 黃 門 為 小 宰 相 , 而 遵 業 從 容 恬 素 , 若 處 丘 園 。 嘗 著 穿 角 履 , 好 事 者 多 毀 新 履 以 學 之 。 以 胡 太 后 臨 朝 , 天 下 方 亂 , 謀 避 地 , 自 求 徐 州 。 太 后 曰 : 「 王 誦 罷 幽 州 始 作 黃 門 , 卿 何 乃 欲 徐 州 也 ? 更 侍 一 二 年 , 當 有 好 處 分 。 」 遵 業 兄 弟 並 交 游 時 俊 , 乃 為 當 時 所 美 。 及 尒 朱 榮 入 洛 , 兄 弟 在 父 喪 中 , 以 於 莊 帝 有 從 姨 兄 弟 之 親 , 相 率 奉 迎 , 俱 見 害 河 陰 。 議 者 惜 其 人 才 , 而 譏 其 躁 競 。 贈 并 州 刺 史 。 著 三 晉 記 十 卷 。
子 松 年 , 少 知 名 , 齊 文 襄 臨 并 州 , 辟 為 主 簿 。 累 遷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, 副 李 緯 使 梁 。 使 還 , 歷 位 尚 書 郎 中 。 魏 收 撰 魏 書 成 , 松 年 有 謗 言 , 文 宣 怒 , 禁 止 之 , 仍 加 杖 罰 。 歲 餘 得 免 , 除 臨 漳 令 。 遷 司 馬 、 別 駕 、 本 州 大 中 正 。 孝 昭 擢 拜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。 帝 每 賜 坐 , 與 論 政 事 , 甚 善 之 。
孝 昭 崩 , 松 年 馳 驛 至 鄴 都 宣 遺 詔 , 發 言 涕 泗 , 迄 於 宣 罷 , 容 色 無 改 , 辭 吐 諧 韻 , 宣 訖 號 慟 , 自 絕 於 地 , 百 官 莫 不 感 慟 。 還 晉 陽 , 兼 侍 中 , 護 梓 宮 還 鄴 。 諸 舊 臣 避 形 跡 , 無 敢 盡 哀 , 唯 松 年 哭 必 流 涕 , 朝 士 咸 恐 。 武 成 雖 忿 松 年 戀 舊 情 切 , 亦 雅 重 之 。 以 本 官 加 散 騎 常 侍 , 食 高 邑 縣 幹 。 參 定 律 令 , 前 後 大 獄 多 委 焉 。 兼 御 史 中 丞 。 發 晉 陽 之 鄴 , 在 道 遇 疾 卒 。 贈 吏 部 尚 書 , 并 州 刺 史 , 諡 曰 平 。 第 二 子 劭 最 知 名 。
劭 字 君 懋 , 少 沈 默 , 好 讀 書 。 仕 齊 , 累 遷 太 子 舍 人 , 待 詔 文 林 館 。 時 祖 孝 徵 、 魏 收 、 陽 休 之 等 嘗 論 古 事 , 有 所 遺 忘 , 討 閱 不 能 得 。 問 劭 , 劭 具 論 所 出 , 取 書 驗 之 , 一 無 舛 誤 。 自 是 大 為 時 人 所 許 , 稱 其 博 物 。 後 遷 中 書 舍 人 。 齊 滅 入 周 , 不 得 調 。 隋 文 帝 受 禪 , 授 著 作 佐 郎 , 以 母 憂 去 職 。 在 家 著 齊 書 , 時 制 禁 私 撰 史 , 為 內 史 侍 郎 李 元 操 所 奏 。 上 怒 , 遣 收 其 書 , 覽 而 悅 之 , 於 是 起 為 員 外 散 騎 侍 郎 , 修 起 居 注 。
劭 以 上 古 有 鑽 燧 改 火 之 義 , 近 代 廢 絕 , 於 是 上 表 請 變 火 曰 : 「 臣 謹 案 周 官 : 『 四 時 變 火 , 以 救 時 疾 。 』 明 火 不 數 變 , 時 疾 必 興 。 聖 人 作 法 , 豈 徒 然 也 ? 在 晉 時 , 有 人 以 洛 陽 火 度 江 者 , 世 世 事 之 , 相 續 不 滅 , 火 色 變 青 。 昔 師 曠 食 飯 , 云 是 勞 薪 所 爨 , 晉 平 公 使 視 之 , 果 然 車 輞 。 今 溫 酒 及 炙 肉 , 用 石 炭 、 木 炭 火 、 竹 火 、 草 火 、 麻 荄 火 , 氣 味 各 不 同 。 以 此 推 之 , 新 火 舊 火 , 理 應 有 異 。 伏 願 遠 遵 先 聖 , 於 五 時 取 五 木 以 變 火 。 用 功 甚 少 , 救 益 方 大 。 縱 使 百 姓 習 久 , 未 能 頓 同 , 尚 食 內 廚 及 東 宮 諸 王 食 廚 , 不 可 不 依 古 法 。 」 上 從 之 。
劭 又 言 上 有 龍 顏 戴 干 之 表 , 指 示 群 臣 。 上 大 悅 , 賜 物 數 百 段 , 拜 著 作 郎 。 上 表 言 符 命 曰 :
昔 周 保 定 二 年 , 歲 在 壬 午 , 五 月 五 日 , 青 州 黃 河 變 清 , 十 里 鏡 澈 。 齊 氏 以 為 己 瑞 , 改 元 , 年 曰 河 清 。 是 月 , 至 尊 以 大 興 公 始 作 隨 州 刺 史 。 歷 年 二 十 , 隋 果 大 興 。 臣 謹 案 易 坤 靈 圖 曰 : 「 聖 人 受 命 , 瑞 必 先 見 於 河 。 」 河 者 最 濁 , 未 能 清 也 。 竊 以 靈 貺 休 祥 , 理 無 虛 發 , 河 清 啟 聖 , 實 屬 大 隋 。 午 為 鶉 火 , 以 明 火 德 ; 仲 夏 火 王 , 亦 明 火 德 。 月 五 日 五 , 合 天 地 數 , 既 得 受 命 之 辰 , 允 當 先 見 之 兆 。
開 皇 初 , 邵 州 人 楊 令 悊 近 河 得 青 石 圖 一 、 紫 石 圖 一 , 皆 隱 起 成 文 , 有 至 尊 名 , 下 云 「 八 方 天 心 」 。 永 州 又 得 石 圖 , 剖 為 兩 段 , 有 楊 樹 之 形 , 黃 根 青 葉 。 汝 水 得 神 龜 , 腹 下 有 文 曰 「 天 卜 楊 興 」 。 安 邑 掘 地 得 古 鐵 板 , 文 曰 「 皇 始 天 年 , 賚 楊 鐵 券 , 王 興 」 。 同 州 得 石 龜 , 文 曰 「 天 子 延 千 年 , 大 吉 」 。 臣 以 前 之 三 石 , 不 異 龍 圖 。 何 以 用 石 ? 石 體 久 固 , 義 與 上 名 符 合 。 龜 腹 七 字 何 以 著 龜 ? 龜 亦 久 固 , 兼 是 神 靈 之 物 。 孔 子 歎 河 不 出 圖 , 洛 不 出 書 ; 今 於 大 隋 聖 世 , 圖 書 屢 出 。
建 德 六 年 , 亳 州 大 周 村 有 龍 鬥 , 白 者 勝 , 黑 者 死 。 大 象 元 年 夏 , 熒 陽 汴 水 北 有 龍 鬥 , 初 見 白 氣 屬 天 , 自 東 方 歷 陽 武 而 來 , 及 至 , 白 龍 也 , 長 十 許 丈 。 有 黑 龍 乘 雲 而 至 , 雲 雨 相 薄 , 乍 合 乍 離 , 自 午 至 申 , 白 龍 昇 天 , 黑 龍 墜 地 。 謹 案 : 龍 , 君 象 也 。 前 鬥 於 亳 州 周 村 者 , 蓋 象 至 尊 以 龍 鬥 之 歲 為 亳 州 總 管 , 遂 代 周 有 天 下 。 後 鬥 於 熒 陽 者 , 熒 字 三 火 , 明 火 德 之 盛 也 。 白 龍 從 東 方 來 , 歷 陽 武 者 , 蓋 象 至 尊 將 登 帝 位 , 從 東 第 入 自 崇 陽 門 也 。 西 北 昇 天 者 , 當 乾 位 天 門 。
坤 靈 圖 曰 : 「 聖 人 殺 龍 , 龍 不 可 得 而 殺 , 皆 感 氣 也 。 」 又 曰 : 「 泰 , 姓 商 名 宮 , 黃 色 , 長 八 尺 , 六 十 世 , 河 龍 以 正 月 辰 見 , 白 龍 與 五 黑 龍 鬥 , 白 龍 陵 , 故 泰 人 有 命 。 」 謹 案 此 言 , 皆 為 大 隋 而 發 也 。 「 聖 人 殺 龍 」 者 , 前 後 龍 死 是 也 。 「 姓 商 」 者 , 皇 家 於 五 姓 為 商 也 。 「 名 宮 」 者 , 武 元 皇 帝 諱 於 五 聲 為 宮 。 「 黃 色 」 者 , 隋 色 尚 黃 。 「 長 八 尺 」 者 , 武 元 皇 帝 身 長 八 尺 。 「 河 龍 以 正 月 辰 見 」 者 , 泰 , 正 月 卦 , 龍 見 之 所 於 京 師 為 辰 地 。 「 白 龍 與 黑 龍 鬥 」 者 , 亳 州 、 熒 陽 龍 鬥 是 也 。 勝 龍 所 以 白 者 , 楊 姓 納 音 為 商 , 至 尊 又 辛 酉 歲 生 , 位 皆 在 西 方 , 西 方 白 色 也 。 死 龍 所 以 黑 者 , 周 色 黑 。 所 以 稱 五 者 , 周 閔 、 明 、 武 、 宣 、 靖 凡 五 帝 ; 趙 、 陳 、 代 、 越 、 滕 五 王 一 時 伏 法 , 亦 當 五 數 。 「 白 龍 陵 」 者 , 陵 猶 勝 也 。 鄭 玄 說 「 陵 」 當 為 「 除 」 , 凡 鬥 能 去 敵 曰 除 。 臣 以 「 泰 人 有 命 」 者 , 泰 之 為 言 , 通 也 , 大 也 , 明 其 人 道 通 德 大 , 有 天 命 也 。 乾 鑿 度 曰 : 「 泰 表 戴 干 。 」 鄭 玄 注 云 : 「 表 者 , 人 形 體 之 彰 識 也 。 干 , 盾 也 。 泰 人 之 表 , 戴 干 。 」 臣 伏 見 至 尊 有 戴 干 之 表 , 益 知 泰 人 之 表 , 不 爽 毫 釐 。 坤 靈 圖 所 云 , 字 字 皆 驗 。 緯 書 又 稱 漢 四 百 年 , 終 如 其 言 , 則 知 六 十 世 亦 必 然 矣 。 昔 宗 周 卜 世 三 十 , 今 則 倍 之 。
稽 覽 圖 曰 : 「 太 平 時 , 陰 陽 和 合 , 風 雨 會 同 , 海 內 不 偏 。 地 有 阻 險 , 故 風 有 遲 疾 。 雖 太 平 之 政 猶 有 不 能 均 , 惟 平 均 乃 不 鳴 條 , 故 欲 風 於 亳 。 亳 者 陳 留 也 。 」 謹 案 此 言 , 蓋 明 至 尊 昔 為 陳 留 公 世 子 , 亳 州 總 管 , 遂 受 天 命 , 海 內 均 同 , 不 偏 不 黨 , 以 成 太 平 之 風 化 也 。 在 大 統 十 六 年 , 武 元 皇 帝 改 封 陳 留 公 。 是 時 , 齊 國 有 祕 記 云 「 天 王 陳 留 入 并 州 」 , 齊 主 高 洋 為 是 誅 陳 留 王 彭 樂 。 其 後 , 武 元 皇 帝 果 將 兵 入 并 州 。 周 武 帝 時 , 望 氣 者 云 「 亳 州 有 天 子 氣 」 , 於 是 殺 亳 州 刺 史 紇 豆 陵 恭 。 至 尊 代 為 之 。 又 陳 留 老 子 祠 有 枯 柏 , 世 傳 云 老 子 將 度 世 , 云 : 「 待 枯 柏 生 東 南 枝 , 迴 指 , 當 有 聖 人 出 , 吾 道 復 行 。 」 至 齊 , 枯 柏 從 下 生 枝 , 東 南 上 指 , 夜 有 三 童 子 相 與 歌 曰 : 「 老 子 廟 前 古 枯 樹 , 東 南 枝 如 傘 , 聖 主 從 此 去 。 」 及 至 尊 牧 亳 州 , 親 至 祠 樹 之 下 , 自 是 柏 枝 回 抱 , 其 枯 枝 漸 指 西 北 , 道 教 果 行 。 考 校 眾 事 , 太 平 主 出 於 亳 州 陳 留 之 地 , 皆 如 所 言 。 稽 覽 圖 又 云 : 「 政 道 得 , 則 陰 物 變 為 陽 物 。 」 鄭 玄 注 云 : 「 蔥 變 為 韭 , 亦 是 。 」 謹 案 自 六 年 以 來 , 遠 近 山 石 多 變 為 玉 。 石 為 陰 , 玉 為 陽 。 又 左 衛 園 中 , 蔥 皆 變 為 韭 。
上 覽 之 大 悅 , 賜 物 五 百 段 。 未 幾 , 劭 復 上 書 曰 :
易 乾 鑿 度 曰 : 「 隨 , 上 六 , 拘 係 之 , 乃 從 維
之 , 王 用 享 于 西 山 。 隨 者 , 二 月 卦 。 陽 德 施 行 , 蕃 決 難
解 , 萬 物 隨 陽 而 出 , 故 上 六 欲 九 五 拘 係 之 , 維 持 之 , 明
被 陽 化 而 欲 陰 隨 從 之 也 。 」 易 稽 覽 圖 : 「 坤 , 六 月 , 有
子 女 任 政 , 一 年 傳 為 復 。 五 月 , 貧 之 從 東 北 來 立 , 大 起
土 邑 , 西 北 地 動 星 墜 , 陽 衛 。 屯 , 十 一 月 , 神 人 從 中 山
出 , 趙 地 動 , 北 方 三 十 日 , 千 里 馬 數 至 。 」 謹 案 : 凡 此
易 緯 所 言 , 皆 是 大 隋 符 命 。 隨 者 , 二 月 之 卦 , 明 大 隋 以
二 月 即 皇 帝 位 也 。 「 陽 德 施 行 」 者 , 明 楊 氏 之 德 教 施 行
於 天 下 也 。 「 蕃 決 難 解 」 者 , 明 當 時 蕃 鄣 皆 通 決 , 〔 五
〕 險 難 皆 解 散 也 。 「 萬 物 隨 陽 而 出 」 者 , 明 天 地 間 萬 物
盡 隨 楊 氏 而 出 見 也 。 「 上 六 欲 九 五 拘 係 之 」 者 , 五 為 王
, 六 為 宗 廟 , 明 宗 廟 神 靈 欲 命 登 九 五 之 位 , 帝 王 拘 人 以
禮 , 係 人 以 義 也 。 「 拘 人 以 禮 , 係 人 以 義 」 , 此 二 句 ,
亦 是 乾 鑿 度 之 言 。 「 維 持 之 」 者 , 明 能 以 綱 維 持 正 天 下
也 。 「 被 陽 化 而 欲 陰 隨 從 之 」 者 , 明 諸 陰 類 被 服 楊 氏 之
風 化 , 莫 不 隨 從 。 陰 , 謂 臣 下 也 。 「 王 用 享 于 西 山 」 者
, 蓋 明 至 尊 常 以 歲 二 月 幸 西 山 仁 壽 宮 也 。 凡 四 稱 「 隨 」
, 三 稱 「 陽 」 , 欲 美 隨 楊 , 丁 寧 之 至 也 。「
坤 六 月 」 者 , 坤 位 在 未 , 六 月 建 未 , 言 至 尊 以 六 月 生
也 。 「 有 子 女 任 政 」 者 , 言 樂 平 公 主 是 皇 帝 子 女 , 而 為
周 后 , 任 理 內 政 也 。 「 一 年 傳 為 復 」 者 , 復 是 坤 之 一 世
卦 , 陽 氣 初 起 , 言 周 宣 帝 崩 後 一 年 , 傳 位 與 楊 氏 也 。 「
五 月 , 貧 之 從 東 北 來 立 」 , 「 貧 之 」 當 為 「 真 人 」 , 字
之 誤 也 。 言 周 宣 帝 以 五 月 崩 , 真 人 革 命 , 當 在 此 時 。 至
尊 謙 讓 而 逆 天 意 , 故 踰 年 乃 立 。 昔 為 定 州 總 管 , 在 京 師
東 北 , 本 而 言 之 , 故 曰 「 真 人 從 東 北 來 立 」 。 「 大 起 土
邑 」 者 , 大 起 , 即 大 興 城 邑 也 。 「 西 北 地 動 星 墜 」 者 ,
蓋 天 意 去 周 授 隋 , 故 變 動 也 。 「 陽 衛 」 者 , 言 楊 氏 得 天
衛 助 也 。 「 屯 , 十 一 月 , 神 人 從 中 山 出 」 者 , 此 卦 動 而
大 亨 作 , 故 至 尊 以 十 一 月 被 授 亳 州 總 管 , 將 從 中 山 而 出
也 。 「 趙 地 動 」 者 , 中 山 為 趙 地 , 以 神 人 將 去 , 故 變 動
也 。 「 北 方 三 十 日 」 者 , 蓋 至 尊 從 北 方 將 往 亳 州 之 時 ,
停 留 三 十 日 也 。 「 千 里 馬 」 者 , 蓋 至 尊 舊 所 乘 騧 騮 馬 也
。 屯 卦 , 震 下 坎 上 , 震 於 馬 為 作 足 , 坎 於 馬 為 美 脊 , 是
故 騧 馬 脊 有 肉 鞍 , 行 則 先 作 弄 四 足 也 。 「 數 至 」 者 , 言
歷 數 至 也 。
河 圖 帝 通 紀 曰 : 「 形 瑞 出 , 變 矩 衡 , 赤 應 隨
, 協 靈 皇 。 」 河 圖 皇 參 持 曰 : 「 皇 辟 出 , 承 元 訖 , 道 無
為 , 安 率 , 被 遂 矩 , 戲 作 術 , 開 皇 色 , 握 神 日 , 投 輔 提
, 象 不 絕 , 立 皇 後 , 翼 不 格 , 道 終 始 , 德 優 劣 , 帝 任 政
, 河 典 出 , 協 輔 嬉 , 爛 可 述 。 」 謹 案 : 凡 此 河 圖 所 言 ,
亦 是 大 隋 符 命 。 「 形 瑞 出 , 變 矩 衡 」 者 , 矩 , 法 也 ; 衡
, 北 斗 星 名 , 所 謂 璿 璣 玉 衡 者 也 。 大 隋 受 命 , 形 兆 之 瑞
始 出 , 天 象 則 為 之 變 動 。 北 斗 主 天 之 法 度 , 故 曰 矩 衡 。
易 緯 : 「 伏 戲 , 矩 衡 神 。 」 鄭 玄 注 , 以 為 法 玉 衡 之 神 。
與 此 河 圖 矩 衡 義 同 。 「 赤 應 隨 」 者 , 言 赤 帝 降 精 , 感 應
而 生 隋 也 。 故 隋 以 火 德 為 赤 帝 天 子 。 「 協 靈 皇 」 者 , 協
, 合 也 , 言 大 隋 德 合 上 靈 天 皇 大 帝 也 。 又 年 號 開 皇 , 與
靈 寶 經 之 開 皇 年 相 合 , 故 曰 協 靈 皇 。 「 皇 辟 出 」 者 , 皇
, 大 也 , 辟 , 君 也 , 大 君 出 , 蓋 謂 至 尊 受 命 出 為 天 子 也
。 「 承 元 訖 」 者 , 言 承 周 天 元 終 訖 之 運 也 。 「 道 無 為 ,
安 率 」 者 , 「 安 」 下 脫 一 字 , 言 大 道 無 為 , 安 定 , 天 下
率 從 。 「 被 遂 矩 , 戲 作 術 」 者 , 矩 , 法 也 , 昔 遂 皇 握 機
矩 , 伏 戲 作 八 卦 之 術 , 言 大 隋 被 服 彼 二 皇 之 法 術 也 。 「
遂 皇 機 矩 」 , 語 見 易 緯 。 「 開 皇 色 」 者 , 言 開 皇 年 易 服
色 也 。 「 握 神 日 」 者 , 言 握 持 群 神 , 明 照 如 日 也 。 又 開
皇 以 來 日 漸 長 , 亦 其 義 也 。 「 投 輔 提 」 者 , 言 投 授 政 事
於 輔 佐 , 使 之 提 挈 也 。 「 象 不 絕 」 者 , 法 象 不 廢 絕 也 。
「 立 皇 後 , 翼 不 格 」 者 , 格 , 至 也 , 言 本 立 太 子 以 為 皇
家 後 嗣 , 而 其 輔 翼 之 人 不 能 至 於 善 也 。 「 道 終 始 , 德 優
劣 」 者 , 言 前 東 宮 道 終 而 德 劣 , 今 皇 太 子 道 始 而 德 優 也
。 「 帝 任 政 , 河 典 出 」 者 , 言 皇 帝 親 任 政 事 , 而 邵 州 河
濱 得 石 圖 也 。「
協 輔 嬉 , 爛 可 述 」 者 , 協 , 合 也 ; 嬉 , 興 也 , 言 群 臣
合 心 輔 佐 , 以 興 政 教 , 爛 然 可 紀 述 也 。 所 以 於 皇 參 持 、
帝 通 紀 二 篇 , 二 陳 符 命 者 , 明 皇 道 帝 德 盡 在 於 隋 也 。
上 大 悅 , 以 劭 至 誠 , 寵 錫 日 隆 。
時 有 人 於 黃 鳳 泉 浴 , 得 二 白 石 , 頗 有 文 理 。 遂 附 其 文 以 為 字 , 復 言 有 諸 物 象 , 而 上 奏 曰 : 「 其 大 玉 有 日 月 、 星 辰 、 八 卦 、 五 岳 及 二 麟 、 雙 鳳 、 青 龍 、 朱 雀 、 騶 虞 、 玄 武 , 各 當 其 方 位 。 又 有 五 行 、 十 日 、 十 二 辰 之 名 , 凡 二 十 七 字 。 又 有 『 天 門 、 地 戶 、 人 門 、 鬼 門 閉 』 九 字 。 又 有 卻 非 及 二 鳥 。 其 鳥 皆 人 面 , 則 抱 朴 子 所 謂 千 秋 萬 歲 者 也 。 其 小 玉 亦 有 五 岳 、 卻 非 、 虯 、 犀 之 象 。 二 玉 俱 有 仙 人 玉 女 乘 雲 控 鶴 之 象 。 別 有 異 狀 諸 神 , 不 可 盡 識 , 蓋 是 風 伯 、 雨 師 、 山 精 、 海 若 之 類 。 又 有 天 皇 大 帝 、 皇 帝 及 四 帝 坐 , 鉤 陳 、 北 斗 、 三 公 、 天 將 軍 、 土 司 空 、 老 人 、 天 倉 、 南 河 、 北 河 、 五 星 、 二 十 八 宿 凡 四 十 五 官 。 諸 字 本 無 行 伍 , 皆 往 往 偶 對 。 於 大 玉 則 有 皇 帝 姓 名 , 〔 六 〕 並 臨 南 面 , 與 日 字 正 鼎 足 , 復 有 老 人 星 , 蓋 明 南 面 象 日 , 而 長 壽 也 。 皇 后 二 字 在 西 , 上 有 月 形 , 蓋 明 象 月 也 。 於 次 玉 , 則 皇 帝 名 與 九 千 字 次 比 , 兩 楊 字 與 萬 年 字 次 比 , 隋 與 吉 字 正 並 , 蓋 明 長 久 吉 慶 也 。 」 劭 復 迴 互 其 字 , 作 詩 二 百 八 十 篇 奏 之 。 上 以 為 誠 , 賜 帛 千 匹 。
劭 於 是 採 人 間 歌 謠 , 引 圖 書 纖 緯 , 依 約 符 命 , 捃 摭 佛 經 , 撰 為 皇 隋 靈 感 誌 合 三 十 卷 , 奏 之 。 上 令 宣 示 天 下 。 劭 集 諸 州 朝 集 使 , 洗 手 焚 香 , 閉 目 讀 之 , 曲 折 其 聲 , 有 如 歌 詠 , 經 涉 旬 朔 , 遍 而 後 罷 。 上 益 喜 , 賞 賜 優 洽 。
及 文 獻 皇 后 崩 , 劭 復 上 言 : 「 佛 經 說 人 應 生 天 上 及 上 品 上 生 無 量 壽 國 之 時 , 天 佛 放 大 光 明 , 以 香 花 妓 樂 來 迎 之 。 如 來 以 明 星 出 時 入 涅 盤 。 伏 惟 大 行 皇 后 , 聖 德 仁 慈 , 福 善 禎 符 , 備 諸 祕 記 , 皆 云 是 妙 善 菩 薩 。 臣 謹 案 : 八 月 二 十 二 日 , 仁 壽 宮 內 再 雨 金 銀 之 花 ; 二 十 三 日 , 大 寶 殿 後 , 夜 有 神 光 ; 二 十 四 日 卯 時 , 永 安 宮 北 , 有 自 然 種 種 音 樂 , 震 滿 虛 空 。 至 五 更 中 , 奄 然 如 寐 , 便 即 升 遐 。 與 經 文 所 說 , 事 皆 符 驗 。 臣 又 以 愚 意 思 之 , 皇 后 遷 化 不 在 仁 壽 大 興 宮 者 , 蓋 避 至 尊 常 居 正 處 也 。 在 永 安 宮 者 , 象 京 師 永 安 門 , 平 生 所 出 入 也 。 后 升 遐 後 二 日 , 苑 內 夜 有 鍾 聲 二 百 餘 處 , 此 則 生 天 之 應 , 顯 然 也 。 」 上 覽 之 , 且 悲 且 喜 。
時 蜀 王 秀 以 罪 廢 , 上 謂 劭 曰 : 「 嗟 乎 ! 吾 有 五 子 , 三 子 不 才 。 」 劭 進 曰 : 「 自 古 聖 帝 明 王 , 皆 不 能 移 不 肖 之 子 。 黃 帝 二 十 五 子 , 同 姓 者 二 , 餘 各 異 德 。 堯 十 子 , 舜 九 子 , 皆 不 肖 。 夏 有 五 觀 , 周 有 三 監 。 」 上 然 其 言 。 後 上 夢 欲 上 高 山 而 不 能 得 , 崔 彭 捧 腳 , 李 盛 扶 肘 , 乃 得 上 。 因 謂 彭 曰 : 「 死 生 當 與 爾 俱 。 」 劭 曰 : 「 此 夢 大 吉 。 上 高 山 者 , 明 高 崇 大 安 , 永 如 山 也 。 彭 猶 彭 祖 , 李 猶 李 老 , 二 人 扶 侍 , 實 為 長 壽 之 徵 。 」 上 聞 之 , 喜 見 容 色 。 其 年 , 上 崩 , 未 幾 , 崔 彭 亦 卒 。
煬 帝 嗣 位 , 漢 王 諒 作 亂 , 帝 不 忍 誅 。 劭 上 書 曰 : 「 臣 聞 黃 帝 滅 炎 , 蓋 云 母 弟 ; 周 公 誅 管 , 信 亦 天 倫 ; 叔 向 戮 叔 魚 , 仲 尼 謂 之 遺 直 ; 石 碏 殺 石 厚 , 〔 七 〕 丘 明 以 為 大 義 。 此 皆 經 籍 明 文 , 帝 王 常 法 。 今 陛 下 置 此 逆 賊 , 度 越 前 聖 。 謹 案 : 賊 諒 毒 被 生 靈 者 也 。 古 者 同 德 則 同 姓 , 德 不 同 則 異 姓 , 故 黃 帝 有 二 十 五 子 , 其 得 姓 者 十 有 四 人 , 唯 青 陽 、 夷 鼓 與 黃 帝 同 為 姬 姓 。 諒 既 自 絕 , 請 改 其 氏 。 」 劭 以 此 求 媚 , 帝 依 違 不 從 。 後 遷 秘 書 少 監 , 卒 於 官 。
劭 在 著 作 , 將 二 十 年 , 事 典 國 史 , 撰 隋 書 八 十 卷 。 多 錄 口 敕 。 又 採 迂 怪 不 經 之 語 , 及 委 巷 之 言 , 以 類 相 從 , 為 其 題 目 。 詞 義 繁 雜 , 無 足 稱 者 。 遂 使 隋 代 文 武 名 臣 善 惡 之 跡 , 堙 滅 無 聞 。 初 撰 齊 志 為 編 年 體 二 十 卷 , 復 為 齊 書 , 紀 傳 一 百 卷 , 及 平 賊 記 三 卷 , 或 文 詞 鄙 野 , 或 不 軌 不 物 , 駭 人 視 聽 , 大 為 有 識 嗤 鄙 。 然 其 指 摘 經 史 謬 誤 , 為 讀 書 記 三 十 卷 , 時 人 服 其 精 博 。 爰 自 志 學 , 暨 于 暮 齒 , 篤 好 經 史 , 遺 略 世 事 。 用 思 既 專 , 性 頗 恍 忽 , 每 至 對 食 , 閉 目 凝 思 , 盤 中 之 肉 , 輒 為 僕 從 所 噉 。 劭 弗 之 覺 , 唯 責 肉 少 , 數 罰 廚 人 。 廚 人 以 情 白 劭 , 劭 依 前 閉 目 , 伺 而 獲 之 。 廚 人 方 免 笞 辱 。 其 專 固 如 此 。
遵 業 弟 廣 業 , 性 沈 雅 , 涉 歷 書 傳 , 位 太 尉 祭 酒 , 遷 屬 。 卒 於 太 中 大 夫 , 贈 徐 州 刺 史 。 子 乂 , 有 儀 望 , 以 幹 用 見 稱 , 卒 於 南 鉅 鹿 太 守 。
廣 業 弟 延 業 , 博 學 多 聞 , 頗 有 才 藻 , 位 中 書 郎 。 河 陰 之 役 , 遂 亡 骸 骨 。 又 無 子 , 〔 八 〕 贈 齊 州 刺 史 。
延 業 弟 季 和 , 位 書 侍 御 史 、 并 州 大 中 正 , 贈 華 州 刺 史 。
鄭 羲 字 幼 麟 , 滎 陽 開 封 人 , 魏 將 作 大 匠 渾 之 八 世 孫 也 。 曾 祖 豁 , 慕 容 垂 太 常 卿 。 父 曄 , 不 仕 。 娶 長 樂 潘 氏 , 生 六 子 , 粗 有 志 氣 , 而 羲 第 六 , 文 學 為 優 。 弱 冠 舉 秀 才 , 尚 書 李 孝 伯 以 女 妻 之 。 文 成 末 , 拜 中 書 博 士 。
天 安 初 , 宋 司 州 刺 史 常 珍 奇 據 汝 南 來 降 , 獻 文 詔 殿 中 尚 書 元 石 為 都 將 赴 之 , 遣 羲 參 石 軍 事 。 到 上 蔡 , 珍 奇 率 文 武 三 百 人 來 迎 。 既 相 見 , 議 欲 頓 軍 汝 北 , 未 即 入 城 。 羲 謂 石 曰 : 「 機 事 尚 速 , 今 珍 奇 雖 來 , 意 未 可 量 。 不 如 直 入 其 城 , 奪 其 管 籥 , 據 有 府 庫 。 雖 出 珍 奇 非 意 , 要 以 全 制 為 勝 。 」 石 從 羲 言 , 遂 策 馬 徑 入 其 城 。 城 中 尚 有 珍 奇 親 兵 數 百 人 , 在 珍 奇 宅 內 。 石 既 克 城 , 意 益 憍 怠 , 置 酒 嬉 戲 , 無 警 防 之 虞 。 羲 勸 嚴 兵 設 備 , 以 待 非 常 。 其 夜 , 珍 奇 果 使 人 燒 府 , 欲 因 救 火 作 難 , 以 石 有 備 , 乃 止 。 明 旦 , 羲 齎 白 武 幡 安 慰 郭 邑 , 眾 心 乃 定 。
明 年 , 又 引 軍 東 討 汝 陰 。 宋 汝 陰 太 守 張 超 城 守 不 下 , 石 攻 之 不 克 , 議 欲 還 軍 長 社 , 待 秋 擊 之 。 羲 曰 : 「 今 超 驅 市 人 , 命 不 延 月 , 宜 安 心 守 之 。 超 食 已 盡 , 不 降 當 走 。 而 欲 棄 還 長 社 , 超 必 修 城 深 塹 , 多 積 薪 穀 , 將 來 恐 難 圖 矣 。 」 石 不 納 , 遂 旋 師 長 社 。 至 冬 , 復 往 攻 超 , 超 果 設 備 , 無 功 而 還 。 歷 年 , 超 死 , 楊 文 長 代 戍 , 食 盡 城 潰 , 乃 克 之 , 竟 如 羲 策 。 淮 北 平 , 遷 中 書 侍 郎 。
延 興 初 , 陽 武 人 田 智 度 年 十 五 , 妖 惑 動 眾 , 擾 亂 京 索 。 以 羲 河 南 人 望 , 為 州 郡 所 信 , 遣 乘 傳 慰 喻 。 羲 到 , 宣 示 禍 福 , 眾 皆 散 , 智 度 尋 見 禽 斬 。 以 功 賜 爵 泰 昌 男 。
孝 文 初 , 兼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、 寧 朔 將 軍 、 陽 武 子 , 使 於 宋 。 中 山 王 叡 寵 幸 當 世 , 〔 九 〕 並 置 王 官 , 羲 為 其 傅 。 是 後 歷 年 不 轉 , 資 產 亦 乏 , 因 請 假 歸 , 遂 盤 桓 不 返 。 及 李 沖 貴 寵 , 與 羲 昏 姻 , 乃 就 家 徵 為 中 書 令 。 文 明 太 后 為 父 燕 宣 王 立 廟 於 長 安 , 初 成 , 以 羲 兼 太 常 卿 , 假 滎 陽 侯 , 具 官 屬 , 詣 長 安 拜 廟 , 建 碑 於 廟 門 。 還 , 以 使 功 , 仍 賜 侯 爵 。
出 為 西 兗 州 刺 史 , 假 南 陽 公 。 羲 多 所 受 納 , 政 以 賄 成 。 性 又 嗇 吝 , 人 有 禮 餉 者 , 不 與 杯 酒 臠 肉 , 而 西 門 受 羊 酒 , 東 門 沽 賣 之 。 以 李 沖 之 親 , 法 官 不 之 糾 也 。 酸 棗 令 鄭 伯 孫 、 鄄 城 令 董 騰 、 別 駕 賈 懷 德 、 中 從 事 申 靈 度 並 在 任 廉 貞 , 勤 恤 百 姓 , 羲 皆 申 表 稱 薦 , 時 論 多 之 。 文 明 太 后 為 孝 文 納 其 女 為 嬪 , 徵 為 祕 書 監 。
太 和 十 六 年 卒 , 尚 書 奏 諡 曰 宣 。 詔 曰 : 「 蓋 棺 定 諡 , 先 典 成 式 ; 激 揚 清 濁 , 政 道 明 範 。 羲 雖 宿 有 文 業 , 而 政 闕 廉 清 。 尚 書 何 乃 情 遺 至 公 , 愆 違 明 典 ? 依 諡 法 , 博 聞 多 見 曰 文 , 不 勤 成 名 曰 靈 , 可 贈 以 本 官 , 加 諡 文 靈 。 」
長 子 懿 , 字 景 伯 , 涉 歷 經 史 。 位 太 子 中 庶 子 , 襲 爵 滎 陽 伯 。 懿 閑 雅 有 政 事 才 , 為 孝 文 所 器 遇 , 拜 長 兼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、 司 徒 左 長 史 。 宣 武 初 , 以 從 弟 思 和 同 咸 陽 王 禧 逆 , 與 弟 通 直 常 侍 道 昭 俱 坐 緦 親 出 禁 。 拜 太 常 少 卿 , 出 為 齊 州 刺 史 。 懿 好 勸 課 , 善 斷 決 , 雖 不 清 潔 , 義 然 後 取 , 百 姓 猶 思 之 。 卒 , 贈 兗 州 刺 史 , 諡 曰 穆 。
子 恭 業 襲 爵 , 武 定 三 年 , 坐 與 房 子 遠 謀 害 齊 神 武 , 伏 誅 。
懿 弟 道 昭 , 字 僖 伯 , 少 好 學 , 綜 覽 群 言 。 兼 中 書
侍 郎 , 從 征 沔 北 。 孝 文 饗 侍 臣 於 縣 瓠 方 丈 竹 堂 , 道 昭 與
兄 懿 俱 侍 坐 。 樂 作 酒 酣 , 孝 文 歌 曰 : 「 白 日 光 天 兮 無 不
曜 , 江 左 一 隅 獨 未 照 。 」 彭 城 王 勰 續 曰 :「
願 從 聖 明 兮 登 衡 、 會 , 萬 國 馳 誠 混 日 外 。 」 鄭 懿 歌 曰
: 「 雲 雷 大 振 兮 天 門 闢 , 率 土 來 賓 一 正 歷 。 」 邢 巒 歌 曰
: 「 舜 舞 干 戚 兮 天 下 歸 , 文 德 遠 被 莫 不 思 。 」 道 昭 歌 曰
: 「 皇 風 一 鼓 兮 九 地 匝 , 戴 日 依 天 清 六 合 。 」 孝 文 又 歌
曰 : 「 遵 彼 汝 墳 兮 昔 化 貞 , 未 若 今 日 道 風 明 。 」 宋 弁 歌
曰 : 「 文 王 政 教 兮 暉 江 沼 , 寧 如 大 化 光 四 表 。 」 孝 文 謂
道 昭 曰 : 「 自 比 遷 務 雖 猥 , 〔 一 0 〕 與 諸 才 俊 不 廢 詠 綴
, 未 若 今 日 。 」 遂 命 邢 巒 總 集 敘 記 。 「 當 爾 之 年 , 卿 頻
丁 艱 私 , 每 眷 文 席 , 常 用 慨 然 。 」 〔 一 一 〕
尋 正 除 中 書 郎 , 累 遷 國 子 祭 酒 。 廣 平 王 懷 為 司 州 牧 , 以 道 昭 與 宗 正 卿 元 匡 為 州 都 。 〔 一 二 〕 道 昭 上 表 曰 : 臣 聞 唐 、 虞 啟 運 , 以 文 德 為 本 ; 殷 、 周 創 業 , 以 道 藝 為 先 。 然 則 禮 樂 者 , 為 國 之 基 , 不 可 斯 須 廢 也 。 伏 惟 大 魏 , 定 鼎 伊 、 瀍 , 惟 新 寶 歷 。 九 服 感 至 德 之 和 , 四 垠 懷 擊 壤 之 慶 。 而 蠢 爾 閩 吳 , 阻 化 江 湫 , 先 帝 爰 震 武 怒 , 戎 車 不 息 。 而 停 鑾 駐 蹕 , 留 心 典 墳 , 命 故 御 史 中 尉 臣 李 彪 , 與 吏 部 尚 書 任 城 王 臣 澄 等 , 妙 選 英 儒 , 以 崇 學 校 。 澄 等 依 旨 , 置 四 門 博 士 四 十 人 。 其 國 子 博 士 、 太 學 博 士 及 國 子 助 教 , 宿 已 簡 置 。 伏 尋 先 旨 , 意 在 速 就 , 但 軍 國 多 事 , 未 遑 營 立 。 自 爾 迄 今 , 垂 將 一 紀 , 學 官 彫 落 , 四 術 寢 廢 。 遂 使 碩 儒 耆 德 , 卷 經 而 不 談 ; 俗 學 後 生 , 遺 本 而 逐 末 。 進 競 之 風 , 實 由 於 此 矣 。 伏 惟 陛 下 , 欽 明 文 思 , 玄 鑒 洞 遠 , 垂 心 經 素 , 優 柔 墳 籍 。 屢 發 中 旨 , 敦 營 學 館 , 房 宇 既 修 , 生 徒 未 立 。 臣 往 年 刪 定 律 令 , 謬 預 議 筵 。 謹 依 準 前 修 , 尋 訪 舊 事 , 參 定 學 令 , 事 訖 封 呈 。 請 早 敕 施 行 , 使 選 授 有 依 , 生 徒 可 準 。 」 詔 褒 美 之 , 而 尚 未 允 遂 。 道 昭 又 表 曰 : 「 臣 自 往 年 以 來 , 頻 請 學 令 , 並 置 生 員 , 前 後 累 上 , 未 蒙 一 報 。 當 以 臣 識 淺 濫 官 , 無 能 有 所 感 悟 者 也 。 館 宇 既 修 , 生 房 粗 構 , 博 士 見 員 , 足 可 講 習 。 雖 新 令 未 班 , 請 依 舊 權 置 國 子 學 生 , 漸 開 訓 業 , 使 播 教 有 章 , 儒 風 不 墜 。 至 若 孔 廟 既 成 , 釋 奠 告 始 , 揖 讓 之 容 , 請 俟 令 出 。 」 不 報 。
遷 祕 書 監 , 滎 陽 邑 中 正 , 出 歷 光 、 青 二 州 刺 史 , 復 入 為 祕 書 監 。 卒 , 諡 曰 文 恭 。 道 昭 好 為 詩 賦 , 凡 數 十 篇 。 其 在 二 州 , 政 務 寬 厚 , 不 任 威 刑 , 為 吏 人 所 愛 。
子 嚴 祖 , 頗 有 風 儀 , 粗 觀 文 史 , 輕 躁 薄 行 , 不 修 士 業 。 孝 武 時 , 御 史 中 尉 綦 雋 劾 嚴 祖 與 宋 氏 從 姊 姦 通 , 人 士 咸 恥 言 之 , 而 嚴 祖 聊 無 愧 色 。 孝 靜 初 , 除 驃 騎 將 軍 、 左 光 祿 大 夫 、 鴻 臚 卿 , 出 為 北 豫 州 刺 史 , 還 除 鴻 臚 卿 。 卒 , 贈 司 空 公 。
庶 子 仲 禮 , 少 輕 險 , 有 膂 力 。 齊 神 武 嬖 寵 其 姊 火 車 , 以 親 戚 被 昵 , 擢 為 帳 內 都 督 。 掌 神 武 弓 矢 , 出 入 隨 從 。 與 任 冑 俱 好 酒 , 不 憂 公 事 , 神 武 責 之 。 冑 懼 , 潛 通 西 魏 , 為 人 糾 告 , 懼 , 遂 謀 逆 。 事 發 , 火 車 欲 乞 哀 , 神 武 避 不 見 。 賴 武 明 皇 后 及 文 襄 爭 為 言 , 故 仲 禮 死 而 不 及 其 家 。
嚴 祖 更 無 子 , 弟 敬 祖 以 子 紹 元 嗣 。 紹 元 小 字 安 都 , 位 太 尉 諮 議 、 趙 郡 太 守 , 卒 。
子 子 翻 , 字 靈 雀 。 少 有 器 識 , 學 涉 , 好 文 章 。 齊 武 平 末 , 位 司 徒 記 室 參 軍 。 尋 遇 齊 亡 , 歷 周 、 隋 , 遂 不 仕 , 隱 居 滎 陽 三 窟 山 。 傲 誕 不 自 羈 束 , 或 有 所 之 造 , 乘 驢 衣 , 破 弊 而 往 。 遠 近 欽 其 高 名 , 皆 謂 有 異 狀 , 觀 者 如 堵 。 及 見 , 形 乃 短 陋 , 不 副 所 聞 。 然 風 神 俊 發 , 無 貴 賤 並 敬 服 之 。 納 言 楊 素 聞 其 名 , 因 使 過 滎 陽 , 迎 與 相 見 , 言 談 彌 日 , 深 加 禮 重 。 及 歸 , 言 之 朝 廷 , 累 徵 不 至 。 終 於 家 。
子 翻 二 弟 子 騰 、 天 壽 , 俱 仕 隋 。 子 騰 位 蔣 州 司 馬 , 天 壽 開 府 參 軍 , 並 以 雅 素 稱 。
嚴 祖 弟 敬 祖 , 起 家 著 作 郎 。 鄭 儼 之 敗 也 , 為 鄉 人 所 害 。
子 元 禮 , 字 文 規 。 少 好 學 , 愛 文 藻 , 有 名 望 。 齊 文 襄 引 為 館 客 , 歷 兼 中 書 舍 人 、 南 主 客 郎 中 、 太 尉 諮 議 參 軍 、 長 廣 樂 陵 二 郡 守 , 待 詔 文 林 館 , 太 子 中 舍 人 。 崔 昂 後 妻 , 元 禮 姊 也 , 魏 收 又 昂 之 妹 夫 。 昂 嘗 持 元 禮 數 篇 詩 示 盧 思 道 , 乃 曰 : 「 看 元 禮 比 來 詩 詠 , 亦 曾 不 減 魏 收 。 」 思 道 答 云 : 「 未 覺 元 禮 賢 於 魏 收 , 且 知 妹 夫 疏 於 婦 弟 。 」 元 禮 , 大 象 中 卒 於 始 州 別 駕 。
敬 祖 弟 述 祖 , 字 恭 文 。 少 聰 敏 , 好 屬 文 , 有 風 檢 , 為 先 達 所 稱 譽 。 歷 位 司 徒 左 長 史 、 尚 書 、 侍 中 、 太 常 卿 、 丞 相 右 長 史 。 齊 天 保 中 , 歷 太 子 少 保 、 左 光 祿 大 夫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兗 州 刺 史 。 時 穆 子 容 為 巡 省 使 , 歎 曰 : 「 古 人 有 言 , 聞 伯 夷 之 風 , 貪 夫 廉 , 懦 夫 有 立 志 , 今 於 鄭 兗 州 見 之 矣 。 」
遷 光 州 刺 史 。 初 , 述 祖 父 為 光 州 , 於 城 南 小 山 起 齋 亭 , 〔 一 三 〕 刻 石 為 記 。 述 祖 時 年 九 歲 。 及 為 刺 史 , 往 尋 舊 跡 , 得 一 破 石 , 有 銘 云 : 「 中 岳 先 生 鄭 道 昭 之 白 雲 堂 。 」 述 祖 對 之 嗚 咽 , 悲 動 群 僚 。 有 人 入 市 盜 布 , 其 父 怒 曰 : 「 何 負 吾 君 ? 」 執 之 以 歸 首 。 述 祖 特 原 之 , 自 是 境 內 無 盜 。 百 姓 歌 曰 : 「 大 鄭 公 , 小 鄭 公 , 相 去 五 十 載 , 風 教 猶 尚 同 。 」
述 祖 能 鼓 琴 , 自 造 龍 吟 十 弄 , 云 嘗 夢 人 彈 琴 , 寤 而 寫 得 。 當 時 以 為 絕 妙 。 所 在 好 為 山 池 , 松 竹 交 植 , 盛 餚 饌 以 待 賓 客 , 將 迎 不 倦 。 少 時 在 鄉 , 單 馬 出 行 , 忽 有 騎 者 數 百 , 見 述 祖 皆 下 馬 , 曰 「 公 在 此 」 , 行 列 而 拜 。 述 祖 顧 問 從 人 , 皆 不 見 , 心 甚 異 之 。 未 幾 被 徵 , 終 歷 顯 位 。 及 病 篤 , 乃 自 言 之 。 且 曰 : 「 吾 老 矣 , 一 生 富 貴 足 矣 , 以 清 白 之 名 遺 子 孫 , 死 無 所 恨 。 」
前 後 行 瀛 、 殷 、 冀 、 滄 、 趙 、 定 六 州 事 , 正 除 懷 、 兗 、 光 三 州 刺 史 , 又 重 行 殷 、 懷 、 趙 三 州 刺 史 , 所 在 皆 有 惠 政 。 天 統 元 年 卒 , 年 八 十 一 , 贈 開 府 、 中 書 監 、 北 豫 州 刺 史 , 諡 曰 平 簡 公 。
述 祖 女 為 趙 郡 王 叡 妃 , 述 祖 常 坐 受 王 拜 , 命 坐 , 王 乃 坐 。 妃 薨 後 , 王 更 娶 鄭 道 蔭 女 , 王 坐 受 道 蔭 拜 , 王 命 坐 , 乃 敢 坐 。 王 謂 道 蔭 曰 : 「 鄭 尚 書 風 德 如 此 , 又 貴 重 宿 舊 , 君 不 得 並 之 。 」 述 祖 子 元 德 , 多 藝 術 , 官 琅 邪 太 守 。
述 祖 弟 遵 祖 , 祕 書 郎 , 贈 光 州 刺 史 。
遵 祖 弟 順 祖 , 卒 於 太 常 丞 。
自 靈 太 后 豫 政 , 淫 風 稍 行 , 及 元 叉 擅 權 , 公 為 奸 穢 , 自 此 素 族 名 家 , 遂 多 亂 雜 。 法 官 不 加 糾 正 , 婚 宦 無 貶 , 於 時 有 識 , 咸 以 歎 息 矣 。
羲 長 兄 白 驎 , 次 小 白 , 次 洞 林 , 次 叔 夜 , 次 連 山 , 並 恃 豪 門 , 多 行 無 禮 , 鄉 黨 之 內 , 疾 之 若 讎 。
小 白 位 中 書 博 士 。
子 胤 伯 , 有 當 世 器 幹 , 孝 文 納 其 女 為 嬪 , 位 東 徐 州 刺 史 , 卒 於 鴻 臚 少 卿 , 諡 曰 簡 。
子 希 雋 , 未 官 而 卒 。 子 道 育 , 武 定 中 , 開 封 太 守 。
希 雋 弟 幼 儒 , 好 學 修 謹 , 丞 相 、 高 陽 王 雍 以 女 妻 之 。 位 司 州 別 駕 , 有 當 官 稱 。 卒 , 贈 散 騎 常 侍 、 兗 州 刺 史 , 諡 曰 肅 。 幼 儒 亡 後 , 妻 淫 蕩 兇 悖 , 肆 行 無 禮 。 幼 儒 時 望 甚 優 , 其 從 兄 伯 猷 每 謂 所 親 曰 : 「 從 弟 人 才 , 足 為 令 德 , 不 幸 得 如 此 婦 。 今 死 復 重 死 , 可 為 悲 歎 。 」
幼 儒 子 敬 道 、 敬 德 , 俱 仕 西 魏 。 敬 道 位 巴 、 開 、 新 三 州 刺 史 。 敬 道 子 正 則 仕 周 , 復 州 刺 史 。
胤 伯 弟 平 城 , 廣 陵 王 羽 納 其 女 為 妃 , 位 東 平 原 太 守 。 性 猜 狂 使 酒 , 為 政 貪 殘 。 卒 , 贈 南 青 州 刺 史 。
長 子 伯 猷 , 博 學 有 文 才 , 早 知 名 。 舉 司 州 秀 才 , 歷 太 學 博 士 , 領 殿 中 御 史 。 與 當 時 名 勝 , 咸 申 遊 款 。 明 帝 釋 奠 , 詔 伯 猷 錄 義 。 後 為 尚 書 外 兵 郎 中 , 典 起 居 注 , 以 軍 功 賜 爵 陽 武 子 。 節 閔 帝 初 , 以 舅 氏 超 授 征 東 將 軍 、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領 國 子 祭 酒 。 轉 護 軍 將 軍 , 賜 爵 武 城 子 。
元 象 初 , 以 本 官 兼 散 騎 常 侍 使 梁 。 前 後 使 人 , 梁 武 令 其 侯 王 於 馬 射 之 日 宴 對 申 禮 ; 伯 猷 之 行 , 梁 武 令 其 領 軍 將 軍 臧 盾 與 之 接 。 議 者 以 此 貶 之 。 使 還 , 除 南 青 州 刺 史 。 在 官 貪 惏 , 妻 安 豐 王 元 延 明 女 , 專 為 聚 斂 , 貨 賄 公 行 , 潤 及 親 戚 。 戶 口 逃 散 , 邑 落 空 虛 。 乃 誣 陷 良 善 , 云 欲 反 叛 , 籍 其 資 財 , 盡 以 入 己 , 誅 其 丈 夫 , 婦 女 配 沒 。 百 姓 冤 苦 , 聲 聞 四 方 。 為 御 史 糾 劾 , 死 罪 數 十 條 , 遇 赦 免 , 因 以 頓 廢 。 齊 文 襄 作 相 , 每 誡 厲 朝 士 , 常 以 伯 猷 及 崔 叔 仁 為 喻 。 武 定 七 年 , 除 太 常 卿 。 卒 , 贈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中 書 監 、 兗 州 刺 史 。 子 蘊 , 太 子 舍 人 、 陽 夏 太 守 。
伯 猷 弟 仲 衡 , 武 定 中 , 儀 同 開 府 中 郎 。
仲 衡 弟 輯 之 , 司 徒 諮 議 。 齊 大 寧 中 , 以 軍 功 賜 爵 成 皋 男 , 〔 一 四 〕 位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東 濟 北 太 守 、 肥 城 戍 主 。 卒 , 贈 度 支 尚 書 、 北 豫 州 刺 史 。
輯 之 弟 懷 孝 , 司 徒 諮 議 。 齊 大 寧 中 , 仁 州 刺 史 。
洞 林 子 敬 叔 , 滎 陽 邑 中 正 、 濮 陽 太 守 , 坐 貪 穢 除 名 。
子 籍 , 字 承 宗 , 徐 州 平 東 府 長 史 。
籍 弟 瓊 , 字 祖 珍 , 有 強 幹 稱 , 位 范 陽 太 守 , 頗 有 聲 , 卒 。 孝 昌 中 , 弟 儼 寵 要 , 重 贈 青 州 刺 史 。 瓊 兄 弟 雍 睦 , 其 諸 娣 姒 亦 咸 相 親 愛 , 閨 門 之 內 , 有 無 相 通 , 為 時 人 所 稱 美 。 子 道 邕 。
道 邕 字 孝 穆 。 幼 謹 厚 , 以 清 約 自 居 , 年 未 弱 冠 , 涉 歷 經 史 。 父 叔 四 人 並 早 歿 , 昆 季 之 中 , 道 邕 居 長 , 撫 訓 諸 弟 , 有 如 同 生 , 閨 庭 之 中 , 怡 怡 如 也 。 魏 孝 昌 初 , 解 褐 太 尉 行 參 軍 , 累 以 戰 功 進 至 左 光 祿 大 夫 、 太 師 咸 陽 王 長 史 。 及 孝 武 西 遷 , 從 入 關 , 除 司 徒 左 長 史 , 領 臨 洮 王 友 , 賜 爵 永 寧 縣 侯 。
大 統 中 , 行 岐 州 刺 史 , 在 任 未 幾 , 有 能 名 。 王 羆 時 為 雍 州 刺 史 , 欽 其 善 政 , 貽 書 盛 相 稱 述 。 先 是 , 所 部 百 姓 , 久 遭 離 亂 , 逃 散 殆 盡 。 道 邕 下 車 之 日 , 戶 止 三 千 , 留 情 綏 撫 , 遠 近 咸 至 , 數 年 之 內 , 有 四 萬 家 。 歲 考 績 為 天 下 最 , 周 文 帝 賜 書 歎 美 之 。 徵 拜 京 兆 尹 。 及 梁 岳 陽 王 蕭 察 稱 藩 , 乃 假 道 邕 散 騎 常 侍 , 持 節 拜 察 為 梁 王 。 使 還 , 稱 旨 , 進 儀 同 三 司 , 加 散 騎 常 侍 。
時 周 文 東 討 , 除 大 丞 相 府 右 長 史 , 封 金 鄉 縣 男 。 軍 次 潼 關 , 命 道 邕 與 左 長 史 長 孫 儉 、 〔 一 五 〕 司 馬 楊 寬 、 尚 書 蘇 亮 、 諮 議 劉 孟 良 等 分 掌 眾 務 。 仍 令 道 邕 引 接 關 東 歸 附 人 士 , 并 品 藻 才 行 而 任 用 之 , 撫 納 銓 敘 , 咸 得 其 宜 。 後 拜 中 書 令 , 賜 姓 宇 文 氏 , 尋 以 疾 免 。
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加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進 爵 為 子 。 歷 御 伯 中 大 夫 、 御 正 、 宜 華 虞 陝 四 州 刺 史 。 頻 歷 數 州 , 皆 有 政 績 。 入 為 少 司 空 , 卒 。 贈 本 官 , 加 鄭 、 梁 、 北 豫 三 州 刺 史 , 諡 曰 貞 。
子 詡 嗣 , 歷 位 納 言 , 為 聘 陳 使 。 後 至 開 府 儀 同 大 將 軍 、 邵 州 刺 史 。 詡 弟 譯 於 隋 文 帝 有 翊 贊 功 , 開 皇 初 , 又 追 贈 道 邕 大 將 軍 、 徐 兗 等 六 州 刺 史 , 改 諡 曰 文 。
譯 字 正 義 。 幼 聰 敏 , 涉 獵 群 書 , 工 騎 射 , 尤 善 音 樂 , 有 名 於 世 。 譯 從 祖 文 寬 , 〔 一 六 〕 尚 周 文 帝 元 后 妹 魏 平 陽 公 主 , 無 子 , 周 文 命 譯 後 之 。 由 是 譯 少 為 周 文 所 親 , 令 與 諸 子 遊 集 。 年 十 餘 歲 , 嘗 詣 相 府 司 錄 李 長 宗 , 〔 一 七 〕 長 宗 於 眾 中 戲 之 , 譯 斂 容 謂 曰 : 「 明 公 位 望 不 輕 , 瞻 仰 斯 屬 , 輒 相 翫 狎 , 無 乃 喪 德 也 。 」 長 宗 甚 異 之 。 文 寬 後 誕 二 子 , 譯 復 歸 本 生 。
周 明 帝 時 , 詔 令 事 輔 城 公 , 是 為 武 帝 。 及 帝 即 位 , 為 左 侍 上 士 , 與 儀 同 劉 昉 , 侍 帝 側 。 譯 時 喪 妻 , 帝 令 譯 尚 梁 安 固 公 主 。 及 帝 親 總 萬 機 , 以 為 御 正 下 大 夫 , 頗 被 顧 遇 。
東 宮 建 , 轉 太 子 宮 尹 下 大 夫 , 特 被 太 子 親 待 。 時
太 子 多 失 德 , 內 史 中 大 夫 烏 丸 軌 每 勸 帝 廢 太 子 立 秦 王 ,
由 是 太 子 不 自 安 。 建 德 二 年 , 為 聘 齊 使 副 。 後 詔 太 子
西 征 吐 谷 渾 , 太 子 陰 謂 譯 曰 : 「 秦 王 , 上 愛 子 也 , 烏 丸
軌 , 上 信 臣 也 , 今 吾 此 行 , 得 無 扶 蘇 之 事 乎 ? 」 譯 曰 :「
願 殿 下 勉 著 仁 孝 , 無 失 子 道 而 已 。 」 太 子 然 之 。 既 破
賊 , 譯 以 功 最 , 賜 爵 開 國 子 。 後 坐 褻 狎 皇 太 子 , 烏 丸 軌
、 宇 文 孝 伯 等 以 聞 。 帝 大 怒 , 除 譯 名 。 宮 臣 親 幸 者 咸 被
譴 。 太 子 復 召 譯 , 戲 狎 如 初 。 因 曰 : 「 殿 下 何 時 可 得 據
天 下 ? 」 太 子 悅 而 益 昵 之 。 例 復 官 , 仍 拜 吏 部 下 大 夫 。
及 武 帝 崩 , 宣 帝 嗣 位 , 超 拜 開 府 儀 同 大 將 軍 、 內 史 中 大 夫 , 封 歸 昌 縣 公 。 既 以 恩 舊 , 任 遇 甚 重 , 委 以 朝 政 。 遷 內 史 上 大 夫 , 進 封 沛 國 公 。 上 大 夫 之 官 , 自 譯 始 也 。 以 其 子 善 願 為 歸 昌 公 , 元 琮 為 永 安 縣 男 。 又 監 國 史 。 譯 頗 專 權 , 時 帝 幸 東 京 , 譯 擅 取 官 材 , 自 營 私 第 , 坐 除 名 。 劉 昉 數 言 於 帝 , 帝 復 召 之 , 顧 待 如 初 , 詔 領 內 史 事 。
初 , 隋 文 帝 與 譯 有 同 學 之 舊 , 譯 又 素 知 隋 文 相 表 有 奇 , 傾 心 相 結 。 至 是 , 隋 文 為 宣 帝 所 忌 , 情 不 自 安 , 嘗 在 永 巷 , 私 於 譯 曰 : 「 久 願 出 藩 , 公 所 悉 也 , 敢 布 心 腹 , 少 留 意 焉 。 」 譯 曰 : 「 以 公 德 望 , 天 下 歸 心 , 欲 求 多 福 , 豈 敢 忘 也 ? 謹 即 言 之 。 時 將 遣 譯 南 征 。 譯 曰 : 「 若 定 江 東 , 自 非 懿 戚 重 臣 , 無 以 鎮 撫 。 可 令 隋 公 行 , 且 為 壽 陽 總 管 , 以 督 軍 事 。 」 帝 從 之 , 乃 下 詔 , 以 隋 文 為 揚 州 總 管 , 譯 發 兵 俱 會 壽 陽 以 伐 陳 。 行 有 日 矣 , 帝 不 悆 , 譯 遂 與 御 正 下 大 夫 劉 昉 謀 , 引 隋 文 入 受 顧 託 。 既 而 譯 宣 詔 , 文 武 百 官 , 皆 受 隋 文 節 度 。 時 御 正 中 大 夫 顏 之 儀 與 宦 者 謀 , 引 大 將 軍 宇 文 仲 輔 政 。 仲 已 至 御 坐 , 譯 知 之 , 遽 率 開 府 楊 惠 及 劉 昉 、 皇 甫 績 、 柳 裘 俱 入 。 仲 與 之 儀 見 譯 等 , 愕 然 , 逡 巡 欲 出 。 隋 文 因 執 之 。 於 是 矯 詔 , 復 以 譯 為 內 史 上 大 夫 。 明 日 , 隋 文 為 丞 相 , 拜 譯 柱 國 、 相 府 長 史 , 〔 一 八 〕 行 內 史 上 大 夫 事 。
及 隋 文 為 大 冢 宰 , 總 百 揆 , 以 譯 兼 領 天 官 都 府 司 會 , 總 六 府 事 。 出 入 臥 內 , 言 無 不 從 , 賞 賜 玉 帛 , 不 可 勝 計 , 每 出 入 以 甲 士 從 。 拜 其 子 元 Z 為 儀 同 。 時 尉 遲 迥 、 王 謙 、 司 馬 消 難 等 作 亂 , 隋 文 逾 加 親 禮 , 進 上 柱 國 , 恕 以 十 死 。
譯 性 輕 險 , 不 親 職 務 , 而 贓 貨 狼 籍 。 隋 文 陰 疏 之 , 然 以 其 有 定 冊 功 , 不 忍 廢 放 , 陰 敕 官 屬 不 得 白 事 於 譯 。 譯 猶 坐 廳 事 , 無 所 關 預 , 懼 , 頓 首 求 解 職 。 隋 文 寬 喻 之 , 接 以 恩 禮 。 及 帝 受 禪 , 譯 以 上 柱 國 歸 第 。 賞 賜 豐 厚 , 進 子 元 Z 成 皋 郡 公 , 元 珣 永 安 男 , 追 贈 其 父 及 亡 兄 二 人 並 為 刺 史 。
譯 自 以 被 疏 , 陰 呼 道 士 章 醮 , 以 祈 福 助 。 其 婢 奏 譯 厭 蠱 左 道 。 帝 謂 譯 曰 : 「 我 不 負 公 , 此 何 意 也 ? 」 譯 無 以 對 。 譯 又 與 母 別 居 , 為 憲 司 所 劾 , 由 是 除 名 。 下 詔 云 : 「 譯 嘉 謀 良 策 , 寂 爾 無 聞 ; 鬻 獄 賣 官 , 沸 騰 盈 耳 。 若 留 之 於 世 , 在 人 為 不 道 之 臣 ; 戮 之 於 朝 , 入 地 為 不 孝 之 鬼 。 有 累 幽 顯 , 無 以 置 之 。 宜 賜 以 孝 經 , 令 其 熟 讀 , 仍 遣 與 母 共 居 。 」
未 幾 , 詔 譯 參 撰 律 令 。 復 授 開 府 、 隆 州 刺 史 。 請 還 療 疾 , 有 詔 徵 之 , 見 於 醴 泉 宮 , 賜 宴 甚 歡 。 因 謂 譯 曰 : 「 貶 退 已 久 , 情 相 矜 愍 。 」 於 是 顧 謂 侍 臣 曰 : 「 鄭 譯 與 朕 同 生 共 死 , 間 關 危 難 , 興 言 念 此 , 何 日 忘 之 。 」 譯 因 奉 觴 上 壽 。 帝 令 內 史 李 德 林 立 作 詔 書 , 復 爵 沛 國 公 , 位 上 柱 國 。 高 熲 戲 謂 譯 曰 : 「 筆 乾 。 」 答 曰 : 「 出 為 方 岳 , 杖 策 言 歸 , 不 得 一 錢 , 何 以 潤 筆 ! 」 上 大 笑 。
未 幾 , 詔 譯 參 議 樂 事 。 譯 以 周 代 七 聲 廢 缺 , 自 大 隋 受 命 , 禮 樂 宜 新 。 更 修 七 始 之 義 , 名 曰 樂 府 聲 調 , 凡 八 篇 , 奏 之 。 帝 嘉 美 焉 。 俄 拜 岐 州 刺 史 。 歲 餘 , 復 奉 詔 定 樂 於 太 常 。 帝 勞 譯 曰 : 「 律 、 令 , 則 公 定 之 ; 音 樂 , 則 公 正 之 。 禮 、 樂 、 律 、 令 , 公 居 其 三 , 良 足 美 也 。 」 尋 還 岐 州 。 開 皇 十 一 年 卒 , 年 五 十 二 , 諡 曰 達 。 子 元 Z 嗣 。 煬 帝 初 立 , 五 等 悉 除 , 以 譯 佐 命 元 功 , 詔 追 改 封 譯 莘 公 , 以 元 Z 襲 。
元 Z 歷 位 右 光 祿 大 夫 、 右 衛 將 軍 。 大 業 末 , 為 文 城 太 守 , 以 城 歸 國 。
瓊 弟 儼 。 儼 字 季 然 , 容 貌 壯 麗 。 初 為 司 徒 胡 國 珍 行 參 軍 , 因 為 靈 太 后 所 幸 , 時 人 未 知 之 。 後 太 后 廢 , 蕭 寶 夤 西 征 , 以 儼 為 友 。 及 太 后 反 政 , 儼 請 使 還 朝 , 復 見 寵 待 。 拜 諫 議 大 夫 、 中 書 舍 人 , 領 尚 食 典 御 , 晝 夜 禁 中 , 寵 愛 尤 甚 。 儼 每 休 沐 , 太 后 常 遣 閹 童 隨 侍 , 儼 見 其 妻 , 唯 得 言 家 事 而 已 。
與 徐 紇 俱 為 舍 人 , 儼 以 紇 有 智 數 , 仗 為 謀 主 ; 紇 以 儼 寵 幸 既 盛 , 傾 身 承 接 。 共 相 表 , 勢 傾 內 外 。 城 陽 王 徽 亦 與 之 合 , 當 時 政 令 , 歸 於 儼 等 。 遷 散 騎 常 侍 、 車 騎 將 軍 , 舍 人 、 常 侍 如 故 。 明 帝 崩 , 事 出 倉 卒 , 天 下 咸 言 儼 計 。 尒 朱 榮 舉 兵 向 洛 陽 , 以 儼 、 紇 為 辭 。 榮 逼 京 師 , 儼 走 歸 鄉 里 。 儼 從 兄 仲 明 欲 據 郡 起 眾 , 尋 為 其 部 下 所 殺 , 與 仲 明 俱 傳 首 洛 陽 。 子 文 寬 從 武 帝 入 關 西 。
敬 叔 弟 子 恭 , 燕 郡 太 守 。 孝 昌 中 , 因 儼 勢 , 除 衛 尉 少 卿 , 遷 衛 將 軍 、 左 光 祿 大 夫 。 卒 後 , 贈 尚 書 右 僕 射 , 諡 曰 貞 。
叔 夜 子 伯 夏 , 位 東 萊 太 守 。 卒 , 贈 青 州 刺 史 。 伯 夏 弟 謹 , 字 仲 恭 , 琅 邪 太 守 。
連 山 性 嚴 暴 , 撾 撻 僮 僕 , 酷 過 人 理 。 父 子 一 時 為 奴 所 害 , 斷 首 投 馬 槽 下 , 乘 馬 北 逃 。 其 第 二 子 思 明 , 驍 勇 善 騎 射 , 被 髮 率 村 義 馳 追 之 。 及 河 , 奴 乘 馬 投 水 。 思 明 止 將 從 , 自 射 之 , 一 發 而 中 , 落 馬 墮 流 , 禽 至 家 , 臠 殺 之 。
思 明 、 弟 思 和 , 並 以 武 力 自 效 。 思 明 位 直 閤 將 軍 , 坐 弟 思 和 同 元 禧 逆 , 徙 邊 。 會 赦 , 免 。 卒 後 , 贈 濟 州 刺 史 。
子 先 護 , 少 有 武 幹 。 莊 帝 居 藩 也 , 先 護 得 自 結 託 。 及 尒 朱 榮 稱 兵 向 洛 , 靈 太 后 令 先 護 與 鄭 季 明 等 守 河 梁 。 先 護 聞 莊 帝 即 位 於 河 北 , 遂 開 門 納 榮 。 以 功 封 平 昌 縣 侯 , 廣 州 刺 史 。 元 顥 入 洛 , 莊 帝 北 巡 , 先 護 據 州 起 義 兵 , 不 受 命 。 莊 帝 還 京 , 進 爵 郡 公 。 歷 東 雍 、 豫 二 州 刺 史 , 兼 尚 書 右 僕 射 。 及 尒 朱 榮 死 , 徐 州 刺 史 尒 朱 仲 遠 擁 兵 向 洛 。 詔 先 護 與 都 督 賀 拔 勝 、 行 臺 楊 昱 同 討 之 。 聞 京 師 不 守 , 先 護 部 眾 逃 散 , 因 奔 梁 。 尋 歸 , 為 仲 遠 所 害 。 孝 武 初 , 贈 使 持 節 、 都 督 、 四 州 刺 史 。 子 偉 。
偉 字 子 直 , 少 倜 儻 有 大 志 , 每 以 功 名 自 許 , 善 騎 射 , 膽 力 過 人 。 尒 朱 氏 滅 後 , 自 梁 歸 魏 。 及 武 帝 西 遷 , 偉 亦 歸 鄉 里 , 不 求 仕 進 。
大 統 三 年 , 河 內 公 獨 孤 信 既 復 洛 陽 , 偉 乃 與 宗 人 榮 業 , 糾 合 州 里 舉 兵 於 陳 留 , 信 宿 間 , 眾 有 萬 人 。 遂 拔 梁 州 , 禽 東 魏 刺 史 鹿 永 〔 一 九 〕 及 鎮 城 守 將 令 狐 德 , 并 獲 陳 留 郡 守 趙 季 和 。 乃 率 眾 西 附 。 因 是 , 梁 、 陳 間 相 次 降 款 。 偉 馳 入 關 西 , 周 文 帝 與 語 , 歎 美 之 , 拜 北 徐 州 刺 史 , 封 武 陽 縣 伯 。 從 戰 河 橋 及 解 玉 壁 圍 , 偉 常 先 鋒 陷 陣 。 侯 景 歸 款 , 周 文 命 偉 率 所 部 應 接 。 及 景 叛 , 偉 亦 全 軍 而 還 。 除 滎 陽 郡 守 , 進 爵 襄 城 郡 公 , 侍 中 、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。
魏 恭 帝 二 年 , 進 位 大 將 軍 、 江 陵 防 主 、 都 督 十 五 州 諸 軍 事 。 偉 性 粗 獷 , 不 遵 法 度 , 睚 眥 之 間 , 便 行 殺 戮 。 朝 廷 以 其 有 立 義 之 效 , 每 優 容 之 。 及 在 江 陵 , 乃 專 戮 副 防 主 杞 賓 王 , 坐 除 名 。 保 定 元 年 , 詔 復 官 爵 。 天 和 六 年 , 為 華 州 刺 史 。 偉 前 後 蒞 職 , 皆 以 威 猛 為 政 , 吏 人 莫 敢 犯 禁 , 盜 賊 亦 為 之 休 止 , 雖 非 仁 政 , 然 頗 以 此 見 稱 。 卒 於 州 , 贈 本 官 , 加 少 傅 、 都 督 、 司 州 刺 史 , 諡 曰 肅 。
偉 性 吃 , 少 時 嘗 逐 鹿 於 野 , 失 之 , 遇 牧 豎 , 問 焉 。 牧 豎 答 之 , 其 言 亦 吃 。 偉 怒 , 謂 其 效 己 , 遂 射 殺 之 。 其 忍 暴 如 此 。 子 大 士 嗣 。
述 祖 族 子 雛 , 有 識 尚 , 操 行 清 整 , 仕 至 膠 州 刺 史 。 初 , 齊 文 宣 為 皇 太 子 納 其 女 為 良 娣 , 雛 時 為 尚 書 郎 , 趙 郡 李 祖 昇 兄 弟 微 相 敬 憚 。 楊 愔 奏 授 雛 趙 郡 太 守 , 祖 昇 兄 弟 具 服 至 雛 門 , 投 刺 拜 謁 。 文 宣 聞 之 喜 , 笑 曰 : 「 足 得 殺 李 家 兒 矣 。 」
論 曰 : 王 慧 龍 拔 難 自 歸 , 間 關 夷 險 , 撫 人 督 眾 , 見 憚 嚴 敵 。 世 珍 實 有 令 子 , 克 播 家 聲 。 松 年 之 送 終 戀 舊 , 有 古 人 風 矣 。 劭 爰 自 幼 童 , 訖 于 白 首 , 好 學 不 倦 , 究 極 群 書 , 搢 紳 洽 聞 之 士 , 無 不 推 其 博 物 。 雅 好 著 述 , 久 在 史 官 , 既 撰 齊 書 , 兼 修 隋 典 , 好 詭 怪 之 說 , 尚 委 曲 之 談 , 文 詞 鄙 穢 , 體 統 煩 雜 , 直 愧 南 、 董 , 才 無 遷 、 固 , 徒 煩 翰 墨 , 不 足 觀 採 。 經 營 符 瑞 , 雜 以 妖 訛 。 為 河 朔 清 流 而 乾 沒 榮 利 , 得 不 以 道 而 頹 其 家 聲 。 惜 矣 !
鄭 羲 機 識 明 悟 , 為 時 所 許 。 懿 兄 弟 風 尚 , 俱 有 可 觀 , 故 能 並 當 榮 遇 , 共 濟 其 美 。 述 祖 德 業 , 足 嗣 家 聲 。 嚴 祖 、 仲 禮 , 大 虧 門 素 。 幼 儒 令 問 促 年 。 伯 猷 以 賄 敗 德 。 道 邕 撫 寧 離 散 , 仁 惠 克 舉 。 譯 實 受 顧 託 , 適 足 為 敗 。 及 帝 遷 明 德 , 義 非 簡 在 , 鹽 梅 之 寄 , 固 有 攸 歸 。 言 追 昔 款 , 內 懷 觖 望 , 恥 居 吳 、 耿 之 末 , 羞 與 絳 、 灌 為 伍 。 事 君 盡 禮 , 既 闕 於 夙 心 ; 不 愛 其 親 , 遽 彰 於 物 議 。 格 之 名 教 , 君 子 所 深 尤 也 。 儼 名 編 恩 倖 , 取 辱 前 載 。 偉 翻 然 豹 變 , 蓋 知 機 之 士 乎 。
〔 二 〕 襲 爵 封 長 社 侯 魏 書 無 「 封 」 字 , 此 衍 文 。
〔 三 〕 拜 前 將 軍 魏 書 作 「 前 軍 將 軍 」 。
〔 四 〕 崇 小 子 青 肫 嘗 盛 服 寵 勢 亦 不 足 恨 李 慈 銘 云 : 「 『 盛 服 』 下 有 脫 文 , 魏 書 亦 同 , 下 注 『 闕 』 字 。 」 按 南 、 殿 二 本 此 句 作 「 崇 小 子 青 肫 嘗 盛 服 , 就 褫 之 , 崇 亦 不 恨 」 。 疑 本 有 脫 文 , 南 本 以 意 改 , 殿 本 承 之 。
〔 五 〕 明 當 時 蕃 鄣 皆 通 決 各 本 「 鄣 」 訛 「 彰 」 , 據 宋 本 及 隋 書 卷 六 九 、 通 志 卷 一 六 二 王 劭 傳 改 。
〔 六 〕 於 大 玉 則 有 皇 帝 姓 名 各 本 「 姓 」 作 「 日 」 , 宋 本 及 隋 書 、 通 志 作 「 姓 」 , 今 從 宋 本 。
〔 七 〕 石 碏 殺 石 厚 諸 本 「 碏 」 作 「 蜡 」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改 。 石 碏 見 左 傳 隱 公 三 年 。
〔 八 〕 又 無 子 諸 本 「 又 」 訛 「 乂 」 , 據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王 慧 龍 傳 改 。
〔 九 〕 中 山 王 叡 寵 幸 當 時 按 本 書 卷 九 二 恩 幸 傳 , 王 叡 封 中 山 王 。 此 應 重 「 王 」 字 。
〔 一 0 〕 自 比 遷 務 雖 猥 百 衲 、 北 、 殿 三 本 「 務 」 作 「 豫 」 , 南 、 汲 二 本 及 魏 書 卷 五 六 鄭 道 昭 傳 作 「 務 」 。 按 「 遷 務 雖 猥 」 指 遷 都 洛 陽 , 事 務 繁 雜 。 與 下 「 不 廢 詠 綴 」 相 應 。 今 從 南 本 。
〔 一 一 〕 與 諸 才 俊 不 廢 詠 綴 未 若 今 日 遂 命 邢 巒 總 集 敘 記 當 爾 之 年 卿 頻 丁 艱 私 每 眷 文 席 常 用 慨 然 魏 書 無 「 未 若 今 日 」 四 字 , 通 志 「 敘 記 」 下 有 「 又 曰 」 二 字 。 按 疑 原 文 當 如 魏 書 , 此 整 段 皆 孝 文 對 鄭 道 昭 語 。 言 當 日 詠 綴 , 已 命 邢 巒 總 集 , 彼 時 鄭 道 昭 以 家 有 喪 事 , 未 得 參 預 , 故 云 : 「 每 眷 文 席 , 常 用 慨 然 。 」 后 人 增 「 未 若 今 日 」 四 字 , 遂 使 此 文 從 中 截 斷 。 通 志 又 以 「 當 爾 之 年 」 以 下 十 六 字 , 突 兀 出 現 , 因 增 「 又 曰 」 二 字 。 今 姑 依 舊 文 標 點 。
〔 一 二 〕 以 道 昭 與 宗 正 卿 元 匡 為 州 都 諸 本 「 都 」 下 有 「 督 」 字 , 魏 書 無 。 按 「 州 都 」 即 州 中 正 。 見 本 書 卷 二 0 穆 崇 傳 校 記 。 八 瓊 室 金 石 補 正 卷 二 二 鄭 述 祖 天 柱 山 銘 稱 道 昭 曾 為 北 豫 州 大 中 正 。 據 魏 書 地 形 志 中 : 「 北 豫 州 , 太 和 十 九 年 罷 , 置 東 中 府 , 天 平 初 ( 府 ) 罷 , 改 復 。 」 蓋 遷 洛 之 後 , 北 豫 州 併 入 司 州 , 故 罷 。 天 平 初 , 東 魏 遷 鄴 , 又 復 為 北 豫 。 故 本 傳 稱 道 昭 為 司 州 州 都 , 鄭 述 祖 天 柱 山 銘 刻 於 北 齊 時 , 故 又 稱 之 為 北 豫 州 大 中 正 。 實 即 一 官 。 今 據 魏 書 刪 「 督 」 字 。
〔 一 三 〕 初 述 祖 父 為 光 州 於 城 南 小 山 起 齋 亭 諸 本 「 光 」 作 「 兗 」 , 錢 氏 考 異 云 : 「 按 述 祖 之 父 道 昭 , 歷 光 青 二 州 刺 史 , 未 嘗 為 兗 州 。 疑 『 兗 』 當 作 『 光 』 , 字 之 誤 也 。 」 按 金 石 補 正 卷 一 四 鄭 道 昭 雲 峰 山 石 刻 題 銜 為 光 州 刺 史 。 又 卷 二 一 有 光 州 刺 史 鄭 述 祖 重 登 雲 峰 山 題 記 , 所 敘 即 本 傳 下 文 「 往 尋 舊 跡 」 事 。 刻 石 在 今 山 東 掖 縣 , 即 光 州 治 所 。 知 「 兗 」 確 是 「 光 」 之 訛 。 錢 說 是 , 今 據 改 。 又 諸 本 「 城 」 上 有 「 鄭 」 字 , 北 齊 書 卷 二 九 ( 補 ) 、 通 志 卷 一 五 五 鄭 述 祖 傳 無 。 按 光 州 無 「 鄭 城 」 , 掖 縣 也 不 名 「 鄭 城 」 , 「 鄭 」 乃 涉 上 文 「 鄭 兗 州 」 而 衍 。 今 據 刪 。
〔 一 四 〕 仲 衡 弟 輯 之 司 徒 諮 議 齊 大 寧
中 以 軍 功 賜 爵 成 皋 男 魏 書 卷 五 六 鄭 羲 傳 言 輯 之 死 於 天
平 四 年 , 無 為 「 司 徒 諮 議 」 語 。 張 森 楷 云 :「
天 平 四 年 卒 , 則 安 得 及 齊 世 乎 ? 此
『 齊 大 寧 』 三 字 蓋 謬 。 」 按 「 司 徒 諮 議 齊 大 寧 中 」 八 字
, 應 是 涉 下 文 其 弟 懷 孝 之 歷 官 而 衍 。
〔 一 五 〕 命 道 邕 與 左 長 史 長 孫 儉 諸 本 「 長 孫 儉 」 作 「 孫 儉 」 , 周 書 卷 三 五 鄭 孝 穆 傳 作 「 長 孫 儉 」 。 按 文 苑 英 華 卷 九 0 五 拓 拔 儉 ( 即 長 孫 儉 ) 碑 言 儉 於 大 統 十 六 年 為 宇 文 泰 丞 相 府 長 史 , 與 鄭 道 邕 為 右 長 史 之 時 間 ( 見 周 書 ) 正 合 。 此 脫 「 長 」 字 , 今 據 補 。
〔 一 六 〕 譯 從 祖 文 寬 殿 本 考 証 云 : 「 據 上 文 瓊 子 道 邕 , 道 邕 子 譯 , 下 文 瓊 弟 儼 , 儼 子 文 寬 , 則 文 寬 乃 譯 從 父 也 。 『 祖 』 字 誤 。 」 按 隋 書 卷 三 八 鄭 譯 傳 已 誤 , 北 史 承 之 。
〔 一 七 〕 嘗 詣 相 府 司 錄 李 長 宗 諸 本 脫 「 相 」 字 , 據 隋 書 鄭 譯 傳 補 。
〔 一 八 〕 拜 譯 柱 國 相 府 長 史 諸 本 脫 「 相 」 字 , 據 隋 書 鄭 譯 傳 補 。
〔 一 九 〕 禽 東 魏 刺 史 鹿 永 周 書 卷 三
六 鄭 偉 傳 作 「 鹿 永 吉 」 。 按 鹿 悆 字 永 吉 , 見 本 書 卷 四 六
本 傳 , 此 單 稱 「 永 」 。
父 強 , 字 威 明 , 幼 有 大 志 , 懷 軍 國 籌 略 。 與 北 海 王 猛 , 同 志 友 善 。 及 桓 溫 入 關 中 , 猛 以 巾 褐 謁 之 。 溫 曰 : 「 江 東 無 卿 比 也 , 秦 國 定 多 奇 士 , 如 生 輩 尚 有 幾 人 ? 吾 欲 與 之 俱 南 。 」 猛 曰 : 「 公 求 可 與 撥 亂 濟 時 者 , 友 人 薛 威 明 其 人 也 。 」 溫 曰 : 「 聞 之 久 矣 。 」 方 致 朝 命 。 強 聞 之 , 自 商 山 來 謁 , 與 猛 皆 署 軍 謀 祭 酒 。 強 察 溫 有 大 志 而 無 成 功 , 乃 勸 猛 止 。 俄 而 溫 敗 。 及 苻 堅 立 , 猛 見 委 任 。 其 平 陽 公 融 為 書 , 將 以 車 馬 聘 強 , 猛 以 為 不 可 屈 , 乃 止 。 及 堅 如 河 東 伐 張 平 , 自 與 數 百 騎 馳 至 強 壘 下 , 求 與 相 見 。 強 使 主 簿 責 之 , 因 慷 慨 宣 言 曰 : 「 此 城 終 無 生 降 之 臣 , 但 有 死 節 之 將 耳 。 」 堅 諸 將 請 攻 之 , 堅 曰 : 「 須 吾 平 晉 , 自 當 面 縛 。 捨 之 以 勸 事 君 者 。 」 後 堅 伐 晉 , 軍 敗 , 強 遂 總 宗 室 強 兵 , 威 振 河 輔 , 破 慕 容 永 於 陳 川 。 姚 興 聞 而 憚 之 , 遣 使 重 加 禮 命 , 徵 拜 右 光 祿 大 夫 、 七 兵 尚 書 , 封 馮 翊 郡 公 , 轉 左 戶 尚 書 。 年 九 十 八 , 卒 。 贈 輔 國 大 將 軍 、 司 徒 公 , 諡 曰 宣 。
辯 幼 而 俊 爽 , 俶 儻 多 大 略 , 由 是 豪 傑 多 歸 慕 之 。 強 卒 , 復 襲 統 其 營 。 仕 姚 興 , 歷 太 子 中 庶 子 、 河 北 太 守 。 辯 知 姚 氏 運 衰 , 遂 棄 歸 家 保 鄉 邑 。 及 晉 將 劉 裕 平 姚 泓 , 即 署 相 國 掾 。 尋 除 平 陽 太 守 , 委 以 北 道 鎮 捍 。 及 長 安 失 守 , 辯 遂 歸 魏 。 仍 立 功 於 河 際 , 位 平 西 將 軍 、 東 雍 州 刺 史 , 賜 爵 汾 陰 侯 。 其 年 詣 闕 , 明 元 深 加 器 重 , 明 年 方 得 旋 鎮 。 帝 謂 之 曰 : 「 朕 委 卿 西 蕃 , 志 在 關 右 , 卿 宜 克 終 良 算 , 與 朕 為 長 安 主 人 。 」 辯 既 還 任 , 務 農 教 戰 , 以 數 千 之 眾 , 摧 抗 赫 連 氏 。 帝 甚 褒 獎 之 。 又 除 并 州 刺 史 , 徵 授 大 羽 真 。 泰 常 七 年 , 卒 於 官 。 帝 以 所 圖 未 遂 , 深 悼 惜 之 。 贈 并 、 雍 二 州 刺 史 。
子 謹 , 字 法 順 。 容 貌 魁 偉 , 高 才 博 學 。 隨 劉 裕 度 江 , 位 府 記 室 參 軍 。 〔 一 〕 辯 將 歸 魏 , 密 報 謹 , 謹 遂 亦 來 奔 。 授 河 東 太 守 , 後 襲 爵 汾 陰 侯 。 始 光 三 年 , 與 宜 都 王 奚 斤 共 討 赫 連 昌 , 禽 其 東 平 公 乙 兜 , 剋 蒲 阪 。 遂 以 新 舊 百 姓 并 為 一 郡 , 除 平 西 將 軍 , 復 為 太 守 。 神 三 年 , 除 使 持 節 、 秦 州 刺 史 。 山 胡 白 龍 憑 險 作 逆 , 太 武 詔 南 陽 公 奚 眷 與 謹 並 為 都 將 , 討 平 之 , 封 涪 陵 郡 公 。 太 延 初 , 征 吐 沒 骨 , 平 之 。 謹 自 郡 遷 州 , 威 恩 兼 被 , 風 化 大 行 。 時 兵 荒 之 後 , 儒 雅 道 息 , 謹 命 立 庠 序 , 教 以 詩 書 , 三 農 之 暇 , 悉 令 受 業 , 躬 巡 邑 里 , 親 加 考 試 , 河 汾 之 地 , 儒 道 更 興 。
真 君 元 年 , 徵 授 內 都 坐 大 官 , 輔 政 。 深 見 賞 重 , 每 訪 以 政 道 , 車 駕 臨 幸 者 前 後 數 四 。 後 從 駕 北 討 , 與 中 山 王 辰 等 後 期 , 見 殺 。 尋 贈 鎮 西 將 軍 、 秦 雍 二 州 刺 史 , 諡 曰 元 公 。
長 子 初 古 拔 , 一 曰 車 轂 拔 , 本 名 洪 祚 , 太 武 賜 名 焉 。 沈 毅 有 器 識 , 弱 冠 , 司 徒 崔 浩 見 而 奇 之 。 真 君 中 , 蓋 吳 擾 動 關 右 , 薛 永 宗 屯 據 河 側 , 太 武 親 討 之 。 詔 拔 糾 合 宗 鄉 , 壁 於 河 際 , 斷 二 寇 往 來 之 路 。 事 平 , 除 中 散 , 賜 爵 永 康 侯 。 太 武 南 討 , 以 拔 為 都 將 , 從 駕 臨 江 而 還 。 又 共 陸 真 討 反 氐 仇 檀 、 強 免 生 , 平 之 。
皇 興 三 年 , 除 散 騎 常 侍 , 尚 文 成 女 西 河 長 公 主 , 拜 駙 馬 都 尉 。 其 年 , 拔 族 叔 徐 州 刺 史 安 都 據 城 歸 順 , 敕 拔 詣 彭 城 勞 迎 , 除 南 豫 州 刺 史 。 延 興 二 年 , 除 鎮 西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, 進 爵 平 陽 公 。 三 年 , 拔 與 南 兗 州 刺 史 游 明 根 、 南 平 太 守 許 含 等 , 以 善 政 徵 詣 京 師 。 獻 文 親 自 勞 勉 , 復 令 還 州 。 太 和 六 年 , 改 爵 河 東 公 。 卒 , 贈 左 光 祿 大 夫 , 諡 曰 康 。
長 子 胤 , 字 寧 宗 。 少 有 父 風 。 弱 冠 , 拜 中 散 。 襲 爵 鎮 西 大 將 軍 、 河 東 公 , 除 懸 瓠 鎮 將 。 尋 授 持 節 、 義 陽 道 都 將 。 後 除 立 忠 將 軍 、 河 北 太 守 。 郡 帶 山 河 , 俗 多 盜 賊 。 有 韓 、 馬 兩 姓 各 二 千 餘 家 , 恃 強 憑 險 , 最 為 狡 害 , 劫 掠 道 路 , 侵 暴 鄉 閭 。 胤 至 郡 , 即 收 其 姦 魁 二 十 餘 人 , 一 時 戮 之 。 於 是 群 盜 懾 氣 , 郡 中 清 肅 。 卒 於 郡 , 諡 曰 敬 。
子 裔 , 字 豫 孫 , 襲 爵 。 性 豪 爽 , 盛 營 園 宅 , 賓 客 聲 伎 , 以 恣 嬉 游 。 卒 於 洛 州 刺 史 。 子 孝 紳 襲 爵 , 位 太 中 大 夫 。 孝 紳 立 行 險 薄 , 坐 事 為 河 南 尹 元 世 雋 所 劾 , 死 。 後 贈 華 州 刺 史 。
拔 弟 洪 隆 , 字 菩 提 , 位 河 東 太 守 。
長 子 驎 駒 , 好 讀 書 , 舉 秀 才 , 除 中 書 博 士 。 齊 使 至 , 詔 驎 駒 兼 主 客 郎 以 接 之 。 卒 , 贈 河 東 太 守 , 諡 曰 宣 。 始 拔 尚 西 河 主 , 有 賜 田 在 馮 翊 , 驎 駒 徙 居 之 , 遂 家 於 馮 翊 之 夏 陽 。
長 子 慶 之 , 字 慶 集 。 頗 有 學 業 , 閑 解 几 案 , 位 廷 尉 丞 。 廷 尉 寺 鄰 北 城 , 曾 夏 日 寺 傍 得 一 狐 , 慶 之 與 廷 尉 正 博 陵 崔 纂 , 或 以 城 狐 狡 害 , 宜 速 殺 之 ; 或 以 長 育 之 月 , 宜 待 秋 分 。 二 卿 裴 延 雋 、 袁 翻 , 互 有 同 異 。 雖 曰 戲 謔 , 詞 義 可 觀 , 事 傳 於 世 。 後 兼 左 丞 , 為 并 、 肆 行 臺 , 賜 爵 龍 丘 子 , 行 滄 州 刺 史 。 為 葛 榮 攻 圍 , 城 陷 , 尋 患 , 卒 , 贈 華 州 刺 史 。
慶 之 弟 英 集 , 性 通 率 。 隨 舅 李 崇 在 揚 州 , 以 軍 功 累 至 書 侍 御 史 、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, 卒 。 英 集 子 端 。
端 字 仁 直 , 本 名 沙 陀 。 有 志 操 , 遭 父 憂 , 居 喪 合 禮 。 與 弟 裕 勵 精 篤 學 , 不 交 人 事 。 年 十 七 , 司 空 高 乾 邕 辟 為 參 軍 , 賜 爵 汾 陰 男 。 〔 二 〕 端 以 天 下 擾 亂 , 遂 棄 官 歸 鄉 里 。
魏 孝 武 西 遷 , 周 文 令 大 都 督 薛 崇 禮 據 龍 門 , 引 端 同 行 。 崇 禮 尋 失 守 , 降 東 魏 。 東 魏 遣 行 臺 薛 脩 義 督 乙 干 貴 西 度 , 據 楊 氏 壁 。 端 與 宗 親 及 家 僮 等 先 在 壁 中 , 〔 三 〕 脩 義 乃 令 其 兵 逼 端 等 東 度 。 方 欲 濟 河 , 會 日 暮 , 端 密 與 宗 室 及 家 僮 等 叛 之 。 脩 義 亦 遣 騎 追 , 端 且 戰 且 馳 , 遂 入 石 城 柵 , 得 免 。 柵 中 先 有 百 家 , 端 與 并 力 固 守 。 貴 等 數 來 慰 喻 , 知 端 無 降 意 , 遂 拔 還 河 東 。 東 魏 又 遣 其 將 賀 蘭 懿 、 南 汾 州 刺 史 薛 琰 達 守 楊 氏 壁 。 端 率 其 屬 , 并 招 喻 村 人 , 多 設 奇 兵 以 臨 之 。 懿 等 疑 有 大 軍 , 便 東 遁 , 赴 船 溺 死 者 數 千 人 。 端 收 其 器 械 , 復 還 楊 氏 壁 。 周 文 遣 南 汾 州 刺 史 蘇 景 恕 鎮 之 。 降 書 勞 問 , 徵 端 赴 闕 , 以 為 大 丞 相 府 戶 曹 參 軍 。
從 禽 竇 泰 , 復 弘 農 , 戰 沙 苑 , 並 有 功 , 進 爵 為 伯 。 後 改 封 文 城 縣 伯 , 〔 四 〕 累 遷 吏 部 郎 中 。 端 性 強 直 , 每 有 奏 請 , 不 避 權 貴 。 周 文 嘉 之 , 故 賜 名 端 , 欲 令 名 質 相 副 。 自 居 選 曹 , 先 盡 賢 能 , 雖 貴 游 子 弟 , 才 劣 行 薄 者 , 未 嘗 升 擢 之 。 每 啟 周 文 云 : 「 設 官 分 職 , 本 康 時 務 , 苟 非 其 人 , 不 如 曠 職 。 」 周 文 深 然 之 。 大 統 十 六 年 , 大 軍 東 討 , 〔 五 〕 柱 國 李 弼 為 別 道 元 帥 , 妙 簡 英 僚 , 數 日 不 定 。 周 文 謂 弼 曰 : 「 為 公 思 得 一 長 史 , 無 過 薛 端 。 」 弼 對 曰 : 「 真 才 也 。 」 乃 遣 之 。 轉 尚 書 右 丞 , 仍 掌 選 事 。
梁 主 蕭 察 曾 獻 馬 瑙 鍾 , 周 文 帝 執 之 顧 丞 郎 曰 : 「 能 擲 摴 蒱 頭 得 盧 者 , 便 與 鍾 。 」 已 經 數 人 不 得 。 頃 至 端 , 乃 執 摴 蒱 頭 而 言 曰 : 〔 六 〕 「 非 為 此 鍾 可 貴 , 但 思 露 其 誠 耳 。 」 便 擲 之 , 五 子 皆 黑 。 文 帝 大 悅 , 即 以 賜 之 。
魏 帝 廢 , 近 臣 有 勸 文 帝 踐 極 , 文 帝 召 端 告 之 。 端 以 為 三 方 未 一 , 遽 正 名 號 , 示 天 下 以 不 廣 。 請 待 龕 翦 僭 偽 , 然 後 俯 順 樂 推 。 文 帝 撫 端 背 曰 : 「 成 我 者 卿 也 。 卿 心 既 與 我 同 , 身 豈 與 我 異 。 」 遂 脫 所 著 冠 帶 袍 x 並 以 賜 之 。 進 授 吏 部 尚 書 , 賜 姓 宇 文 氏 。 端 久 處 選 曹 , 雅 有 人 倫 之 鑒 , 其 所 擢 用 , 咸 得 其 才 。 六 官 建 , 拜 軍 司 馬 , 加 侍 中 、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進 爵 為 侯 。
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再 遷 戶 部 中 大 夫 , 進 爵 為 公 。 晉 公 護 將 廢 帝 , 召 群 臣 議 之 。 端 頗 具 同 異 , 護 不 悅 , 出 為 蔡 州 刺 史 。 為 政 寬 惠 , 人 吏 愛 之 。 轉 基 州 刺 史 。 基 州 地 接 梁 、 陳 , 事 藉 鎮 撫 , 總 管 史 寧 遣 司 馬 梁 榮 催 令 赴 任 。 蔡 州 父 老 訴 榮 , 請 留 端 者 千 餘 人 。 至 基 州 未 幾 , 卒 。 遺 誡 薄 葬 , 府 州 贈 遺 , 勿 有 所 受 。 贈 本 官 , 加 大 將 軍 , 進 封 文 城 郡 公 , 諡 曰 質 。 子 冑 嗣 。
冑 字 紹 玄 , 少 聰 明 , 每 覽 異 書 , 便 曉 其 義 。 常 歎 訓 注 者 不 會 聖 人 深 旨 , 輒 以 意 辯 之 , 諸 儒 莫 不 稱 善 。 性 慷 慨 , 志 立 功 名 。 周 明 帝 時 , 襲 爵 文 城 郡 公 。 累 遷 上 儀 同 , 尋 拜 司 金 大 夫 , 後 加 開 府 。
隋 文 帝 受 禪 , 三 遷 為 兗 州 刺 史 。 到 官 , 繫 囚 數 百 , 冑 剖 斷 旬 日 便 了 , 囹 圄 空 虛 。 有 陳 州 人 向 道 力 偽 作 高 平 郡 守 , 將 之 官 。 冑 遇 諸 塗 , 察 其 有 異 , 將 留 詰 之 。 司 馬 王 君 馥 固 諫 , 乃 聽 詣 郡 。 既 而 悔 之 , 即 遣 主 簿 追 道 力 。 有 部 人 徐 俱 羅 嘗 任 海 陵 郡 守 , 先 是 已 為 道 力 偽 代 之 。 比 至 秩 滿 , 公 私 不 悟 。 俱 羅 遂 語 君 馥 曰 : 「 向 道 力 經 賜 代 為 郡 , 使 君 豈 容 疑 之 。 」 君 馥 以 俱 羅 所 陳 , 又 固 請 冑 。 冑 呵 , 君 馥 乃 止 。 遂 收 之 , 道 力 懼 而 引 偽 。 其 發 姦 擿 伏 , 皆 此 類 也 。 時 人 謂 為 神 明 。 先 是 , 兗 州 城 東 沂 、 泗 二 水 合 而 南 流 , 汎 濫 大 澤 中 。 冑 遂 積 石 堰 之 , 決 令 西 注 , 陂 澤 盡 為 良 田 , 又 通 轉 運 , 利 盡 淮 海 , 百 姓 賴 之 , 號 為 薛 公 豐 兗 渠 。
冑 以 天 下 太 平 , 遂 遣 博 士 登 泰 山 觀 古 跡 , 撰 封 禪 圖 及 儀 上 之 。 帝 謙 讓 不 許 。 轉 郢 州 刺 史 , 有 惠 政 。 徵 拜 衛 尉 卿 , 轉 大 理 卿 , 持 法 寬 平 , 名 為 稱 職 。 遷 刑 部 尚 書 。 時 左 僕 射 高 熲 稍 被 疏 忌 , 及 王 世 積 誅 , 熲 事 與 相 連 , 上 因 此 欲 成 熲 罪 。 冑 明 雪 之 , 正 議 其 獄 。 由 是 忤 旨 , 械 繫 之 , 久 而 得 免 。 檢 校 相 州 事 , 甚 有 能 名 。
漢 王 諒 作 亂 并 州 , 遣 其 將 綦 良 東 略 地 , 攻 逼 慈 州 。 刺 史 上 官 政 請 援 於 冑 , 冑 畏 諒 兵 鋒 , 不 敢 拒 。 良 又 引 兵 攻 冑 , 冑 欲 以 計 卻 之 , 遣 親 人 魯 世 範 說 良 曰 : 「 天 下 事 未 可 知 。 冑 為 人 臣 , 去 就 須 得 其 所 , 何 遽 相 攻 也 ? 」 良 乃 釋 去 , 進 圍 黎 陽 。 及 良 為 史 祥 所 攻 , 棄 軍 歸 冑 。 朝 廷 以 冑 懷 貳 心 , 鎖 詣 大 理 。 相 州 吏 人 素 懷 其 恩 , 詣 闕 理 冑 者 百 餘 人 。 冑 竟 坐 除 名 , 配 防 嶺 南 , 道 卒 。 子 筠 、 獻 知 名 。
端 弟 裕 , 字 仁 友 。 少 以 孝 悌 聞 於 州 里 。 弱 冠 , 丞 相 參 軍 事 。 時 京 兆 韋 敻 志 安 放 逸 , 不 干 世 務 。 裕 慕 其 恬 靜 , 數 載 酒 肴 候 之 , 談 宴 終 日 。 敻 遂 以 從 孫 女 妻 之 。 裕 嘗 謂 親 友 曰 : 「 大 丈 夫 當 聖 明 之 運 , 而 無 灼 然 文 武 之 用 為 世 所 知 , 雖 復 栖 遑 , 徒 為 勞 苦 耳 。 至 如 韋 居 士 , 退 不 丘 壑 , 進 不 市 朝 , 怡 然 守 道 , 榮 辱 弗 及 , 何 其 樂 也 。 」
裕 曾 宿 宴 于 敻 之 廬 , 後 庭 有 井 , 裕 夜 出 戶 , 若 有 人 欲 牽 其 手 , 裕 便 卻 行 , 遂 落 井 。 同 坐 共 出 之 , 因 勸 裕 酒 曰 : 「 向 慮 卿 不 測 憂 , 幸 得 無 他 , 宜 盡 此 爵 。 」 裕 曰 : 「 墜 井 蓋 小 小 耳 , 方 當 逾 於 此 也 。 」 人 問 其 故 , 裕 曰 : 「 近 夢 , 恐 有 兩 楹 之 憂 。 」 尋 卒 , 文 章 之 士 誄 之 者 數 人 。 周 文 傷 惜 之 , 追 贈 洛 州 刺 史 。
冑 從 祖 弟 濬 , 字 道 賾 。 父 琰 , 周 渭 南 太 守 。 濬 少 孤 , 養 母 以 孝 聞 。 幼 好 學 , 有 志 行 。 周 天 和 中 , 襲 爵 虞 城 侯 , 位 新 豐 令 。 隋 開 皇 中 , 歷 尚 書 虞 部 、 考 功 侍 郎 。 帝 聞 濬 事 母 孝 , 以 其 母 老 , 賜 輿 服 几 杖 、 四 時 珍 味 , 當 世 榮 之 。 後 其 母 疾 病 , 濬 貌 甚 憂 瘁 , 親 故 弗 之 識 。 暨 丁 母 艱 , 詔 鴻 臚 監 護 喪 事 , 歸 葬 夏 陽 。 時 隆 冬 極 寒 , 濬 衰 絰 徒 跣 , 冒 犯 霜 雪 , 自 京 及 鄉 , 五 百 餘 里 , 足 凍 墮 指 , 創 血 流 離 , 朝 野 為 之 傷 痛 。 州 里 賵 助 , 一 無 所 受 。 尋 起 令 視 事 , 上 見 其 毀 瘠 過 甚 , 為 之 改 容 , 顧 群 臣 曰 : 「 吾 見 薛 濬 哀 毀 , 不 覺 悲 感 傷 懷 。 」 嗟 異 久 之 。
濬 竟 不 勝 喪 , 病 且 卒 。 其 弟 謨 時 為 晉 王 府 兵 曹 參 軍 事 , 在 揚 州 。 濬 遺 書 於 謨 曰 :
吾 以 不 造 , 幼 丁 艱 酷 , 窮 游 約 處 , 屢 絕 簞 瓢 。 晚 生 早 孤 , 不 聞 詩 禮 。 賴 奉 先 人 貽 厥 之 訓 , 獲 稟 母 氏 聖 善 之 規 。 負 笈 裹 糧 , 不 憚 艱 遠 , 從 師 就 業 , 欲 罷 不 能 。 砥 行 礪 心 , 困 而 彌 篤 , 服 膺 教 義 , 爰 至 長 成 。 自 釋 耒 登 朝 , 于 茲 二 十 三 年 矣 。 雖 官 非 聞 達 , 而 祿 喜 逮 親 , 庶 保 期 頤 , 得 終 色 養 。 何 圖 精 誠 無 感 , 禍 酷 薦 臻 , 兄 弟 俱 被 奪 情 , 苫 廬 靡 申 哀 訴 , 是 用 叩 心 泣 血 , 霣 氣 摧 魂 者 也 。 既 而 創 鉅 釁 深 , 不 勝 荼 毒 , 啟 手 啟 足 , 幸 及 全 歸 。 使 夫 死 而 有 知 , 得 從 先 人 於 地 下 矣 , 豈 非 至 願 哉 ? 但 念 爾 伶 俜 孤 宦 , 遠 在 邊 服 , 顧 此 悢 悢 , 如 何 可 言 ! 適 已 有 書 , 冀 得 與 汝 面 訣 , 忍 死 待 汝 , 已 歷 一 旬 。 汝 既 未 來 , 便 成 今 古 , 緬 然 永 別 , 為 恨 何 言 ! 勉 之 哉 ! 勉 之 哉 !
書 成 而 絕 。 有 司 以 聞 , 文 帝 為 之 屑 涕 , 降 使 齎 冊 書 弔 祭 。 濬 性 清 儉 , 死 日 家 無 遺 財 。
濬 初 為 兒 時 , 與 宗 中 兒 戲 澗 濱 , 見 一 黃 蛇 , 有 角 及 足 。 召 群 童 共 視 , 了 無 見 者 。 以 為 不 祥 , 歸 大 憂 悴 。 母 問 之 , 以 實 對 。 時 有 胡 僧 詣 宅 乞 食 , 母 以 告 之 。 僧 曰 : 「 此 兒 之 吉 應 。 且 此 兒 早 有 名 位 , 然 壽 不 過 六 七 耳 。 」 言 終 而 出 , 忽 然 不 見 。 後 終 於 四 十 二 , 六 七 之 言 驗 矣 。
子 乾 福 , 武 安 郡 司 倉 書 佐 。
洪 隆 弟 湖 , 字 破 胡 。 少 有 節 操 , 篤 志 於 學 , 專 精 講 習 , 不 干 時 務 , 與 物 無 競 , 好 以 德 義 服 人 。 或 有 兄 弟 忿 鬩 , 鄰 里 爭 訟 者 , 恐 湖 聞 之 , 皆 內 自 改 悔 。 鄉 閭 化 其 風 教 , 咸 以 敬 讓 為 先 。 三 召 州 都 , 再 辟 主 簿 , 州 將 傾 心 致 禮 , 並 不 獲 己 而 應 之 。 為 本 州 中 從 事 、 別 駕 , 除 河 東 太 守 。 兄 弟 並 為 本 郡 , 當 世 榮 之 。 復 受 詔 為 仇 池 都 將 。 後 罷 郡 , 終 於 家 。 有 八 子 , 長 子 聰 知 名 。
聰 字 延 智 。 方 正 有 理 識 , 善 自 標 致 , 不 妄 游 處 。 雖 在 闇 室 , 終 日 矜 莊 , 見 者 莫 不 懍 然 加 敬 。 博 覽 墳 籍 , 精 力 過 人 , 至 於 前 言 往 行 , 多 所 究 悉 。 詞 辯 占 對 , 尤 是 所 長 。 遭 父 憂 , 廬 於 墓 側 , 哭 泣 之 聲 , 酸 感 行 路 。 友 于 篤 睦 , 而 家 教 甚 嚴 , 諸 弟 雖 昏 宦 , 不 免 杖 罰 , 對 之 肅 如 也 。 未 弱 冠 , 州 辟 主 簿 。
太 和 十 五 年 , 釋 褐 著 作 佐 郎 。 于 時 , 孝 文 留 心 氏 族 , 正 定 官 品 , 士 大 夫 解 巾 , 優 者 不 過 奉 朝 請 , 聰 起 家 便 佐 著 作 , 時 論 美 之 。 後 遷 書 侍 御 史 , 凡 所 彈 劾 , 不 避 強 禦 , 孝 文 或 欲 寬 貸 者 , 聰 輒 爭 之 。 帝 每 云 : 「 朕 見 薛 聰 , 不 能 不 憚 , 何 況 諸 人 也 ? 」 自 是 貴 戚 歛 手 。 累 遷 直 閤 將 軍 , 兼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、 散 騎 常 侍 , 直 閤 如 故 。
聰 深 為 孝 文 所 知 , 外 以 德 器 遇 之 , 內 以 心 膂 為 寄 。 親 衛 禁 兵 , 委 總 管 領 , 〔 七 〕 故 終 太 和 之 世 , 帶 直 閤 將 軍 。 群 臣 罷 朝 之 後 , 聰 陪 侍 帷 幄 , 言 兼 晝 夜 , 時 政 得 失 , 預 以 謀 謨 , 動 輒 匡 諫 , 事 多 聽 允 , 而 重 厚 沈 密 , 外 莫 窺 其 際 。 帝 欲 進 以 名 位 , 輒 苦 讓 不 受 。 帝 亦 雅 相 體 悉 , 謂 之 曰 : 「 卿 天 爵 自 高 , 固 非 人 爵 之 所 榮 也 。 」 又 除 羽 林 監 。
帝 曾 與 朝 臣 論 海 內 姓 地 人 物 , 戲 謂 聰 曰 : 「 世 人 謂 卿 諸 薛 是 蜀 人 , 定 是 蜀 人 不 ? 」 聰 對 曰 : 「 臣 遠 祖 廣 德 , 世 仕 漢 朝 , 時 人 呼 為 漢 。 臣 九 世 祖 永 , 隨 劉 備 入 蜀 , 時 人 呼 為 蜀 。 臣 今 事 陛 下 , 是 虜 非 蜀 也 。 」 帝 撫 掌 笑 曰 : 「 卿 幸 可 自 明 非 蜀 , 何 乃 遂 復 苦 朕 。 」 聰 因 投 戟 而 出 。 帝 曰 : 「 薛 監 醉 耳 。 」 其 見 知 如 此 。
二 十 三 年 , 從 駕 南 征 , 兼 御 史 中 尉 。 及 宣 武 即 位 , 除 都 督 、 齊 州 刺 史 , 政 存 簡 靜 。 卒 於 州 , 吏 人 追 思 , 留 其 所 坐 榻 以 存 遺 愛 。 贈 征 虜 將 軍 、 華 州 刺 史 , 諡 曰 簡 懿 侯 。 魏 前 二 年 , 重 贈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延 州 刺 史 。 子 孝 通 最 知 名 。
孝 通 字 士 達 。 博 學 有 俊 才 , 蕭 寶 夤 征 關 中 , 引 參 驃 騎 大 將 軍 府 事 , 禮 遇 甚 隆 。 及 寶 夤 將 有 異 志 , 孝 通 悟 其 萌 , 託 以 拜 掃 求 歸 , 乃 見 許 。 同 僚 咸 怪 , 止 之 , 但 笑 而 不 答 , 遽 還 鄉 里 。 寶 夤 後 果 逆 命 。
北 海 王 元 顥 入 洛 , 宗 人 薛 永 宗 、 脩 義 等 又 聚 徒 作 亂 , 欲 以 應 之 。 孝 通 與 所 親 計 曰 : 「 北 海 乘 虛 遠 入 , 吳 兵 不 能 久 住 , 事 必 無 成 。 今 若 與 永 宗 等 同 舉 , 滅 族 道 也 。 」 乃 率 其 近 親 , 與 河 東 太 守 元 襲 嬰 城 固 守 。 及 寶 夤 平 定 , 元 顥 退 走 , 預 其 事 者 咸 罹 禍 , 唯 同 孝 通 者 皆 免 。 事 寧 , 入 洛 , 除 員 外 散 騎 侍 郎 。 尒 朱 天 光 鎮 關 右 , 表 為 關 西 大 行 臺 郎 中 , 深 見 任 遇 。 關 中 平 定 , 預 有 其 力 , 以 功 賜 爵 汾 陰 侯 。
莊 帝 既 幽 崩 , 元 曄 地 又 疏 遠 , 更 議 主 社 稷 。 孝 通 以 廣 陵 王 恭 , 高 祖 猶 子 , 又 在 茂 親 , 夙 有 令 望 。 不 言 多 載 , 理 必 陽 瘖 。 奉 以 為 主 , 天 人 允 協 。 世 隆 等 並 以 為 疑 。 孝 通 密 贊 天 光 察 之 。 廣 陵 王 曰 : 「 天 何 言 哉 ? 」 於 是 定 冊 , 即 節 閔 帝 也 。 以 首 創 大 議 , 拜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、 散 騎 常 侍 , 兼 中 書 舍 人 , 封 藍 田 縣 子 。 孝 通 求 以 官 贈 亡 兄 景 懋 , 又 言 己 有 侯 爵 , 請 轉 授 兄 息 子 舒 。 節 閔 覽 啟 傷 感 , 以 侯 爵 既 重 , 不 容 轉 授 , 乃 下 詔 褒 美 。 特 贈 景 懋 撫 軍 、 北 雍 州 刺 史 。
孝 通 尋 遷 中 書 郎 , 深 為 節 閔 所 知 重 。 普 泰 二 年 正
月 乙 酉 , 中 書 舍 人 元 翽 獻 酒 肴 , 帝 因 與 元 翌 及 孝 通 等 宴
, 兼 奏 絃 管 , 命 翽 吹 笛 , 帝 亦 親 以 和 之 。 因 使 元 翌 等 嘲
, 以 酒 為 韻 。 孝 通 曰 : 「 既 逢 堯 舜 君 , 願 上 萬 年 壽 。 」
帝 曰 : 「 平 生 好 玄 默 , 慚 為 萬 國 首 。 」 帝 曰 : 「 卿 所 謂
壽 , 豈 容 徒 然 ! 」 便 命 酌 酒 賜 孝 通 , 仍 命 更 嘲 , 不 得 中
絕 。 孝 通 即 豎 忠 為 韻 。 帝 曰 : 「 卿 不 忘 忠 臣 之 心 。 」 翽
曰 : 「 聖 主 臨 萬 機 , 享 世 永 無 窮 。 」 孝 通 曰 : 「 豈 唯 被
草 木 , 方 亦 及 昆 蟲 。 」 翌 曰 : 「 朝 賢 既 濟 濟 , 野 苗 又 芃
芃 。 」 帝 曰 : 「 君 臣 體 魚 水 , 書 軌 一 華 戎 。 」 孝 通 曰 :「
微 臣 信 慶 渥 , 何 以 答 華 嵩 ? 」 于 時 , 孝 通 內 典 機 密 ,
外 參 朝 政 , 軍 國 動 靜 , 預 以 謀 謨 。 加 以 汲 引 人 物 , 知 名
之 士 , 多 見 推 薦 。
外 兄 裴 伯 茂 性 豪 俊 , 多 所 輕 忽 , 唯 欽 賞 孝 通 , 每 有 著 述 , 共 參 同 異 。 孝 通 以 裴 宏 放 過 甚 , 每 謂 之 曰 : 「 兄 以 阮 籍 、 嵇 康 何 如 管 仲 、 樂 毅 ? 」 蓋 自 許 經 綸 , 抑 裴 傲 也 。 裴 笑 而 不 答 , 宏 放 自 若 。
屬 齊 神 武 起 兵 河 朔 , 攻 陷 相 州 刺 史 劉 誕 。 尒 朱 天 光 自 關 中 討 之 。 孝 通 以 關 中 險 固 , 秦 、 漢 舊 都 , 須 預 謀 鎮 遏 , 以 為 後 計 。 縱 河 北 失 利 , 猶 足 據 之 。 節 閔 深 以 為 然 , 問 誰 可 任 者 。 孝 通 與 賀 拔 岳 同 事 天 光 , 又 與 周 文 帝 有 舊 , 二 人 並 先 在 關 右 , 因 並 推 薦 之 。 乃 超 授 岳 岐 、 華 、 秦 、 雍 諸 軍 事 , 關 西 大 行 臺 , 雍 州 牧 ; 周 文 帝 為 左 丞 , 孝 通 為 右 丞 。 齎 詔 書 馳 驛 入 關 授 岳 等 , 同 鎮 長 安 。 岳 深 相 器 重 , 待 以 師 友 之 禮 。 與 周 文 帝 結 為 兄 弟 , 情 寄 特 隆 。 後 天 光 敗 於 韓 陵 , 節 閔 遂 不 得 入 關 , 為 齊 神 武 幽 廢 。
孝 武 帝 即 位 後 , 神 武 方 得 志 , 徵 賀 拔 岳 為 冀 州 刺 史 。 岳 懼 , 欲 單 馬 入 朝 。 孝 通 乃 謂 岳 曰 : 「 高 王 以 數 千 鮮 卑 破 尒 朱 百 萬 之 眾 , 其 鋒 誠 亦 難 敵 。 然 公 兩 兄 太 師 、 領 軍 , 宿 在 其 上 。 侯 深 、 樊 子 鵠 、 賈 智 〔 八 〕 、 斛 斯 椿 、 大 野 胡 也 杖 、 〔 九 〕 吒 呂 延 慶 〔 一 0 〕 之 徒 , 於 尒 朱 之 世 , 皆 其 夷 等 。 韓 陵 之 役 , 此 輩 前 後 降 附 , 皆 由 事 勢 危 逼 , 非 其 本 心 。 在 於 高 王 , 曹 操 之 孔 融 , 馬 懿 之 葛 誕 。 今 或 在 京 師 , 或 據 州 鎮 , 除 之 又 失 人 望 , 留 之 腹 心 之 疾 。 雖 令 孫 騰 在 闕 下 , 婁 昭 處 鉤 陳 , 必 不 能 如 建 安 之 時 , 明 矣 。 以 今 觀 之 , 隙 難 未 已 。 吐 萬 仁 雖 復 退 逸 , 猶 在 并 州 , 高 王 之 計 , 先 須 平 殄 。 今 方 綏 撫 群 雄 , 安 置 內 外 , 何 能 去 其 巢 穴 , 與 公 事 關 中 地 也 ? 且 六 郡 良 家 之 子 , 三 輔 禮 義 之 人 , 踰 幽 、 并 之 驍 騎 , 勝 汝 、 潁 之 奇 士 , 皆 係 仰 於 公 , 效 其 智 力 。 據 華 山 以 為 城 雉 , 因 黃 河 而 為 池 塹 , 退 守 不 失 封 泥 , 進 兵 同 於 建 水 。 乃 欲 束 手 受 制 於 人 , 不 亦 鄙 乎 ? 」 言 未 卒 , 岳 執 孝 通 手 曰 : 「 君 言 是 也 。 」 乃 遜 辭 為 啟 , 而 不 就 徵 。
太 昌 元 年 , 孝 通 因 使 入 朝 , 仍 被 留 京 師 , 重 除 中 書 侍 郎 。 永 熙 三 年 三 月 , 出 為 常 山 太 守 , 仍 以 經 節 閔 任 遇 故 也 。 及 孝 武 西 遷 , 或 稱 孝 通 與 周 文 友 密 , 及 樹 置 賀 拔 岳 鎮 關 中 之 計 , 遂 見 拘 執 , 將 赴 晉 陽 。 及 引 見 , 咸 為 之 憂 。 孝 通 神 氣 從 容 , 辭 理 切 正 , 齊 神 武 更 相 欽 歎 , 即 日 原 免 。 然 猶 致 疑 忌 , 不 加 位 秩 , 但 引 為 坐 客 , 時 訪 文 典 大 事 而 已 。 齊 神 武 讓 劍 履 上 殿 表 , 猶 使 為 文 。 曾 與 諸 人 同 詣 晉 祠 , 皆 屈 膝 盡 禮 , 孝 通 獨 捧 手 不 拜 , 顧 而 言 曰 : 「 此 乃 諸 侯 之 國 , 去 吾 何 遠 , 恭 而 非 禮 , 將 為 神 笑 。 」 拜 者 慚 焉 。
興 和 二 年 , 卒 於 鄴 。 魏 前 二 年 , 周 文 帝 追 軫 舊 好 , 奏 贈 車 騎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青 州 刺 史 。 齊 武 平 初 , 又 贈 鄭 州 刺 史 。 〔 一 一 〕 文 集 八 十 卷 , 行 於 時 。
子 道 衡 , 字 玄 卿 。 六 歲 而 孤 , 專 精 好 學 。 年 十 歲 , 講 左 傳 , 見 子 產 相 鄭 之 功 , 作 國 僑 贊 , 頗 有 詞 致 , 見 者 奇 之 。 其 後 才 名 益 著 。 齊 司 州 牧 、 彭 城 王 浟 引 為 兵 曹 從 事 。 尚 書 左 僕 射 楊 愔 見 而 嗟 賞 , 授 奉 朝 請 。 吏 部 尚 書 隴 西 辛 術 與 語 , 歎 曰 : 「 鄭 公 業 不 亡 矣 ! 」 河 東 裴 讞 目 之 曰 : 「 鼎 遷 河 朔 , 吾 謂 『 關 西 孔 子 』 , 罕 遇 其 人 , 今 復 遇 薛 君 矣 ! 」
武 成 即 位 , 兼 散 騎 常 侍 , 接 對 周 、 陳 二 使 。 武 平 初 , 詔 與 諸 儒 修 定 五 禮 , 除 尚 書 左 外 兵 郎 。 陳 使 傅 縡 聘 齊 , 以 道 衡 兼 主 客 郎 接 對 之 。 縡 贈 詩 五 十 韻 , 道 衡 和 之 , 南 北 稱 美 。 魏 收 曰 : 「 傅 縡 所 謂 以 蚓 投 魚 耳 。 」 待 詔 文 林 館 , 與 范 陽 盧 思 道 、 安 平 李 德 林 齊 名 友 善 。 復 以 本 官 直 中 書 省 , 尋 拜 中 書 侍 郎 , 仍 參 太 子 侍 讀 。 齊 後 主 之 世 , 漸 見 親 用 , 與 侍 中 斛 律 孝 卿 參 預 政 事 。 道 衡 具 陳 備 周 之 策 , 孝 卿 不 能 用 。
及 齊 亡 , 周 武 帝 引 為 御 史 二 命 士 。 後 歸 鄉 里 , 自 州 主 簿 入 為 司 祿 上 士 。 隋 文 作 相 , 從 元 帥 梁 睿 擊 王 謙 , 攝 陵 州 刺 史 。 大 定 中 , 授 儀 同 , 守 邛 州 刺 史 。
文 帝 受 禪 , 坐 事 除 名 。 河 間 王 弘 北 征 突 厥 , 召 典 軍 書 。 還 , 除 內 史 舍 人 。 其 年 , 兼 散 騎 常 侍 , 聘 陳 使 主 。 道 衡 因 奏 曰 : 「 陛 下 比 隆 三 代 , 平 一 九 州 , 豈 容 區 區 之 陳 , 久 在 天 網 之 外 ? 臣 今 奉 使 , 請 責 以 稱 蕃 。 」 帝 曰 : 「 朕 且 含 養 , 致 之 度 外 , 勿 以 言 辭 相 折 。 」 江 東 雅 好 篇 什 , 陳 主 尤 愛 彫 蟲 , 道 衡 每 有 所 作 , 南 人 無 不 吟 誦 焉 。
及 八 年 伐 陳 , 拜 淮 南 道 行 臺 尚 書 吏 部 郎 , 兼 掌 文 翰 。 王 師 臨 江 , 高 熲 夜 坐 幕 中 , 謂 曰 : 「 今 段 定 克 江 東 以 不 ? 君 試 言 之 。 」 道 衡 答 曰 : 「 凡 論 大 事 成 敗 , 先 須 以 至 理 斷 之 。 禹 貢 所 載 九 州 , 本 是 王 者 封 域 。 郭 璞 有 云 : 『 江 東 偏 王 三 百 年 , 還 與 中 國 合 。 』 今 數 將 滿 矣 。 以 運 數 而 言 , 其 必 剋 一 也 。 有 德 者 昌 , 無 德 者 亡 , 自 古 興 滅 , 皆 由 此 道 。 主 上 躬 履 恭 儉 , 憂 勞 庶 政 ; 叔 寶 峻 宇 彫 牆 , 酣 酒 荒 色 。 其 必 剋 二 也 。 為 國 之 體 , 在 於 任 寄 。 彼 之 公 卿 , 備 員 而 已 。 拔 小 人 施 文 慶 , 委 以 政 事 , 尚 書 令 江 總 唯 事 詩 酒 , 本 非 經 略 之 才 , 蕭 摩 訶 、 任 蠻 奴 是 其 大 將 , 一 夫 之 用 耳 。 其 必 剋 三 也 。 我 有 道 而 大 , 彼 無 德 而 小 。 量 其 甲 士 , 不 過 十 萬 , 西 自 巫 峽 , 東 極 滄 海 , 分 之 則 勢 懸 而 力 弱 ; 聚 之 則 守 此 而 失 彼 。 其 必 剋 四 也 。 席 卷 之 勢 , 其 在 不 疑 。 」 熲 忻 然 曰 : 「 君 言 成 敗 , 理 甚 分 明 。 本 以 才 學 相 期 , 不 意 籌 略 乃 爾 。 」 還 除 吏 部 侍 郎 。
後 坐 抽 擢 人 物 , 有 言 其 黨 蘇 威 , 任 人 有 意 故 , 除 名 , 配 防 嶺 表 。 晉 王 廣 時 在 揚 州 , 陰 令 人 諷 道 衡 , 遣 從 揚 州 路 , 將 奏 留 之 。 道 衡 不 樂 王 府 , 用 漢 王 諒 之 計 , 遂 出 江 陵 道 而 去 。 尋 詔 徵 還 , 直 內 史 省 。 晉 王 由 是 銜 之 。 然 愛 其 才 , 猶 頗 見 禮 。
後 數 歲 , 授 內 史 侍 郎 , 加 上 儀 同 三 司 。 道 衡 每 搆 文 , 必 隱 坐 空 齋 , 蹋 壁 而 臥 , 聞 戶 外 有 人 便 怒 , 其 沈 思 如 此 。 帝 每 曰 : 「 道 衡 作 文 書 稱 我 意 。 」 然 誡 之 以 迂 誕 。 後 帝 謂 楊 素 、 牛 弘 曰 : 「 道 衡 老 矣 , 驅 使 勤 勞 , 宜 使 朱 門 陳 戟 。 」 於 是 進 上 開 府 , 賜 物 百 段 。 道 衡 辭 以 無 功 。 帝 曰 : 「 爾 久 勞 階 陛 , 國 家 大 事 , 皆 爾 宣 行 , 豈 非 爾 功 也 ? 」
道 衡 久 當 樞 要 , 才 名 益 顯 。 太 子 、 諸 王 爭 與 交 好 , 高 熲 、 楊 素 雅 相 推 重 , 聲 名 籍 甚 , 無 競 一 時 。 仁 壽 中 , 楊 素 專 掌 朝 政 。 道 衡 既 與 素 善 , 上 不 欲 道 衡 久 知 機 密 , 因 出 檢 校 襄 州 總 管 。 道 衡 一 旦 見 出 , 不 勝 悲 戀 , 言 之 哽 咽 。 帝 愴 然 改 容 曰 : 「 爾 光 陰 晚 暮 , 侍 奉 誠 勞 , 朕 欲 令 爾 將 攝 。 今 爾 之 去 , 朕 如 斷 一 臂 。 」 於 是 賚 物 三 百 段 , 九 環 金 帶 并 時 服 一 襲 , 馬 十 匹 , 慰 勉 遣 之 。 在 任 清 簡 , 吏 人 懷 其 惠 。
煬 帝 嗣 位 , 轉 潘 州 刺 史 。 〔 一 二 〕 歲 餘 , 上 表 求 致 仕 。 帝 謂 內 史 侍 郎 虞 世 基 曰 : 「 道 衡 將 至 , 當 以 祕 書 監 待 之 。 」 道 衡 既 至 , 上 高 祖 文 皇 帝 頌 。 帝 覽 之 不 悅 , 顧 謂 蘇 威 曰 : 「 道 衡 致 美 先 朝 , 此 魚 藻 之 義 也 。 」 於 是 拜 司 隸 大 夫 , 將 置 之 罪 。 道 衡 不 悟 , 司 隸 刺 史 房 彥 謙 素 與 相 善 , 知 必 及 禍 , 勸 之 杜 絕 賓 客 , 卑 辭 下 氣 , 而 道 衡 不 能 用 。 會 議 新 令 , 久 不 能 決 , 道 衡 謂 朝 士 曰 : 「 向 使 高 熲 不 死 , 令 當 久 行 。 」 有 人 奏 之 。 帝 怒 曰 : 「 汝 憶 熲 乎 ? 」 付 執 法 者 推 之 。 道 衡 自 以 非 大 過 , 促 憲 司 早 解 。 奏 日 , 冀 帝 赦 之 , 敕 家 人 具 饌 以 備 客 來 候 者 。 及 奏 , 帝 令 自 盡 。 道 衡 殊 不 意 , 未 能 引 訣 。 憲 司 重 奏 , 縊 而 殺 之 。 妻 子 徙 且 末 。 時 年 七 十 。 天 下 冤 之 。 有 集 七 十 卷 , 行 於 世 。
有 子 五 人 , 收 最 知 名 , 出 後 族 父 孺 。
孺 清 貞 孤 介 , 不 交 流 俗 。 涉 歷 經 史 , 有 才 思 , 雖 不 為 大 文 , 所 有 詩 詠 , 大 致 清 遠 。 開 皇 中 , 為 侍 御 史 、 揚 州 總 管 司 功 參 軍 。 每 以 方 直 自 處 , 府 僚 多 不 便 之 。 卒 於 襄 城 郡 掾 。 所 W 官 皆 有 能 名 。 道 衡 偏 相 友 愛 , 收 初 生 , 即 與 孺 為 後 。 養 於 孺 宅 , 至 於 成 長 , 殆 不 識 本 生 。 太 常 丞 胡 仲 操 曾 在 朝 堂 就 孺 借 刀 子 割 爪 甲 。 孺 以 仲 操 非 雅 士 , 竟 不 與 之 。 其 不 肯 妄 交 , 清 介 獨 行 , 皆 此 類 也 。
道 衡 兄 溫 , 字 尼 卿 。 沈 敏 有 器 局 。 博 覽 墳 典 , 尤 善 隸 書 。 仕 周 為 上 黃 郡 守 。 周 平 齊 , 徙 燕 郡 太 守 , 以 簡 惠 稱 。 宣 政 元 年 , 賜 爵 齊 安 縣 子 。 卒 於 郡 。 子 邁 嗣 。
邁 字 弘 仁 。 性 寡 言 , 長 於 詞 辯 。 開 皇 初 , 襲 爵 齊 安 子 , 改 封 鍾 山 。 歷 位 太 子 舍 人 。 大 業 中 , 為 刑 部 、 選 部 二 侍 郎 。
道 衡 從 父 弟 道 實 , 位 禮 部 侍 郎 、 離 石 郡 太 守 , 知 名 於 世 。
從 子 德 音 , 有 俊 才 , 起 家 游 騎 尉 。 佐 魏 澹 修 魏 史 , 史 成 , 遷 著 作 佐 郎 。 及 越 王 侗 稱 制 東 都 , 王 世 充 之 僭 號 , 軍 書 羽 檄 , 皆 出 其 手 。 世 充 平 , 以 罪 誅 。 其 文 筆 多 行 於 世 。
聰 弟 和 , 南 青 州 刺 史 。 和 子 善 。
善 字 仲 良 。 少 為 司 空 府 參 軍 , 再 遷 鹽 池 都 將 。 孝 武 西 遷 , 魏 改 河 東 為 秦 州 , 以 善 為 別 駕 。 善 家 素 富 , 僮 僕 數 百 人 。 兄 元 信 , 仗 氣 豪 侈 , 每 食 方 丈 , 坐 客 滿 , 絃 歌 不 絕 ; 而 善 獨 恭 己 率 素 , 愛 樂 閑 靜 。
大 統 三 年 , 齊 神 武 敗 於 沙 苑 , 留 善 族 兄 崇 禮 守 河 東 。 周 文 帝 遣 李 弼 圍 之 , 崇 禮 固 守 不 下 。 善 密 說 崇 禮 , 猶 持 疑 不 決 。 會 善 從 弟 馥 妹 夫 高 子 信 為 防 城 都 督 , 守 城 南 面 , 遣 馥 來 詣 善 , 云 : 「 意 欲 應 接 西 軍 , 但 恐 力 所 不 制 。 」 善 即 令 弟 濟 將 門 生 數 十 人 , 與 信 、 馥 等 斬 關 引 弼 軍 入 。 時 預 謀 者 並 賞 五 等 爵 。 善 以 背 逆 歸 順 , 臣 子 常 情 , 豈 容 闔 門 大 小 俱 叨 封 邑 , 遂 與 弟 慎 並 固 辭 不 受 。 周 文 嘉 之 , 以 善 為 汾 陰 令 。 善 幹 用 強 明 , 一 郡 稱 最 。 太 守 王 羆 美 之 , 令 善 兼 督 六 縣 事 。 尋 為 行 臺 郎 中 。
時 欲 廣 置 屯 田 以 供 軍 費 , 乃 除 司 農 少 卿 , 領 同 州 夏 陽 縣 二 十 屯 監 。 又 於 夏 陽 諸 山 置 鐵 冶 , 復 令 善 為 監 , 每 月 役 八 千 人 , 營 造 軍 器 。 善 自 督 課 , 兼 加 慰 撫 , 甲 兵 精 利 而 皆 忘 其 苦 焉 。 遷 大 丞 相 府 從 事 中 郎 。 追 論 屯 田 功 , 賜 爵 龍 門 縣 子 。 遷 黃 門 侍 郎 , 除 河 東 郡 守 , 進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賜 姓 宇 文 氏 。 六 官 建 , 拜 工 部 中 大 夫 , 進 爵 博 平 縣 公 。 再 遷 戶 部 中 大 夫 。
時 晉 公 護 執 政 , 儀 同 齊 軌 語 善 云 : 「 兵 馬 萬 機 , 須 歸 天 子 , 何 因 猶 在 權 門 ? 」 善 白 之 , 護 乃 殺 軌 。 以 善 忠 於 己 , 引 為 中 外 府 司 馬 , 遷 司 會 中 大 夫 , 副 總 六 府 事 。 加 授 京 兆 尹 , 仍 行 司 會 。 出 為 隆 州 刺 史 , 兼 益 州 總 管 府 長 史 。 徵 拜 武 威 少 府 。 〔 一 三 〕 卒 , 贈 三 州 刺 史 。 帝 以 善 告 齊 軌 事 , 諡 曰 繆 公 。
子 褒 嗣 , 官 至 高 陽 郡 守 。
善 弟 慎 , 字 伯 護 。 好 學 , 能 屬 文 , 善 草 書 。 與 同 郡 裴 叔 逸 、 裴 諏 之 、 柳 虯 、 范 陽 盧 柔 、 隴 西 李 璨 並 友 善 。 起 家 丞 相 府 墨 曹 參 軍 。 周 文 於 行 臺 省 置 學 , 取 丞 郎 及 府 佐 德 行 明 敏 者 充 生 。 悉 令 旦 理 公 務 , 晚 就 講 習 , 先 六 經 , 後 子 史 。 又 於 諸 生 中 簡 德 行 淳 懿 者 侍 讀 書 。 慎 與 李 璨 及 隴 西 李 伯 良 、 辛 韶 、 武 功 蘇 衡 、 譙 郡 夏 侯 裕 、 安 定 梁 曠 、 梁 禮 、 河 南 長 孫 璋 、 河 東 裴 舉 、 薛 同 、 滎 陽 鄭 朝 等 十 二 人 , 並 應 其 選 。 又 以 慎 為 學 師 , 以 知 諸 生 課 業 。 周 文 雅 好 談 論 , 并 簡 名 僧 深 識 玄 宗 者 一 百 人 , 於 第 內 講 說 , 又 命 慎 等 十 二 人 兼 學 佛 義 , 使 內 外 俱 通 。 由 是 四 方 競 為 大 乘 學 。 在 學 數 年 , 復 以 慎 為 宜 都 公 侍 讀 。 累 遷 禮 部 郎 中 。 六 官 建 , 拜 膳 部 下 大 夫 。 慎 兄 善 又 任 工 部 , 並 居 清 顯 , 時 人 榮 之 。
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除 御 正 下 大 夫 , 封 淮 南 縣 子 。 歷 師 氏 、 御 伯 中 大 夫 。 保 定 初 , 出 為 湖 州 刺 史 。 界 既 雜 蠻 夷 , 以 劫 掠 為 務 。 慎 乃 集 諸 豪 帥 , 具 宣 朝 旨 , 仍 令 首 領 每 月 一 參 , 或 須 言 事 者 , 不 限 時 節 。 慎 每 見 , 必 殷 勤 勸 誡 , 及 賜 酒 食 。 一 年 之 間 , 翕 然 從 化 。 諸 蠻 乃 相 謂 曰 : 「 今 日 始 知 刺 史 真 人 父 母 也 。 」 莫 不 欣 悅 。 自 是 襁 負 而 至 者 千 餘 戶 。 蠻 俗 , 婚 娶 之 後 , 父 母 雖 在 , 即 與 別 居 。 慎 謂 守 令 曰 : 「 牧 守 令 長 是 化 人 者 也 , 豈 有 其 子 娶 妻 , 便 與 父 母 離 析 ? 非 唯 萌 俗 之 失 , 亦 是 牧 守 之 罪 。 」 慎 乃 親 自 誘 導 , 示 以 孝 慈 , 并 遣 守 令 , 各 喻 所 部 。 有 數 戶 蠻 , 別 居 數 年 , 遂 還 侍 養 , 及 行 得 果 膳 , 歸 奉 父 母 。 慎 以 其 從 善 之 速 , 具 以 狀 聞 , 有 詔 蠲 其 賦 役 。 於 是 風 化 大 行 , 有 同 華 俗 。 尋 為 蕃 部 中 大 夫 。 以 疾 去 職 , 卒 於 家 。 有 文 集 , 頗 為 世 所 傳 。
薛 寘 , 河 東 汾 陰 人 也 。 祖 遵 顏 , 魏 河 東 郡 守 、 安 邑 侯 。 父 乂 , 清 河 、 廣 平 二 郡 守 。
寘 幼 覽 篇 籍 , 好 屬 文 , 起 家 奉 朝 請 。 從 魏 孝 武 西 遷 , 封 郃 陽 縣 子 。 廢 帝 元 年 , 領 著 作 佐 郎 , 修 國 史 。 尋 拜 中 書 侍 郎 , 修 起 居 注 。 遷 中 書 令 。 燕 公 于 謹 征 江 陵 , 以 寘 為 司 錄 , 軍 中 謀 略 , 寘 並 參 之 。 江 陵 平 , 進 爵 為 伯 。 朝 廷 方 改 物 創 制 , 欲 行 周 禮 , 乃 令 寘 與 小 宗 伯 盧 辯 斟 酌 古 今 , 共 詳 定 之 。 六 官 建 , 授 內 史 下 大 夫 。
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進 爵 為 侯 , 轉 御 正 中 大 夫 。 時 前 中 書 監 盧 柔 , 學 業 優 深 , 文 藻 華 贍 , 而 寘 與 之 方 駕 , 故 世 號 曰 盧 、 薛 焉 。 久 之 , 進 位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出 為 淅 州 刺 史 。 卒 於 位 , 吏 人 哀 惜 之 。 贈 虞 州 刺 史 , 諡 曰 理 。
所 著 文 筆 二 十 餘 卷 , 行 於 世 。 又 撰 西 京 記 三 卷 , 引 據 該 洽 , 世 稱 其 博 聞 焉 。 寘 性 至 孝 , 雖 年 齒 已 衰 , 職 務 繁 廣 , 至 於 溫 凊 之 禮 , 朝 夕 無 違 。 當 時 以 此 稱 之 。
子 明 嗣 。 大 象 末 , 儀 同 大 將 軍 、 清 水 郡 守 。
薛 s 字 景 猷 , 河 東 汾 陰 人 也 。 曾 祖 弘 敞 , 逢 赫 連 之 亂 , 率 宗 人 避 地 襄 陽 。
s 早 喪 父 , 家 貧 , 躬 耕 以 養 祖 母 , 有 暇 則 覽 文 籍 。 疏 宕 不 拘 , 時 人 未 之 奇 也 。 江 表 取 人 , 多 以 世 族 。 s 世 無 貴 仕 , 解 褐 不 過 侍 郎 。 既 羇 旅 , 不 被 擢 用 。 常 歎 曰 : 「 豈 能 五 十 年 戴 幘 , 死 一 校 尉 , 低 頭 傾 首 , 俯 仰 而 向 人 也 ! 」 常 鬱 鬱 不 得 志 , 每 在 人 間 , 輒 陵 架 勝 達 , 負 才 使 氣 , 未 嘗 趨 世 祿 之 門 。 左 中 郎 將 京 兆 韋 潛 度 謂 曰 : 「 君 門 地 非 下 , 身 材 不 劣 , 何 不 裾 數 參 吏 部 ? 」 s 曰 : 「 『 世 冑 躡 高 位 , 英 俊 沈 下 僚 』 , 古 人 以 為 歎 息 , 竊 所 未 能 也 。 」 潛 度 告 人 曰 : 「 此 年 少 實 慷 慨 , 但 不 遭 時 耳 。 」
孝 昌 中 , 杖 策 還 洛 陽 。 先 是 s 從 祖 真 度 與 族 祖 安 都 擁 徐 、 兗 歸 魏 , 其 子 懷 雋 見 s , 甚 相 親 善 。 屬 尒 朱 榮 廢 立 , s 遂 還 河 東 , 止 懷 雋 家 。 不 交 人 物 , 終 日 讀 書 , 手 自 抄 略 , 將 二 百 卷 。 唯 郡 守 元 襲 時 相 要 屈 , 與 之 抗 禮 。 懷 雋 每 謂 曰 : 「 汝 還 鄉 里 , 不 營 產 業 , 不 肯 取 妻 , 豈 復 欲 南 乎 ? 」 s 亦 不 介 意 。 普 泰 中 , 拜 給 事 中 , 加 伏 波 將 軍 。
及 齊 神 武 起 兵 , s 乃 東 游 陳 、 梁 間 , 謂 族 人 孝 通 曰 : 「 高 歡 阻 兵 陵 上 , 喪 亂 方 始 。 關 中 形 勝 之 地 , 必 有 霸 王 據 之 。 」 乃 與 孝 通 俱 游 長 安 。 侯 莫 陳 悅 聞 之 , 召 為 行 臺 郎 , 除 鎮 遠 將 軍 、 步 兵 校 尉 。 及 悅 害 賀 拔 岳 , 軍 人 咸 相 慶 慰 。 s 獨 謂 軍 司 傅 長 高 曰 : 〔 一 四 〕 「 悅 才 略 本 寡 , 輒 害 良 將 , 敗 亡 之 事 , 其 則 不 遠 。 吾 屬 今 即 為 人 所 虜 , 何 慶 之 有 乎 ? 」 長 高 以 s 言 為 然 , 並 有 憂 色 。 尋 而 周 文 平 悅 , 引 s 為 記 室 參 軍 。 武 帝 西 遷 , 授 征 虜 將 軍 、 中 散 大 夫 , 封 夏 陽 縣 男 。 文 帝 即 位 , 拜 中 書 侍 郎 , 加 安 東 將 軍 , 進 爵 為 伯 。
大 統 四 年 , 宣 光 、 清 徽 殿 初 成 , s 為 之 頌 。 文 帝 又 造 二 欹 器 : 一 為 二 仙 人 共 持 一 缽 , 同 處 一 盤 , 缽 蓋 有 山 , 山 有 香 氣 , 一 仙 人 又 持 金 缾 以 臨 器 上 , 傾 水 灌 山 , 則 出 於 缾 而 注 乎 器 , 〔 一 五 〕 煙 氣 通 發 山 中 , 謂 之 仙 人 欹 器 ; 一 為 二 荷 同 處 一 盤 , 相 去 盈 尺 , 中 有 蓮 , 下 垂 器 上 , 以 水 注 荷 , 則 出 於 蓮 而 盈 乎 器 , 為 鳧 雁 蟾 蜍 以 飾 之 , 〔 一 六 〕 謂 之 水 芝 欹 器 。 二 盤 各 處 一 床 , 缽 圓 而 床 方 , 中 有 人 , 三 才 之 象 也 。 皆 置 清 徽 殿 前 。 器 形 似 觥 而 方 , 〔 一 七 〕 滿 而 平 , 溢 則 傾 。 s 各 為 頌 。
大 統 初 , 儀 制 多 闕 , 周 文 令 s 與 盧 辯 、 檀 翥 等 參 定 之 。 以 流 離 世 故 , 不 聽 音 樂 , 雖 幽 室 獨 處 , 常 有 戚 容 。 後 坐 事 死 。
子 舒 嗣 , 官 至 禮 部 下 大 夫 、 儀 同 大 將 軍 、 聘 陳 使 副 。
論 曰 : 薛 辯 有 魏 之 初 , 功 業 早 樹 , 門 膺 人 爵 , 無 替 榮 名 。 端 以 謙 直 見 知 。 冑 以 公 平 自 命 。 濬 之 孝 悌 , 素 緒 之 所 得 也 。 道 衡 雅 道 弈 葉 , 世 擅 文 宗 , 令 望 攸 歸 , 豈 徒 然 矣 , 而 運 逢 季 叔 , 卒 蹈 誅 戮 , 痛 乎 ! 仲 良 任 惟 繁 劇 , 弘 益 流 譽 , 而 陷 齊 諂 護 , 以 要 權 寵 , 易 名 為 繆 , 斯 豈 虛 哉 ! 寘 、 s 並 學 稱 該 博 , 文 擅 彫 龍 , 或 揮 翰 鳳 池 , 或 著 書 麟 閣 , 咸 居 祿 位 , 各 逞 琳 琅 。 擬 彼 徐 、 陳 , 慚 後 生 之 可 畏 ; 論 其 任 遇 , 實 當 時 之 良 選 也 。
〔 二 〕 賜 爵 汾 陰 男 諸 本 「 汾 」 作
「 平 」 , 周 書 卷 三 五 薛 端 傳 作「
汾 」 。 按 「 汾 陰 」 為 薛 氏 鄉 望 , 當
時 慣 例 , 以 本 郡 、 本 縣 為 封 號 以 籠 絡 各 地 大 族 。 作 「 汾
」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三 〕 端 與 宗 親 及 家 僮 等 先 在 壁 中 諸 本 脫 「 端 」 字 , 據 周 書 、 通 志 卷 一 五 七 薛 端 傳 補 。
〔 四 〕 後 改 封 文 城 縣 伯 諸 本 「 文 」 作 「 交 」 , 周 書 作 「 文 」 。 按 文 城 縣 屬 文 城 郡 , 後 魏 置 , 地 鄰 汾 陰 ( 見 隋 書 卷 三 0 地 理 志 中 ) 。 交 城 縣 屬 太 原 郡 , 隋 開 皇 十 六 年 置 ( 見 同 上 ) 。 薛 端 不 得 於 西 魏 時 封 交 城 伯 。 今 據 周 書 改 。
〔 五 〕 大 軍 東 討 諸 本 「 軍 」 上 脫 「 大 」 字 , 據 周 書 補 。
〔 六 〕 乃 執 摴 蒱 頭 而 言 曰 通 志 無 「 頭 」 字 。 按 疑 是 涉 上 文 而 衍 。 上 文 「 頭 」 字 意 為 「 第 一 個 」 , 這 著 「 頭 」 字 無 義 。
〔 七 〕 委 總 管 領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薛 聰 傳 「 總 」 作 「 聰 」 , 疑 是 。
〔 八 〕 賈 智 諸 本 作 「 知 」 , 據 本 書 卷 四 九 本 傳 改 。
〔 九 〕 大 野 胡 也 杖 按 其 時 有 大 野 拔 , 見 魏 書 卷 一 二 孝 靜 紀 天 平 二 年 二 月 , 及 本 書 卷 四 九 樊 子 鵠 傳 。 疑 「 杖 」 是 「 拔 」 之 訛 。 「 胡 也 拔 」 是 其 本 名 , 單 作 「 拔 」 是 省 稱 , 或 漢 名 。
〔 一 0 〕 吒 呂 延 慶 按 本 書 卷 四 九 作 「 叱 列 延 慶 」 。
〔 一 一 〕 齊 武 平 初 又 贈 鄭 州 刺 史 諸
本 「 齊 」 下 有 「 神 武 」 二 字 ,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薛 孝 通 傳 無
。 按 高 歡 死 於 東 魏 武 定 中 , 張 森 楷 因 以 為 「 武 平 」 是 「
武 定 」 之 誤 。 但 高 歡 未 曾 稱 帝 , 武 定 是 魏 孝 靜 帝 年 號 ,
作「
神 武 武 定 」 也 不 對 。 武 平 是 齊 後 主
年 號 。 其 時 孝 通 子 道 衡 「 漸 見 親 用 」 , 追 贈 其 父 , 情 事
正 符 。 今 從 通 志 刪 「 神 武 」 二 字 。
〔 一 二 〕 煬 帝 嗣 位 轉 潘 州 刺 史 洪 頤 烜 云 : 「 房 彥 謙 傳 ( 本 書 卷 三 九 ) , 煬 帝 嗣 位 , 道 衡 轉 牧 番 州 。 隋 書 地 理 志 南 海 郡 , 仁 壽 元 年 置 番 州 。 」 按 岑 仲 勉 隋 書 求 是 亦 以 為 「 潘 」 當 作 「 番 」 。
〔 一 三 〕 徵 拜 武 威 少 府 周 書 卷 三 五 薛 善 傳 , 「 武 威 少 府 」 作 「 少 傅 」 二 字 。 按 周 行 六 官 , 無 少 府 官 名 。 疑 作 「 少 傅 」 是 。 但 「 武 威 」 二 字 不 知 從 何 衍 出 , 疑 尚 有 訛 脫 , 今 不 改 。
〔 一 四 〕 s 獨 謂 軍 司 傅 長 高 曰 各 本 「 軍 司 傅 長 高 」 五 字 作 「 所 親 」 二 字 , 與 周 書 卷 三 八 薛 s 傳 同 , 獨 宋 本 作 「 司 傅 長 高 」 四 字 , 通 志 卷 一 五 七 作 「 軍 司 傅 長 高 」 五 字 。 按 下 文 云 : 「 長 高 以 s 言 為 然 。 」 則 北 史 本 有 「 軍 司 傅 長 高 」 五 字 , 後 「 軍 」 字 脫 , 大 德 本 以 下 遂 改 從 周 書 。 今 據 宋 本 及 通 志 補 改 。
〔 一 五 〕 傾 水 灌 山 則 出 於 缾 而 注 乎 器 諸 本 脫 「 則 出 於 缾 」 四 字 , 據 周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一 六 〕 為 鳧 雁 蟾 蜍 以 飾 之 諸 本 脫 「 蜍 」 字 , 據 周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一 七 〕 器 形 似 觥 而 方 諸 本 脫 「 器
」 字 , 據 周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茂 年 十 七 , 膂 力 過 人 , 尤 善 騎 射 。 明 元 曾 親 征 丁 零 翟 猛 , 茂 為 中 軍 執 幢 , 時 大 風 , 諸 軍 旌 旗 皆 偃 仆 , 茂 於 馬 上 持 幢 , 初 不 傾 倒 。 帝 異 而 問 之 , 謂 左 右 曰 : 「 記 之 。 」 尋 徵 詣 行 在 所 , 以 為 武 賁 郎 將 。
後 從 太 武 討 赫 連 昌 , 大 破 之 , 以 功 賜 爵 蒲 陰 子 , 遷 侍 輦 郎 。 又 從 破 統 萬 , 平 平 涼 , 當 茂 所 衝 , 莫 不 應 弦 而 殪 。 拜 內 侍 長 , 進 爵 九 門 侯 。 後 從 征 蠕 蠕 , 頻 戰 大 捷 。 與 樂 平 王 丕 等 伐 和 龍 , 茂 為 前 鋒 都 將 〔 一 〕 , 戰 功 居 多 。 遷 司 衛 監 , 錄 前 後 功 , 拜 散 騎 常 侍 、 殿 中 尚 書 , 進 爵 安 定 公 。 從 破 薛 永 宗 、 蓋 吳 , 轉 都 官 尚 書 。 從 車 駕 南 征 , 拜 徐 州 刺 史 。 還 , 拜 侍 中 、 尚 書 左 僕 射 。
文 成 踐 阼 , 拜 尚 書 令 , 加 侍 中 、 征 南 大 將 軍 。 茂 沈 毅 篤 實 , 雖 無 文 學 , 每 議 論 合 理 , 為 將 善 於 撫 眾 , 勇 冠 當 世 , 為 朝 廷 所 稱 。 太 安 二 年 , 領 太 子 少 師 。 卒 , 贈 涇 州 刺 史 , 安 定 王 , 諡 曰 。
長 子 備 , 字 延 德 , 賜 爵 行 唐 侯 , 歷 太 子 庶 子 、 寧 西 將 軍 , 典 遊 獵 曹 , 加 散 騎 常 侍 。 襲 爵 安 定 公 、 征 南 大 將 軍 。 卒 , 贈 雍 州 刺 史 , 諡 曰 簡 。
備 弟 均 , 字 天 德 , 少 善 射 , 有 將 略 。 初 為 中 散 , 賜 爵 范 陽 子 , 遷 金 部 尚 書 , 加 散 騎 常 侍 。 兄 備 卒 , 無 子 , 均 襲 爵 安 定 公 、 征 南 大 將 軍 , 歷 定 、 青 、 冀 三 州 刺 史 , 甚 有 譽 。
廣 阿 澤 在 定 、 冀 、 相 三 州 界 , 土 曠 人 稀 , 多 有 寇 盜 , 乃 置 鎮 以 靜 之 。 以 均 在 冀 州 , 劫 盜 止 息 , 除 大 將 軍 、 廣 阿 鎮 大 將 , 〔 二 〕 加 都 督 三 州 諸 軍 事 。 均 清 身 率 下 , 禁 斷 奸 邪 , 於 是 趙 郡 屠 各 、 西 山 丁 零 聚 黨 山 澤 以 劫 害 為 業 者 , 均 皆 誘 慰 追 捕 , 遠 近 震 跼 。 先 是 , 河 外 未 賓 , 人 多 去 就 , 故 權 立 東 青 州 , 為 招 懷 之 本 。 新 附 人 咸 受 優 復 , 然 舊 人 奸 逃 者 , 多 往 投 焉 。 均 表 陳 非 便 , 朝 議 罷 之 。
後 均 所 統 , 劫 盜 頗 起 , 獻 文 詔 書 讓 之 。 又 以 五 州 人 戶 殷 多 , 編 籍 不 實 , 詔 均 檢 括 , 出 十 餘 萬 戶 。 復 授 定 州 刺 史 , 百 姓 安 之 。 卒 , 諡 康 公 。
皮 豹 子 , 漁 陽 人 也 。 少 有 武 略 。 泰 常 中 , 為 中 散 。 太 武 時 , 為 散 騎 常 侍 , 賜 爵 新 安 侯 , 又 拜 選 部 尚 書 。 後 除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進 爵 淮 陽 公 , 鎮 長 安 , 坐 盜 官 財 , 徙 於 統 萬 。
真 君 三 年 , 宋 將 裴 方 明 等 侵 南 秦 王 楊 難 當 , 遂 陷 仇 池 。 太 武 徵 豹 子 , 復 其 爵 位 , 尋 拜 使 持 節 、 仇 池 鎮 將 , 督 關 中 諸 軍 與 建 興 公 古 弼 等 分 命 諸 將 , 十 道 並 進 。 四 年 正 月 , 豹 子 進 擊 樂 鄉 , 大 破 之 。 宋 使 其 秦 州 刺 史 胡 崇 之 鎮 仇 池 , 至 漢 中 , 聞 官 軍 已 西 , 懼 不 敢 進 。 豹 子 與 司 馬 楚 之 至 濁 水 , 擊 禽 崇 之 , 盡 虜 其 眾 。 仇 池 平 。
未 幾 , 諸 氐 復 推 楊 文 德 為 主 以 圍 仇 池 , 古 弼 討 平 之 。 時 豹 子 次 下 辨 , 聞 圍 解 , 欲 還 。 弼 使 謂 豹 子 曰 : 「 賊 恥 其 負 敗 , 必 求 報 復 , 不 如 陳 兵 以 待 之 。 」 豹 子 以 為 然 。 尋 除 都 督 秦 、 雍 、 荊 、 梁 、 益 五 州 諸 軍 事 , 進 號 征 西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, 仇 池 鎮 將 、 持 節 、 公 如 故 。 宋 復 遣 楊 文 德 、 姜 道 盛 寇 濁 水 , 別 遣 將 青 陽 顯 伯 守 斧 山 , 以 拒 豹 子 。 濁 水 城 兵 射 殺 道 盛 。 豹 子 至 斧 山 , 斬 顯 伯 , 悉 俘 其 眾 。 初 , 南 秦 王 楊 難 當 歸 命 , 詔 送 楊 氏 子 弟 詣 京 師 , 文 德 以 行 賂 得 留 , 出 奔 漢 中 。 宋 以 文 德 為 武 都 王 , 守 葭 蘆 城 , 招 誘 氐 羌 。 於 是 武 都 陰 平 五 部 氐 人 叛 應 文 德 , 詔 豹 子 討 之 。 文 德 阻 兵 固 險 , 以 拒 豹 子 。 文 德 將 楊 高 來 降 , 文 德 棄 城 南 走 , 收 其 妻 子 僚 屬 及 故 武 都 王 保 宗 妻 公 主 送 京 師 。 宋 白 水 太 守 郭 啟 玄 率 眾 救 文 德 , 豹 子 大 破 之 , 啟 玄 、 文 德 走 還 漢 中 。
興 安 二 年 , 宋 遣 蕭 道 成 等 入 漢 中 , 別 令 楊 文 德 、 楊 頭 等 率 氐 、 羌 圍 武 都 。 豹 子 分 兵 將 救 之 , 聞 宋 人 增 兵 益 將 , 表 狀 求 助 。 詔 高 平 鎮 將 苟 莫 干 率 突 騎 二 千 以 赴 之 , 道 成 等 乃 退 。 徵 豹 子 為 尚 書 , 出 為 內 都 大 官 。 宋 遣 其 將 殷 孝 祖 修 兩 當 城 於 清 東 , 以 逼 南 境 。 天 水 公 封 敕 文 擊 之 , 不 剋 。 詔 豹 子 與 給 事 中 周 丘 等 助 擊 之 。 宋 瑕 丘 鎮 遣 步 卒 五 千 助 戍 兩 當 , 豹 子 大 破 之 , 追 至 城 下 , 其 免 者 千 餘 人 而 已 。 既 而 班 師 。 先 是 河 西 諸 胡 亡 匿 避 命 , 豹 子 討 之 , 不 捷 而 還 , 又 坐 免 官 。 尋 以 前 後 戰 功 復 擢 為 內 都 大 官 。 卒 , 文 成 追 惜 之 , 贈 淮 陽 王 , 諡 曰 襄 。 子 道 明 襲 。
道 明 第 八 弟 歡 喜 , 〔 三 〕 文 成 以 其 名 臣 子 , 擢 為 侍 御 中 散 , 遷 侍 御 長 。 孝 文 初 , 吐 谷 渾 拾 夤 部 落 飢 窘 , 侵 掠 澆 河 , 詔 假 平 西 將 軍 、 廣 川 公 , 與 上 黨 王 長 孫 觀 討 拾 夤 。 又 以 其 父 豹 子 昔 鎮 仇 池 , 有 威 信 , 拜 使 持 節 、 侍 中 、 都 督 秦 雍 荊 梁 益 五 州 諸 軍 事 、 本 將 軍 、 開 府 、 仇 池 鎮 將 , 假 公 如 故 。 歡 喜 至 , 申 布 恩 惠 , 夷 人 大 悅 , 酋 帥 率 戶 歸 附 , 置 廣 業 、 固 道 二 郡 以 居 之 。 徵 為 南 部 尚 書 , 賜 爵 南 康 侯 。
太 和 元 年 , 宋 葭 蘆 戍 主 楊 文 度 遣 弟 鼠 據 仇 池 , 詔 歡 喜 討 鼠 , 鼠 棄 城 南 走 。 進 次 濁 水 , 遂 軍 於 覆 津 。 文 度 將 強 大 黑 固 守 津 道 , 歡 喜 部 分 將 士 , 擊 大 黑 走 之 。 追 奔 , 攻 拔 葭 蘆 城 , 斬 文 度 , 傳 首 京 師 。 詔 慰 勉 之 。 又 詔 於 駱 谷 築 城 , 歡 喜 表 求 待 來 年 築 城 。 詔 責 之 曰 : 「 若 不 時 築 , 築 而 不 成 , 成 而 不 固 , 以 軍 法 繩 之 。 」 南 天 水 人 柳 旃 據 險 不 順 , 歡 喜 討 滅 之 。 後 為 豫 州 刺 史 , 詔 讓 其 在 州 寬 怠 , 以 飲 酒 廢 事 , 威 不 禁 下 , 遣 使 就 州 , 決 以 杖 罰 。 卒 , 諡 曰 恭 公 。 子 承 宗 襲 。
封 敕 文 , 代 人 也 , 本 姓 是 賁 。 祖 豆 , 位 開 府 、 冀 青 二 州 刺 史 、 關 內 侯 。 父 涅 , 侍 御 長 , 贈 定 州 刺 史 、 章 武 侯 , 諡 曰 隱 。
敕 文 始 光 初 為 中 散 , 稍 遷 西 部 尚 書 , 出 為 使 持 節 、 開 府 、 領 護 西 夷 校 尉 、 秦 益 二 州 刺 史 , 賜 爵 天 水 公 , 鎮 上 邽 。 詔 敕 文 征 吐 谷 渾 慕 利 延 兄 子 拾 歸 於 枹 罕 , 眾 少 不 制 , 詔 廣 川 公 乙 烏 頭 等 二 軍 與 敕 文 會 隴 右 。 軍 次 武 始 , 拾 歸 夜 遁 , 敕 文 引 軍 入 枹 罕 , 虜 拾 歸 妻 子 及 其 人 戶 , 分 徙 千 家 於 上 邽 , 留 烏 頭 守 枹 罕 。
金 城 邊 冏 , 天 水 梁 會 謀 反 , 據 上 邽 東 城 南 城 , 攻 逼 西 城 。 敕 文 先 已 設 備 , 賊 乃 退 。 冏 、 會 復 攻 城 , 氐 、 羌 一 萬 屯 南 嶺 , 休 官 、 屠 各 及 雜 戶 二 萬 餘 人 屯 北 嶺 , 為 冏 等 形 援 。 敕 文 設 奇 兵 大 破 之 , 斬 冏 。 眾 復 推 梁 會 為 主 。 安 豐 公 閭 根 率 軍 助 敕 文 , 敕 文 又 表 求 助 , 未 及 報 。 梁 會 欲 謀 逃 遁 。 先 是 敕 文 掘 重 塹 於 東 城 之 外 , 幾 斷 賊 走 路 。 夜 半 , 會 乃 飛 梯 騰 塹 而 走 。 敕 文 先 嚴 兵 於 塹 外 , 拒 鬥 , 從 夜 至 旦 。 敕 文 謀 於 眾 曰 : 「 困 獸 猶 鬥 , 而 況 於 人 。 」 乃 以 白 武 幡 宣 告 賊 眾 , 若 能 歸 降 , 原 其 生 命 , 應 時 降 者 六 百 餘 人 。 會 知 人 心 沮 壞 , 於 是 分 遁 。 敕 文 縱 騎 騰 躡 , 死 者 太 半 。
略 陽 王 元 達 因 梁 會 之 亂 , 聚 黨 攻 城 , 招 引 休 官 、 屠 各 之 眾 , 推 天 水 休 官 王 官 興 為 秦 地 王 。 敕 文 與 臨 淮 公 莫 真 討 破 之 。
天 安 元 年 卒 , 長 子 萬 護 讓 爵 於 弟 翰 。 于 時 讓 者 唯 萬 護 及 元 氏 侯 趙 辟 惡 子 元 伯 讓 其 弟 次 興 , 朝 廷 義 而 許 之 。
呂 羅 漢 , 本 東 平 壽 張 人 也 , 其 先 石 勒 時 徙 居 幽 州 。
祖 顯 , 字 子 明 , 少 好 學 , 性 廉 直 , 鄉 人 有 忿 爭 者 皆 就 質 焉 。 慕 容 垂 以 為 河 間 太 守 。 皇 始 初 , 以 郡 降 , 道 武 賜 爵 魏 昌 男 。 拜 鉅 鹿 太 守 。 清 身 奉 公 , 妻 子 不 免 飢 寒 , 百 姓 頌 之 曰 : 「 時 惟 府 君 , 克 清 克 明 , 緝 我 荒 土 , 人 胥 樂 生 , 願 壽 無 疆 , 以 享 長 齡 。 」 卒 官 。
父 溫 , 字 晞 陽 , 善 書 , 好 施 , 有 文 武 才 略 。 位 上 黨 太 守 , 有 能 名 。 卒 , 贈 豫 州 刺 史 、 野 王 侯 , 諡 曰 敬 。
羅 漢 仁 厚 篤 慎 , 弱 冠 以 武 幹 知 名 。 父 溫 之 為 秦 州 司 馬 , 羅 漢 隨 侍 。 隴 右 氐 楊 難 當 寇 上 邽 , 鎮 將 元 意 頭 知 羅 漢 善 射 , 共 登 西 城 樓 令 射 , 難 當 隊 將 及 兵 二 十 三 人 應 弦 而 殪 。 賊 眾 轉 盛 , 羅 漢 曰 : 「 今 不 出 戰 , 示 敵 以 弱 。 」 意 頭 善 之 , 即 簡 千 餘 人 , 令 羅 漢 出 戰 , 眾 皆 披 靡 。 難 當 大 驚 , 會 太 武 賜 難 當 璽 書 , 責 其 跋 扈 , 難 當 還 仇 池 。 意 頭 具 以 狀 聞 , 徵 為 羽 林 郎 。
上 邽 休 官 呂 豐 、 屠 各 王 飛 鹿 等 據 險 為 逆 , 詔 羅 漢 討 禽 之 。 後 從 征 懸 瓠 , 以 功 遷 羽 林 中 郎 、 幢 將 , 賜 爵 烏 程 子 。 及 南 安 王 余 立 , 羅 漢 猶 典 宿 衛 , 文 成 之 立 , 羅 漢 有 力 焉 。 加 龍 驤 將 軍 , 仍 幢 將 , 進 爵 野 王 侯 , 拜 司 衛 監 。 遷 散 騎 常 侍 、 殿 中 尚 書 , 進 爵 山 陽 公 。
後 為 鎮 西 將 軍 、 秦 、 益 二 州 刺 史 。 時 仇 池 氐 、 羌 反 , 逼 駱 谷 , 鎮 將 吳 保 元 走 登 百 頃 , 請 援 於 羅 漢 。 羅 漢 帥 步 騎 隨 長 孫 觀 , 掩 擊 氐 、 羌 大 破 之 , 賊 眾 退 散 。 詔 書 慰 勉 之 。 涇 州 人 張 羌 郎 聚 眾 千 人 , 州 軍 討 之 , 不 能 制 , 羅 漢 擊 禽 之 。 仇 池 氐 、 羌 叛 逆 , 其 賊 帥 蛩 廉 、 苻 忻 等 皆 受 宋 官 爵 鐵 券 。 略 陽 公 伏 阿 奴 為 都 將 , 與 羅 漢 赴 討 , 所 在 破 之 , 禽 廉 、 忻 等 。
秦 、 益 阻 遠 , 南 連 仇 池 , 西 接 赤 水 , 諸 羌 恃 險 , 數 為 叛 逆 , 自 羅 漢 蒞 州 , 撫 以 威 惠 , 西 戎 懷 德 , 土 境 怗 然 。 孝 文 下 詔 褒 美 之 。 徵 拜 內 都 大 官 , 聽 察 多 得 其 情 。 卒 官 , 諡 莊 公 。
長 子 興 祖 襲 爵 山 陽 公 , 後 例 降 為 侯 。
孔 伯 恭 , 魏 郡 鄴 人 也 。 父 昭 , 位 侍 中 、 幽 州 刺 史 、 魯 郡 公 。 卒 , 諡 曰 康 。
伯 恭 以 父 任 拜 給 事 中 , 後 賜 爵 濟 陽 男 , 進 城 陽 公 。 〔 四 〕 獻 文 初 , 宋 徐 州 刺 史 薛 安 都 以 彭 城 內 附 , 宋 遣 將 張 永 、 沈 攸 之 等 擊 安 都 。 安 都 請 援 , 獻 文 進 伯 恭 號 鎮 東 將 軍 , 副 尚 書 尉 元 救 之 。 永 與 攸 之 棄 船 而 走 。 伯 恭 以 書 喻 下 邳 、 宿 豫 城 內 。 時 攸 之 、 吳 喜 公 等 率 眾 來 援 下 邳 , 屯 軍 焦 墟 曲 , 去 下 邳 五 十 餘 里 。 伯 恭 密 造 火 車 攻 其 營 , 水 陸 俱 進 。 攸 之 等 既 聞 將 戰 , 引 軍 退 保 樊 階 城 。 宋 寧 朔 將 軍 陳 顯 達 領 眾 溯 清 而 上 , 以 迎 攸 之 , 屯 于 睢 、 清 合 口 。 伯 恭 率 眾 度 水 , 大 破 顯 達 。 攸 之 聞 顯 達 軍 敗 , 順 流 退 下 , 伯 恭 從 清 西 與 攸 之 合 戰 , 大 破 之 , 吳 喜 公 輕 騎 遁 走 。 〔 五 〕 乘 勝 追 奔 八 十 餘 里 , 軍 資 器 械 虜 獲 萬 計 。 進 攻 宿 豫 , 宋 戍 將 魯 僧 遵 棄 城 夜 遁 。 又 遣 將 孔 大 等 南 討 淮 陽 , 宋 太 守 崔 武 仲 焚 城 南 走 , 遂 據 淮 陽 。
皇 興 二 年 , 以 伯 恭 為 散 騎 常 侍 、 彭 城 鎮 將 、 都 督 徐 南 北 兗 州 諸 軍 事 , 假 東 海 公 。 卒 , 贈 鎮 東 大 將 軍 、 東 海 王 , 諡 曰 桓 。
伯 恭 弟 伯 遜 , 襲 父 爵 魯 郡 公 , 位 東 萊 鎮 將 、 東 徐 州 刺 史 。 坐 事 免 官 , 卒 于 家 。
田 益 宗 , 光 城 蠻 也 。 身 長 八 尺 , 雄 果 有 將 略 , 貌 狀 舉 止 , 有 異 常 蠻 。 世 為 四 山 蠻 帥 , 受 制 於 齊 。 太 和 十 七 年 , 遣 使 張 超 奉 表 歸 魏 。 十 九 年 , 拜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、 都 督 、 南 司 州 刺 史 、 光 城 縣 伯 , 食 蠻 邑 一 千 戶 , 所 統 守 宰 , 任 其 銓 置 。 後 以 益 宗 既 度 淮 北 , 不 可 仍 為 司 州 , 乃 於 新 蔡 立 東 豫 州 , 以 益 宗 為 刺 史 。 尋 改 封 安 昌 縣 伯 。
景 明 初 , 梁 師 寇 三 關 , 益 宗 遣 光 城 太 守 梅 興 之 進 至 陰 山 關 , 〔 六 〕 南 據 長 風 城 , 逆 擊 大 破 之 。 梁 建 寧 太 守 黃 天 賜 築 城 赤 亭 , 〔 七 〕 復 遣 其 將 黃 公 賞 屯 於 城 , 與 長 風 相 持 。 益 宗 命 安 蠻 太 守 梅 景 秀 與 興 之 掎 角 擊 討 , 破 之 , 獲 其 二 城 。 上 表 陳 攻 取 之 術 , 宣 武 納 之 , 遣 鎮 南 將 軍 元 英 攻 義 陽 。 益 宗 遣 其 息 魯 生 斷 梁 人 糧 運 , 破 梁 戍 主 趙 文 興 , 倉 米 運 舟 , 焚 燒 蕩 盡 。 時 樂 口 已 南 , 郢 、 豫 二 州 諸 縣 皆 沒 於 梁 , 唯 有 義 陽 而 已 。 〔 八 〕 梁 招 益 宗 以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、 五 千 戶 郡 公 , 當 時 安 危 在 益 宗 去 就 , 而 益 宗 守 節 不 移 , 郢 、 豫 克 平 , 益 宗 力 也 。
益 宗 年 稍 衰 老 , 聚 斂 無 厭 , 兵 人 患 其 侵 擾 , 諸 子 及 孫 , 競 規 賄 貨 , 部 內 苦 之 , 咸 言 欲 叛 。 宣 武 深 亦 慮 焉 , 乃 遣 中 書 舍 人 劉 桃 符 宣 旨 慰 喻 , 庶 以 安 之 。 桃 符 還 , 啟 益 宗 侵 掠 之 狀 。 詔 之 曰 : 「 聞 卿 息 魯 生 在 淮 南 貪 暴 , 橫 殺 梅 伏 生 , 為 爾 不 已 , 損 卿 誠 效 , 可 令 魯 生 與 使 赴 闕 , 當 加 任 使 。 」 魯 生 久 未 至 。 延 昌 中 , 詔 以 益 宗 為 使 持 節 、 鎮 東 將 軍 、 濟 州 刺 史 , 常 侍 如 故 。 帝 慮 其 不 受 代 , 遣 後 將 軍 李 世 哲 與 桃 符 率 眾 襲 之 , 奄 入 廣 陵 。 益 宗 子 魯 生 、 魯 賢 等 奔 於 關 南 , 招 引 梁 兵 , 光 城 已 南 , 皆 為 梁 所 保 。 世 哲 擊 破 之 , 復 置 郡 戍 , 以 益 宗 還 。 授 征 南 將 軍 、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加 散 騎 常 侍 , 改 封 曲 陽 縣 伯 。
益 宗 生 長 邊 地 , 不 願 內 榮 , 雖 位 秩 崇 重 , 猶 以 為 恨 , 表 陳 桃 符 讒 毀 之 狀 。 詔 曰 : 「 既 經 大 宥 , 不 容 方 更 為 獄 。 」 熙 平 初 , 益 宗 又 表 乞 東 豫 , 以 招 二 子 。 靈 太 后 令 答 不 許 。 卒 , 贈 征 東 大 將 軍 、 郢 州 刺 史 , 諡 曰 莊 。
少 子 纂 襲 , 位 中 散 大 夫 , 卒 , 贈 東 豫 州 刺 史 。
益 宗 長 子 隨 興 , 位 弋 陽 、 東 汝 南 二 郡 太 守 。
益 宗 兄 興 祖 , 位 江 州 刺 史 。
孟 表 字 武 達 , 濟 北 蛇 丘 人 也 , 自 云 本 屬 北 地 , 號 索 里 諸 孟 。 青 、 徐 內 屬 後 , 表 因 事 南 度 , 仕 齊 為 馬 頭 太 守 。
太 和 十 八 年 , 表 據 郡 歸 魏 , 除 南 兗 州 刺 史 , 領 馬 頭 太 守 , 賜 爵 譙 縣 侯 , 鎮 渦 陽 。 後 齊 遣 其 豫 州 刺 史 裴 叔 業 攻 圍 六 十 餘 日 , 城 中 食 盡 , 唯 以 朽 革 及 草 木 皮 葉 為 糧 。 表 撫 循 將 士 , 戮 力 固 守 。 會 鎮 南 將 軍 王 肅 救 之 , 叔 業 乃 退 。 初 , 有 一 南 人 , 自 云 姓 邊 字 叔 珍 , 攜 妻 息 從 壽 春 投 表 , 未 及 送 闕 , 會 叔 業 圍 城 。 表 後 察 叔 珍 言 色 頗 有 異 , 即 推 覈 , 乃 是 叔 業 姑 兒 , 規 為 內 應 , 所 攜 妻 子 , 並 亦 假 妄 , 於 北 門 外 斬 之 , 人 情 乃 安 。 孝 文 嘉 其 誠 , 封 汶 陽 縣 伯 , 歷 濟 州 刺 史 、 散 騎 常 侍 、 光 祿 大 夫 、 齊 州 刺 史 。 卒 , 贈 兗 州 刺 史 , 諡 曰 恭 。
奚 康 生 , 河 南 陽 翟 人 也 。 〔 九 〕 本 姓 達 奚 , 其 先 居 代 , 世 為 部 落 大 人 。 祖 真 , 柔 玄 鎮 將 、 內 外 三 都 大 官 , 賜 爵 長 進 侯 , 卒 , 贈 幽 州 刺 史 , 諡 曰 簡 。
康 生 少 驍 武 , 彎 弓 十 石 , 矢 異 常 箭 , 為 當 時 所 服 。 太 和 初 , 蠕 蠕 頻 寇 , 康 生 為 前 驅 軍 主 , 壯 氣 有 聞 , 由 是 為 宗 子 隊 主 。 從 駕 征 鍾 離 , 駕 旋 濟 淮 , 五 將 未 度 , 齊 將 據 渚 斷 津 路 。 孝 文 募 破 中 渚 賊 者 , 以 為 直 閤 將 軍 。 康 生 應 募 , 縛 v 積 柴 , 因 風 放 火 , 燒 其 船 艦 , 依 煙 直 過 , 飛 刀 亂 斫 , 投 河 溺 死 者 甚 眾 。 乃 假 康 生 直 閤 將 軍 。 後 以 勳 除 太 子 三 校 、 西 臺 直 後 。
吐 京 胡 反 , 自 號 辛 支 王 , 康 生 為 軍 主 , 從 章 武 王 彬 討 之 。 分 為 五 軍 , 四 軍 俱 敗 , 康 生 軍 獨 全 。 率 精 騎 一 千 追 胡 至 車 突 谷 , 詐 為 墜 馬 , 胡 皆 謂 死 , 爭 欲 取 之 。 康 生 騰 騎 奮 矛 , 殺 傷 數 十 人 , 射 殺 辛 支 。
齊 置 義 陽 , 招 誘 邊 人 , 康 生 復 為 統 軍 , 從 王 肅 討 之 。 齊 將 張 伏 護 自 昇 城 樓 , 言 辭 不 遜 。 肅 令 康 生 射 之 , 望 樓 射 窗 , 扉 開 即 入 , 應 箭 而 斃 。 彼 人 見 箭 , 皆 以 為 狂 弩 。 齊 將 裴 叔 業 率 眾 圍 渦 陽 , 欲 解 義 陽 之 急 , 詔 遣 高 聰 、 元 衍 等 援 之 , 並 敗 退 。 帝 乃 遣 康 生 馳 往 , 一 戰 大 破 之 。 及 壽 春 來 降 , 遣 康 生 領 羽 林 千 人 , 給 龍 廄 馬 兩 匹 , 馳 赴 之 。 破 走 其 將 桓 和 、 陳 伯 之 。 以 功 除 征 虜 將 軍 , 封 安 武 縣 男 。
出 為 南 青 州 刺 史 。 後 梁 郁 州 遣 軍 主 徐 濟 寇 邊 , 康 生 破 禽 之 。 時 梁 聞 康 生 能 引 強 弓 , 故 特 作 大 弓 兩 張 , 長 八 尺 , 把 中 圍 尺 有 二 寸 , 箭 粗 殆 如 今 之 長 笛 , 送 與 康 生 。 康 生 便 集 文 武 , 用 之 平 射 , 猶 有 餘 力 。 觀 者 以 為 絕 倫 。 弓 即 表 送 , 置 之 武 庫 。 後 梁 遣 都 督 臨 川 王 蕭 宏 勒 甲 十 萬 規 寇 徐 州 , 詔 授 康 生 武 衛 將 軍 , 一 戰 敗 之 。 還 京 , 召 見 宴 會 , 賞 帛 千 匹 , 賜 驊 騮 御 胡 馬 一 匹 。 出 為 華 州 刺 史 , 頗 有 聲 績 。 轉 涇 州 刺 史 , 以 輒 用 官 炭 瓦 , 為 御 史 所 劾 , 削 除 官 爵 。 尋 復 之 。 梁 直 閤 將 軍 徐 玄 明 戍 郁 州 , 殺 其 刺 史 張 稷 , 以 城 內 附 , 詔 康 生 迎 接 , 賜 細 御 銀 纏 槊 一 張 , 并 棗 柰 果 。 面 敕 曰 : 「 果 者 果 如 朕 心 , 棗 者 早 遂 朕 意 。 」 未 發 間 , 郁 州 刺 史 復 叛 。 〔 一 0 〕 及 大 舉 征 蜀 , 假 康 生 安 西 將 軍 , 邪 趣 綿 竹 。 至 隴 右 , 宣 武 崩 , 班 師 。
後 除 相 州 刺 史 , 在 州 , 以 天 旱 令 人 鞭 石 季 龍 畫 像 , 復 就 西 門 豹 祠 祈 雨 , 不 獲 , 令 吏 取 豹 舌 。 未 幾 , 二 兒 暴 喪 , 身 亦 遇 疾 , 巫 以 為 季 龍 、 豹 之 祟 。
徵 拜 光 祿 勳 , 領 右 衛 將 軍 , 與 元 叉 同 謀 廢 靈 太 后 。 遷 河 南 尹 , 仍 右 衛 、 領 左 右 。 與 子 難 娶 左 衛 將 軍 侯 剛 女 , 即 元 叉 妹 夫 也 。 叉 以 其 通 姻 , 深 相 委 託 , 三 人 多 宿 禁 內 , 或 迭 出 入 。 叉 以 康 生 子 難 為 千 牛 備 身 。
康 生 性 粗 武 , 言 氣 高 下 , 叉 稍 憚 之 , 見 于 顏 色 , 康 生 亦 微 懼 不 安 。 正 光 二 年 三 月 , 〔 一 一 〕 明 帝 朝 靈 太 后 于 西 林 園 , 文 武 侍 坐 , 酒 酣 迭 舞 。 次 至 康 生 , 乃 為 力 士 舞 , 及 於 折 旋 , 每 顧 視 太 后 , 舉 手 蹈 足 , 嗔 目 頷 首 , 為 殺 縛 之 勢 。 太 后 解 其 意 而 不 敢 言 。 日 暮 , 太 后 欲 攜 帝 宿 宣 光 殿 。 侯 剛 曰 : 「 至 尊 已 朝 訖 , 嬪 御 在 南 , 何 勞 留 宿 ? 」 康 生 曰 : 「 至 尊 陛 下 兒 , 隨 陛 下 將 東 西 , 更 復 訪 問 誰 ! 」 群 臣 莫 敢 應 。 靈 太 后 自 起 援 帝 臂 , 下 堂 而 去 , 康 生 大 呼 唱 萬 歲 於 後 , 近 侍 皆 唱 萬 歲 。 明 帝 引 前 入 閤 , 左 右 競 相 排 , 閤 不 得 閉 。 康 生 奪 其 子 難 千 牛 刀 , 斫 直 後 元 思 輔 , 乃 得 定 。
明 帝 既 上 殿 , 康 生 時 有 酒 勢 , 將 出 處 分 , 遂 為 叉 所 執 , 鎖 於 門 下 。 至 曉 , 叉 不 出 , 令 侍 中 、 黃 門 、 僕 射 、 尚 書 等 十 餘 人 就 康 生 所 , 訊 其 事 , 處 康 生 斬 刑 , 難 處 絞 刑 。 叉 與 剛 並 在 內 矯 詔 決 之 , 康 生 如 奏 , 難 恕 死 從 流 。 難 哭 拜 辭 父 , 康 生 忻 子 免 死 , 慷 慨 了 不 悲 泣 。 語 其 子 云 : 「 我 不 反 , 死 , 汝 何 為 哭 也 ? 」 有 司 驅 逼 , 奔 走 赴 市 , 時 已 昏 闇 , 行 刑 人 注 刀 數 下 , 不 死 , 於 地 刻 截 。 咸 言 稟 叉 意 旨 , 過 至 苦 痛 。 嘗 食 典 御 奚 混 與 康 生 同 執 刀 入 內 , 亦 就 市 絞 刑 。
康 生 久 為 將 , 及 臨 州 , 多 所 殺 戮 。 而 乃 信 向 佛 道 , 每 捨 居 宅 立 寺 塔 , 凡 歷 四 州 , 皆 有 建 置 。 死 時 年 五 十 四 。 子 難 年 十 八 , 以 侯 剛 婿 , 得 停 百 日 , 竟 徙 安 州 。 後 尚 書 盧 同 為 行 臺 , 叉 令 殺 之 。 康 生 於 南 山 立 佛 圖 三 層 , 先 死 , 忽 夢 崩 壞 。 沙 門 有 為 解 云 : 「 檀 越 當 不 吉 利 , 無 人 供 養 佛 圖 , 故 崩 耳 。 」 康 生 稱 然 , 竟 及 於 禍 。
靈 太 后 反 政 , 贈 都 督 冀 瀛 滄 三 州 諸 軍 事 、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司 空 、 冀 州 刺 史 , 諡 曰 武 貞 , 又 追 封 壽 張 縣 侯 。 子 剛 襲 。
楊 大 眼 , 武 都 氐 難 當 之 孫 也 。 少 驍 捷 , 跳 走 如 飛 。 然 庶 孽 , 不 為 宗 親 顧 待 , 不 免 飢 寒 。 太 和 中 , 起 家 奉 朝 請 。 時 將 南 伐 , 尚 書 李 沖 典 選 征 官 , 大 眼 往 求 焉 , 沖 弗 許 。 大 眼 曰 : 「 尚 書 不 見 知 , 聽 下 官 出 一 技 。 」 便 出 長 繩 三 丈 許 , 繫 髻 而 走 , 繩 直 如 矢 , 馬 馳 不 及 。 見 者 無 不 驚 歎 。 沖 因 曰 : 「 千 載 以 來 , 未 有 逸 材 若 此 者 也 。 」 遂 用 為 軍 主 。 大 眼 顧 謂 同 僚 曰 : 「 吾 之 今 日 , 所 謂 蛟 龍 得 水 之 秋 , 自 此 一 舉 , 不 復 與 諸 君 齊 列 矣 。 」 未 幾 , 遷 統 軍 , 從 車 駕 征 宛 、 葉 、 穰 、 鄧 、 九 江 、 鍾 離 之 間 , 所 經 戰 陣 , 莫 不 勇 冠 六 軍 。
宣 武 初 , 裴 叔 業 以 壽 春 內 附 , 大 眼 與 奚 康 生 等 率 眾 先 入 , 以 功 封 安 成 縣 子 。 除 直 閤 將 軍 , 出 為 東 荊 州 刺 史 。 時 蠻 酋 樊 秀 安 等 反 , 詔 大 眼 為 別 將 , 隸 都 督 李 崇 討 平 之 , 大 眼 功 尤 多 。 妻 潘 氏 , 善 騎 射 , 自 詣 軍 省 大 眼 , 至 攻 戰 遊 獵 之 際 , 潘 亦 戎 裝 , 齊 鑣 並 驅 。 及 至 還 營 , 同 坐 幕 下 , 對 諸 僚 佐 , 言 笑 自 得 。 大 眼 時 指 謂 諸 人 曰 : 「 此 潘 將 軍 也 。 」
梁 武 遣 其 將 張 惠 紹 總 率 眾 軍 , 竊 據 宿 豫 。 又 假 大 眼 平 東 將 軍 為 別 將 , 與 都 督 邢 巒 討 破 之 。 遂 與 中 山 王 英 同 圍 鍾 離 。 大 眼 軍 城 東 , 守 淮 橋 東 西 道 。 屬 水 汎 長 , 大 眼 所 綰 統 軍 劉 神 符 、 公 孫 祉 兩 軍 夜 中 爭 橋 奔 退 , 大 眼 不 能 禁 , 相 尋 而 走 。 坐 徙 營 州 為 兵 。
永 平 中 , 追 其 前 勳 , 起 為 試 守 中 山 內 史 。 時 高 肇 征 蜀 , 宣 武 慮 梁 人 侵 軼 , 乃 徵 大 眼 為 太 尉 長 史 、 持 節 、 假 平 南 將 軍 、 東 征 別 將 , 隸 都 督 元 遙 , 遏 禦 淮 、 肥 。 大 眼 至 京 師 , 時 人 思 其 雄 勇 , 喜 於 更 用 , 臺 省 門 巷 , 觀 者 如 市 。 後 梁 將 康 絢 於 浮 山 遏 淮 , 規 浸 壽 春 。 明 帝 加 大 眼 光 祿 大 夫 , 率 諸 軍 鎮 荊 山 , 復 其 封 邑 。 後 與 蕭 寶 夤 俱 征 淮 堰 , 不 能 克 , 遂 於 堰 上 流 鑿 渠 決 水 而 還 。 加 平 東 將 軍 。
大 眼 撫 循 士 卒 , 呼 為 兒 子 , 及 見 傷 痍 , 為 之 流 泣 。 自 為 將 帥 , 身 先 兵 士 , 當 其 鋒 者 , 莫 不 摧 拉 。 南 賊 所 遣 督 將 , 皆 懷 畏 懼 。 時 傳 言 淮 、 泗 、 荊 、 沔 之 間 童 兒 啼 者 , 恐 之 云 「 楊 大 眼 至 」 , 無 不 即 止 。 王 肅 弟 康 之 初 歸 國 也 , 〔 一 二 〕 謂 大 眼 曰 : 「 在 南 聞 君 之 名 , 以 為 眼 如 車 輪 。 及 見 , 乃 不 異 於 人 。 」 大 眼 曰 : 「 旗 鼓 相 望 , 瞋 眸 奮 發 , 足 使 君 目 不 能 視 , 何 必 大 如 車 輪 。 」 當 世 推 其 驍 果 , 以 為 關 、 張 弗 之 過 也 。 然 征 淮 堰 之 役 , 喜 怒 無 常 , 捶 撻 過 度 , 軍 士 頗 憾 焉 。 識 者 以 為 性 移 所 致 。
又 為 荊 州 刺 史 , 常 縛 ` 為 人 , 衣 以 青 布 而 射 之 。 召 諸 蠻 渠 , 指 示 之 曰 : 「 卿 等 若 作 賊 , 吾 政 如 此 相 殺 也 。 」 又 北 淯 郡 嘗 有 武 害 , 〔 一 三 〕 大 眼 搏 而 獲 之 , 斬 其 頭 縣 於 穰 市 。 自 是 荊 蠻 相 謂 曰 : 「 楊 公 惡 人 , 常 作 我 蠻 形 以 射 之 。 又 深 山 之 武 , 尚 所 不 免 。 」 遂 不 敢 復 為 寇 盜 。 在 州 二 年 , 卒 。
大 眼 雖 不 學 , 遣 人 讀 書 而 坐 聽 之 , 悉 皆 記 識 。 令 作 露 布 , 皆 口 授 之 , 而 竟 不 多 識 字 也 。
有 三 子 , 長 甑 生 , 次 領 軍 , 次 征 南 , 皆 潘 氏 所 生 , 咸 有 父 風 。 初 , 大 眼 徙 營 州 , 潘 在 洛 陽 , 頗 有 失 行 。 及 為 中 山 , 大 眼 側 生 女 夫 趙 延 寶 告 之 於 大 眼 , 大 眼 怒 , 幽 潘 而 殺 之 。 後 娶 繼 室 元 氏 。 大 眼 之 死 也 , 甑 生 等 問 印 綬 所 在 。 時 元 始 懷 孕 , 自 指 其 腹 謂 甑 生 等 曰 : 「 開 國 當 我 兒 襲 之 , 汝 等 婢 子 , 勿 有 所 望 。 」 甑 生 等 深 以 為 恨 。 及 大 眼 喪 將 還 京 , 出 於 城 東 七 里 , 營 車 而 宿 。 夜 二 更 , 甑 生 等 開 大 眼 棺 , 延 寶 怪 而 問 焉 , 征 南 射 殺 之 。 元 怖 , 走 入 水 , 征 南 又 彎 弓 將 射 之 。 甑 生 曰 : 「 天 下 豈 有 害 母 之 人 。 」 乃 止 。 遂 取 大 眼 屍 , 令 人 馬 上 抱 之 , 左 右 扶 挾 以 叛 。 荊 人 畏 甑 生 等 驍 武 , 不 敢 苦 追 , 遂 奔 梁 。
崔 延 伯 , 博 陵 人 也 。 祖 壽 , 於 彭 城 陷 入 江 南 。 延 伯 少 以 武 壯 聞 , 仕 齊 為 緣 淮 遊 軍 , 帶 濠 口 戍 主 。 太 和 中 入 魏 。 常 為 統 帥 , 膽 氣 絕 人 , 兼 有 謀 略 , 積 勞 稍 進 , 除 征 虜 將 軍 、 荊 州 刺 史 , 賜 爵 定 陵 男 。 荊 州 土 險 , 蠻 左 為 寇 , 每 有 聚 結 , 延 伯 輒 自 討 之 , 莫 不 摧 殄 。 由 是 穰 土 帖 然 , 無 敢 為 患 。 永 平 中 , 轉 幽 州 刺 史 。
梁 遣 左 遊 擊 將 軍 趙 祖 悅 率 眾 偷 據 硤 石 , 詔 延 伯 為 別 將 , 與 都 督 崔 亮 討 之 。 亮 令 延 伯 守 下 蔡 。 延 伯 與 別 將 伊 } 生 挾 淮 為 營 。 延 伯 遂 取 車 輪 , 去 輞 , 削 銳 其 輻 , 兩 兩 接 對 , 揉 竹 為 緪 , 貫 連 相 屬 , 並 十 餘 道 , 橫 水 為 橋 , 兩 頭 施 大 鹿 盧 , 出 沒 任 情 , 不 可 燒 斫 , 既 斷 祖 悅 走 路 , 又 令 舟 舸 不 通 。 由 是 梁 軍 不 能 赴 救 , 祖 悅 合 軍 咸 見 俘 虜 。 於 軍 拜 征 南 將 軍 、 〔 一 四 〕 光 祿 大 夫 。
延 伯 與 楊 大 眼 等 至 自 淮 陽 , 靈 太 后 幸 西 林 園 引 見
, 謂 曰 : 「 卿 等 志 尚 雄 猛 , 皆 國 之 名 將 。 比 平 硤 石 、 公
私 慶 快 , 此 乃 卿 等 之 功 也 。 但 淮 堰 仍 在 , 宜 須 預 謀 , 故
引 卿 等 , 親 共 量 算 , 各 出 一 圖 , 以 為 後 計 。 」 大 眼 對 曰
: 「 臣 輒 謂 水 陸 二 道 一 時 俱 下 , 往 無 不 剋 。 」 延 伯 曰 :「
既 對 聖 顏 , 答 旨 宜 實 。 水 南 水 北 , 各 有 溝 瀆 , 陸 地 之
計 , 如 何 可 前 。 愚 臣 短 見 , 願 聖 心 思 水 兵 之 勤 , 若 給 復
一 年 , 專 習 水 戰 , 脫 有 不 虞 , 召 便 可 用 。 」 靈 太 后 曰 :
「 卿 之 所 言 , 深 是 宜 要 , 當 敕 如 請 。 」 二 年 , 除 并 州 刺
史 , 在 州 貪 汙 , 聞 於 遠 近 。 還 為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出 為 鎮
南 將 軍 , 行 岐 州 刺 史 , 假 征 西 將 軍 , 賜 驊 騮 馬 一 匹 。
正 光 五 年 秋 , 以 往 在 揚 州 , 建 淮 橋 之 勳 , 封 當 利 縣 男 , 改 封 新 豐 子 。 時 莫 折 念 生 兄 天 生 下 隴 東 寇 , 征 西 將 軍 元 志 為 天 生 所 禽 , 賊 眾 甚 盛 , 進 屯 黑 水 。 詔 延 伯 為 使 持 節 、 征 西 將 軍 、 西 道 都 督 。 行 臺 蕭 寶 夤 與 延 伯 結 壘 馬 嵬 , 南 北 相 去 百 餘 步 。 延 伯 曰 : 「 今 當 仰 為 明 公 參 賊 勇 怯 。 」 延 伯 選 精 兵 數 千 , 下 度 黑 水 , 列 陣 而 進 , 以 向 賊 營 。 寶 夤 率 騎 於 水 東 尋 原 西 北 , 以 示 後 繼 。 於 時 賊 眾 大 盛 , 水 西 一 里 , 營 營 連 接 。 延 伯 徑 至 賊 壘 , 揚 威 脅 之 , 徐 而 還 退 。 賊 以 延 伯 眾 少 , 開 營 競 追 , 眾 過 十 倍 , 臨 水 逼 蹙 。 寶 夤 親 觀 之 , 懼 有 虧 損 。 延 伯 不 與 其 戰 , 身 自 殿 後 , 抽 眾 東 度 , 轉 運 如 神 , 須 臾 濟 盡 , 徐 乃 自 度 。 賊 徒 奪 氣 , 相 率 還 營 。 寶 夤 大 悅 , 謂 官 屬 曰 : 〔 一 五 〕 「 崔 公 , 古 之 關 、 張 也 , 今 年 何 患 不 制 賊 。 」 延 伯 馳 見 寶 夤 曰 : 「 此 賊 非 老 奴 敵 , 公 但 坐 看 。 」 後 日 , 延 伯 勒 眾 而 出 , 寶 夤 為 後 拒 。 天 生 悉 眾 來 戰 , 延 伯 身 先 士 卒 , 陷 其 前 鋒 , 於 是 驍 銳 競 進 , 大 破 之 , 俘 斬 十 餘 萬 , 追 奔 及 於 小 隴 。 秦 賊 勁 強 , 諸 將 所 憚 , 初 議 遣 將 , 咸 云 非 延 伯 無 以 定 之 , 果 能 克 敵 。 詔 授 左 衛 將 軍 , 餘 如 故 。
於 時 万 俟 醜 奴 、 宿 勤 明 達 等 寇 掠 涇 州 。 先 是 盧 祖 遷 、 伊 } 生 數 將 , 皆 以 元 志 前 行 之 始 , 同 時 發 雍 , 從 六 陌 道 將 取 高 平 。 志 敗 , 仍 停 涇 部 。 延 伯 既 破 秦 賊 , 乃 與 寶 夤 率 眾 會 於 安 定 , 甲 卒 十 二 萬 , 鐵 馬 八 千 匹 , 軍 威 甚 盛 。 時 醜 奴 置 營 涇 州 西 北 七 十 里 當 原 城 , 時 或 輕 騎 暫 來 挑 戰 , 大 兵 未 交 , 便 示 奔 北 。 延 伯 矜 功 負 勝 , 遂 唱 議 先 驅 。 伐 木 別 造 大 排 , 內 為 鎖 柱 , 教 習 強 兵 , 負 而 趨 走 , 號 為 排 城 , 戰 士 在 外 , 輜 重 居 中 , 自 涇 州 緣 原 北 上 。 眾 軍 將 出 討 賊 , 未 戰 之 間 , 有 賊 數 百 騎 詐 持 文 書 , 云 是 降 簿 , 乞 緩 師 。 寶 夤 、 延 伯 謂 其 事 實 , 逡 巡 未 鬥 。 俄 而 宿 勤 明 達 率 眾 自 東 北 而 至 , 乞 降 之 賊 從 西 競 下 , 諸 軍 前 後 受 敵 。 延 伯 上 馬 突 陣 , 賊 勢 摧 挫 , 便 爾 逐 北 , 徑 造 其 營 。 賊 本 輕 騎 , 延 伯 軍 兼 步 卒 , 兵 力 疲 怠 , 賊 乃 乘 間 得 入 排 城 。 延 伯 軍 大 敗 , 死 傷 者 將 有 二 萬 。 寶 夤 斂 軍 退 保 涇 州 。 延 伯 修 繕 器 械 , 購 募 驍 勇 , 復 從 涇 州 西 進 , 去 賊 彭 阬 谷 柵 七 里 結 營 。 延 伯 恥 前 挫 辱 , 不 報 寶 夤 , 獨 出 襲 賊 , 大 破 之 , 俄 頃 間 平 其 數 柵 。 賊 皆 逃 迸 , 見 兵 人 采 掠 , 散 亂 不 整 , 還 來 衝 突 , 遂 大 奔 敗 。 延 伯 中 流 矢 , 為 賊 所 害 , 士 卒 死 者 萬 餘 人 。
延 伯 善 將 撫 , 能 得 眾 心 , 與 康 生 、 大 眼 為 諸 將 之 冠 。 延 伯 末 路 , 功 名 尤 重 。 時 大 寇 未 平 而 延 伯 死 , 朝 野 歎 懼 焉 。 贈 使 持 節 、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定 州 刺 史 , 諡 曰 武 烈 。
李 叔 仁 , 隴 西 人 也 。 驍 健 有 武 力 , 前 後 數 從 征 討 , 以 功 賜 爵 獲 城 鄉 男 。 梁 豫 州 刺 史 王 超 宗 內 侵 , 叔 仁 時 為 兼 統 軍 , 隸 揚 州 刺 史 薛 真 度 。 真 度 遣 叔 仁 討 超 宗 , 大 破 之 。 以 功 累 遷 洛 州 刺 史 , 假 撫 軍 將 軍 。 後 以 軍 功 封 陳 郡 公 , 又 除 光 祿 大 夫 、 朔 州 刺 史 。 齊 州 廣 川 人 劉 鈞 執 清 河 太 守 邵 懷 , 〔 一 六 〕 聚 眾 反 , 自 署 大 行 臺 。 詔 叔 仁 為 都 督 , 討 平 之 。 除 鎮 西 將 軍 、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轉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。 邢 杲 反 於 青 州 , 〔 一 七 〕 叔 仁 為 大 都 督 , 出 討 於 濰 , 〔 一 八 〕 失 利 而 還 。 永 安 三 年 , 坐 事 除 名 , 尋 復 官 爵 。 節 閔 帝 初 , 加 散 騎 常 侍 、 開 府 。 後 除 涼 州 刺 史 , 遣 使 密 通 款 於 東 魏 , 事 覺 見 殺 。 叔 仁 所 用 之 槊 , 長 大 異 於 常 槊 , 時 人 壯 之 。
論 曰 : 韓 茂 、 皮 豹 子 、 封 敕 文 、 呂 羅 漢 、 孔 伯 恭 之 為 將 也 , 皆 以 沈 勇 篤 實 , 仁 厚 撫 眾 , 功 成 事 立 , 不 徒 然 矣 。 與 夫 苟 要 一 戰 之 利 , 僥 倖 暫 勝 之 名 , 豈 同 年 而 語 也 。 田 益 宗 蠻 夷 荒 帥 , 翻 然 效 款 , 終 於 懷 金 曳 紫 , 不 其 美 歟 。 孟 表 之 致 名 位 , 不 徒 然 也 。 夫 人 主 聞 鞞 鼓 之 響 , 則 思 將 帥 之 臣 , 何 則 ? 夷 難 平 暴 , 折 衝 禦 侮 , 為 國 之 所 繫 也 。 奚 康 生 等 俱 以 熊 武 之 姿 , 〔 一 九 〕 奮 征 伐 之 氣 , 亦 一 時 之 驍 猛 , 壯 士 之 功 名 乎 。
〔 二 〕 除 大 將 軍 廣 阿 鎮 大 將 「 除 」 下 「 大 」 字 魏 書 作 「 本 」 。 按 本 將 軍 指 征 南 大 將 軍 , 魏 書 上 文 言 韓 均 為 定 州 刺 史 也 是 以 本 將 軍 兼 。 這 「 大 」 字 當 為 「 本 」 之 訛 。
〔 三 〕 道 明 第 八 弟 歡 喜 諸 本 「 歡 」 作 「 懷 」 , 魏 書 卷 五 一 皮 豹 子 傳 無 「 懷 」 字 。 卷 七 高 祖 紀 太 和 元 年 十 二 月 作 「 皮 懽 喜 」 ( 本 書 卷 三 孝 文 紀 作 皮 喜 ) 。 本 書 卷 九 六 氐 傳 、 吐 谷 渾 傳 、 通 鑑 卷 一 三 四 作 「 皮 歡 喜 」 。 按 其 人 本 名 「 歡 喜 」 , 魏 書 避 高 歡 諱 , 故 單 作 「 喜 」 。 高 祖 紀 作 「 懽 喜 」 , 當 是 後 人 所 增 。 「 懽 」 即 「 歡 」 字 , 「 懷 」 為 「 懽 」 之 訛 。 今 據 改 作 「 歡 」 。
〔 四 〕 進 城 陽 公 諸 本 「 城 陽 」 作 「 彭 城 」 , 魏 書 卷 五 一 孔 伯 恭 傳 作 「 城 陽 」 。 按 魏 書 卷 六 顯 祖 紀 天 安 元 年 九 月 , 魏 書 卷 五 0 、 本 書 卷 二 五 尉 元 傳 , 並 見 「 城 陽 公 孔 伯 恭 」 。 作 「 彭 城 」 是 涉 下 文 而 誤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五 〕 大 破 之 吳 喜 公 輕 騎 遁 走 魏 書 「 破 之 」 下 作 「 斬 其 將 姜 產 之 、 高 遵 世 及 丘 幼 弼 、 丘 隆 先 、 沈 榮 宗 、 陸 道 景 等 首 。 攸 之 、 公 等 輕 騎 遁 走 。 」 攸 之 乃 宋 軍 主 將 , 北 史 刪 節 並 「 攸 之 」 二 字 刪 去 , 殊 為 失 當 。
〔 六 〕 益 宗 遣 光 城 太 守 梅 興 之 進 至 陰 山 關 各 本 「 梅 」 作 「 楊 」 , 宋 本 及 魏 書 卷 六 一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田 益 宗 傳 作 「 梅 」 。 按 梅 為 蠻 族 著 姓 , 今 從 宋 本 。
〔 七 〕 梁 建 寧 太 守 黃 天 賜 築 城 赤 亭 諸 本 「 梁 」 上 有 「 二 十 二 年 」 四 字 , 魏 書 無 。 按 景 明 只 四 年 , 無 二 十 二 年 。 此 緣 魏 書 上 文 在 「 景 明 」 前 有 「 二 十 二 年 進 號 征 虜 將 軍 」 語 , 本 指 太 和 二 十 二 年 , 北 史 誤 移 四 字 於 此 , 遂 似 景 明 有 二 十 二 年 , 且 將 同 一 戰 役 , 分 截 為 二 , 非 。 今 刪 去 四 字 。
〔 八 〕 宣 武 納 之 遣 鎮 南 將 軍 元 英 攻 義 陽 至 時 樂 口 已 南 郢 豫 二 州 諸 縣 皆 沒 於 梁 唯 有 義 陽 而 已 按 魏 書 敘 元 英 攻 佔 義 陽 之 後 , 又 敘 白 早 生 叛 魏 降 梁 事 , 然 後 云 「 時 自 樂 口 已 南 , 郢 、 豫 二 州 諸 城 皆 沒 於 賊 , 唯 有 義 陽 而 已 」 。 據 魏 書 卷 八 世 宗 紀 , 元 英 攻 義 陽 在 景 明 四 年 ( 公 元 五 0 三 年 ) , 白 早 生 叛 魏 在 永 平 元 年 ( 公 元 五 0 八 年 ) , 本 非 一 事 。 北 史 刪 節 , 誤 合 為 一 。 遂 致 上 云 「 元 英 攻 義 陽 」 , 下 云 「 唯 有 義 陽 而 已 」 , 義 陽 究 屬 誰 有 , 亦 不 明 不 白 。 此 刪 節 之 失 。
〔 九 〕 河 南 陽 翟 人 也 魏 書 卷 七 三 奚 康 生 傳 「 陽 翟 」 作 「 洛 陽 」 。 按 魏 書 卷 七 下 高 祖 紀 , 太 和 十 九 年 六 月 , 「 詔 遷 洛 之 民 , 死 葬 河 南 , 不 得 還 北 。 於 是 代 人 南 遷 者 , 悉 為 河 南 洛 陽 人 」 。 奚 康 生 本 姓 達 奚 , 其 先 居 代 , 則 亦 屬 代 人 南 遷 者 , 自 當 籍 屬 河 南 洛 陽 。 周 書 卷 二 九 達 奚 寔 作 河 南 洛 陽 人 , 可 証 。 此 作 「 陽 翟 」 , 當 誤 。
〔 一 0 〕 郁 州 刺 史 復 叛 魏 書 無 「 刺 史 」 二 字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此 誤 衍 文 。 」 按 「 郁 州 」 , 魏 書 卷 九 八 蕭 衍 傳 作 「 郁 洲 」 , 宋 書 卷 三 六 州 郡 志 青 州 條 作 「 鬱 洲 」 , 是 地 名 而 非 州 名 。 宋 、 齊 、 梁 於 此 僑 置 青 州 , 上 文 被 殺 之 張 稷 , 其 官 即 為 青 、 冀 二 州 刺 史 ( 見 蕭 衍 傳 ) 。 「 郁 州 」 既 非 州 名 , 自 不 可 能 有 「 郁 州 刺 史 」 。 張 說 是 。
〔 一 一 〕 正 光 二 年 三 月 諸 本 「 三 」 作 「 二 」 , 魏 書 作 「 三 」 。 按 魏 書 卷 九 肅 宗 紀 、 本 書 卷 四 孝 明 紀 , 事 在 三 月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二 〕 王 肅 弟 康 之 初 歸 國 也 魏 書 卷 七 三 楊 大 眼 傳 「 康 」 作 「 秉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 參 卷 三 二 崔 鑒 傳 校 記 。
〔 一 三 〕 又 北 淯 郡 嘗 有 武 害 各 本 及 魏 書 「 武 」 作 「 虎 」 , 百 衲 本 作 「 武 」 。 按 此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, 今 仍 從 百 衲 本 。
〔 一 四 〕 於 軍 拜 征 南 將 軍 魏 書 卷 七 三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崔 延 伯 傳 「 征 」 作 「 平 」 。 按 下 文 「 出 為 鎮 南 將 軍 」 。 征 南 班 在 鎮 南 上 , 延 伯 不 得 反 降 一 等 。 平 南 班 在 鎮 南 之 下 , 延 伯 以 平 南 升 鎮 南 正 合 。 魏 書 、 通 志 是 。
〔 一 五 〕 謂 官 屬 曰 諸 本 「 官 」 訛 「 宮 」 , 據 宋 本 及 魏 書 、 通 志 改 。
〔 一 六 〕 齊 州 廣 川 人 劉 鈞 執 清 河 太 守 邵 懷 諸 本 脫 「 鈞 」 字 。 按 事 見 魏 書 卷 九 肅 宗 紀 孝 昌 三 年 三 月 , 今 據 補 。
〔 一 七 〕 邢 杲 反 於 青 州 諸 本 「 杲 」 訛 「 果 」 , 據 宋 本 及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李 叔 仁 傳 改 。
〔 一 八 〕 出 討 於 濰 諸 本 「 濰 」 作 「 淮 」 。 按 青 州 不 濱 淮 水 。 據 魏 書 卷 一 0 孝 莊 紀 永 安 元 年 十 月 條 , 云 「 李 叔 仁 討 邢 杲 於 濰 水 , 失 利 而 還 」 。 「 淮 」 乃 「 濰 」 之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九 〕 奚 康 生 等 俱 以 熊 武 之 姿 魏
書 卷 七 三 史 臣 論 「 武 」 作 「 虎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駿 幼 而 聰 慧 , 親 表 稱 為 神 駒 , 因 以 為 字 。 弱 冠 , 通 涉 經 史 , 方 檢 有 禮 度 , 鄉 里 宗 敬 焉 。 蓋 吳 作 亂 於 關 中 , 汾 陰 人 薛 永 宗 聚 眾 應 之 , 來 襲 聞 喜 , 縣 令 憂 惶 , 計 無 所 出 。 駿 在 家 聞 之 , 便 率 厲 鄉 豪 奔 赴 之 。 賊 退 , 刺 史 以 狀 聞 。 會 太 武 親 討 蓋 吳 , 引 見 駿 。 駿 陳 敘 事 宜 , 帝 大 悅 , 謂 崔 浩 曰 : 「 裴 駿 有 當 世 才 , 其 忠 義 可 嘉 。 」 補 中 書 博 士 。 浩 亦 深 器 駿 , 目 為 三 河 領 袖 。 轉 中 書 侍 郎 。 宋 使 明 僧 暠 來 聘 , 以 駿 有 才 學 , 假 給 事 中 、 散 騎 常 侍 , 於 境 上 勞 接 。 卒 , 贈 秦 州 刺 史 、 聞 喜 侯 , 諡 曰 康 。
子 脩 , 字 元 寄 , 清 辯 好 學 , 歷 位 祕 書 中 散 、 主 客 令 。 累 遷 中 大 夫 , 兼 祠 部 曹 事 , 職 主 禮 樂 , 每 有 疑 議 , 脩 斟 酌 故 實 , 咸 有 條 貫 。 卒 , 諡 曰 恭 伯 , 宣 武 時 追 贈 東 秦 州 刺 史 。 脩 早 孤 , 居 喪 以 孝 聞 。 二 弟 三 妹 , 並 在 幼 弱 , 撫 養 訓 誨 , 甚 有 義 方 。 次 弟 務 早 喪 , 脩 哀 傷 之 , 感 於 行 路 。 愛 育 孤 姪 , 同 於 己 子 , 及 將 異 居 , 奴 婢 田 宅 悉 推 與 之 , 時 人 以 此 稱 焉 。
子 詢 , 字 敬 叔 , 美 儀 貌 , 多 藝 能 , 音 律 博 弈 , 咸 所 閑 解 。 位 平 昌 太 守 。 時 太 原 長 公 主 寡 居 , 與 詢 私 姦 , 明 帝 仍 詔 詢 尚 焉 。 尋 以 主 婿 , 特 除 散 騎 常 侍 。 時 本 邑 中 正 闕 , 司 徒 召 詢 為 之 。 詢 族 叔 景 , 〔 一 〕 自 陳 情 願 此 官 , 詢 遂 讓 焉 。 時 論 善 之 。 尋 監 起 居 事 , 遷 祕 書 監 , 出 為 郢 州 刺 史 。 詢 以 凡 司 戍 主 蠻 酋 田 朴 特 , 地 居 要 險 , 眾 踰 數 萬 , 足 為 邊 捍 , 遂 表 朴 特 為 西 郢 州 刺 史 。 朝 議 許 之 。 梁 將 李 國 興 寇 邊 , 朴 特 與 部 曲 為 表 聲 援 , 郢 州 獲 全 , 朴 特 頗 有 力 焉 。 徵 為 七 兵 尚 書 。 武 泰 中 , 以 本 官 兼 侍 中 為 關 中 大 使 , 未 及 發 , 於 河 陰 遇 害 。 贈 司 空 公 , 諡 曰 貞 烈 。 無 子 。
脩 弟 宣 , 字 叔 令 , 通 辯 博 物 , 早 有 聲 譽 。 少 孤 , 事 母 兄 以 孝 友 稱 。 司 空 李 沖 有 人 倫 鑒 , 見 而 重 之 。 孝 文 初 , 徵 為 尚 書 主 客 郎 , 累 遷 太 尉 長 史 。 宣 上 言 : 自 遷 都 以 來 , 凡 戰 陣 之 處 及 軍 罷 兵 還 之 道 , 所 有 骸 骼 無 人 覆 藏 者 , 請 悉 令 州 郡 戍 邏 檢 行 埋 掩 ; 并 符 出 兵 之 鄉 , 其 家 有 死 於 戎 役 者 , 皆 使 招 魂 復 魄 , 祔 祭 先 靈 , 復 其 年 租 調 ; 身 被 傷 痍 者 , 免 其 兵 役 。 朝 廷 從 之 。 出 為 益 州 刺 史 , 宣 至 州 綏 撫 , 甚 得 戎 羌 之 心 。 後 晉 壽 更 置 益 州 , 改 宣 所 蒞 為 南 秦 州 。
宣 家 世 以 儒 學 為 業 , 常 慕 廉 退 , 每 歎 曰 : 「 以 賈 誼 之 才 , 漢 文 之 世 , 而 不 歷 公 卿 , 將 非 運 也 ? 」 乃 謂 親 賓 曰 : 「 吾 本 無 當 世 之 志 , 直 隨 牒 至 此 , 祿 後 養 親 , 〔 二 〕 效 不 光 國 , 可 以 言 歸 矣 。 」 因 奉 表 求 解 , 宣 武 不 許 , 乃 作 懷 田 賦 以 敘 心 焉 。 宣 素 明 陰 陽 之 書 , 自 始 患 便 剋 亡 日 , 果 如 其 言 。 贈 豫 州 刺 史 , 諡 曰 定 , 尋 改 為 穆 。 子 敬 憲 嗣 。
敬 憲 字 孝 虞 , 少 有 志 行 , 學 博 才 清 , 撫 訓 諸 弟 , 專 以 讀 誦 為 業 。 澹 於 榮 利 , 風 氣 俊 遠 。 郡 徵 功 曹 不 就 , 諸 府 辟 命 , 先 進 其 弟 , 世 人 歎 美 之 。 司 州 牧 、 高 陽 王 雍 舉 秀 才 , 射 策 高 第 , 除 太 學 博 士 。 性 和 雅 , 未 嘗 失 色 於 人 , 工 隸 草 , 解 音 律 , 五 言 之 作 , 獨 擅 於 時 , 名 聲 甚 重 , 後 進 咸 共 宗 慕 之 。 中 山 王 將 之 部 , 〔 三 〕 朝 賢 送 於 河 梁 , 賦 詩 言 別 , 皆 以 敬 憲 為 最 。 其 文 不 能 贍 逸 , 而 有 清 麗 之 美 。 少 有 氣 病 , 年 三 十 三 卒 , 人 物 甚 悼 之 。
敬 憲 世 有 仁 義 於 鄉 里 , 孝 昌 中 , 蜀 賊 陳 雙 熾 所 過 殘 暴 , 至 敬 憲 宅 , 輒 相 約 束 , 不 得 焚 燒 , 為 物 所 伏 如 此 。 永 安 三 年 , 贈 中 書 侍 郎 〔 四 〕 , 諡 曰 文 。
敬 憲 弟 莊 伯 , 字 孝 夏 , 亦 有 文 才 , 器 度 閑 雅 , 喜 慍 不 形 於 色 , 博 識 多 聞 , 善 以 約 言 辯 物 。 司 空 、 任 城 王 澄 辟 為 行 參 軍 , 甚 加 知 賞 。 年 二 十 一 , 上 神 龜 頌 , 時 人 異 之 。 文 筆 與 敬 憲 相 亞 。 臨 淮 王 彧 北 討 , 引 為 記 室 參 軍 , 委 以 章 奏 之 事 。 及 聞 敬 憲 寢 疾 , 求 假 不 許 , 遂 徑 自 還 , 亦 矜 而 不 問 。 扶 侍 兄 病 , 晝 夜 不 離 於 側 , 形 容 憔 悴 。 因 葬 敬 憲 於 鄉 , 遇 病 卒 , 年 二 十 八 。 兄 弟 才 學 知 名 , 同 年 俱 喪 , 世 共 嗟 惜 之 。 永 安 三 年 , 贈 通 直 散 騎 侍 郎 , 諡 曰 獻 。 兄 弟 並 無 子 , 所 著 詞 藻 , 莫 為 集 錄 。
莊 伯 弟 獻 伯 , 廷 尉 卿 、 濟 州 刺 史 , 少 以 學 尚 風 流 , 有 名 京 洛 。 為 政 嚴 酷 , 不 得 吏 人 之 和 , 但 以 清 白 流 譽 。 卒 於 殿 中 尚 書 。
駿 從 弟 安 祖 , 少 聰 慧 , 年 八 九 歲 , 就 師 講 詩 , 至 鹿 鳴 篇 , 語 諸 兄 云 : 「 鹿 得 食 相 呼 , 而 況 人 乎 。 」 自 此 未 曾 獨 食 。 弱 冠 , 州 辟 主 簿 。 人 有 兄 弟 爭 財 , 詣 州 相 訟 , 安 祖 召 其 兄 弟 , 以 禮 義 責 讓 之 , 此 人 兄 弟 , 明 日 相 率 謝 罪 。 州 內 欽 服 之 。 後 有 人 勸 其 仕 進 , 安 祖 曰 : 「 高 尚 之 事 , 非 敢 庶 幾 , 但 京 師 遼 遠 , 實 憚 於 棲 屑 耳 。 」 於 是 閑 居 養 志 , 不 出 城 邑 。 曾 天 熱 , 舍 於 樹 下 。 有 鷙 鳥 逐 雉 , 雉 急 投 之 , 遂 觸 樹 而 死 。 安 祖 愍 之 , 乃 取 置 陰 地 , 徐 徐 護 視 , 良 久 得 蘇 , 喜 而 放 之 。 後 夜 忽 夢 一 丈 夫 , 衣 冠 甚 偉 , 著 繡 衣 曲 領 , 向 安 祖 再 拜 。 安 祖 怪 問 之 , 此 人 云 : 「 感 君 前 日 見 放 , 故 來 謝 德 。 」 聞 者 異 焉 。
後 孝 文 幸 長 安 , 至 河 東 , 存 訪 故 老 , 安 祖 朝 於 蒲 阪 。 帝 與 語 甚 悅 , 仍 拜 安 邑 令 , 以 老 病 固 辭 , 詔 給 一 時 俸 以 供 湯 藥 焉 。 年 八 十 三 , 卒 於 家 。
裴 延 雋 字 平 子 , 河 東 聞 喜 人 也 , 魏 冀 州 刺 史 徽 之 八 世 孫 也 。 曾 祖 , 諮 議 參 軍 、 并 州 別 駕 。 祖 雙 彪 , 河 東 太 守 , 贈 雍 州 刺 史 , 諡 曰 順 。 父 山 松 , 州 主 簿 , 行 平 陽 郡 事 , 以 平 蜀 賊 丁 虫 功 , 贈 東 雍 州 刺 史 。
延 雋 少 孤 , 事 後 母 以 孝 聞 , 涉 獵 墳 史 , 頗 有 才 筆 。 舉 秀 才 , 射 策 高 第 , 除 著 作 佐 郎 , 累 遷 太 子 洗 馬 , 又 領 本 邑 中 正 。 及 太 子 恂 廢 , 以 宮 官 例 免 。 宣 武 即 位 , 為 中 書 侍 郎 。 時 帝 專 心 釋 典 , 不 事 墳 籍 , 延 雋 上 疏 致 諫 。 後 除 司 州 別 駕 。 及 詔 立 明 堂 , 群 官 博 議 , 延 雋 獨 著 一 堂 之 論 。 太 傅 、 清 河 王 懌 時 典 眾 議 , 讀 而 笑 曰 : 「 子 故 欲 遠 符 僕 射 也 。 」
明 帝 時 , 累 遷 幽 州 刺 史 。 范 陽 郡 有 舊 督 亢 渠 , 徑 五 十 里 ; 漁 陽 、 燕 郡 有 故 戾 陵 諸 堨 , 廣 袤 三 十 里 , 皆 廢 毀 多 時 , 莫 能 修 復 。 時 水 旱 不 調 , 延 雋 乃 表 求 營 造 , 遂 躬 自 履 行 , 相 度 形 勢 , 隨 力 分 督 , 未 幾 而 就 , 溉 田 百 萬 餘 畝 , 為 利 十 倍 , 百 姓 賴 之 。 又 命 主 簿 酈 惲 修 起 學 校 , 禮 教 大 行 , 人 歌 謠 之 。 在 州 五 年 , 考 績 為 天 下 最 。 拜 太 常 卿 , 歷 七 兵 殿 中 二 尚 書 、 散 騎 常 侍 、 中 書 令 、 御 史 中 尉 , 又 以 本 官 兼 侍 中 、 吏 部 尚 書 。 延 雋 在 臺 閣 , 守 職 而 已 , 不 能 有 所 裁 斷 直 繩 也 。
莊 帝 初 , 於 河 陰 遇 害 , 贈 儀 同 三 司 、 都 督 、 雍 州 刺 史 。 子 元 直 、 敬 猷 , 並 有 學 尚 , 與 父 同 時 遇 害 。 元 直 贈 光 州 刺 史 。 敬 猷 妻 丞 相 、 高 陽 王 雍 外 孫 , 超 贈 尚 書 僕 射 。
延 雋 從 叔 愛 醜 、 桃 弓 並 見 稱 於 鄉 里 。 〔 五 〕
子 夙 , 字 買 興 , 沈 雅 有 器 識 , 儀 望 甚 偉 , 孝 文 見 而 異 之 。 吏 部 尚 書 、 任 城 王 澄 有 知 人 鑒 , 每 歎 美 夙 , 以 遠 大 許 之 。 位 河 北 太 守 , 以 忠 恕 接 下 , 百 姓 感 而 懷 之 。 卒 於 郡 。 三 子 , 範 、 昇 之 、 鑒 。
鑒 字 道 徽 , 性 強 正 , 有 學 涉 , 卒 於 廷 尉 卿 。 鑒 居 官 清 苦 , 時 論 稱 之 。 贈 東 雍 州 刺 史 。
子 澤 , 頗 有 文 學 。 齊 孝 昭 初 , 為 齋 帥 , 奏 舍 人 。 孝 昭 崩 , 魏 收 議 為 恭 烈 皇 帝 , 澤 正 色 抗 論 曰 : 「 魏 收 死 後 , 亦 不 肯 為 恭 烈 之 諡 , 何 容 以 擬 大 行 。 且 比 皇 太 后 不 豫 , 先 帝 飧 寢 失 常 , 聖 躬 貶 損 , 今 者 易 名 , 必 須 加 孝 。 」 遂 改 為 孝 昭 。 因 此 忤 旨 , 出 為 廣 州 司 馬 。 尋 歷 位 中 書 侍 郎 , 兼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以 漏 泄 免 。 後 為 散 騎 侍 郎 , 尋 為 誹 毀 大 臣 趙 彥 深 等 , 兼 詠 石 榴 詩 , 微 以 託 意 , 有 人 以 奏 武 成 , 武 成 決 杖 六 十 , 髡 頭 除 名 。 後 主 即 位 , 為 清 河 郡 守 。 與 祖 珽 有 舊 , 珽 奏 除 尚 書 左 丞 , 又 引 為 兼 黃 門 。 執 政 疾 其 祖 珽 之 黨 , 與 崔 季 舒 等 同 見 誅 。
澤 本 勁 直 , 無 所 回 避 , 及 被 出 追 還 , 折 節 和 光 , 然 好 戲 笑 , 無 規 檢 , 故 頻 敗 。 妻 鉅 鹿 魏 氏 , 恩 好 甚 隆 , 不 能 暫 相 離 , 澤 每 從 駕 , 其 妻 不 宿 。 亦 至 性 強 立 , 時 人 以 為 健 婦 夫 半 。
延 雋 從 祖 弟 良 , 字 元 賓 , 稍 遷 尚 書 考 功 郎 中 。 時 汾 州 吐 京 胡 薛 羽 等 作 逆 , 以 良 兼 尚 書 左 丞 , 為 西 北 道 行 臺 。 時 有 五 城 郡 山 胡 馮 宜 都 、 賀 悅 回 成 等 , 以 妖 妄 惑 眾 , 假 稱 帝 號 , 服 素 衣 , 持 白 傘 白 幡 , 率 諸 逆 眾 , 於 雲 臺 郊 抗 王 師 。 良 大 破 之 。 又 山 胡 劉 蠡 升 , 自 云 聖 術 , 胡 人 信 之 , 咸 相 影 附 , 旬 日 之 間 , 逆 徒 還 振 。 以 良 為 汾 州 刺 史 , 加 輔 國 將 軍 , 行 臺 如 故 。 良 以 城 人 飢 窘 , 夜 率 眾 奔 西 河 。 汾 州 之 居 西 河 , 自 良 始 也 。
孝 靜 初 , 為 衛 大 將 軍 、 太 府 卿 , 卒 於 官 。 贈 吏 部 尚 書 , 諡 曰 貞 , 又 重 贈 侍 中 、 尚 書 僕 射 。 子 叔 祉 , 粗 涉 文 學 , 居 官 甚 著 聲 績 , 位 終 司 空 右 長 史 。
良 從 父 兄 子 慶 孫 , 字 紹 遠 , 少 孤 , 性 倜 儻 , 重 然 諾 。 正 光 末 , 汾 州 吐 京 群 胡 薛 悉 公 、 馬 牒 騰 並 自 立 為 王 , 眾 至 數 萬 。 詔 慶 孫 為 募 人 別 將 , 招 率 鄉 豪 以 討 之 。 慶 孫 每 摧 其 鋒 , 進 軍 深 入 , 至 雲 臺 郊 , 大 戰 郊 西 , 賊 眾 大 潰 。 徵 赴 都 , 除 直 後 。 於 是 賊 復 鳩 集 , 北 連 蠡 升 , 南 通 絳 蜀 , 兇 徒 轉 盛 。 以 慶 孫 為 別 將 , 從 軹 關 入 討 , 深 入 二 百 餘 里 , 至 陽 胡 城 。 朝 廷 以 此 地 被 山 帶 河 , 衿 要 之 所 , 明 帝 末 , 遂 立 邵 郡 , 因 以 慶 孫 為 太 守 。 慶 孫 務 安 緝 之 , 咸 來 歸 業 。 尒 朱 榮 之 死 也 , 世 隆 擁 眾 北 度 , 詔 慶 孫 為 大 都 督 , 與 行 臺 源 子 恭 率 眾 追 擊 。 慶 孫 與 世 隆 密 通 , 事 洩 , 追 還 河 內 斬 之 。
慶 孫 任 俠 有 氣 , 鄉 曲 壯 士 及 好 事 者 多 相 依 附 , 撫 養 咸 有 恩 紀 。 在 郡 日 , 逢 歲 飢 凶 , 四 方 遊 客 有 百 餘 , 慶 孫 自 以 家 糧 贍 之 。 性 雖 粗 武 , 愛 好 文 流 , 與 諸 才 學 之 士 咸 相 交 結 , 輕 財 重 義 , 坐 客 滿 , 是 以 為 時 所 稱 。
延 雋 從 祖 弟 仲 規 , 少 好 經 史 , 頗 有 志 節 。 咸 陽 王
禧 為 司 州 牧 , 辟 為 主 簿 , 仍 表 行 建 興 郡 事 。 車 駕 自 代 還
洛 , 次 於 郡 境 , 仲 規 備 供 帳 , 朝 於 路 側 。 詔 仲 規 曰 : 「
畿 郡 望 重 , 卿 何 能 自 致 此 也 ? 」 仲 規 曰 :「
陛 下 棄 彼 玄 壤 , 來 宅 紫 縣 , 臣 方 躍 馬 吳 、 會 , 冀 功 銘
帝 籍 , 豈 一 郡 而 已 。 」 孝 文 笑 曰 : 「 冀 卿 必 副 此 言 。 」
駕 還 , 見 咸 陽 王 曰 : 「 昨 得 汝 主 簿 為 南 道 主 人 , 六 軍 豐
贍 。 元 弟 之 寄 , 殊 副 所 望 。 」 除 司 徒 主 簿 。
仲 規 父 在 鄉 疾 病 , 棄 官 奔 赴 , 以 違 制 免 。 久 之 , 中 山 王 英 征 義 陽 , 引 為 統 軍 , 奏 復 本 資 。 於 陣 戰 沒 。 贈 河 東 太 守 , 諡 曰 貞 。 無 子 , 弟 叔 義 以 第 二 子 伯 茂 後 之 。
伯 茂 少 有 風 望 , 學 涉 群 書 , 文 藻 富 贍 , 釋 褐 奉 朝 請 。 大 將 軍 、 京 兆 王 繼 西 討 , 引 為 鎧 曹 參 軍 。 南 征 絳 蜀 陳 雙 熾 , 〔 六 〕 為 行 臺 長 孫 承 業 行 臺 郎 中 。 承 業 還 京 師 , 留 伯 茂 仍 知 行 臺 事 。 以 平 薛 鳳 賢 等 , 賞 平 陽 伯 。 再 遷 散 騎 常 侍 , 典 起 居 注 。 太 昌 初 , 為 中 書 侍 郎 。 永 熙 中 , 孝 武 帝 兄 子 廣 平 王 贊 盛 選 賓 僚 , 以 伯 茂 為 文 學 。 後 加 中 軍 大 將 軍 。
伯 茂 好 飲 酒 , 頗 涉 疏 傲 。 久 不 徙 官 , 曾 為 豁 情 賦 。 天 平 初 遷 鄴 , 又 為 遷 都 賦 。 二 年 , 因 內 宴 , 伯 茂 侮 慢 殿 中 尚 書 、 章 武 王 景 哲 。 景 哲 遂 申 啟 , 稱 伯 茂 棄 其 本 列 , 與 監 同 行 , 以 災 擊 案 , 傍 汙 冠 服 , 禁 庭 之 內 , 令 人 挈 衣 。 詔 付 所 司 , 後 竟 無 坐 。
伯 茂 既 出 後 其 伯 仲 規 , 與 兄 景 融 別 居 , 景 融 貧 窘 , 伯 茂 了 無 賑 恤 , 殆 同 行 路 , 世 以 此 貶 薄 之 。 卒 , 年 三 十 九 , 知 舊 歎 惜 焉 。
伯 茂 末 年 , 劇 飲 不 已 , 乃 至 傷 性 , 多 有 愆 失 。 未 亡 前 數 日 , 忽 云 吾 得 密 信 , 將 被 收 掩 , 乃 與 婦 乘 車 西 逃 避 。 後 因 顧 指 壁 中 , 言 有 官 人 追 逐 , 其 妻 方 知 其 病 。 卒 後 , 殯 於 家 園 。 友 人 常 景 、 李 渾 、 王 元 景 、 盧 元 明 、 魏 季 景 、 李 騫 等 十 許 人 於 墓 傍 置 酒 設 祭 , 哀 哭 涕 泣 , 一 飲 一 酹 , 曰 : 「 裴 中 書 魂 而 有 靈 , 知 吾 曹 也 。 」 乃 各 賦 詩 一 篇 。 李 騫 以 魏 收 亦 與 之 友 , 寄 以 示 收 。 收 時 在 晉 陽 , 乃 同 其 作 , 論 敘 伯 茂 , 其 十 字 云 : 「 臨 風 想 玄 度 , 對 酒 思 公 榮 。 」 時 人 以 伯 茂 性 侮 傲 , 謂 收 詩 頗 得 事 實 。 贈 散 騎 常 侍 、 衛 將 軍 、 度 支 尚 書 、 雍 州 刺 史 , 重 贈 吏 部 尚 書 , 諡 曰 文 。 伯 茂 曾 撰 晉 書 , 竟 未 能 成 。
無 子 , 兄 景 融 以 第 二 子 孝 才 繼 。 齊 武 平 末 , 位 中 書 舍 人 。
叔 義 亦 有 學 行 , 累 遷 太 山 太 守 , 為 政 清 靜 , 吏 人 安 之 。 遷 司 徒 從 事 中 郎 。 卒 , 贈 東 秦 州 刺 史 , 諡 曰 宣 。
子 景 融 , 字 孔 明 , 篤 學 好 屬 文 。 舉 秀 才 , 射 策 高 第 , 除 太 學 博 士 , 稍 遷 諫 議 大 夫 , 領 著 作 。 元 象 中 , 儀 同 高 岳 以 為 錄 事 參 軍 。 弟 景 龍 、 景 顏 被 劾 廷 尉 獄 , 景 融 入 選 , 吏 部 擬 郡 , 為 御 史 中 尉 崔 暹 所 彈 , 云 其 貪 榮 昧 進 , 遂 坐 免 官 。 病 卒 。 景 融 卑 退 廉 謹 , 無 競 於 時 , 雖 才 不 稱 學 , 而 緝 綴 無 倦 , 文 詞 汎 濫 , 理 會 處 寡 。 所 作 文 章 , 別 有 集 錄 。
景 顏 頗 有 學 尚 , 孝 靜 初 , 為 司 空 長 史 , 在 官 貪 穢 , 為 中 尉 崔 暹 所 劾 , 遇 病 死 獄 中 。
延 雋 族 兄 聿 , 字 外 興 , 以 操 尚 貞 立 , 被 孝 文 所 知 。 為 北 中 府 長 史 。 時 帝 以 聿 與 中 書 侍 郎 崔 亮 清 貧 , 欲 以 幹 祿 優 之 , 乃 以 亮 帶 野 王 縣 事 , 聿 帶 溫 縣 , 時 人 榮 之 。 卒 於 平 秦 郡 太 守 , 贈 洛 州 刺 史 。 子 子 袖 入 關 西 。
延 雋 族 人 瑗 , 字 珍 寶 , 太 和 中 析 屬 河 北 郡 。 少 孤 貧 , 清 苦 自 立 。 為 汝 南 王 悅 郎 中 令 。 孝 靜 初 , 卒 於 雍 州 刺 史 。
延 雋 從 父 兄 宣 明 , 位 華 州 刺 史 , 有 惠 政 , 諡 曰 簡 。 二 子 景 鸞 、 景 鴻 , 並 有 逸 才 , 河 東 呼 景 鸞 為 驥 子 , 景 鴻 為 龍 文 。
景 鸞 位 華 州 刺 史 。 子 文 端 , 齊 行 臺 郎 。 四 子 , 願 、 安 志 、 弘 、 振 。
景 鴻 , 齊 和 夷 郡 守 。 子 叔 卿 , 博 涉 有 孝 行 , 時 人 號 曰 「 裴 曾 子 」 。 隋 貝 丘 令 。 子 神 舉 、 神 符 , 而 神 舉 最 知 名 。
裴 佗 字 元 化 , 河 東 聞 喜 人 也 。 六 世 祖 詵 , 仕 晉 位 太 常 卿 。 因 晉 亂 , 避 地 涼 州 。 苻 堅 平 河 西 , 東 歸 , 因 居 解 縣 。 世 以 文 學 顯 , 五 舉 秀 才 , 再 舉 孝 廉 , 時 人 美 之 。 父 景 惠 , 州 別 駕 。
佗 容 貌 魁 偉 , 隤 然 有 器 望 。 舉 秀 才 , 以 高 第 除 中 書 博 士 。 累 遷 趙 郡 太 守 , 為 政 有 方 , 威 惠 甚 著 , 狡 吏 姦 人 , 莫 不 改 貫 , 所 得 俸 祿 , 分 恤 貧 窮 。 轉 前 將 軍 、 荊 州 刺 史 , 郡 人 戀 仰 , 傾 境 餞 送 。 蠻 酋 田 盤 石 、 田 敬 宗 等 部 落 萬 餘 家 , 恃 眾 阻 險 , 不 賓 王 命 , 前 後 牧 守 , 未 能 降 款 。 佗 至 州 , 單 使 宣 慰 , 示 以 禍 福 , 敬 宗 聞 風 歸 附 , 於 是 合 境 清 晏 , 襁 負 至 者 千 餘 家 。 後 加 中 軍 將 軍 , 以 老 乞 還 。 卒 , 遺 令 不 聽 請 贈 , 不 受 賵 襚 , 諸 子 皆 遵 行 之 。
佗 性 剛 直 , 不 好 與 俗 人 交 游 , 其 投 分 者 必 當 時 名 勝 。 清 白 任 真 , 不 事 家 產 , 宅 不 過 三 十 步 , 又 無 田 園 , 暑 不 張 蓋 , 寒 不 衣 裘 , 其 貞 儉 若 此 。 子 讓 之 。
讓 之 字 士 禮 , 年 十 六 喪 父 , 殆 不 勝 哀 。 其 母 辛 氏 泣 撫 之 曰 : 「 棄 我 滅 性 , 得 為 孝 子 乎 ! 」 由 是 自 勉 。 辛 氏 高 明 婦 人 , 又 閑 禮 度 , 夫 喪 , 諸 子 多 幼 弱 , 廣 延 師 友 , 或 親 自 教 授 , 內 外 親 屬 有 吉 凶 禮 制 , 多 取 則 焉 。
讓 之 少 好 學 , 有 文 情 , 清 明 俊 辯 , 早 得 聲 譽 。 魏 天 平 中 , 舉 秀 才 , 對 策 高 第 。 累 遷 屯 田 、 主 客 郎 中 , 省 中 語 曰 「 能 賦 詩 , 裴 讓 之 」 。 為 太 原 公 開 府 記 室 。 與 楊 愔 友 善 , 相 遇 則 清 談 竟 日 。 愔 每 云 : 「 此 人 風 流 警 拔 , 裴 文 季 為 不 亡 矣 。 」 梁 使 至 , 常 令 讓 之 攝 主 客 郎 。
第 二 弟 諏 之 奔 關 右 , 兄 弟 五 人 皆 拘 繫 。 齊 神 武 問 云 : 「 諏 之 何 在 ? 」 答 曰 : 「 昔 吳 、 蜀 二 國 , 諸 葛 兄 弟 各 得 盡 心 , 況 讓 之 老 母 在 此 , 君 臣 之 定 , 失 忠 與 孝 , 愚 夫 不 為 。 伏 願 明 公 以 誠 信 待 物 。 若 以 不 信 處 物 , 物 亦 安 能 自 信 ? 以 此 定 霸 , 猶 卻 行 而 求 道 耳 。 」 神 武 善 其 言 , 兄 弟 俱 釋 。
歷 文 襄 大 將 軍 主 簿 , 兼 中 書 舍 人 。 後 兼 散 騎 常 侍 聘 梁 。 文 襄 嘗 入 朝 , 讓 之 導 引 , 容 儀 醞 籍 , 文 襄 目 之 曰 : 「 士 禮 , 佳 舍 人 也 。 」 遷 長 兼 中 書 侍 郎 , 領 舍 人 。 齊 受 禪 , 靜 帝 遜 居 別 宮 , 與 諸 臣 別 , 讓 之 流 涕 歔 欷 。 以 參 掌 儀 注 , 封 寧 都 縣 男 。 帝 欲 以 為 黃 門 侍 郎 , 或 言 其 體 重 不 堪 趨 侍 , 乃 除 清 河 太 守 。 至 郡 未 幾 , 楊 愔 謂 讓 之 諸 弟 曰 : 「 我 與 賢 兄 交 款 , 企 聞 善 政 , 適 有 人 從 清 河 來 , 云 姦 吏 斂 跡 , 盜 賊 清 靖 。 期 月 之 期 , 翻 更 非 速 。 」
清 河 有 二 豪 吏 田 轉 貴 、 孫 舍 興 , 久 吏 奸 猾 , 多 有 侵 削 , 因 事 遂 脅 人 取 財 , 計 贓 依 律 不 至 死 , 讓 之 以 其 亂 法 , 殺 之 。 時 清 河 王 岳 為 司 州 牧 , 遣 部 從 事 案 之 。 侍 中 高 德 政 舊 與 讓 之 不 協 , 密 奏 言 : 「 當 陛 下 受 禪 之 時 , 讓 之 眷 戀 魏 朝 , 嗚 咽 流 涕 , 比 為 內 官 , 情 非 所 願 。 」 既 而 楊 愔 請 救 之 , 云 罪 不 合 死 。 文 宣 大 怒 , 謂 愔 曰 : 「 欲 得 與 裴 讓 之 同 冢 邪 ! 」 於 是 無 敢 言 者 , 事 奏 , 竟 賜 死 於 家 。
讓 之 次 弟 諏 之 , 字 士 正 , 少 好 儒 學 , 釋 褐 太 學 博 士 。 嘗 從 常 景 借 書 百 卷 , 十 許 日 便 返 。 景 疑 其 不 能 讀 , 每 卷 策 問 , 應 答 無 遺 。 景 歎 曰 : 「 應 奉 五 行 俱 下 , 禰 衡 一 覽 便 記 , 今 復 見 之 於 裴 生 矣 。 」 楊 愔 闔 門 改 葬 , 託 諏 之 頓 作 十 餘 墓 誌 , 文 皆 可 觀 。 讓 之 、 諏 之 及 皇 甫 和 、 和 弟 亮 , 並 知 名 於 洛 下 , 時 人 語 曰 : 「 諏 勝 於 讓 , 和 不 如 亮 。 」 司 空 高 乾 致 書 曰 : 「 相 屈 為 戶 曹 參 軍 。 」 諏 之 復 書 不 受 署 。 沛 王 開 大 司 馬 府 , 辟 為 記 室 。 遷 鄴 後 , 諏 之 留 在 河 南 。 西 魏 領 軍 獨 孤 信 入 據 金 墉 , 以 諏 之 為 開 府 屬 , 號 曰 「 洛 陽 遺 彥 」 。 信 敗 , 諏 之 居 南 山 , 洛 州 刺 史 王 元 軌 召 為 中 從 事 , 西 師 忽 至 , 尋 退 , 遂 隨 西 師 入 關 。 周 文 帝 以 為 大 行 臺 倉 曹 郎 中 。 卒 , 贈 徐 州 刺 史 。
次 讞 之 , 字 士 平 , 七 歲 便 勤 學 , 早 知 名 。 累 遷 司 徒 主 簿 。 楊 愔 每 稱 歎 曰 : 「 河 東 士 族 , 京 官 不 少 , 唯 此 家 兄 弟 , 全 無 鄉 音 。 」 讞 之 雖 年 少 , 不 妄 交 游 , 唯 與 隴 西 辛 術 、 趙 郡 李 繪 、 頓 丘 李 構 、 清 河 崔 贍 為 忘 年 友 。 昭 帝 梓 宮 將 還 鄴 , 轉 儀 曹 郎 , 尤 悉 歷 代 故 事 , 儀 注 、 喪 禮 皆 能 裁 正 。 為 許 昌 太 守 , 客 旅 過 郡 , 皆 出 私 財 供 給 , 人 間 無 所 預 。 代 下 日 , 為 吏 人 所 懷 。 仕 周 , 卒 伊 川 太 守 。
次 謀 之 , 字 士 令 , 少 有 風 格 , 邢 卲 每 云 「 我 裴 四 」 。 武 成 為 開 府 , 辟 為 參 軍 , 掌 書 記 。
次 訥 之 , 字 士 言 , 純 謹 有 局 量 。 弱 冠 為 平 原 公 開 府 墨 曹 , 掌 書 記 , 從 至 并 州 。 其 母 在 鄴 , 忽 得 心 痛 , 訥 之 是 日 不 勝 思 慕 , 心 亦 驚 痛 , 乃 請 急 而 還 。 掌 時 以 為 孝 感 。 文 宣 踐 阼 , 幸 晉 陽 , 皇 太 子 監 國 , 留 訥 之 與 杜 臺 卿 並 為 齋 帥 , 領 東 宮 管 記 。 轉 太 子 舍 人 , 奏 中 書 舍 人 事 。 衛 尉 杜 弼 被 其 家 客 誣 云 「 有 怨 言 , 誹 訕 時 政 」 。 并 稱 訥 之 與 弼 交 好 , 亦 知 之 。 坐 免 官 。 卒 , 天 統 中 追 贈 平 州 刺 史 。
長 子 曰 樊 , 出 後 讓 之 。 次 子 矩 , 最 知 名 。
矩 字 弘 大 , 襁 褓 而 孤 , 及 長 , 好 學 , 頗 愛 文 藻 , 有 智 數 。 世 父 讓 之 謂 曰 : 「 觀 汝 神 識 , 足 成 才 士 , 欲 求 宦 達 , 當 資 幹 世 之 務 。 」 矩 由 是 始 留 情 世 事 。 仕 齊 , 為 高 平 王 文 學 。 齊 亡 , 不 得 調 。 隋 文 帝 為 定 州 總 管 , 補 記 室 , 甚 親 敬 之 。 以 母 憂 去 職 。 及 帝 作 相 , 遣 使 馳 召 之 , 參 相 府 記 室 事 。 受 禪 , 遷 給 事 郎 , 奏 舍 人 事 。 伐 陳 之 役 , 領 元 帥 記 室 。 既 破 丹 陽 , 晉 王 廣 令 矩 與 高 熲 收 陳 圖 籍 。
明 年 , 奉 詔 巡 撫 嶺 南 , 未 行 而 高 智 慧 、 汪 文 進 等 作 亂 , 吳 、 越 道 閉 。 上 難 遣 矩 行 , 矩 請 速 進 , 上 許 之 。 行 至 南 康 , 得 兵 數 千 人 。 時 俚 帥 王 仲 宣 逼 廣 州 , 遣 其 部 將 周 師 舉 圍 東 衡 州 , 矩 與 大 將 軍 鹿 愿 赴 之 。 賊 立 九 柵 , 屯 大 庾 嶺 、 共 為 聲 援 , 矩 進 擊 破 之 。 賊 懼 , 釋 東 衡 州 , 據 原 長 嶺 , 又 擊 敗 之 , 遂 斬 師 舉 , 進 軍 自 南 海 援 廣 州 , 〔 七 〕 仲 宣 懼 而 潰 散 。 矩 所 綏 集 者 二 十 餘 州 , 又 承 制 署 渠 帥 為 刺 史 縣 令 。 及 還 , 上 大 悅 , 命 升 殿 勞 苦 之 , 謂 高 熲 、 楊 素 曰 : 「 韋 洸 將 二 萬 兵 , 不 能 早 度 嶺 , 每 患 其 兵 少 。 裴 矩 以 三 千 弊 卒 徑 至 南 海 , 有 臣 若 此 , 朕 亦 何 憂 。 」 以 功 拜 開 府 , 賜 爵 聞 喜 縣 公 , 賚 物 二 千 段 。 除 戶 部 侍 郎 , 遷 內 史 侍 郎 。
時 突 厥 強 盛 , 都 藍 可 汗 妻 大 義 公 主 即 宇 文 氏 女 , 由 是 數 為 邊 患 。 後 因 公 主 與 從 胡 私 通 , 長 孫 晟 先 發 其 事 , 矩 請 出 使 說 都 藍 , 顯 戮 宇 文 。 上 從 之 , 竟 如 其 言 。 公 主 見 殺 後 , 都 藍 與 突 利 可 汗 構 難 , 屢 犯 亭 鄣 。 詔 太 平 公 史 萬 歲 為 行 軍 總 管 , 出 定 襄 道 , 以 矩 為 行 軍 長 史 , 破 達 頭 可 汗 於 塞 外 。 萬 歲 被 誅 , 功 竟 不 錄 。 上 以 啟 人 可 汗 初 附 , 令 矩 撫 慰 之 。 還 , 為 尚 書 左 丞 。
其 年 , 文 獻 皇 后 崩 , 太 常 舊 無 儀 注 , 矩 與 牛 弘 、 李 百 藥 等 據 齊 禮 參 定 。 轉 吏 部 侍 郎 , 名 為 稱 職 。 煬 帝 即 位 , 營 建 東 都 , 矩 職 修 府 省 , 九 旬 功 就 。
時 西 域 諸 蕃 多 至 張 掖 與 中 國 交 市 , 帝 令 矩 掌 其 事 。 矩 知 帝 方 勤 遠 略 , 諸 胡 至 者 , 矩 誘 令 言 其 國 俗 山 川 險 易 , 撰 西 域 圖 記 三 卷 , 入 朝 奏 之 。 其 序 曰 :
臣 聞 禹 定 九 州 , 導 河 不 踰 積 石 ; 秦 兼 六 國 , 設 防 止 於 臨 洮 。 故 知 西 胡 雜 種 , 僻 居 遐 裔 , 禮 教 之 所 不 及 , 書 典 之 所 罕 傳 。 自 漢 氏 興 基 , 開 拓 河 右 , 始 稱 名 號 者 有 三 十 六 國 。 〔 八 〕 其 後 分 立 , 乃 五 十 五 王 。 仍 置 校 尉 、 都 護 , 以 存 招 撫 。 然 叛 服 不 , 屢 經 征 戰 。 後 漢 之 世 , 頻 廢 此 官 , 雖 大 宛 以 來 , 略 知 戶 數 , 而 諸 國 山 川 , 未 有 名 目 。 至 如 姓 氏 、 風 土 、 服 章 、 物 產 , 全 無 纂 錄 , 世 所 弗 聞 。 復 以 春 秋 遞 謝 , 年 代 久 遠 , 兼 并 誅 討 , 互 有 興 亡 , 或 地 是 故 邦 , 改 從 今 號 , 或 人 非 舊 類 , 同 襲 昔 名 。 兼 復 部 人 交 錯 , 封 疆 移 改 , 戎 狄 音 殊 , 事 難 窮 驗 。 于 闐 之 北 , 蔥 嶺 以 東 , 考 于 前 史 , 三 十 餘 國 。 其 後 更 相 屠 滅 , 僅 有 十 存 , 自 餘 淪 沒 , 掃 地 俱 盡 , 空 有 丘 墟 , 不 可 記 識 。
皇 上 應 天 育 物 , 無 隔 華 夷 , 率 土 黔 黎 , 莫 不 慕 化 , 風 行 所 及 , 日 入 以 來 , 職 貢 皆 通 , 無 遠 不 至 。 臣 既 因 撫 納 , 監 知 關 市 , 尋 討 書 籍 , 訪 采 胡 人 , 或 有 所 疑 , 即 詳 眾 口 , 依 其 本 國 服 飾 儀 形 , 王 及 庶 人 各 顯 容 止 , 即 丹 青 摸 寫 為 西 域 圖 記 , 共 成 三 卷 , 合 四 十 五 國 。 〔 九 〕 仍 別 造 地 圖 , 窮 其 要 害 , 從 西 頃 以 去 , 北 海 之 南 , 縱 橫 所 亙 , 將 二 萬 里 。 諒 由 富 商 大 賈 , 周 游 經 涉 , 故 諸 國 之 事 , 罔 不 遍 知 。 復 有 幽 荒 遠 地 , 卒 訪 難 曉 , 不 可 憑 虛 , 是 以 致 闕 。 而 二 漢 相 踵 , 西 域 為 傳 , 戶 人 數 十 , 即 稱 國 王 , 徒 有 名 號 , 有 乖 其 實 。 今 者 所 編 , 皆 餘 千 戶 , 利 盡 西 海 , 多 產 珍 異 。 見 山 居 之 屬 , 非 有 國 名 及 部 落 小 者 , 多 亦 不 載 。
發 自 燉 煌 , 至 于 西 海 , 凡 為 三 道 , 各 有 襟 帶 。 北 道 從 伊 吾 經 蒲 類 海 、 鐵 勒 部 、 突 厥 可 汗 庭 , 度 北 流 河 水 、 至 拂 菻 國 , 達 于 西 海 。 其 中 道 從 高 昌 、 焉 耆 、 龜 茲 、 疏 勒 , 度 蔥 嶺 , 又 經 鏺 汗 、 蘇 勒 沙 那 國 、 〔 一 0 〕 康 國 、 曹 國 、 何 國 、 大 小 安 國 、 穆 國 , 至 波 斯 , 達 于 西 海 。 其 南 道 從 鄯 善 、 于 闐 、 朱 俱 波 、 喝 盤 陀 , 度 蔥 嶺 , 又 經 護 密 、 吐 火 羅 、 挹 怛 、 〔 一 一 〕 g 延 、 漕 國 , 至 北 婆 羅 門 , 達 于 西 海 。 其 三 道 諸 國 , 亦 各 自 有 路 , 南 北 交 通 。 其 東 女 國 、 南 婆 羅 門 國 等 , 〔 一 二 〕 並 隨 其 所 往 , 諸 處 得 達 。 故 知 伊 吾 、 高 昌 、 鄯 善 並 西 域 之 門 戶 也 , 總 湊 燉 煌 , 是 其 咽 喉 之 地 。
以 國 家 威 德 , 將 士 驍 雄 , 汎 濛 汜 而 揚 旌 , 越 崑 崙 而 躍 馬 , 易 如 反 掌 , 何 往 不 至 。 但 突 厥 、 吐 谷 渾 分 領 羌 胡 之 國 , 為 其 擁 遏 , 故 朝 貢 不 通 。 今 並 因 商 人 , 密 送 誠 款 , 引 領 翹 首 , 願 為 臣 妾 。 聖 情 含 養 , 澤 及 普 天 , 服 而 撫 之 , 務 在 安 輯 。 故 皇 華 遣 使 , 弗 動 兵 車 。 諸 蕃 既 從 , 突 厥 可 滅 。 混 一 戎 夏 , 其 在 茲 乎 。 不 有 所 記 , 無 以 表 威 化 之 遠 也 。
帝 大 悅 , 賜 物 五 百 段 , 每 日 引 矩 至 御 坐 , 親 問 西 方 之 事 。 矩 盛 言 胡 中 多 諸 寶 物 , 吐 谷 渾 易 可 并 吞 。 帝 由 是 甘 心 , 將 通 西 域 , 西 夷 經 略 , 咸 以 委 之 。
後 遷 黃 門 侍 郎 , 復 令 往 張 掖 , 引 致 西 蕃 , 至 者 十 餘 國 。 大 業 三 年 , 帝 有 事 於 嶽 , 〔 一 三 〕 咸 來 助 祭 。 帝 將 巡 河 右 , 復 令 矩 往 敦 煌 , 矩 遣 使 說 高 昌 王 麴 伯 雅 及 伊 吾 吐 屯 設 等 , 啗 以 厚 利 , 導 之 使 入 朝 。 及 帝 西 巡 , 次 燕 支 山 , 高 昌 王 、 伊 吾 設 等 及 西 蕃 胡 二 十 七 國 謁 於 道 左 , 皆 令 佩 金 玉 , 被 錦 罽 , 焚 香 奏 樂 , 歌 舞 喧 噪 。 復 令 張 掖 、 武 威 士 女 盛 飾 縱 觀 , 填 咽 周 亙 數 十 里 , 以 示 中 國 之 盛 。 帝 見 而 大 悅 。 竟 破 吐 谷 渾 , 拓 地 數 千 里 , 並 遣 兵 戍 之 , 每 歲 委 輸 巨 億 萬 計 。 諸 蕃 懼 懾 , 朝 貢 相 續 。 帝 謂 矩 有 綏 懷 略 , 進 位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。
其 年 冬 , 帝 至 東 都 。 矩 以 蠻 夷 朝 貢 者 多 , 諷 帝 令 都 下 大 戲 , 徵 四 方 奇 伎 異 藝 陳 於 端 門 街 , 衣 錦 綺 、 珥 金 翠 者 以 十 萬 數 。 又 勒 百 官 及 百 姓 士 女 列 坐 棚 閣 而 縱 觀 焉 , 皆 被 服 鮮 麗 , 終 月 而 罷 。 又 令 交 市 店 肆 皆 設 帷 帳 , 盛 酒 食 , 遣 掌 蕃 率 蠻 夷 與 人 貿 易 , 所 至 處 悉 令 邀 延 就 坐 , 醉 飽 而 散 。 蠻 夷 嗟 歎 , 謂 中 國 為 神 仙 。 帝 稱 矩 至 誠 , 謂 宇 文 述 、 牛 弘 曰 : 「 裴 矩 凡 所 陳 奏 , 皆 朕 之 成 算 , 朕 未 發 , 矩 輒 以 聞 。 自 非 奉 國 , 孰 能 若 是 。 」
帝 遣 將 軍 薛 世 雄 城 伊 吾 , 令 矩 共 往 經 略 。 矩 諷 諭
西 域 諸 國 曰 :「
天 子 為 蕃 人 交 易 懸 遠 , 所 以 城 耳 。 」 咸 以 為 然 , 不 復
來 競 。 及 還 , 賜 錢 四 十 萬 。 矩 又 白 狀 , 令 反 間 射 匱 , 潛
攻 處 羅 。 後 處 羅 為 射 匱 所 迫 , 竟 隨 使 者 入 朝 。 帝 大 悅 ,
賜 矩 貂 裘 及 西 域 珍 器 。
從 帝 巡 塞 北 , 幸 啟 人 帳 。 時 高 麗 遣 使 先 通 于 突 厥 , 啟 人 不 敢 隱 , 引 之 見 帝 。 矩 因 奏 曰 : 「 高 麗 地 本 孤 竹 國 , 周 代 以 之 封 箕 子 , 漢 世 分 為 三 郡 , 晉 氏 亦 統 遼 東 。 今 乃 不 臣 , 列 為 外 域 , 故 先 帝 欲 征 之 久 矣 。 但 以 楊 諒 不 肖 , 師 出 無 功 。 當 陛 下 時 , 安 得 不 事 , 使 此 冠 帶 之 境 仍 為 蠻 貊 之 鄉 乎 ? 今 其 使 朝 於 突 厥 , 親 見 啟 人 合 國 從 化 , 必 懼 皇 靈 之 遠 暢 , 慮 後 服 之 先 亡 , 脅 令 入 朝 , 當 可 致 也 。 」 帝 曰 : 「 如 何 ? 」 矩 曰 : 「 請 面 詔 其 使 , 放 還 本 國 , 遣 語 其 王 , 令 速 朝 覲 。 不 然 者 , 當 率 突 厥 , 即 日 誅 之 。 」 帝 納 焉 。 高 元 不 用 命 , 始 建 征 遼 之 策 。
王 師 臨 遼 , 以 本 官 領 武 賁 郎 將 。 明 年 , 復 從 至 遼 東 。 兵 部 侍 郎 斛 斯 政 亡 入 高 麗 , 帝 令 矩 兼 掌 兵 事 。 以 前 後 度 遼 功 , 進 位 右 光 祿 大 夫 。
時 皇 綱 不 振 , 人 皆 變 節 , 左 翊 衛 大 將 軍 宇 文 述 、 內 史 侍 郎 虞 世 基 等 用 事 , 文 武 多 以 賄 聞 。 唯 矩 守 常 , 無 贓 穢 之 響 , 以 是 為 世 所 稱 。 後 以 楊 玄 感 初 平 , 帝 令 矩 安 集 隴 右 , 因 之 會 寧 , 存 問 曷 薩 那 部 落 , 遣 闕 達 度 設 寇 吐 谷 渾 , 頻 有 虜 獲 , 部 落 致 富 。 還 而 奏 狀 , 帝 大 賞 之 。 後 從 至 懷 遠 鎮 , 詔 護 北 蕃 軍 事 。
矩 以 始 畢 可 汗 部 眾 漸 盛 , 獻 策 分 其 勢 , 將 以 宗 女 嫁 其 弟 叱 吉 設 , 拜 為 南 面 可 汗 。 叱 吉 不 敢 受 , 始 畢 聞 而 漸 怨 。 矩 又 曰 : 「 突 厥 本 淳 , 易 可 離 間 , 由 其 內 多 有 群 胡 , 盡 皆 桀 黠 , 教 導 之 耳 。 臣 聞 史 蜀 胡 悉 尤 多 奸 計 , 幸 於 始 畢 , 請 誘 殺 之 。 」 帝 曰 : 「 善 。 」 矩 因 遣 人 告 胡 悉 曰 : 「 天 子 大 出 珍 物 , 今 在 馬 邑 , 欲 共 蕃 內 多 作 交 關 , 若 前 來 者 , 即 得 好 物 。 」 胡 悉 信 之 , 不 告 始 畢 , 率 其 部 落 , 盡 驅 六 畜 爭 進 , 冀 先 互 市 。 矩 伏 兵 馬 邑 , 誘 而 斬 之 。 詔 報 始 畢 曰 : 「 史 蜀 胡 悉 忽 領 部 落 , 走 來 至 此 , 云 背 可 汗 , 請 我 容 納 。 今 已 斬 之 , 故 令 往 報 。 」 始 畢 亦 知 其 狀 , 由 是 不 朝 。
十 一 年 , 帝 北 巡 狩 , 始 畢 率 騎 數 十 萬 圍 帝 於 雁 門 , 詔 矩 與 虞 世 基 宿 朝 堂 以 待 顧 問 。 及 圍 解 , 從 至 東 都 。 屬 射 匱 可 汗 遣 其 猶 子 率 西 蕃 諸 胡 朝 貢 , 詔 矩 宴 接 之 。
尋 從 幸 江 都 宮 。 時 四 方 盜 賊 蜂 起 , 郡 縣 上 奏 者 不 可 勝 計 。 矩 言 之 , 帝 怒 , 遣 矩 詣 京 師 接 蕃 客 。 以 疾 不 行 。 及 義 兵 入 關 , 帝 遣 虞 世 基 就 宅 問 矩 方 略 。 矩 曰 : 「 太 原 有 變 , 京 畿 不 靜 , 遙 為 處 分 , 恐 失 事 機 , 唯 願 鑾 輿 早 還 。 」 俄 而 驍 衛 大 將 軍 屈 突 通 敗 問 至 , 矩 以 聞 , 帝 失 色 。 矩 素 勤 謹 , 未 嘗 忤 物 , 又 見 天 下 方 亂 , 恐 為 身 禍 , 其 待 遇 人 , 多 過 其 所 望 , 故 雖 冢 役 , 皆 得 其 歡 心 。
時 從 駕 驍 果 數 有 逃 散 , 帝 憂 之 , 以 問 矩 。 矩 曰 : 「 今 車 駕 留 此 , 已 經 二 年 。 驍 果 之 徒 , 盡 無 家 口 , 人 無 匹 合 , 則 不 能 久 安 。 臣 請 聽 兵 士 於 此 納 室 。 」 帝 大 喜 曰 : 「 公 定 多 智 , 此 奇 計 也 。 」 因 令 矩 檢 校 為 將 士 等 娶 妻 。 矩 召 江 都 境 內 寡 婦 及 未 嫁 女 皆 集 宮 監 , 又 召 諸 將 帥 及 兵 等 恣 其 所 取 。 因 聽 自 首 , 先 有 奸 通 婦 女 及 尼 、 女 官 等 , 並 即 配 之 。 由 是 驍 果 等 悅 , 咸 相 謂 曰 : 「 裴 公 之 惠 也 。 」
宇 文 化 及 反 , 矩 晨 起 將 朝 , 至 坊 門 , 遇 逆 黨 數 人 , 控 矩 馬 詣 孟 景 所 。 賊 皆 曰 : 「 不 關 裴 黃 門 。 」 既 而 化 及 從 百 餘 騎 至 , 矩 迎 拜 , 化 及 慰 諭 之 , 令 矩 參 定 儀 注 , 推 秦 王 子 浩 為 帝 。 以 矩 為 侍 內 , 隨 化 及 至 河 北 。 化 及 僭 帝 號 , 以 矩 為 尚 書 右 僕 射 , 加 光 祿 大 夫 , 封 蔡 國 公 , 為 河 北 道 宣 撫 大 使 。
及 宇 文 氏 敗 , 為 竇 建 德 所 獲 , 以 矩 隋 代 舊 臣 , 遇 之 甚 厚 , 復 以 為 吏 部 尚 書 , 轉 尚 書 右 僕 射 。 建 德 起 自 群 盜 , 未 有 節 文 , 矩 為 之 制 定 朝 儀 , 旬 月 之 間 , 憲 章 頗 擬 於 王 者 。 建 德 大 悅 。
及 建 德 敗 時 , 矩 與 其 將 曹 旦 等 於 洺 州 留 守 。 〔 一 四 〕 旦 長 史 李 公 淹 及 大 唐 使 人 魏 徵 等 說 旦 及 齊 善 行 , 令 矩 歸 順 , 旦 等 從 之 , 乃 令 矩 與 徵 、 公 淹 領 旦 及 八 璽 , 舉 山 東 之 地 歸 降 。 授 左 庶 子 , 轉 詹 事 、 戶 部 尚 事 , 卒 。
讓 之 第 六 弟 謁 之 , 字 士 敬 , 少 有 志 節 , 好 直 言 。 文 宣 末 年 昏 縱 , 朝 臣 罕 有 言 者 , 謁 之 上 書 正 諫 , 言 甚 切 直 。 文 宣 將 殺 之 , 白 刃 臨 頸 , 謁 之 辭 色 不 變 。 帝 曰 : 「 癡 漢 何 敢 如 此 ! 」 楊 愔 曰 : 「 望 陛 下 放 以 取 後 世 名 。 」 帝 投 刀 歎 曰 : 「 小 子 望 我 殺 爾 以 取 後 世 名 , 我 終 不 成 爾 名 。 」 〔 一 五 〕 遣 人 送 出 。 齊 亡 , 卒 於 壺 關 令 。
皇 甫 和 者 , 字 長 諧 , 安 定 朝 那 人 。 其 先 因 官 , 寓 居 漢 中 。 祖 澄 , 南 齊 秦 、 梁 二 州 刺 史 。
父 徽 , 字 子 玄 , 梁 安 定 、 略 陽 二 郡 守 。 魏 正 始 二 年 , 隨 其 妻 父 夏 侯 道 遷 入 魏 。 〔 一 六 〕 道 遷 別 上 勳 書 , 欲 以 徽 為 元 謀 。 徽 曰 : 「 創 謀 之 始 , 本 不 關 預 , 雖 貪 榮 賞 , 內 愧 於 心 。 」 遂 拒 而 不 許 。 梁 州 刺 史 羊 靈 祐 重 其 敦 實 , 表 為 征 虜 府 司 馬 , 卒 。
和 十 一 而 孤 , 母 夏 侯 氏 才 明 有 禮 則 , 親 授 以 經 書 。 及 長 , 深 沈 有 雅 量 , 尤 明 禮 儀 , 宗 親 吉 凶 , 多 相 諮 訪 。 卒 於 濟 陰 太 守 。
子 聿 道 , 以 幹 局 知 名 , 位 廣 平 令 。 隋 大 業 初 , 比 部 郎 。
和 弟 亮 , 字 君 翼 , 九 歲 喪 父 , 哀 毀 有 若 成 人 。 齊 神 武 起 義 , 為 大 行 臺 郎 中 。 亮 率 性 任 真 , 不 樂 劇 職 , 除 司 徒 東 閤 祭 酒 , 思 還 鄉 里 , 啟 乞 梁 州 褒 中 , 即 本 郡 也 。 後 降 梁 , 以 母 兄 在 北 , 求 還 , 梁 武 不 奪 也 。 至 鄴 , 無 復 宦 情 , 遂 入 白 鹿 山 , 恣 泉 石 之 賞 , 縱 酒 賦 詩 , 超 然 自 樂 。 復 為 尚 書 殿 中 郎 , 攝 儀 曹 事 。 以 參 撰 禪 代 儀 注 , 封 榆 中 男 。 亮 疏 慢 自 任 , 無 幹 務 才 , 每 有 禮 儀 大 事 , 常 令 餘 司 攝 焉 。
性 質 朴 純 厚 , 終 無 片 言 矯 飾 。 屬 有 敕 下 司 , 各 列 勤 惰 。 亮 三 日 不 上 省 , 文 宣 親 詰 其 故 。 亮 曰 : 「 一 日 雨 , 一 日 醉 , 一 日 病 酒 。 」 文 宣 以 其 恕 實 , 優 容 之 , 杖 脛 三 十 而 已 。 所 居 宅 洿 下 , 標 牓 賣 之 , 將 買 者 或 問 其 故 , 亮 每 答 云 : 「 為 宅 中 水 淹 不 洩 , 雨 即 流 入 床 下 。 」 由 此 宅 終 不 售 。 其 淳 實 如 此 。
以 兼 散 騎 常 侍 , 聘 陳 使 主 , 以 不 稱 免 官 。 後 除 任 城 太 守 , 病 不 之 官 , 卒 於 鄴 。 贈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安 州 刺 史 。
裴 果 字 戎 昭 , 河 東 聞 喜 人 也 。 祖 思 賢 , 魏 青 州 刺 史 。 父 遵 , 齊 州 刺 史 。
果 少 慷 慨 有 志 略 。 魏 太 昌 中 , 為 陽 平 郡 丞 。 周 文 帝 曾 使 并 州 , 與 果 遇 , 果 知 非 常 人 , 密 託 附 焉 。 永 安 末 , 盜 賊 蜂 起 , 果 從 軍 征 討 , 乘 黃 驄 馬 , 衣 青 袍 , 每 先 登 陷 陣 , 時 人 號 為 「 黃 驄 年 少 」 。 永 熙 中 , 授 河 北 郡 守 。
及 齊 神 武 敗 於 沙 苑 , 果 乃 率 其 宗 黨 歸 闕 。 周 文 嘉 之 , 賜 田 宅 奴 婢 牛 馬 什 物 等 。 從 戰 河 橋 , 解 玉 壁 圍 , 摧 鋒 奮 擊 , 所 向 披 靡 。 大 統 九 年 , 又 從 戰 芒 山 , 於 周 文 前 挺 身 陷 陣 , 禽 東 魏 都 督 賀 婁 焉 邏 蘭 , 勇 冠 當 時 , 眾 人 莫 不 歎 服 。 以 此 周 文 愈 親 待 之 。 補 帳 內 都 督 , 遷 帥 都 督 、 平 東 將 軍 。 後 從 開 府 楊 忠 平 隨 、 安 陸 , 以 功 加 大 都 督 , 除 正 平 郡 守 。 正 平 , 果 本 郡 也 , 以 威 猛 為 政 , 百 姓 畏 之 , 盜 賊 亦 為 之 屏 息 。 遷 司 農 卿 。 又 從 大 將 軍 尉 遲 迥 伐 蜀 , 果 率 所 部 為 前 軍 , 開 劍 閣 , 破 季 慶 堡 , 降 楊 乾 運 , 皆 有 功 。 廢 帝 三 年 , 授 龍 州 刺 史 , 封 冠 軍 縣 侯 。 俄 而 州 人 張 遁 、 李 拓 驅 率 百 姓 , 圍 逼 州 城 , 時 糧 仗 皆 闕 , 兵 士 又 寡 , 果 設 方 略 以 拒 之 , 賊 便 退 走 。 於 是 出 兵 追 擊 , 累 戰 破 之 , 旬 日 之 間 , 州 境 清 晏 。 轉 陵 州 刺 史 。
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除 隆 州 刺 史 , 加 持 節 、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進 爵 為 公 。 歷 眉 、 復 二 州 刺 史 。 果 性 嚴 猛 能 斷 決 , 抑 挫 豪 右 , 申 理 屈 滯 , 歷 牧 數 州 , 號 為 稱 職 。 卒 於 位 。 贈 本 官 , 加 絳 、 晉 、 建 州 刺 史 , 諡 曰 質 。 子 孝 仁 嗣 。
孝 仁 幼 聰 敏 , 涉 獵 經 史 , 有 譽 於 時 。 起 家 舍 人 上 士 , 累 遷 長 寧 鎮 將 , 扞 禦 齊 人 , 甚 有 棕 邊 之 略 。 歷 建 、 譙 、 亳 三 州 刺 史 。
裴 寬 字 長 寬 , 河 東 聞 喜 人 也 。 祖 德 歡 , 魏 中 書 侍 郎 、 河 內 郡 守 。 父 靜 慮 ,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, 贈 汾 州 刺 史 。
寬 儀 貌 瑰 偉 , 博 涉 群 書 , 弱 冠 為 州 里 所 稱 。 親 歿 , 撫 諸 弟 以 篤 友 聞 , 滎 陽 鄭 孝 穆 嘗 謂 其 從 弟 文 直 曰 : 「 裴 長 寬 兄 弟 , 天 倫 篤 睦 , 人 之 師 表 , 吾 愛 之 重 之 , 汝 可 與 之 游 處 。 」 年 十 三 , 以 選 為 魏 孝 明 帝 挽 郎 , 釋 褐 員 外 散 騎 侍 郎 。
及 孝 武 西 遷 , 寬 謂 其 諸 弟 曰 : 「 君 臣 逆 順 , 大 義 昭 然 , 今 天 子 西 幸 , 理 無 東 面 以 虧 臣 節 。 」 乃 將 家 屬 避 難 於 大 石 嶺 。 獨 孤 信 鎮 洛 陽 , 始 出 見 焉 。 時 汾 州 刺 史 韋 子 粲 降 於 東 魏 , 子 粲 兄 弟 在 關 中 者 咸 已 從 坐 。 其 季 弟 子 爽 先 在 洛 , 窘 急 乃 投 寬 , 寬 開 懷 納 之 。 遇 有 大 赦 , 或 傳 子 爽 合 免 , 因 爾 遂 出 , 子 爽 卒 以 伏 法 。 獨 孤 信 知 而 責 之 , 寬 曰 : 「 窮 來 見 歸 , 義 無 執 送 , 今 日 獲 罪 , 是 所 甘 心 。 」 以 經 赦 宥 , 遂 得 不 坐 。
大 統 五 年 , 授 都 督 、 同 軌 防 長 史 , 加 征 虜 將 軍 。 十 三 年 , 從 防 主 韋 法 保 向 潁 川 , 解 侯 景 圍 。 景 密 謀 南 叛 , 偽 親 狎 於 法 保 。 寬 謂 法 保 曰 : 「 侯 景 狡 猾 , 必 不 肯 入 關 , 雖 託 款 於 公 , 恐 未 可 信 , 若 伏 兵 以 斬 之 , 亦 一 時 之 功 也 。 如 曰 不 然 , 便 須 深 加 嚴 警 , 不 得 信 其 誑 誘 , 自 貽 後 悔 。 」 法 保 納 之 , 然 不 能 圖 景 , 但 自 固 而 已 。
十 四 年 , 與 東 魏 將 彭 樂 、 樂 恂 戰 於 新 城 , 因 傷 被 禽 。 至 河 陰 , 見 齊 文 襄 。 寬 舉 止 詳 雅 , 善 於 占 對 , 文 襄 甚 賞 異 之 , 解 鎖 付 館 , 厚 加 禮 遇 。 寬 乃 裁 所 臥 氈 , 夜 縋 而 出 , 因 得 遁 還 , 見 於 周 文 帝 。 帝 顧 謂 諸 公 曰 : 「 被 堅 執 銳 , 或 有 其 人 , 疾 風 勁 草 , 歲 寒 方 驗 。 裴 長 寬 為 高 澄 如 此 厚 遇 , 乃 能 冒 死 歸 我 , 雖 古 之 竹 帛 所 載 , 何 以 加 之 。 」 乃 手 書 署 寬 名 下 , 授 持 節 、 帥 都 督 , 封 夏 陽 縣 男 , 即 除 孔 城 城 主 。
十 六 年 , 遷 河 南 郡 守 , 仍 鎮 孔 城 。 廢 帝 元 年 , 進 使 持 節 、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散 騎 常 侍 。 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進 爵 為 子 。 寬 在 孔 城 十 三 年 , 與 齊 洛 州 刺 史 獨 孤 永 業 相 對 。 永 業 有 計 謀 , 多 譎 詐 , 或 聲 言 春 發 , 秋 乃 出 兵 , 或 掩 蔽 消 息 , 倏 忽 而 至 , 寬 每 揣 知 其 情 , 出 兵 邀 擊 , 無 不 剋 之 。
天 和 三 年 , 除 溫 州 刺 史 。 初 , 陳 氏 與 周 通 和 , 每 修 聘 好 , 自 華 皎 附 後 , 乃 圖 寇 掠 , 沔 州 既 接 敵 境 , 於 是 以 寬 為 沔 州 刺 史 。 陳 將 程 靈 洗 攻 之 , 力 屈 城 陷 。 陳 人 乃 執 寬 至 揚 州 , 尋 被 送 嶺 外 , 經 數 載 , 復 還 建 鄴 , 遂 卒 於 江 左 。 子 義 宣 後 從 御 正 杜 杲 使 於 陳 , 〔 一 七 〕 始 得 將 寬 柩 還 。 隋 開 皇 元 年 , 文 帝 詔 贈 襄 、 郢 二 州 刺 史 。
義 宣 , 位 司 金 二 命 士 、 合 江 令 。
寬 弟 漢 , 字 仲 霄 , 操 尚 弘 雅 , 聰 敏 好 學 , 嘗 見 人 作 百 字 詩 , 一 覽 便 誦 。 魏 孝 武 初 , 解 褐 員 外 散 騎 侍 郎 。 大 統 五 年 , 除 大 丞 相 府 士 曹 行 參 軍 , 轉 墨 曹 。 漢 善 尺 牘 , 尤 便 簿 領 , 理 識 明 贍 , 斷 割 如 流 , 相 府 為 之 語 曰 「 日 下 粲 爛 有 裴 漢 」 。 武 成 中 , 為 司 車 路 下 大 夫 , 與 工 部 郭 彥 、 太 府 高 賓 等 參 議 格 令 , 每 較 量 時 事 , 必 有 條 理 。 天 和 五 年 , 加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。
漢 少 有 宿 疾 , 帶 虛 羸 , 劇 職 煩 官 , 非 其 好 也 。 時 晉 公 護 擅 權 , 搢 紳 等 多 諂 附 之 以 圖 仕 進 。 漢 直 道 自 守 , 故 八 年 不 徙 職 。 性 不 飲 酒 , 而 雅 好 賓 游 , 每 良 辰 美 景 , 必 招 引 時 彥 , 宴 賞 留 連 , 間 以 篇 什 , 當 時 人 物 , 以 此 重 之 。 自 寬 沒 後 , 遂 斷 絕 游 從 , 不 聽 琴 瑟 , 歲 時 伏 臘 , 哀 慟 而 已 。 撫 養 兄 弟 子 , 情 甚 篤 至 。 借 人 異 書 , 必 躬 自 錄 本 , 至 于 疾 疹 彌 年 , 亦 未 嘗 釋 卷 。 卒 , 贈 晉 州 刺 史 。
子 鏡 人 , 〔 一 八 〕 少 聰 敏 , 涉 獵 經 史 。 為 大 將 軍 、 譚 公 會 記 室 參 軍 , 累 遷 春 官 府 都 上 士 。 仕 隋 , 位 兵 曹 郎 。
漢 弟 尼 , 字 景 尼 , 性 弘 雅 , 有 器 局 , 位 御 正 下 大 夫 。 卒 , 贈 隨 州 刺 史 。
子 之 隱 , 趙 王 招 府 記 室 參 軍 。
之 隱 弟 師 人 , 〔 一 九 〕 好 學 有 識 度 , 見 稱 於 時 。 起 家 秦 王 贄 府 記 室 參 軍 , 仍 兼 侍 讀 。
寬 族 弟 鴻 , 少 恭 謹 , 有 幹 略 。 歷 官 內 外 。 周 天 和 初 , 拜 郢 州 刺 史 , 轉 襄 州 總 管 府 長 史 , 賜 爵 高 邑 縣 侯 。 從 衛 公 直 南 征 , 軍 敗 遂 沒 , 尋 卒 於 陳 。 朝 廷 哀 之 , 贈 豐 、 資 、 遂 三 州 刺 史 。
裴 俠 字 嵩 和 , 河 東 解 人 也 。 祖 思 齊 , 舉 秀 才 , 拜 議 郎 。 父 欣 , 西 河 郡 守 , 贈 晉 州 刺 史 。
俠 年 七 歲 , 猶 不 能 言 , 後 於 洛 城 見 群 烏 蔽 天 從 西 來 , 舉 手 指 之 而 言 , 遂 志 識 聰 慧 , 有 異 常 童 。 年 十 三 , 遭 父 憂 , 哀 毀 有 若 成 人 。 將 擇 葬 地 而 行 , 空 中 有 人 曰 : 「 童 子 何 悲 , 葬 於 桑 東 , 封 公 侯 。 」 俠 懼 , 以 告 其 母 。 母 曰 : 「 神 也 , 吾 聞 鬼 神 福 善 , 爾 家 未 嘗 有 惡 , 當 以 吉 祥 告 汝 耳 。 」 時 俠 宅 側 有 大 桑 林 , 因 葬 焉 。 州 辟 主 簿 , 舉 秀 才 。
魏 正 光 中 , 解 巾 奉 朝 請 , 稍 遷 義 陽 郡 守 。 元 顥 入 洛 , 俠 執 其 使 人 , 〔 二 0 〕 焚 其 赦 書 。 孝 莊 嘉 之 , 授 東 郡 太 守 , 帶 防 城 別 將 。 及 孝 武 與 齊 神 武 有 隙 , 徵 兵 , 俠 率 所 部 赴 洛 陽 。 武 衛 將 軍 王 思 政 謂 曰 : 「 當 今 權 臣 擅 命 , 王 室 日 卑 , 若 何 ? 」 俠 曰 : 「 宇 文 泰 為 三 軍 所 推 , 居 百 二 之 地 , 所 謂 己 操 戈 矛 , 寧 肯 授 人 以 柄 , 雖 欲 撫 之 , 恐 是 『 據 於 蒺 蔾 』 也 。 」 思 政 曰 : 「 奈 何 ? 」 俠 曰 : 「 圖 歡 有 立 至 之 憂 , 西 巡 有 將 來 之 慮 。 且 至 關 右 , 日 慎 一 日 , 徐 思 其 宜 耳 。 」 思 政 然 之 , 乃 進 俠 於 帝 , 授 左 中 郎 將 。 及 帝 西 遷 , 俠 將 行 而 妻 子 猶 在 東 郡 。 滎 陽 鄭 偉 謂 俠 曰 : 「 天 下 方 亂 , 未 知 烏 之 所 集 , 何 如 東 就 妻 子 , 徐 擇 木 焉 。 」 俠 曰 : 「 既 食 人 祿 , 寧 以 妻 子 易 圖 也 ? 」 遂 從 入 關 。 賜 爵 清 河 縣 伯 , 除 丞 相 府 士 曹 參 軍 。
大 統 三 年 , 領 鄉 兵 從 戰 沙 苑 , 先 鋒 陷 陣 。 俠 本 名 協 , 至 是 周 文 帝 嘉 其 勇 決 , 乃 曰 : 「 仁 者 必 勇 。 」 因 命 名 俠 焉 。 以 功 進 爵 為 侯 。 王 思 政 鎮 玉 壁 , 以 俠 為 長 史 。 齊 神 武 以 書 招 思 政 , 思 政 令 俠 草 報 書 甚 壯 烈 。 周 文 善 之 曰 : 「 雖 魯 仲 連 無 以 加 也 。 」
除 河 北 郡 守 , 俠 躬 履 儉 素 , 愛 人 如 子 , 所 食 唯 菽 麥 鹽 菜 而 已 , 吏 人 莫 不 懷 之 。 此 郡 舊 制 , 有 漁 獵 夫 三 十 人 以 供 郡 守 , 俠 曰 : 「 以 口 腹 役 人 , 吾 所 不 為 也 。 」 乃 悉 罷 之 。 又 有 丁 三 十 人 , 供 郡 守 役 , 俠 亦 不 以 入 私 , 並 收 庸 為 市 官 馬 。 歲 時 既 積 , 馬 遂 成 群 。 去 職 之 日 , 一 無 所 取 。 人 歌 曰 : 「 肥 鮮 不 食 , 丁 庸 不 取 , 裴 公 貞 惠 , 為 世 規 矩 。 」 俠 嘗 與 諸 牧 守 俱 謁 周 文 , 周 文 命 俠 別 立 , 謂 諸 牧 守 曰 : 「 裴 俠 清 慎 奉 公 , 為 天 下 之 最 。 」 令 眾 中 有 如 俠 者 , 可 與 之 俱 立 。 眾 皆 默 然 , 無 敢 應 者 。 周 文 乃 厚 賜 俠 , 朝 野 服 焉 , 號 為 「 獨 立 使 君 」 。
又 撰 九 世 伯 祖 貞 侯 潛 傳 , 述 裴 氏 清 公 , 欲 使 後 生 奉 而 行 之 , 宗 室 中 知 名 者 , 咸 付 一 通 。 從 弟 伯 鳳 、 世 彥 時 並 為 丞 相 府 佐 , 笑 曰 : 「 人 生 仕 進 , 須 身 名 並 裕 , 清 苦 若 此 , 竟 欲 何 為 ? 」 俠 曰 : 「 夫 清 者 蒞 職 之 本 , 儉 者 持 身 之 基 , 況 我 大 宗 , 世 濟 其 美 , 故 能 存 見 稱 於 朝 廷 , 沒 流 芳 於 典 策 。 今 吾 幸 以 凡 庸 , 濫 蒙 殊 遇 , 固 其 窮 困 , 非 慕 名 也 , 志 在 自 修 , 懼 辱 先 也 , 翻 被 嗤 笑 , 知 復 何 言 ! 」 伯 鳳 等 慚 而 退 。
再 遷 郢 州 刺 史 , 加 儀 同 三 司 。 梁 竟 陵 守 孫 暠 、 酇 城 守 張 建 並 以 郡 來 附 。 俠 見 之 , 密 謂 人 曰 : 「 暠 目 動 言 肆 , 輕 於 去 就 者 也 ; 建 神 情 審 定 , 當 無 異 心 。 」 乃 馳 啟 其 狀 。 周 文 曰 : 「 裴 俠 有 鑒 , 深 得 之 矣 。 」 遣 大 都 督 苻 貴 鎮 竟 陵 , 而 酇 城 竟 不 遣 監 統 。 及 柳 仲 禮 軍 至 , 暠 還 以 郢 叛 , 卒 如 俠 言 。 尋 轉 大 將 軍 、 拓 州 刺 史 , 徵 拜 雍 州 別 駕 。
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除 司 邑 下 大 夫 , 加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進 爵 為 公 。 遷 戶 部 中 大 夫 。 時 有 姦 吏 主 守 倉 儲 , 積 年 隱 沒 至 千 萬 者 , 及 俠 在 官 , 勵 精 發 擿 , 數 旬 之 內 , 姦 盜 略 盡 。 轉 工 部 中 大 夫 。 有 大 司 空 掌 錢 物 典 李 貴 乃 於 府 中 悲 泣 , 或 問 其 故 , 對 曰 : 「 所 掌 官 物 , 多 有 費 用 , 裴 公 清 嚴 有 名 , 懼 遭 罪 責 , 所 以 泣 耳 。 」 俠 聞 之 , 許 其 自 首 。 貴 自 言 隱 費 錢 五 百 萬 。
俠 嘗 遇 疾 沈 頓 , 士 友 憂 之 , 忽 聞 五 鼓 , 便 即 驚 起 , 顧 左 右 曰 「 可 向 府 耶 。 」 所 苦 因 此 而 瘳 。 晉 公 護 聞 之 曰 : 「 裴 俠 危 篤 若 此 而 不 廢 憂 公 , 因 聞 鼓 聲 , 疾 病 遂 愈 , 此 豈 非 天 祐 其 勤 恪 也 ? 」 又 司 空 許 國 公 宇 文 貴 、 小 司 空 北 海 公 申 徽 並 來 候 俠 疾 , 〔 二 一 〕 所 居 第 屋 , 不 免 霜 露 , 貴 等 還 , 言 之 於 帝 。 帝 矜 其 貧 苦 , 乃 為 起 宅 , 并 賜 良 田 十 頃 , 奴 隸 耕 耒 糧 粟 莫 不 備 足 。 〔 二 二 〕 搢 紳 咸 以 為 榮 。 卒 於 位 , 贈 太 子 少 師 、 蒲 州 刺 史 , 諡 曰 貞 。 河 北 郡 前 功 曹 張 回 及 吏 人 等 感 俠 遺 愛 , 乃 作 頌 紀 其 清 德 焉 。
子 祥 , 性 忠 謹 , 有 理 劇 才 。 少 為 城 都 令 , 清 不 及 俠 , 斷 決 過 之 。 後 除 長 安 令 , 為 權 貴 所 憚 。 遷 司 倉 下 大 夫 。 俠 之 終 也 , 以 毀 卒 。 祥 弟 肅 。
肅 字 神 封 , 貞 亮 有 才 藝 , 少 與 安 定 梁 毗 同 志 友 善 。 天 和 中 , 舉 秀 才 。 累 遷 御 正 下 大 夫 , 以 行 軍 長 史 從 韋 孝 寬 征 淮 南 。 屬 隋 文 帝 為 丞 相 , 肅 聞 而 歎 曰 : 「 武 帝 以 雄 才 定 六 合 , 墳 土 未 乾 而 一 朝 遷 革 , 豈 天 道 歟 ! 」 文 帝 聞 之 , 甚 不 悅 , 由 是 廢 于 家 。 開 皇 五 年 , 授 膳 部 侍 郎 。 歷 朔 州 總 管 長 史 、 貝 州 長 史 , 俱 有 能 名 。
仁 壽 中 , 肅 見 皇 太 子 勇 、 蜀 王 秀 、 左 僕 射 高 熲 俱 廢 黜 , 遣 使 上 書 , 言 : 「 高 熲 天 挺 良 才 , 元 勳 佐 命 , 願 錄 其 大 功 , 忘 其 小 過 。 二 庶 人 得 罪 已 久 , 寧 無 革 心 , 願 各 封 小 國 , 觀 其 所 為 , 若 得 遷 善 , 漸 更 增 益 , 如 或 不 悛 , 貶 削 非 晚 。 」 書 奏 , 上 謂 楊 素 曰 : 「 肅 憂 我 家 事 如 此 , 亦 至 誠 也 。 」 於 是 徵 肅 入 朝 。 皇 太 子 聞 之 , 謂 左 庶 子 張 衡 曰 : 「 使 勇 自 新 , 欲 何 為 也 ? 」 衡 曰 : 「 觀 肅 意 欲 令 如 吳 太 伯 、 漢 東 海 王 耳 。 」 太 子 甚 不 悅 。 肅 至 京 , 見 上 於 含 章 殿 。 上 謂 曰 : 「 貴 為 天 子 , 富 有 四 海 , 後 宮 寵 幸 , 不 過 數 人 , 自 勇 以 下 , 並 皆 同 母 , 非 為 愛 憎 , 輕 事 廢 立 。 」 因 言 勇 不 可 復 收 之 意 。 既 已 , 罷 遣 之 。 未 幾 , 上 崩 , 煬 帝 嗣 位 , 不 得 調 者 久 之 , 肅 亦 杜 門 不 出 。
後 執 政 者 以 嶺 表 遐 遠 , 希 旨 授 肅 永 平 郡 丞 , 甚 得 夷 人 心 。 歲 餘 卒 , 夷 獠 思 之 , 為 立 廟 於 鄣 江 之 浦 。 有 子 尚 賢 。
裴 文 舉 字 道 裕 , 河 東 聞 喜 人 也 。 祖 秀 業 , 魏 天 水 郡 守 , 贈 平 州 刺 史 。 父 邃 , 性 方 嚴 , 為 州 里 所 推 挹 。 大 統 三 年 , 東 魏 來 寇 , 邃 乃 糾 合 鄉 人 , 分 據 險 要 以 自 固 。 及 李 弼 略 地 東 境 , 邃 為 之 鄉 導 , 多 所 降 下 。 周 文 帝 嘉 之 , 特 賞 衣 物 , 封 澄 城 縣 子 。 卒 於 正 平 郡 守 , 贈 儀 同 三 司 、 定 州 刺 史 。
文 舉 少 忠 謹 , 涉 獵 經 史 。 大 統 十 年 , 起 家 奉 朝 請 。 時 周 文 帝 諸 子 年 幼 , 盛 簡 賓 友 , 文 舉 以 選 與 諸 公 子 游 , 雅 相 欽 敬 , 未 嘗 戲 狎 。 遷 著 作 郎 、 中 外 府 參 軍 。 恭 帝 二 年 , 賜 姓 賀 蘭 氏 。 周 孝 閔 帝 踐 阼 , 襲 爵 澄 城 縣 子 。
齊 公 憲 初 開 幕 府 , 以 文 舉 為 司 錄 , 及 憲 出 鎮 劍 南 , 復 以 文 舉 為 總 管 府 中 郎 。 武 成 二 年 , 就 加 使 持 節 、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。 蜀 土 沃 饒 , 商 販 百 倍 , 或 有 勸 文 舉 以 利 者 , 文 舉 答 之 曰 : 「 利 之 為 貴 , 莫 若 安 身 , 身 安 則 道 隆 , 非 貨 之 謂 , 是 以 不 為 , 非 惡 財 也 。 」 憲 矜 其 貧 窶 , 每 欲 資 給 之 , 文 舉 自 謙 遜 , 辭 多 受 少 。
保 定 三 年 , 遷 絳 州 刺 史 。 邃 之 任 正 平 也 , 以 廉 約 自 守 , 每 行 春 省 俗 , 單 車 而 已 。 及 文 舉 臨 州 , 一 遵 其 法 , 百 姓 美 而 化 之 。 總 管 韋 孝 寬 特 相 欽 重 , 每 與 談 論 , 不 覺 膝 前 於 席 。 天 和 初 , 進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尋 為 孝 寬 柱 國 府 司 馬 。 六 年 , 入 為 司 憲 中 大 夫 , 進 爵 為 伯 , 轉 軍 司 馬 。
文 舉 少 喪 父 , 其 兄 又 在 山 東 , 唯 與 弟 璣 幼 相 訓 養 , 友 愛 甚 篤 。 璣 又 早 亡 , 文 舉 撫 視 遺 孤 , 逾 於 己 子 , 時 人 以 此 稱 之 。 初 , 文 舉 叔 父 季 和 為 曲 沃 令 , 終 於 聞 喜 川 , 而 叔 母 韋 氏 卒 於 正 平 縣 , 屬 東 西 分 隔 , 韋 氏 墳 隴 , 遂 在 齊 境 。 及 文 舉 在 本 州 , 每 加 賞 募 。 齊 人 感 其 孝 義 , 潛 相 要 結 , 以 韋 柩 西 歸 , 竟 得 合 葬 。 六 年 , 除 南 青 州 刺 史 。 宣 政 元 年 , 卒 於 位 。
子 冑 嗣 , 位 至 大 都 督 。 子 神 , 安 邑 通 守 。 有 子 知 禮 。
裴 仁 基 字 德 本 , 河 東 人 也 。 祖 伯 鳳 , 周 汾 州 刺 史 。 父 定 , 上 儀 同 。
仁 基 少 驍 武 , 便 弓 馬 。 平 陳 之 役 , 以 親 衛 從 征 , 先 登 陷 陣 , 拜 儀 同 , 賜 物 千 段 。 以 本 官 領 漢 王 諒 府 親 信 。 諒 反 , 仁 基 苦 諫 見 囚 。 諒 敗 , 超 拜 護 軍 。 後 改 授 武 賁 郎 將 , 從 將 軍 李 景 討 叛 蠻 向 思 多 於 黔 安 , 以 功 進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。 擊 破 吐 谷 渾 , 加 授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。 斬 獲 寇 掠 靺 鞨 , 拜 左 光 祿 大 夫 。 從 征 高 麗 , 進 位 光 祿 大 夫 。
李 密 據 洛 口 , 帝 令 仁 基 為 河 南 道 討 捕 大 使 , 據 武 牢 拒 密 。 仁 基 見 強 寇 在 前 , 士 卒 勞 弊 , 所 得 軍 資 , 即 用 分 賞 。 監 軍 御 史 蕭 懷 靜 止 之 , 眾 咸 怒 懷 靜 。 懷 靜 又 陰 持 仁 基 長 短 , 欲 有 奏 劾 。 仁 基 懼 , 殺 懷 靜 , 以 其 眾 歸 密 。 密 以 為 河 東 郡 公 。 其 子 行 儼 , 驍 勇 善 戰 , 密 復 以 為 絳 郡 公 , 甚 相 委 昵 。
王 世 充 以 東 都 食 盡 , 悉 眾 詣 偃 師 , 求 決 戰 。 密 與 諸 將 計 。 仁 基 曰 : 「 世 充 盡 銳 而 至 , 洛 下 必 虛 , 可 分 兵 守 其 要 路 , 令 不 得 東 , 簡 精 兵 三 萬 , 傍 河 西 出 , 以 逼 東 都 。 世 充 卻 還 , 我 且 按 甲 ; 世 充 重 出 , 我 又 逼 之 。 如 此 , 則 我 有 餘 力 , 彼 勞 奔 命 。 兵 法 所 謂 彼 出 我 歸 , 彼 歸 我 出 , 數 戰 以 疲 之 , 多 方 以 誤 之 者 也 。 」 密 曰 : 「 公 知 其 一 , 不 知 其 二 。 東 都 兵 馬 有 三 不 可 當 , 器 械 精 一 也 , 決 計 而 來 二 也 , 食 盡 求 鬥 三 也 。 我 按 兵 蓄 力 以 觀 其 弊 , 彼 求 鬥 不 得 , 欲 走 無 路 , 不 過 十 日 , 世 充 之 首 可 懸 於 麾 下 。 」 單 雄 信 等 諸 將 輕 世 充 , 皆 請 戰 。 仁 基 苦 爭 不 得 。 密 難 違 諸 將 言 , 戰 遂 大 敗 。 仁 基 為 世 充 所 虜 。
世 充 以 仁 基 父 子 並 驍 勇 , 深 禮 之 , 以 兄 女 妻 行 儼 。 及 僭 尊 號 , 署 仁 基 為 禮 部 尚 書 , 行 儼 為 左 輔 大 將 軍 。 行 儼 每 戰 , 所 當 皆 披 靡 , 號 萬 人 敵 。 世 充 憚 其 威 名 , 頗 加 猜 防 。 仁 基 知 之 , 甚 不 自 安 , 遂 與 世 充 所 署 尚 書 左 丞 宇 文 儒 童 、 尚 食 直 長 陳 謙 、 祕 書 丞 崔 德 本 等 謀 , 令 陳 謙 於 上 食 之 際 , 持 匕 首 劫 世 充 , 行 儼 以 兵 應 之 , 事 定 , 然 後 輔 越 王 侗 。 事 臨 發 , 將 軍 張 童 兒 告 之 , 俱 為 世 充 所 殺 。
論 曰 : 裴 駿 雅 業 有 資 , 器 行 仍 世 , 所 以 布 於 列 位 , 不 替 其 美 。 延 雋 器 能 位 望 , 有 可 稱 乎 。 伯 茂 才 名 , 亦 時 之 良 也 。 元 化 以 文 學 傳 業 , 而 又 脩 史 著 美 。 〔 二 三 〕 讓 之 弟 兄 , 修 身 厲 行 , 觀 夫 出 處 之 跡 , 良 足 稱 乎 。 矩 學 涉 經 史 , 頗 有 幹 局 , 至 於 恪 勤 匪 懈 , 夙 夜 在 公 , 求 之 古 人 , 殆 未 之 有 。 與 聞 政 事 , 多 歷 歲 年 , 雖 處 危 亂 之 中 , 未 虧 廉 謹 之 節 。 然 與 時 消 息 , 承 望 風 旨 , 使 高 昌 入 朝 , 伊 吾 獻 地 , 聚 糧 且 末 , 師 出 玉 門 , 關 右 騷 然 , 頗 亦 矩 之 由 矣 。 果 及 長 寬 , 早 知 去 就 , 而 寬 淪 跡 異 域 , 蓋 乃 命 乎 。 嵩 和 廉 約 居 身 , 忠 勤 奉 上 , 人 懷 其 惠 , 吏 畏 其 威 , 雖 古 之 良 吏 , 何 以 加 此 。 肅 歷 官 周 、 隋 , 志 存 鯁 正 , 竟 而 忠 誠 慷 慨 , 犯 忤 龍 鱗 , 固 知 嫠 婦 憂 宗 周 之 亡 , 處 女 悲 太 子 之 少 , 非 徒 語 也 。 文 舉 之 在 絳 州 , 世 載 清 德 , 辭 多 受 少 , 有 廉 讓 之 風 焉 。 仁 基 以 武 略 見 知 , 自 升 顯 級 , 竟 而 蹈 履 非 所 , 身 名 隳 壞 , 時 也 。
〔 二 〕 祿 後 養 親 諸 本 「 後 」 作 「 厚 」 , 魏 書 裴 駿 傳 作 「 後 」 。 按 「 祿 後 養 親 」 , 謂 作 官 得 祿 時 , 父 母 已 亡 , 不 及 養 親 。 「 厚 」 乃 音 同 致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三 〕 中 山 王 將 之 部 諸 本 脫 「 王 」 字 , 魏 書 注 闕 , 通 志 卷 一 七 六 裴 敬 憲 傳 有 「 王 」 字 。 按 中 山 王 指 元 熙 。 魏 書 卷 十 九 南 安 王 楨 傳 云 : 「 始 熙 之 鎮 鄴 也 , 知 友 才 學 之 士 袁 翻 、 李 琰 、 李 神 雋 、 王 誦 兄 弟 、 裴 敬 憲 等 咸 餞 於 河 梁 , 賦 詩 告 別 。 」 熙 父 英 封 中 山 王 , 熙 襲 其 爵 。 通 志 是 , 今 據 補 。
〔 四 〕 永 安 三 年 贈 中 書 侍 郎 諸 本 「 永 安 」 作 「 永 興 」 。 按 北 魏 有 兩 永 興 : 一 為 明 元 帝 年 號 , 裴 敬 憲 不 可 能 於 此 永 興 中 獲 得 贈 官 ; 一 為 孝 武 帝 年 號 ( 太 昌 元 年 十 二 月 改 元 永 興 )。 但 不 久 就 改 為 永 熙 , 無 三 年 。 下 文 說 敬 憲 弟 莊 伯 與 其 同 年 死 , 而 在 永 安 三 年 贈 通 直 散 騎 侍 郎 , 則 敬 憲 必 是 同 時 獲 得 贈 官 。 「 永 興 」 為 「 永 安 」 之 誤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五 〕 延 雋 從 叔 愛 醜 桃 弓 並 見 稱 於
鄉 里 魏 書 卷 六 九 裴 延 雋 傳 無「
愛 醜 」 二 字 , 「 並 」 字 作 「 亦 」 。
按 若 據 魏 書 , 則 下 云 「 子 夙 」 , 即 桃 弓 之 子 。 北 史 並 列
兩 人 , 則 夙 為 誰 子 不 明 。 疑 誤 。
〔 六 〕 南 征 絳 蜀 陳 雙 熾 通 志 卷 一 七 六 裴 伯 茂 傳 「 南 」 字 作 「 及 」 。 按 陳 雙 熾 起 義 在 河 東 。 由 洛 陽 出 兵 , 當 是 北 向 , 不 當 云 「 南 征 」 。 通 志 作 「 及 」 是 。
〔 七 〕 進 軍 自 南 海 援 廣 州 諸 本 「 援 」 作 「 拔 」 , 隋 書 卷 六 七 裴 矩 傳 作 「 援 」 。 按 上 云 王 仲 宣 逼 廣 州 , 則 廣 州 是 為 隋 守 。 本 書 卷 六 四 韋 洸 傳 , 言 洸 守 廣 州 , 並 未 失 陷 。 作 「 援 」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八 〕 始 稱 名 號 者 有 三 十 六 國 諸 本 「 三 」 作 「 四 」 , 隋 書 作 「 三 」 。 按 漢 書 卷 九 六 上 西 域 傳 序 作 「 三 十 六 國 」 。 今 據 改 。
〔 九 〕 合 四 十 五 國 隋 書 作 「 四 十 四 國 」 。 按 本 書 卷 九 七 西 域 傳 序 , 言 裴 矩 引 致 西 域 , 「 其 有 君 長 者 四 十 四 國 」 。 則 隋 書 是 。
〔 一 0 〕 蘇 勒 沙 那 國 隋 書 「 勒 」 作 「 對 」 , 通 志 卷 一 六 一 裴 矩 傳 作 「 勒 」 。 按 隋 書 卷 八 三 、 本 書 卷 九 七 西 域 傳 鏺 汗 國 及 米 國 都 見 「 蘇 對 沙 那 」 。 通 志 卷 一 九 六 西 域 傳 米 國 及 撥 汗 國 條 同 。 疑 作 「 對 」 是 。
〔 一 一 〕 挹 怛 諸 本 「 怛 」 訛 作 「 n 」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改 。 挹 怛 即 D 噠 , 見 隋 書 卷 八 三 及 本 書 卷 九 七 西 域 傳 。
〔 一 二 〕 其 東 女 國 南 婆 羅 門 國 等 諸 本 「 女 」 作 「 安 」 , 隋 書 作 「 女 」 。 按 女 國 與 南 婆 羅 門 都 不 在 三 道 上 , 故 以 「 其 東 」 區 別 之 。 大 小 安 國 已 見 前 , 此 不 應 重 出 , 今 據 隋 書 改 。
〔 一 三 〕 大 業 三 年 帝 有 事 於 嶽 通 志 「 三 」 作 「 二 」 。 按 本 書 卷 十 二 、 隋 書 卷 三 煬 帝 紀 , 大 業 四 年 八 月 , 「 親 祠 岳 」 , 則 事 在 四 年 。 作 「 三 」 作 「 二 」 都 誤 。
〔 一 四 〕 矩 與 其 將 曹 旦 等 於 洺 州 留 守 諸 本 「 洺 」 作 「 洛 」 , 隋 書 作 「 洺 」 。 按 竇 建 德 都 洺 州 , 見 舊 唐 書 卷 五 四 竇 建 德 傳 。 作 「 洛 」 誤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五 〕 帝 曰 癡 漢 何 敢 如 此 楊 愔 曰 望
陛 下 放 以 取 後 世 名 帝 投 刀 歎 曰 小 子 望 我 殺 爾 以 取 後 世 名
我 終 不 成 爾 名 通 志 卷 一 五 四 裴 讓 之 傳 作 :「
帝 曰 : 『 癡 漢 何 敢 爾 ? 』 楊 愔 曰 :
『 此 子 望 陛 下 殺 之 以 取 後 世 名 。 』 帝 投 刀 曰 : 『 小 子 望
我 殺 爾 以 取 名 , 我 終 不 成 爾 名 也 。 』 」 按 通 志 文 字 略 異
, 當 是 改 寫 。 但 「 放 」 字 疑 當 從 通 志 作 「 殺 」 , 方 與 上
下 文 相 應 。
〔 一 六 〕 隨 其 妻 父 夏 侯 道 遷 入 魏 按 魏 書 卷 七 一 江 悅 之 傳 附 皇 甫 徽 傳 云 : 「 徽 妻 即 道 遷 之 兄 女 。 」 則 道 遷 是 徽 之 妻 叔 。
〔 一 七 〕 子 義 宣 後 從 御 正 杜 杲 使 於 陳 諸 本 「 杲 」 訛 作 「 果 」 , 據 周 書 卷 三 四 裴 寬 傳 及 卷 三 九 杜 杲 傳 改 。
〔 一 八 〕 子 鏡 人 周 書 卷 三 四 裴 漢 傳 「 人 」 作 「 民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一 九 〕 之 隱 弟 師 人 周 書 「 人 」 作 「 民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二 0 〕 俠 執 其 使 人 諸 本 「 俠 」 訛 作 「 使 」 , 據 周 書 卷 三 五 、 通 志 卷 一 五 七 裴 俠 傳 改 。
〔 二 一 〕 小 司 空 北 海 公 申 徽 並 來 候 俠 疾 諸 本 「 徽 」 訛 作 「 徵 」 , 據 周 書 、 通 志 裴 俠 傳 及 周 書 卷 三 二 申 徽 傳 改 。 徽 傳 不 言 其 封 北 海 公 , 但 元 和 姓 纂 輯 本 卷 三 申 氏 條 稱 : 「 裔 孫 徽 , 後 周 北 海 公 。 」 知 是 此 人 。
〔 二 二 〕 奴 隸 耕 耒 糧 粟 莫 不 備 足 周 書 「 耒 」 作 「 牛 」 , 此 作 「 耒 」 , 當 是 形 訛 。
〔 二 三 〕 元 化 以 文 學 傳 業 而 又 脩 史 著
美 按 裴 佗 傳 無 一 語 及 脩 史 事 , 其 在 魏 書 , 本 列 良 吏 傳
, 「 脩 史 」 當 是 「 循 吏 」 ( 即 良 吏 ) 之 訛 。
在 南 以 武 力 見 敘 , 遇 宋 孝 武 起 江 州 , 遂 以 為 將 。 和 平 六 年 , 宋 湘 東 王 殺 其 主 子 業 而 自 立 , 是 為 明 帝 。 群 情 不 協 , 共 立 子 業 弟 晉 安 王 子 勛 。 安 都 與 沈 文 秀 、 崔 道 固 、 常 珍 奇 等 舉 兵 應 之 。 宋 明 帝 遣 將 張 永 討 安 都 , 安 都 遣 使 降 魏 , 請 兵 救 援 , 遣 第 四 子 道 次 為 質 。 獻 文 乃 遣 鎮 東 大 將 軍 尉 元 等 赴 之 , 拜 安 都 鎮 南 大 將 軍 、 徐 州 刺 史 , 賜 爵 河 東 公 。 元 等 既 入 彭 城 , 安 都 中 悔 , 謀 圖 元 等 。 元 知 之 , 遂 不 果 發 。 安 都 因 重 貨 元 等 , 委 罪 於 女 婿 裴 祖 隆 。 元 乃 殺 祖 隆 而 隱 安 都 謀 。
皇 興 二 年 , 與 畢 眾 敬 朝 于 京 師 , 甚 見 禮 重 。 子 姪 群 從 並 處 上 客 , 皆 封 侯 , 至 於 門 生 , 無 不 收 敘 。 又 為 起 第 宅 , 館 宇 崇 麗 , 資 給 甚 厚 。 卒 , 贈 假 黃 鉞 、 秦 州 刺 史 、 河 東 王 , 諡 曰 康 。
子 道 標 襲 爵 , 位 平 州 刺 史 , 政 有 聲 稱 。 歷 相 、 秦 二 州 刺 史 , 卒 。
道 標 弟 道 異 , 亦 以 勳 為 第 一 客 。 早 卒 , 贈 秦 州 刺 史 、 安 邑 侯 。
道 異 弟 道 次 , 既 質 京 師 , 賜 爵 安 邑 侯 , 位 秦 州 刺 史 , 進 河 南 公 。
安 都 從 祖 弟 真 度 , 初 亦 與 安 都 南 奔 , 及 從 安 都 來 降 , 為 上 客 。 太 和 初 , 賜 爵 河 北 侯 , 出 為 平 州 刺 史 , 假 陽 平 公 , 後 降 為 伯 。 歷 荊 州 、 東 荊 州 刺 史 。 初 遷 洛 後 , 真 度 每 獻 計 勸 先 取 樊 、 鄧 , 後 攻 南 陽 , 故 大 為 帝 所 賞 , 改 封 臨 晉 縣 伯 , 轉 豫 州 刺 史 。 景 明 初 , 豫 州 大 饑 , 真 度 表 輒 日 別 出 倉 米 五 十 斛 為 粥 , 救 其 甚 者 。 詔 曰 : 「 真 度 所 表 , 甚 有 憂 濟 百 姓 之 意 , 宜 在 拯 恤 。 」 歷 華 、 荊 二 州 刺 史 , 入 為 大 司 農 卿 。 正 始 初 , 除 揚 州 刺 史 。 還 朝 , 除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加 散 騎 常 侍 , 改 封 敷 西 。 卒 , 贈 左 光 祿 大 夫 , 諡 曰 莊 。 有 子 十 二 人 , 嫡 子 懷 徹 襲 封 。
初 , 真 度 有 女 妓 數 十 人 , 每 集 賓 客 , 輒 命 之 絲 竹 歌 舞 , 不 輟 於 前 , 盡 聲 色 之 適 。 庶 長 子 懷 吉 , 居 喪 過 周 , 以 父 妓 十 餘 人 并 樂 器 獻 之 , 宣 武 納 焉 。
懷 吉 好 勇 , 有 膂 力 , 雖 不 善 書 學 , 亦 解 達 時 事 , 卒 於 汾 州 刺 史 。 懷 吉 本 不 厲 清 節 , 及 為 汾 州 , 偏 有 聚 納 之 響 。 自 以 支 庶 , 餌 誘 勝 己 , 共 為 婚 姻 。 多 攜 親 戚 , 悉 令 同 行 , 兼 為 之 彌 縫 , 恣 其 取 受 。 而 將 勞 賓 客 , 曲 盡 物 情 , 送 去 迎 來 , 不 避 寒 熱 。 性 少 言 , 每 有 接 對 , 但 默 然 而 返 。 既 指 授 先 期 明 人 馬 之 數 , 左 右 密 已 記 錄 。 俄 而 酒 饌 相 尋 , 芻 粟 繼 至 , 逮 于 將 別 , 贈 以 錢 縑 , 下 及 廝 傭 , 咸 過 本 望 。
真 度 諸 子 既 多 , 其 母 非 一 , 同 產 相 朋 , 因 有 憎 愛 。 興 和 中 , 遂 致 訴 列 , 云 以 毒 藥 相 害 , 顯 在 公 府 , 發 揚 疵 釁 , 時 人 恥 焉 。
劉 休 賓 字 處 幹 , 本 平 原 人 也 。 祖 昶 , 從 慕 容 德 度 河 , 家 于 北 海 都 昌 縣 。 父 奉 伯 , 宋 北 海 太 守 。
休 賓 少 好 學 , 有 文 才 , 仕 宋 為 兗 州 刺 史 。 娶 崔 邪 利 女 , 生 子 文 曄 。 崔 氏 先 歸 寧 在 魯 郡 , 邪 利 之 降 , 文 曄 母 子 與 俱 入 魏 。 及 慕 容 白 曜 軍 至 , 休 賓 不 降 。 白 曜 請 崔 氏 與 文 曄 至 , 以 報 休 賓 , 又 執 休 賓 兄 延 和 妻 子 巡 視 城 下 。 休 賓 答 白 曜 , 許 待 歷 城 降 , 當 即 歸 順 。 密 遣 主 簿 尹 文 達 向 歷 城 , 觀 魏 軍 形 勢 。 文 達 詣 白 曜 , 詐 祗 候 。 白 曜 令 文 達 往 升 城 , 見 其 妻 子 。 文 曄 哭 泣 , 以 爪 髮 為 信 。 文 達 回 , 復 經 白 曜 , 誓 約 而 還 , 見 休 賓 。 休 賓 撫 爪 髮 泣 , 復 遣 文 達 與 白 曜 期 。 白 曜 喜 , 以 酒 灌 地 , 啟 告 山 河 , 誓 不 負 休 賓 。 文 達 還 謂 休 賓 , 可 早 決 計 。 休 賓 於 是 告 兄 子 聞 慰 , 聞 慰 固 執 不 可 , 遂 差 本 契 。 白 曜 尋 遣 著 作 佐 郎 許 赤 彪 夜 至 梁 鄒 南 門 , 〔 二 〕 告 城 上 人 曰 : 「 休 賓 遣 文 達 頻 造 僕 射 許 降 , 何 得 無 信 ! 」 於 是 城 內 遂 相 維 持 , 欲 降 不 得 。 歷 城 降 , 休 賓 乃 出 請 命 。 及 立 平 齊 郡 , 乃 以 梁 鄒 人 為 懷 寧 縣 , 以 休 賓 為 令 。 延 興 二 年 卒 。
文 曄 有 志 尚 , 綜 覽 群 書 , 輕 財 重 義 。 太 和 中 , 坐 從 兄 聞 慰 南 叛 , 被 徙 北 邊 , 孝 文 特 聽 還 代 。 帝 曾 幸 方 山 , 文 曄 大 言 求 見 , 申 父 功 厚 賞 屈 。 於 是 賜 爵 都 昌 子 , 深 見 待 遇 , 拜 協 律 中 郎 。 卒 於 高 陽 太 守 , 贈 兗 州 刺 史 , 諡 曰 貞 。
休 賓 叔 父 旋 之 , 其 妻 許 氏 生 二 子 法 鳳 、 法 武 , 而 旋 之 早 卒 。 東 陽 平 , 許 氏 攜 二 子 入 魏 , 孤 貧 不 自 立 , 母 子 並 出 家 為 尼 僧 。 既 而 反 俗 , 俱 奔 江 南 。 法 武 後 改 名 峻 , 字 孝 標 , 南 史 有 傳 。
房 法 壽 , 小 名 烏 頭 , 清 河 東 武 城 人 也 。 曾 祖 諶 , 仕 燕 , 位 太 尉 掾 , 隨 慕 容 氏 遷 于 齊 , 子 孫 因 家 之 , 遂 為 東 清 河 繹 幕 人 焉 。
法 壽 幼 孤 , 少 好 射 獵 , 輕 率 勇 果 , 結 諸 群 小 為 劫 盜 , 宗 族 患 之 。 弱 冠 , 州 迎 主 簿 。 後 以 母 老 , 不 復 應 州 郡 命 , 常 盜 殺 豬 羊 以 供 母 。 招 集 壯 士 , 有 數 百 。 仕 宋 為 魏 郡 太 守 。 法 壽 從 祖 弟 崇 吉 , 母 妻 為 慕 容 白 曜 所 獲 , 託 法 壽 為 計 , 法 壽 與 崇 吉 歸 款 於 白 曜 。 詔 以 法 壽 為 平 遠 將 軍 , 與 韓 騏 驎 對 為 冀 州 刺 史 。
及 歷 城 、 梁 鄒 降 , 法 壽 、 崇 吉 等 與 崔 道 固 、 劉 休 賓 俱 至 京 師 , 以 法 壽 為 上 客 , 崇 吉 為 次 客 , 崔 、 劉 為 下 客 。 法 壽 供 給 亞 於 薛 安 都 等 , 以 功 賜 爵 壯 武 侯 , 給 以 田 宅 奴 婢 。 性 愛 酒 , 好 施 , 親 舊 賓 客 率 同 飢 飽 , 坎 常 不 豐 足 。 畢 眾 敬 等 皆 尚 其 通 愛 。 卒 , 贈 青 州 刺 史 , 諡 敬 侯 。
子 伯 祖 襲 , 例 降 為 伯 , 歷 齊 郡 內 史 。 伯 祖 闇 弱 , 委 事 於 功 曹 張 僧 皓 , 大 有 受 納 , 伯 祖 衣 食 不 充 。 後 遷 幽 州 輔 國 府 長 史 , 〔 三 〕 免 官 , 卒 。
子 翼 , 大 城 戍 主 , 帶 宋 安 太 守 , 〔 四 〕 襲 爵 壯 武 侯 。
翼 子 豹 , 字 仲 幹 。 體 貌 魁 岸 , 美 音 儀 。 年 十 七 , 州 辟 主 簿 。 王 思 政 入 據 潁 川 , 慕 容 紹 宗 出 討 , 豹 為 紹 宗 開 府 主 簿 兼 行 臺 郎 中 。 紹 宗 自 云 有 水 厄 , 遂 於 戰 艦 中 浴 , 并 自 投 於 水 , 冀 以 厭 當 之 。 豹 白 紹 宗 曰 : 「 夫 命 也 在 天 , 豈 人 理 所 能 延 保 。 公 若 實 有 水 厄 , 非 禳 辟 所 能 卻 , 若 其 實 無 , 何 禳 之 有 。 今 三 軍 之 事 , 在 於 明 公 , 唯 應 達 命 任 理 , 以 保 元 吉 。 方 乃 乘 船 入 水 , 云 以 防 災 , 豈 如 岸 上 指 麾 , 以 保 萬 全 也 。 」 紹 宗 笑 曰 : 「 不 能 免 俗 , 為 復 爾 耳 。 」 未 幾 而 紹 宗 遇 溺 , 時 論 以 為 知 微 。
河 清 中 , 〔 五 〕 除 謁 者 僕 射 , 拜 西 河 太 守 。 地 接 周 境 , 俗 雜 稽 胡 , 豹 政 貴 清 靜 , 甚 著 聲 績 。 遷 博 陵 太 守 , 亦 有 能 名 。 又 遷 樂 陵 太 守 , 風 教 修 理 , 稱 為 美 政 。 郡 瀕 海 , 水 味 多 鹹 苦 。 豹 命 鑿 一 井 , 遂 得 甘 泉 , 遐 邇 以 為 政 化 所 致 。 豹 罷 歸 後 , 井 味 復 鹹 。 齊 滅 , 遂 還 本 鄉 , 丘 園 自 養 , 頻 被 徵 命 , 固 辭 以 疾 。 每 牧 守 初 臨 , 必 遣 致 禮 , 官 佐 邑 宰 皆 投 刺 申 敬 。 終 於 家 , 無 子 , 以 兄 熊 子 彥 詡 嗣 。
彥 詡 明 辯 有 學 識 , 位 殿 中 侍 御 史 , 千 乘 、 益 都 二 縣 令 , 有 惠 政 。
熊 字 子 威 , 性 至 孝 , 聰 朗 有 節 概 。 州 辟 主 簿 , 行 清 河 、 廣 川 二 郡 事 。 七 子 。
長 子 彥 詢 最 知 名 , 以 魏 勳 門 嫡 孫 , 賜 爵 永 始 縣 子 , 特 為 叔 豹 所 愛 重 。 病 卒 , 豹 取 急 , 親 送 柩 還 鄉 , 悲 痛 傷 惜 , 以 為 喪 當 家 之 寶 。 初 , 彥 詢 少 時 為 監 館 , 嘗 接 陳 使 江 總 。 及 陳 滅 , 總 入 關 , 見 彥 詢 弟 彥 謙 曰 : 「 公 是 監 館 弟 邪 ? 」 因 慘 然 曰 : 「 昔 因 將 命 , 得 申 言 款 。 」 彥 詢 所 贈 總 詩 , 今 見 載 總 集 。
彥 謙 早 孤 , 不 識 父 , 為 母 兄 鞠 養 。 長 兄 彥 詢 , 雅 有 清 鑒 , 以 彥 謙 天 性 穎 悟 , 每 奇 之 , 親 教 讀 書 。 年 七 歲 , 誦 數 萬 言 , 為 宗 黨 所 異 。 十 五 出 後 叔 父 子 貞 , 事 所 繼 有 踰 本 生 。 子 貞 哀 之 , 撫 養 甚 厚 。 後 丁 繼 母 憂 , 勺 飲 不 入 口 者 五 日 。 事 伯 父 豹 , 〔 六 〕 竭 盡 心 力 , 每 四 時 珍 果 , 弗 敢 先 嘗 。 遇 期 功 之 戚 , 必 蔬 食 終 禮 , 宗 從 取 則 焉 。 其 後 受 學 于 博 士 尹 琳 , 手 不 釋 卷 , 遂 通 涉 五 經 。 解 屬 文 , 雅 有 詞 辯 , 風 概 高 人 。
年 十 八 , 屬 齊 廣 寧 王 孝 珩 為 齊 州 刺 史 , 辟 為 主 簿 。 時 禁 網 疏 闊 , 州 郡 之 職 , 尤 多 縱 弛 。 及 彥 謙 在 職 , 清 簡 守 法 , 州 境 肅 然 , 莫 不 敬 憚 。 及 周 師 入 鄴 , 齊 主 東 奔 , 以 彥 謙 為 齊 州 中 從 事 。 彥 謙 痛 本 朝 傾 覆 , 將 糾 率 忠 義 , 潛 謀 匡 輔 , 事 不 果 而 止 。 齊 亡 , 歸 于 家 。 周 武 帝 遣 柱 國 辛 遵 為 齊 州 刺 史 , 為 賊 帥 輔 帶 劍 所 執 。 彥 謙 以 書 諭 之 , 帶 劍 慚 懼 , 送 遵 還 州 , 諸 賊 並 各 歸 首 。 及 隋 文 受 禪 之 後 , 遂 優 游 鄉 曲 , 誓 無 仕 心 。 開 皇 七 年 , 刺 史 韋 藝 固 薦 之 , 不 得 已 而 應 命 。 吏 部 尚 書 廬 愷 一 見 重 之 , 擢 授 承 奉 郎 , 俄 遷 監 察 御 史 。 後 屬 陳 平 , 奉 詔 安 撫 泉 、 括 等 十 州 。 以 銜 命 稱 旨 , 賜 物 百 段 、 米 百 石 、 衣 一 襲 、 奴 婢 七 口 。
遷 秦 州 總 管 錄 事 參 軍 。 因 朝 集 時 , 左 僕 射 高 熲 定 考 課 。 彥 謙 謂 熲 曰 : 「 書 稱 三 載 考 績 , 黜 陟 幽 明 。 唐 、 虞 以 降 , 代 有 其 法 , 黜 陟 合 理 , 褒 貶 無 虧 , 便 是 進 必 得 賢 , 退 皆 不 肖 。 如 或 舛 謬 , 法 乃 虛 設 。 比 見 諸 州 考 校 , 執 見 不 同 , 進 退 多 少 , 參 差 不 類 。 況 復 愛 憎 肆 意 , 致 乖 平 坦 。 清 介 孤 直 , 未 必 高 第 ; 卑 諂 巧 官 , 翻 居 上 等 。 真 偽 混 淆 , 是 非 瞀 亂 。 宰 貴 既 不 精 練 , 斟 酌 取 捨 , 曾 經 驅 使 者 , 多 以 蒙 識 獲 成 ; 未 歷 臺 省 者 , 皆 為 不 知 被 退 。 又 四 方 懸 遠 , 難 可 詳 悉 , 唯 準 量 人 數 , 半 破 半 成 , 徒 計 官 員 之 少 多 , 莫 顧 善 惡 之 眾 寡 。 欲 求 允 當 , 其 道 無 由 。 明 公 鑒 達 幽 微 , 平 心 遇 物 , 今 所 考 校 , 必 無 阿 枉 , 脫 有 前 件 數 事 , 未 審 何 以 裁 之 ? 唯 願 遠 布 耳 目 , 精 加 采 訪 , 褒 秋 毫 之 善 , 貶 纖 介 之 惡 , 非 直 有 光 至 道 , 亦 足 標 獎 賢 能 。 」 詞 氣 侃 然 , 觀 者 屬 目 。 熲 為 之 動 容 , 深 見 嗟 賞 。 因 歷 問 河 西 、 隴 右 官 人 景 行 , 彥 謙 對 之 如 響 。 熲 謂 諸 州 總 管 、 刺 史 曰 : 「 與 公 言 , 不 如 獨 共 秦 州 考 使 語 。 」 後 數 日 , 熲 言 於 帝 , 帝 弗 能 用 。
以 秩 滿 , 遷 長 葛 縣 令 , 甚 有 惠 化 , 百 姓 號 為 慈 父 。 仁 壽 中 , 帝 令 持 節 使 者 巡 行 州 縣 , 察 長 吏 能 不 , 以 彥 謙 為 天 下 第 一 , 超 授 鄀 州 司 馬 。 吏 人 號 哭 相 謂 曰 : 「 房 明 府 今 去 , 吾 屬 何 用 生 為 ! 」 其 後 百 姓 思 之 , 立 碑 頌 德 。 鄀 州 久 無 刺 史 , 州 務 皆 歸 彥 謙 , 名 有 異 政 。 內 史 侍 郎 薛 道 衡 , 一 代 文 宗 , 位 望 清 顯 , 所 與 交 結 , 皆 海 內 名 賢 。 重 彥 謙 為 人 , 深 加 友 敬 。 及 為 襄 州 總 管 , 辭 翰 往 來 , 交 錯 道 路 。 煬 帝 嗣 位 , 道 衡 轉 牧 番 州 , 路 經 彥 謙 所 , 留 連 數 日 , 屑 涕 而 別 。
黃 門 侍 郎 張 衡 亦 與 彥 謙 相 善 。 于 時 帝 營 東 都 , 窮 極 侈 麗 , 天 下 失 望 。 又 漢 王 構 逆 , 罹 罪 者 多 。 彥 謙 見 衡 當 塗 而 不 能 匡 救 , 書 諭 之 曰 :
竊 聞 賞 者 所 以 勸 善 , 刑 者 所 以 懲 惡 。 故 疏 賤 之 人 , 有 善 必 賞 ; 尊 賢 之 戚 , 犯 惡 必 刑 。 未 有 罰 則 避 親 , 賞 則 遺 賤 者 也 。 今 國 家 祗 承 靈 命 , 作 人 父 母 , 刑 賞 曲 直 , 升 聞 於 天 , 夤 畏 照 臨 , 亦 宜 謹 肅 。 故 文 王 云 : 「 我 其 夙 夜 畏 天 之 威 。 」 以 此 而 論 , 雖 州 、 國 有 殊 , 高 下 懸 邈 , 憂 人 慎 法 , 其 理 一 也 。
至 如 并 州 釁 逆 , 須 有 甄 明 , 若 楊 諒 實 以 詔 命 不 通 , 慮 宗 社 危 逼 , 徵 兵 聚 眾 , 非 為 干 紀 , 則 當 原 其 本 情 , 議 其 刑 罰 , 上 副 聖 主 友 于 之 意 , 下 曉 愚 人 疑 惑 之 心 。 若 審 知 外 內 無 虞 , 嗣 后 纂 統 , 而 好 亂 樂 禍 , 妄 有 覬 覦 , 則 管 、 蔡 之 誅 , 當 在 於 諒 。 同 惡 相 濟 , 無 所 逃 罪 , 梟 縣 孥 戮 , 國 有 常 刑 。 遂 使 籍 沒 流 移 , 恐 為 冤 濫 。 〔 七 〕 恢 恢 天 網 , 豈 其 然 乎 ! 罪 疑 從 輕 , 斯 義 安 在 ! 昔 叔 向 置 鬻 獄 之 死 , 晉 國 所 嘉 ; 釋 之 斷 犯 蹕 之 刑 , 漢 文 稱 善 。 羊 舌 寧 不 愛 弟 , 廷 尉 非 苟 違 君 , 俱 以 執 法 無 私 , 不 容 輕 重 。
且 聖 人 大 寶 , 是 曰 神 器 , 苟 非 天 命 , 不 可 妄 得 。 故 蚩 尤 、 項 籍 之 驍 勇 , 伊 尹 、 霍 光 之 權 勢 , 李 老 、 孔 丘 之 才 智 , 呂 望 、 孫 武 之 兵 術 , 吳 、 楚 連 盤 石 之 據 , 產 、 祿 承 母 弟 之 基 , 不 應 歷 運 之 兆 , 終 無 帝 主 之 位 。 況 乎 蕞 爾 一 隅 , 蜂 扇 螘 聚 , 楊 諒 之 愚 鄙 , 群 小 之 凶 慝 , 而 欲 憑 陵 畿 甸 , 覬 幸 非 望 者 哉 。
開 闢 以 降 , 書 契 云 及 , 帝 皇 之 跡 , 可 得 而 詳 。 自 非 積 德 累 仁 , 豐 功 厚 利 , 孰 能 道 洽 幽 顯 , 義 感 靈 祇 ? 是 以 古 之 哲 王 , 昧 旦 丕 顯 , 履 冰 在 念 , 御 朽 兢 懷 。 逮 叔 世 驕 荒 , 曾 無 戒 懼 , 肆 於 人 上 , 騁 嗜 奔 欲 , 不 可 具 載 , 請 略 陳 之 。
曩 者 , 齊 、 陳 二 國 , 並 居 大 位 , 自 謂 與 天 地 合 德 , 日 月 齊 明 , 罔 念 憂 虞 , 不 恤 刑 政 。 近 臣 懷 寵 , 稱 善 而 隱 惡 ; 史 官 曲 筆 , 掩 瑕 而 錄 美 。 是 以 人 庶 呼 嗟 , 終 閉 塞 於 視 聽 ; 公 卿 虛 譽 , 日 敷 陳 於 左 右 。 法 網 嚴 密 , 刑 辟 日 多 , 賦 役 煩 興 , 老 幼 疲 苦 。 昔 鄭 有 子 產 , 齊 有 晏 嬰 , 楚 有 叔 敖 , 晉 有 士 會 , 凡 此 小 國 , 尚 足 名 臣 , 齊 、 陳 之 強 , 豈 無 良 佐 ? 但 以 執 政 壅 蔽 , 懷 私 殉 軀 , 忘 國 憂 家 , 外 同 內 忌 。 設 有 正 直 之 士 , 才 堪 幹 時 , 於 己 非 宜 , 即 加 擯 棄 ; 儻 遇 諂 佞 之 輩 , 行 多 穢 慝 , 於 我 有 益 , 遽 蒙 薦 舉 。 以 此 求 賢 , 何 從 而 至 。 夫 賢 材 者 , 非 尚 膂 力 , 豈 繫 文 華 , 唯 須 正 身 負 戴 , 確 乎 不 動 , 譬 棟 之 處 屋 , 如 骨 之 在 身 , 所 謂 棟 梁 骨 鯁 之 材 也 。 齊 、 陳 不 任 骨 鯁 , 信 近 讒 諛 , 天 高 聽 卑 , 監 其 淫 僻 , 故 總 收 神 器 , 歸 我 大 隋 。 向 使 二 國 祗 敬 上 玄 , 惠 恤 鰥 寡 , 委 任 方 直 , 斥 遠 浮 華 , 卑 菲 為 心 , 惻 隱 是 務 , 河 朔 強 富 , 江 湖 險 隔 , 各 保 其 業 , 人 不 思 亂 , 泰 山 之 固 , 弗 可 動 也 。 然 而 寢 臥 積 薪 , 宴 安 鴆 毒 , 遂 使 禾 黍 生 廟 , 霧 露 沾 衣 , 弔 影 撫 心 , 何 嗟 及 矣 ! 故 詩 云 : 「 殷 之 未 喪 師 , 克 配 上 帝 , 宜 鑒 于 殷 , 駿 命 不 易 。 」 萬 機 之 事 , 何 者 不 須 熟 慮 哉 。
伏 惟 皇 帝 望 雲 就 日 , 仁 孝 夙 彰 , 錫 社 分 珪 , 大 成 規 矩 。 及 總 統 淮 海 , 盛 德 日 新 , 當 璧 之 符 , 遐 邇 僉 屬 。 纘 曆 甫 爾 , 寬 仁 已 布 , 率 土 蒼 生 , 翹 足 而 喜 。 并 州 之 亂 , 變 起 倉 卒 , 職 由 楊 諒 詭 惑 , 詿 誤 吏 人 , 非 有 構 怨 本 朝 , 棄 德 從 賊 者 也 。 而 有 司 將 帥 , 稱 其 願 反 , 非 止 誣 陷 良 善 , 亦 恐 大 玷 皇 猷 。
足 下 宿 當 重 寄 , 早 預 心 膂 , 粵 自 藩 邸 , 柱 石 見 知 , 方 當 書 名 竹 帛 , 傳 芳 萬 古 , 稷 、 契 、 伊 、 呂 , 彼 獨 何 人 。 既 屬 明 時 , 須 存 謇 諤 , 立 當 世 之 大 誡 , 作 將 來 之 憲 範 , 豈 容 曲 順 人 主 , 以 愛 虧 刑 , 又 使 脅 從 之 徒 , 橫 貽 罪 譴 。 忝 蒙 眷 遇 , 輒 寫 微 誠 , 野 人 愚 瞽 , 不 知 忌 諱 。
衡 得 書 , 歎 息 而 不 敢 奏 聞 。
彥 謙 知 王 綱 不 振 , 遂 去 官 , 隱 居 不 仕 , 將 結 構 蒙 山 之 下 , 以 求 其 志 。 會 置 司 隸 官 , 盛 選 天 下 知 名 之 士 。 朝 廷 以 彥 謙 公 方 宿 著 , 時 望 所 歸 , 徵 授 司 隸 刺 史 。 彥 謙 亦 慨 然 有 澄 清 天 下 之 志 , 凡 所 薦 舉 , 皆 人 倫 表 式 。 其 有 彈 射 , 當 之 者 曾 無 怨 言 。 司 隸 別 駕 劉 o 陵 上 侮 下 , 訐 以 為 直 , 刺 史 憚 之 , 皆 為 之 拜 。 唯 彥 謙 執 志 不 撓 , 抗 禮 長 揖 。 有 識 嘉 之 , o 亦 不 恨 。
大 業 九 年 , 從 駕 度 遼 , 監 扶 餘 道 軍 事 。 其 後 隋 政 漸 亂 , 莫 不 變 節 , 彥 謙 直 道 守 常 , 頗 為 執 政 者 所 嫉 , 出 為 涇 陽 令 , 終 於 官 。
彥 謙 居 家 , 每 子 姪 定 省 , 常 為 講 說 督 勉 之 , 亹 亹 不 倦 。 家 有 舊 業 , 資 產 素 殷 , 又 前 後 居 官 所 得 俸 祿 , 皆 以 周 恤 親 友 , 家 無 餘 財 , 車 服 器 用 , 務 存 素 儉 。 自 少 及 長 , 一 言 一 行 , 未 嘗 涉 私 , 雖 致 屢 空 , 怡 然 自 得 。 嘗 從 容 獨 笑 , 顧 謂 其 子 玄 齡 曰 : 「 人 皆 因 祿 富 , 我 獨 以 官 貧 , 所 遺 子 孫 , 在 於 清 白 耳 。 」 所 有 文 筆 , 恢 廓 閑 雅 , 有 古 人 之 深 致 。 又 善 草 隸 , 人 有 得 其 尺 牘 者 , 皆 寶 翫 之 。 太 原 王 劭 、 北 海 高 構 、 蓨 縣 李 綱 、 中 山 郎 茂 、 郎 穎 、 河 東 柳 彧 、 薛 孺 , 皆 一 時 知 名 雅 澹 之 士 , 彥 謙 並 與 為 友 。 雖 冠 蓋 成 列 , 而 門 無 雜 賓 。 體 資 文 雅 , 深 達 政 務 , 有 識 者 咸 以 遠 大 許 之 。
初 , 開 皇 中 平 陳 之 後 , 天 下 一 統 , 論 者 咸 云 將 致 太 平 。 彥 謙 私 謂 所 親 趙 郡 李 少 通 曰 : 「 主 上 性 多 忌 剋 , 不 納 諫 諍 。 太 子 卑 弱 , 諸 王 擅 威 。 在 朝 惟 行 苛 酷 之 政 , 未 弘 遠 大 之 體 , 天 下 雖 安 , 方 憂 危 亂 。 」 少 通 初 謂 不 然 。 及 仁 壽 、 大 業 之 際 , 其 言 皆 驗 。 貞 觀 初 , 以 子 玄 齡 著 勳 庸 , 贈 徐 州 都 督 、 臨 淄 縣 公 , 諡 曰 定 。
伯 祖 弟 幼 愍 , 安 豐 、 新 蔡 二 郡 太 守 , 坐 事 奪 官 。 居 家 , 忽 聞 門 有 客 聲 , 出 無 所 見 , 還 至 庭 中 , 為 家 群 犬 所 噬 , 卒 。
景 伯 字 良 暉 , 法 壽 族 子 也 。 祖 元 慶 , 仕 宋 , 歷 七 郡 太 守 , 後 為 沈 文 秀 青 州 建 威 府 司 馬 。 宋 明 帝 之 殺 廢 帝 子 業 , 子 業 弟 子 勛 起 兵 。 文 秀 後 歸 子 勛 , 元 慶 不 同 , 為 文 秀 所 害 。 父 愛 親 , 獻 文 時 , 三 齊 平 , 隨 例 內 徙 , 為 平 齊 人 。 以 父 非 命 , 疏 服 終 身 。
景 伯 生 於 桑 乾 , 少 喪 父 , 以 孝 聞 。 家 貧 , 傭 書 自 給 , 養 母 甚 謹 。 尚 書 盧 陽 烏 稱 之 於 李 沖 , 沖 時 典 選 , 拔 為 奉 朝 請 。 累 遷 齊 州 輔 國 長 史 , 會 刺 史 亡 , 敕 行 州 事 。 政 存 寬 簡 , 百 姓 安 之 。 後 除 清 河 太 守 。 郡 人 劉 簡 武 曾 失 禮 於 景 伯 , 〔 八 〕 聞 其 臨 郡 , 闔 家 逃 亡 。 景 伯 督 切 屬 縣 , 追 捕 禽 之 , 即 署 其 子 為 西 曹 掾 , 令 喻 山 賊 。 賊 以 景 伯 不 念 舊 惡 , 一 時 俱 下 。 論 者 稱 之 。 舊 制 , 守 令 六 年 為 限 。 限 滿 將 代 , 郡 人 韓 靈 和 等 三 百 餘 人 表 訴 乞 留 , 復 加 二 載 。 後 為 司 空 長 史 , 以 母 疾 去 官 。
景 伯 性 復 淳 和 , 涉 獵 經 史 , 諸 弟 宗 之 , 如 事 嚴 親 。 及 弟 亡 , 蔬 食 終 喪 , 期 不 內 御 , 憂 毀 之 容 , 有 如 居 重 。 其 次 弟 景 先 亡 , 其 幼 弟 景 遠 期 年 哭 臨 , 亦 不 內 寢 。 鄉 里 為 之 語 曰 : 「 有 義 有 禮 , 房 家 兄 弟 。 」 廷 尉 卿 崔 光 韶 好 標 牓 人 物 , 無 所 推 尚 , 每 云 景 伯 有 士 大 夫 之 行 業 。 及 母 亡 , 景 伯 居 喪 , 不 食 鹽 菜 , 因 此 遂 為 水 病 , 積 年 不 愈 。 卒 於 家 , 贈 左 將 軍 、 齊 州 刺 史 。
景 伯 子 文 烈 , 位 司 徒 左 長 史 , 與 從 父 弟 延 祐 並 有 名 。 〔 九 〕 文 烈 性 溫 柔 , 未 嘗 嗔 怒 。 為 吏 部 郎 時 , 經 霖 雨 絕 糧 , 遣 婢 糴 米 , 因 爾 逃 竄 , 三 四 日 方 還 。 文 烈 徐 謂 曰 : 「 舉 家 無 食 , 汝 何 處 來 ? 」 竟 無 捶 撻 。 子 山 基 , 仕 隋 , 歷 戶 部 、 考 功 侍 郎 , 並 著 能 名 , 見 稱 於 時 。
景 先 字 光 冑 , 幼 孤 貧 , 無 資 從 師 , 其 母 自 授 毛 詩 、 曲 禮 。 年 十 二 , 請 其 母 曰 : 「 豈 可 使 兄 傭 賃 以 供 景 先 也 ? 請 自 求 衣 , 然 後 就 學 。 」 母 哀 其 小 , 不 許 , 苦 請 乃 從 之 。 遂 得 一 羊 裘 , 忻 然 自 足 。 晝 則 樵 蘇 , 夜 誦 經 史 , 遂 大 通 贍 。
太 和 中 , 例 得 還 鄉 , 解 褐 太 學 博 士 。 時 太 常 劉 芳 、 侍 中 崔 光 當 世 儒 宗 , 歎 其 精 博 , 奏 兼 著 作 佐 郎 , 修 國 史 。 侍 中 穆 紹 又 啟 景 先 撰 宣 武 起 居 注 。 累 遷 步 兵 校 尉 , 領 尚 書 郎 、 齊 州 中 正 , 所 歷 皆 有 當 官 稱 。 景 先 沈 敏 方 正 , 事 兄 恭 謹 , 出 告 反 面 , 晨 昏 參 省 , 側 立 移 時 , 兄 亦 危 坐 , 相 敬 如 賓 。 兄 曾 寢 疾 , 景 先 侍 湯 藥 , 衣 冠 不 解 , 形 容 毀 瘁 , 親 友 見 者 , 莫 不 哀 之 。 卒 , 特 贈 洛 州 刺 史 , 諡 曰 文 。
景 先 作 五 經 疑 問 百 餘 篇 , 其 語 典 該 。 符 璽 郎 王 神 貴 益 之 , 名 為 辯 疑 , 〔 一 0 〕 合 成 十 卷 , 亦 有 可 觀 。 節 閔 帝 時 , 奏 上 之 。 帝 親 自 執 卷 , 與 神 貴 往 復 , 嘉 其 用 心 。
子 延 祐 , 武 定 末 太 子 家 令 , 後 隸 魏 收 修 史 。
景 遠 字 叔 遐 。 重 然 諾 , 好 施 與 , 頻 歲 凶 儉 , 分 贍 宗 親 , 又 於 通 衢 以 飼 餓 者 , 存 濟 甚 眾 。 平 原 劉 郁 行 經 齊 、 兗 之 境 , 忽 遇 劫 賊 , 已 殺 十 餘 人 。 次 至 郁 , 呼 曰 : 「 與 君 鄉 近 , 何 忍 見 殺 。 」 賊 曰 : 「 若 言 鄉 里 , 親 親 是 誰 ? 」 郁 曰 : 「 齊 州 主 簿 房 陽 是 我 姨 兄 。 」 陽 是 景 遠 小 字 。 賊 曰 : 「 我 食 其 粥 得 活 , 何 得 殺 其 親 。 」 遂 還 衣 物 , 蒙 活 者 二 十 餘 人 。
景 遠 好 史 傳 , 不 為 章 句 。 天 性 小 急 , 不 類 家 風 , 然 事 二 兄 至 謹 , 撫 養 兄 孤 , 恩 訓 甚 篤 。 益 州 刺 史 傅 豎 眼 慕 其 名 義 , 啟 為 昭 武 府 功 曹 參 軍 , 以 母 老 不 應 , 豎 眼 頗 恨 之 。 卒 于 家 。
子 敬 道 , 永 熙 中 開 府 參 軍 。
畢 眾 敬 , 小 名 奈 , 東 平 須 昌 人 也 。 少 好 弓 馬 射 獵 , 交 結 輕 果 , 常 於 疆 境 盜 掠 為 業 。 仕 宋 , 位 太 山 太 守 。 湘 東 王 彧 殺 其 主 子 業 而 自 立 , 是 為 明 帝 , 遣 眾 敬 詣 兗 州 募 人 。 到 彭 城 , 刺 史 薛 安 都 召 與 密 謀 , 云 : 「 晉 安 有 上 流 之 名 , 且 孝 武 第 三 子 , 當 共 卿 西 從 晉 安 。 」 眾 敬 從 之 。 東 平 太 守 申 纂 據 無 鹽 城 , 不 與 之 同 。 及 宋 明 平 子 勛 , 授 纂 兗 州 刺 史 。 會 有 人 發 眾 敬 父 墓 , 令 其 母 骸 首 散 落 。 眾 敬 發 喪 行 服 , 疑 纂 所 為 。 弟 眾 愛 , 為 薛 安 都 長 史 , 亦 遣 人 密 至 濟 陰 , 掘 纂 父 墓 , 以 相 報 答 。
及 安 都 以 城 入 魏 , 眾 敬 不 同 其 謀 。 子 元 賓 以 母 并 百 口 悉 在 彭 城 , 恐 交 致 禍 , 日 夜 啼 泣 , 遣 請 眾 敬 , 眾 敬 猶 未 從 之 。 眾 敬 先 已 遣 表 謝 宋 , 宋 明 授 眾 敬 兗 州 刺 史 , 而 以 元 賓 有 他 罪 , 獨 不 捨 之 。 眾 敬 拔 刀 破 柱 曰 : 「 皓 首 之 年 , 唯 有 此 子 , 今 不 原 貸 , 何 用 獨 全 ! 」 及 尉 元 至 , 乃 以 城 降 。 元 遣 將 入 城 , 事 定 , 眾 敬 悔 恚 , 數 日 不 食 。 皇 興 初 , 就 拜 散 騎 常 侍 、 兗 州 刺 史 , 賜 爵 東 平 公 , 與 中 書 侍 郎 李 璨 對 為 刺 史 。 慕 容 白 曜 攻 剋 無 鹽 , 獲 申 纂 , 無 殺 纂 意 , 而 城 中 火 起 , 纂 為 所 燒 死 。 眾 敬 聞 剋 無 鹽 , 懼 不 殺 纂 , 乃 與 白 曜 書 , 并 表 朝 廷 , 云 家 酷 由 纂 。 聞 纂 死 , 乃 悅 。 二 年 , 與 薛 安 都 朝 京 師 , 賜 甲 第 一 區 。 後 復 為 兗 州 刺 史 , 徵 還 京 師 。
眾 敬 善 自 奉 養 , 食 膳 豐 華 , 必 致 他 方 遠 味 。 年 已 七 十 , 髮 鬚 皓 白 , 而 氣 力 未 衰 , 跨 鞍 馳 騁 , 有 若 少 壯 。 篤 於 姻 類 , 深 有 國 士 之 風 。 張 讜 之 亡 , 躬 往 營 視 , 有 若 至 親 。 太 和 中 , 孝 文 賓 禮 舊 老 , 眾 敬 與 高 允 引 至 方 山 , 雖 文 武 奢 儉 , 好 尚 不 同 , 然 亦 與 允 甚 相 愛 敬 , 接 膝 談 款 , 有 若 平 生 。 後 以 篤 老 , 乞 還 桑 梓 , 朝 廷 許 之 。 眾 敬 臨 還 , 獻 真 珠 璫 四 具 、 銀 裝 劍 一 口 、 刺 彪 矛 一 枚 、 〔 一 一 〕 仙 人 文 綾 一 百 疋 。 文 明 太 后 與 帝 引 見 於 皇 信 堂 , 賜 以 酒 饌 車 馬 絹 等 , 勞 遣 之 。 卒 於 兗 州 。
子 元 賓 , 少 豪 俠 有 武 幹 , 涉 獵 書 史 。 與 父 同 建 勳 誠 , 至 京 師 , 俱 為 上 賓 , 〔 一 二 〕 賜 爵 須 昌 侯 。 後 拜 兗 州 刺 史 , 假 彭 城 公 。 父 子 相 代 為 本 州 , 當 世 榮 之 。 時 眾 敬 以 老 還 鄉 , 常 呼 元 賓 為 使 君 。 每 元 賓 聽 政 時 , 乘 板 輿 出 至 元 賓 所 , 先 遣 左 右 敕 不 聽 起 , 觀 其 斷 決 , 忻 忻 然 喜 見 顏 色 。 眾 敬 善 持 家 業 , 猶 能 督 課 田 產 , 大 致 儲 積 。 元 賓 為 政 清 平 , 善 撫 人 物 , 百 姓 愛 樂 之 。 以 父 憂 解 任 , 喪 中 , 遙 授 長 兼 殿 中 尚 書 。 卒 , 贈 衛 尉 卿 , 諡 曰 平 。
元 賓 入 魏 , 初 娶 東 平 劉 氏 , 有 四 子 , 祖 朽 、 祖 髦 、 祖 歸 、 祖 旋 。 賜 妻 元 氏 , 生 二 子 , 祖 榮 、 祖 暉 。 祖 朽 最 長 , 祖 暉 次 祖 髦 。 故 事 , 前 妻 雖 先 有 子 , 後 賜 之 妻 子 皆 承 嫡 。 所 以 劉 氏 先 亡 , 祖 暉 不 服 重 。 元 氏 後 卒 , 祖 朽 等 三 年 終 禮 。
祖 榮 早 卒 , 子 義 允 襲 祖 爵 東 平 公 , 例 降 為 侯 。 卒 , 子 僧 安 襲 。
祖 朽 身 長 八 尺 , 腰 帶 十 圍 , 涉 獵 經 史 , 好 為 文 詠 , 善 與 人 交 。 襲 父 爵 須 昌 侯 , 例 降 為 伯 。 以 本 州 中 正 為 統 軍 , 隸 邢 巒 討 梁 師 , 以 功 封 南 城 縣 男 。 歷 散 騎 侍 郎 、 中 書 侍 郎 。 神 龜 末 , 除 東 豫 州 刺 史 。 祖 朽 善 撫 邊 , 清 平 有 信 , 百 姓 稱 之 。 後 為 瀛 州 刺 史 , 卒 。 贈 吏 部 尚 書 、 兗 州 刺 史 。 無 子 , 以 弟 祖 歸 子 義 暢 為 後 , 襲 爵 。
義 暢 傾 巧 無 士 業 , 善 通 時 要 , 位 中 書 侍 郎 、 兗 州 大 中 正 。 後 除 散 騎 常 侍 , 坐 事 伏 法 。
祖 髦 以 兄 祖 朽 別 封 南 城 , 以 須 昌 伯 回 授 之 , 位 東 平 太 守 , 卒 於 本 州 別 駕 。
祖 暉 早 有 器 幹 , 為 豳 州 刺 史 , 以 全 守 勳 , 封 新 昌 縣 子 。 逢 蕭 寶 夤 退 敗 , 祖 暉 拔 城 , 東 趣 華 陰 , 坐 免 官 爵 。 尋 行 豳 州 事 。 建 義 中 , 詔 復 州 、 爵 。 後 為 賊 宿 勤 明 達 所 攻 沒 。
長 子 義 勰 襲 爵 , 齊 受 禪 , 例 降 。 義 勰 弟 義 雲 。
義 雲 小 字 陀 兒 。 少 粗 俠 , 家 在 兗 州 北 境 , 常 劫 掠 行 旅 , 州 里 患 之 。 晚 方 折 節 從 官 , 累 遷 尚 書 都 官 郎 中 。 性 嚴 酷 , 事 多 幹 了 。 齊 文 襄 作 相 , 以 為 稱 職 , 令 普 勾 偽 官 , 專 以 車 輻 考 掠 , 所 獲 甚 多 , 然 大 起 怨 謗 。 曾 為 司 州 吏 所 訟 , 云 其 有 所 減 截 , 并 改 換 文 書 。 文 襄 以 其 推 偽 , 眾 人 怨 望 , 並 無 所 問 。 乃 拘 吏 , 數 而 斬 之 。 因 此 銳 情 訊 鞫 , 威 名 日 盛 。
文 宣 受 禪 , 除 書 侍 御 史 , 彈 射 不 避 勳 親 。 累 遷 御 史 中 丞 , 繩 劾 更 切 。 然 豪 橫 不 平 , 頻 被 怨 訟 。 前 為 汲 郡 太 守 翟 嵩 啟 列 : 義 雲 從 父 兄 僧 明 負 官 債 , 先 任 京 畿 長 史 , 不 受 其 屬 , 立 限 切 徵 , 由 此 挾 嫌 , 數 遣 御 史 過 郡 訪 察 , 欲 相 推 繩 。 又 坐 私 藏 工 匠 , 家 有 十 餘 機 織 錦 , 并 造 金 銀 器 物 , 乃 被 禁 止 。 尋 見 釋 , 以 為 司 徒 左 長 史 。
尚 書 左 丞 司 馬 子 瑞 奏 彈 義 雲 , 稱 : 「 天 保 元 年 四 月 , 竇 氏 皇 姨 祖 載 日 , 內 外 百 官 赴 第 弔 省 , 義 雲 唯 遣 御 史 投 名 , 身 遂 不 赴 。 又 義 雲 啟 云 : 『 喪 婦 孤 貧 。 後 娶 李 世 安 女 為 妻 。 世 安 身 雖 父 服 未 終 , 其 女 為 祖 已 就 平 吉 , 特 乞 闇 迎 , 不 敢 備 禮 。 』 及 義 雲 成 婚 之 夕 , 眾 禮 備 設 , 剋 日 拜 閤 , 鳴 騶 清 路 , 盛 列 羽 儀 , 兼 差 臺 吏 二 十 人 , 責 其 鮮 服 , 侍 從 車 後 。 直 是 苟 求 成 婚 , 誣 罔 干 上 。 義 雲 資 產 宅 宇 , 足 稱 豪 室 , 忽 通 孤 貧 , 亦 為 矯 詐 。 又 駕 幸 晉 陽 , 都 坐 判 : 『 拜 起 居 表 , 四 品 以 下 五 品 以 上 , 令 預 前 一 日 赴 南 都 署 表 ; 三 品 以 上 , 臨 日 署 訖 。 』 義 雲 乃 乖 例 , 署 表 之 日 , 索 表 就 家 先 署 , 臨 日 遂 稱 私 忌 不 來 。 」 於 是 詔 付 廷 尉 科 罪 。 尋 敕 免 推 。 子 瑞 又 奏 彈 義 雲 事 十 餘 條 , 多 煩 碎 , 罪 止 罰 金 , 不 至 除 免 。
子 瑞 從 兄 消 難 為 北 豫 州 刺 史 , 義 雲 遣 御 史 張 子 階 詣 州 采 風 聞 , 先 禁 其 典 籤 家 客 等 。 消 難 危 懼 , 遂 叛 入 周 。 時 論 歸 罪 義 雲 , 云 其 規 報 子 瑞 。 事 亦 上 聞 。 爾 前 讌 賞 , 義 雲 常 預 , 從 此 後 集 見 稍 疏 , 聲 望 大 損 。 乾 明 初 , 子 瑞 遷 御 史 中 丞 。 鄭 子 默 正 被 任 用 , 義 雲 之 姑 即 子 默 祖 母 , 遂 除 度 支 尚 書 , 攝 左 丞 。 子 默 誅 後 , 左 丞 便 解 。
孝 昭 赴 晉 陽 , 高 元 海 留 鄴 , 義 雲 深 相 依 附 。 知 其 信 向 釋 氏 , 常 隨 之 聽 講 , 為 此 款 密 , 無 所 不 至 。 及 孝 昭 大 漸 , 顧 命 武 成 。 高 歸 彥 至 都 , 武 成 猶 致 疑 惑 。 元 海 遣 犢 車 迎 義 雲 入 北 宮 參 審 , 遂 與 元 海 等 勸 進 。 仍 從 幸 晉 陽 , 參 預 時 政 。 尋 除 兗 州 刺 史 , 給 後 部 鼓 吹 , 即 本 州 也 。 軒 昂 自 得 , 意 望 銓 衡 之 舉 , 見 諸 人 自 陳 , 逆 許 引 接 。 又 言 離 別 暫 時 , 非 久 在 州 。 先 有 鐃 吹 , 至 於 按 部 行 游 , 兩 部 並 用 。 猶 作 書 與 元 海 , 論 敘 時 事 。 元 海 入 內 , 不 覺 遺 落 , 給 事 中 李 孝 貞 得 而 奏 之 。 為 此 , 元 海 漸 疏 , 孝 貞 因 是 兼 中 書 舍 人 。 又 高 歸 彥 起 逆 , 義 雲 在 州 私 集 人 馬 , 并 聚 甲 仗 , 將 以 自 防 , 實 無 他 意 , 為 人 密 啟 。 及 歸 彥 被 擒 , 又 列 其 朋 黨 專 擅 , 為 此 追 還 。 武 成 猶 錄 其 往 誠 , 竟 不 加 罪 , 除 兼 七 兵 尚 書 。
義 雲 性 豪 縱 , 頗 以 施 惠 為 心 , 累 世 本 州 刺 史 , 家 富 於 財 , 士 之 匱 乏 者 , 多 有 拯 濟 。 及 貴 , 恣 情 驕 侈 , 營 造 第 宅 宏 壯 , 未 幾 而 成 。 閨 門 穢 雜 , 聲 遍 朝 野 。 為 郎 時 , 與 左 丞 宋 游 道 因 公 事 忿 競 。 游 道 廷 辱 之 , 云 : 「 雄 狐 之 詩 , 千 載 為 汝 。 」 義 雲 一 無 所 答 。 然 酷 暴 殘 忍 , 非 人 理 所 及 。 為 家 尤 甚 , 子 姓 僕 隸 , 瘡 痍 遍 體 。
有 孽 子 善 昭 , 性 至 凶 頑 , 與 義 雲 侍 婢 姦 通 。 搒 掠 無 數 , 為 其 著 籠 頭 , 繫 之 庭 樹 , 食 以 芻 秣 , 十 餘 日 乃 釋 之 。 夜 中 , 義 雲 被 賊 害 , 即 善 昭 所 佩 刀 也 , 遺 之 於 善 昭 庭 中 。 善 昭 聞 難 奔 哭 , 家 人 得 佩 刀 , 善 昭 怖 , 便 走 出 , 投 平 恩 墅 舍 。 旦 日 , 武 成 令 舍 人 是 蘭 子 暢 就 宅 推 之 。 爾 前 , 義 雲 新 納 少 室 范 陽 盧 氏 , 有 色 貌 。 子 暢 疑 盧 姦 人 所 為 , 將 加 栲 掠 。 盧 具 列 善 昭 云 爾 。 乃 收 捕 , 繫 臨 漳 獄 , 將 斬 之 。 邢 卲 上 言 , 此 乃 大 逆 , 義 雲 又 是 朝 貴 , 不 可 發 。 乃 斬 之 於 獄 , 棄 尸 漳 水 。
祖 歸 位 建 寧 太 守 。 子 義 遠 , 位 平 原 太 守 。 義 遠 弟 義 顯 、 義 攜 〔 一 三 〕 , 性 並 豪 率 。 天 平 以 後 , 梁 使 人 還 往 , 經 歷 兗 城 。 前 後 州 將 以 義 攜 兄 弟 善 營 鮭 膳 , 器 物 鮮 華 , 常 兼 長 史 , 接 宴 賓 客 。
祖 旋 , 太 尉 行 參 軍 。 卒 , 贈 都 官 尚 書 、 齊 兗 二 州 刺 史 。
眾 敬 弟 眾 愛 , 隨 兄 歸 魏 , 以 勳 為 第 一 客 , 賜 爵 鉅 平 侯 。 卒 , 贈 徐 州 刺 史 , 諡 曰 康 。
子 聞 慰 , 字 子 安 。 有 器 幹 , 襲 爵 , 例 降 為 伯 。 延 昌 初 , 累 遷 清 河 內 史 , 固 以 疾 辭 。 後 試 守 廣 平 內 史 。 正 光 初 , 相 州 刺 史 中 山 王 熙 起 兵 , 謀 誅 元 叉 , 聞 慰 斬 其 使 , 發 兵 拒 之 。 叉 以 為 忠 於 己 , 遷 滄 州 刺 史 , 甚 有 政 績 。 後 除 散 騎 常 侍 、 東 道 行 臺 , 尋 為 都 督 、 安 樂 王 鑒 軍 司 馬 , 〔 一 四 〕 攻 元 法 僧 , 敗 , 奔 還 京 師 , 被 劾 , 遇 赦 免 。 卒 , 贈 散 騎 常 侍 、 兗 州 刺 史 , 伯 如 故 , 諡 曰 恭 。
子 祖 彥 , 字 脩 賢 。 涉 獵 書 傳 , 風 度 閑 雅 , 為 時 所 知 。 以 侍 御 史 為 元 法 僧 監 軍 , 法 僧 反 , 被 逼 南 入 。 後 還 , 歷 中 書 侍 郎 , 襲 爵 鉅 平 伯 。 卒 , 贈 尚 書 右 僕 射 、 兗 州 刺 史 。 祖 彥 弟 祖 哲 , 祕 書 郎 。 諸 畢 當 朝 , 不 乏 榮 貴 , 但 幃 薄 不 修 , 為 時 所 鄙 。
申 纂 者 , 本 魏 郡 人 , 申 鍾 曾 孫 也 。 皇 始 初 , 道 武 平 中 山 , 纂 舉 室 南 奔 , 〔 一 五 〕 家 于 濟 陰 。 及 在 無 鹽 , 仕 宋 為 兗 州 刺 史 。 既 敗 , 子 景 義 入 魏 。
羊 祉 字 靈 祐 , 太 山 鉅 平 人 , 晉 太 僕 卿 琇 之 六 世 孫 也 。 父 規 之 , 宋 任 城 令 。 太 武 南 討 , 至 鄒 山 , 規 之 與 魯 郡 太 守 崔 邪 利 及 其 屬 縣 徐 遜 、 愛 猛 之 等 俱 降 , 賜 爵 鉅 平 子 , 拜 雁 門 太 守 。
祉 性 剛 愎 , 好 刑 名 。 為 司 空 令 、 〔 一 六 〕 輔 國 長 史 , 襲 爵 鉅 平 子 。 侵 盜 公 資 , 私 營 居 宅 , 有 司 按 之 , 抵 死 , 孝 文 特 恕 遠 徙 。 後 還 。 景 明 初 , 為 將 作 都 將 , 加 左 軍 將 軍 。 四 年 , 持 節 為 梁 州 軍 司 , 討 叛 氐 。 正 始 二 年 , 王 師 伐 蜀 , 以 祉 假 節 龍 驤 將 軍 、 益 州 刺 史 , 出 劍 閣 而 還 。 又 以 本 將 軍 為 秦 、 梁 二 州 刺 史 , 加 征 虜 將 軍 。 天 性 酷 忍 , 又 不 清 潔 , 坐 掠 人 為 奴 婢 , 為 御 史 中 尉 王 顯 所 彈 , 免 。 高 肇 執 政 , 祉 復 被 起 為 光 祿 大 夫 , 〔 一 七 〕 假 平 南 將 軍 、 持 節 , 領 步 騎 三 萬 , 先 驅 趣 涪 。 未 至 , 宣 武 崩 , 班 師 。 夜 中 引 軍 , 山 有 二 徑 , 軍 人 迷 而 失 路 , 祉 便 斬 隊 副 楊 明 達 , 梟 首 路 側 。 為 中 尉 元 昭 所 劾 , 會 赦 免 。 後 加 平 北 將 軍 , 未 拜 而 卒 , 贈 安 東 將 軍 、 兗 州 刺 史 。
太 常 少 卿 元 端 、 博 士 劉 臺 龍 議 諡 曰 : 「 祉 志 存 埋 輪 , 不 避 強 禦 ; 及 贊 戎 律 , 熊 武 斯 裁 ; 仗 節 撫 藩 , 邊 夷 識 德 , 化 沾 殊 類 , 襁 負 懷 仁 。 謹 依 諡 法 , 布 德 行 剛 曰 景 , 宜 諡 為 景 。 」 侍 中 侯 剛 、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元 纂 等 駁 曰 : 「 臣 聞 唯 名 與 器 , 弗 可 妄 假 , 定 諡 準 行 , 必 當 其 跡 。 按 祉 志 性 急 酷 , 所 在 過 威 , 布 德 罕 聞 , 暴 聲 屢 發 , 而 禮 官 虛 述 , 諡 之 為 景 , 非 直 失 於 一 人 , 實 毀 朝 則 。 請 還 付 外 , 準 行 更 量 虛 實 。 」 靈 太 后 令 曰 : 「 依 駁 更 議 。 」 元 端 、 臺 龍 上 言 : 「 竊 惟 諡 者 行 之 跡 , 狀 者 跡 之 稱 。 然 尚 書 銓 衡 是 司 , 釐 品 庶 物 , 若 狀 與 跡 乖 , 應 抑 而 不 受 , 錄 其 實 狀 , 然 後 下 寺 , 依 諡 法 準 狀 科 上 。 豈 有 捨 其 行 跡 , 外 有 所 求 , 去 狀 去 稱 , 將 何 所 準 。 檢 祉 以 母 老 辭 藩 , 乃 降 手 詔 云 : 『 卿 綏 撫 有 年 , 聲 實 兼 著 , 安 邊 寧 境 , 實 稱 朝 望 。 』 及 其 沒 也 , 又 加 顯 贈 , 言 祉 誠 著 累 朝 , 效 彰 出 內 , 作 牧 岷 區 , 字 萌 之 績 驟 聞 。 詔 冊 褒 美 , 無 替 倫 望 。 然 君 子 使 人 , 器 之 , 義 無 求 備 。 德 有 數 德 , 優 劣 不 同 , 剛 而 能 剋 , 亦 為 德 焉 。 謹 依 諡 法 , 布 德 行 剛 曰 景 , 謂 前 議 為 允 。 」 司 徒 右 長 史 張 烈 、 主 簿 李 刺 稱 : 「 按 祉 歷 官 累 朝 , 〔 一 八 〕 當 官 允 稱 , 委 捍 西 南 , 邊 隅 靖 遏 , 準 行 易 名 , 獎 誡 攸 在 , 竊 謂 無 虧 體 例 。 」 尚 書 李 韶 又 述 奏 以 府 寺 為 允 , 〔 一 九 〕 靈 太 后 可 其 奏 。
祉 自 當 官 , 不 憚 強 禦 , 朝 廷 以 為 剛 斷 , 時 有 檢 覆 , 每 令 出 使 。 然 好 慕 刑 名 , 頗 為 深 文 , 所 經 之 處 , 人 號 天 狗 下 。 及 出 將 臨 州 , 並 無 恩 潤 , 兵 人 患 其 嚴 虐 。 子 深 。
深 字 文 泉 , 〔 二 0 〕 早 有 風 尚 , 學 涉 經 史 , 兼 長 几 案 。 少 與 隴 西 李 神 雋 同 志 相 友 。 自 司 空 記 室 參 軍 , 再 遷 尚 書 駕 部 郎 中 。 于 時 沙 汰 郎 官 , 務 精 才 實 , 深 以 才 堪 見 留 。 在 公 明 斷 , 尚 書 僕 射 崔 亮 、 吏 部 尚 書 甄 琛 咸 敬 重 之 。 明 帝 行 釋 奠 之 禮 , 講 孝 經 , 深 儕 輩 中 獨 蒙 引 聽 , 時 論 美 之 。
正 光 末 , 北 地 人 車 金 雀 等 率 羌 、 胡 反 叛 , 高 平 賊 宿 勤 明 達 寇 豳 、 夏 諸 州 , 北 海 王 顥 為 都 督 、 行 臺 討 之 , 以 深 為 行 臺 右 丞 、 軍 司 , 仍 領 郎 中 。 顥 敗 , 還 京 。 頃 之 , 遷 尚 書 左 丞 。 蕭 寶 夤 反 , 攻 圍 華 州 , 正 平 薛 鳳 賢 等 作 逆 。 〔 二 一 〕 敕 深 兼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與 大 行 臺 、 僕 射 長 孫 承 業 共 會 潼 關 , 規 模 進 止 。 事 平 , 以 功 賜 爵 新 泰 男 。 靈 太 后 曾 幸 芒 山 , 集 僧 尼 齋 會 , 公 卿 盡 在 坐 , 太 后 引 見 深 , 欣 然 勞 問 之 。 顧 謂 左 右 曰 : 「 羊 深 真 忠 臣 也 。 」 舉 坐 傾 心 。
莊 帝 踐 阼 , 除 太 府 卿 , 又 為 二 兗 行 臺 。 深 處 分 軍 國 , 損 益 隨 機 , 亦 有 時 譽 。 初 , 尒 朱 榮 殺 害 朝 士 , 深 第 七 弟 侃 為 太 山 太 守 , 性 粗 武 , 遂 率 鄉 人 外 招 梁 寇 。 深 在 彭 城 , 忽 得 侃 書 , 招 深 同 逆 。 深 慨 然 流 涕 , 斬 使 人 , 并 書 表 聞 。 莊 帝 乃 下 詔 褒 其 忠 烈 , 令 還 朝 受 敕 , 乃 歸 京 師 , 除 名 。 久 之 , 除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。 元 顥 入 洛 , 以 深 兼 黃 門 侍 郎 。 顥 平 , 免 官 。
普 泰 初 , 為 散 騎 常 侍 、 衛 將 軍 、 右 光 祿 大 夫 , 監 起 居 注 。 自 天 下 多 事 , 東 西 二 省 , 官 員 委 積 , 節 閔 帝 敕 深 與 常 侍 盧 道 虔 、 元 晏 、 元 法 壽 選 人 補 定 , 自 奉 朝 請 以 上 , 各 有 沙 汰 。 尋 兼 侍 中 。 節 閔 帝 甚 親 待 之 。 時 膠 序 廢 替 , 名 教 陵 遲 , 深 乃 上 疏 , 請 修 立 國 學 , 廣 延 冑 子 , 帝 善 之 。
孝 武 初 , 除 中 書 令 。 永 熙 三 年 , 以 深 兼 御 史 中 尉 、 東 道 軍 司 。 及 帝 入 關 , 深 與 樊 子 鵠 不 從 齊 神 武 , 起 兵 於 兗 州 , 子 鵠 署 深 為 齊 州 刺 史 。 天 平 二 年 正 月 , 東 魏 軍 討 破 之 , 斬 於 陣 。
深 子 肅 , 武 定 末 儀 同 、 開 府 、 東 閤 祭 酒 , 以 學 尚 知 名 。 乾 明 初 , 為 冀 州 中 從 事 。 趙 郡 王 為 巡 省 大 使 , 肅 以 遲 緩 不 任 職 解 。 朝 議 以 肅 無 罪 , 尋 復 之 。 武 平 中 , 入 文 林 館 撰 書 。 尋 為 武 德 郡 守 。
祉 弟 靈 引 , 好 法 律 。 李 彪 為 中 丞 , 以 為 書 侍 御 史 , 固 辭 , 彪 頗 銜 之 。 及 為 三 公 郎 , 坐 兄 祉 事 知 而 不 糾 , 彪 劾 奏 免 官 。 甚 為 尚 書 令 高 肇 所 昵 。 京 兆 王 愉 與 肇 深 相 嫌 忌 , 及 愉 出 鎮 冀 州 , 肇 舉 靈 引 為 愉 長 史 , 〔 二 二 〕 以 相 間 伺 。 靈 引 私 恃 肇 勢 , 每 折 於 愉 。 及 愉 作 逆 , 先 斬 靈 引 於 門 。 時 論 云 : 非 直 愉 自 不 臣 , 抑 亦 由 肇 及 靈 引 所 致 。 事 平 , 贈 平 東 將 軍 、 兗 州 刺 史 , 諡 曰 威 。
子 敦 , 字 元 禮 , 性 尚 閑 素 , 學 涉 書 史 。 以 父 死 王 事 , 除 給 事 中 。 出 為 本 州 別 駕 , 公 平 正 直 , 見 非 法 , 終 不 判 署 。 後 為 衛 將 軍 、 廣 平 太 守 , 甚 有 能 名 , 姦 吏 跼 蹐 , 秋 毫 無 犯 。 雅 性 清 儉 , 屬 歲 饑 , 家 餽 未 至 , 使 人 外 尋 陂 澤 , 採 藕 根 食 之 , 遇 有 疾 苦 , 家 人 解 衣 質 米 以 供 之 。 然 政 尚 威 嚴 。 朝 廷 以 其 清 白 , 賜 穀 一 千 斛 , 絹 一 百 匹 。 卒 官 , 吏 人 奔 哭 , 莫 不 悲 慟 。 贈 衛 大 將 軍 、 吏 部 尚 書 、 兗 州 刺 史 , 諡 曰 貞 。 武 定 初 , 齊 神 武 以 敦 及 中 山 太 守 蘇 淑 在 官 奉 法 , 清 約 自 居 , 宜 見 追 褒 , 乃 上 言 請 加 旌 錄 。 詔 各 賞 帛 一 百 匹 , 粟 五 百 斛 , 下 郡 國 , 咸 使 聞 知 。
靈 引 弟 瑩 , 字 靈 珍 , 兗 州 別 駕 從 事 。 子 烈 。
烈 字 信 卿 , 少 通 敏 , 頗 自 修 立 , 有 成 人 風 。 好 讀 書 , 能 言 名 理 , 以 玄 學 知 名 。 魏 孝 昌 末 , 烈 從 兄 侃 為 太 山 太 守 , 據 郡 起 兵 外 叛 , 烈 潛 知 其 謀 , 深 懼 家 禍 , 與 從 兄 廣 平 太 守 敦 馳 赴 洛 陽 告 難 。 朝 廷 將 加 厚 賞 , 烈 告 人 云 : 「 譬 如 斬 手 全 軀 , 所 存 者 大 故 爾 , 豈 有 幸 從 兄 之 敗 , 以 為 己 利 乎 。 」 卒 無 所 受 。
天 保 中 , 累 遷 尚 書 祠 部 、 左 右 戶 郎 中 , 在 官 咸 為 稱 職 。 除 陽 平 太 守 , 有 能 名 。 時 頻 有 災 蝗 , 犬 牙 不 入 陽 平 境 , 敕 書 褒 美 焉 。 遷 光 祿 少 卿 、 兗 州 大 中 正 。 武 平 初 , 除 義 州 刺 史 , 〔 二 三 〕 以 老 還 鄉 , 卒 于 家 。
烈 家 傳 素 業 , 閨 門 修 飭 , 為 世 所 稱 。 一 門 女 不 再 醮 。 魏 太 和 中 , 於 兗 州 造 一 尼 寺 , 女 寡 居 無 子 者 , 並 出 家 為 尼 , 咸 存 戒 行 。 烈 天 統 中 與 尚 書 畢 義 雲 爭 兗 州 大 中 正 。 義 雲 盛 稱 門 閥 累 世 , 本 州 刺 史 , 卿 世 為 我 家 故 吏 。 〔 二 四 〕 烈 云 : 「 自 畢 軌 被 誅 以 還 , 寂 無 人 物 。 近 日 刺 史 , 皆 疆 埸 之 上 , 彼 此 而 得 , 何 足 為 言 。 豈 若 我 之 漢 河 南 尹 、 晉 朝 太 傅 , 名 德 學 行 , 百 世 傳 美 。 且 男 清 女 貞 , 足 以 相 冠 , 自 外 多 可 稱 也 。 」 蓋 譏 義 雲 之 帷 薄 焉 。
烈 弟 脩 , 有 才 幹 , 卒 於 尚 書 左 丞 。
子 玄 正 。 武 平 末 , 將 作 丞 。 隋 開 皇 中 , 戶 部 侍 郎 。 卒 於 隴 西 郡 贊 務 。
論 曰 : 薛 安 都 一 武 夫 耳 , 雖 輕 於 去 就 , 實 啟 東 南 。 事 窘 圖 變 , 而 竟 保 寵 祿 , 優 矣 。 休 賓 窮 而 委 質 。 孝 標 名 重 東 南 。 法 壽 拓 落 不 羈 , 克 昌 厥 後 。 景 伯 兄 弟 儒 素 , 良 可 稱 乎 。 眾 敬 舉 地 納 誠 , 榮 曜 朝 國 , 人 位 並 列 , 無 乏 於 時 。 羊 祉 剛 酷 之 風 , 得 死 為 幸 。 深 以 才 幹 從 事 , 聲 跡 可 稱 。 敦 、 烈 持 己 所 遵 , 殆 時 彥 也 。
〔 二 〕 白 曜 尋 遣 著 作 佐 郎 許 赤 彪 夜 至 梁 鄒 南 門 魏 書 卷 四 三 劉 休 賓 傳 「 彪 」 作 「 虎 」 。 按 許 赤 虎 附 見 魏 書 卷 四 六 許 彥 傳 。 北 史 作 「 彪 」 是 避 唐 諱 改 。 但 卷 三 四 胡 叟 傳 又 改 作 「 武 」 , 自 不 統 一 。
〔 三 〕 後 遷 幽 州 輔 國 府 長 史 諸 本 「 遷 」 作 「 卒 於 」 二 字 , 魏 書 卷 四 三 房 法 壽 傳 作 「 轉 」 ,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房 法 壽 傳 作 「 遷 」 。 按 下 文 有 「 免 官 卒 」 , 這 作 「 卒 於 」 重 複 , 今 據 通 志 改 。
〔 四 〕 子 翼 大 城 戍 主 帶 宋 安 太 守 諸 本 「 宋 」 作 「 宗 」 。 按 隋 書 卷 六 六 房 彥 謙 傳 稱 : 「 祖 翼 , 宋 安 太 守 。 」 魏 書 卷 一 0 六 地 形 志 中 光 州 有 宋 安 郡 , 治 大 城 。 隋 書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五 〕 河 清 中 諸 本 倒 作 「 清 河 」 。 按 「 河 清 」 齊 武 成 帝 年 號 , 今 乙 正 。
〔 六 〕 事 伯 父 豹 張 森 楷 云 : 「 『 伯 』 當 作 『 叔 』 。 」 按 見 上 文 。
〔 七 〕 同 惡 相 濟 無 所 逃 罪 梟 縣 孥 戮 國 有 常 刑 遂 使 籍 沒 流 移 恐 為 冤 濫 隋 書 卷 六 六 房 彥 謙 傳 「 國 有 常 刑 」 下 有 「 其 間 有 情 非 協 同 , 力 不 自 固 , 或 被 擁 逼 , 淪 陷 凶 威 」 數 語 。 錢 氏 考 異 卷 三 九 云 : 「 蓋 彥 謙 之 意 , 以 同 惡 者 罪 無 可 逃 , 被 逼 者 自 從 輕 典 。 所 謂 『 籍 沒 流 移 , 恐 為 冤 濫 』 , 乃 指 『 情 非 協 同 』 者 而 言 。 北 史 刪 此 數 言 , 失 其 旨 矣 。 」
〔 八 〕 郡 人 劉 簡 武 曾 失 禮 於 景 伯
魏 書 卷 四 三 房 法 壽 傳 「 武 」 作「
虎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九 〕 與 從 父 弟 延 祐 並 有 名 諸 本
「 延 」 作 「 逸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「
『 逸 』 當 作 『 延 』 。 房 延 祐 見 北 齊
書 魏 收 傳 卷 三 七 、 李 鉉 傳 卷 四 四 、 蘇 瓊 傳 卷 四 六 等 傳 ;
未 聞 有 『 逸 祐 』 其 人 , 疑 是 形 近 而 訛 。 」 按 本 卷 下 文 即
云 景 先 子 延 祐 , 後 隸 魏 收 修 史 。 「 逸 」 為 「 延 」 之 訛 無
疑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0 〕 符 璽 郎 王 神 貴 益 之 名 為 辯 疑 張 森 楷 云 : 「 魏 書 卷 四 三 『 益 』 作 『 答 』 , 於 義 較 晰 。 」 按 景 先 所 作 名 「 五 經 疑 問 」 , 王 神 貴 答 其 疑 問 , 故 名 「 辯 疑 」 , 並 非 增 益 , 作 「 答 」 是 。
〔 一 一 〕 刺 彪 矛 一 枚 魏 書 卷 六 一 畢 眾 敬 傳 「 彪 」 作 「 虎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一 二 〕 俱 為 上 賓 魏 書 「 賓 」 作 「 客 」 。 按 上 客 、 次 客 、 下 客 是 當 時 專 辭 , 見 本 卷 房 法 壽 傳 及 魏 書 卷 四 三 、 卷 六 一 諸 降 將 傳 。 北 史 改 作 「 賓 」 , 以 為 泛 稱 , 誤 。
〔 一 三 〕 義 遠 弟 義 顯 義 攜 魏 書 「 攜 」 作 「 雋 」 , 疑 是 。
〔 一 四 〕 尋 為 都 督 安 樂 王 鑒 軍 司 馬
魏 書 卷 六 一 畢 眾 敬 傳 附 聞 慰 傳 無 「 馬 」 字 。 按 「 軍 司 」
本 即 「 軍 師 」 , 避 司 馬 師 諱 改 。 這 疑 當 作「
軍 司 」 。
〔 一 五 〕 纂 舉 室 南 奔 魏 書 卷 六 一 畢 眾 敬 傳 附 申 纂 傳 「 舉 」 作 「 宗 」 。 按 作 「 舉 」 , 似 在 道 武 平 中 山 之 時 , 由 申 纂 本 人 攜 帶 家 口 南 奔 。 魏 平 中 山 在 道 武 皇 始 二 年 ( 公 元 三 九 七 年 ) , 其 取 青 、 齊 在 獻 文 皇 興 元 年 ( 公 元 四 六 七 年 ) , 相 去 七 十 年 。 申 纂 絕 不 可 能 在 魏 初 「 舉 室 南 奔 」 , 到 七 十 年 後 尚 為 宋 之 兗 州 刺 史 。 作 「 宗 」 是 。
〔 一 六 〕 為 司 空 令 按 司 空 屬 官 無 令 , 疑 有 訛 脫 。
〔 一 七 〕 高 肇 執 政 祉 復 被 起 為 光 祿 大 夫 魏 書 卷 八 九 羊 祉 傳 「 執 政 」 作 「 南 征 」 。 按 高 肇 在 景 明 初 即 已 當 權 執 政 , 此 於 正 始 之 後 方 用 此 語 , 於 史 事 不 合 。 疑 當 作 「 西 征 」 , 指 延 昌 三 年 高 肇 伐 蜀 事 ( 見 魏 書 卷 八 世 宗 紀 ) 。 下 云 「 先 驅 趣 涪 」 , 可 証 。
〔 一 八 〕 按 祉 歷 官 累 朝 魏 書 「 官 」
作 「 宦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下 云『
當 官 允 稱 』 , 誼 不 得 複 施 『 官 』 字
, 疑 作 『 宦 』 是 。 」
〔 一 九 〕 尚 書 李 韶 又 述 奏 以 府 寺 為 允 諸 本 「 韶 」 作 「 詔 」 , 魏 書 作 「 韶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據 李 寶 傳 魏 書 卷 三 九 , 寶 孫 韶 , 歷 殿 中 、 吏 部 尚 書 , 適 當 其 時 。 作 『 詔 』 誤 也 。 」 按 張 說 是 。 李 韶 亦 見 本 書 卷 一 0 0 敘 傳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0 〕 深 字 文 泉 魏 書 卷 七 七 羊 深 傳 「 泉 」 作 「 淵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二 一 〕 正 平 薛 鳳 賢 等 作 逆 各 本 「 正 」 作 「 王 」 , 大 德 本 作 「 正 」 。 張 元 濟 云 : 「 時 薛 鳳 賢 反 於 正 平 , 見 長 孫 道 生 傳 ( 本 書 卷 二 二 , 魏 書 卷 二 五 ) 。 」 按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羊 深 傳 也 作 「 正 」 。 百 衲 本 誤 從 各 本 改 「 正 」 為 「 王 」 , 今 從 大 德 本 。
〔 二 二 〕 肇 舉 靈 引 為 愉 長 史 諸 本 「 舉 」 作 「 與 」 ,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羊 深 傳 作 「 舉 」 。 按 高 肇 未 嘗 為 愉 長 史 , 作 「 與 」 誤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三 〕 武 平 初 除 義 州 刺 史 諸 本 「 武 」 作 「 天 」 。 按 「 天 平 」 乃 東 魏 年 號 , 顯 誤 。 北 齊 書 卷 四 三 羊 烈 傳 云 : 「 武 平 初 , 除 驃 騎 將 軍 、 義 州 刺 史 。 」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四 〕 卿 世 為 我 家 故 吏 諸 本 「 吏
」 訛 「 史 」 , 據 北 齊 書 改 。
麒 麟 幼 而 好 學 , 美 姿 容 , 善 騎 射 。 景 穆 監 國 , 為 東 曹 主 書 。 文 成 即 位 , 賜 爵 漁 陽 男 。 父 亡 , 在 喪 有 禮 。 後 參 征 南 慕 容 白 曜 軍 事 。 進 攻 升 城 , 師 人 多 傷 , 及 城 潰 , 白 曜 將 坑 之 。 麒 麟 諫 曰 : 「 今 方 圖 進 趣 , 宜 示 寬 厚 , 勍 敵 在 前 , 而 便 坑 其 眾 , 恐 三 齊 未 易 圖 也 。 」 白 曜 從 之 , 皆 令 復 業 , 齊 人 大 悅 。 後 白 曜 表 麒 麟 與 房 法 壽 對 為 冀 州 刺 史 。 白 曜 攻 東 陽 , 麒 麟 上 義 租 六 十 萬 斛 , 并 攻 戰 器 械 , 於 是 軍 須 無 乏 。 及 白 曜 被 誅 , 麒 麟 停 滯 多 年 。
孝 文 時 , 拜 齊 州 刺 史 , 假 魏 昌 侯 。 在 官 寡 於 刑 罰 , 從 事 劉 普 慶 說 麒 麟 曰 : 「 明 公 仗 節 方 夏 , 無 所 斬 戮 , 何 以 示 威 ? 」 麒 麟 曰 : 「 人 不 犯 法 , 何 所 戮 乎 ? 若 必 須 斬 斷 以 立 威 名 , 當 以 卿 應 之 。 」 普 慶 慚 懼 而 退 。 麒 麟 以 新 附 之 人 , 未 階 臺 官 , 士 人 沈 抑 , 乃 表 請 守 宰 有 闕 , 宜 推 用 豪 望 , 增 置 吏 員 , 廣 延 賢 哲 , 則 華 族 蒙 榮 , 良 才 獲 敘 , 懷 德 安 土 , 庶 或 在 茲 。 朝 議 從 之 。
太 和 十 一 年 , 京 都 大 饑 , 麒 麟 表 陳 時 務 曰 :
古 先 哲 王 , 經 國 立 政 , 積 儲 九 稔 , 謂 之 太 平 。 故 躬 藉 千 畝 , 以 率 百 姓 。 用 能 衣 食 滋 茂 , 禮 教 興 行 。 逮 於 中 代 , 亦 崇 斯 業 , 入 粟 者 與 斬 敵 同 爵 , 力 田 者 與 孝 悌 均 賞 。 實 百 王 之 常 軌 , 為 政 之 所 先 。 今 京 師 人 庶 , 不 田 者 多 , 游 食 之 口 , 三 分 居 二 。 蓋 一 夫 不 耕 , 或 受 其 饑 , 況 於 今 者 , 動 以 萬 計 ? 故 頃 年 山 東 遭 水 , 而 人 有 餒 終 , 今 秋 京 都 遇 旱 , 穀 價 踊 貴 , 實 由 農 人 不 勸 , 素 無 儲 積 故 也 。
伏 惟 陛 下 天 縱 欽 明 , 道 高 三 五 , 上 垂 覆 載 之 澤 , 下 有 凍 餒 之 人 , 皆 由 有 司 不 為 其 制 , 長 吏 不 恤 其 本 。 自 承 平 日 久 , 豐 穰 積 年 , 競 相 矜 夸 , 浸 成 侈 俗 。 故 令 耕 者 日 少 , 田 者 日 荒 , 穀 帛 罄 於 府 庫 , 寶 貨 盈 於 巿 里 , 衣 食 匱 於 室 , 麗 服 溢 於 路 , 饑 寒 之 本 , 實 在 於 斯 。 愚 謂 凡 珍 玩 之 物 , 皆 宜 禁 斷 。 吉 凶 之 禮 , 備 為 格 式 , 令 貴 賤 有 別 , 人 歸 朴 素 。 制 天 下 男 女 , 計 口 受 田 , 宰 司 四 時 巡 行 , 臺 使 歲 一 案 檢 , 勤 相 勸 課 , 嚴 加 賞 罰 。 數 年 之 中 , 必 有 盈 贍 , 雖 遇 凶 災 , 免 於 流 亡 矣 。
往 年 校 比 戶 貫 , 租 賦 輕 少 。 臣 所 統 齊 州 , 租 粟 纔 可 給 俸 , 略 無 入 倉 。 雖 於 人 為 利 , 而 不 可 長 久 。 脫 有 戎 役 , 或 遭 天 災 , 恐 供 給 之 方 , 無 所 取 濟 。 請 減 絹 布 , 增 益 穀 租 , 年 豐 多 積 , 歲 儉 出 振 。 所 謂 私 人 之 穀 , 寄 積 於 官 , 官 有 宿 積 , 則 人 無 荒 年 矣 。
卒 官 , 遺 敕 其 子 , 殯 以 素 棺 , 事 從 儉 約 。
麒 麟 立 性 恭 慎 , 置 律 令 於 坐 傍 。 臨 終 之 日 , 唯 有 俸 絹 數 十 疋 , 其 清 貧 如 此 。 贈 散 騎 常 侍 、 燕 郡 公 , 諡 曰 康 。
長 子 興 宗 , 字 茂 先 。 好 學 有 文 才 , 位 祕 書 中 散 。 卒 , 贈 漁 陽 太 守 。
子 子 熙 , 字 元 雍 。 少 自 修 整 , 頗 有 學 識 , 為 清 河 王 懌 郎 中 令 。 初 , 子 熙 父 以 爵 讓 弟 顯 宗 , 不 受 , 子 熙 成 父 素 懷 , 卒 亦 不 襲 。 及 顯 宗 卒 , 子 熙 別 蒙 賜 爵 , 乃 以 先 爵 讓 弟 仲 穆 。 兄 弟 友 愛 如 此 。 母 亡 , 居 喪 有 禮 。 子 熙 為 懌 所 眷 遇 , 遂 闕 位 , 待 其 畢 喪 後 , 復 引 用 。 及 元 叉 害 懌 , 久 不 得 葬 。 子 熙 為 之 憂 悴 , 屏 居 田 野 , 每 言 王 若 不 得 復 封 , 以 禮 遷 葬 , 誓 以 終 身 不 仕 。 後 靈 太 后 反 政 , 以 叉 為 尚 書 令 , 解 其 領 軍 。 子 熙 與 懌 中 大 夫 劉 定 興 、 學 官 令 傅 靈 標 、 賓 客 張 子 慎 伏 闕 上 書 , 理 懌 之 冤 , 極 言 元 叉 、 劉 騰 誣 。 書 奏 , 靈 太 后 義 之 , 乃 引 子 熙 為 中 書 舍 人 。 後 遂 剖 騰 棺 , 賜 叉 死 。 尋 修 國 史 。 建 義 初 , 兼 黃 門 , 尋 為 正 。
子 熙 清 白 自 守 , 不 交 人 事 。 又 少 孤 , 為 叔 顯 宗 所 撫 養 。 及 顯 宗 卒 , 顯 宗 子 伯 華 又 幼 , 子 熙 愛 友 等 於 同 生 , 長 猶 共 居 , 車 馬 資 財 , 隨 其 費 用 , 未 嘗 見 於 言 色 。 又 上 書 求 析 階 與 伯 華 , 於 是 除 伯 華 東 太 原 太 守 。 及 伯 華 在 郡 , 為 刺 史 元 弼 所 辱 , 子 熙 乃 泣 訴 朝 廷 。 明 帝 詔 遣 案 檢 , 弼 遂 大 見 詰 讓 。
尒 朱 榮 之 禽 葛 榮 , 送 至 京 師 。 莊 帝 欲 面 數 之 , 子 熙 以 為 榮 既 元 兇 , 自 知 必 死 , 恐 或 不 遜 , 無 宜 見 之 。 尒 朱 榮 聞 而 大 怒 , 請 罪 子 熙 。 莊 帝 恕 而 不 責 。 及 邢 杲 起 逆 , 詔 子 熙 慰 勞 , 杲 詐 降 , 子 熙 信 之 。 還 至 樂 陵 , 杲 復 反 。 子 熙 還 , 坐 付 廷 尉 , 論 以 大 辟 , 恕 死 免 官 。 孝 武 初 , 領 著 作 , 以 奉 冊 勳 , 封 歷 城 縣 子 。
天 平 初 , 為 侍 讀 , 除 國 子 祭 酒 。 子 熙 儉 素 安 貧 , 常 好 退 靜 。 遷 鄴 之 始 , 百 司 並 給 兵 力 , 時 以 祭 酒 閑 務 , 止 給 二 人 。 或 有 令 其 陳 請 者 , 子 熙 曰 : 「 朝 廷 自 不 與 祭 酒 兵 , 何 關 韓 子 熙 事 。 」 論 者 高 之 。 元 象 中 , 加 衛 大 將 軍 。
先 是 子 熙 與 弟 娉 王 氏 為 妻 , 姑 之 女 也 , 生 二 子 。 子 熙 尚 未 婚 , 後 遂 與 寡 嫗 李 氏 姦 合 而 生 三 子 。 王 、 李 不 穆 , 迭 相 告 言 , 子 熙 因 此 慚 恨 , 遂 以 發 疾 。 卒 , 遺 戒 不 求 贈 諡 , 其 子 不 能 遵 奉 , 遂 至 干 謁 。 武 定 初 , 贈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幽 州 刺 史 。
興 宗 弟 顯 宗 , 字 茂 親 。 剛 直 , 能 面 折 廷 諍 , 亦 有 才 學 。 沙 門 法 撫 , 三 齊 稱 其 聰 悟 , 嘗 與 顯 宗 校 試 , 抄 百 餘 人 名 , 各 讀 一 遍 , 隨 即 覆 呼 , 法 撫 猶 有 一 二 舛 謬 , 顯 宗 了 無 誤 錯 。 法 撫 歎 曰 : 「 貧 道 生 平 以 來 , 唯 服 郎 耳 。 」
太 和 初 , 舉 秀 才 , 對 策 甲 科 , 除 著 作 佐 郎 。 後 兼 中 書 侍 郎 。 既 定 遷 都 , 顯 宗 上 書 :
一 曰 : 竊 聞 輿 駕 今 夏 若 不 巡 三 齊 , 當 幸 中 山 , 竊 以 為 非 計 也 。 何 者 ? 當 今 徭 役 宜 早 息 , 洛 京 宜 速 成 , 省 費 則 徭 役 可 簡 , 并 功 則 洛 京 易 就 。 願 早 還 北 京 , 以 省 諸 州 供 帳 之 費 , 則 南 州 免 雜 徭 之 煩 , 北 都 息 分 析 之 歎 , 洛 京 可 以 時 就 , 遷 者 僉 爾 如 歸 。
二 曰 : 自 古 聖 帝 必 以 儉 約 為 美 , 亂 主 必 以 奢 侈 貽 患 。 仰 惟 先 朝 , 皆 卑 宮 室 而 致 力 於 經 略 , 故 能 基 宇 開 廣 , 業 祚 隆 泰 。 今 洛 陽 基 趾 , 魏 明 所 營 , 取 譏 前 代 。 伏 惟 陛 下 損 之 又 損 之 。 頃 來 北 都 富 室 , 競 以 第 宅 相 尚 , 今 因 遷 徙 , 宜 申 禁 約 , 令 貴 賤 有 檢 , 無 得 踰 制 。 端 廣 衢 路 , 通 利 溝 洫 , 使 寺 署 有 別 , 士 庶 異 居 , 永 垂 百 世 不 刊 之 範 。
三 曰 : 竊 聞 輿 駕 還 洛 陽 , 輕 將 數 千 騎 , 臣 甚 為 陛 下 不 取 也 。 夫 千 金 之 子 , 猶 坐 不 垂 堂 , 況 萬 乘 之 尊 , 富 有 四 海 乎 。 清 道 而 行 , 尚 恐 銜 橛 之 失 , 況 履 涉 山 河 而 不 加 三 思 哉 。
四 曰 : 竊 惟 陛 下 耳 聽 法 音 , 目 翫 墳 典 , 口 對 百 辟 , 心 慮 萬 機 , 晷 昃 而 食 , 夜 分 而 寢 , 加 以 孝 思 之 至 , 與 時 而 深 , 文 章 之 業 , 日 成 篇 卷 。 雖 叡 明 所 用 , 未 足 為 煩 , 然 非 所 以 嗇 神 養 性 , 熙 無 疆 之 祚 。 莊 周 有 言 : 「 形 有 待 而 智 無 涯 , 以 有 待 之 形 , 役 無 涯 之 智 , 殆 矣 。 」 此 愚 臣 所 不 安 也 。
孝 文 頗 納 之 。 顯 宗 又 上 言 :
前 代 取 士 , 必 先 正 名 , 故 有 賢 良 方 正 之 稱 。 今 州 郡 貢 察 , 徒 有 秀 、 孝 之 名 , 而 無 秀 、 孝 之 實 。 而 朝 廷 但 檢 其 門 望 , 不 復 彈 坐 。 如 此 則 可 令 別 貢 門 望 以 敘 士 人 , 何 假 冒 秀 、 孝 之 名 也 ? 夫 門 望 者 , 是 其 父 祖 之 遺 烈 , 亦 何 益 於 皇 家 。 益 於 時 者 , 賢 才 而 已 。 苟 有 其 才 , 雖 屠 釣 奴 虜 之 賤 , 聖 皇 不 恥 以 為 臣 ; 苟 非 其 才 , 雖 三 后 之 胤 , 自 墜 於 皁 隸 矣 。 議 者 或 云 : 今 世 等 無 奇 才 , 不 若 取 士 於 門 。 此 亦 失 矣 。 豈 可 以 世 無 周 、 邵 , 便 廢 宰 相 而 不 置 哉 。 但 當 校 其 有 寸 長 銖 重 者 , 即 先 敘 之 , 則 賢 才 無 遺 矣 。
又 曰 : 夫 帝 皇 所 以 居 尊 以 御 下 者 , 威 也 ; 兆 庶 所 以 徙 惡 以 從 善 者 , 法 也 。 是 以 有 國 有 家 , 必 以 刑 法 為 政 , 生 人 之 命 , 於 是 而 在 。 有 罪 必 罰 , 罰 必 當 辜 , 則 雖 以 捶 撻 薄 刑 , 而 人 莫 敢 犯 。 有 制 不 行 , 人 得 僥 倖 , 則 雖 參 夷 之 誅 , 不 足 以 肅 。 自 太 和 以 來 , 未 多 坐 盜 棄 帝 , 而 遠 近 肅 清 。 由 此 言 之 , 止 姦 在 於 防 檢 , 不 在 嚴 刑 。 今 州 郡 牧 守 , 邀 當 時 之 名 , 行 一 切 之 法 ; 臺 閣 百 官 , 亦 咸 以 深 酷 為 無 私 , 以 仁 恕 為 容 盜 。 迭 相 敦 厲 , 遂 成 風 俗 。 陛 下 居 九 重 之 內 , 視 人 如 赤 子 ; 百 司 分 萬 務 之 要 , 遇 下 如 仇 讎 。 是 則 堯 、 舜 止 一 人 , 而 桀 、 紂 以 千 百 , 和 氣 不 至 , 蓋 由 於 此 。 宜 敕 示 百 官 , 以 惠 元 元 之 命 。
又 曰 : 昔 周 王 為 犬 戎 所 逐 , 東 遷 河 洛 , 鎬 京 猶 稱 宗 周 , 以 存 本 也 。 光 武 雖 曰 中 興 , 實 自 草 創 , 西 京 尚 置 京 尹 , 亦 不 廢 舊 。 今 陛 下 光 隆 先 業 , 遷 宅 中 土 , 稽 古 復 禮 , 於 斯 為 盛 。 按 春 秋 之 義 , 有 宗 廟 謂 之 都 , 無 謂 之 邑 , 此 不 刊 之 典 也 。 況 北 代 , 宗 廟 在 焉 , 山 陵 託 焉 , 王 業 所 基 , 聖 躬 所 載 , 其 為 神 鄉 福 地 , 實 亦 遠 矣 。 今 便 同 之 郡 國 , 臣 竊 不 安 。 愚 謂 代 京 宜 建 畿 置 尹 , 一 如 故 事 。 崇 本 重 舊 , 以 光 萬 葉 。
又 曰 : 伏 見 洛 京 之 制 , 居 人 以 官 位 相 從 , 不 依 族 類 。 然 官 位 非 常 , 有 朝 榮 而 夕 悴 , 則 衣 冠 淪 於 廝 豎 之 邑 , 臧 獲 顯 於 膏 腴 之 里 , 物 之 顛 倒 , 或 至 於 斯 。 古 之 聖 王 , 必 令 四 人 異 居 者 , 欲 其 業 定 而 志 專 。 業 定 則 不 偽 , 志 專 則 不 淫 , 故 耳 目 所 習 , 不 督 而 就 , 父 兄 之 教 , 不 肅 而 成 。 仰 惟 太 祖 道 武 皇 帝 , 創 基 撥 亂 , 日 不 暇 給 , 然 猶 分 別 士 庶 , 不 令 雜 居 , 伎 作 屠 沽 , 各 有 攸 處 。 但 不 設 科 禁 , 買 賣 任 情 , 販 貴 易 賤 , 錯 居 渾 雜 。 假 令 一 處 彈 箏 吹 笛 , 緩 舞 長 歌 , 一 處 嚴 師 苦 訓 , 誦 詩 講 禮 , 宣 令 童 齔 , 任 意 所 從 , 其 走 赴 舞 堂 者 萬 數 , 往 就 學 館 者 無 一 。 此 則 伎 作 不 可 雜 居 , 士 人 不 宜 異 處 之 明 驗 也 。 故 孔 父 云 里 仁 之 美 , 孟 母 弘 三 徙 之 訓 , 賢 聖 明 誨 , 若 此 之 重 。 今 令 伎 作 之 家 習 士 人 風 禮 , 則 百 年 難 成 ; 令 士 人 兒 童 效 伎 作 容 態 , 則 一 朝 可 得 。 以 士 人 同 處 , 〔 一 〕 則 禮 教 易 興 ; 伎 作 雜 居 , 則 風 俗 難 改 。 朝 廷 每 選 舉 人 士 , 則 校 其 一 婚 一 官 , 以 為 升 降 , 何 其 密 也 。 至 於 伎 作 官 塗 , 得 與 膏 粱 華 望 接 閈 連 甍 , 何 其 略 也 。 今 稽 古 建 極 , 光 宅 中 區 , 凡 所 徙 居 , 皆 是 公 地 , 分 別 伎 作 , 在 於 一 言 , 有 何 為 疑 , 而 虧 盛 美 ?
又 曰 : 自 南 偽 相 承 , 竊 有 淮 北 , 欲 擅 中 華 之 稱 , 且 以 招 誘 邊 人 , 故 僑 置 中 州 郡 縣 。 自 皇 風 南 被 , 仍 而 不 改 , 凡 有 重 名 , 其 數 甚 眾 , 非 所 以 疆 域 物 土 , 必 也 正 名 之 謂 也 。 愚 以 為 可 依 地 理 舊 名 , 一 皆 釐 革 , 小 者 并 合 , 大 者 分 置 。 及 中 州 郡 縣 , 昔 以 戶 少 并 省 , 今 人 口 既 多 , 亦 可 復 舊 。 君 人 者 , 以 天 下 為 家 , 不 得 有 所 私 也 。 故 倉 庫 儲 貯 , 以 俟 水 旱 之 災 , 供 軍 國 之 用 , 至 於 有 功 德 者 , 然 後 加 賜 。 爰 及 末 代 , 乃 寵 之 所 隆 , 賜 賚 無 限 。 自 比 以 來 , 亦 為 太 過 。 在 朝 諸 貴 , 受 祿 不 輕 , 土 木 被 綺 羅 , 僕 妾 厭 粱 肉 , 而 復 厚 賚 屢 加 , 動 以 千 計 。 若 分 賜 鰥 寡 , 贍 濟 實 多 。 如 不 悛 革 , 豈 「 周 急 不 繼 富 」 之 謂 也 ?
又 曰 : 諸 宿 衛 內 直 者 , 宜 令 武 官 習 弓 矢 , 文 官 諷 書 傳 。 無 令 繕 其 蒲 博 之 具 , 〔 二 〕 以 成 褻 狎 之 容 , 徒 損 朝 儀 , 無 益 事 實 。 如 此 之 類 , 一 宜 禁 止 。
帝 善 之 。
孝 文 曾 謂 顯 宗 及 程 靈 虯 曰 : 「 著 作 之 任 , 國 書 是
司 。 卿 等 之 文 , 朕 自 委 悉 , 中 省 之 品 , 卿 等 所 聞 。 若 欲
取 況 古 人 , 班 、 馬 之 徒 , 固 自 遼 闊 。 若 求 之 當 世 , 文 學
之 能 , 卿 等 應 推 崔 孝 伯 。 」 又 謂 顯 宗 曰 :「
校 卿 才 能 , 可 居 中 第 。 」 謂 程 靈 虯 曰 : 「 卿 與 顯 宗 ,
復 有 差 降 , 可 居 下 上 。 」 顯 宗 曰 : 「 臣 才 第 短 淺 , 比 於
崔 光 , 實 為 隆 渥 。 然 臣 竊 謂 陛 下 貴 古 而 賤 今 。 昔 揚 雄 著
太 玄 經 , 當 時 不 免 覆 甕 之 譚 , 二 百 年 外 , 則 越 諸 子 。 今
臣 所 撰 , 雖 未 足 光 述 帝 載 , 然 萬 祀 之 後 , 仰 觀 祖 宗 巍 巍
之 功 , 上 睹 陛 下 明 明 之 德 , 亦 何 謝 欽 明 於 唐 典 , 慎 徽 於
虞 書 。 」 帝 曰 : 「 假 使 朕 無 愧 於 虞 舜 , 卿 復 何 如 堯 臣 ?
」 顯 宗 曰 : 「 陛 下 齊 蹤 堯 、 舜 , 公 卿 寧 非 二 八 之 儔 。 」
帝 曰 : 「 卿 為 著 作 , 僅 名 奉 職 , 未 是 良 史 也 。 」 顯 宗 曰
: 「 臣 仰 遭 明 時 , 直 筆 無 懼 , 又 不 受 金 , 安 眠 美 食 , 此
優 於 遷 、 固 也 。 」 帝 哂 之 。 後 與 員 外 郎 崔 逸 等 參 定 朝 儀
。
帝 曾 詔 諸 官 曰 : 「 近 代 已 來 , 高 卑 出 身 , 有 常
分 。 朕 意 所 為 可 , 復 以 為 不 可 , 宜 校 量 之 。 」 李 沖 曰 :
「 未 審 上 古 已 來 , 置 官 列 位 , 為 欲 為 膏 粱 兒 地 , 為 欲 益
政 贊 時 ? 」 帝 曰 : 「 俱 欲 為 人 。 」 沖 曰 :「
若 欲 為 人 , 陛 下 今 日 何 為 專 崇 門 品 , 不 有 拔 才 之 詔 ?
」 帝 曰 : 「 苟 有 殊 人 之 技 , 不 患 不 知 。 然 君 子 之 門 , 假
使 無 當 世 之 用 者 , 要 自 德 行 純 篤 , 朕 是 以 用 之 。 」 沖 曰
: 「 傅 巖 、 呂 望 , 豈 可 以 門 見 舉 ? 」 帝 曰 : 「 如 此 濟 世
者 希 , 曠 代 有 一 兩 耳 。 」 沖 謂 諸 卿 士 曰 : 「 適 欲 請 救 諸
賢 。 」 祕 書 令 李 彪 曰 : 「 師 旅 寡 少 , 未 足 為 援 , 意 有 所
懷 , 敢 不 盡 言 於 聖 日 。 陛 下 若 專 以 地 望 , 不 審 魯 之 三 卿
, 孰 若 四 科 ? 」 帝 曰 : 「 猶 如 向 解 。 」 顯 宗 進 曰 : 「 陛
下 光 宅 洛 邑 , 百 禮 惟 新 , 國 之 興 否 , 指 此 一 選 。 且 以 國
事 論 之 , 不 審 中 祕 監 、 令 之 子 , 必 為 祕 書 郎 , 頃 來 為 監
、 令 者 , 子 皆 可 為 不 ? 」 帝 曰 : 「 卿 何 不 論 當 世 膏 腴 為
監 、 令 者 ? 」 顯 宗 曰 : 「 陛 下 以 物 不 可 類 , 不 應 以 貴 承
貴 , 以 賤 襲 賤 。 」 帝 曰 : 「 若 有 高 明 卓 爾 , 才 具 俊 出 者
, 朕 亦 不 拘 此 例 。 」 後 為 本 州 中 正 。
二 十 一 年 , 車 駕 南 征 , 以 顯 宗 為 右 軍 府 長 史 、 統 軍 。 次 赭 陽 , 齊 戍 主 成 公 期 遣 其 軍 主 胡 松 、 高 法 援 等 并 引 蠻 賊 , 來 擊 軍 營 。 顯 宗 拒 戰 , 斬 法 援 首 。 顯 宗 至 新 野 , 帝 曰 : 「 何 不 作 露 布 也 ? 」 顯 宗 曰 : 「 臣 頃 見 鎮 南 將 軍 王 肅 獲 賊 二 三 , 驢 馬 數 匹 , 皆 為 露 布 。 臣 在 東 觀 , 私 每 哂 之 。 近 雖 仰 憑 威 靈 , 得 摧 醜 虜 , 兵 寡 力 弱 , 禽 斬 不 多 。 脫 復 高 曳 長 縑 , 虛 張 功 捷 , 尤 而 效 之 , 其 罪 彌 甚 。 所 以 斂 毫 卷 帛 , 解 上 而 已 。 」 帝 笑 曰 : 「 如 卿 此 勳 , 誠 合 茅 社 , 須 赭 陽 平 定 , 檢 審 相 酬 。 」 新 野 平 , 以 顯 宗 為 鎮 南 廣 陽 王 嘉 諮 議 參 軍 。 顯 宗 上 表 , 頗 自 矜 伐 , 訴 前 征 勳 。 詔 曰 : 「 顯 宗 進 退 無 檢 , 虧 我 清 風 , 付 尚 書 推 列 以 聞 。 」 兼 尚 書 張 彝 奏 免 顯 宗 官 。 詔 以 白 衣 守 諮 議 , 展 其 後 效 。
顯 宗 既 失 意 , 遇 信 向 洛 , 乃 為 五 言 詩 贈 御 史 中 尉 李 彪 , 以 申 憤 結 。 二 十 三 年 卒 。 顯 宗 撰 馮 氏 燕 志 、 孝 友 傳 各 十 卷 。 景 明 初 , 追 赭 陽 勳 , 賜 爵 章 武 男 。 子 伯 華 襲 。
程 駿 字 驎 駒 , 本 廣 平 曲 安 人 也 。 六 世 祖 良 , 晉 都 水 使 者 , 坐 事 流 涼 州 。 祖 父 肇 , 呂 光 人 部 尚 書 。 〔 三 〕
駿 少 孤 貧 , 居 喪 以 孝 稱 。 師 事 劉 延 明 , 性 機 敏 好 學 , 晝 夜 無 倦 。 延 明 謂 門 人 曰 : 「 舉 一 隅 而 以 三 隅 反 者 , 此 子 亞 之 也 。 」 駿 白 延 明 曰 : 「 今 名 教 之 儒 , 咸 謂 老 莊 其 言 虛 誕 , 不 切 實 要 , 不 可 以 經 世 。 駿 為 不 然 。 〔 四 〕 夫 老 子 著 抱 一 之 言 , 莊 生 申 性 本 之 旨 , 若 斯 者 , 可 謂 至 順 矣 。 人 若 乖 一 , 則 煩 偽 生 ; 爽 性 , 則 沖 真 喪 。 」 延 明 曰 : 「 卿 年 尚 幼 , 言 若 老 成 , 美 哉 。 」 由 是 聲 譽 益 播 。 沮 渠 牧 犍 擢 為 東 宮 侍 講 。
太 延 五 年 , 涼 州 平 , 遷 于 京 師 。 為 司 徒 崔 浩 所 知 。 文 成 踐 阼 , 為 著 作 郎 。 皇 興 中 , 除 高 密 太 守 。 尚 書 李 敷 奏 駿 實 史 才 , 方 申 直 筆 , 請 留 之 。 書 奏 , 從 之 。 獻 文 屢 引 駿 與 論 易 、 老 義 , 顧 謂 群 臣 曰 : 「 朕 與 此 人 言 , 意 甚 開 暢 。 」 問 駿 年 , 對 曰 : 「 六 十 一 。 」 帝 曰 : 「 昔 太 公 老 而 遭 文 王 , 卿 今 遇 朕 , 豈 非 早 也 。 」 駿 曰 : 「 臣 雖 才 謝 呂 望 , 陛 下 尊 過 西 伯 。 覬 天 假 餘 年 , 竭 六 韜 之 效 。 」
延 興 末 , 高 麗 王 璉 求 納 女 於 掖 庭 , 假 駿 散 騎 常 侍 , 賜 爵 安 豐 男 , 持 節 如 高 麗 迎 女 。 駿 至 平 壤 城 。 或 勸 璉 曰 : 「 魏 昔 與 燕 婚 , 既 而 伐 之 , 由 行 人 具 其 夷 嶮 故 也 。 今 若 送 女 , 恐 不 異 於 馮 氏 。 」 璉 遂 謬 言 女 喪 。 駿 與 璉 往 復 經 年 , 責 璉 以 義 方 。 璉 不 勝 其 忿 , 遂 斷 駿 從 者 酒 食 , 欲 逼 辱 之 , 憚 而 不 敢 害 。 會 獻 文 崩 , 乃 還 。 拜 祕 書 令 。
初 , 遷 神 主 于 太 廟 , 有 司 奏 : 舊 事 , 廟 中 執 事 官
例 皆 賜 爵 , 今 宜 依 舊 。 詔 百 僚 評 議 , 群 臣 咸 以 為 宜 依 舊
事 。 駿 獨 以 為 不 可 , 表 曰 :「
臣 聞 名 器 為 帝 王 所 貴 , 山 河 為 區 夏 之 重 , 是 以 漢 祖 有
約 , 非 功 不 侯 。 未 見 預 事 於 宗 廟 , 而 獲 賞 於 疆 土 。 雖 復
帝 王 制 作 , 弗 相 沿 襲 , 然 一 時 恩 澤 , 豈 足 為 長 世 之 軌 乎
。 」 書 奏 , 從 之 。 文 明 太 后 謂 群 臣 曰 : 「 言 事 , 固 當 正
直 而 準 古 典 ; 安 可 依 附 暫 時 舊 事 乎 ! 」 賜 駿 衣 一 襲 , 帛
二 百 匹 。 又 詔 曰 : 「 駿 歷 官 清 慎 , 言 事 每 愜 。 門 無 挾 貨
之 賓 , 室 有 懷 道 之 士 。 可 賜 帛 六 百 匹 , 旌 其 儉 德 。 」 駿
悉 散 之 親 舊 。
性 介 直 , 不 競 時 榮 。 太 和 九 年 正 月 病 篤 , 遺 命 曰 : 「 吾 存 尚 儉 薄 , 豈 可 沒 為 奢 厚 哉 。 昔 王 孫 裸 葬 , 有 感 而 然 ; 士 安 籧 篨 , 頗 亦 矯 厲 。 可 斂 以 時 服 , 明 器 從 古 。 」 初 駿 病 甚 , 孝 文 、 文 明 太 后 遣 使 者 更 問 其 疾 , 敕 侍 御 師 徐 謇 診 視 , 賜 以 湯 藥 。 臨 終 , 詔 以 小 子 公 稱 為 中 散 , 從 子 靈 虯 為 著 作 佐 郎 。 及 卒 , 孝 文 、 文 明 太 后 傷 惜 之 。 賜 東 園 祕 器 、 朝 服 一 稱 、 帛 三 百 匹 , 贈 兗 州 刺 史 、 曲 安 侯 , 諡 曰 憲 。 所 作 文 章 , 自 有 集 錄 。
李 彪 字 道 固 , 頓 丘 衛 國 人 也 , 孝 文 賜 名 焉 。 家 寒 微 , 少 孤 貧 , 有 大 志 , 好 學 不 倦 , 初 受 業 於 長 樂 監 伯 陽 , 伯 陽 稱 美 之 。 晚 與 漁 陽 高 悅 、 北 平 陽 尼 等 將 隱 名 山 , 不 果 而 罷 。 悅 兄 閭 博 學 高 才 , 家 富 典 籍 , 彪 遂 於 悅 家 手 抄 口 誦 , 不 暇 寢 食 。 既 而 還 鄉 里 。 平 原 王 陸 叡 年 將 弱 冠 , 雅 有 志 業 。 娶 東 徐 州 刺 史 博 陵 崔 鑒 女 , 路 由 冀 、 相 , 聞 彪 名 而 詣 之 , 修 師 友 之 禮 , 稱 之 州 郡 , 遂 舉 孝 廉 , 至 京 師 , 館 而 受 業 焉 。 高 閭 稱 之 朝 貴 , 李 沖 禮 之 甚 厚 , 彪 深 宗 附 之 。
孝 文 初 , 為 中 書 教 學 博 士 。 後 假 散 騎 常 侍 、 衛 國 子 , 使 於 齊 。 遷 祕 書 丞 , 參 著 作 事 。 〔 五 〕 自 成 帝 已 來 , 至 於 太 和 , 崔 浩 、 高 允 著 述 國 書 , 編 年 序 錄 為 春 秋 體 , 遺 落 時 事 。 彪 與 祕 書 令 高 祐 始 奏 從 遷 、 固 體 , 創 為 紀 、 傳 、 表 、 志 之 目 焉 。
彪 又 表 上 封 事 七 條 , 曰 :
古 先 哲 王 之 為 制 也 , 自 天 子 以 至 公 卿 , 下 及 抱 關 擊 柝 , 其 宮 室 車 服 , 各 有 差 品 , 小 不 得 僭 大 , 賤 不 得 踰 貴 。 夫 然 , 故 上 下 序 而 人 志 定 。 今 時 浮 華 相 競 , 情 無 常 守 , 大 為 消 功 之 物 , 巨 制 費 力 之 事 , 豈 不 謬 哉 。 夫 消 功 者 , 錦 繡 彫 文 是 也 ; 費 力 者 , 廣 宅 高 宇 , 壯 制 麗 飾 是 也 。 其 妨 男 業 害 女 工 者 , 可 勝 言 哉 ! 漢 文 時 , 賈 誼 上 疏 , 云 今 之 王 政 可 為 長 太 息 者 六 , 此 即 是 其 一 也 。
夫 上 之 所 好 , 下 必 從 之 。 故 越 王 好 勇 而 士 多 輕 死 , 楚 王 好 瘠 而 國 有 飢 人 。 今 二 聖 躬 行 儉 素 , 詔 令 殷 勤 , 而 百 姓 之 奢 猶 未 革 者 , 豈 楚 、 越 之 人 易 變 如 彼 , 大 魏 之 士 難 化 如 此 ? 此 蓋 朝 制 不 宣 , 人 未 見 德 , 使 之 然 耳 。 臣 愚 以 為 第 宅 車 服 , 自 百 官 以 下 至 於 庶 人 , 宜 為 其 等 制 。 使 貴 不 逼 賤 , 卑 不 僭 高 , 不 可 以 稱 其 侈 意 , 用 違 經 典 。
其 二 曰 :
易 稱 「 主 器 者 莫 若 長 子 」 , 傳 曰 「 太 子 奉 冢 嫡 之 粢 盛 」 。 然 則 祭 無 主 則 宗 廟 無 所 饗 , 冢 嫡 廢 則 神 器 無 所 傳 。 聖 賢 知 其 如 此 , 故 垂 誥 以 為 長 世 之 法 。 昔 姬 王 得 斯 道 也 , 故 恢 崇 儒 術 以 訓 世 嫡 , 世 嫡 於 是 乎 習 成 懿 德 , 用 大 協 於 黎 蒸 。 是 以 世 統 黎 元 , 載 祀 八 百 。 逮 嬴 氏 之 君 於 秦 也 , 弗 以 義 方 教 厥 冢 子 , 冢 子 於 是 習 成 兇 德 , 肆 虐 以 臨 黔 首 。 是 以 饗 年 不 永 , 二 世 而 亡 。 亡 之 與 興 , 道 在 於 師 傅 。 故 禮 云 : 「 冢 子 生 , 因 舉 以 禮 , 使 士 負 之 , 有 司 齊 肅 端 冕 , 見 于 南 郊 。 」 明 冢 嫡 之 重 , 見 乎 天 也 。 「 過 闕 則 下 , 過 廟 則 趨 」 , 明 孝 敬 之 道 也 。 然 古 之 太 子 , 自 為 赤 子 而 教 固 以 行 矣 。 此 則 遠 世 之 鏡 也 。 高 宗 文 成 皇 帝 慨 少 時 師 不 勤 教 , 嘗 謂 群 臣 曰 : 「 朕 始 學 之 日 , 年 尚 幼 沖 , 情 未 能 專 。 既 臨 萬 機 , 不 遑 溫 習 。 今 而 思 之 , 豈 非 唯 予 之 咎 , 〔 六 〕 抑 亦 師 傅 之 不 勤 。 」 尚 書 李 訢 免 冠 而 謝 。 此 則 近 日 之 可 鑒 也 。
伏 惟 太 皇 太 后 翼 贊 高 宗 , 訓 成 顯 祖 , 使 巍 巍 之 功 , 邈 乎 前 王 。 陛 下 幼 蒙 鞠 誨 , 聖 敬 日 躋 , 及 儲 宮 誕 育 , 復 親 撫 誥 , 日 省 月 課 , 實 勞 神 慮 。 今 誠 宜 準 古 立 師 傅 , 以 詔 導 太 子 。 詔 導 正 則 太 子 正 , 太 子 正 則 皇 家 慶 , 皇 家 慶 則 人 事 幸 甚 矣 。
其 三 曰 :
記 云 : 國 無 三 年 之 儲 , 謂 國 非 其 國 。 光 武 以 一 畝 不 實 , 罪 及 牧 守 。 聖 人 之 憂 世 重 穀 , 殷 勤 如 彼 ; 明 君 之 恤 人 勸 農 , 相 切 若 此 。 頃 年 山 東 饑 , 去 歲 京 師 儉 , 內 外 人 庶 , 出 入 就 豐 , 既 廢 營 產 , 疲 困 乃 加 , 又 於 國 體 , 實 有 虛 損 。 若 先 多 積 穀 , 安 而 給 之 , 豈 有 驅 督 老 弱 , 餬 口 千 里 之 外 。 以 今 況 古 , 誠 可 懼 也 。
臣 以 為 宜 析 州 郡 常 調 九 分 之 二 , 京 都 度 支 歲 用 之 餘 , 各 立 官 司 。 年 豐 糴 積 於 倉 , 時 儉 則 加 私 之 二 , 糶 之 於 人 。 如 此 , 人 必 事 田 以 買 官 絹 , 又 務 貯 財 以 取 官 粟 。 年 登 則 常 積 , 歲 凶 則 直 給 。 又 別 立 農 官 , 取 州 郡 戶 十 分 之 一 以 為 屯 人 。 相 水 陸 之 宜 , 料 頃 畝 之 數 , 以 贓 贖 雜 物 餘 財 市 牛 科 給 , 令 其 肆 力 。 一 夫 之 田 , 歲 責 六 十 斛 , 甄 其 正 課 并 征 戍 雜 役 。 行 此 二 事 , 數 年 之 中 , 則 穀 積 而 人 足 , 雖 災 不 害 。
臣 又 聞 前 代 明 王 皆 務 懷 遠 人 , 禮 賢 引 滯 。 故 漢 高 過 趙 , 求 樂 毅 之 冑 ; 晉 武 廓 定 , 旌 吳 、 蜀 之 彥 。 臣 謂 宜 於 河 表 七 州 人 中 , 擢 其 門 才 , 引 令 赴 闕 , 依 中 州 官 比 , 隨 能 序 之 。 一 可 以 廣 聖 朝 均 新 舊 之 義 , 二 可 以 懷 江 、 漢 歸 有 道 之 情 。
其 四 曰 :
漢 制 , 舊 斷 獄 報 重 盡 季 冬 , 至 孝 章 時 改 盡 十 月 , 以 育 三 微 。 後 歲 旱 , 論 者 以 十 月 斷 獄 , 〔 七 〕 陰 氣 微 , 陽 氣 泄 , 以 故 致 旱 。 事 下 公 卿 。 尚 書 陳 寵 曰 : 「 冬 至 陽 氣 始 萌 , 故 十 一 月 有 射 干 芸 荔 之 應 , 周 以 為 春 。 十 二 月 陽 氣 上 通 , 雉 雊 雞 乳 , 殷 以 為 春 。 十 三 月 陽 氣 已 至 , 蟄 蟲 皆 震 , 夏 以 為 春 。 三 微 成 著 , 以 通 三 統 , 三 統 之 月 斷 獄 流 血 , 是 不 稽 天 意 也 。 」 章 帝 善 其 言 , 卒 以 十 月 斷 。
今 京 都 及 四 方 斷 獄 報 重 , 常 竟 季 冬 , 不 推 三 正 以 育 三 微 。 寬 宥 之 情 , 每 過 於 昔 , 遵 之 典 憲 , 猶 或 闕 然 。 今 豈 所 謂 助 陽 發 生 , 垂 奉 微 之 仁 也 ? 誠 宜 遠 稽 周 典 , 近 採 漢 制 , 天 下 斷 獄 起 自 初 秋 , 盡 於 孟 冬 。 不 於 三 統 之 春 , 行 斬 絞 之 刑 。 如 此 則 道 協 幽 顯 , 仁 垂 後 昆 矣 。
其 五 曰 :
古 者 大 臣 有 坐 不 廉 而 廢 者 , 不 謂 之 不 廉 , 乃 曰 簠 簋 不 飾 。 此 君 之 所 以 禮 貴 臣 , 不 明 言 其 過 也 。 臣 有 大 譴 , 則 白 冠 氂 纓 盤 水 加 劍 , 造 室 而 請 死 , 此 臣 之 所 以 知 罪 而 不 敢 逃 刑 也 。 聖 朝 賓 遇 大 臣 , 禮 崇 古 典 , 自 太 和 以 降 , 〔 八 〕 有 負 罪 當 陷 大 辟 者 , 多 得 歸 第 自 盡 。 遣 之 日 , 深 垂 隱 愍 , 言 發 悽 淚 , 百 官 莫 不 見 , 四 海 莫 不 聞 , 誠 足 以 感 將 死 之 心 , 慰 戚 屬 之 情 。 然 恩 發 於 衷 , 未 著 永 制 , 此 愚 臣 所 以 敢 陳 末 見 。
昔 漢 文 時 , 人 有 告 丞 相 勃 謀 反 者 , 逮 繫 長 安 獄 , 頓 辱 之 與 皁 隸 同 。 賈 誼 乃 上 書 , 極 陳 君 臣 之 義 , 不 宜 如 是 。 夫 貴 臣 者 , 天 子 為 其 改 容 而 體 貌 之 , 吏 人 為 其 俯 伏 而 敬 貴 之 。 其 有 罪 過 , 廢 之 可 也 , 賜 之 死 可 也 ; 若 束 縛 之 , 輸 之 司 寇 , 搒 笞 之 , 小 吏 詈 罵 之 , 殆 非 所 以 令 眾 庶 見 也 。 及 將 刑 也 , 臣 則 北 面 再 拜 , 跪 而 自 裁 。 天 子 曰 : 子 大 夫 自 有 過 耳 , 吾 遇 子 有 禮 矣 。 上 不 使 人 抑 而 刑 之 也 。 孝 文 深 納 其 言 。 是 後 大 臣 有 罪 , 皆 自 殺 不 受 刑 。 至 孝 武 時 , 稍 復 下 獄 。 良 由 孝 文 行 之 當 時 , 不 為 永 制 故 耳 。 今 天 下 有 道 , 庶 人 不 議 之 時 , 安 可 陳 瞽 言 於 朝 ? 且 恐 萬 世 之 後 , 繼 體 之 主 有 若 漢 武 之 事 。 焉 得 行 恩 當 時 , 不 著 長 世 之 制 乎 。
其 六 曰 :
孝 經 稱 父 子 之 道 天 性 , 〔 九 〕 蓋 明 一 體 而 同 氣 , 可 共 而 不 可 離 者 也 。 及 其 有 罪 不 相 及 者 , 乃 君 上 之 厚 恩 也 。 而 無 情 之 人 , 父 兄 繫 獄 , 子 弟 無 慘 惕 之 容 ; 子 弟 即 刑 , 父 兄 無 愧 恧 之 色 。 宴 安 榮 位 , 游 從 自 若 , 車 馬 仍 華 , 衣 冠 猶 飾 。 寧 是 同 體 共 氣 , 分 憂 均 戚 之 理 也 ? 臣 愚 以 為 父 兄 有 犯 , 宜 令 子 弟 素 服 肉 袒 , 詣 闕 請 罪 ; 子 弟 有 坐 , 宜 令 父 兄 露 板 引 咎 , 乞 解 所 司 。 若 職 任 必 要 , 不 宜 許 者 , 慰 勉 留 之 。 如 此 , 足 以 敦 厲 凡 薄 , 使 人 知 有 所 恥 矣 。
其 七 曰 :
禮 云 : 臣 有 大 喪 , 君 三 年 不 呼 其 門 。 此 聖 人 緣 情 制 禮 , 以 終 孝 子 之 情 也 。 周 季 陵 夷 , 喪 禮 稍 亡 , 是 以 要 絰 即 戎 , 素 冠 作 刺 。 逮 乎 虐 秦 , 殆 皆 泯 矣 。 漢 初 , 軍 旅 屢 興 , 未 能 遵 古 。 至 宣 帝 時 , 人 當 從 軍 屯 者 , 遭 大 父 母 、 父 母 死 , 未 滿 三 月 , 皆 弗 徭 役 。 其 朝 臣 喪 制 , 未 有 定 聞 。 至 後 漢 元 初 中 , 大 臣 有 重 憂 , 始 得 去 官 終 服 。 暨 魏 武 、 孫 、 劉 之 世 , 日 尋 干 戈 , 前 世 禮 制 , 復 廢 不 行 。 晉 時 鴻 臚 鄭 默 喪 親 , 固 請 終 服 , 武 帝 感 其 孝 誠 , 遂 著 令 以 為 常 。
聖 魏 之 初 , 撥 亂 反 正 , 未 遑 建 終 喪 之 制 。 今 四 方 無 虞 , 百 姓 安 逸 , 誠 是 孝 慈 道 洽 , 禮 教 興 行 之 日 也 。 然 愚 臣 所 懷 , 竊 有 未 盡 。 伏 見 朝 臣 丁 大 憂 者 , 假 滿 赴 職 , 衣 錦 乘 軒 , 從 郊 廟 之 祀 ; 鳴 玉 垂 緌 , 同 節 慶 之 醼 。 傷 人 子 之 道 , 虧 天 地 之 經 。 愚 謂 如 有 遭 父 母 喪 者 , 〔 一 0 〕 皆 得 終 服 。 若 無 其 人 有 曠 官 者 , 則 優 旨 慰 喻 , 起 令 視 事 。 但 綜 理 所 司 , 出 納 敷 奏 而 已 , 國 之 吉 慶 , 一 令 無 預 。 其 軍 戎 之 警 , 墨 縗 從 役 , 雖 愆 於 禮 , 事 所 宜 行 也 。
帝 覽 而 善 之 , 尋 皆 施 行 。
彪 稍 見 禮 遇 。 詔 曰 : 「 彪 雖 宿 非 清 第 , 代 闕 華 資 , 然 識 性 嚴 聰 , 學 博 墳 籍 , 剛 辯 之 才 , 頗 堪 時 用 。 兼 優 吏 職 , 載 宣 朝 美 , 若 不 賞 庸 敘 績 , 將 何 以 勸 獎 勤 能 。 特 遷 祕 書 令 。 」 以 參 議 律 令 之 勤 , 賜 帛 五 百 匹 , 馬 一 匹 、 牛 二 頭 。
其 年 , 加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, 使 於 齊 。 齊 遣 其 主 客 郎 劉 繪 接 對 , 并 設 讌 樂 。 彪 辭 樂 。 及 坐 , 彪 曰 : 「 向 辭 樂 者 , 卿 或 未 相 體 。 我 皇 孝 性 自 天 , 追 慕 罔 極 , 故 有 今 者 喪 除 之 議 。 去 三 月 晦 , 朝 臣 始 除 縗 裳 , 猶 以 素 服 從 事 。 裴 、 謝 在 北 , 固 應 具 此 。 今 辭 樂 , 想 卿 無 怪 。 」 繪 答 言 : 「 請 問 魏 朝 喪 禮 竟 何 所 依 ? 」 彪 曰 : 「 高 宗 三 年 , 孝 文 踰 月 。 今 聖 上 追 鞠 育 之 深 恩 , 感 慈 訓 之 厚 德 , 報 於 殷 、 漢 之 間 , 可 謂 得 禮 之 變 。 」 繪 復 問 : 「 若 欲 遵 古 , 何 不 終 三 年 ? 」 彪 曰 : 「 萬 機 不 可 久 曠 , 故 割 至 慕 , 俯 從 群 議 。 服 變 不 異 三 年 , 而 限 同 一 期 , 可 謂 失 禮 ? 」 〔 一 一 〕 繪 言 : 「 汰 哉 叔 氏 , 專 以 禮 許 人 。 」 彪 曰 : 「 聖 朝 自 為 曠 代 之 制 , 何 關 許 人 。 」 繪 言 : 「 百 官 總 己 聽 於 冢 宰 , 萬 機 何 慮 於 曠 ? 」 彪 曰 : 「 五 帝 之 臣 , 臣 不 若 君 , 故 君 親 攬 其 事 。 三 王 君 臣 智 等 , 故 共 理 機 務 。 主 上 親 攬 , 蓋 遠 軌 軒 、 唐 。 」
彪 將 還 , 齊 主 親 謂 彪 曰 : 「 卿 前 使 還 日 , 賦 阮 詩
云 : 『 但 願 長 閑 暇 , 後 歲 復 來 游 。 』 果 如 今 日 。 卿 此 還
也 , 復 有 來 理 否 ? 」 彪 答 :「
請 重 賦 阮 詩 曰 : 『 宴 衍 清 都 中 , 一 去 永 矣 哉 。 』 」 齊
主 惘 然 曰 : 「 清 都 可 爾 , 一 去 何 事 ! 觀 卿 此 言 , 似 成 長
闊 。 朕 當 以 殊 禮 相 送 。 」 遂 親 至 琅 邪 城 , 登 山 臨 水 , 命
群 臣 賦 詩 以 送 別 。 其 見 重 如 此 。 彪 前 後 六 度 銜 命 , 南 人
奇 其 謇 博 。
後 為 御 史 中 尉 , 領 著 作 郎 。 彪 既 為 孝 文 所 寵 , 性 又 剛 直 , 遂 多 劾 糾 , 遠 近 畏 之 , 豪 右 屏 氣 。 帝 常 呼 為 李 生 , 從 容 謂 群 臣 曰 : 「 吾 之 有 李 生 , 猶 漢 之 有 汲 黯 。 」 後 除 散 騎 常 侍 , 領 御 史 中 尉 , 解 著 作 事 。 帝 宴 群 臣 於 流 化 池 , 謂 僕 射 李 沖 曰 : 「 崔 光 之 博 , 李 彪 之 直 , 是 我 國 得 賢 之 基 。 」
車 駕 南 伐 , 彪 兼 度 支 尚 書 , 與 僕 射 李 沖 、 任 城 王 澄 等 參 理 留 臺 事 。 彪 素 性 剛 豪 , 與 沖 等 意 議 乖 異 , 遂 形 於 聲 色 , 殊 無 降 下 之 心 。 沖 積 其 前 後 罪 過 , 乃 於 尚 書 省 禁 止 彪 , 上 表 曰 : 「 案 臣 彪 昔 於 凡 品 , 特 以 才 拔 , 等 望 清 華 , 司 文 東 觀 , 綢 繆 恩 眷 , 繩 直 憲 臺 , 左 加 金 璫 , 右 珥 蟬 冕 。 東 省 。 〔 一 二 〕 宜 感 恩 厲 節 , 忠 以 報 德 。 而 竊 名 忝 職 , 身 為 違 傲 , 矜 勢 高 亢 , 公 行 僭 逸 。 坐 與 禁 省 , 冒 取 官 材 , 輒 駕 乘 黃 , 無 所 憚 懼 。 肆 志 傲 然 , 愚 聾 視 聽 。 此 而 可 忍 , 誰 不 可 懷 。 臣 今 請 以 見 事 免 彪 所 居 職 , 付 廷 尉 獄 。 」 沖 又 表 曰 :
臣 與 彪 相 識 以 來 , 垂 二 十 載 , 彪 始 南 使 之 時 , 見 其 色 厲 辭 辯 , 臣 之 愚 識 , 謂 是 拔 萃 之 一 人 。 及 彪 官 位 升 達 , 參 與 言 宴 , 聞 彪 平 章 古 今 , 商 略 人 物 , 興 言 於 侍 筵 之 次 , 啟 論 於 眾 英 之 中 , 賞 忠 識 正 , 發 言 懇 惻 , 惟 直 是 語 , 辭 無 隱 避 。 臣 雖 下 愚 , 輒 亦 欽 其 正 直 。 及 其 始 居 司 直 , 執 志 徑 行 , 其 所 彈 劾 , 應 弦 而 倒 。 赫 赫 之 威 , 振 於 下 國 , 肅 肅 之 稱 , 著 自 京 師 , 天 下 改 目 , 貪 暴 歛 手 。 然 時 有 私 於 臣 云 其 威 暴 者 , 臣 以 直 繩 之 官 , 人 所 忌 疾 , 風 謗 之 際 , 易 生 音 謠 , 心 不 承 信 。
往 年 以 河 陽 事 , 曾 與 彪 在 領 軍 府 共 太 尉 、 司 空 及 領 軍 諸 卿 等 集 閱 廷 尉 所 問 囚 徒 。 時 有 人 訴 枉 者 , 二 公 及 臣 少 欲 聽 採 。 語 理 未 盡 , 彪 便 振 怒 , 東 坐 攘 袂 揮 赫 , 口 稱 賊 奴 , 叱 吒 左 右 , 高 聲 大 呼 曰 : 「 南 臺 中 取 我 木 手 去 , 搭 奴 肋 折 ! 」 雖 有 此 言 , 終 竟 不 取 。 即 言 : 「 南 臺 所 問 , 唯 恐 枉 活 , 終 無 枉 死 。 」 時 諸 人 以 所 枉 至 重 , 有 首 實 者 多 , 又 心 難 彪 , 遂 各 默 爾 。 因 緣 此 事 , 臣 遂 心 疑 有 濫 。 知 其 威 虐 。 猶 謂 益 多 損 少 , 故 不 以 申 徹 , 實 失 為 臣 知 無 不 聞 之 義 。
及 去 年 大 駕 南 行 以 來 , 彪 兼 尚 書 , 日 夕 共 事 , 始 乃 知 其 言 與 行 舛 , 是 己 非 人 , 專 恣 無 忌 , 尊 身 忽 物 。 臣 與 任 城 卑 躬 曲 己 , 其 所 欲 者 無 不 屈 從 。 依 事 求 實 , 悉 有 成 驗 。 如 臣 列 得 實 , 宜 亟 投 彪 於 有 北 , 以 除 姦 矯 之 亂 政 。 如 臣 列 無 證 , 宜 放 臣 於 四 裔 , 以 息 青 蠅 之 白 黑 。
帝 在 懸 瓠 , 覽 表 歎 愕 曰 : 「 何 意 留 京 如 此 也 ! 」 有 司 處 彪 大 辟 , 帝 恕 之 , 除 名 而 已 。
彪 尋 歸 本 鄉 。 帝 北 幸 鄴 , 彪 野 服 稱 草 茅 臣 , 拜 迎 鄴 南 。 帝 曰 「 朕 以 卿 為 已 死 。 」 彪 對 曰 : 「 子 在 , 回 何 敢 死 。 」 帝 悅 , 因 謂 曰 : 「 朕 期 卿 每 以 貞 松 為 志 , 歲 寒 為 心 , 卿 應 報 國 , 盡 心 為 用 , 近 見 彈 文 , 殊 乖 所 以 。 卿 罹 此 譴 , 為 朕 與 卿 ? 為 宰 事 ? 為 卿 自 取 ? 」 彪 曰 : 「 臣 愆 由 己 至 , 罪 自 身 招 , 實 非 陛 下 橫 與 臣 罪 , 又 非 宰 事 無 辜 濫 臣 。 臣 罪 既 如 此 , 宜 伏 東 皋 之 下 , 不 應 遠 點 屬 車 之 清 塵 。 但 伏 承 聖 躬 不 豫 , 臣 肝 膽 塗 地 , 是 以 敢 至 , 非 謝 罪 而 來 。 」 帝 曰 : 「 朕 欲 用 卿 , 憶 李 僕 射 不 得 。 」 帝 尋 納 宋 弁 之 言 , 將 復 採 用 。 會 留 臺 表 至 , 言 彪 與 御 史 賈 尚 往 窮 庶 人 恂 事 , 理 有 誣 抑 , 奏 請 收 彪 。 彪 自 言 事 枉 , 帝 明 彪 無 此 , 遣 左 右 慰 勉 之 , 聽 以 牛 車 散 載 , 送 之 洛 陽 。 會 赦 得 免 。
宣 武 踐 阼 , 彪 自 託 於 王 肅 , 又 與 郭 祚 、 崔 光 、 劉 芳 、 甄 琛 、 邢 巒 等 詩 書 往 來 , 迭 相 稱 重 。 因 論 求 復 舊 職 , 修 史 官 之 事 , 肅 等 許 為 左 右 。 彪 乃 表 曰 :
惟 我 皇 魏 之 奄 有 中 華 也 , 歲 越 百 齡 , 年 幾 十 紀 , 史 官 敘 錄 , 未 充 其 盛 。 加 以 東 觀 中 圮 , 冊 勳 有 闕 , 美 隨 日 落 , 善 因 月 稀 。 故 諺 曰 : 「 一 日 不 書 , 百 事 荒 蕪 。 」 至 于 太 和 之 十 一 年 , 先 帝 、 先 后 召 名 儒 博 達 之 士 , 以 充 麟 閣 之 選 。 于 時 忘 臣 眾 短 , 采 臣 片 志 , 令 臣 出 納 , 授 臣 丞 職 , 猥 屬 斯 事 , 無 所 與 讓 。 高 祖 時 詔 臣 曰 : 「 平 爾 雅 志 , 正 爾 筆 端 , 書 而 不 法 , 後 世 何 觀 。 」 臣 奉 以 周 旋 , 不 敢 失 墜 。
伏 惟 孝 文 皇 帝 承 天 地 之 寶 , 崇 祖 宗 之 業 , 景 功 未 就 , 奄 焉 崩 殂 , 凡 百 黎 萌 , 若 無 天 地 。 賴 遇 陛 下 體 明 叡 之 真 , 應 保 合 之 量 , 恢 大 明 以 燭 物 , 履 靜 恭 以 和 邦 , 天 清 其 氣 , 地 樂 其 靜 , 可 謂 重 明 疊 聖 , 元 首 康 哉 。 記 曰 : 「 善 跡 者 欲 人 繼 其 行 , 善 歌 者 欲 人 繼 其 聲 。 」 故 傳 曰 : 「 文 王 基 之 , 周 公 成 之 。 」 然 先 皇 之 茂 勛 聖 達 , 今 王 之 懿 美 洞 鑒 , 準 之 前 代 , 其 德 靡 悔 也 。 時 哉 時 哉 , 可 不 光 昭 哉 ! 合 德 二 儀 者 , 先 皇 之 陶 鈞 也 ; 齊 明 日 月 者 , 先 皇 之 洞 照 也 ; 慮 周 四 時 者 , 先 皇 之 茂 功 也 ; 合 契 鬼 神 者 , 先 皇 之 玄 燭 也 ; 遷 都 改 邑 者 , 先 皇 之 達 也 ; 變 是 協 和 者 , 先 皇 之 鑒 也 ; 思 同 書 軌 者 , 先 皇 之 遠 也 ; 守 在 四 夷 者 , 先 皇 之 略 也 ; 海 外 有 截 者 , 先 皇 之 威 也 ; 禮 由 岐 陽 者 , 先 皇 之 義 也 ; 張 樂 岱 郊 者 , 先 皇 之 仁 也 ; 鑾 幸 幽 漠 者 , 先 皇 之 智 也 ; 燮 伐 南 荊 者 , 先 皇 之 禮 也 ; 升 中 告 成 者 , 先 皇 之 肅 也 ; 親 虔 宗 社 者 , 先 皇 之 敬 也 ; 袞 實 無 闕 者 , 先 皇 之 德 也 ; 開 物 成 務 者 , 先 皇 之 貞 也 ; 觀 乎 人 文 者 , 先 皇 之 蘊 也 ; 革 弊 創 新 者 , 先 皇 之 志 也 ; 孝 慈 道 洽 者 , 先 皇 之 衷 也 。 先 皇 有 大 功 二 十 , 加 以 謙 尊 而 光 , 為 而 弗 有 者 , 可 謂 四 三 皇 而 六 五 帝 矣 。 誠 宜 功 書 於 竹 素 , 聲 播 於 金 石 。
臣 竊 謂 史 官 之 達 者 , 大 則 與 日 月 齊 其 明 , 小 則 與 四 時 並 其 茂 , 故 能 聲 流 無 窮 , 義 昭 來 裔 。 是 以 金 石 可 滅 , 而 風 流 不 泯 者 , 其 唯 載 籍 乎 。 諺 曰 : 「 相 門 有 相 , 將 門 有 將 。 」 斯 不 唯 其 性 , 蓋 言 習 之 所 得 也 。 竊 謂 天 文 之 官 , 太 史 之 職 , 如 有 其 人 , 宜 其 世 矣 。 是 以 談 、 遷 世 事 而 功 立 , 彪 、 固 世 事 而 名 成 , 此 乃 前 鑒 之 軌 轍 , 後 鏡 之 蓍 龜 也 。 然 前 代 史 官 之 不 終 業 者 , 皆 陵 遲 之 世 , 不 能 容 善 。 是 以 平 子 去 史 而 成 賦 , 伯 喈 違 閣 而 就 志 。 近 僭 晉 之 世 , 有 佐 郎 王 隱 , 為 著 作 虞 預 所 毀 , 亡 官 在 家 , 晝 則 樵 薪 供 爨 , 夜 則 觀 文 屬 綴 , 集 成 晉 書 , 存 一 代 之 事 。 司 馬 紹 敕 尚 書 唯 給 筆 札 而 已 。 國 之 大 籍 , 成 於 私 家 , 末 世 之 弊 , 乃 至 如 此 。 此 史 官 之 不 遇 時 也 。
今 大 魏 之 史 , 職 則 身 貴 , 祿 則 親 榮 , 優 哉 游 哉 , 式 穀 令 爾 休 矣 ! 〔 一 三 〕 而 典 弗 恢 者 , 其 有 以 也 。 而 故 著 作 漁 陽 傅 毗 、 北 平 陽 尼 、 河 間 邢 產 、 廣 平 宋 弁 、 昌 黎 韓 顯 宗 並 以 文 才 見 舉 , 注 述 是 同 , 並 登 年 不 永 , 弗 終 茂 績 。 前 著 作 程 靈 虯 同 時 應 舉 , 共 掌 此 務 , 今 徙 他 職 , 官 非 所 司 。 唯 著 作 崔 光 一 人 , 雖 不 移 任 , 然 侍 官 兩 兼 , 故 載 述 致 闕 。
臣 聞 載 籍 之 興 , 由 於 大 業 , 雅 頌 垂 薦 , 起 於 德 美 。 昔 史 談 誡 其 子 遷 曰 : 「 當 世 有 美 而 不 書 , 汝 之 罪 也 。 」 是 以 久 而 見 美 。 孔 明 在 蜀 , 不 以 史 官 留 意 , 是 以 久 而 受 譏 。 書 稱 「 無 曠 庶 官 」 , 詩 有 「 職 思 其 憂 」 , 臣 雖 今 非 所 司 , 然 昔 忝 斯 任 , 故 不 以 草 茅 自 疏 , 敢 言 及 於 此 。 語 曰 : 「 患 為 之 者 不 必 知 , 知 之 者 不 得 為 。 」 臣 誠 不 知 , 強 欲 為 之 耳 。 竊 尋 先 朝 賜 臣 名 彪 者 , 遠 則 擬 漢 史 之 叔 皮 , 近 則 準 晉 史 之 紹 統 , 推 名 求 義 , 欲 罷 不 能 。 今 求 都 下 乞 一 靜 處 , 綜 理 國 籍 , 以 終 前 志 , 官 給 事 力 , 以 充 所 須 。 雖 不 能 光 啟 大 錄 , 庶 不 為 飽 食 終 日 耳 。 近 則 期 月 可 就 , 遠 則 三 年 有 成 , 正 本 蘊 之 麟 閣 , 副 貳 藏 之 名 山 。
時 司 空 北 海 王 詳 、 尚 書 令 王 肅 許 之 。 肅 以 其 無 祿 , 頗 相 賑 餉 。 遂 在 祕 書 省 , 同 王 隱 故 事 , 白 衣 修 史 。
宣 武 親 政 , 崔 光 表 曰 : 「 臣 昔 為 彪 所 致 , 與 之 同 業 積 年 , 其 志 力 貞 強 , 考 述 無 倦 。 頃 來 契 闊 , 多 所 廢 離 , 近 蒙 收 起 , 還 綜 厥 事 。 老 而 彌 厲 , 史 才 日 新 。 若 克 復 舊 職 , 專 功 不 殆 , 必 能 昭 明 春 秋 , 闡 成 皇 籍 。 既 先 帝 厚 委 , 宿 歷 高 班 , 纖 負 微 愆 , 應 從 滌 洗 。 愚 謂 宜 申 以 常 伯 , 正 綰 著 作 。 」 宣 武 不 許 。 詔 彪 兼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、 行 汾 州 事 , 非 彪 好 也 , 固 請 不 行 。 卒 於 洛 陽 。
始 彪 為 中 尉 , 號 為 嚴 酷 , 以 姦 款 難 得 , 乃 為 木 手 擊 其 脅 腋 , 氣 絕 而 復 屬 者 時 有 焉 。 又 慰 喻 汾 州 叛 胡 , 得 其 兇 渠 , 皆 鞭 面 殺 之 。 及 彪 病 , 體 上 往 往 瘡 潰 , 痛 毒 備 極 。 贈 汾 州 刺 史 , 諡 曰 剛 憲 。 彪 在 祕 書 歲 餘 , 史 業 竟 未 及 就 , 然 區 分 書 體 , 皆 彪 之 功 。 述 春 秋 三 傳 , 合 成 十 卷 。 其 餘 著 詩 頌 賦 誄 章 表 別 有 集 。
彪 雖 與 宋 弁 結 管 、 鮑 交 , 弁 為 大 中 正 , 與 孝 文 私 議 , 猶 以 寒 地 處 之 , 殊 不 欲 微 相 優 假 。 彪 亦 知 之 , 不 以 為 恨 。 弁 卒 , 彪 痛 之 無 已 , 為 之 哀 誄 , 備 盡 辛 酸 。 郭 祚 為 吏 部 , 彪 為 子 志 求 官 , 祚 仍 以 舊 第 處 之 。 彪 以 位 經 常 伯 , 又 兼 尚 書 , 謂 祚 應 以 貴 游 拔 之 , 深 用 忿 怨 , 形 於 言 色 。 時 論 以 此 非 祚 。 祚 每 曰 : 「 爾 與 義 和 至 友 , 豈 能 饒 爾 而 怨 我 乎 。 」 任 城 王 澄 與 彪 先 亦 不 穆 , 及 為 雍 州 , 彪 詣 澄 , 為 志 求 其 府 僚 。 澄 釋 然 為 啟 , 得 為 列 曹 行 參 軍 , 時 稱 澄 之 美 。
志 字 鴻 道 。 博 學 有 才 幹 , 年 十 餘 , 便 能 屬 文 。 彪 奇 之 , 謂 崔 鴻 曰 : 「 子 宜 與 鴻 道 為 二 鴻 於 洛 陽 。 」 鴻 遂 與 交 款 往 來 。
彪 有 女 , 幼 而 聰 令 , 彪 每 奇 之 , 教 之 書 學 , 讀 誦 經 傳 。 嘗 竊 謂 所 親 曰 : 「 此 當 興 我 家 , 卿 曹 容 得 其 力 。 」 彪 亡 後 , 宣 武 聞 其 名 , 召 為 婕 妤 。 在 官 常 教 帝 妹 書 , 誦 授 經 史 。 始 彪 奇 志 及 婕 妤 , 特 加 器 愛 , 公 私 坐 集 , 必 自 稱 詠 , 由 是 為 孝 文 所 貴 。 〔 一 四 〕 及 彪 亡 後 , 婕 妤 果 入 掖 廷 , 後 宮 咸 師 宗 之 。 宣 武 崩 後 , 為 比 丘 尼 , 通 習 經 義 , 法 座 講 說 , 諸 僧 歎 重 之 。
志 歷 官 所 在 著 績 。 桓 叔 興 外 叛 , 南 荊 荒 毀 , 領 軍 元 叉 舉 其 才 任 撫 導 , 擢 為 南 荊 州 刺 史 。 建 義 初 , 叛 入 梁 。
志 弟 游 , 有 才 行 。 隨 兄 志 在 南 荊 州 , 屬 尒 朱 之 亂 , 與 志 俱 奔 江 左 。 子 昶 。
昶 小 名 那 。 性 峻 急 , 不 雜 交 游 。 幼 年 已 解 屬 文 , 有 聲 洛 下 。 時 洛 陽 初 置 明 堂 , 昶 年 十 數 歲 , 為 明 堂 賦 , 雖 優 洽 未 足 , 才 制 可 觀 。 見 者 咸 曰 有 家 風 也 。 初 謁 周 文 , 周 文 深 奇 之 , 厚 加 資 給 , 令 入 太 學 。 周 文 每 見 學 生 , 必 問 才 行 於 昶 。 昶 神 情 清 悟 , 應 對 明 辯 , 周 文 每 稱 歎 之 。 綏 德 公 陸 通 盛 選 僚 寀 , 請 以 昶 為 司 馬 , 周 文 許 之 。 昶 雖 年 少 , 通 特 加 接 待 , 公 私 之 事 , 咸 取 決 焉 。 又 兼 二 千 石 郎 中 , 典 儀 注 。 累 遷 都 官 郎 中 、 相 州 大 中 正 。 昶 雖 處 郎 官 , 周 文 欲 以 書 記 委 之 , 於 是 以 為 丞 相 府 記 室 參 軍 、 著 作 郎 、 修 國 史 , 轉 大 行 臺 郎 中 、 中 書 侍 郎 , 又 轉 黃 門 侍 郎 , 封 臨 黃 縣 伯 。 嘗 謂 曰 : 「 卿 祖 昔 在 中 朝 , 為 御 史 中 尉 , 卿 操 尚 貞 固 , 理 應 不 墜 家 風 。 但 孤 以 中 尉 彈 劾 之 官 , 愛 憎 所 在 , 故 未 即 授 卿 耳 。 然 此 職 久 曠 , 無 以 易 卿 。 」 乃 奏 昶 為 御 史 中 尉 , 賜 姓 宇 文 氏 。
六 官 建 , 拜 內 史 下 大 夫 , 進 爵 為 侯 。 明 帝 初 , 行 御 伯 中 大 夫 。 武 成 元 年 , 除 中 外 府 司 錄 。 保 定 初 , 進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轉 御 正 中 大 夫 。 時 以 近 侍 清 要 , 盛 選 國 華 , 乃 以 昶 及 安 昌 公 元 則 、 中 都 公 陸 逞 、 臨 淄 公 唐 瑾 等 並 為 納 言 。 尋 進 爵 為 公 。 五 年 , 出 為 昌 州 刺 , 在 州 遇 疾 , 求 入 朝 , 詔 許 之 。 未 至 京 , 卒 , 贈 相 、 瀛 二 州 刺 史 。
昶 , 周 文 世 已 當 樞 要 , 兵 馬 處 分 , 專 以 委 之 , 詔 冊 文 筆 , 皆 昶 所 作 也 。 及 晉 公 護 執 政 , 委 任 如 舊 。 昶 常 曰 : 「 文 章 之 事 , 不 足 流 於 後 世 , 經 邦 致 化 , 庶 及 古 人 。 」 故 所 作 文 筆 , 了 無 稿 草 , 唯 留 心 政 事 而 已 。 又 以 父 在 江 南 , 身 寓 關 右 , 自 少 及 終 , 不 飲 酒 聽 樂 , 時 論 以 此 稱 焉 。 子 丹 嗣 。
高 道 悅 字 文 欣 , 遼 東 新 昌 人 也 。 曾 祖 策 , 馮 跋 散 騎 常 侍 、 新 昌 侯 。 祖 育 , 馮 弘 建 德 令 , 太 武 東 討 , 率 部 歸 命 , 授 建 忠 將 軍 、 齊 郡 建 德 二 郡 太 守 , 賜 爵 肥 如 子 。 父 玄 起 , 武 邑 太 守 , 遂 居 勃 海 蓨 縣 。
道 悅 少 為 中 書 學 生 、 侍 御 主 文 中 散 。 後 為 諫 議 大 夫 , 正 色 當 官 , 不 憚 強 禦 。 車 駕 南 征 , 徵 兵 秦 、 雍 , 大 期 秋 季 閱 集 洛 陽 。 道 悅 以 使 者 書 侍 御 史 薛 聰 、 侍 御 史 主 文 中 散 元 志 〔 一 五 〕 等 稽 違 期 會 , 奏 舉 其 罪 。 又 奏 兼 左 僕 射 、 吏 部 尚 書 、 任 城 王 澄 , 位 總 朝 右 , 任 屬 戎 機 , 兵 使 會 否 , 曾 不 檢 奏 。 尚 書 左 丞 公 孫 良 職 綰 樞 轄 , 蒙 冒 莫 舉 。 請 以 見 事 免 澄 、 良 等 所 居 官 。 時 道 悅 兄 觀 為 外 兵 郎 中 , 澄 奏 道 悅 有 黨 兄 之 負 , 孝 文 詔 責 。 然 以 事 經 恩 宥 , 遂 寢 而 不 論 。 詔 曰 : 「 道 悅 資 性 忠 篤 , 稟 操 貞 亮 , 居 法 樹 平 肅 之 規 , 處 諫 著 必 犯 之 節 , 王 公 憚 其 風 鯁 , 朕 實 嘉 其 一 至 , 謇 諤 之 誠 , 何 愧 黯 、 鮑 也 。 其 以 為 主 爵 下 大 夫 , 諫 議 如 故 。 」
車 駕 幸 鄴 , 又 兼 御 史 中 尉 , 留 守 洛 京 。 時 宮 闕 初 基 , 廟 庫 未 構 , 車 駕 將 水 路 幸 鄴 , 已 詔 都 水 回 營 構 之 材 , 以 造 舟 楫 。 道 悅 表 諫 , 以 為 闕 居 宇 之 功 , 作 游 嬉 之 用 , 損 耗 殊 倍 。 又 深 薄 之 危 , 古 今 共 慎 。 於 是 帝 遂 從 陸 路 。 轉 道 悅 太 子 中 庶 子 , 正 色 立 朝 , 儼 然 難 犯 , 宮 官 上 下 , 咸 畏 憚 之 。
太 和 二 十 年 秋 , 車 駕 幸 中 岳 , 詔 太 子 恂 入 居 金 墉 。 而 恂 潛 謀 還 代 , 忿 道 悅 前 後 規 諫 , 遂 於 禁 中 殺 之 。 帝 甚 加 悲 惜 , 贈 散 騎 常 侍 、 營 州 刺 史 , 并 遣 王 人 慰 其 妻 子 , 又 詔 使 者 監 護 喪 事 。 葬 于 舊 塋 , 諡 曰 貞 侯 。 宣 武 又 追 錄 忠 概 , 拜 長 子 顯 族 給 事 中 。
顯 族 亦 以 忠 厚 見 稱 , 卒 於 右 軍 將 軍 。
顯 族 弟 敬 猷 , 有 風 度 。 蕭 寶 夤 西 征 , 引 為 驃 騎 司 馬 。 及 寶 夤 謀 逆 , 敬 猷 與 行 臺 郎 中 封 偉 伯 等 潛 圖 義 舉 , 謀 洩 見 殺 。 贈 滄 州 刺 史 , 聽 一 子 出 身 。
道 悅 長 兄 嵩 , 字 崑 崙 , 魏 郡 太 守 。
嵩 弟 雙 , 清 河 太 守 , 坐 黷 貨 , 將 刑 於 市 , 遇 赦 免 。 時 北 海 王 詳 為 錄 尚 書 事 , 雙 多 納 金 寶 , 除 司 空 長 史 。 後 為 涼 州 刺 史 , 專 肆 貪 暴 , 以 罪 免 。 後 貨 高 肇 , 復 起 為 幽 州 刺 史 。 以 貪 穢 被 劾 , 罪 未 判 , 遇 赦 復 任 。 未 幾 而 卒 。
雙 弟 觀 , 尚 書 左 外 兵 郎 中 、 城 陽 王 鸞 司 馬 , 南 征 赭 陽 , 先 驅 而 歿 , 諡 曰 閔 。
甄 琛 字 思 伯 , 中 山 毋 極 人 , 漢 太 保 邯 之 後 也 。 父 凝 , 州 主 簿 。
琛 少 敏 悟 , 閨 門 之 內 , 兄 弟 戲 狎 , 不 以 禮 法 自 居 。 學 覽 經 史 , 稱 有 刀 筆 。 而 形 貌 短 陋 , 風 儀 。 舉 秀 才 , 入 都 積 歲 , 頗 以 奕 棋 棄 日 , 至 乃 通 夜 不 止 。 手 下 倉 頭 , 常 令 執 燭 , 或 時 睡 頓 , 大 加 其 杖 , 如 此 非 一 。 奴 後 不 勝 楚 痛 , 乃 曰 : 「 郎 君 辭 父 母 仕 宦 , 若 為 讀 書 執 燭 , 不 敢 辭 罪 , 乃 以 圍 棋 , 日 夜 不 息 , 豈 是 向 京 之 意 ? 而 賜 加 杖 罰 , 不 亦 非 理 ! 」 琛 悵 然 慚 感 , 遂 從 許 赤 彪 假 書 研 習 , 聞 見 日 優 。 太 和 初 , 拜 中 書 博 士 , 遷 諫 議 大 夫 , 時 有 所 陳 , 亦 為 孝 文 知 賞 。
宣 武 踐 阼 , 以 琛 為 中 散 大 夫 , 兼 御 史 中 尉 。 琛 表 曰 :
月 令 稱 山 林 藪 澤 , 有 能 取 蔬 食 禽 獸 者 , 皆 野 虞 教 導 之 , 其 迭 相 侵 奪 者 , 罪 之 無 赦 。 此 明 導 人 而 弗 禁 , 通 有 無 以 相 濟 也 。 周 禮 雖 有 川 澤 之 禁 , 正 所 以 防 其 殘 盡 , 必 令 取 之 有 時 。 斯 所 謂 鄣 護 在 公 , 更 所 以 為 人 守 之 耳 。 今 者 天 為 黔 首 生 鹽 , 國 為 黔 首 鄣 護 。 假 獲 其 利 , 猶 是 富 專 口 齗 , 不 及 四 體 也 。 且 天 下 夫 婦 , 歲 貢 粟 帛 , 四 海 之 有 , 備 奉 一 人 , 軍 國 之 資 , 取 給 百 姓 , 天 子 亦 何 患 乎 貧 , 而 苟 禁 一 池 ? 臣 每 觀 上 古 愛 人 之 跡 , 時 讀 中 葉 驟 稅 之 書 , 未 嘗 不 歎 彼 遠 大 , 惜 此 近 狹 。 今 偽 弊 相 承 , 仍 崇 關 廛 之 稅 ; 大 魏 宏 博 , 唯 受 穀 帛 之 輸 。 是 使 遠 方 聞 者 , 莫 不 歌 德 。 語 稱 出 內 之 吝 , 有 司 之 福 ; 施 惠 之 難 , 人 君 之 禍 。 夫 以 府 藏 之 物 , 猶 以 不 施 而 為 災 , 況 府 外 之 利 , 而 可 吝 之 於 黔 首 ? 願 弛 鹽 禁 , 使 沛 然 遠 及 。 依 周 禮 置 川 衡 之 法 , 使 之 監 導 而 已 。
詔 付 八 坐 議 可 否 以 聞 。 彭 城 王 勰 、 兼 尚 書 邢 巒 等 奏 :
琛 之 所 列 , 但 恐 坐 談 則 理 高 , 行 之 則 事 闕 , 是 用 遲 回 , 未 謂 為 可 。 竊 惟 大 道 既 往 , 恩 惠 生 焉 , 下 奉 上 施 , 卑 高 理 睦 。 恐 財 不 賙 國 , 澤 不 厚 人 , 故 多 方 以 達 其 情 , 立 法 以 行 其 志 。 至 乃 取 貨 山 澤 , 輕 在 人 之 貢 ; 立 稅 關 市 , 裨 十 一 之 儲 。 收 此 與 彼 , 非 利 己 也 ; 回 彼 就 此 , 非 為 身 也 。 所 謂 集 天 地 之 產 , 惠 天 地 之 人 , 藉 造 物 之 富 , 賑 造 物 之 貧 。 禁 此 泉 池 , 不 專 太 官 之 御 ; 歛 此 匹 帛 , 豈 為 後 宮 之 資 。 既 潤 不 在 己 , 彼 我 理 一 , 積 而 散 之 , 將 焉 所 吝 。 然 自 行 以 來 , 典 司 多 怠 , 出 入 之 間 , 事 不 如 法 。 此 乃 用 之 者 無 方 , 非 興 之 者 有 謬 。 至 使 朝 廷 識 者 , 聽 營 其 間 。 今 而 罷 之 , 懼 失 前 旨 。 宜 依 前 式 。 詔 曰 : 「 司 鹽 之 稅 , 乃 自 古 通 典 , 然 興 制 利 人 , 亦 世 或 不 同 。 甄 琛 之 表 , 實 所 謂 助 政 毗 俗 者 也 。 可 從 其 前 計 , 尚 書 嚴 為 禁 豪 強 之 制 也 。 」
詔 琛 參 八 坐 議 事 , 尋 正 中 尉 。 遷 侍 中 , 領 中 尉 。 琛 俛 眉 畏 避 , 不 能 繩 糾 貴 游 , 凡 所 劾 者 , 率 多 下 吏 。 於 時 趙 脩 寵 貴 , 琛 傾 身 事 之 。 琛 父 凝 為 中 散 大 夫 , 弟 僧 林 為 本 州 別 駕 , 皆 託 脩 申 達 。 至 脩 姦 詐 事 露 , 明 當 收 考 , 今 日 乃 舉 其 罪 。 及 監 決 脩 鞭 , 猶 相 隱 惻 , 然 告 人 曰 : 「 趙 脩 小 人 , 背 如 土 牛 , 殊 耐 鞭 杖 。 」 有 識 以 此 非 之 。 脩 死 之 明 日 , 琛 與 黃 門 郎 李 憑 以 朋 黨 被 召 詣 尚 書 。 兼 尚 書 元 英 、 邢 巒 窮 其 阿 附 之 狀 。 琛 曾 拜 官 , 諸 賓 悉 集 , 巒 乃 晚 至 。 琛 謂 巒 : 「 何 處 放 蛆 來 , 今 晚 始 顧 ? 」 雖 以 言 戲 , 巒 變 色 銜 忿 。 及 此 , 大 相 推 窮 。 司 徒 、 錄 尚 書 事 、 北 海 王 詳 等 奏 曰 :
謹 案 侍 中 、 領 御 史 中 尉 甄 琛 , 身 居 直 法 , 糾 擿 是 司 。 風 邪 響 黷 , 猶 宜 劾 糾 , 況 趙 脩 侵 公 害 私 , 朝 野 切 齒 ? 而 琛 嘗 不 陳 奏 , 方 更 往 來 , 中 外 影 響 , 致 其 談 譽 。 令 布 衣 之 父 , 超 登 正 四 之 官 ; 七 品 之 弟 , 越 陟 三 階 之 祿 。 虧 先 皇 之 選 典 , 塵 聖 明 之 官 人 。 又 與 黃 門 郎 李 憑 , 相 為 表 。 憑 兄 叨 封 , 知 而 不 言 。 及 脩 釁 彰 , 方 加 彈 奏 。 生 則 附 其 形 勢 , 死 則 就 地 排 之 。 竊 天 之 功 , 以 為 己 力 , 仰 欺 朝 廷 , 俯 罔 百 司 , 其 為 鄙 詐 , 於 茲 甚 矣 。 謹 依 律 科 從 , 〔 一 六 〕 請 以 職 除 。 其 父 中 散 , 實 為 叨 越 , 雖 皇 族 帝 孫 , 未 有 此 例 , 既 得 不 以 倫 , 請 下 收 奪 。 李 憑 朋 附 趙 脩 , 是 親 是 仗 , 緇 點 皇 風 , 塵 鄙 正 化 , 此 而 不 糾 , 將 何 以 肅 整 阿 諛 , 獎 厲 忠 概 ? 請 免 所 居 官 以 肅 風 軌 。
奏 可 。 琛 遂 免 歸 本 郡 。 左 右 相 連 死 黜 者 二 十 餘 人 。
始 琛 以 父 母 老 , 常 求 解 官 扶 侍 , 故 孝 文 授 以 本 州 長 史 。 及 貴 達 , 不 復 請 歸 , 至 是 乃 還 。 供 養 數 年 , 遭 母 憂 。 母 鉅 鹿 曹 氏 , 有 孝 性 , 夫 氏 去 家 , 路 踰 百 里 , 每 得 魚 肉 菜 果 珍 美 口 實 者 , 必 令 僮 僕 走 奉 其 母 , 乃 後 食 焉 。 琛 母 服 未 闋 , 復 喪 父 。 琛 於 塋 兆 內 手 種 松 柏 , 隆 冬 負 掘 水 土 , 鄉 老 哀 之 , 咸 助 加 力 。 十 餘 年 中 , 墳 成 木 茂 。 與 弟 僧 林 誓 以 同 居 沒 齒 , 專 事 產 業 , 躬 親 農 圃 , 時 以 鷹 犬 馳 逐 自 娛 。 朝 廷 有 大 事 , 猶 上 表 陳 情 。
久 之 , 復 除 散 騎 常 侍 , 領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、 定 州 大 中 正 , 大 見 親 寵 , 委 以 門 下 庶 事 , 出 參 尚 書 , 入 廁 帷 幄 。 孝 文 時 , 琛 兼 主 客 郎 , 迎 送 齊 使 彭 城 劉 纘 。 琛 欽 其 器 貌 , 常 歎 詠 之 。 纘 子 為 朐 山 戍 主 。 〔 一 七 〕 死 , 家 屬 入 洛 , 有 女 年 未 二 十 , 琛 乃 納 女 為 妻 。 婚 日 , 詔 給 廚 費 。 琛 所 好 悅 , 宣 武 時 調 戲 之 。
遷 河 南 尹 , 黃 門 、 中 正 如 故 。 琛 表 曰 :
國 家 居 代 , 患 多 盜 竊 。 世 祖 太 武 皇 帝 親 自 發 憤 , 廣 置 主 司 , 里 宰 皆 以 下 代 令 長 及 五 等 散 男 有 經 略 者 乃 得 為 之 。 又 多 置 吏 士 , 為 其 羽 翼 。 崇 而 重 之 , 始 得 禁 止 。 今 遷 都 已 來 , 天 下 轉 廣 , 四 遠 赴 會 , 事 過 代 都 。 寇 盜 公 行 , 劫 害 不 絕 。 此 由 諸 坊 混 雜 , 釐 比 不 精 , 主 司 闇 弱 , 不 堪 檢 察 故 也 。 今 擇 尹 既 非 南 金 , 里 尉 鉛 刀 而 割 , 欲 望 清 肅 都 邑 , 不 可 得 也 。 里 正 乃 流 外 四 品 , 職 輕 任 碎 , 多 是 下 才 , 人 懷 苟 且 , 不 能 督 察 , 故 使 盜 得 容 姦 , 百 賦 失 理 。 邊 外 小 縣 , 所 領 不 過 百 戶 , 而 令 長 皆 以 將 軍 居 之 。 京 邑 諸 坊 , 大 者 或 千 戶 、 五 百 戶 , 其 中 皆 王 公 卿 尹 , 貴 勢 姻 戚 , 豪 猾 僕 隸 , 蔭 養 姦 徒 , 高 門 邃 宇 , 不 可 干 問 。 比 之 邊 縣 , 難 易 不 同 。 今 難 彼 易 此 , 實 為 未 愜 。
王 者 立 法 , 隨 時 從 宜 , 先 朝 立 品 , 不 必 即 定 , 施 而 觀 之 , 不 便 則 改 。 今 閑 官 靜 任 , 猶 聽 長 兼 , 況 煩 劇 要 務 , 不 得 簡 能 下 領 。 請 取 武 官 中 八 品 將 軍 以 下 幹 用 貞 濟 者 , 以 本 官 俸 恤 領 里 尉 之 任 , 各 食 其 祿 。 高 者 領 六 部 尉 , 中 者 領 經 途 尉 , 下 者 領 里 正 。 不 爾 , 請 少 高 里 尉 之 品 , 選 下 品 中 應 遷 者 , 進 而 為 之 , 則 督 責 有 所 , 輦 轂 可 清 。
詔 曰 : 「 里 正 可 進 至 勳 品 、 經 途 從 九 品 、 六 部 尉 正 九 品 諸 職 中 簡 取 , 何 必 須 武 人 也 。 」 琛 又 奏 以 羽 林 為 游 軍 , 於 諸 坊 巷 司 察 盜 賊 。 於 是 京 邑 清 靜 , 後 皆 踵 焉 。
轉 太 子 少 保 , 黃 門 如 故 。 及 高 肇 死 , 琛 以 黨 不 宜 復 參 朝 政 , 出 為 營 州 刺 史 , 遷 涼 州 刺 史 。 猶 以 高 氏 之 昵 , 不 欲 處 之 於 內 。 久 之 , 為 吏 部 尚 書 。 未 幾 , 除 定 州 刺 史 。 固 辭 曰 : 「 陛 下 在 東 宮 , 崔 光 為 少 傅 , 臣 為 少 保 , 今 光 為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開 國 公 。 故 僕 射 游 肇 時 為 侍 中 , 與 臣 官 階 相 似 , 肇 在 省 為 僕 射 , 死 贈 車 騎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冀 州 刺 史 。 臣 今 適 為 征 北 將 軍 、 定 州 刺 史 。 生 師 保 不 如 死 游 肇 。 」 詔 書 慰 遣 之 。 琛 既 至 鄉 , 衣 錦 晝 游 , 大 為 稱 滿 , 政 體 嚴 細 , 甚 無 聲 譽 。
崔 光 辭 司 徒 之 授 也 , 琛 與 光 書 , 外 相 抑 揚 , 內 實 附 會 。 光 亦 揣 其 意 , 復 書 以 悅 之 。 徵 為 車 騎 將 軍 、 特 進 , 又 拜 侍 中 。 以 其 衰 老 , 詔 賜 御 府 杖 , 朝 直 杖 以 出 入 。 卒 , 詔 給 東 園 祕 器 , 贈 司 徒 公 、 尚 書 左 僕 射 , 加 後 部 鼓 吹 。
太 常 議 諡 文 穆 。 吏 部 郎 袁 翻 奏 曰 :
案 禮 , 諡 者 行 之 跡 也 , 號 者 功 之 表 也 , 車 服 者 位 之 章 也 。 是 以 大 行 受 大 名 , 細 行 受 細 名 。 行 生 於 己 , 名 生 於 人 。 故 闔 棺 然 後 定 諡 , 皆 累 其 生 時 美 惡 , 所 以 為 將 來 勸 戒 , 身 雖 死 , 使 名 常 存 也 。 凡 薨 亡 者 , 屬 所 即 言 大 鴻 臚 , 移 本 郡 大 中 正 , 條 其 行 跡 功 過 , 承 中 正 移 , 言 公 府 , 下 太 常 部 博 士 評 議 , 為 諡 列 上 。 諡 不 應 法 者 , 博 士 坐 如 選 舉 不 以 實 論 。 若 行 狀 失 實 , 中 正 坐 如 博 士 。 自 古 帝 王 , 莫 不 殷 勤 重 慎 , 以 為 褒 貶 之 實 也 。
今 之 行 狀 , 皆 出 自 其 家 , 任 其 臣 子 自 言 君 父 之 行 , 無 復 是 非 之 事 。 臣 子 之 欲 光 揚 君 父 , 但 苦 跡 之 不 高 , 行 之 不 美 , 是 以 極 辭 肆 意 , 無 復 限 量 。 觀 其 狀 也 , 則 周 、 孔 聯 鏕 , 尹 、 顏 接 衽 ; 論 其 諡 也 , 雖 窮 文 盡 武 , 無 或 加 焉 。 然 今 之 博 士 與 古 不 同 , 唯 知 依 其 行 狀 , 又 先 問 其 家 人 之 意 , 臣 子 所 求 , 便 為 議 上 。 都 不 復 斟 酌 與 奪 , 商 量 是 非 。 致 號 諡 之 加 , 與 汎 階 莫 異 , 專 以 極 美 為 稱 , 無 復 貶 降 之 名 。 禮 官 之 失 , 一 至 於 此 。 案 甄 司 徒 行 狀 , 至 德 與 聖 人 齊 蹤 , 鴻 名 共 大 賢 比 跡 , 文 穆 之 諡 , 何 足 加 焉 。 但 比 來 贈 諡 , 於 例 普 重 , 如 甄 之 流 , 無 不 複 諡 〔 一 八 〕 。 謂 宜 依 諡 法 , 慈 惠 愛 人 曰 孝 , 宜 諡 曰 孝 穆 公 。
自 今 以 後 , 明 勒 太 常 、 司 徒 , 有 行 狀 如 此 , 言 辭 流 宕 , 無 復 節 限 者 , 悉 請 裁 量 , 不 聽 為 受 。 仍 踵 前 來 之 失 者 , 皆 付 法 司 科 罪 。
詔 從 之 。 琛 祖 載 , 明 帝 親 送 , 降 車 就 輿 , 弔 服 哭 之 , 遣 舍 人 慰 其 諸 子 。
琛 性 輕 簡 , 好 嘲 謔 , 故 少 風 望 。 然 明 解 有 幹 具 , 在 官 清 白 。 自 孝 文 、 宣 武 , 咸 相 知 待 。 明 帝 以 師 傅 之 義 而 加 禮 焉 。 所 著 文 章 , 鄙 碎 無 大 體 , 時 有 理 詣 。 磔 四 聲 、 姓 族 廢 興 、 會 通 緇 素 三 論 及 家 誨 二 十 篇 , 篤 學 文 一 卷 , 頗 行 於 世 。
琛 長 子 侃 , 字 道 正 , 位 祕 書 郎 。 性 險 薄 , 多 與 盜 劫 交 通 。 隨 琛 在 京 , 以 酒 色 夜 宿 洛 水 亭 舍 , 毆 擊 主 人 , 為 司 州 所 劾 , 淹 在 州 獄 。 琛 大 以 慚 慨 。 廣 平 王 懷 為 牧 , 與 琛 先 不 協 , 欲 具 案 窮 推 。 琛 託 左 右 以 聞 , 宣 武 敕 懷 寬 放 。 懷 固 執 之 , 久 乃 特 旨 出 侃 。 自 此 沈 廢 , 卒 家 。
侃 弟 楷 , 字 德 方 , 粗 有 文 學 , 頗 更 吏 事 。 琛 啟 除 祕 書 郎 。 宣 武 崩 , 未 葬 , 楷 與 河 南 尹 丞 張 普 惠 等 飲 戲 , 免 官 。 後 稍 遷 尚 書 儀 曹 郎 , 有 當 官 之 稱 。 明 帝 末 , 丁 憂 在 鄉 , 定 州 刺 史 廣 陽 王 深 召 楷 兼 長 史 , 委 以 州 任 。 尋 屬 鮮 于 脩 禮 、 毛 普 賢 等 率 北 鎮 流 人 反 於 州 西 北 之 左 人 城 , 屠 村 掠 野 , 引 向 州 城 。 州 城 內 先 有 燕 、 、 雲 三 州 避 難 戶 , 脩 禮 等 聲 云 , 欲 將 此 輩 共 為 舉 動 。 楷 見 人 情 不 安 , 慮 有 變 起 , 乃 走 收 三 州 人 中 粗 暴 者 殺 之 , 以 威 外 賊 。 及 刺 史 元 固 、 〔 一 九 〕 大 都 督 揚 津 等 至 , 楷 乃 還 家 。 後 脩 禮 等 忿 楷 屠 害 北 人 , 遂 掘 其 父 墓 , 載 棺 巡 城 , 示 相 報 復 。 孝 莊 時 , 徵 為 中 書 侍 郎 。 後 齊 文 襄 取 為 儀 同 府 諮 議 參 軍 。 卒 , 贈 驃 騎 將 軍 、 祕 書 監 、 滄 州 刺 史 。
琛 從 父 弟 密 , 字 叔 雍 , 清 謹 少 嗜 慾 , 頗 涉 書 史 。 疾 世 俗 貪 競 , 乾 沒 榮 寵 , 曾 為 風 賦 以 見 意 。 後 參 中 山 王 英 軍 事 。 英 鍾 離 敗 退 , 鄉 人 蘇 良 沒 於 賊 中 , 密 盡 私 財 以 贖 之 。 良 歸 , 傾 資 報 密 。 密 一 皆 不 受 , 曰 : 「 濟 君 之 日 , 本 不 求 貨 , 豈 相 贖 之 意 。 」 及 葛 榮 侵 擾 河 北 , 詔 密 為 相 州 行 臺 , 援 守 鄴 城 。 莊 帝 以 密 全 鄴 勳 , 賞 安 市 縣 子 。 孝 靜 初 , 為 衛 尉 卿 , 在 官 有 平 直 之 譽 。 〔 二 0 〕 出 為 北 徐 州 刺 史 , 卒 官 , 贈 驃 騎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瀛 州 刺 史 , 諡 曰 靖 。
琛 同 郡 張 纂 , 字 伯 業 。 祖 珍 , 字 文 表 , 慕 容 寶 度 支 尚 書 。 道 武 平 中 山 , 入 魏 , 卒 於 涼 州 刺 史 , 諡 曰 穆 。 纂 頗 涉 經 史 , 雅 有 氣 尚 , 交 結 勝 流 。 為 樂 陵 太 守 , 在 郡 多 所 受 納 。 聞 御 史 至 , 棄 郡 逃 走 , 於 是 除 名 , 乃 卒 。 天 平 初 , 贈 定 州 刺 史 。
纂 叔 感 , 字 崇 仁 , 有 器 業 , 不 應 州 郡 之 命 。
子 宣 軌 , 少 孤 , 事 母 以 孝 聞 。 累 遷 相 州 撫 軍 府 司 馬 。 宣 軌 性 通 率 , 輕 財 好 施 。 屬 葛 榮 圍 城 , 與 刺 史 李 神 有 固 守 效 , 以 功 賜 爵 中 山 公 。 後 坐 事 死 鄴 。
纂 從 弟 元 賓 , 位 奉 朝 請 。 及 外 生 高 昂 貴 達 , 啟 贈 瀛 州 刺 史 。
高 聰 字 僧 智 , 本 勃 海 人 也 。 曾 祖 軌 , 隨 慕 容 德 徙 青 州 , 因 居 北 海 之 劇 縣 。 父 法 昂 , 少 隨 其 舅 宋 車 騎 將 軍 王 玄 謨 征 伐 , 以 功 至 員 外 郎 , 早 卒 。
聰 生 而 喪 母 , 祖 母 王 撫 育 之 。 大 軍 攻 剋 東 陽 , 聰 徙 平 城 , 與 蔣 少 游 為 雲 中 兵 戶 , 窘 困 無 所 不 為 。 族 祖 允 視 之 若 孫 , 大 加 賙 給 。 聰 涉 獵 經 史 , 頗 有 文 才 。 允 嘉 之 , 數 稱 其 美 , 言 之 朝 廷 , 由 是 與 少 游 同 拜 中 書 博 士 。 轉 侍 郎 , 為 高 陽 王 雍 傅 , 〔 二 一 〕 稍 為 孝 文 知 賞 。
太 和 十 七 年 , 兼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, 使 於 齊 。 後 兼 太 子 左 率 。 聰 微 習 弓 馬 , 乃 以 將 略 自 許 。 孝 文 銳 意 南 討 , 專 訪 王 肅 以 軍 事 。 聰 託 肅 , 願 以 偏 裨 自 效 。 肅 言 之 於 帝 , 故 假 聰 輔 國 將 軍 , 受 肅 節 度 , 同 援 渦 陽 。 聰 躁 怯 少 威 重 , 及 與 賊 交 , 望 風 退 敗 。 孝 文 恕 死 , 徙 平 州 。 行 屆 瀛 州 , 刺 史 王 質 獲 白 兔 , 將 獻 , 託 聰 為 表 。 帝 見 表 , 顧 王 肅 曰 : 「 在 下 那 得 有 此 才 , 令 朕 不 知 。 」 肅 曰 : 「 比 高 聰 北 徙 , 或 其 所 製 。 」 帝 悟 曰 : 「 必 應 然 也 。 」
宣 武 初 , 聰 復 竊 還 京 師 , 說 高 肇 廢 六 輔 。 宣 武 親 政 , 除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後 加 散 騎 常 侍 。 及 幸 鄴 還 , 於 河 內 懷 界 , 帝 射 矢 一 里 五 十 餘 步 。 侍 中 高 顯 等 奏 , 盛 事 奇 跡 必 宜 表 述 , 請 勒 銘 射 宮 , 永 彰 聖 藝 。 遂 刊 銘 射 所 , 聰 為 之 詞 。 趙 脩 嬖 幸 , 聰 深 朋 附 。 及 詔 追 贈 脩 父 , 聰 為 碑 文 , 出 入 同 載 , 觀 視 碑 石 。 聰 每 見 脩 , 迎 送 盡 禮 。 聰 又 為 脩 作 表 , 陳 當 時 便 宜 , 教 其 自 安 之 術 , 由 是 迭 相 親 狎 。 脩 死 , 甄 琛 、 李 憑 皆 被 黜 落 , 聰 深 用 危 慮 , 而 先 以 疏 宗 之 情 , 曲 事 高 肇 , 竟 獲 自 免 , 肇 之 力 也 。 脩 之 任 勢 , 聰 傾 身 事 之 , 及 死 , 言 必 毀 惡 。 茹 皓 之 寵 , 聰 又 媚 附 , 每 相 招 命 , 稱 皓 才 識 非 脩 之 儔 。 乃 因 皓 啟 請 田 宅 , 皆 被 遂 許 。 及 皓 見 罪 戮 , 聰 以 為 死 之 晚 也 。 其 薄 於 情 義 皆 如 此 。
侍 中 高 顯 為 護 軍 , 聰 代 兼 其 任 。 顯 與 兄 肇 疑 聰 間 構 而 求 之 。 聰 居 兼 十 餘 旬 , 出 入 機 要 , 言 即 真 , 無 遠 慮 , 藉 貴 因 權 , 耽 於 聲 色 , 賄 納 之 音 , 聞 於 遐 邇 。 中 尉 崔 亮 知 肇 微 恨 , 遂 面 陳 聰 罪 , 出 為 并 州 刺 史 。 聰 善 於 去 就 , 知 肇 嫌 之 , 側 身 承 奉 , 肇 遂 待 之 如 舊 。 聰 在 并 州 數 歲 , 多 不 率 法 , 又 與 太 原 太 守 王 椿 有 隙 , 再 為 大 使 御 史 舉 奏 。 肇 每 以 宗 私 相 援 , 事 得 寢 緩 。 宣 武 末 , 拜 散 騎 常 侍 、 平 北 將 軍 。
明 帝 踐 阼 , 以 其 素 附 高 肇 , 出 為 幽 州 刺 史 。 尋 以 高 肇 之 黨 , 與 王 世 義 、 高 綽 、 李 憲 、 崔 楷 、 蘭 氛 之 為 中 尉 元 匡 所 彈 , 靈 太 后 並 特 原 之 。 聰 遂 廢 于 家 , 斷 絕 人 事 , 唯 修 營 園 果 , 世 稱 高 聰 災 , 以 為 珍 異 。 又 唯 以 聲 色 自 娛 。 後 拜 光 祿 大 夫 , 卒 。 靈 太 后 聞 其 亡 , 嗟 惋 良 久 。 贈 青 州 刺 史 , 諡 曰 獻 。
聰 有 妓 十 餘 人 , 有 子 無 子 皆 注 籍 為 妾 , 以 悅 其 情 。 及 病 , 欲 不 適 他 人 , 並 令 燒 指 吞 炭 , 出 家 為 尼 。 聰 所 作 文 筆 二 十 卷 。
長 子 雲 , 字 彥 鴻 , 位 輔 國 將 軍 、 中 散 大 夫 。 河 陰 遇 害 , 贈 兗 州 刺 史 。
論 曰 : 韓 麒 麟 由 才 器 識 用 , 遂 見 紀 於 齊 土 。 〔 二 二 〕 顯 宗 以 文 學 自 立 , 而 時 務 屢 陳 , 至 於 實 錄 之 功 , 未 之 聞 也 。 子 熙 清 尚 自 守 , 榮 過 其 器 。 程 駿 才 業 見 知 , 蓋 當 時 之 長 策 。 〔 二 三 〕 李 彪 生 自 堅 無 術 , 末 路 蹉 跎 。 行 百 里 者 半 於 九 十 , 彪 之 謂 也 。 高 道 悅 謇 直 之 風 , 見 憚 於 世 , 醜 正 貽 禍 , 有 可 悲 乎 ! 甄 琛 以 學 尚 刀 筆 , 早 樹 聲 名 , 受 遇 三 朝 , 終 至 崇 重 ; 高 聰 才 尚 見 知 , 名 位 顯 著 。 而 異 軌 同 奔 , 咸 經 於 危 覆 之 轍 , 惜 乎 !
〔 二 〕 無 令 繕 其 蒲 博 之 具 魏 書 作 「 而 今 給 其 蒲 博 之 具 」 。 疑 「 無 令 繕 」 是 「 而 今 給 」 之 訛 。
〔 三 〕 呂 光 人 部 尚 書 魏 書 卷 六 0 程 駿 傳 「 人 」 作 「 民 」 。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四 〕 駿 為 不 然 魏 書 「 為 」 上 有 「 意 以 」 二 字 。 不 當 刪 。
〔 五 〕 遷 秘 書 丞 參 著 作 事 諸 本 「 參 」 作 「 奏 」 , 魏 書 卷 六 二 、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李 彪 傳 作 「 參 」 。 按 「 奏 」 乃 形 似 致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六 〕 豈 非 唯 予 之 咎 南 本 此 句 有 馮 夢 禎 校 語 云 : 「 魏 書 云 : 『 豈 唯 予 咎 , 』 此 增 二 字 , 文 遂 不 通 。 」 按 魏 書 卷 四 六 、 本 書 卷 二 七 李 訢 傳 亦 作 「 豈 惟 予 咎 」 。 「 非 」 字 衍 文 。
〔 七 〕 論 者 以 十 月 斷 獄 諸 本 「 以
」 下 有 「 不 」 字 , 魏 書 李 彪 傳 無 。 按 漢 書 卷 七 六 陳 寵 傳
, 當 時 長 水 校 尉 賈 宗 等 反 對 的 是 十 月 斷 獄 。「
不 」 字 衍 , 今 據 刪 。
〔 八 〕 自 太 和 以 降 諸 本 脫 「 以 」 字 , 據 魏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九 〕 孝 經 稱 父 子 之 道 天 性 魏 書 此 句 下 有 「 書 云 : 孝 乎 , 唯 孝 友 于 兄 弟 。 二 經 之 旨 」 十 四 字 。 按 下 文 皆 父 子 兄 弟 並 言 , 故 引 書 經 , 兼 及 兄 弟 。 北 史 刪 去 , 非 。
〔 一 0 〕 愚 謂 如 有 遭 父 母 喪 者 魏 書 「 父 母 」 上 有 「 大 父 母 」 。 按 上 文 云 : 「 遭 大 父 母 、 父 母 死 , 未 滿 三 月 , 皆 弗 徭 役 。 」 這 當 脫 「 大 父 母 」 三 字 。
〔 一 一 〕 可 謂 失 禮 魏 書 、 通 志 作 「 可 謂 亡 禮 之 禮 」 。 按 李 彪 是 說 孝 文 知 道 變 通 , 雖 與 禮 制 不 合 , 但 不 違 背 禮 的 精 神 , 故 云 : 「 亡 禮 之 禮 。 」 魏 書 是 。
〔 一 二 〕 左 加 金 璫 右 珥 蟬 冕 東 省 各 本 脫 「 左 」 字 , 南 本 空 一 格 , 據 魏 書 補 。 又 魏 書 「 東 省 」 上 註 「 闕 」 。 按 文 理 不 可 通 , 當 有 脫 文 。
〔 一 三 〕 式 穀 令 爾 休 矣 魏 書 無 「 令 」 字 , 疑 是 涉 「 尒 」 字 形 似 而 衍 。
〔 一 四 〕 由 是 為 孝 文 所 貴 魏 書 「 貴 」 作 「 責 」 , 疑 是 。
〔 一 五 〕 侍 御 史 主 文 中 散 元 志 魏 書
卷 六 二 高 道 悅 傳 無 「 史 」 字 。 按 上 文 見 「 侍 御 主 文 中 散
」 。 魏 書 卷 一 一 三 官 氏 志 太 和 前 令 第 六 品 有「
侍 御 中 散 」 。 「 侍 御 主 文 中 散 」 是
一 官 , 「 史 」 字 疑 是 涉 上 文 「 書 侍 御 史 」 而 衍 。
〔 一 六 〕 請 依 律 科 從 魏 書 卷 六 八 甄 琛 傳 「 從 」 作 「 徒 」 。 按 「 徒 」 是 徒 刑 , 疑 「 從 」 是 「 徒 」 之 訛 。
〔 一 七 〕 纘 子 為 朐 山 戍 主 諸 本 「 」 作 「 昕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魏 書 『 昕 』 作 『 』 , 與 盧 昶 ( 魏 書 卷 四 七 ) 劉 芳 傳 ( 魏 書 卷 五 0 ) 合 , 是 也 。 」 按 魏 書 卷 八 世 宗 紀 永 平 四 年 四 月 及 卷 九 八 蕭 衍 傳 並 作 「 」 。 張 說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八 〕 無 不 複 諡 諸 本 「 複 」 作 「 復 」 , 據 魏 書 甄 琛 傳 改 。 複 諡 , 指 二 字 諡 。
〔 一 九 〕 及 刺 史 元 固 大 德 本 作 「 元 固 」 , 百 衲 本 據 諸 本 及 魏 書 甄 琛 傳 殿 本 修 作 「 冏 」 。 按 通 志 卷 一 四 九 甄 琛 傳 , 魏 書 卷 四 六 、 本 書 卷 四 一 楊 津 傳 都 作 「 固 」 。 墓 誌 集 釋 有 元 固 墓 誌 圖 版 一 二 0 。 誌 稱 固 曾 官 定 州 刺 史 , 孝 昌 三 年 九 月 卒 。 趙 萬 里 考 釋 , 以 為 即 此 人 。 今 從 大 德 本 。
〔 二 0 〕 孝 靜 初 為 衛 尉 卿 在 官 有 平 直 之 譽 魏 書 「 衛 」 作 「 廷 」 。 按 延 尉 為 執 法 之 官 , 故 云 「 有 平 直 之 譽 」 。 魏 書 是 。
〔 二 一 〕 為 高 陽 王 雍 傅 魏 書 卷 六 八 高 聰 傳 「 傅 」 作 「 友 」 。 按 魏 書 卷 一 一 三 官 氏 志 太 和 前 令 無 王 傅 , 諸 王 師 在 從 三 品 上 , 通 典 卷 二 一 云 東 晉 「 王 國 有 傅 」 , 注 云 : 「 傅 即 師 也 , 避 景 帝 司 馬 師 諱 , 故 曰 傅 。 」 後 魏 既 復 名 王 師 , 當 無 王 傅 。 且 其 位 高 , 高 聰 初 仕 , 疑 不 得 為 王 師 或 王 傅 。 「 王 友 」 在 第 五 品 下 , 疑 是 。
〔 二 二 〕 遂 見 紀 於 齊 土 諸 本 「 土 」
作 「 士 」 , 魏 書 卷 六 0 史 臣 論 百 衲 本 作 「 土 」 。 按 韓 麒
麟 從 慕 容 白 曜 平 三 齊 , 後 又 為 齊 州 刺 史 。 作「
土 」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三 〕 程 駿 才 業 見 知 蓋 當 時 之 長 策
魏 書 卷 六 0 史 臣 論 作 「 程 駿 才 業 未 多 , 見 知 於 世 者 ,
蓋 當 時 之 長 策 乎 」 。 北 史 刪 去 數 字 , 意 思 相 反 。 「 當 時
之 長 策 」 指 北 魏 進 用 涼 州 人 士 的 政 策 , 言 其 雖 才 業 不 多
, 由 於 當 時 政 策 , 故 被 錄 用 而 見 知 於 世 。 用 疑 辭 , 明 是
推 測 。 北 史 改 作 肯 定 語 , 亦 非 。
播 本 字 元 休 , 孝 文 賜 改 焉 。 母 王 氏 , 文 明 太 后 之 外 姑 。 播 少 修 飭 , 奉 養 盡 禮 。 擢 為 中 散 , 累 遷 衛 尉 少 卿 。 與 陽 平 王 頤 等 出 漠 北 擊 蠕 蠕 , 大 致 克 獲 。 遷 武 衛 將 軍 , 復 征 蠕 蠕 , 至 居 然 山 而 還 。
及 車 駕 南 討 , 假 前 將 軍 , 從 至 鍾 離 。 師 迴 , 詔 播 為 圓 陣 禦 之 。 相 拒 再 宿 , 軍 人 食 盡 , 賊 圍 更 急 。 播 乃 領 精 騎 三 百 , 歷 其 船 大 呼 曰 「 我 今 欲 度 , 能 戰 者 出 。 」 遂 擁 而 濟 , 賊 莫 敢 動 。 賜 爵 華 陰 子 。 後 從 駕 討 破 崔 慧 景 、 蕭 衍 於 鄧 城 , 進 號 平 東 將 軍 。 時 車 駕 耀 威 沔 水 , 〔 一 〕 上 巳 設 宴 , 帝 與 中 軍 彭 城 王 勰 賭 射 , 左 衛 元 遙 在 勰 朋 內 , 而 播 居 帝 曹 。 遙 射 侯 正 中 , 籌 限 已 滿 。 帝 曰 : 「 左 衛 籌 足 , 右 衛 不 得 不 解 。 」 對 曰 : 「 仰 恃 聖 恩 , 庶 幾 必 爭 」 , 於 是 箭 正 中 。 帝 笑 曰 : 「 雖 養 由 之 妙 , 何 復 過 是 。 」 遂 舉 卮 以 賜 播 曰 : 「 古 人 酒 以 養 病 , 朕 今 賞 卿 之 能 , 可 謂 古 今 殊 也 。 」 除 太 府 卿 , 進 爵 為 伯 。
後 為 華 州 刺 史 。 至 州 , 借 人 田 , 〔 二 〕 為 御 史 王 基 所 劾 , 除 官 爵 , 卒 于 家 。 子 侃 等 停 柩 不 葬 , 披 訴 積 年 。 至 熙 平 中 , 乃 贈 鎮 西 將 軍 、 雍 州 刺 史 , 并 復 其 爵 , 諡 曰 壯 。
侃 字 士 業 , 頗 愛 琴 書 , 尤 好 計 畫 。 時 播 一 門 , 貴 滿 朝 廷 , 子 姪 早 通 , 而 侃 獨 不 交 遊 , 公 卿 罕 有 識 者 。 親 朋 勸 其 出 仕 , 侃 曰 : 「 苟 有 良 田 , 何 憂 晚 歲 , 但 恨 無 才 具 耳 。 」 年 三 十 一 , 襲 爵 華 陰 伯 。
揚 州 刺 史 長 孫 承 業 請 為 錄 事 參 軍 。 梁 豫 州 刺 史 裴 邃 規 相 掩 襲 , 密 購 壽 春 人 李 瓜 花 、 袁 建 等 令 為 內 應 。 邃 已 纂 勒 兵 士 , 慮 壽 春 疑 覺 , 遂 謬 移 云 : 「 魏 始 於 馬 頭 置 戍 , 如 聞 復 欲 修 白 捺 舊 城 。 若 爾 , 便 稍 相 侵 逼 。 此 亦 須 營 歐 陽 , 設 交 境 之 備 。 今 板 卒 已 集 , 唯 聽 信 還 。 」 佐 僚 咸 欲 以 實 答 之 , 云 無 修 白 捺 意 。 而 侃 曰 : 「 白 捺 小 城 , 本 非 形 勝 , 邃 集 兵 遣 移 , 虛 構 是 言 , 得 無 有 別 圖 也 ? 」 承 業 乃 云 : 「 錄 事 可 造 移 報 。 」 移 曰 : 「 彼 之 纂 兵 , 想 別 有 意 , 何 為 妄 構 白 捺 ? 他 人 有 心 , 予 忖 度 之 , 勿 謂 秦 無 人 也 。 」 邃 得 移 , 謂 已 覺 , 便 散 兵 。 瓜 花 等 以 期 契 不 會 , 便 相 告 發 , 伏 辜 者 十 數 家 。 邃 後 竟 襲 壽 春 , 入 羅 城 而 退 , 遂 列 營 於 黎 漿 、 梁 城 , 日 夕 鈔 掠 。 承 業 乃 奏 侃 為 統 軍 。
後 雍 州 刺 史 蕭 寶 夤 據 州 反 , 承 業 討 之 , 除 侃 為 承 業 行 臺 左 丞 。 軍 次 農 , 侃 白 承 業 曰 : 「 今 賊 守 潼 關 , 全 據 形 勝 。 須 北 取 蒲 阪 , 飛 棹 西 岸 , 置 兵 死 地 , 人 有 鬥 心 , 華 州 之 圍 , 可 不 戰 而 解 , 潼 關 之 賊 , 必 望 風 潰 散 。 諸 處 既 平 , 長 安 自 克 。 愚 計 可 錄 , 請 為 明 公 前 驅 。 」 承 業 從 之 , 令 其 子 子 彥 等 領 騎 與 侃 於 農 北 度 , 〔 三 〕 便 據 石 錐 壁 。 乃 班 告 曰 : 「 今 且 停 軍 於 此 , 以 待 步 卒 , 兼 觀 人 情 向 背 。 若 送 降 名 者 , 各 自 還 村 , 候 臺 軍 舉 三 烽 火 , 各 亦 應 之 , 以 明 降 款 。 其 無 應 烽 , 即 是 不 降 之 村 , 理 須 殄 戮 。 」 人 遂 傳 相 告 報 。 實 未 降 者 , 亦 詐 舉 烽 , 一 宿 之 間 , 火 光 遍 數 百 里 內 。 圍 城 之 寇 , 不 測 所 以 , 各 自 散 歸 。 長 安 平 , 侃 頗 有 力 焉 。
建 義 初 , 除 岐 州 刺 史 。 屬 元 顥 內 逼 , 詔 行 北 中 郎 將 。 孝 莊 徙 河 北 , 執 侃 手 曰 : 「 朕 停 卿 蕃 寄 , 移 任 此 者 , 正 為 今 日 。 但 卿 尊 卑 百 口 , 若 隨 朕 行 , 所 累 處 大 。 卿 可 還 洛 , 寄 之 後 圖 。 」 侃 曰 : 「 寧 可 以 臣 微 族 , 頓 廢 君 臣 之 義 。 」 固 求 陪 從 。 除 度 支 尚 書 , 兼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敷 西 縣 公 。 及 車 駕 南 還 , 顥 令 梁 將 陳 慶 之 守 北 中 城 , 自 據 南 岸 。 有 夏 州 義 士 為 顥 守 河 中 渚 , 乃 密 信 通 款 , 求 破 橋 立 效 。 尒 朱 榮 赴 之 。 及 橋 破 , 應 接 不 果 , 皆 為 顥 屠 。 榮 將 為 還 計 , 欲 更 圖 後 舉 。 侃 曰 : 「 若 今 即 還 , 人 情 失 望 , 未 若 召 發 人 材 , 〔 四 〕 唯 多 縛 筏 , 間 以 舟 楫 , 沿 河 廣 布 , 令 數 百 里 中 , 皆 為 度 勢 , 顥 知 防 何 處 ? 一 旦 得 度 , 必 立 大 功 。 」 榮 大 笑 從 之 。 於 是 尒 朱 兆 等 於 馬 渚 諸 楊 南 度 , 〔 五 〕 顥 便 南 走 。 車 駕 入 都 , 侃 解 尚 書 , 正 黃 門 。 以 濟 河 功 , 進 爵 濟 北 郡 公 , 復 除 其 長 子 師 仲 為 祕 書 郎 。
時 所 用 錢 , 人 多 私 鑄 , 稍 就 薄 小 , 乃 至 風 飄 水 浮 , 米 斗 幾 直 一 千 。 侃 奏 聽 人 與 官 並 鑄 五 銖 , 使 人 樂 為 , 而 俗 弊 得 改 。 莊 帝 從 之 。 後 除 侍 中 , 加 衛 將 軍 、 右 光 祿 大 夫 。
莊 帝 將 圖 尒 朱 榮 , 侃 與 內 弟 李 晞 、 城 陽 王 徽 、 侍 中 李 彧 等 咸 預 其 謀 。 尒 朱 兆 入 洛 , 侃 時 休 沐 , 遂 竄 歸 華 陰 。 普 泰 初 , 天 光 在 關 西 , 遣 侃 子 婦 父 韋 義 遠 招 慰 之 , 立 盟 許 恕 其 罪 。 侃 從 兄 昱 恐 為 家 禍 , 令 侃 出 應 , 假 其 食 言 , 不 過 一 人 身 沒 , 冀 全 百 口 。 侃 赴 之 , 為 天 光 所 害 。 太 昌 初 , 贈 車 騎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幽 州 刺 史 。 子 純 陀 襲 。
播 弟 椿 。 椿 字 延 壽 , 本 字 仲 考 , 孝 文 賜 改 焉 。 性 寬 謹 , 為 內 給 事 , 與 兄 播 並 侍 禁 闈 。 後 為 中 部 法 曹 , 折 訟 公 正 , 〔 六 〕 孝 文 嘉 之 。 及 文 明 太 后 崩 , 孝 文 五 日 不 食 。 椿 諫 曰 : 「 聖 人 之 禮 , 毀 不 滅 性 , 縱 陛 下 欲 自 賢 於 萬 代 , 其 若 宗 廟 何 ! 」 帝 感 其 言 , 乃 一 進 粥 。 轉 授 宮 輿 曹 少 卿 , 加 給 事 中 , 出 為 豫 州 刺 史 , 再 遷 梁 州 刺 史 。
初 , 武 興 王 楊 集 始 降 於 齊 , 自 漢 中 而 北 , 規 復 舊 土 。 椿 貽 書 集 始 , 開 以 利 害 。 集 始 執 書 對 使 者 曰 : 「 楊 使 君 此 書 , 除 我 心 腹 疾 。 」 遂 來 降 。 尋 以 母 老 解 還 。 後 兼 太 僕 卿 。
秦 州 羌 呂 苟 兒 、 涇 州 屠 各 陳 瞻 等 反 , 詔 椿 為 別 將 , 隸 安 西 將 軍 元 麗 討 之 。 賊 守 峽 自 固 。 或 謀 伏 兵 斷 其 出 入 , 待 糧 盡 攻 之 ; 或 云 斬 山 木 , 縱 火 焚 之 。 椿 曰 : 「 並 非 計 也 。 賊 深 竄 , 正 避 死 耳 。 今 宜 勒 三 軍 勿 更 侵 掠 , 賊 必 謂 見 險 不 前 , 心 輕 我 軍 , 然 後 掩 其 不 備 , 可 一 舉 而 平 。 」 乃 緩 師 。 賊 果 出 掠 , 仍 以 軍 中 驢 馬 餌 之 , 銜 枚 夜 襲 , 斬 瞻 傳 首 。 入 正 太 僕 卿 。
初 , 獻 文 世 有 蠕 蠕 萬 餘 戶 降 附 , 居 於 高 平 、 薄 骨 律 二 鎮 。 太 和 末 叛 走 , 唯 有 一 千 餘 家 。 太 中 大 夫 王 通 、 高 平 鎮 將 郎 育 等 求 徙 置 淮 北 , 防 其 後 叛 。 詔 椿 徙 焉 。 椿 上 書 , 以 為 裔 不 謀 夏 , 夷 不 亂 華 , 是 以 先 朝 居 之 荒 服 之 間 , 正 欲 悅 近 來 遠 。 今 新 附 者 眾 , 若 舊 者 見 徙 , 新 者 必 不 安 。 愚 謂 不 可 。 時 八 坐 不 從 , 遂 於 濟 州 緣 河 居 之 。 及 冀 州 元 愉 之 難 , 果 悉 浮 河 赴 賊 , 所 在 鈔 掠 , 如 椿 所 策 。
後 除 朔 州 刺 史 , 在 州 為 廷 尉 奏 椿 前 為 太 僕 卿 , 招 引 百 姓 , 盜 種 牧 田 三 百 四 十 頃 , 依 律 處 刑 五 歲 。 尚 書 邢 巒 據 正 始 別 格 , 奏 罪 應 除 名 , 注 籍 盜 門 , 同 籍 合 門 不 仕 。 宣 武 以 新 律 既 班 , 不 宜 雜 用 舊 制 , 詔 依 斷 , 以 贖 論 。 〔 七 〕
後 除 定 州 刺 史 。 自 道 武 平 中 山 , 多 置 軍 府 , 以 相 威 攝 。 凡 有 八 軍 , 軍 各 配 兵 五 千 , 食 祿 主 帥 軍 各 四 十 六 人 。 自 中 原 稍 定 , 八 軍 之 兵 漸 割 南 戍 , 一 軍 兵 纔 千 餘 , 然 主 帥 如 故 , 費 祿 不 少 。 椿 表 罷 四 軍 , 減 其 主 帥 百 八 十 四 人 。 椿 在 州 , 因 修 黑 山 道 餘 功 , 伐 木 私 造 佛 寺 , 役 兵 , 為 御 史 所 劾 , 除 名 。
後 累 遷 為 雍 州 刺 史 , 進 號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。 尋 以 本 官 加 侍 中 , 兼 尚 書 右 僕 射 , 為 行 臺 , 節 度 關 西 諸 將 。 遇 暴 疾 , 頻 啟 乞 解 , 詔 許 之 , 以 蕭 寶 夤 代 為 刺 史 、 行 臺 。 椿 還 鄉 里 , 遇 子 昱 將 還 京 師 , 使 陳 寶 夤 賞 罰 云 為 , 不 依 常 憲 , 恐 有 異 心 。 昱 還 , 面 啟 明 帝 及 靈 太 后 , 並 不 納 。 及 寶 夤 邀 害 御 史 中 尉 酈 道 元 , 猶 上 表 自 理 , 稱 為 椿 父 子 所 謗 。
建 義 元 年 , 為 司 徒 。 永 安 初 , 進 位 太 保 , 加 侍 中 , 給 後 部 鼓 吹 。 元 顥 入 洛 , 椿 子 昱 為 顥 禽 , 又 椿 弟 順 、 順 子 仲 宣 、 兄 子 侃 、 〔 八 〕 弟 子 遁 並 從 駕 河 內 , 為 顥 嫌 疑 。 以 椿 家 世 顯 重 , 恐 失 人 望 , 未 及 加 罪 。 時 人 助 其 憂 , 或 勸 椿 攜 家 避 禍 。 椿 曰 : 「 吾 內 外 百 口 , 何 處 逃 竄 ? 正 當 坐 任 運 耳 。 」
莊 帝 還 宮 , 椿 上 書 頻 請 歸 老 , 詔 聽 服 侍 中 服 , 賜 朝 服 一 襲 、 八 尺 床 帳 、 几 、 杖 , 不 朝 , 乘 安 車 , 駕 駟 馬 , 給 扶 , 傳 詔 二 人 , 仰 所 在 郡 縣 四 時 以 禮 存 問 安 否 。 椿 奉 辭 於 華 林 園 , 帝 下 御 座 , 執 手 流 淚 曰 「 公 先 帝 舊 臣 , 實 為 元 老 。 但 高 尚 其 志 , 決 意 不 留 , 既 難 相 違 , 深 用 悽 切 。 」 椿 亦 歔 欷 , 欲 拜 , 帝 親 執 不 聽 。 賜 以 絹 布 , 給 羽 林 衛 送 。 群 公 百 僚 餞 於 城 西 張 方 橋 , 行 路 觀 者 莫 不 稱 歎 。 椿 臨 行 , 誡 子 孫 曰 :
我 家 入 魏 之 始 , 即 為 上 客 。 自 爾 至 今 , 二 千 石 方 伯 不 絕 , 祿 恤 甚 多 。 於 親 姻 知 故 吉 凶 之 際 , 必 厚 加 贈 襚 , 來 往 賓 僚 , 必 以 酒 肉 飲 食 , 故 六 姻 朋 友 無 憾 焉 。 國 家 初 , 丈 夫 好 服 綵 色 。 吾 雖 不 記 上 谷 翁 時 事 , 然 記 清 河 翁 時 服 飾 。 見 翁 著 布 衣 韋 帶 , 常 自 約 敕 諸 父 曰 : 「 汝 等 後 世 若 富 貴 於 今 日 者 , 慎 勿 積 金 一 斤 、 綵 帛 百 匹 已 上 , 用 為 富 也 。 」 不 聽 興 生 求 利 , 又 不 聽 與 勢 家 作 婚 姻 。 至 吾 兄 弟 , 不 能 遵 奉 。 今 汝 等 服 乘 漸 華 好 , 吾 是 以 知 恭 儉 之 德 , 漸 不 如 上 也 。 〔 九 〕 又 吾 兄 弟 , 若 在 家 , 必 同 盤 而 食 ; 若 有 近 行 , 不 至 , 必 待 其 還 。 亦 有 過 中 不 食 , 忍 飢 相 待 。 吾 兄 弟 八 人 , 今 存 者 有 三 , 是 故 不 忍 別 食 也 。 又 願 畢 吾 兄 弟 , 不 異 居 異 財 。 汝 等 眼 見 , 非 為 虛 假 。 如 聞 汝 等 兄 弟 , 時 有 別 齋 獨 食 者 。 此 又 不 如 吾 等 一 世 也 。 吾 今 日 不 為 貧 賤 , 然 居 住 舍 宅 , 不 作 壯 麗 華 飾 者 , 正 慮 汝 等 後 世 不 賢 , 不 能 保 守 之 , 將 為 勢 家 所 奪 。
北 都 時 , 朝 法 嚴 急 。 太 和 初 , 吾 兄 弟 三 人 並 居 內 職 , 兄 在 高 祖 左 右 , 吾 與 津 在 文 明 太 后 左 右 。 于 時 口 敕 , 責 諸 內 官 , 十 日 仰 密 得 一 事 , 不 列 便 大 嗔 嫌 。 諸 人 多 有 依 敕 密 列 者 , 亦 有 太 后 、 高 祖 中 間 傳 言 構 間 者 。 吾 兄 弟 自 相 誡 曰 : 「 今 忝 二 聖 近 臣 , 居 母 子 間 難 , 宜 深 慎 之 。 又 列 人 事 , 亦 何 容 易 , 縱 被 嗔 責 , 勿 輕 言 。 」 十 餘 年 中 , 不 嘗 言 一 人 罪 過 。 時 大 被 嫌 責 , 答 曰 : 「 臣 等 非 不 聞 人 語 , 正 恐 不 審 , 仰 誤 聖 聽 , 以 是 不 敢 言 。 」 於 後 終 以 不 言 。 蒙 責 及 二 聖 間 言 語 , 終 不 敢 輒 爾 傳 通 。 〔 一 0 〕 太 和 二 十 一 年 , 吾 從 濟 州 來 朝 , 在 清 徽 堂 豫 宴 。 高 祖 謂 諸 貴 曰 : 「 北 京 之 日 , 太 后 嚴 明 , 吾 每 得 杖 。 左 右 因 此 有 是 非 言 。 和 朕 母 子 者 , 唯 楊 播 兄 弟 。 」 遂 舉 爵 賜 兄 及 我 酒 。 汝 等 脫 若 萬 一 蒙 明 主 知 遇 , 宜 深 慎 言 語 , 不 可 輕 論 人 惡 也 。
吾 自 惟 文 武 才 藝 、 門 望 姻 援 不 勝 他 人 , 一 旦 位 登 侍 中 、 尚 書 , 四 歷 九 卿 , 十 為 刺 史 , 光 祿 大 夫 、 儀 同 、 開 府 、 司 徒 、 太 保 , 津 今 復 為 司 空 者 , 正 由 忠 謹 慎 口 , 不 嘗 論 人 之 過 , 無 貴 無 賤 , 待 之 以 禮 , 以 是 故 至 此 耳 。 聞 汝 等 學 時 俗 人 , 乃 有 坐 待 客 者 , 有 驅 馳 勢 門 者 , 有 輕 論 人 惡 者 , 及 見 貴 勝 則 敬 重 之 , 見 貧 賤 則 慢 易 之 , 此 人 行 之 大 失 , 立 身 之 大 病 也 。 汝 家 仕 皇 魏 以 來 , 高 祖 以 下 乃 有 七 郡 太 守 、 三 十 二 州 刺 史 , 內 外 顯 職 , 時 流 少 比 。 汝 等 若 能 存 禮 節 , 不 為 奢 淫 驕 慢 , 假 不 勝 人 , 足 免 尤 誚 , 足 成 名 家 。 吾 今 年 始 七 十 五 , 自 惟 氣 力 , 尚 堪 朝 覲 天 子 , 所 以 孜 孜 求 退 者 , 正 欲 使 汝 等 知 天 下 滿 足 之 義 , 為 一 門 法 耳 , 非 是 苟 求 千 載 之 名 。 汝 等 能 記 吾 言 , 吾 百 年 後 終 無 恨 矣 。
椿 還 華 陰 , 踰 年 , 為 尒 朱 天 光 所 害 。 時 人 莫 不 怨 痛 之 。 太 昌 初 , 贈 太 師 、 丞 相 、 都 督 、 冀 州 刺 史 。 子 昱 。
昱 字 元 略 , 〔 一 一 〕 起 家 廣 平 王 懷 左 常 侍 。 懷 好 武 事 , 數 遊 獵 , 昱 每 規 諫 。 正 始 中 , 以 京 兆 、 廣 平 二 王 國 臣 多 縱 恣 , 詔 御 史 中 尉 崔 亮 窮 案 之 , 伏 法 都 市 者 三 十 餘 人 , 不 死 者 悉 除 名 , 唯 昱 與 博 陵 崔 楷 以 忠 諫 免 。 後 除 太 學 博 士 、 員 外 散 騎 侍 郎 。
初 , 尚 書 令 王 肅 除 揚 州 刺 史 , 出 頓 洛 陽 東 亭 。 酣 後 , 廣 陽 王 嘉 、 北 海 王 詳 等 與 播 論 議 競 理 , 播 不 為 屈 。 北 海 王 顧 昱 曰 : 「 尊 伯 性 剛 不 伏 理 , 大 不 如 尊 使 君 也 。 」 昱 對 曰 : 「 昱 父 道 隆 則 從 其 隆 , 道 洿 則 從 其 洿 ; 伯 父 剛 則 不 吐 , 柔 亦 不 茹 。 」 一 坐 歎 其 能 言 。 肅 曰 : 「 非 此 郎 , 何 得 申 二 父 之 美 。 」
延 昌 三 年 , 以 本 官 帶 詹 事 丞 。 時 明 帝 在 懷 抱 中 , 至 於 出 入 , 左 右 、 乳 母 而 已 , 不 令 宮 僚 聞 知 。 昱 諫 曰 : 「 陛 下 不 以 臣 等 凡 淺 , 備 位 宮 臣 , 太 子 動 止 , 宜 令 翼 從 。 自 比 以 來 , 輕 爾 出 入 , 進 無 二 傅 導 引 之 美 , 退 闕 群 僚 陪 侍 之 式 。 非 所 謂 示 人 軌 儀 , 著 君 臣 之 義 。 陛 下 若 召 太 子 , 必 降 手 敕 , 令 臣 下 咸 知 , 為 後 世 法 。 」 於 是 詔 自 今 若 非 手 敕 , 勿 令 兒 輒 出 , 宮 臣 在 直 者 , 從 至 萬 歲 門 。 轉 太 尉 掾 , 兼 中 書 舍 人 。
靈 太 后 嘗 謂 昱 曰 : 「 親 姻 在 外 , 不 稱 人 心 , 卿 有 所 聞 , 慎 勿 諱 隱 。 」 昱 奏 揚 州 刺 史 李 崇 五 車 載 貨 , 州 刺 史 楊 鈞 造 銀 食 器 十 具 , 並 餉 領 軍 元 叉 。 靈 太 后 令 召 叉 夫 妻 , 泣 而 責 之 。 叉 深 恨 昱 。 昱 第 六 叔 舒 妻 , 武 昌 王 和 之 妹 , 和 即 叉 之 從 祖 父 。 舒 早 喪 , 有 一 男 六 女 , 及 終 喪 , 元 氏 請 別 居 。 昱 父 椿 集 親 姻 泣 謂 曰 : 「 我 弟 不 幸 早 終 , 今 男 未 婚 , 女 未 嫁 , 何 便 求 別 居 ? 」 不 聽 。 遂 懷 憾 。 神 龜 二 年 , 瀛 州 人 劉 宣 明 謀 反 , 事 覺 逃 竄 。 叉 使 和 及 元 氏 誣 告 昱 藏 宣 明 , 云 昱 父 椿 、 叔 津 並 送 甲 仗 三 百 具 , 謀 圖 不 逞 。 叉 又 構 成 其 事 。 乃 遣 夜 圍 昱 宅 收 之 , 並 無 所 獲 。 太 后 問 狀 , 昱 具 對 元 氏 構 釁 之 端 , 言 至 哀 切 。 太 后 乃 解 昱 縛 , 和 及 元 氏 並 處 死 刑 。 而 叉 相 左 右 , 和 直 免 官 , 元 氏 卒 亦 不 坐 。 及 叉 之 廢 太 后 也 , 乃 出 昱 為 濟 陰 內 史 。 中 山 王 熙 起 兵 於 鄴 , 叉 遣 黃 門 盧 同 詣 鄴 刑 熙 , 并 窮 黨 與 。 同 希 叉 旨 , 就 郡 鎖 昱 赴 鄴 , 囚 訊 百 日 乃 還 任 。
孝 昌 初 , 除 中 書 侍 郎 , 遷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。 後 賊 圍 豳 州 , 詔 昱 兼 侍 中 , 持 節 催 西 北 道 大 都 督 、 北 海 王 顥 , 仍 隨 軍 監 察 。 豳 州 圍 解 。 雍 州 蜀 賊 張 映 龍 、 姜 神 達 知 州 內 虛 , 謀 欲 攻 掩 。 刺 史 元 脩 義 懼 而 請 援 , 一 日 一 夜 , 書 移 九 通 。 都 督 李 叔 仁 遲 疑 不 赴 。 昱 曰 : 「 若 長 安 不 守 , 大 軍 自 然 瓦 散 , 此 軍 雖 往 , 有 何 益 也 。 」 遂 與 叔 仁 等 俱 進 , 於 陣 斬 神 達 , 諸 賊 迸 散 。 詔 以 昱 受 旨 催 督 , 而 顥 軍 稽 緩 , 遂 免 昱 官 。 尋 除 涇 州 刺 史 。 未 幾 , 昱 父 椿 為 雍 州 , 徵 昱 除 吏 部 郎 中 。 及 蕭 寶 夤 等 敗 於 關 中 , 以 昱 兼 七 兵 尚 書 、 持 節 、 假 撫 軍 、 都 督 , 防 守 雍 州 。 昱 遇 賊 失 利 而 返 。 後 除 鎮 東 將 軍 、 假 車 騎 將 軍 、 東 南 道 都 督 , 又 加 散 騎 常 侍 。 於 後 太 山 守 羊 侃 據 郡 南 叛 , 侃 兄 深 時 為 徐 州 行 臺 , 府 州 咸 欲 禁 深 。 昱 曰 「 昔 叔 向 不 以 鮒 也 見 廢 , 奈 何 以 侃 罪 深 , 宜 聽 朝 旨 。 」 不 許 群 議 。
還 朝 未 幾 , 元 顥 侵 逼 大 梁 , 除 昱 南 道 大 都 督 , 鎮 滎 陽 。 顥 禽 濟 陰 王 暉 業 , 乘 虛 徑 進 , 城 陷 。 昱 與 弟 息 五 人 在 門 樓 上 , 顥 至 , 執 昱 下 , 責 曰 : 「 卿 今 死 甘 心 不 ? 」 答 曰 : 「 分 不 望 生 , 向 所 以 不 下 樓 , 正 慮 亂 兵 耳 。 但 恨 八 十 老 父 無 人 供 養 , 乞 小 弟 一 命 , 便 是 死 不 朽 也 。 」 顥 將 陳 慶 之 、 胡 光 等 伏 顥 帳 前 曰 : 「 陛 下 度 江 三 千 里 , 無 遺 鏃 費 。 昨 日 殺 傷 五 百 餘 人 , 求 乞 楊 昱 以 快 意 。 」 顥 曰 : 「 我 在 江 東 聞 梁 主 言 , 初 下 都 , 袁 昂 為 吳 郡 不 降 , 稱 其 忠 節 。 奈 何 殺 昱 。 」 於 是 斬 昱 下 統 帥 三 十 七 人 , 皆 令 蜀 兵 刳 腹 取 心 食 之 。
孝 莊 還 , 復 前 官 。 尒 朱 榮 之 死 , 昱 為 東 道 行 臺 拒 尒 朱 仲 遠 。 會 尒 朱 兆 入 洛 , 昱 還 京 師 。 後 歸 鄉 里 , 亦 為 天 光 所 害 。 太 昌 初 , 贈 司 空 公 、 定 州 刺 史 。
子 孝 邕 , 員 外 郎 , 奔 免 , 匿 蠻 中 , 潛 結 渠 率 , 謀 報 尒 朱 氏 。 微 服 入 洛 , 為 尒 朱 世 隆 所 殺 。
椿 弟 穎 , 字 惠 哲 , 本 州 別 駕 。
穎 弟 順 , 字 延 和 , 寬 裕 謹 厚 。 豫 立 莊 帝 功 , 封 三 門 縣 伯 , 位 冀 州 刺 史 。 罷 州 還 , 遇 害 。 太 昌 初 , 贈 太 尉 公 、 錄 尚 書 事 、 相 州 刺 史 。
子 辯 , 字 僧 達 , 位 東 雍 州 刺 史 。
辯 弟 仲 宣 , 有 風 度 才 學 。 位 正 平 太 守 , 爵 農 伯 , 在 郡 有 能 名 。 還 京 , 兄 弟 與 父 同 遇 害 。 太 昌 初 , 辯 贈 儀 同 三 司 、 州 刺 史 , 仲 宣 贈 尚 書 右 僕 射 、 青 州 刺 史 。
仲 宣 子 玄 就 , 幼 而 俊 拔 。 收 捕 時 , 年 九 歲 , 牽 挽 兵 人 曰 : 「 欲 害 諸 尊 , 乞 先 就 死 。 」 兵 以 刀 斫 斷 其 臂 , 猶 請 死 不 止 , 遂 先 殺 之 。 永 熙 初 , 贈 汝 陰 太 守 。
順 弟 津 。 津 字 羅 漢 , 本 字 延 祚 , 孝 文 賜 改 焉 。 〔 一 二 〕 少 端 謹 , 以 器 度 見 稱 。 年 十 一 , 除 侍 御 中 散 。 時 孝 文 幼 沖 , 文 明 太 后 臨 朝 , 津 曾 入 侍 左 右 , 忽 欬 逆 失 聲 , 遂 吐 血 數 升 , 藏 之 衣 袖 。 太 后 聞 聲 , 閱 而 不 見 , 問 其 故 , 具 以 實 言 , 遂 以 敬 慎 見 知 。 賜 縑 百 匹 , 遷 符 璽 郎 中 。 津 以 身 在 禁 密 , 不 外 交 遊 , 至 宗 族 姻 表 罕 相 參 候 。 司 徒 馮 誕 與 津 少 結 交 友 , 而 津 見 其 貴 寵 , 每 退 避 , 及 相 招 命 , 多 辭 疾 不 往 。 誕 以 為 恨 , 而 津 逾 遠 焉 。 人 或 謂 之 曰 : 「 司 徒 , 君 之 少 舊 , 何 自 外 也 ? 」 津 曰 : 「 為 勢 家 所 厚 , 復 何 容 易 ! 但 全 吾 今 日 , 亦 足 矣 。 」 轉 振 威 將 軍 , 領 監 曹 奏 事 令 。 孝 文 南 征 , 以 津 為 都 督 、 征 南 府 長 史 。 後 遷 長 水 校 尉 , 仍 直 閤 。
景 明 中 , 宣 武 遊 於 北 芒 , 津 時 陪 從 。 太 尉 、 咸 陽 王 禧 謀 反 , 帝 馳 入 華 林 。 時 直 閤 中 有 同 禧 謀 , 皆 在 從 限 。 及 禧 平 , 帝 顧 謂 朝 臣 曰 「 直 閤 半 為 逆 黨 , 非 至 忠 者 安 能 不 豫 此 謀 。 」 因 拜 津 左 中 郎 將 , 〔 一 三 〕 遷 驍 騎 將 軍 , 仍 直 閤 。
出 除 岐 州 刺 史 , 津 巨 細 躬 親 , 孜 孜 不 倦 。 有 武 功 人 齎 絹 三 匹 , 去 城 十 里 , 為 賊 所 劫 。 時 有 使 者 馳 驛 而 至 , 被 劫 人 因 以 告 之 。 使 者 到 州 , 以 狀 白 津 。 津 乃 下 教 , 云 有 人 著 某 色 衣 , 乘 某 色 馬 , 在 城 東 十 里 被 殺 , 不 知 姓 名 。 若 有 家 人 , 可 速 收 視 。 有 一 老 母 行 哭 而 出 , 云 是 己 子 。 於 是 遣 騎 追 收 , 并 絹 俱 獲 。 自 是 闔 境 畏 服 。 至 於 守 令 僚 佐 有 濁 貨 者 , 未 曾 公 言 其 罪 , 常 以 私 書 切 責 之 。 於 是 官 屬 感 厲 , 莫 有 犯 法 者 。 以 母 憂 去 職 。
延 昌 末 , 起 為 華 州 刺 史 , 與 兄 播 前 後 牧 本 州 , 當 世 榮 之 。 先 是 , 受 調 絹 度 尺 特 長 , 在 事 因 緣 , 共 相 進 退 , 百 姓 苦 之 。 津 乃 令 依 公 尺 度 其 輸 物 , 尤 好 者 賜 以 杯 酒 而 出 ; 其 所 輸 少 劣 者 , 為 受 之 , 但 無 酒 以 示 其 恥 。 於 是 競 相 勸 厲 , 官 調 更 勝 。
孝 昌 中 , 北 鎮 擾 亂 , 侵 逼 舊 京 , 乃 加 津 安 北 將 軍 , 北 道 大 都 督 , 尋 轉 左 衛 , 加 撫 軍 將 軍 。 津 始 受 命 , 出 據 靈 丘 , 而 賊 帥 鮮 于 脩 禮 起 於 博 陵 , 定 州 危 急 , 遂 回 師 南 赴 。 始 至 城 下 , 營 壘 未 立 , 而 州 軍 新 敗 。 津 以 賊 既 乘 勝 , 士 眾 勞 疲 , 柵 壘 未 安 , 不 可 擬 敵 , 欲 移 軍 入 城 , 更 圖 後 舉 。 刺 史 元 固 稱 賊 既 逼 城 , 不 可 示 弱 , 乃 閉 門 不 內 。 津 揮 刃 欲 斬 門 者 , 軍 乃 得 入 。 賊 果 夜 至 , 見 柵 空 而 去 。 其 後 , 賊 攻 州 城 東 面 , 已 入 羅 城 。 刺 史 閉 小 城 東 門 , 城 中 騷 擾 。 津 開 門 出 戰 , 賊 退 , 人 心 少 安 。
尋 除 定 州 刺 史 , 又 兼 吏 部 尚 書 、 北 道 行 臺 。 初 , 津 兄 椿 得 罪 此 州 , 由 鉅 鹿 人 趙 略 投 書 所 致 。 及 津 至 , 略 舉 家 逃 走 。 津 乃 下 教 慰 喻 , 令 其 還 業 。 於 是 闔 州 愧 服 , 遠 近 稱 之 。 時 賊 帥 鮮 于 脩 禮 、 杜 洛 周 殘 掠 州 境 , 孤 城 獨 立 , 在 兩 寇 之 間 。 津 修 理 戰 具 , 更 營 雉 堞 。 又 於 城 中 去 城 十 步 , 掘 地 至 泉 , 廣 作 地 道 , 潛 兵 涌 出 , 置 爐 鑄 鐵 , 持 以 灌 賊 。 賊 遂 相 告 曰 : 「 不 畏 利 槊 堅 城 , 唯 畏 楊 公 鐵 星 。 」 津 與 賊 帥 元 洪 業 等 書 喻 之 , 并 授 鐵 券 , 許 之 爵 位 , 令 圖 賊 帥 毛 普 賢 。 洪 業 等 感 寤 , 復 書 云 欲 殺 普 賢 , 又 云 : 「 賊 欲 圍 城 , 正 為 取 北 人 , 城 中 所 有 北 人 , 必 須 盡 殺 。 」 津 以 城 內 北 人 , 雖 是 惡 黨 , 然 掌 握 中 物 , 未 忍 便 殺 , 但 收 內 子 城 , 防 禁 而 已 。 將 吏 無 不 感 其 仁 恕 。 朝 廷 初 送 鐵 券 二 十 枚 , 委 津 分 給 , 津 隨 賊 中 首 領 , 間 行 送 之 , 脩 禮 、 普 賢 頗 亦 由 此 而 死 。
既 而 杜 洛 周 圍 州 城 , 津 盡 力 捍 守 。 詔 加 衛 將 軍 , 將 士 有 功 者 任 津 科 賞 , 兵 人 給 復 八 年 。 葛 榮 以 司 徒 說 津 , 津 大 怒 , 斬 其 使 以 絕 之 。 自 受 攻 圍 , 經 歷 三 稔 , 朝 廷 不 能 拯 赴 。 乃 遣 長 子 遁 突 圍 出 , 詣 蠕 蠕 主 阿 那 瑰 , 令 其 討 賊 。 遁 日 夜 泣 訴 , 阿 那 瑰 遣 其 從 祖 吐 豆 發 率 精 騎 南 出 。 前 鋒 已 達 廣 昌 , 賊 防 塞 隘 口 , 蠕 蠕 遂 還 。 津 長 史 李 裔 引 賊 入 , 津 苦 戰 不 敵 , 遂 見 拘 執 。 洛 周 脫 津 衣 服 , 置 地 牢 下 數 日 , 將 烹 之 。 諸 賊 還 相 諫 止 , 遂 得 免 害 。 津 曾 與 裔 相 見 , 對 諸 賊 帥 以 大 義 責 之 , 辭 淚 俱 發 , 裔 大 慚 。 典 守 者 以 告 洛 周 , 弗 之 責 。 及 葛 榮 併 洛 周 , 復 為 榮 所 拘 。 榮 破 , 始 得 還 洛 。
永 安 二 年 , 兼 吏 部 尚 書 。 元 顥 內 逼 , 莊 帝 將 親 出 討 , 以 津 為 中 軍 大 都 督 , 兼 領 軍 將 軍 。 未 行 , 顥 入 。 及 顥 敗 , 津 乃 入 宿 殿 中 , 掃 洒 宮 掖 , 遣 第 二 子 逸 封 閉 府 庫 , 各 令 防 守 。 及 帝 入 也 , 津 迎 於 北 芒 , 流 涕 謝 罪 。 帝 深 嘉 慰 之 。 尋 以 津 為 司 空 , 加 侍 中 。 尒 朱 榮 死 , 使 津 以 本 官 為 兼 尚 書 令 、 北 道 大 行 臺 、 都 督 、 并 州 刺 史 , 委 以 討 胡 經 略 。 津 馳 至 鄴 , 將 從 滏 口 而 入 。 遇 尒 朱 兆 等 已 克 洛 , 相 州 刺 史 李 神 等 議 欲 與 津 舉 城 通 款 , 津 不 從 。 以 子 逸 既 為 光 州 刺 史 , 兄 子 昱 時 為 東 道 行 臺 , 鳩 率 部 曲 , 在 於 梁 、 沛 , 津 規 欲 東 轉 , 更 為 方 略 。 乃 率 輕 騎 望 於 濟 州 度 河 。 而 尒 朱 仲 遠 已 陷 東 郡 , 所 圖 不 果 , 遂 還 京 師 。 普 泰 元 年 , 亦 遇 害 於 洛 。 太 昌 初 , 贈 大 將 軍 、 太 傅 、 都 督 、 雍 州 刺 史 , 諡 曰 孝 穆 。 將 葬 本 鄉 , 詔 大 鴻 臚 持 節 監 護 喪 事 。 長 子 遁 。
遁 字 山 才 。 其 家 貴 顯 , 諸 子 弱 冠 , 咸 縻 王 爵 ; 而 遁 性 靜 退 , 年 近 三 十 , 方 為 鎮 西 府 主 簿 。 累 遷 尚 書 左 丞 、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亦 被 害 於 洛 。 太 昌 初 , 贈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幽 州 刺 史 , 諡 曰 恭 定 。
遁 弟 逸 , 字 遵 道 , 有 當 世 才 。 起 家 員 外 散 騎 侍 郎 , 以 功 賜 爵 華 陰 男 。 建 義 初 , 莊 帝 猶 在 河 陽 , 逸 獨 往 謁 , 帝 特 除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領 中 書 舍 人 。 及 朝 士 濫 禍 , 帝 益 憂 怖 , 詔 逸 晝 夜 陪 侍 , 常 寢 御 床 前 。 帝 曾 夜 中 謂 逸 曰 : 「 昨 來 舉 目 唯 見 異 人 , 賴 卿 差 以 自 慰 。 」 再 遷 南 秦 州 刺 史 , 加 散 騎 常 侍 , 時 年 二 十 九 , 時 方 伯 之 少 , 未 有 先 之 者 。 仍 以 路 阻 不 行 , 改 光 州 刺 史 。
時 災 儉 連 歲 , 逸 欲 以 倉 粟 振 給 , 而 所 司 懼 罪 不 敢 。 逸 曰 : 「 國 以 人 為 本 , 人 以 食 為 命 , 假 令 以 此 獲 戾 , 吾 所 甘 心 。 」 遂 出 粟 , 然 後 申 表 。 右 僕 射 元 羅 以 下 , 謂 公 儲 難 闕 , 並 執 不 許 ; 尚 書 令 、 臨 淮 王 彧 以 為 宜 貸 二 萬 ; 詔 聽 貸 五 萬 。 〔 一 四 〕 逸 既 出 粟 之 後 , 其 老 小 殘 疾 不 能 自 存 活 者 , 又 於 州 門 造 粥 飼 之 , 將 死 而 得 濟 者 以 萬 數 。 帝 聞 而 善 之 。 逸 為 政 愛 人 , 尤 憎 豪 猾 , 廣 設 耳 目 , 善 惡 畢 聞 。 其 兵 出 使 下 邑 , 皆 自 持 糧 , 人 或 為 設 食 者 , 雖 在 闇 室 , 終 不 敢 進 , 咸 言 楊 使 君 有 千 里 眼 , 那 可 欺 之 。 在 州 政 績 尤 美 。
及 其 家 禍 , 尒 朱 仲 遠 遣 使 於 州 害 之 。 吏 人 如 喪 親 戚 , 城 邑 村 落 營 齋 供 , 一 月 之 中 , 所 在 不 絕 。 太 昌 初 , 贈 都 督 、 豫 郢 二 州 刺 史 , 諡 曰 貞 。
逸 弟 謐 , 字 遵 和 , 歷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, 以 功 賜 爵 農 伯 , 鎮 軍 將 軍 、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、 衛 將 軍 。 在 晉 陽 , 為 尒 朱 兆 所 害 。 太 昌 初 , 贈 驃 騎 將 軍 、 兗 州 刺 史 。
謐 弟 愔 , 事 列 于 後 。
津 弟 暐 , 字 延 季 , 弘 厚 , 頗 有 文 學 。 位 武 衛 將 軍 , 加 散 騎 常 侍 、 安 南 將 軍 。 莊 帝 初 , 遇 害 河 陰 , 贈 儀 同 三 司 、 雍 州 刺 史 。
播 家 世 純 厚 , 並 敦 義 讓 , 昆 季 相 事 , 有 如 父 子 。 播 性 剛 毅 , 椿 、 津 恭 謙 , 兄 弟 旦 則 聚 於 廳 堂 , 終 日 相 對 , 未 曾 入 內 。 有 一 美 味 , 不 集 不 食 。 廳 堂 間 , 往 往 幃 幔 隔 障 , 為 寢 息 之 所 , 時 就 休 偃 , 還 共 談 笑 。 椿 年 老 , 曾 他 處 醉 歸 , 津 扶 侍 還 室 , 仍 假 寢 閤 前 , 承 候 安 否 。 椿 、 津 年 過 六 十 , 並 登 台 鼎 , 而 津 常 旦 暮 參 問 , 子 姪 羅 列 階 下 , 椿 不 命 坐 , 津 不 敢 坐 。 椿 每 近 出 , 或 日 斜 不 至 , 津 不 先 飯 ; 椿 還 , 然 後 共 食 。 食 則 津 親 授 匙 箸 , 味 皆 先 嘗 , 椿 命 食 , 然 後 食 。 津 為 司 空 , 於 時 府 主 皆 自 引 僚 佐 , 人 有 就 津 求 官 者 , 津 曰 : 「 此 事 須 家 兄 裁 之 , 何 為 見 問 。 」 初 , 津 為 肆 州 , 椿 在 京 宅 , 每 有 四 時 嘉 味 , 輒 因 使 次 附 之 , 若 或 未 寄 , 不 先 入 口 。 椿 每 得 所 寄 , 輒 對 之 下 泣 。 兄 弟 並 皆 有 孫 , 唯 椿 有 曾 孫 , 年 十 五 六 矣 , 椿 常 欲 為 之 早 娶 , 望 見 玄 孫 。 自 昱 已 下 , 率 多 學 尚 , 時 人 莫 不 欽 焉 。 一 家 之 內 , 男 女 百 口 , 緦 服 同 爨 , 庭 無 間 言 。 魏 世 以 來 , 唯 有 盧 陽 烏 兄 弟 及 播 昆 季 , 當 世 莫 逮 焉 。
尒 朱 世 隆 等 將 害 椿 家 , 誣 其 為 逆 , 奏 請 收 之 。 節 閔 不 許 , 世 隆 復 苦 執 , 不 得 已 , 乃 下 詔 。 世 隆 遂 遣 步 騎 夜 圍 其 宅 , 天 光 亦 同 日 收 椿 於 華 陰 , 東 西 兩 處 , 無 少 長 皆 遇 禍 , 籍 沒 其 家 。 節 閔 惋 悵 久 之 。
愔 字 遵 彥 , 小 名 秦 王 。 兒 童 時 , 口 若 不 能 言 , 而 風 度 深 敏 , 出 入 門 閭 , 未 嘗 戲 弄 。 六 歲 學 史 書 , 十 一 受 詩 、 易 , 好 左 氏 春 秋 。 幼 喪 母 , 曾 詣 舅 源 子 恭 , 子 恭 與 之 飲 , 問 讀 何 書 。 曰 : 「 誦 詩 。 」 子 恭 曰 : 「 誦 至 渭 陽 未 邪 ? 」 愔 便 號 泣 感 噎 。 子 恭 亦 對 之 歔 欷 , 遂 為 之 罷 酒 。 子 恭 後 謂 津 曰 : 「 常 謂 秦 王 不 甚 察 慧 , 從 今 已 後 , 更 欲 刮 目 視 之 。 」
愔 一 門 四 世 同 居 , 家 甚 隆 盛 , 昆 季 就 學 者 三 十 餘 人 。 學 庭 前 有 柰 樹 , 實 落 地 , 群 兒 咸 爭 之 , 愔 頹 然 獨 坐 。 其 季 父 暐 適 入 學 館 , 見 之 , 大 用 嗟 異 。 顧 謂 賓 客 曰 : 「 此 兒 恬 裕 , 有 我 家 風 。 」 宅 內 有 茂 竹 , 遂 為 愔 於 林 邊 別 葺 一 室 , 命 獨 處 其 中 , 常 銅 盤 具 盛 饌 以 飯 之 。 因 以 督 厲 諸 子 曰 : 「 汝 輩 但 如 遵 彥 謹 慎 , 自 得 竹 林 別 室 、 銅 盤 重 肉 之 食 。 」 愔 從 父 兄 黃 門 侍 郎 昱 特 相 器 重 , 曾 謂 人 曰 : 「 此 兒 駒 齒 未 落 , 已 是 我 家 龍 文 , 更 十 歲 後 , 當 求 之 千 里 外 。 」 昱 嘗 與 十 餘 人 賦 詩 , 愔 一 覽 便 誦 , 無 所 遺 失 。 及 長 , 能 清 言 , 美 音 制 , 風 神 俊 悟 , 容 止 可 觀 , 人 士 見 之 , 莫 不 敬 異 , 有 識 者 多 以 遠 大 許 之 。
正 光 中 , 隨 父 之 并 州 , 性 既 恬 默 , 又 好 山 水 , 遂 入 晉 陽 西 縣 甕 山 讀 書 。 孝 昌 初 , 津 為 定 州 刺 史 , 愔 亦 隨 父 之 職 。 以 軍 功 除 羽 林 監 , 賜 爵 魏 昌 男 , 不 拜 。 及 中 山 為 杜 洛 周 陷 , 全 家 被 囚 縶 。 未 幾 , 洛 周 滅 , 又 沒 葛 榮 。 榮 欲 以 女 妻 之 , 又 逼 以 偽 職 , 愔 乃 託 疾 , 密 含 牛 血 數 合 , 於 眾 中 吐 之 , 仍 陽 喑 不 語 。 榮 以 為 信 然 , 乃 止 。
永 安 初 , 還 洛 , 拜 通 直 散 騎 侍 郎 , 年 十 八 。 元 顥 入 洛 時 , 愔 從 父 兄 侃 為 北 中 郎 將 , 鎮 河 梁 。 愔 適 至 侃 處 , 便 屬 乘 輿 失 守 , 夜 至 河 , 侃 雖 奉 迎 車 駕 北 度 , 而 潛 南 奔 , 愔 固 諫 止 之 , 遂 相 與 扈 從 達 建 州 。 除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。 愔 以 世 故 未 夷 , 志 在 潛 退 , 乃 謝 病 , 與 友 人 中 直 侍 郎 河 間 邢 卲 隱 於 嵩 山 。 〔 一 五 〕
及 莊 帝 誅 尒 朱 榮 , 其 從 兄 侃 參 讚 帷 幄 , 朝 廷 以 其 父 津 為 并 州 刺 史 、 北 道 大 行 臺 , 愔 隨 之 任 。 有 邯 鄲 人 楊 寬 者 , 求 義 從 出 藩 , 愔 請 津 納 之 。 俄 而 孝 莊 幽 崩 , 愔 時 適 欲 還 都 , 行 達 邯 鄲 , 過 楊 寬 家 , 為 寬 所 執 。 至 相 州 , 見 刺 史 劉 誕 , 以 愔 名 家 盛 德 , 甚 相 哀 念 , 付 長 史 慕 容 白 澤 禁 止 焉 。 遣 隊 主 鞏 榮 貴 防 禁 送 都 , 至 安 陽 亭 , 愔 謂 榮 貴 曰 : 「 僕 百 世 忠 臣 , 輸 誠 魏 室 , 家 亡 國 破 , 一 至 於 此 。 雖 曰 囚 虜 , 復 何 面 目 見 君 父 之 讎 ! 得 自 縊 於 一 繩 , 傳 首 而 去 , 君 之 惠 也 。 」 榮 貴 深 相 矜 感 , 遂 與 俱 逃 。 愔 乃 投 高 昂 兄 弟 。
既 潛 竄 累 載 , 屬 齊 神 武 至 信 都 , 遂 投 刺 轅 門 , 便 蒙 引 見 , 贊 揚 興 運 , 陳 訴 家 禍 , 言 辭 哀 壯 , 涕 泗 橫 集 。 神 武 為 之 改 容 , 即 署 行 臺 郎 中 。 南 攻 鄴 , 歷 楊 寬 村 , 寬 於 馬 前 叩 頭 請 罪 。 愔 謂 曰 : 「 人 不 識 恩 義 , 蓋 亦 常 理 。 我 不 恨 卿 , 無 假 驚 怖 。 」 時 鄴 未 下 , 神 武 命 愔 作 祭 天 文 , 燎 畢 而 城 陷 。 由 是 轉 大 行 臺 右 丞 。 于 時 霸 圖 草 創 , 軍 國 務 廣 , 文 檄 教 令 皆 自 愔 及 崔 出 。
遭 罹 家 難 , 常 以 喪 禮 自 居 , 所 食 唯 鹽 米 而 已 , 哀 毀 骨 立 。 神 武 愍 之 , 常 相 開 慰 。 及 韓 陵 之 戰 , 愔 每 陣 先 登 。 朋 僚 咸 共 怪 歎 曰 : 「 楊 氏 儒 生 , 今 遂 為 武 士 , 仁 者 必 勇 , 定 非 虛 論 。 」 頃 之 , 表 請 解 職 還 葬 , 一 門 之 內 , 贈 太 師 、 太 傅 、 丞 相 、 大 將 軍 者 二 人 , 太 尉 、 錄 尚 書 及 尚 書 令 者 三 人 , 僕 射 、 尚 書 者 五 人 , 刺 史 、 太 守 者 二 十 餘 人 , 追 榮 之 盛 , 古 今 未 之 有 也 。 及 喪 柩 進 發 , 吉 凶 儀 衛 亙 二 十 餘 里 , 會 葬 者 將 萬 人 。 是 日 , 隆 冬 盛 寒 , 風 雪 嚴 厚 , 愔 跣 步 號 哭 , 見 者 無 不 哀 之 。 尋 徵 赴 晉 陽 , 仍 居 本 職 。
愔 從 兄 幼 卿 為 岐 州 刺 史 , 〔 一 六 〕 以 直 言 忤 旨 見 誅 。 愔 聞 之 悲 懼 , 因 哀 感 發 疾 , 後 取 急 就 雁 門 溫 湯 療 疾 。 郭 秀 素 害 其 能 , 〔 一 七 〕 因 致 書 恐 之 曰 , 高 王 欲 送 卿 於 帝 所 , 仍 勸 其 逃 亡 。 愔 遂 棄 衣 冠 於 水 濱 , 若 自 沈 者 。 〔 一 八 〕 變 易 名 姓 , 自 稱 劉 士 安 , 入 嵩 山 , 與 沙 門 曇 謨 徵 等 屏 居 削 跡 。 又 潛 之 光 州 , 因 東 入 田 橫 島 , 以 講 誦 為 業 , 海 隅 之 士 謂 之 劉 先 生 。 太 守 王 元 景 陰 佑 之 。
神 武 知 愔 存 , 遣 愔 從 兄 寶 猗 齎 書 慰 喻 , 仍 遣 光 州 刺 史 奚 思 業 令 搜 訪 , 以 禮 發 遣 。 神 武 見 之 悅 , 除 太 原 公 開 府 司 馬 , 轉 長 史 , 復 授 大 行 臺 右 丞 , 封 華 陰 縣 侯 , 遷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妻 以 庶 女 。 又 兼 散 騎 常 侍 , 為 聘 梁 使 主 。 至 碻 磝 , 州 內 有 愔 家 舊 佛 寺 。 入 精 廬 禮 拜 , 〔 一 九 〕 見 太 傅 容 像 , 悲 感 慟 哭 , 嘔 血 數 升 , 遂 發 病 不 成 行 , 輿 疾 還 鄴 。 久 之 , 以 本 官 兼 尚 書 吏 部 郎 中 。 武 定 末 , 以 望 實 之 美 , 超 拜 吏 部 尚 書 , 加 侍 中 、 衛 將 軍 , 侍 學 典 選 如 故 。
天 保 初 , 以 本 官 領 太 子 少 傅 , 別 封 陽 夏 縣 男 。 又 詔 監 太 史 , 遷 尚 書 右 僕 射 。 尚 太 原 長 公 主 , 即 魏 孝 靜 后 也 。 會 有 雉 集 其 舍 , 又 拜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、 尚 書 左 僕 射 , 〔 二 0 〕 改 封 華 山 郡 公 。 九 年 , 徙 尚 書 令 , 又 拜 特 進 、 驃 騎 大 將 軍 。 十 年 , 封 開 封 王 。 文 宣 之 崩 , 百 僚 莫 有 下 淚 , 愔 悲 不 自 勝 。
濟 南 嗣 業 , 任 遇 益 隆 , 朝 章 國 命 , 一 人 而 已 。 推 誠 體 道 , 時 無 異 議 。 乾 明 元 年 二 月 , 為 孝 昭 帝 所 誅 , 時 年 五 十 。 天 統 末 , 追 贈 司 空 公 。
愔 貴 公 子 , 早 著 聲 譽 , 風 表 鑒 裁 , 為 朝 野 所 稱 。 家 門 遇 禍 , 唯 有 二 弟 一 妹 及 兄 孫 女 數 人 , 撫 養 孤 幼 , 慈 旨 溫 顏 , 咸 出 仁 厚 。 重 分 義 , 輕 貨 財 , 前 後 賜 與 , 多 散 之 親 族 。 群 從 弟 姪 十 數 人 , 並 待 而 舉 火 。 頻 遭 迍 厄 , 冒 履 艱 危 , 一 餐 之 惠 , 酬 答 必 重 ; 性 命 之 讎 , 捨 而 不 問 。
典 選 二 十 餘 年 , 獎 擢 人 倫 , 以 為 已 任 。 然 取 士 多 以 言 貌 , 時 致 謗 言 , 以 為 愔 之 用 人 , 似 貧 士 市 瓜 , 取 其 大 者 。 愔 聞 , 不 以 為 意 。 其 聰 記 強 識 , 半 面 不 忘 , 每 有 所 召 , 或 單 稱 姓 , 或 單 稱 名 , 無 有 誤 者 。 後 有 選 人 魯 漫 漢 , 自 言 猥 賤 , 獨 不 見 識 。 愔 曰 : 「 卿 前 在 元 子 思 坊 騎 禿 尾 草 驢 , 經 見 我 不 下 , 〔 二 一 〕 以 方 麴 鄣 面 , 我 何 不 識 卿 ? 」 漫 漢 驚 服 。 又 調 之 曰 : 「 名 以 定 體 , 漫 漢 果 自 不 虛 。 」 又 令 吏 唱 人 名 , 誤 以 盧 士 深 為 士 琛 。 士 深 自 言 , 〔 二 二 〕 愔 曰 : 「 盧 郎 潤 朗 , 所 以 比 玉 。 」
自 尚 公 主 後 , 衣 紫 羅 袍 、 金 鏤 大 帶 , 遇 李 庶 , 頗 以 為 恥 , 謂 曰 : 「 我 此 衣 服 , 都 是 內 裁 , 既 見 子 將 , 不 能 無 愧 。 」
及 居 端 揆 , 經 綜 機 衡 , 千 端 萬 緒 , 神 無 滯 用 。 自 天 保 五 年 已 後 , 一 人 喪 德 , 維 持 匡 救 , 實 有 賴 焉 。 每 天 子 臨 軒 , 公 卿 拜 授 , 施 號 發 令 , 宣 揚 詔 冊 , 愔 辭 氣 溫 辯 , 神 儀 秀 發 , 百 僚 觀 聽 , 莫 不 悚 動 。 自 居 大 位 , 門 絕 私 交 。 輕 貨 財 , 重 仁 義 , 前 後 賞 賜 , 積 累 巨 萬 , 散 之 九 族 , 架 篋 之 中 , 唯 有 書 數 千 卷 。 太 保 、 平 原 王 隆 之 與 愔 鄰 宅 , 愔 嘗 見 其 門 外 有 富 胡 數 人 , 〔 二 三 〕 謂 左 右 曰 : 「 我 門 前 幸 無 此 物 。 」 性 周 密 畏 慎 , 若 不 足 , 每 聞 後 命 , 愀 然 變 色 。
文 宣 大 漸 , 以 常 山 、 長 廣 二 王 位 地 親 逼 , 深 以 後 事 為 念 。 愔 與 尚 書 左 僕 射 平 秦 王 歸 彥 、 侍 中 燕 子 獻 、 黃 門 侍 郎 鄭 子 默 受 遺 詔 輔 政 , 並 以 二 王 威 望 先 重 , 咸 有 猜 忌 之 心 。 初 在 晉 陽 , 以 大 行 在 殯 , 天 子 諒 闇 , 議 令 常 山 王 在 東 館 , 欲 奏 之 事 皆 先 諮 決 , 二 旬 而 止 。 仍 欲 以 常 山 王 隨 梓 宮 之 鄴 , 留 長 廣 鎮 晉 陽 。 執 政 復 生 疑 貳 , 兩 王 又 俱 從 至 于 鄴 。 子 獻 立 計 , 欲 處 太 皇 太 后 於 北 宮 , 政 歸 皇 太 后 。 又 自 天 保 八 年 已 來 , 爵 賞 多 濫 , 至 是 , 愔 先 自 表 解 其 開 封 王 , 諸 叨 竊 榮 恩 者 皆 從 黜 免 。 由 是 嬖 寵 失 職 之 徒 盡 歸 心 二 叔 。 高 歸 彥 初 雖 同 德 , 後 尋 反 動 , 以 疏 忌 之 跡 , 盡 告 兩 王 。 可 朱 渾 天 和 又 每 云 : 「 若 不 誅 二 王 , 少 主 無 自 安 之 理 。 」 宋 欽 道 面 奏 帝 , 稱 二 叔 威 權 既 重 , 宜 速 去 之 。 帝 不 許 曰 : 「 可 與 令 公 共 詳 其 事 。 」 愔 等 議 出 二 王 為 刺 史 , 以 帝 仁 慈 , 恐 不 可 所 奏 , 乃 通 啟 皇 太 后 , 具 述 安 危 。 有 宮 人 李 昌 儀 者 , 北 豫 州 刺 史 高 仲 密 之 妻 〔 二 四 〕 , 坐 仲 密 事 入 宮 。 太 后 與 昌 儀 宗 情 , 甚 相 昵 愛 。 太 后 以 啟 示 之 , 昌 儀 密 白 太 皇 太 后 。 愔 等 又 議 不 可 令 二 王 俱 出 , 乃 奏 以 長 廣 王 為 大 司 馬 、 并 州 刺 史 , 常 山 王 為 太 師 、 錄 尚 書 事 。
及 二 王 拜 職 , 於 尚 書 省 大 會 百 僚 , 愔 等 並 將 同 赴 。 子 默 止 之 云 : 「 事 不 可 量 , 不 可 輕 脫 。 」 愔 云 : 「 吾 等 至 誠 體 國 , 豈 有 常 山 拜 職 , 有 不 赴 之 理 ? 何 為 忽 有 此 慮 ? 」 長 廣 旦 伏 家 僮 數 十 人 於 錄 尚 書 後 室 , 仍 與 席 上 勳 貴 數 人 相 知 , 并 與 諸 勳 冑 約 , 行 酒 至 愔 等 , 我 各 勸 雙 盃 , 彼 必 致 辭 , 我 一 曰 「 捉 酒 」 , 二 曰 「 捉 酒 」 , 三 曰 「 何 不 捉 」 , 爾 輩 即 捉 。 及 宴 如 之 。 愔 大 言 曰 : 「 諸 王 反 逆 , 欲 殺 忠 良 邪 ! 尊 天 子 , 削 諸 侯 , 赤 心 奉 國 , 未 應 及 此 。 」 常 山 王 欲 緩 之 , 長 廣 王 曰 : 「 不 可 。 」 於 是 愔 及 天 和 、 欽 道 皆 被 拳 杖 亂 毆 擊 , 頭 面 血 流 , 各 十 人 持 之 。 使 薛 孤 延 、 康 買 執 子 默 於 尚 藥 局 。 子 默 曰 : 「 不 用 智 者 言 , 以 至 於 此 , 豈 非 命 也 ! 」
二 叔 率 高 歸 彥 、 賀 拔 仁 、 斛 律 金 擁 愔 等 唐 突 入 雲 龍 門 。 見 都 督 叱 利 騷 , 招 之 不 進 , 使 騎 殺 之 。 開 府 成 休 寧 拒 門 , 歸 彥 喻 之 , 乃 得 入 。 送 愔 等 於 御 前 。 長 廣 王 及 歸 彥 在 朱 華 門 外 。 太 皇 太 后 臨 昭 陽 殿 , 太 后 及 帝 側 立 。 常 山 王 以 磚 叩 頭 , 進 而 言 曰 : 「 臣 與 陛 下 骨 肉 相 連 。 楊 遵 彥 等 欲 擅 朝 權 , 威 福 自 己 , 自 王 公 以 還 , 皆 重 足 屏 氣 , 共 相 脣 齒 , 以 成 亂 階 。 若 不 早 圖 , 必 為 宗 社 之 害 。 臣 與 湛 等 為 國 事 重 , 賀 拔 仁 、 斛 律 金 等 惜 獻 皇 帝 業 , 共 執 遵 彥 等 , 領 入 宮 , 未 敢 刑 戮 。 專 輒 之 失 , 罪 合 萬 死 。 」
帝 時 默 然 , 領 軍 劉 桃 枝 之 徒 陛 衛 , 叩 刀 仰 視 , 帝 不 睨 之 。 太 皇 太 后 令 卻 仗 不 肯 , 又 厲 聲 曰 : 「 奴 輩 即 今 頭 落 ! 」 乃 卻 。 因 問 楊 郎 何 在 , 賀 拔 仁 曰 : 「 一 目 已 出 。 」 太 皇 太 后 愴 然 曰 : 「 楊 郎 何 所 能 , 留 使 不 好 邪 ? 」 乃 讓 帝 曰 : 「 此 等 懷 逆 , 欲 殺 我 二 兒 , 次 及 我 耳 。 何 縱 之 ? 」 帝 猶 不 能 言 。 太 皇 太 后 怒 且 悲 , 王 公 皆 泣 。 太 皇 太 后 曰 : 「 豈 可 使 我 母 子 受 漢 老 嫗 斟 酌 。 」 太 后 拜 謝 。 常 山 王 叩 頭 不 止 。 太 皇 太 后 謂 帝 : 「 何 不 安 慰 爾 叔 ? 」 帝 乃 曰 : 「 天 子 亦 不 敢 與 叔 惜 , 豈 敢 惜 此 漢 輩 ! 但 願 乞 兒 性 命 , 兒 自 下 殿 去 , 此 等 任 叔 父 處 分 。 」 遂 皆 斬 之 。 長 廣 王 以 子 默 昔 讒 己 , 作 詔 書 , 故 先 拔 其 舌 , 截 其 手 。
太 皇 太 后 臨 愔 喪 , 哭 曰 : 「 楊 郎 忠 而 獲 罪 。 」 以 御 金 為 之 一 眼 , 親 內 之 , 曰 : 「 以 表 我 意 。 」 常 山 王 亦 悔 殺 之 。
先 是 童 謠 曰 : 「 白 羊 頭 毣 禿 , 羖 屆 頭 生 角 。 」 又 曰 : 「 羊 羊 喫 野 草 , 不 喫 野 草 遠 我 道 , 不 遠 打 爾 腦 。 」 又 曰 : 「 阿 d 姑 , 禍 也 ; 道 人 姑 夫 , 死 也 。 」 羊 為 愔 也 , 「 角 」 文 為 用 刀 , 「 道 人 」 謂 廢 帝 小 名 , 太 原 公 主 嘗 作 尼 , 故 曰 「 阿 d 姑 」 , 愔 、 子 獻 、 天 和 皆 尚 帝 姑 , 故 曰 「 道 人 姑 夫 」 云 。
於 是 乃 以 天 子 之 命 , 下 詔 罪 之 , 罪 止 一 身 , 家 口 不 問 。 尋 復 簿 錄 五 家 , 王 晞 固 諫 , 乃 各 沒 一 房 , 孩 幼 盡 死 , 兄 弟 皆 除 名 。
遵 彥 死 , 仍 以 中 書 令 趙 彥 深 代 總 機 務 。 鴻 臚 少 卿 陽 休 之 私 謂 人 曰 : 「 將 涉 千 里 , 殺 騏 驥 而 策 蹇 驢 , 〔 二 五 〕 可 悲 之 甚 。 」 愔 所 著 詩 賦 表 奏 書 論 甚 多 , 誅 後 散 失 , 門 生 鳩 集 所 得 者 萬 餘 言 。
燕 子 獻 字 季 則 , 廣 漢 下 洛 人 。 〔 二 六 〕 少 時 相 者 謂 曰 : 「 使 役 在 胡 、 代 , 富 貴 在 齊 、 趙 。 」 後 遇 周 文 於 關 中 創 業 , 用 為 典 籤 , 將 命 使 於 蠕 蠕 。 子 獻 欲 驗 相 者 之 言 , 來 歸 。 神 武 見 之 大 悅 。 神 武 舊 養 韓 長 鸞 姑 為 女 , 是 為 陽 翟 公 主 , 遂 以 嫁 之 , 甚 被 待 遇 。 文 宣 時 , 官 至 侍 中 。 濟 南 即 位 , 委 任 彌 重 , 除 尚 書 右 僕 射 。 子 獻 素 多 力 , 頭 少 髮 , 當 狼 狽 之 際 , 排 眾 走 出 省 門 , 斛 律 光 逐 而 禽 之 。 子 獻 嘆 曰 : 「 丈 夫 為 計 遲 , 遂 至 此 ! 」 天 統 五 年 , 追 贈 司 空 。
天 和 事 見 兄 元 傳 。
鄭 頤 字 子 默 , 彭 城 人 。 高 祖 據 , 魏 彭 城 太 守 , 自 滎 陽 徙 焉 。 頤 聰 敏 , 頗 涉 文 義 , 而 邪 險 不 良 。 初 為 太 原 公 東 閤 祭 酒 。 天 保 世 , 稍 遷 中 書 侍 郎 。 與 宋 欽 道 特 相 友 愛 , 欽 道 每 師 事 之 。 楊 愔 始 輕 宋 、 鄭 , 不 為 之 禮 。 俄 而 自 結 人 主 , 稍 不 可 制 。 欽 道 舊 與 濟 南 款 狎 , 共 相 引 致 , 無 所 不 言 。 乾 明 初 , 拜 散 騎 常 侍 , 兼 中 書 侍 郎 。 二 人 權 將 楊 愔 相 埒 。 愔 見 害 之 時 , 邢 子 才 流 涕 曰 : 「 楊 令 君 雖 其 人 , 死 日 恨 不 得 一 佳 伴 。 」
頤 後 與 愔 同 詔 追 贈 殿 中 尚 書 、 廣 州 刺 史 。
頤 弟 抗 , 字 子 信 , 頗 有 文 學 。 武 平 末 , 兼 左 右 郎 中 , 待 詔 文 林 館 。
楊 敷 字 文 衍 , 播 族 孫 也 。 高 祖 暉 , 洛 州 刺 史 , 贈 農 公 , 諡 曰 簡 。 曾 祖 恩 , 河 間 太 守 。 祖 鈞 , 博 學 強 識 , 頗 有 幹 用 , 位 七 兵 尚 書 、 北 道 行 臺 、 州 刺 史 、 懷 朔 鎮 將 , 贈 侍 中 、 司 空 公 , 追 封 臨 貞 縣 伯 〔 二 七 〕 , 諡 曰 恭 。 父 暄 , 字 宣 和 , 性 通 朗 , 強 識 有 學 。 位 諫 議 大 夫 , 以 別 將 從 廣 陽 王 深 征 葛 榮 , 遇 害 , 贈 殿 中 尚 書 、 華 州 刺 史 。
敷 少 有 志 操 , 重 然 諾 , 人 景 慕 之 。 魏 建 義 初 , 襲 祖 鈞 爵 臨 貞 縣 伯 。 稍 遷 廷 尉 少 卿 , 斷 獄 以 平 允 稱 。 周 孝 閔 踐 阼 , 進 爵 為 侯 。 天 和 中 , 為 汾 州 刺 史 , 進 爵 為 公 。 齊 將 段 孝 先 率 眾 來 寇 , 城 陷 見 禽 。 齊 人 方 任 用 之 , 敷 不 為 屈 , 遂 以 憂 憤 卒 於 鄴 。 子 素 。
素 字 處 道 , 少 落 拓 有 大 志 , 不 拘 小 節 。 世 人 多 未 之 知 , 唯 從 祖 寬 深 異 之 , 每 謂 子 孫 曰 : 「 處 道 逸 群 絕 倫 , 非 常 之 器 , 非 汝 曹 所 逮 。 」 後 與 安 定 牛 弘 同 志 好 學 , 研 精 不 倦 , 多 所 通 涉 。 善 屬 文 , 工 草 隸 書 , 頗 留 意 風 角 。 美 鬚 髯 , 有 英 傑 之 表 。
周 大 冢 宰 宇 文 護 引 為 中 外 記 室 , 轉 禮 曹 , 加 大 都 督 。 周 武 帝 親 總 萬 機 , 素 以 其 父 守 節 陷 齊 , 未 蒙 朝 命 , 上 表 申 理 , 至 於 再 三 。 帝 大 怒 , 命 左 右 斬 之 。 素 又 言 曰 : 〔 二 八 〕 「 臣 事 無 道 天 子 , 死 其 分 也 。 」 帝 悟 其 言 , 贈 敷 使 持 節 、 大 將 軍 、 譙 廣 復 三 州 刺 史 , 諡 曰 忠 壯 。 拜 素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, 漸 見 禮 遇 。 常 令 為 詔 , 下 筆 立 成 , 詞 義 兼 美 。 帝 嘉 之 , 謂 曰 : 「 善 相 自 勉 , 勿 憂 不 富 貴 。 」 素 應 聲 曰 : 「 臣 但 恐 富 貴 來 逼 臣 , 臣 無 心 圖 富 貴 。 」
及 平 齊 之 役 , 素 請 率 麾 下 先 驅 , 帝 從 之 , 賜 以 竹 策 曰 : 「 朕 方 欲 大 相 驅 策 , 故 用 此 物 賜 卿 。 」 從 齊 王 憲 與 齊 人 戰 於 河 陰 , 以 功 封 清 河 縣 子 , 授 司 城 大 夫 。 復 從 憲 拔 晉 州 , 屯 兵 雞 棲 原 。 齊 主 以 大 軍 至 , 憲 懼 , 宵 遁 , 為 齊 兵 躡 , 眾 多 敗 散 。 素 與 驍 將 十 餘 人 盡 力 苦 戰 , 憲 僅 而 獲 免 。 齊 平 , 加 上 開 府 , 改 封 成 安 縣 公 。 〔 二 九 〕
尋 從 王 軌 破 陳 將 吳 明 徹 於 呂 梁 , 行 東 楚 州 事 。 封 弟 慎 為 義 安 侯 。 陳 將 樊 毅 築 城 泗 口 , 素 擊 走 之 , 夷 毅 所 築 城 。 宣 帝 即 位 , 襲 父 爵 臨 貞 縣 公 , 以 弟 約 為 安 成 公 。 尋 從 韋 孝 寬 徇 淮 南 。 〔 三 0 〕
及 隋 文 帝 為 丞 相 , 素 深 自 結 納 , 帝 甚 器 之 , 以 為 汴 州 刺 史 。 至 洛 陽 , 會 尉 遲 迥 作 亂 , 滎 州 刺 史 宇 文 冑 據 武 牢 應 迥 , 素 不 得 進 。 帝 拜 素 大 將 軍 , 擊 冑 破 之 。 遷 徐 州 總 管 , 位 柱 國 , 封 清 河 郡 公 , 以 弟 岳 為 臨 貞 公 。 及 隋 受 禪 , 加 上 柱 國 , 拜 御 史 大 夫 。 其 妻 鄭 氏 性 妒 悍 , 素 忿 之 曰 : 「 我 若 作 天 子 , 卿 定 不 堪 為 皇 后 。 」 鄭 氏 奏 之 , 由 是 坐 免 。
上 方 圖 江 表 。 先 是 素 數 進 取 陳 計 , 未 幾 , 拜 信 州 總 管 , 賜 錢 百 萬 、 錦 千 段 、 馬 二 百 匹 遣 之 。 素 居 永 安 , 造 大 艦 , 名 曰 五 牙 , 上 起 樓 五 層 , 高 百 餘 尺 , 左 右 前 後 置 六 檣 竿 , 並 高 百 五 十 尺 , 容 戰 士 八 百 人 , 旗 幟 加 於 上 。 次 曰 黃 龍 , 置 兵 百 餘 人 。 自 餘 平 乘 、 舴 艋 等 各 有 差 。 及 大 舉 伐 陳 , 以 素 為 行 軍 元 帥 , 引 舟 師 趣 三 硤 。 至 流 頭 灘 , 陳 將 戚 欣 以 青 龍 百 餘 艘 屯 兵 守 狼 尾 灘 , 以 遏 軍 路 。 其 地 險 峭 , 諸 將 患 之 。 素 曰 : 「 負 勝 在 此 一 舉 , 若 晝 日 下 船 , 彼 則 見 我 , 灘 流 迅 激 , 制 不 由 人 , 則 吾 失 其 便 。 」 乃 夜 掩 之 。 素 親 率 黃 龍 十 艘 , 銜 枚 而 下 ; 遣 開 府 王 長 襲 從 南 岸 擊 欣 別 柵 ; 令 大 將 軍 劉 仁 恩 趣 白 沙 北 岸 。 比 明 而 至 , 擊 之 , 欣 敗 。 虜 其 眾 , 勞 而 遣 之 , 秋 豪 不 犯 , 陳 人 大 悅 。 素 率 水 軍 東 下 , 舟 艦 被 江 , 旌 甲 曜 日 。 素 坐 平 乘 大 船 , 容 貌 雄 偉 , 陳 人 望 之 , 懼 曰 : 「 清 河 公 即 江 神 也 。 」
陳 南 康 內 史 呂 仲 肅 屯 岐 亭 , 正 據 江 峽 , 於 北 岸 纜 巖 綴 鐵 鎖 三 條 , 橫 截 上 流 , 以 遏 戰 船 。 素 與 仁 恩 登 陸 俱 發 , 先 攻 其 柵 , 仲 肅 軍 夜 潰 , 素 徐 去 其 鎖 。 仲 肅 復 據 荊 州 之 延 洲 , 素 遣 巴 蜑 卒 數 千 , 乘 五 牙 四 艘 , 以 檣 竿 碎 賊 十 餘 艦 , 遂 大 破 之 , 仲 肅 僅 以 身 免 。 陳 主 遣 其 信 州 刺 史 顧 覺 鎮 安 蜀 城 , 荊 州 刺 史 陳 紀 鎮 公 安 , 皆 懼 而 走 。 巴 陵 以 東 , 無 敢 守 者 。 湘 州 刺 史 岳 陽 王 陳 叔 慎 請 降 。 素 下 至 漢 口 , 與 秦 孝 王 會 , 乃 還 。 拜 荊 州 總 管 , 進 爵 郢 國 公 , 真 食 長 壽 縣 千 戶 ; 以 其 子 玄 感 為 儀 同 三 司 , 玄 獎 為 清 河 郡 公 ; 賜 物 萬 段 , 粟 萬 石 , 加 之 金 寶 ; 又 賜 陳 主 妹 、 女 妓 十 四 人 。 素 言 於 上 曰 : 「 里 名 勝 母 , 曾 子 不 入 , 逆 人 王 誼 前 封 郢 , 臣 不 願 與 同 。 」 於 是 改 封 越 國 公 。 尋 拜 納 言 , 轉 內 史 令 。
俄 而 江 南 人 李 稜 等 為 亂 , 以 素 為 行 軍 總 管 討 之 。 帝 命 平 定 日 , 男 子 悉 斬 , 女 婦 賞 征 人 , 在 陣 免 者 從 賤 。 賊 朱 莫 問 自 稱 南 徐 州 刺 史 , 以 盛 兵 據 京 口 。 素 舟 師 入 自 楊 子 津 , 進 擊 破 之 。 晉 陵 顧 世 興 自 稱 太 守 , 與 其 都 督 鮑 遷 等 復 來 拒 戰 , 素 逆 擊 破 之 , 執 遷 , 虜 三 千 餘 人 。 進 擊 無 錫 賊 帥 葉 皓 , 又 平 之 。 吳 郡 沈 玄 、 沈 傑 等 以 兵 圍 蘇 州 , 刺 史 皇 甫 績 頻 戰 不 利 , 素 率 眾 援 之 。 玄 勢 迫 , 走 投 南 沙 賊 帥 陸 孟 孫 。 素 擊 孟 孫 於 松 江 , 大 破 之 , 禽 孟 孫 、 玄 。 黝 、 歙 賊 帥 沈 雪 、 沈 能 據 柵 自 固 , 又 攻 拔 之 。
江 浙 賊 高 智 慧 自 號 東 揚 州 刺 史 , 〔 三 一 〕 吳 州 總 管 五 原 公 元 契 鎮 會 稽 , 以 其 兵 盛 而 降 之 。 智 慧 盡 屠 其 眾 , 契 自 殺 。 智 慧 有 船 艦 千 餘 艘 , 屯 據 要 害 , 兵 甚 勁 。 素 擊 之 , 自 旦 至 申 , 苦 戰 破 之 。 智 慧 逃 入 海 。 躡 之 , 從 餘 姚 汎 海 趣 永 嘉 。 智 慧 來 拒 戰 , 素 擊 走 之 。 〔 三 二 〕 賊 帥 汪 文 進 自 稱 天 子 , 據 東 陽 , 署 其 徒 蔡 道 人 為 司 空 , 守 樂 安 。 素 進 討 , 悉 平 之 。 又 破 永 嘉 賊 帥 沈 孝 徹 。 於 是 步 道 向 天 台 , 指 臨 海 郡 , 逐 捕 遺 逸 , 前 後 百 餘 戰 , 智 慧 遁 守 閩 越 。 上 以 素 久 勞 於 外 , 詔 令 馳 傳 入 朝 , 加 子 玄 感 上 開 府 , 賜 綵 八 千 段 。 素 以 餘 寇 未 殄 , 恐 為 後 患 , 又 自 請 行 。 詔 以 素 為 元 帥 , 復 乘 傳 至 會 稽 。
先 是 , 泉 州 人 王 國 慶 , 南 安 豪 族 也 , 殺 刺 史 劉 弘 , 據 州 為 亂 。 自 以 海 路 艱 阻 , 非 北 人 所 習 , 不 設 備 伍 。 素 汎 海 奄 至 , 國 慶 遑 遽 , 棄 州 走 。 素 分 遣 諸 將 , 水 陸 追 捕 。 時 南 海 先 有 五 六 百 家 , 居 水 為 亡 命 , 號 曰 遊 艇 子 , 智 慧 、 國 慶 欲 往 依 之 。 素 乃 密 令 人 說 國 慶 , 令 斬 智 慧 以 自 效 。 國 慶 乃 斬 智 慧 於 泉 州 。 自 餘 支 黨 悉 降 , 江 南 大 定 。 上 遣 左 領 軍 將 軍 獨 孤 陀 至 浚 儀 迎 勞 , 比 到 京 師 , 問 者 日 至 。 拜 素 子 玄 獎 儀 同 , 賜 黃 金 四 十 斤 , 加 銀 缾 , 實 以 金 錢 , 縑 三 千 段 、 馬 二 百 匹 、 羊 三 千 口 、 田 百 頃 、 宅 一 區 。
代 蘇 威 為 尚 書 右 僕 射 , 與 高 熲 專 掌 朝 政 。 素 性 疏 而 辯 , 高 下 在 心 , 朝 貴 之 內 , 頗 推 高 熲 , 敬 牛 弘 , 厚 接 薛 道 衡 ; 視 蘇 威 蔑 如 也 。 自 餘 朝 臣 , 多 被 陵 轢 。 其 才 藝 風 調 , 優 於 高 熲 ; 至 於 推 誠 體 國 , 處 物 平 當 , 有 宰 相 識 度 , 不 如 熲 遠 矣 。
尋 令 素 監 營 仁 壽 宮 , 素 遂 夷 山 堙 谷 , 督 役 嚴 急 , 作 者 多 死 , 宮 側 時 聞 鬼 哭 。 及 宮 成 , 上 令 高 熲 前 視 , 奏 稱 頗 傷 綺 麗 , 大 損 人 丁 。 帝 不 悅 。 素 懼 , 即 於 北 門 啟 獨 孤 皇 后 曰 : 「 帝 王 法 有 離 宮 別 館 , 今 天 下 太 平 , 造 一 宮 何 足 損 費 。 」 后 以 此 理 諭 上 , 上 乃 解 。 於 是 賜 錢 百 萬 、 綿 絹 三 千 段 。 〔 三 三 〕
開 皇 十 八 年 , 突 厥 達 頭 可 汗 犯 塞 , 以 素 為 靈 州 道 行 軍 總 管 , 出 塞 討 之 , 賜 物 二 千 段 、 黃 金 百 斤 。 先 是 諸 將 與 虜 戰 , 每 慮 胡 騎 奔 突 , 皆 戎 車 步 騎 相 參 , 與 鹿 角 為 方 陣 , 〔 三 四 〕 騎 在 內 。 素 曰 : 「 此 乃 自 固 之 道 。 」 〔 三 五 〕 於 是 悉 除 舊 法 , 令 諸 軍 為 騎 陣 。 達 頭 聞 之 , 大 喜 , 以 為 天 賜 , 下 馬 仰 天 而 拜 , 率 精 騎 十 餘 萬 至 。 素 奮 擊 , 大 破 之 , 〔 三 六 〕 達 頭 被 重 創 而 遁 , 眾 號 哭 而 去 。 優 詔 賜 縑 二 萬 匹 及 萬 釘 寶 帶 , 加 子 玄 感 位 大 將 軍 , 玄 獎 、 玄 縱 、 積 善 並 上 儀 同 。
素 多 權 略 , 乘 機 赴 敵 , 應 變 無 方 , 然 大 抵 馭 戎 嚴 整 , 有 犯 令 者 , 立 斬 無 所 寬 貸 。 每 將 臨 寇 , 輒 求 人 過 失 而 斬 之 , 多 者 百 餘 人 , 少 不 下 數 十 , 流 血 盈 前 , 言 笑 自 若 。 及 對 陣 , 先 令 一 二 百 人 赴 敵 , 陷 陣 則 已 , 如 不 能 陷 而 還 , 無 問 多 少 , 悉 斬 之 ; 又 令 二 百 人 復 進 , 還 如 向 法 。 將 士 股 慄 , 有 必 死 心 , 由 是 戰 無 不 勝 , 稱 為 名 將 。 素 時 貴 倖 , 言 無 不 從 , 其 從 素 征 伐 者 , 微 功 必 錄 。 至 於 他 將 , 雖 大 功 , 多 為 文 吏 所 譴 卻 。 故 素 雖 嚴 忍 , 士 亦 以 此 願 從 。
二 十 年 , 晉 王 廣 為 靈 、 朔 道 行 軍 元 帥 , 素 為 長 史 , 王 卑 躬 交 素 。 及 為 太 子 , 素 之 謀 也 。
仁 壽 初 , 代 高 熲 為 尚 書 左 僕 射 , 賜 良 馬 十 匹 、 牝 馬 二 百 匹 、 奴 婢 百 口 。 其 年 , 以 素 為 行 軍 元 帥 , 出 雲 中 擊 突 厥 , 連 破 之 。 突 厥 走 , 追 至 夜 及 之 。 將 復 戰 , 恐 賊 越 逸 , 令 其 騎 稍 後 , 於 是 親 將 兩 騎 并 降 突 厥 二 人 與 虜 並 行 , 不 之 覺 也 。 候 其 頓 舍 未 定 , 趣 後 騎 掩 擊 , 大 破 之 。 自 是 突 厥 遠 遁 , 磧 南 無 復 虜 庭 。 以 功 進 子 玄 感 位 柱 國 , 玄 縱 為 淮 南 郡 公 , 賞 物 二 萬 段 。
及 獻 皇 后 崩 , 山 陵 制 度 多 出 於 素 。 上 善 之 , 下 詔 曰 : 「 君 為 元 首 , 臣 則 股 肱 , 共 理 百 姓 , 義 同 一 體 。 上 柱 國 、 尚 書 左 僕 射 、 仁 壽 宮 大 監 、 越 國 公 素 , 志 度 恢 弘 , 機 鑒 明 遠 , 懷 佐 時 之 略 , 包 經 國 之 才 。 王 業 初 基 , 霸 圖 肇 建 , 策 名 委 質 , 受 脤 出 師 , 禽 翦 凶 魁 , 克 平 虢 、 鄭 。 頻 承 廟 算 , 揚 旍 江 表 ; 每 稟 戎 律 , 長 驅 塞 垣 。 南 指 而 吳 越 肅 清 , 北 臨 而 獯 獫 摧 服 。 自 居 端 揆 , 參 贊 機 衡 , 當 朝 正 色 , 直 言 無 隱 。 論 文 則 詞 藻 從 橫 , 語 武 則 權 奇 間 出 , 既 文 且 武 , 唯 朕 所 命 。 任 使 之 處 , 夙 夜 無 怠 。 獻 皇 后 奄 離 六 宮 , 遠 日 云 及 , 塋 兆 安 厝 , 委 素 經 紀 。 然 葬 事 依 禮 , 唯 卜 泉 石 , 至 如 吉 凶 , 不 由 於 此 。 〔 三 七 〕 素 義 存 奉 上 , 情 深 體 國 , 欲 使 幽 明 俱 泰 , 永 保 無 窮 。 以 為 陰 陽 之 書 , 聖 人 所 作 , 禍 福 之 理 , 特 須 審 慎 。 乃 遍 歷 川 原 , 親 自 占 擇 , 志 圖 元 吉 , 孜 孜 不 已 。 遂 得 神 皋 福 壤 , 營 建 山 陵 。 論 素 此 心 , 事 極 誠 孝 , 豈 與 平 戎 定 寇 , 比 其 功 業 , 若 不 加 褒 賞 , 何 以 申 茲 勸 勵 。 可 別 封 一 子 義 康 郡 公 、 邑 萬 戶 , 子 子 孫 孫 承 襲 不 絕 , 餘 如 故 。 」 并 賜 田 三 十 頃 、 絹 萬 匹 、 米 萬 石 ; 金 缽 一 , 實 以 金 ; 銀 缽 一 , 實 以 珠 ; 并 綾 錦 五 百 段 。
時 素 貴 寵 日 隆 。 其 弟 約 、 從 父 文 思 、 弟 紀 及 族 父 异 並 尚 書 、 列 卿 , 諸 子 無 汗 馬 勞 , 位 柱 國 、 刺 史 。 家 僮 數 千 , 後 庭 妓 妾 曳 綺 羅 者 以 千 數 , 第 宅 華 侈 , 制 擬 宮 禁 。 有 鮑 亨 者 善 屬 文 , 殷 冑 者 工 草 隸 , 並 江 南 士 人 , 因 高 智 慧 沒 為 奴 。 親 戚 故 吏 , 布 列 清 顯 。 其 盛 近 古 未 聞 。 煬 帝 初 為 太 子 , 忌 蜀 王 秀 , 與 素 謀 之 , 搆 成 其 罪 , 後 竟 廢 黜 。 朝 臣 有 違 忤 者 , 雖 至 誠 體 國 如 賀 若 弼 、 史 萬 歲 、 李 綱 、 柳 彧 等 , 素 皆 陰 中 之 。 若 有 附 會 及 親 戚 , 雖 無 才 用 , 必 加 進 擢 。 朝 廷 靡 然 , 莫 不 畏 附 。 唯 兵 部 尚 書 柳 述 , 以 帝 婿 之 重 , 數 於 上 前 面 折 素 ; 大 理 卿 梁 毗 , 抗 表 言 素 作 威 作 福 。 上 漸 疏 忌 之 , 後 因 出 敕 曰 : 「 僕 射 , 國 之 宰 輔 , 不 可 躬 親 細 務 , 但 三 五 日 一 度 向 省 評 論 大 事 。 」 外 示 優 崇 , 實 奪 之 權 , 終 仁 壽 之 末 , 不 復 通 判 省 事 。 上 賜 王 公 已 下 射 , 素 箭 為 第 一 , 上 手 以 外 國 所 獻 金 精 盤 價 直 巨 萬 以 賜 之 。 四 年 , 從 幸 仁 壽 宮 , 宴 賜 重 疊 。
及 上 不 豫 , 素 與 兵 部 尚 書 柳 述 、 黃 門 侍 郎 元 巖 等 入 侍 疾 。 時 皇 太 子 入 居 大 寶 殿 , 慮 上 有 不 諱 , 須 豫 防 擬 , 乃 手 自 為 書 , 封 出 問 素 。 素 條 錄 事 狀 , 以 報 太 子 。 宮 人 潛 送 於 上 , 上 覽 而 大 恚 。 所 寵 陳 貴 人 又 言 太 子 無 禮 。 上 遂 發 怒 , 欲 召 庶 人 勇 。 太 子 謀 之 素 , 素 矯 詔 追 東 宮 兵 士 帖 上 臺 宿 衛 , 門 禁 出 入 , 並 取 宇 文 述 、 郭 衍 節 度 。 又 令 張 衡 侍 疾 。 上 以 此 日 崩 , 由 是 頗 有 異 論 。
會 漢 王 諒 反 , 遣 茹 茹 天 保 往 東 蒲 州 , 〔 三 八 〕 燒 斷 河 橋 , 又 遣 王 p 子 并 力 拒 守 。 素 將 輕 騎 五 千 襲 之 , 潛 於 渭 口 宵 濟 , 比 明 擊 之 , 天 保 敗 , p 子 懼 , 以 城 降 。 有 詔 徵 還 。 初 素 將 行 , 計 日 破 賊 , 皆 如 所 量 。 帝 於 是 以 素 為 并 州 道 行 軍 總 管 、 河 北 道 安 撫 大 使 , 討 諒 。 時 晉 、 絳 、 呂 三 州 並 為 諒 城 守 , 素 各 以 二 千 人 縻 之 而 去 。 諒 遣 趙 子 開 擁 眾 十 餘 萬 , 築 絕 徑 路 , 屯 據 高 壁 , 布 陣 五 十 里 。 素 令 諸 將 以 兵 臨 之 , 自 以 奇 兵 深 入 霍 山 , 緣 崖 谷 而 進 , 直 指 其 營 , 一 戰 破 之 。 諒 所 署 介 州 刺 史 梁 脩 羅 屯 介 休 , 聞 素 至 , 懼 , 棄 城 而 走 。 進 至 清 源 , 去 并 州 三 十 里 , 諒 率 其 將 王 世 宗 、 趙 子 開 、 蕭 摩 訶 等 來 拒 戰 , 又 擊 破 之 , 禽 蕭 摩 訶 。 諒 退 保 并 州 , 〔 三 九 〕 素 進 兵 圍 之 , 諒 窮 而 降 , 餘 黨 悉 平 。 帝 遣 素 弟 脩 武 公 約 齎 手 詔 勞 素 , 素 上 表 陳 謝 。 其 月 , 還 京 師 。 從 駕 幸 洛 陽 , 以 素 領 營 東 京 大 監 。 以 平 諒 功 , 拜 其 子 萬 石 、 仁 行 、 姪 玄 挺 皆 儀 同 三 司 , 賚 物 五 萬 段 、 羅 綺 千 匹 、 諒 之 妓 妾 二 十 人 。
大 業 元 年 , 遷 尚 書 令 , 賜 東 京 甲 第 一 區 、 物 二 千 段 , 尋 拜 太 子 太 師 , 〔 四 0 〕 餘 官 如 故 。 前 後 賞 錫 不 可 勝 計 。 明 年 , 拜 司 徒 , 改 封 楚 公 , 真 食 二 千 五 百 戶 。 其 年 病 薨 , 諡 曰 景 武 , 贈 光 祿 大 夫 、 太 尉 公 、 弘 農 河 東 絳 郡 臨 汾 文 城 河 內 汲 郡 長 平 上 黨 西 河 十 郡 太 守 , 給 轀 輬 車 、 班 劍 三 十 人 、 前 後 部 羽 葆 鼓 吹 、 粟 麥 五 千 石 、 物 五 千 段 , 鴻 臚 監 護 喪 事 。 帝 又 下 詔 立 碑 , 以 彰 盛 美 。 素 嘗 以 五 言 詩 七 百 字 贈 番 州 刺 史 薛 道 衡 , 詞 氣 穎 拔 , 風 韻 秀 上 , 為 一 時 盛 作 。 未 幾 而 卒 。 道 衡 歎 曰 : 「 人 之 將 死 , 其 言 也 善 , 若 是 乎 ! 」 集 十 卷 。
素 雖 有 建 立 策 及 平 楊 諒 功 , 然 特 為 帝 猜 忌 , 外 示 殊 禮 , 內 情 甚 薄 。 太 史 言 楚 分 野 有 大 喪 , 因 改 封 素 於 楚 。 〔 四 一 〕 寢 疾 之 日 , 帝 每 令 名 醫 診 候 , 賜 以 上 藥 , 然 密 問 醫 人 , 恐 不 死 。 素 又 自 知 名 位 已 極 , 不 肯 服 藥 , 亦 不 將 慎 。 每 語 弟 約 曰 : 「 我 豈 須 更 活 邪 ? 」
素 貪 財 貨 , 營 求 產 業 , 東 西 京 居 宅 侈 麗 , 朝 毀 夕 復 , 營 繕 無 已 , 爰 及 諸 方 都 會 之 處 , 邸 店 水 磑 田 宅 以 千 百 數 。 時 議 以 此 鄙 之 。 子 玄 感 。
玄 感 少 時 晚 成 , 人 多 謂 之 癡 , 唯 素 每 謂 所 親 曰 : 「 此 兒 不 癡 也 。 」 及 長 , 美 鬚 髯 , 儀 貌 雄 俊 , 好 讀 書 , 便 騎 射 。 弱 冠 , 以 父 軍 功 位 柱 國 , 與 其 父 俱 為 第 二 品 , 朝 會 則 齊 列 。 後 文 帝 命 玄 感 降 一 等 , 玄 感 拜 謝 曰 : 「 不 意 陛 下 寵 臣 之 甚 , 許 以 公 庭 獲 展 私 敬 。 」 初 拜 郢 州 刺 史 , 到 官 潛 布 耳 目 , 察 長 吏 能 不 , 纖 介 必 知 , 吏 人 敬 服 , 皆 稱 其 能 。 後 轉 宋 州 刺 史 , 父 憂 去 職 。 歲 餘 , 拜 鴻 臚 卿 , 襲 爵 楚 公 , 遷 禮 部 尚 書 。 性 雖 驕 倨 , 而 愛 重 文 學 , 四 海 知 名 之 士 多 趨 其 門 。
後 見 朝 綱 漸 紊 , 帝 又 猜 忌 日 甚 , 內 不 自 安 , 遂 與 諸 弟 潛 謀 廢 帝 立 秦 王 浩 。 及 從 征 吐 谷 渾 , 還 至 達 斗 拔 谷 , 〔 四 二 〕 時 從 官 狼 狽 , 玄 感 欲 襲 擊 行 宮 。 其 叔 慎 曰 : 「 士 心 尚 一 , 國 未 有 釁 , 不 可 圖 也 。 」 玄 感 乃 止 。 時 帝 好 征 伐 , 玄 感 欲 立 威 名 , 陰 求 將 領 , 以 告 兵 部 尚 書 段 文 振 。 振 以 白 帝 , 帝 嘉 之 , 謂 群 臣 曰 : 「 將 門 有 將 , 故 不 虛 也 。 」 於 是 賚 物 千 段 , 禮 遇 益 隆 , 頗 預 朝 政 。
帝 征 遼 東 , 令 玄 感 於 黎 陽 督 運 , 遂 與 武 賁 郎 將 王 仲 伯 、 汲 郡 贊 治 趙 懷 義 等 謀 , 不 時 進 發 。 帝 遣 使 者 逼 促 , 玄 感 揚 言 曰 : 「 水 路 多 盜 , 不 可 前 後 而 發 。 」 其 弟 武 賁 郎 將 玄 縱 、 鷹 揚 郎 將 萬 石 並 從 幸 遼 東 , 玄 感 潛 遣 人 召 之 。 時 來 護 兒 以 舟 師 自 東 萊 , 將 入 海 趣 平 壤 城 , 軍 未 發 。 玄 感 無 以 動 眾 , 乃 遣 家 奴 偽 為 使 , 從 東 方 來 , 謬 稱 護 失 軍 期 而 反 。 玄 感 遂 入 黎 陽 縣 , 閉 城 大 募 男 夫 , 〔 四 三 〕 於 是 取 颿 布 為 牟 甲 , 署 置 官 屬 皆 準 開 皇 之 舊 。 移 書 傍 郡 以 討 護 為 名 , 令 發 兵 會 於 倉 所 。 以 東 光 縣 尉 元 務 本 為 黎 州 刺 史 , 趙 懷 義 為 衛 州 刺 史 , 河 內 郡 主 簿 唐 禕 為 懷 州 刺 史 , 有 眾 且 一 萬 , 將 襲 洛 陽 。 唐 禕 至 河 內 , 馳 往 東 都 告 之 。 越 王 侗 、 戶 部 尚 書 樊 子 蓋 等 勒 兵 備 禦 。 脩 武 縣 人 相 率 守 臨 清 關 , 玄 感 不 得 濟 , 遂 於 汲 郡 南 度 河 。 從 亂 如 市 , 數 日 , 屯 兵 上 春 門 , 眾 至 十 餘 萬 。 子 蓋 令 河 南 贊 務 裴 弘 策 拒 之 , 弘 策 戰 敗 , 父 老 競 致 牛 酒 。
玄 感 屯 兵 尚 書 省 , 每 有 誓 眾 曰 : 〔 四 四 〕 「 我 身 為 上 柱 國 , 家 累 巨 萬 金 , 至 富 貴 , 無 所 求 也 。 今 者 不 顧 破 家 滅 族 者 , 為 天 下 解 倒 懸 之 急 , 救 黎 元 之 命 耳 。 」 眾 皆 悅 , 詣 轅 門 請 自 效 者 日 數 千 。 及 與 樊 子 蓋 書 曰 :
夫 建 忠 立 義 , 事 有 多 途 , 見 機 而 作 , 蓋 非 一 揆 。 昔 伊 尹 放 太 甲 於 桐 宮 , 霍 光 廢 劉 賀 於 昌 邑 , 此 並 公 度 內 , 不 能 一 二 披 陳 。 高 祖 文 皇 帝 誕 膺 天 命 , 造 茲 區 宇 , 在 琁 璣 以 齊 七 政 , 握 金 鏡 以 馭 六 龍 , 無 為 而 至 化 流 , 垂 拱 而 天 下 乂 。 今 上 纂 承 寶 曆 , 宜 固 洪 基 , 乃 自 絕 于 天 , 殄 人 敗 德 。 頻 年 肆 眚 , 盜 賊 於 是 滋 多 ; 所 在 脩 營 , 人 力 為 之 凋 盡 。 荒 淫 酒 色 , 子 女 必 被 其 侵 ; 耽 玩 鷹 犬 , 禽 獸 皆 離 其 毒 。 朋 黨 相 扇 , 貨 賄 公 行 , 納 邪 佞 之 言 , 杜 正 直 之 口 。 加 以 轉 輸 不 息 , 徭 役 無 期 , 士 卒 填 溝 壑 , 骸 骨 蔽 原 野 , 黃 河 之 北 則 千 里 無 煙 , 江 、 淮 之 間 則 鞠 為 茂 草 。 〔 四 五 〕
玄 感 世 荷 國 恩 , 位 居 上 將 。 先 公 奉 遺 詔 曰 : 「 好 子 孫 為 我 輔 弼 之 , 惡 子 孫 為 我 屏 黜 之 。 」 所 以 上 稟 先 旨 , 下 順 人 心 , 廢 此 淫 昏 , 更 立 明 哲 。 今 四 海 同 心 , 九 有 咸 應 , 士 卒 用 命 , 如 赴 私 讎 , 人 庶 相 趨 , 義 形 公 道 。 天 意 人 事 , 較 然 可 知 。 公 獨 守 孤 城 , 勢 何 支 久 ? 願 以 黔 黎 在 念 , 社 稷 為 心 , 勿 拘 小 禮 , 自 貽 伊 戚 。 誰 謂 國 家 , 一 旦 至 此 ! 執 筆 潸 然 , 言 無 所 具 。
遂 進 逼 東 都 城 。
刑 部 尚 書 衛 玄 率 眾 自 關 中 來 援 東 都 , 以 步 騎 二 萬 度 瀍 、 澗 挑 戰 。 玄 感 偽 北 , 玄 逐 之 , 伏 兵 發 , 前 軍 盡 沒 。 後 數 日 , 玄 復 與 玄 感 戰 。 兵 始 合 , 玄 感 詐 令 人 大 呼 曰 : 「 官 軍 已 得 玄 感 矣 。 」 玄 軍 稍 怠 , 玄 感 與 數 千 騎 乘 之 , 大 潰 , 擁 八 千 人 而 去 。 玄 感 驍 勇 多 力 , 每 戰 , 親 運 長 矛 , 身 先 士 卒 , 喑 嗚 叱 吒 , 所 當 莫 不 震 懾 , 論 者 方 之 項 羽 。 又 善 撫 馭 , 士 樂 致 死 。 由 是 戰 無 不 捷 。 玄 軍 日 蹙 , 糧 又 盡 , 乃 悉 眾 決 戰 , 陣 於 北 邙 , 一 日 間 戰 十 餘 合 。 玄 感 弟 玄 挺 中 流 矢 而 斃 , 玄 感 稍 卻 。 樊 子 蓋 復 遣 兵 攻 尚 書 省 , 又 殺 數 百 人 。
帝 遣 武 賁 郎 將 陳 稜 攻 元 務 本 於 黎 陽 , 武 衛 將 軍 屈 突 通 屯 河 陽 , 左 翊 衛 大 將 軍 宇 文 述 發 兵 繼 進 , 右 驍 衛 大 將 軍 來 護 兒 復 來 赴 援 。 玄 感 與 前 戶 部 尚 書 李 子 雄 計 曰 : 〔 四 六 〕 「 屈 突 通 曉 兵 事 , 若 度 河 則 勝 負 難 決 , 不 如 分 兵 拒 之 。 通 不 能 濟 , 〔 四 七 〕 則 樊 、 衛 失 援 。 」 玄 感 然 之 , 將 拒 通 。 子 蓋 知 其 謀 , 數 擊 其 營 , 玄 感 不 果 進 。 通 遂 濟 河 , 軍 於 破 陵 。 玄 感 為 兩 軍 , 西 拒 衛 玄 , 東 拒 屈 突 通 。 子 蓋 復 出 兵 大 戰 , 玄 感 軍 頻 北 。 復 與 子 雄 計 , 子 雄 勸 之 直 入 關 中 , 開 永 豐 倉 振 貧 乏 , 三 輔 可 指 麾 而 定 。 據 有 府 庫 , 東 面 而 爭 天 下 , 此 亦 霸 王 之 業 。
會 華 陰 諸 楊 請 為 鄉 導 , 玄 感 遂 釋 洛 陽 , 西 圖 關 中 。 宣 言 已 破 東 都 , 取 關 西 。 宇 文 述 等 諸 軍 躡 之 。 至 弘 農 宮 , 父 老 遮 說 玄 感 曰 : 「 宮 城 空 虛 , 又 多 積 粟 , 攻 之 易 下 。 進 可 絕 敵 人 之 食 , 退 可 割 宜 陽 之 地 。 」 玄 感 以 為 然 , 留 攻 三 日 , 城 不 下 , 追 兵 遂 至 。 玄 感 西 至 閿 鄉 , 上 槃 豆 , 布 陣 亙 五 十 里 , 與 官 軍 且 戰 且 行 , 一 日 三 敗 。 復 陣 於 董 杜 原 , 諸 軍 大 敗 之 。 玄 感 獨 與 十 餘 騎 竄 林 木 間 , 將 奔 上 洛 。 追 騎 至 , 玄 感 叱 之 , 皆 懼 而 返 走 。 至 葭 蘆 戍 , 窘 迫 , 獨 與 弟 積 善 步 行 , 謂 積 善 曰 : 「 事 敗 矣 , 我 不 能 受 人 戮 辱 , 汝 可 殺 我 。 」 積 善 殺 之 , 因 自 刺 不 死 , 為 追 兵 所 執 , 與 玄 感 首 俱 送 行 在 所 , 磔 其 屍 於 東 都 市 , 三 日 , 復 臠 而 焚 之 。 餘 黨 悉 平 。
其 弟 玄 獎 為 義 陽 太 守 , 將 歸 玄 感 , 為 郡 丞 周 旋 玉 所 殺 。 玄 縱 弟 萬 石 , 自 帝 所 逃 歸 , 至 高 陽 , 止 傳 舍 , 監 事 許 華 與 郡 兵 執 之 , 斬 於 涿 郡 。 萬 石 弟 仁 行 , 官 至 朝 議 大 夫 , 〔 四 八 〕 斬 於 長 安 。 並 具 梟 磔 。 公 卿 請 改 玄 感 姓 為 梟 氏 , 詔 可 之 。
玄 感 之 亂 , 有 趙 元 淑 者 預 謀 , 誅 。 又 有 劉 元 進 , 亦 舉 兵 應 之 。
元 淑 , 博 陵 人 。 父 世 模 , 初 從 高 寶 寧 , 〔 四 九 〕 後 以 眾 歸 周 , 授 上 開 府 , 寓 居 京 兆 之 雲 陽 。 隋 文 帝 踐 阼 , 典 宿 衛 。 後 從 晉 王 伐 陳 , 力 戰 而 死 。 朝 廷 以 其 身 死 王 事 , 以 元 淑 襲 父 本 官 , 賜 物 三 千 段 。
元 淑 性 疏 誕 , 不 事 產 業 , 家 徒 壁 立 。 後 授 驃 騎 將 軍 , 將 之 官 , 無 以 自 給 。 時 長 安 富 人 宗 連 家 累 千 金 , 仕 周 為 三 原 令 , 有 季 女 , 慧 而 有 色 。 連 每 求 賢 夫 , 聞 元 淑 , 請 與 相 見 。 連 有 風 儀 , 美 談 笑 , 元 淑 亦 慕 之 。 及 至 其 家 , 服 玩 居 處 , 擬 於 將 相 , 酒 酣 , 奏 女 樂 , 元 淑 所 未 見 也 。 及 出 , 連 又 致 殷 勤 。 元 淑 再 三 來 , 宴 樂 更 侈 於 前 。 因 問 所 須 , 盡 買 與 之 , 元 淑 致 謝 , 連 復 拜 求 以 女 妻 之 。 元 淑 感 而 納 焉 , 遂 為 富 人 。
從 楊 素 平 楊 諒 , 以 功 進 位 柱 國 , 歷 德 州 刺 史 、 潁 川 太 守 , 並 有 威 惠 。 入 為 司 農 卿 。 玄 感 有 異 志 , 遂 與 結 交 。 遼 東 之 役 , 領 將 軍 、 典 宿 衛 , 加 光 祿 大 夫 , 封 葛 國 公 。 明 年 , 帝 復 征 高 麗 , 以 元 淑 鎮 臨 渝 。 及 玄 感 作 亂 , 其 弟 玄 縱 自 駕 所 逃 歸 , 路 經 臨 渝 。 元 淑 出 其 小 妻 魏 氏 見 玄 縱 , 對 宴 極 歡 , 因 與 通 謀 , 并 受 玄 縱 賂 遺 。 及 玄 感 敗 , 人 有 告 其 事 者 , 帝 以 屬 吏 , 元 淑 及 魏 氏 俱 斬 於 涿 郡 , 籍 沒 其 家 。
元 進 , 餘 杭 人 。 少 好 任 俠 , 為 州 里 所 宗 , 兩 手 各 長 尺 餘 , 臂 垂 過 膝 。 屬 遼 東 之 役 , 百 姓 騷 動 , 元 進 自 以 相 表 非 常 , 遂 聚 亡 命 。 會 玄 感 起 於 黎 陽 , 元 進 應 之 。 旬 月 , 眾 至 數 萬 , 將 度 江 而 玄 感 敗 。 吳 郡 朱 燮 、 晉 陵 管 崇 亦 舉 兵 , 有 眾 七 萬 , 共 迎 元 進 , 奉 以 為 主 , 據 吳 郡 , 稱 為 天 子 , 以 燮 、 崇 俱 為 僕 射 , 署 百 官 。 帝 令 將 軍 吐 萬 緒 、 光 祿 大 夫 魚 俱 羅 討 焉 。 為 緒 所 敗 , 朱 燮 戰 死 。 俄 而 緒 、 俱 羅 並 得 罪 。 江 都 郡 丞 王 世 充 發 兵 擊 之 。 有 大 流 星 墜 於 江 都 , 未 及 地 而 南 逝 , 磨 拂 竹 木 皆 有 聲 , 至 吳 郡 而 落 于 地 。 元 進 惡 之 , 令 掘 地 入 二 丈 , 得 一 石 , 徑 丈 餘 。 數 日 , 失 石 所 在 。 世 充 度 江 , 元 進 遣 兵 人 各 持 茅 , 因 風 縱 火 。 世 充 大 懼 , 將 棄 營 。 遇 反 風 火 轉 , 元 進 眾 懼 燒 而 退 , 世 充 大 破 之 。 元 進 及 崇 俱 為 世 充 所 殺 。 世 充 坑 其 眾 於 黃 亭 澗 , 死 者 三 萬 人 。
其 後 董 道 沖 、 沈 法 興 、 李 子 通 等 並 乘 此 而 起 。
素 母 弟 約 。 〔 五 0 〕 約 字 惠 伯 。 童 兒 時 嘗 登 樹 , 墜 地 為 查 傷 , 由 是 竟 為 宦 者 。 性 如 沈 靜 , 內 多 譎 詐 , 好 學 強 記 。 素 友 愛 之 , 凡 有 所 為 , 先 籌 於 約 而 行 。 在 周 末 , 以 素 軍 功 賜 爵 安 成 縣 公 , 拜 上 儀 同 三 司 。 文 帝 受 禪 , 歷 位 長 秋 卿 、 鄜 州 刺 史 、 〔 五 一 〕 宗 正 、 大 理 二 少 卿 。
時 皇 太 子 無 寵 , 晉 王 廣 規 奪 宗 , 以 素 幸 於 上 而 雅 信 約 , 乃 用 張 衡 計 , 遣 宇 文 述 大 以 金 寶 賂 約 , 因 通 王 意 , 說 之 曰 : 「 夫 守 正 履 道 , 固 人 臣 之 常 致 ; 反 經 合 義 , 亦 達 者 之 令 圖 。 自 古 賢 人 君 子 , 莫 不 與 時 消 息 , 以 避 禍 患 。 公 兄 弟 功 名 蓋 世 , 用 事 有 年 , 朝 臣 為 足 下 家 所 屈 辱 者 , 可 勝 數 哉 ? 又 儲 宮 以 所 欲 不 行 , 每 切 齒 於 執 政 。 公 雖 自 結 於 人 主 , 而 欲 危 公 者 亦 多 矣 。 主 上 一 旦 棄 群 臣 , 公 亦 何 以 取 庇 ? 今 皇 太 子 失 愛 於 皇 后 , 主 上 素 有 廢 黜 之 心 , 此 公 所 知 也 。 今 若 請 立 晉 王 , 在 賢 兄 之 口 耳 。 誠 能 因 此 時 建 大 功 , 王 必 鏤 銘 於 骨 髓 , 〔 五 二 〕 斯 則 去 累 卵 之 危 , 成 太 山 之 安 也 。 」 約 然 之 , 以 白 素 。 素 本 凶 險 , 聞 之 大 喜 , 乃 撫 掌 曰 : 「 吾 智 慧 殊 不 及 此 , 賴 汝 起 余 。 」 約 知 其 計 行 , 復 謂 素 曰 「 今 皇 后 之 言 , 上 無 不 用 , 宜 因 機 會 , 早 自 結 託 , 則 匪 惟 長 保 榮 祿 , 傳 祚 子 孫 。 又 晉 王 傾 身 禮 士 , 聲 名 日 盛 , 躬 履 節 儉 , 有 主 上 之 風 , 以 約 料 之 , 必 能 安 天 下 。 兄 若 遲 疑 , 一 旦 有 變 , 令 太 子 用 事 , 恐 禍 至 無 日 。 」 素 遂 行 其 策 , 太 子 果 廢 。
及 晉 王 入 東 宮 , 引 約 為 左 庶 子 , 封 脩 武 公 , 進 位 大 將 軍 。 及 帝 崩 , 遣 約 入 京 , 易 留 守 者 , 縊 殺 庶 人 勇 , 然 後 陳 兵 發 凶 問 。 煬 帝 聞 之 曰 : 「 令 兄 之 弟 , 果 堪 大 任 。 」 即 位 數 日 , 拜 內 史 令 。 約 有 學 術 , 兼 達 時 務 , 帝 甚 任 之 。 後 加 右 光 祿 大 夫 。
及 帝 在 東 都 , 令 約 詣 京 師 享 廟 , 行 至 華 陰 , 見 其 先 墓 , 遂 枉 道 拜 哭 , 為 憲 司 所 劾 , 坐 免 官 。 尋 拜 淅 陽 太 守 。 其 兄 子 玄 感 時 為 禮 部 尚 書 , 與 約 恩 義 甚 篤 , 既 愴 分 離 , 形 於 顏 色 。 帝 謂 曰 : 「 公 比 憂 瘁 , 得 非 為 叔 也 ? 」 玄 感 再 拜 流 涕 曰 : 「 誠 如 聖 旨 。 」 帝 亦 思 約 廢 立 功 , 由 是 徵 入 朝 。 未 幾 卒 , 以 素 子 玄 挺 後 之 。
穆 字 紹 叔 , 暄 弟 也 。 仕 魏 , 華 州 別 駕 。 孝 武 末 , 弟 寬 請 以 澄 城 縣 伯 讓 穆 , 詔 許 之 。 終 于 并 州 刺 史 , 贈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、 華 州 刺 史 。
穆 弟 儉 , 字 景 則 , 偉 容 儀 , 有 才 行 。 位 北 雍 州 刺 史 , 政 尚 寬 惠 , 夷 夏 安 之 。 後 從 破 齊 神 武 於 沙 苑 , 封 夏 陽 縣 侯 , 位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、 華 州 刺 史 。 卒 , 諡 靜 。
子 异 , 字 文 殊 , 美 風 儀 , 有 器 局 , 髫 齔 就 學 , 日 誦 千 言 , 見 者 奇 之 。 九 歲 丁 父 憂 , 哀 毀 過 禮 , 殆 將 滅 性 。 及 免 喪 之 後 , 絕 慶 弔 , 閉 戶 讀 書 , 數 年 之 間 , 博 涉 書 記 。 周 閔 帝 時 , 為 寧 都 郡 太 守 , 甚 有 能 名 , 賜 爵 樂 昌 縣 子 , 後 數 以 軍 功 進 爵 為 侯 。 隋 文 帝 作 相 , 行 濟 州 事 , 及 踐 阼 , 拜 宗 正 少 卿 , 加 上 開 府 。 蜀 王 秀 之 鎮 益 州 也 , 朝 廷 盛 選 綱 紀 , 以 异 方 直 , 拜 益 州 總 管 長 史 , 尋 遷 西 南 道 行 臺 兵 部 尚 書 。 後 歷 宗 正 卿 、 刑 部 尚 書 , 出 為 吳 州 總 管 , 甚 有 能 名 。 時 晉 王 廣 鎮 揚 州 , 詔 令 异 每 歲 一 與 王 相 見 , 評 論 得 失 , 規 諫 疑 闕 。 卒 於 官 。 子 虔 遜 。
寬 字 蒙 仁 , 儉 弟 也 。 少 有 大 志 , 每 與 諸 兒 童 遊 處 , 必 擇 高 大 之 物 坐 之 , 見 者 咸 異 焉 。 及 長 , 頗 解 屬 文 , 尤 尚 武 藝 。 弱 冠 , 除 奉 朝 請 。 父 鈞 出 鎮 州 , 請 隨 從 展 效 , 乃 授 高 闕 戍 主 。 既 而 蠕 蠕 亂 , 其 主 阿 那 瑰 奔 魏 , 魏 帝 詔 鈞 衛 送 , 寬 亦 從 行 。 時 北 邊 賊 起 , 攻 圍 鎮 城 。 鈞 卒 , 城 人 等 推 寬 守 禦 。 尋 而 城 陷 , 寬 乃 北 走 蠕 蠕 , 後 討 六 鎮 賊 破 , 寬 始 得 還 朝 。
廣 陽 王 深 與 寬 素 相 昵 , 深 犯 法 得 罪 , 寬 被 逮 捕 , 孝 莊 時 為 侍 中 , 與 寬 有 舊 , 藏 之 於 宅 , 遇 赦 得 免 。 除 宗 正 丞 。 北 海 王 顥 少 相 器 重 , 時 為 大 行 臺 北 征 葛 榮 , 欲 啟 寬 為 左 丞 。 寬 辭 以 孝 莊 厚 恩 未 報 , 義 不 見 利 而 動 。 顥 未 之 許 , 顥 妹 婿 李 神 軌 謂 顥 曰 : 「 匹 夫 猶 不 可 奪 志 , 況 義 士 乎 。 」 乃 止 。
孝 莊 踐 阼 , 累 遷 洛 陽 令 , 以 都 督 從 太 宰 、 上 黨 王 元 天 穆 討 平 邢 杲 。 師 未 還 , 屬 元 顥 入 洛 , 莊 帝 出 居 河 內 , 天 穆 懼 , 集 諸 將 謀 之 。 寬 勸 天 穆 徑 取 成 皋 , 會 兵 伊 、 洛 。 天 穆 然 之 , 乃 趣 成 皋 , 令 寬 與 尒 朱 兆 為 後 拒 。 尋 以 眾 議 不 同 , 乃 回 赴 石 濟 。 寬 夜 行 失 道 , 遂 後 期 , 諸 將 咸 言 寬 少 與 北 海 周 旋 , 今 不 來 矣 。 天 穆 答 曰 : 「 楊 寬 非 輕 去 就 者 也 , 吾 當 為 諸 君 明 之 。 」 言 訖 , 候 騎 白 寬 至 。 天 穆 撫 髀 而 笑 曰 : 「 吾 固 知 其 必 來 。 」 遽 出 帳 迎 , 握 其 手 曰 : 「 是 所 望 也 。 」 與 天 穆 俱 謁 孝 莊 於 太 行 。 仍 為 都 督 , 從 平 河 內 , 進 圍 北 中 。 時 梁 陳 慶 之 為 顥 勒 兵 守 北 門 , 天 穆 駐 馬 圍 外 , 遣 寬 至 城 下 說 慶 之 , 不 答 , 久 之 乃 曰 : 「 賢 兄 撫 軍 在 , 頗 欲 相 見 不 ? 」 寬 答 : 「 僕 兄 既 力 屈 凶 威 , 跡 淪 逆 黨 , 人 臣 之 理 , 何 煩 相 見 。 」 天 穆 聞 之 , 自 此 彌 敬 。
孝 莊 反 正 , 除 太 府 卿 、 華 州 大 中 正 , 封 澄 城 縣 伯 。 尒 朱 榮 被 誅 , 其 從 弟 世 隆 等 出 據 河 橋 , 〔 五 三 〕 還 逼 京 師 , 進 寬 使 持 節 、 大 都 督 , 隨 機 捍 禦 。 世 隆 謂 寬 曰 : 「 豈 忘 太 宰 相 知 之 深 也 ? 」 寬 答 曰 : 「 太 宰 見 愛 以 禮 , 人 臣 之 交 耳 , 今 日 之 事 , 事 君 之 節 。 」 及 尒 朱 兆 陷 洛 陽 , 囚 執 孝 莊 帝 , 寬 還 洛 不 可 , 遂 自 成 皋 奔 梁 。 至 建 鄴 , 聞 莊 帝 弒 崩 , 寬 發 喪 盡 禮 , 梁 武 義 之 。 尋 而 禮 送 還 。
孝 武 初 , 除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。 孝 武 與 齊 神 武 有 隙 , 遂 召 募 驍 勇 , 廣 增 宿 衛 , 以 寬 為 閤 內 大 都 督 , 專 總 禁 旅 。 從 孝 武 入 關 , 兼 吏 部 尚 書 , 錄 從 駕 勳 , 進 爵 華 山 郡 公 。 大 統 初 , 遷 太 子 太 傅 。 五 年 , 除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、 都 督 、 東 雍 州 刺 史 , 即 本 州 也 。 廢 帝 初 , 為 尚 書 左 僕 射 、 將 作 大 監 , 坐 事 免 。 周 明 帝 初 , 拜 大 將 軍 , 從 賀 蘭 祥 討 吐 谷 渾 , 破 之 , 別 封 宜 陽 縣 公 。 除 小 冢 宰 , 轉 御 正 中 大 夫 。 武 成 二 年 , 詔 寬 與 麟 趾 殿 學 士 參 定 經 籍 。
寬 性 通 敏 有 器 幹 , 頻 牧 數 州 , 號 稱 清 簡 , 歷 居 臺 閣 , 有 當 官 之 譽 。 然 與 柳 慶 不 協 , 案 成 其 罪 , 〔 五 四 〕 時 論 頗 以 此 譏 之 。 保 定 元 年 , 除 總 管 梁 興 等 十 九 州 諸 軍 事 、 梁 州 刺 史 , 薨 於 州 , 贈 華 、 陝 、 虞 、 上 、 潞 五 州 刺 史 , 諡 曰 元 。 子 文 思 。 〔 五 五 〕
文 思 字 溫 才 。 〔 五 六 〕 在 周 , 年 十 一 , 拜 車 騎 大 將 軍 、 儀 同 三 司 、 散 騎 常 侍 。 尋 以 父 功 , 封 新 豐 縣 子 。 天 和 初 , 行 武 都 太 守 。 十 姓 獠 反 , 文 思 討 平 之 。 復 行 翼 州 事 。 党 項 羌 叛 , 文 思 又 討 平 之 。 進 擊 資 中 、 武 康 、 隆 山 等 生 獠 及 東 山 獠 , 並 破 之 。 從 陳 王 攻 齊 河 陰 城 , 又 從 武 帝 攻 拔 晉 州 , 授 上 儀 同 三 司 , 改 封 承 寧 縣 公 。 壽 陽 劉 叔 仁 作 亂 , 從 清 河 公 宇 文 神 舉 討 之 , 〔 五 七 〕 戰 於 塼 井 , 在 陣 禽 叔 仁 。 又 別 從 王 誼 破 賊 於 鯉 魚 柵 。 後 累 以 軍 功 遷 果 毅 左 旅 下 大 夫 。
隋 文 帝 為 丞 相 , 從 韋 孝 寬 拒 尉 遲 迥 於 武 陟 , 與 行 軍 總 管 宇 文 述 擊 走 其 將 李 雋 , 遂 解 懷 州 圍 。 破 尉 遲 惇 , 平 鄴 城 , 皆 有 功 。 進 授 上 大 將 軍 , 改 封 洛 川 縣 公 , 尋 拜 隆 州 刺 史 。 開 皇 元 年 , 進 爵 正 平 郡 公 。 後 為 魏 州 刺 史 , 甚 有 惠 政 , 及 去 職 , 吏 人 思 之 , 為 立 碑 頌 德 。 轉 冀 州 刺 史 。
煬 帝 嗣 位 , 徵 為 戶 部 尚 書 , 轉 納 言 , 改 授 右 光 祿 大 夫 。 從 幸 江 都 宮 , 以 足 疾 , 不 堪 趨 奏 , 復 授 戶 部 尚 書 , 位 右 光 祿 大 夫 。 卒 官 , 諡 曰 定 。 初 文 思 當 襲 父 爵 , 自 以 非 嫡 , 遂 讓 弟 紀 , 當 世 多 之 。
紀 字 溫 範 , 少 剛 正 , 有 器 局 。 在 周 , 襲 爵 華 山 郡 公 。 累 遷 安 州 總 管 長 史 , 將 兵 迎 陳 降 將 王 瑗 於 齊 安 , 與 陳 將 周 法 尚 遇 , 擊 走 之 , 以 功 進 開 府 。 入 為 虞 部 下 大 夫 。 文 帝 為 丞 相 , 改 封 汾 陰 縣 公 。 從 梁 睿 討 王 謙 , 以 功 進 授 上 大 將 軍 。 歷 資 州 刺 史 、 宗 正 少 卿 , 坐 事 除 名 。 後 尋 復 其 爵 位 , 拜 熊 州 刺 史 , 改 封 上 明 郡 公 。 除 宗 正 卿 , 兼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判 禮 部 尚 書 事 。 遷 荊 州 總 管 。 卒 , 諡 曰 恭 。
論 曰 : 楊 播 兄 弟 俱 以 忠 毅 謙 謹 , 荷 內 外 之 任 , 公 卿 牧 守 , 榮 赫 累 朝 , 所 謂 門 生 故 吏 遍 於 天 下 。 而 言 色 恂 恂 , 出 於 誠 至 , 恭 德 慎 行 , 為 世 師 範 , 漢 之 陳 紀 , 門 法 所 不 過 焉 。 後 魏 以 來 , 一 門 而 已 。 諸 子 秀 立 , 青 紫 盈 庭 , 積 善 之 慶 , 蓋 有 憑 也 。 及 逆 胡 擅 朝 , 淫 刑 肆 毒 , 以 斯 族 而 遇 斯 禍 , 何 報 施 之 反 哉 。
愔 雅 道 風 流 , 早 同 標 致 , 公 望 人 物 所 推 。 夫 處 亂 虐 之 世 , 當 機 衡 之 重 , 朝 有 善 政 , 是 也 。 及 寄 天 下 之 命 , 託 六 尺 之 孤 , 旬 朔 未 幾 , 身 亡 君 辱 。 進 不 能 送 往 事 居 , 觀 幾 衛 主 ; 退 不 能 保 身 全 名 , 辭 寵 招 福 。 朝 廷 之 釁 , 既 已 仗 義 斷 恩 ; 猜 忌 之 塗 , 無 容 推 心 受 亂 。 是 知 變 通 之 術 , 非 所 長 也 。
處 道 少 而 輕 俠 , 俶 儻 不 羈 , 兼 文 武 之 資 , 包 英 奇 之 略 , 志 懷 遠 大 , 以 功 名 自 許 。 屬 隋 文 帝 將 清 六 合 , 委 以 腹 心 之 寄 。 掃 妖 氛 於 牛 斗 , 江 海 恬 波 ; 摧 驍 猛 於 龍 庭 , 匈 奴 遠 遁 。 若 其 夷 凶 靜 亂 , 功 臣 莫 居 其 右 ; 覽 其 奇 策 高 文 , 足 為 一 時 之 傑 。 然 以 智 詐 自 立 , 不 由 仁 義 之 道 , 阿 諛 時 主 , 高 下 其 心 。 營 構 離 宮 , 陷 君 於 奢 侈 ; 謀 廢 冢 嫡 , 致 國 於 傾 危 。 終 使 宗 廟 丘 墟 , 市 朝 霜 露 , 究 其 禍 敗 之 源 , 實 乃 素 之 由 也 。
玄 感 宰 相 之 子 , 荷 恩 二 世 , 君 之 失 德 , 當 竭 腹 心 。 未 議 致 身 , 先 圖 問 鼎 , 假 稱 伊 、 霍 之 事 , 將 肆 莽 、 卓 之 心 , 人 神 同 疾 , 敗 不 旋 踵 。 昆 弟 就 葅 醢 之 誅 , 先 人 受 焚 如 之 酷 , 不 亦 甚 乎 。
約 外 示 溫 柔 , 內 懷 狡 算 , 為 蛇 畫 足 , 終 傾 國 本 , 俾 無 遺 育 , 不 亦 宜 哉 。 寬 閒 關 夷 險 , 竟 以 功 名 自 卒 。 文 思 能 以 爵 讓 , 其 殆 仁 乎 。
〔 二 〕 至 州 借 人 田 魏 書 「 人 」 作 「 民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三 〕 令 其 子 子 彥 等 領 騎 與 侃 於 農 北 度 諸 本 「 彥 」 訛 「 產 」 , 據 魏 書 卷 五 八 楊 侃 傳 及 通 鑑 卷 一 五 二 、 本 書 卷 二 二 長 孫 承 業 傳 改 。
〔 四 〕 未 若 召 發 人 材 魏 書 「 人 」 作 「 民 」 。 按 「 民 材 」 指 民 間 材 木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, 易 滋 誤 會 。
〔 五 〕 於 是 尒 朱 兆 等 於 馬 渚 諸 楊 南
度 按 本 書 卷 四 八 尒 朱 榮 傳 云 : 「 屬 馬 渚 諸 楊 云 有 小 船
數 艘 , 求 為 鄉 導 。 榮 乃 令 都 督 尒 朱 兆 等 率 精 騎 夜 濟 。 」
周 書 卷 三 四 楊 摽 傳 , 言 元 顥 入 洛 , 孝 莊 帝 「 詔 摽 率 其 宗
人 收 船 馬 渚 」 。 楊 摽 族 人 居 於 馬 渚 , 故 稱 馬 渚 諸 楊 。 這
「 於 」 字 疑 是「
與 」 之 訛 。
〔 六 〕 後 為 中 部 法 曹 折 訟 公 正 魏 書 卷 五 八 楊 椿 傳 無 「 法 」 字 。 按 「 中 部 法 曹 」 或 「 中 部 曹 」 都 不 見 於 魏 書 官 氏 志 。 其 時 有 外 都 、 內 都 、 中 都 大 官 , 號 為 三 都 , 主 折 獄 。 見 本 書 卷 十 九 咸 陽 王 禧 、 趙 郡 王 幹 、 廣 陵 王 羽 等 傳 。 疑 「 部 」 是 「 都 」 之 誤 , 「 中 都 法 曹 」 或 「 中 都 曹 」 , 當 是 中 都 大 官 屬 僚 。
〔 七 〕 詔 依 斷 以 贖 論 魏 書 作 「 詔 依 寺 斷 , 聽 以 贖 論 」 。 按 寺 指 延 尉 寺 。 「 寺 」 「 聽 」 二 字 不 宜 省 。
〔 八 〕 兄 子 侃 諸 本 「 侃 」 作 「 保 」 , 魏 書 、 通 志 卷 一 五 0 上 楊 椿 傳 作 「 侃 」 。 按 事 見 上 文 侃 本 傳 。 「 保 」 字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九 〕 吾 是 以 知 恭 儉 之 德 漸 不 如 上 也 魏 書 「 上 」 下 有 「 世 」 字 , 此 不 宜 省 。
〔 一 0 〕 於 後 終 以 不 言 蒙 責 及 二 聖 間 言 語 終 不 敢 輒 爾 傳 通 南 、 北 、 汲 、 殿 四 本 及 魏 書 「 貴 」 字 作 「 賞 」 , 百 衲 本 作 「 貴 」 。 張 元 濟 云 : 「 按 『 貴 』 疑 『 責 』 之 訛 , 『 蒙 責 及 二 聖 間 言 語 』 自 為 句 。 若 作 『 貴 』 及 『 賞 』 字 截 句 , 則 下 『 及 二 聖 間 』 云 云 , 不 可 解 。 」 按 通 志 卷 一 五 0 上 楊 椿 傳 正 作 「 責 」 。 張 說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一 〕 昱 字 元 略 魏 書 卷 五 八 楊 昱 傳 「 略 」 作 「 晷 」 。 按 「 昱 」 、 「 晷 」 文 義 相 應 , 疑 作 「 晷 」 是 。
〔 一 二 〕 津 字 羅 漢 本 字 延 祚 孝 文 賜 改 焉 張 森 楷 云 : 「 按 津 兄 播 字 延 慶 , 椿 字 延 壽 , 皆 孝 文 賜 改 , 不 應 津 本 字 延 祚 而 反 改 字 羅 漢 。 疑 本 字 羅 漢 , 孝 文 改 為 延 祚 , 方 合 。 然 魏 書 亦 如 是 , 則 其 誤 久 矣 。 」
〔 一 三 〕 因 拜 津 左 中 郎 將 諸 本 「 左 」 下 衍 「 右 」 字 , 據 魏 書 卷 五 八 楊 津 傳 刪 。
〔 一 四 〕 詔 聽 貸 五 萬 南 、 北 、 汲 、 殿 四 本 及 魏 書 「 五 」 作 「 二 」 , 百 衲 本 作 「 五 」 。 按 通 志 卷 一 五 0 上 楊 津 傳 也 作 「 五 」 。 上 云 「 尚 書 令 、 臨 淮 王 彧 以 為 宜 貸 二 萬 」 , 若 莊 帝 同 意 元 彧 意 見 , 則 止 云 「 詔 聽 之 」 即 可 , 無 須 重 複 數 字 。 正 因 最 後 決 定 數 字 不 同 , 所 以 明 白 標 出 。 作 「 五 」 是 , 今 從 百 衲 本 。
〔 一 五 〕 與 友 人 中 直 侍 郎 河 間 邢 卲 隱
於 嵩 山 按 本 書 卷 四 三 邢 卲 傳「
中 直 」 作 「 中 書 」 , 此 疑 誤 。
〔 一 六 〕 愔 從 兄 幼 卿 為 岐 州 刺 史 通 志 卷 一 五 三 楊 愔 傳 「 幼 」 作 「 稚 」 。 按 魏 書 卷 五 八 楊 播 傳 , 播 弟 順 有 子 名 稚 卿 , 自 即 此 人 。 北 史 避 唐 諱 , 改 「 稚 」 為 「 幼 」 。
〔 一 七 〕 郭 秀 素 害 其 能 諸 本 「 秀 」 作 「 季 」 , 北 齊 書 卷 三 四 ( 補 ) 、 通 志 卷 一 五 三 楊 愔 傳 作 「 秀 」 。 按 事 見 本 書 卷 九 二 郭 秀 傳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八 〕 若 自 沈 者 諸 本 「 自 」 作 「 見 」 , 北 齊 書 及 通 志 作 「 自 」 。 按 「 見 沈 」 是 為 人 所 沈 , 與 上 文 「 棄 衣 冠 」 意 思 不 合 。 「 見 」 是 形 似 致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九 〕 入 精 廬 禮 拜 諸 本 脫 「 入 」 字 , 據 北 齊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二 0 〕 又 拜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尚 書 左 僕 射 諸 本 「 左 」 作 「 右 」 。 按 上 文 已 云 遷 右 僕 射 , 不 當 復 遷 右 。 北 齊 書 卷 四 、 本 書 卷 六 齊 文 宣 紀 , 天 保 八 年 四 月 , 並 載 「 以 尚 書 右 僕 射 楊 愔 為 左 僕 射 」 , 可 証 這 作 「 右 」 誤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一 〕 卿 前 在 元 子 思 坊 騎 禿 尾 草 驢 經 見 我 不 下 通 志 無 「 經 」 字 , 冊 府 卷 七 九 九 「 經 」 下 有 「 過 」 字 。 按 可 能 北 史 原 文 有 「 過 」 字 , 今 本 北 史 及 北 齊 書 並 脫 , 通 志 以 其 不 順 , 並 刪 「 經 」 字 。
〔 二 二 〕 誤 以 盧 士 深 為 士 琛 士 深 自 言 諸 本 「 深 」 「 琛 」 二 字 互 易 , 據 北 齊 書 、 通 志 改 。 盧 士 深 附 見 魏 書 卷 三 五 盧 玄 傳 。 下 文 楊 愔 云 「 盧 郎 潤 朗 , 所 以 比 玉 」 , 正 是 為 其 錯 誤 辯 解 。 可 証 「 士 深 」 乃 是 本 名 。
〔 二 三 〕 愔 嘗 見 其 門 外 有 富 胡 數 人 諸 本 無 「 愔 」 字 , 北 齊 書 有 。 按 若 無 「 愔 」 字 , 則 似 高 隆 之 見 愔 門 外 有 富 胡 , 於 文 意 不 符 。 今 據 補 。
〔 二 四 〕 有 宮 人 李 昌 儀 者 北 豫 州 刺 史 高 仲 密 之 妻 各 本 「 李 」 作 「 季 」 , 殿 本 據 北 齊 書 改 作 「 李 」 。 按 高 仲 密 後 妻 , 趙 郡 李 徽 伯 女 , 見 本 書 卷 三 一 高 慎 傳 。 殿 本 改 是 , 今 從 之 。
〔 二 五 〕 將 涉 千 里 殺 騏 驥 而 策 蹇 驢 諸 本 「 驥 」 作 「 驎 」 , 北 齊 書 作 「 驥 」 。 張 元 濟 云 : 「 騏 驎 誤 , 騏 驥 千 里 馬 。 」 按 張 說 是 。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六 〕 廣 漢 下 洛 人 按 魏 書 地 形 志 無 此 郡 縣 。 晉 書 卷 一 四 地 理 志 幽 州 廣 寧 郡 有 下 洛 縣 , 兩 漢 地 志 並 作 下 落 , 屬 上 谷 郡 。 廣 寧 , 兩 漢 為 縣 , 亦 屬 上 谷 , 晉 時 為 郡 , 即 自 上 谷 分 置 , 故 下 洛 改 屬 之 。 通 志 卷 二 二 氏 族 略 燕 氏 條 云 : 「 望 出 上 谷 、 范 陽 。 」 則 此 「 廣 漢 」 當 是 「 廣 寧 」 之 訛 。 至 於 益 州 之 廣 漢 , 並 無 下 洛 縣 。 且 地 屬 南 朝 , 燕 子 獻 當 非 此 郡 人 。
〔 二 七 〕 追 封 臨 貞 縣 伯 諸 本 「 追 」 作 「 進 」 , 周 書 卷 二 二 楊 寬 傳 作 「 追 」 。 按 此 是 死 後 所 封 , 當 作 「 追 」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八 〕 素 又 言 曰 隋 書 卷 四 八 楊 素 傳 「 又 」 作 「 大 」 , 是 。
〔 二 九 〕 改 封 成 安 縣 公 按 下 文 「 成 安 」 作 「 安 成 」 。
〔 三 0 〕 尋 從 韋 孝 寬 徇 淮 南 諸 本 「
淮 」 作 「 譙 」 , 隋 書 楊 素 傳 作「
淮 」 。 按 本 書 卷 六 四 韋 孝 寬 傳 作 「
淮 」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三 一 〕 江 浙 賊 高 智 慧 自 號 東 揚 州 刺 史 按 隋 書 「 江 浙 」 作 「 浙 江 」 。 隋 書 卷 二 高 祖 紀 開 皇 十 年 十 一 月 作 「 會 稽 人 高 智 慧 」 。 會 稽 郡 即 在 浙 江 ( 今 錢 塘 江 ) 之 南 , 疑 此 作 「 江 浙 」 是 誤 倒 。
〔 三 二 〕 素 擊 走 之 諸 本 脫 「 之 」 字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卷 一 六 0 楊 素 傳 補 。
〔 三 三 〕 於 是 賜 錢 百 萬 綿 絹 三 千 段 隋 書( 百 衲 本 ) 「 綿 」 作 「 緡 」 , 從 上 讀 。 按 綿 不 可 以 段 計 , 疑 是 「 緡 」 之 訛 。
〔 三 四 〕 與 鹿 角 為 方 陣 隋 書 「 與 」 作 「 輿 」 。 作 「 與 」 疑 誤 。
〔 三 五 〕 素 曰 此 乃 自 固 之 道 隋 書 此 下 有 「 非 取 勝 之 方 也 」 , 不 當 刪 。
〔 三 六 〕 素 奮 擊 大 破 之 諸 本 脫 「 之 」 字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三 七 〕 至 如 吉 凶 不 由 於 此 諸 本 脫 「 此 」 字 , 據 隋 書 補 。
〔 三 八 〕 遣 茹 茹 天 保 往 東 蒲 州 隋 書 「 往 東 」 作 「 來 據 」 。 按 地 志 無 「 東 蒲 州 」 , 「 東 」 字 疑 是 「 來 」 之 誤 。
〔 三 九 〕 諒 退 保 并 州 諸 本 脫 「 諒 」 字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四 0 〕 尋 拜 太 子 太 師 諸 本 無 「 太 子 」 二 字 , 隋 書 有 。 按 本 書 卷 十 二 、 隋 書 卷 三 煬 帝 紀 大 業 元 年 七 月 稱 : 「 以 尚 書 令 楊 素 為 太 子 太 師 。 」 此 誤 脫 , 今 據 補 。
〔 四 一 〕 太 史 言 楚 分 野 有 大 喪 因 改 封
素 於 楚 李 慈 銘 云 : 「 隋 書 作『
隋 分 野 』 。 下 云 『 楚 與 隋 同 分 , 欲
以 此 厭 當 之 』 , 情 事 甚 顯 。 此 省 數 語 , 改 『 隋 』 為 『 楚
』 , 便 失 事 實 。 」
〔 四 二 〕 還 至 達 斗 拔 谷 諸 本 「 斗 」 作 「 升 」 , 隋 書 卷 七 十 、 通 志 卷 一 六 0 楊 玄 感 傳 作 「 斗 」 。 按 本 書 卷 十 二 、 隋 書 卷 三 煬 帝 紀 , 大 業 五 年 六 月 作 「 大 斗 拔 谷 」 。 通 鑑 卷 一 八 一 胡 註 云 : 「 新 唐 志 : 涼 州 西 二 百 里 有 大 斗 軍 , 本 赤 水 守 捉 , 開 元 十 六 年 為 軍 , 因 大 斗 拔 谷 為 名 。 」 「 升 」 乃 「 斗 」 之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四 三 〕 閉 城 大 募 男 夫 隋 書 「 募 」 作 「 索 」 , 疑 是 。
〔 四 四 〕 每 有 誓 眾 曰 隋 書 無 「 有 」 字 , 疑 此 衍 。
〔 四 五 〕 江 淮 之 間 則 鞠 為 茂 草 諸 本 「 江 淮 」 誤 倒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乙 。
〔 四 六 〕 玄 感 與 前 戶 部 尚 書 李 子 雄 計 曰 按 此 李 子 雄 , 隋 書 卷 七 0 附 楊 玄 感 傳 後 。 本 書 卷 七 四 改 作 李 雄 , 自 有 專 傳 。 而 隋 書 卷 四 六 之 李 雄 , 本 書 卷 三 三 改 作 李 子 雄 附 其 父 李 裔 傳 後 。 這 沿 隋 書 原 文 作 「 李 子 雄 」 , 與 本 書 卷 三 三 之 李 子 雄 自 相 混 淆 。
〔 四 七 〕 通 不 能 濟 諸 本 脫 「 通 」 字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四 八 〕 萬 石 弟 仁 行 官 至 朝 議 大 夫 隋 書 「 朝 議 」 作 「 朝 請 」 。 按 隋 書 卷 二 八 百 官 志 , 隋 初 文 散 官 有 朝 議 大 夫 。 大 業 三 年 改 革 官 制 , 省 朝 議 大 夫 , 新 置 散 官 有 朝 請 大 夫 , 班 正 五 品 。 仁 行 被 殺 在 大 業 九 年 , 則 其 時 已 無 朝 議 大 夫 , 隋 書 是 。
〔 四 九 〕 初 從 高 寶 寧 諸 本 脫 「 寧 」 字 , 據 隋 書 、 通 志 補 。
〔 五 0 〕 素 母 弟 約 隋 書 卷 四 八 楊 約 傳 云 : 「 素 異 母 弟 也 。 」 此 疑 脫 「 異 」 字 。
〔 五 一 〕 鄜 州 刺 史 隋 書 「 鄜 」 作 「 邵 」 。 按 「 鄜 州 」 即 「 敷 州 」 。 楊 約 父 名 「 敷 」 , 當 時 避 諱 甚 謹 , 疑 不 得 為 此 州 刺 史 。 後 周 置 邵 州 , 大 業 初 州 廢 ( 見 隋 書 卷 三 0 地 理 志 絳 郡 垣 縣 註 ) 。 楊 約 當 是 作 邵 州 刺 史 。
〔 五 二 〕 王 必 鏤 銘 於 骨 髓 諸 本 及 隋
書 「 鏤 」 作 「 鎮 」 , 馮 夢 禎 云 : 「 『 鎮 』 字 恐 訛 , 疑 當
作 『 鏤 』 。 」 按 通 志 卷 一 六 0 正 作 「 鏤 」 。「
鎮 銘 」 不 可 通 , 今 從 通 志 改 。
〔 五 三 〕 其 從 弟 世 隆 等 出 據 河 橋 諸 本 「 隆 」 作 「 澄 」 , 周 書 作 「 隆 」 。 按 事 見 本 書 卷 四 八 尒 朱 世 隆 傳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五 四 〕 然 與 柳 慶 不 協 案 成 其 罪 諸 本 「 慶 」 作 「 機 」 , 周 書 作 「 慶 」 。 按 本 書 卷 六 四 、 周 書 卷 二 二 柳 慶 傳 云 : 「 又 與 楊 寬 有 隙 。 及 寬 參 知 政 事 , 遂 見 疏 忌 。 」 又 言 楊 寬 囚 慶 故 吏 , 求 慶 罪 失 。 周 書 作 「 慶 」 是 。 柳 機 為 慶 子 , 出 仕 較 晚 , 與 寬 不 相 及 。 今 據 周 書 改 。
〔 五 五 〕 子 文 思 諸 本 「 思 」 作 「 恩 」 , 隋 書 卷 四 八 楊 素 傳 作 「 文 思 」 。 按 本 卷 上 文 楊 素 傳 云 : 「 從 父 文 思 、 弟 紀 及 族 父 异 , 並 尚 書 列 卿 。 」 又 寬 祖 名 「 恩 」 , 不 得 名 其 子 曰 「 文 恩 」 。 此 形 似 致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五 六 〕 文 思 字 溫 才 百 衲 本 、 南 本 、 北 本 「 才 」 作 「 仁 」 , 隋 書 作 「 才 」 。 殿 本 攷 證 云 : 「 上 文 文 思 父 寬 字 蒙 仁 , 當 以 『 才 』 為 是 。 今 從 隋 書 。 」
〔 五 七 〕 壽 陽 劉 叔 仁 作 亂 從 清 河 公 宇
文 神 舉 討 之 按 周 書 卷 四 0 宇 文 神 舉 傳 云 , 「 并 州 平 ,
即 授 并 州 刺 史 」 , 「 所 部 東 壽 陽 縣 土 人 相 聚 為 盜 」 , 「
神 舉 以 州 兵 討 平 之 」 。 隋 書 卷 三 0 地 理 志 中 太 原 郡 壽 陽
縣 下 註 云 : 「 開 皇 十 年 改 州 南 受 陽 縣 為 文 水 , 分 州 東 故
壽 陽 置 壽 陽 。 」 錢 氏 考 異 卷 三 一 云 : 「 隋 志 之 故 壽 陽 ,
蓋 即 此 傳 ( 宇 文 神 舉 傳 ) 之 東 壽 陽 。 」 據 此 , 則 周 時 之
壽 陽 即 受 陽 , 同 時 另 有 東 壽 陽 , 即 後 來 隋 時 之 壽 陽 。 這
「 壽 陽 」 上 應 有 「 東 」 字 。
肅 少 聰 辯 , 涉 獵 經 史 , 頗 有 大 志 。 仕 齊 , 位 祕 書 丞 。 父 奐 及 兄 弟 並 為 齊 武 帝 所 殺 。 太 和 十 七 年 , 肅 自 建 鄴 來 奔 。 孝 文 時 幸 鄴 , 聞 其 至 , 虛 衿 待 之 , 引 見 問 故 。 肅 辭 義 敏 切 , 辯 而 有 禮 , 帝 甚 哀 惻 之 。 遂 語 及 為 國 之 道 , 肅 所 陳 說 , 深 會 旨 , 帝 促 席 移 景 , 不 覺 坐 之 疲 也 。 肅 因 言 蕭 氏 危 亡 之 兆 , 可 以 乘 機 , 帝 於 是 圖 南 之 規 轉 銳 。 器 重 禮 遇 , 日 有 加 焉 , 親 貴 舊 臣 莫 之 間 也 , 或 屏 左 右 , 談 說 至 夜 分 不 罷 。 肅 亦 盡 忠 輸 誠 , 無 所 隱 避 , 自 謂 君 臣 之 際 , 猶 孔 明 之 遇 玄 德 也 。 尋 除 輔 國 、 大 將 軍 長 史 , 〔 一 〕 賜 爵 開 陽 伯 。 肅 固 辭 伯 爵 , 許 之 。
詔 肅 討 齊 義 陽 , 聽 招 募 壯 勇 以 為 爪 牙 , 其 募 士 有 功 , 賞 加 等 ; 其 從 肅 行 者 , 六 品 已 下 聽 先 擬 用 , 以 後 聞 ; 若 投 化 人 , 聽 五 品 已 下 先 即 優 授 。 肅 至 義 陽 , 頻 破 賊 軍 , 除 持 節 、 都 督 、 豫 州 刺 史 、 揚 州 大 中 正 。 肅 善 撫 接 , 甚 有 聲 稱 。 尋 徵 入 朝 , 帝 手 詔 曰 : 「 不 見 君 子 , 中 心 如 醉 , 一 日 三 歲 , 我 勞 如 何 。 飾 館 華 林 , 拂 席 相 待 , 卿 欲 以 何 日 發 汝 墳 也 ? 」 又 詔 曰 : 「 肅 丁 荼 虣 世 , 志 等 伍 胥 , 窮 踰 再 期 , 蔬 縕 不 改 。 有 司 依 禮 喻 之 , 為 裁 練 禫 之 制 。 」
二 十 年 七 月 , 帝 以 久 旱 不 雨 輟 膳 , 百 僚 詣 闕 。 帝 在 崇 虛 樓 , 遣 舍 人 問 肅 。 對 曰 : 「 伏 承 陛 下 輟 膳 , 已 經 三 旦 , 群 臣 不 敢 自 寧 。 臣 聞 堯 水 湯 旱 , 自 然 之 數 , 須 聖 人 以 濟 世 , 不 由 聖 以 致 災 , 是 以 國 儲 九 年 , 以 禦 九 年 之 變 。 昨 四 郊 之 外 已 蒙 滂 澍 , 唯 京 城 之 內 微 為 少 澤 。 蒸 庶 未 闕 一 飧 , 陛 下 輟 膳 三 日 , 臣 庶 惶 惶 , 無 復 情 地 。 」 帝 遣 答 曰 : 「 雖 不 食 數 朝 , 猶 自 無 感 , 朕 誠 心 未 至 之 所 致 也 。 朕 志 確 然 , 死 而 後 已 。 」 是 夜 , 澍 雨 大 降 。
以 破 齊 將 裴 叔 業 功 , 進 號 鎮 南 將 軍 , 加 都 督 四 州 諸 軍 事 , 封 汝 陽 縣 子 。 肅 頻 表 固 讓 , 不 許 , 詔 加 鼓 吹 一 部 。
初 , 齊 之 收 肅 父 奐 也 , 奐 司 馬 黃 瑤 起 攻 奐 殺 之 。 二 十 二 年 平 漢 陽 , 瑤 起 為 輔 國 將 軍 , 特 詔 以 付 肅 , 〔 二 〕 使 紓 泄 哀 情 。
孝 文 崩 , 遺 詔 以 肅 為 尚 書 令 , 與 咸 陽 王 禧 等 同 為 宰 輔 , 徵 會 駕 魯 陽 。 肅 至 , 遂 與 禧 參 同 謀 謨 。 自 魯 陽 至 京 洛 , 行 途 喪 紀 , 委 肅 參 量 , 憂 勤 經 綜 , 有 過 舊 戚 。 禧 兄 弟 並 敬 昵 之 , 上 下 稱 為 和 輯 。 唯 任 城 王 澄 以 其 起 自 羇 遠 , 一 旦 在 己 之 上 , 每 謂 人 曰 : 「 朝 廷 以 王 肅 加 我 上 , 尚 可 ; 從 叔 廣 陽 , 宗 室 尊 宿 , 歷 任 內 外 , 云 何 一 朝 令 肅 居 其 右 也 ? 〔 三 〕 」 肅 聞 , 降 避 之 。 尋 為 澄 所 奏 劾 , 稱 肅 謀 叛 , 事 尋 申 釋 。 詔 肅 尚 陳 留 長 公 主 , 本 劉 昶 子 婦 彭 城 公 主 也 , 賜 錢 二 十 萬 、 帛 三 千 疋 。
肅 奏 : 「 考 以 顯 能 , 陟 由 績 著 , 升 明 退 闇 , 於 是 乎 在 。 自 百 僚 曠 察 , 四 稔 于 茲 , 請 依 舊 例 , 考 檢 能 否 。 」 從 之 。
裴 叔 業 以 壽 春 內 附 , 拜 肅 使 持 節 、 都 督 江 西 諸 軍 事 , 與 彭 城 王 勰 率 步 騎 十 萬 以 赴 之 。 齊 豫 州 刺 史 蕭 懿 屯 小 峴 , 交 州 刺 史 李 叔 獻 屯 合 肥 , 將 圖 壽 春 。 肅 進 師 討 擊 , 大 破 之 , 禽 叔 獻 , 走 蕭 懿 。 還 京 師 , 宣 武 臨 東 堂 , 引 見 勞 之 , 進 位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, 封 昌 國 縣 侯 。 尋 為 散 騎 常 侍 、 都 督 淮 南 諸 軍 事 、 揚 州 刺 史 。 肅 頻 在 邊 , 悉 心 撫 接 , 遠 近 歸 懷 , 附 者 若 市 , 咸 得 其 心 。 清 身 好 施 , 簡 絕 聲 色 , 終 始 廉 約 , 家 無 餘 財 。 然 性 微 輕 恌 , 頗 以 功 名 自 許 , 護 疵 稱 伐 , 少 所 推 下 , 孝 文 每 以 此 為 言 。
景 明 二 年 , 薨 於 壽 春 , 年 三 十 八 。 宣 武 為 舉 哀 , 給 東 園 祕 器 、 朝 服 一 襲 、 錢 三 十 萬 、 帛 一 千 疋 、 布 五 百 疋 、 蠟 三 百 斤 , 并 問 其 卜 遷 遠 近 , 專 遣 侍 御 史 一 人 監 護 喪 事 。 又 詔 曰 : 「 杜 預 之 歿 , 窆 於 首 陽 , 司 空 李 沖 , 覆 舟 是 託 , 顧 瞻 斯 所 , 亦 二 代 之 九 原 也 。 故 揚 州 刺 史 肅 , 忠 義 結 於 二 世 , 英 惠 符 於 李 、 杜 。 平 生 本 意 , 願 終 京 陵 , 既 有 宿 心 , 宜 遂 先 志 。 其 令 葬 於 沖 、 預 兩 墳 之 間 , 使 之 神 游 相 得 也 。 」 贈 侍 中 、 司 空 公 。 有 司 奏 以 肅 貞 心 大 度 , 宜 諡 匡 公 , 詔 諡 宣 簡 。 明 帝 初 , 詔 為 肅 建 碑 銘 。
自 晉 氏 喪 亂 , 禮 樂 崩 亡 , 孝 文 雖 釐 革 制 度 , 變 更 風 俗 , 其 閒 朴 略 , 未 能 淳 也 。 肅 明 練 舊 事 , 虛 心 受 委 , 朝 儀 國 典 , 咸 自 肅 出 。 子 紹 襲 。
紹 字 三 歸 , 位 中 書 侍 郎 。 卒 , 贈 徐 州 刺 史 。 子 遷 襲 , 齊 受 禪 , 爵 隨 例 降 。
紹 弟 理 , 孝 靜 初 得 還 朝 , 位 著 作 佐 郎 。 紹 , 肅 前 妻 謝 生 也 。 肅 臨 薨 , 謝 始 攜 女 及 紹 至 壽 春 。 宣 武 納 其 女 為 夫 人 , 明 帝 又 納 紹 女 為 嬪 。
肅 弟 康 , 〔 四 〕 字 文 政 , 涉 獵 書 史 , 微 有 兄 風 。 宣 武 初 , 攜 兄 子 誦 、 翊 、 衍 等 入 魏 , 拜 中 書 侍 郎 。 卒 幽 州 刺 史 , 贈 征 虜 將 軍 、 徐 州 刺 史 。
誦 字 國 章 , 肅 長 兄 融 之 子 。 學 涉 有 文 才 , 神 氣 清 俊 , 風 流 甚 美 。 歷 位 散 騎 常 侍 、 光 祿 大 夫 、 右 將 軍 、 幽 州 刺 史 、 長 兼 祕 書 監 、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。 明 帝 崩 , 靈 太 后 之 立 幼 主 也 , 於 時 大 赦 。 誦 宣 讀 詔 書 , 言 制 抑 揚 , 風 神 竦 秀 , 百 僚 傾 屬 , 莫 不 歎 美 。 孝 莊 初 , 於 河 陰 遇 害 , 贈 尚 書 左 僕 射 、 司 空 公 , 諡 曰 文 宣 。
子 孝 康 , 尚 書 郎 中 。
孝 康 弟 雋 康 , 〔 五 〕 性 清 雅 , 頗 有 文 才 , 齊 文 襄 王 中 外 府 祭 酒 。
誦 弟 衍 , 字 文 舒 , 名 行 器 藝 亞 於 誦 。 位 光 祿 大 夫 、 廷 尉 卿 、 揚 州 刺 史 、 大 中 正 、 〔 六 〕 度 支 七 兵 二 尚 書 、 太 常 卿 。 出 為 散 騎 常 侍 、 西 兗 州 刺 史 , 為 尒 朱 仲 遠 所 禽 , 以 其 名 望 , 不 害 , 令 騎 牛 從 軍 , 久 乃 見 釋 還 洛 。 孝 靜 初 , 位 侍 中 。 卒 , 敕 給 東 園 祕 器 , 贈 尚 書 令 、 司 徒 公 , 諡 曰 文 獻 。 衍 篤 於 交 舊 , 有 故 人 竺 虩 , 於 西 兗 州 為 仲 遠 所 害 , 其 妻 子 飢 寒 , 衍 置 於 家 , 累 年 贍 恤 , 世 人 稱 其 敦 厚 。
翊 字 士 游 , 肅 次 兄 琛 子 也 。 〔 七 〕 風 神 秀 立 , 好 學 有 文 才 , 位 中 書 侍 郎 。 頗 銳 於 榮 利 , 結 婚 於 元 叉 。 為 濟 州 刺 史 , 清 靜 有 政 績 。 入 為 散 騎 常 侍 、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領 國 子 祭 酒 。 卒 , 贈 司 空 公 、 徐 州 刺 史 。
子 深 , 〔 八 〕 武 定 中 , 儀 同 、 開 府 記 室 參 軍 。
劉 芳 字 伯 支 , 彭 城 叢 亭 里 人 , 漢 楚 元 王 交 之 後 也 。 六 世 祖 訥 , 晉 司 隸 校 尉 。 祖 該 , 宋 青 、 徐 二 州 刺 史 。 父 邕 , 宋 兗 州 長 史 。
芳 出 後 宋 東 平 太 守 遜 之 。 邕 同 劉 義 宣 之 事 , 身 死 彭 城 , 芳 隨 伯 母 房 逃 竄 青 州 , 會 赦 免 。 舅 元 慶 , 為 宋 青 州 刺 史 沈 文 秀 建 威 府 司 馬 , 為 文 秀 所 殺 。 芳 母 子 入 梁 鄒 城 。 慕 容 白 曜 南 討 青 、 齊 , 梁 鄒 降 , 芳 北 徙 為 平 齊 人 , 時 年 十 六 。
南 部 尚 書 李 敷 妻 , 司 徒 崔 浩 之 弟 女 ; 芳 祖 母 , 浩 之 姑 也 。 芳 至 京 師 , 詣 敷 門 , 崔 恥 芳 流 播 , 拒 不 見 之 。 芳 雖 處 窮 窘 之 中 , 而 業 尚 貞 固 。 聰 敏 過 人 , 篤 志 墳 典 , 晝 則 傭 書 以 自 資 給 , 夜 則 誦 經 不 寢 , 至 有 易 衣 併 日 之 弊 , 而 澹 然 自 守 , 不 急 急 於 榮 利 , 不 戚 戚 於 貧 賤 , 乃 著 窮 通 論 以 自 慰 。 常 為 諸 僧 傭 寫 經 論 , 筆 跡 稱 善 , 卷 直 一 縑 , 歲 中 能 入 百 餘 疋 , 如 此 數 年 , 賴 以 頗 振 。 由 是 與 德 學 大 僧 多 有 還 往 。
時 有 南 方 沙 門 慧 度 以 事 被 責 , 未 幾 暴 亡 , 芳 因 緣 聞 知 , 文 明 太 后 召 入 禁 中 , 鞭 之 一 百 。 時 中 官 李 豐 主 其 始 末 , 知 芳 篤 學 有 志 行 , 言 之 於 太 后 , 微 愧 於 心 。 會 齊 使 劉 纘 至 , 芳 之 始 族 兄 也 , 擢 芳 兼 主 客 郎 , 與 纘 相 接 。 拜 中 書 博 士 。 後 與 崔 光 、 宋 弁 、 邢 產 等 俱 為 中 書 侍 郎 。 俄 而 詔 芳 與 產 入 授 皇 太 子 經 , 遷 太 子 庶 子 , 兼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。 從 駕 洛 陽 , 自 在 路 及 旋 京 師 , 侍 坐 講 讀 。 芳 才 思 深 敏 , 特 精 經 義 , 博 聞 強 記 , 兼 覽 蒼 雅 , 尤 長 音 訓 , 辯 析 無 疑 。 於 是 禮 遇 日 隆 , 賞 賚 豐 渥 。 俄 兼 通 直 常 侍 , 從 駕 南 巡 , 撰 述 行 事 , 尋 而 除 正 。
王 肅 之 來 奔 也 , 孝 文 雅 相 器 重 , 朝 野 屬 目 。 芳 未 及 相 見 。 嘗 宴 群 臣 於 華 林 , 肅 語 次 云 : 「 古 者 唯 婦 人 有 笄 , 男 子 則 無 笄 。 」 芳 曰 「 推 經 禮 正 文 , 古 者 男 子 婦 人 俱 有 笄 。 」 肅 曰 : 「 喪 服 稱 男 子 免 而 婦 人 髽 , 男 子 冠 而 婦 人 笄 , 如 此 則 男 子 不 應 有 笄 。 」 芳 曰 : 「 此 專 謂 凶 事 也 。 禮 , 初 遭 喪 , 男 子 免 , 時 則 婦 人 髽 ; 男 子 冠 , 時 則 婦 人 笄 。 言 俱 時 變 , 男 子 婦 人 免 髽 、 冠 笄 之 不 同 也 。 又 冠 尊 , 故 奪 其 笄 , 且 互 言 也 。 非 謂 男 子 無 笄 。 又 禮 內 則 稱 : 『 子 事 父 母 , 雞 初 鳴 , 櫛 纚 笄 總 。 』 以 茲 而 言 , 男 子 有 笄 明 矣 。 」 高 祖 稱 善 者 久 之 。 肅 亦 以 芳 言 為 然 , 曰 : 「 此 非 劉 石 經 也 ? 」 昔 漢 世 造 三 字 石 經 於 太 學 , 〔 九 〕 學 者 文 字 不 正 , 多 往 質 焉 。 芳 音 義 明 辯 , 疑 者 皆 往 詢 訪 , 故 時 人 號 為 劉 石 經 。 酒 闌 , 芳 與 肅 俱 出 。 肅 執 芳 手 曰 : 「 吾 少 來 留 意 三 禮 , 在 南 諸 儒 , 亟 共 討 論 , 皆 謂 此 義 , 如 吾 向 言 。 今 聞 往 釋 , 頓 祛 平 生 之 惑 。 」 芳 理 義 精 贍 , 類 皆 如 是 。
孝 文 遷 洛 , 路 由 朝 歌 , 見 殷 比 干 墓 , 愴 然 悼 懷 , 為 文 以 弔 之 。 芳 為 注 解 , 表 上 之 。 詔 曰 : 「 覽 卿 注 , 殊 為 富 博 。 但 文 非 屈 、 宋 , 理 慚 張 、 賈 。 既 有 雅 致 , 便 可 付 之 集 書 。 」 詔 以 芳 經 學 精 洽 , 超 遷 國 子 祭 酒 。 以 母 憂 去 官 。
帝 征 宛 、 鄧 , 起 為 輔 國 將 軍 、 太 尉 長 史 , 從 太 尉 、 咸 陽 王 禧 攻 南 陽 。 齊 將 裴 叔 業 入 寇 徐 州 , 疆 埸 之 人 , 頗 懷 去 就 。 帝 憂 之 , 以 芳 為 散 騎 常 侍 、 國 子 祭 酒 、 徐 州 大 中 正 , 行 徐 州 事 。 後 兼 侍 中 , 從 征 馬 圈 。 孝 文 崩 於 行 宮 , 及 宣 武 即 位 , 芳 手 加 袞 冕 。 孝 文 襲 歛 , 暨 乎 啟 祖 、 山 陵 、 練 祭 , 始 末 喪 事 , 皆 芳 撰 定 。 咸 陽 王 禧 等 奉 申 遺 旨 , 令 芳 入 授 宣 武 經 。 及 南 徐 州 刺 史 沈 陵 外 叛 , 〔 一 0 〕 徐 州 大 水 , 遣 芳 撫 慰 振 恤 之 。
尋 正 侍 中 , 祭 酒 、 中 正 並 如 故 。 芳 表 曰 :
夫 為 國 家 者 罔 不 崇 儒 尊 道 , 學 校 為 先 。 唐 虞 以 往 , 典 籍 無 據 , 隆 周 以 降 , 任 居 武 門 。 〔 一 一 〕 蔡 氏 勸 學 篇 云 : 「 周 之 師 氏 居 武 門 左 。 」 今 之 祭 酒 則 周 師 氏 。 洛 陽 記 : 「 國 子 學 官 與 天 子 宮 對 。 〔 一 二 〕 太 學 在 開 陽 門 外 。 」 案 學 記 云 : 「 古 之 王 者 , 建 國 親 人 , 教 學 為 先 。 」 鄭 氏 注 : 「 內 則 設 師 保 以 教 , 使 國 子 學 焉 ; 外 則 有 太 學 庠 序 之 官 。 」 由 斯 而 言 , 國 學 在 內 , 太 學 在 外 , 明 矣 。 臣 謂 今 既 徙 縣 崧 瀍 , 皇 居 伊 洛 , 宮 闕 府 寺 , 僉 復 故 址 , 至 於 國 學 , 豈 宜 舛 錯 ? 校 量 舊 事 , 應 在 宮 門 之 左 。 至 如 太 學 , 基 所 見 存 , 仍 舊 營 構 。
又 去 太 和 二 十 年 , 〔 一 三 〕 發 敕 立 四 門 博 士 , 於 四 門 置 學 。 臣 案 : 自 周 已 上 , 學 唯 以 二 , 或 尚 東 , 或 尚 西 , 或 貴 在 國 , 或 貴 在 郊 。 爰 暨 周 室 , 學 蓋 有 六 : 師 氏 居 內 , 太 學 在 國 , 四 小 在 郊 。 禮 記 云 : 「 周 人 養 庶 老 於 虞 庠 , 虞 庠 在 國 之 四 郊 。 」 禮 又 云 : 「 天 子 設 四 學 , 當 入 學 而 太 子 齒 。 」 注 云 : 「 四 學 , 周 四 郊 之 虞 庠 也 。 」 大 戴 保 傅 篇 云 : 「 帝 入 東 學 , 尚 親 而 貴 仁 ; 帝 入 南 學 , 尚 齒 而 貴 信 ; 帝 入 西 學 ; 尚 賢 而 貴 德 ; 帝 入 北 學 , 尚 貴 而 尊 爵 ; 帝 入 太 學 , 承 師 而 問 道 。 」 周 之 五 學 , 於 此 彌 彰 。 案 鄭 注 學 記 , 周 則 六 學 , 所 以 然 者 , 注 云 : 「 內 則 設 師 保 以 教 , 使 國 子 學 焉 ; 外 則 有 太 學 庠 序 之 官 。 」 此 其 證 也 。 漢 、 魏 已 降 , 無 復 四 郊 。 謹 尋 先 旨 , 宜 在 四 門 。 案 王 肅 注 云 : 「 天 子 四 郊 有 學 , 去 都 五 十 里 。 」 考 之 鄭 氏 , 不 云 遠 近 。 今 太 學 故 坊 , 基 址 寬 曠 。 四 郊 別 置 , 相 去 遼 闊 , 檢 督 難 周 。 計 太 學 坊 并 作 四 門 , 猶 為 太 曠 , 以 臣 愚 量 , 同 處 無 嫌 。 且 今 時 制 置 , 多 循 中 代 , 未 審 四 學 應 從 古 不 ? 求 集 儒 禮 官 議 其 定 所 。 〔 一 四 〕
從 之 。 遷 中 書 令 , 祭 酒 如 故 。
出 除 青 州 刺 史 , 為 政 儒 緩 , 不 能 禁 止 姦 盜 ; 然 廉 清 寡 欲 , 無 撓 公 私 。 還 朝 , 議 定 律 令 , 芳 斟 酌 古 今 , 為 大 議 之 主 , 其 中 損 益 , 多 芳 意 也 。 宣 武 以 朝 儀 多 闕 , 其 一 切 諸 議 悉 委 芳 修 正 , 於 是 朝 廷 吉 凶 大 事 , 皆 就 諮 訪 焉 。
轉 太 常 卿 。 芳 以 所 置 五 郊 及 日 月 之 位 , 去 城 里 數 於 禮 有 違 ; 又 靈 星 、 周 公 之 祀 , 不 應 隸 太 常 。 乃 上 疏 曰 :
臣 聞 國 之 大 事 , 莫 先 郊 祀 , 郊 祀 之 本 , 實 在 審 位 。 臣 學 謝 全 經 , 業 乖 通 古 , 豈 可 輕 薦 瞽 言 , 妄 陳 管 說 。 竊 見 所 置 壇 祠 , 遠 近 之 宜 , 考 之 典 制 , 或 未 允 衷 , 既 曰 職 司 , 請 陳 膚 淺 。
孟 春 令 云 : 「 其 數 八 。 」 又 云 : 「 迎 春 於 東
郊 。 」 盧 植 云 : 「 東 郊 , 八 里 郊 也 。 」 賈 逵 云 : 「 東 郊
, 木 帝 太 昊 , 八 里 。 」 許 慎 云 : 「 東 郊 , 八 里 郊 也 。 」
鄭 玄 孟 春 令 注 云 : 「 王 居 明 堂 。 禮 曰 : 『 王 出 十 五 里 迎
歲 。 』 蓋 殷 禮 也 。 周 禮 , 近 郊 五 十 里 。 」 鄭 玄 別 注 云 「
東 郊 去 都 城 八 里 。 」 高 誘 云 : 「 迎 春 氣 於 東 方 , 八 里 郊
也 。 」 王 肅 云 : 「 東 郊 八 里 , 因 木 數 也 。 」 此 皆 同 謂 春
郊 八 里 之 明 據 也 。 孟 夏 令 云 : 「 其 數 七 。 」 又 云 : 「 迎
夏 於 南 郊 。 」 盧 植 云 : 「 南 郊 , 七 里 郊 。 」 賈 逵 云 : 「
南 郊 , 火 帝 , 七 里 。 」 〔 一 五 〕 許 慎 云 : 「 南 郊 , 七 里
郊 也 。 」 鄭 玄 云 : 「 南 郊 去 都 城 七 里 。 」 高 誘 云 : 「 南
郊 , 七 里 之 郊 也 。 」 王 肅 云 : 「 南 郊 七 里 , 因 火 數 也 。
」 此 又 南 郊 七 里 之 審 據 也 。 中 央 令 云 : 「 其 數 五 。 」 盧
植 云 : 「 中 郊 , 五 里 之 郊 也 。 」 賈 逵 云 :「
中 兆 黃 帝 之 位 , 并 南 郊 之 季 , 故 云 兆 五 帝 於 四 郊 也 。
」 鄭 玄 云 : 「 中 郊 , 西 南 未 地 , 去 都 城 五 里 。 」 此 又 中
郊 五 里 之 審 據 也 。 孟 秋 令 云 : 「 其 數 九 。 」 又 云 : 「 以
迎 秋 於 西 郊 。 」 盧 植 云 : 「 西 郊 , 九 里 郊 。 」 賈 逵 云 :
「 西 郊 , 金 帝 少 昊 , 九 里 。 」 許 慎 云 : 「 西 郊 , 九 里 郊
也 。 」 鄭 玄 云 : 「 西 郊 去 都 城 九 里 。 」 高 誘 云 : 「 西 郊
, 九 里 之 郊 也 。 」 王 肅 云 : 「 西 郊 九 里 , 因 金 數 也 。 」
此 又 西 郊 九 里 之 審 據 也 。 孟 冬 令 云 : 「 其 數 六 。 」 又 云
: 「 迎 冬 於 北 郊 。 」 盧 植 云 : 「 北 郊 , 六 里 郊 也 。 」 賈
逵 云 : 「 北 郊 , 水 帝 顓 頊 , 六 里 。 」 許 慎 云 : 「 北 郊 ,
六 里 郊 也 。 」 鄭 玄 云 : 「 北 郊 去 都 城 六 里 。 」 高 誘 云 :
「 北 郊 , 六 里 之 郊 也 。 」 王 肅 云 : 「 北 郊 六 里 , 因 水 數
也 。 」 此 又 北 郊 六 里 之 審 據 也 。 宋 氏 含 文 嘉 注 云 : 「 周
禮 , 王 畿 內 千 里 , 二 十 分 其 一 , 以 為 近 郊 。 近 郊 五 十 里
, 倍 之 為 遠 郊 。 迎 王 氣 蓋 於 近 郊 。 漢 不 設 王 畿 , 則 以 其
方 數 為 郊 處 , 故 東 郊 八 里 , 南 郊 七 里 , 西 郊 九 里 , 北 郊
六 里 , 中 郊 在 西 南 未 地 五 里 。 」 祭 祀 志 云 : 「 建 武 二 年
正 月 , 初 制 郊 兆 於 雒 陽 城 南 七 里 , 依 採 元 始 中 故 事 , 北
郊 在 雒 陽 城 北 四 里 。 」 此 又 漢 世 南 、 北 郊 之 明 據 也 。 今
地 祇 準 此 。 至 如 三 十 里 郊 , 進 乖 鄭 玄 所 引 殷 、 周 二 代 之
據 , 退 違 漢 、 魏 所 行 故 事 。 凡 邑 外 曰 郊 。 今 計 四 郊 各 以
郭 門 為 限 , 里 數 依 上 。
禮 , 朝 拜 日 月 皆 於 東 西 門 外 。 今 日 月 之 位 , 去 城 東 西 , 路 各 三 十 , 竊 又 未 審 。 禮 又 云 : 「 祭 日 於 壇 , 祭 月 於 坎 。 」 今 計 造 如 上 。 禮 儀 志 云 : 「 立 高 禖 祠 于 城 南 。 」 不 云 里 數 , 故 今 仍 舊 。
靈 星 本 非 禮 事 , 兆 自 漢 初 , 專 為 祈 田 , 隸 郡 縣 。 郊 祀 志 云 : 「 高 祖 五 年 , 制 詔 御 史 , 其 令 天 下 立 靈 星 祠 , 牲 用 太 牢 , 縣 邑 令 、 長 侍 祠 。 」 晉 祠 令 云 : 「 郡 、 縣 、 國 祠 社 稷 、 先 農 , 縣 又 祠 靈 星 。 」 此 靈 星 在 天 下 諸 縣 之 明 據 也 。 周 公 廟 所 以 別 在 洛 陽 者 , 蓋 緣 姬 旦 創 成 洛 邑 , 故 傳 世 洛 陽 , 崇 祠 不 絕 , 以 彰 厥 庸 。 夷 、 齊 廟 者 , 亦 世 為 洛 陽 界 內 神 祠 。 今 並 移 太 常 , 恐 乖 其 本 。 天 下 此 類 甚 眾 , 皆 當 部 郡 縣 修 理 , 公 私 施 之 禱 請 。 竊 惟 太 常 所 司 , 郊 廟 神 祇 自 有 常 限 , 無 宜 臨 時 斟 酌 以 意 , 若 遂 爾 妄 營 , 則 不 免 淫 祀 。 二 祠 在 太 常 , 在 洛 陽 , 於 國 一 也 , 然 貴 在 審 本 。
臣 以 庸 蔽 , 謬 忝 今 職 , 考 括 墳 籍 , 博 采 群 議 , 既 無 異 端 , 謂 粗 可 依 據 。 今 玄 冬 務 隙 , 野 罄 人 閑 , 遷 易 郊 壇 , 二 三 為 便 。
詔 曰 : 「 所 上 乃 有 明 據 , 但 先 朝 置 立 已 久 , 且 可 從 舊 。 」
先 是 , 孝 文 於 代 都 詔 中 書 監 高 閭 、 太 常 少 卿 陸 琇 并 公 孫 崇 等 十 餘 人 修 理 金 石 及 八 音 之 器 。 後 崇 為 太 樂 令 , 乃 上 請 尚 書 僕 射 高 肇 , 更 共 營 理 。 宣 武 詔 芳 共 主 之 。 芳 表 以 禮 樂 事 大 , 不 容 輒 決 , 自 非 博 延 公 卿 , 廣 集 儒 彥 , 討 論 得 失 , 研 窮 是 非 , 無 以 垂 之 萬 葉 , 為 不 朽 之 式 。 被 報 聽 許 , 數 旬 之 間 , 頻 煩 三 議 。 于 時 朝 士 頗 以 崇 專 綜 既 久 , 不 應 乖 謬 , 各 默 然 無 發 論 者 。 芳 乃 探 引 經 誥 , 搜 括 舊 文 , 共 相 難 質 , 皆 有 明 據 , 以 為 盈 縮 有 差 , 不 合 典 式 。 崇 雖 示 相 酬 答 , 而 不 會 問 意 , 卒 無 以 自 通 。 尚 書 依 事 述 奏 , 仍 詔 委 芳 別 更 考 制 。 於 是 學 者 彌 歸 宗 焉 。
芳 以 社 稷 無 樹 , 又 上 疏 曰 :
依 合 朔 儀 注 : 日 有 變 , 以 朱 絲 為 繩 , 以 繞 係 社 樹 三 匝 。 而 今 無 樹 。 又 周 禮 大 司 徒 職 云 : 「 設 其 社 稷 之 壝 而 樹 之 田 主 , 各 以 其 社 之 所 宜 木 。 」 鄭 玄 注 云 : 「 所 宜 木 , 謂 若 松 柏 栗 也 。 」 此 其 一 證 也 。 又 小 司 徒 封 人 職 云 : 「 掌 設 王 之 社 壝 , 為 畿 封 而 樹 之 。 」 鄭 玄 注 云 「 不 言 稷 者 , 王 主 於 社 。 稷 , 社 之 細 也 。 」 此 其 二 證 也 。 又 論 語 曰 : 「 哀 公 問 社 於 宰 我 , 宰 我 對 曰 : 夏 后 氏 以 松 , 殷 人 以 柏 , 周 人 以 栗 。 」 是 乃 土 地 之 所 宜 也 。 此 其 三 證 也 。 又 白 武 通 : 〔 一 六 〕 「 社 、 稷 所 以 有 樹 何 也 ? 尊 而 識 之 也 , 使 人 望 見 即 敬 之 , 又 所 以 表 功 也 。 」 案 此 正 解 所 以 有 樹 之 義 , 了 不 論 有 之 與 無 也 。 此 其 四 證 也 。 此 云 「 社 、 稷 所 以 有 樹 何 」 , 然 則 稷 亦 有 樹 明 矣 。 又 五 經 通 義 云 : 「 天 子 太 社 、 王 社 , 諸 侯 國 社 、 侯 社 , 制 度 奈 何 ? 曰 , 社 皆 有 垣 無 屋 , 樹 其 中 以 木 。 有 木 者 , 土 主 生 萬 物 , 萬 物 莫 善 於 木 , 故 樹 木 也 。 」 此 其 五 證 也 。 此 最 其 丁 寧 備 解 有 樹 之 意 也 。 又 五 經 要 義 云 : 「 社 必 樹 之 以 木 。 周 禮 司 徒 職 曰 : 班 社 而 樹 之 , 各 以 土 地 所 生 。 尚 書 逸 篇 曰 : 太 社 惟 松 , 東 社 惟 柏 , 南 社 惟 梓 , 西 社 惟 栗 , 北 社 惟 槐 。 」 此 其 六 證 也 。 此 又 太 社 及 四 方 皆 有 樹 別 之 明 據 也 。 又 見 諸 家 禮 圖 , 社 稷 圖 皆 畫 為 樹 , 唯 誡 社 、 誡 稷 無 樹 。 此 其 七 證 也 。
雖 辯 有 樹 之 據 , 猶 未 正 所 植 之 木 。 案 論 語 稱 「 夏 后 氏 以 松 , 殷 人 以 柏 , 周 人 以 栗 」 , 便 是 世 代 不 同 。 而 尚 書 逸 篇 則 云 「 太 社 惟 松 」 , 如 此 , 便 以 一 代 之 中 而 立 社 各 異 也 。 〔 一 七 〕 愚 以 為 宜 植 以 松 。 何 以 言 之 ? 逸 書 云 「 太 社 惟 松 」 , 今 者 植 松 , 不 慮 失 禮 。 惟 稷 無 成 證 。 稷 乃 社 之 細 , 蓋 亦 不 離 松 也 。
宣 武 從 之 。
芳 沈 雅 方 正 , 概 尚 甚 高 , 經 傳 多 通 , 孝 文 尤 器 敬 之 , 動 相 顧 訪 。 太 子 恂 之 在 東 宮 , 孝 文 欲 為 納 芳 女 , 芳 辭 以 年 貌 非 宜 , 帝 歎 其 謙 慎 。 帝 更 敕 芳 舉 其 宗 女 , 芳 乃 稱 其 族 子 長 文 之 女 , 孝 文 乃 為 恂 娉 之 , 與 鄭 懿 女 對 為 左 右 孺 子 焉 。
崔 光 於 芳 有 中 表 之 敬 , 每 事 詢 仰 。 芳 撰 鄭 玄 所 注 周 官 儀 禮 音 、 干 寶 所 注 周 官 音 、 王 肅 所 注 尚 書 音 、 何 休 所 注 公 羊 音 、 范 甯 所 注 穀 梁 音 、 韋 昭 所 注 國 語 音 、 范 曄 後 漢 書 音 各 一 卷 , 辯 類 三 卷 , 徐 州 人 地 錄 二 十 卷 , 急 就 篇 續 注 音 義 證 三 卷 , 毛 詩 箋 音 義 證 十 卷 , 禮 記 義 證 十 卷 , 周 官 儀 禮 義 證 各 五 卷 。 崔 光 表 求 以 中 書 監 讓 芳 , 宣 武 不 許 。 卒 , 贈 鎮 東 將 軍 、 徐 州 刺 史 , 諡 文 貞 侯 。
長 子 懌 , 字 祖 欣 , 雅 有 父 風 , 頗 好 文 翰 。 歷 徐 州 別 駕 、 兗 州 左 軍 府 長 史 、 司 空 諮 議 參 軍 , 屢 為 行 臺 出 使 , 所 歷 皆 有 當 官 之 稱 。 轉 通 直 散 騎 常 侍 、 徐 州 大 中 正 , 行 郢 州 事 , 尋 遷 安 南 將 軍 、 大 司 農 卿 。 卒 , 贈 徐 州 刺 史 , 諡 曰 簡 。
無 子 , 弟 廞 以 第 三 子 為 後 。
廞 字 景 興 , 好 學 強 立 。 善 事 當 世 , 高 肇 之 盛 及 清 河 王 懌 為 宰 輔 , 廞 皆 與 其 子 姪 交 游 ; 靈 太 后 臨 朝 , 又 與 太 后 兄 子 往 還 相 好 。 太 后 令 廞 以 詩 賦 授 弟 元 吉 。 稍 遷 光 祿 大 夫 。 孝 武 帝 初 , 除 散 騎 常 侍 , 遷 驃 騎 大 將 軍 、 國 子 祭 酒 。 孝 武 於 顯 陽 殿 講 孝 經 , 廞 為 執 經 , 雖 酬 答 論 難 未 能 精 盡 , 而 風 采 音 制 , 足 有 可 觀 。 尋 兼 都 官 尚 書 , 又 兼 殿 中 尚 書 。 及 孝 武 入 關 , 齊 神 武 至 洛 , 責 廞 誅 之 。
子 騭 , 字 子 昇 , 少 有 風 氣 , 頗 涉 文 史 。 位 徐 州 開 府 從 事 中 郎 。 父 廞 之 死 , 騭 率 勒 鄉 部 赴 兗 州 , 與 刺 史 樊 子 鵠 抗 禦 王 師 , 每 戰 , 流 涕 突 陣 。 城 陷 , 禽 送 晉 陽 , 齊 神 武 矜 而 赦 之 。 文 襄 為 儀 同 開 府 , 以 騭 為 屬 , 本 州 大 中 正 , 轉 中 書 舍 人 。 時 與 梁 和 通 , 騭 前 後 受 敕 對 其 使 一 十 六 人 。 為 司 徒 左 長 史 , 卒 , 贈 南 青 州 刺 史 。
廞 弟 戫 , 位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。 戫 子 逖 。
逖 字 子 長 , 少 聰 敏 , 好 弋 獵 騎 射 , 以 行 樂 為 事 , 愛 交 游 , 善 戲 謔 。 齊 文 襄 以 為 永 安 公 浚 開 府 行 參 軍 。 逖 遠 離 家 鄉 , 倦 於 羈 旅 , 發 憤 自 勵 , 專 精 讀 書 。 晉 陽 都 會 之 所 , 霸 朝 人 士 攸 集 , 咸 務 於 宴 集 。 逖 在 游 宴 之 中 , 卷 不 離 手 , 遇 有 文 籍 所 未 見 者 , 則 終 日 諷 誦 , 或 通 夜 不 歸 。 其 好 學 如 此 。 亦 留 心 文 藻 , 頗 工 詩 詠 。
齊 天 保 初 , 行 定 陶 縣 令 , 坐 奸 事 免 , 十 餘 年 不 得 調 。 其 姊 為 任 氏 婦 , 沒 入 宮 , 敕 以 賜 魏 收 , 收 所 提 攜 , 後 為 開 府 參 軍 。 及 文 宣 崩 , 文 士 並 作 挽 歌 , 楊 遵 彥 擇 之 , 員 外 郎 盧 思 道 用 八 首 , 逖 用 二 首 , 餘 人 多 者 不 過 三 四 。 中 書 郎 李 愔 戲 逖 曰 : 「 盧 八 問 訊 劉 二 。 」 逖 銜 之 。 乾 明 元 年 , 兼 員 外 散 騎 常 侍 , 使 送 梁 主 蕭 莊 。 〔 一 八 〕 還 , 兼 三 公 郎 中 。
武 成 時 , 和 士 開 寵 要 , 逖 附 之 。 正 授 中 書 侍 郎 , 入 典 機 密 。 時 李 愔 獻 賦 , 言 天 保 中 被 讒 。 逖 摘 其 文 , 奏 曰 : 「 誹 謗 先 朝 , 大 不 敬 。 」 武 成 怒 , 大 加 鞭 朴 。 逖 喜 復 前 憾 , 曰 : 「 高 搥 兩 下 , 執 鞭 一 百 , 何 如 呼 劉 二 時 。 」 尋 兼 散 騎 常 侍 , 聘 陳 使 主 。 逖 欲 獨 擅 文 藻 , 不 願 與 文 士 同 行 。 時 黃 門 侍 郎 王 松 年 妹 夫 盧 士 游 , 性 沈 密 , 逖 求 以 為 副 。 又 逖 姊 魏 家 者 , 收 時 已 放 出 , 逖 因 次 欲 嫁 之 士 游 , 不 許 。 逖 恐 事 露 , 亦 不 逼 焉 。 遷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修 國 史 。 加 散 騎 常 侍 , 除 假 儀 同 三 司 , 聘 周 使 副 。 二 國 始 通 , 禮 儀 未 定 , 逖 與 周 朝 議 論 往 復 , 斟 酌 古 今 , 事 多 合 禮 , 兼 文 辭 可 觀 , 甚 得 名 譽 。 使 還 , 拜 儀 同 三 司 。
及 武 成 崩 , 和 士 開 欲 改 元 , 議 者 各 異 。 逖 請 為 「 武 平 」 , 私 謂 士 開 曰 : 「 武 平 反 為 明 輔 , 逖 作 此 以 為 公 。 」 士 開 悅 而 從 之 。 時 士 開 為 眾 口 所 排 , 婁 定 遠 同 輔 政 , 逖 遂 回 附 之 , 使 得 西 貨 , 悉 以 餉 定 遠 。 定 遠 外 任 , 逖 不 自 安 , 又 陰 結 斛 律 明 月 、 胡 長 仁 以 自 固 。 士 開 知 之 , 未 甚 信 , 忽 於 明 月 門 巷 逢 之 , 彌 以 為 實 。 初 , 逖 名 宦 未 達 時 , 欲 事 祖 珽 。 珽 未 原 , 謂 人 曰 : 「 我 言 彭 城 楚 子 , 應 有 氣 俠 , 唯 將 崔 季 舒 詩 示 人 , 殊 乖 氣 望 。 」 逖 乃 為 弟 娶 珽 女 , 遂 成 密 好 。 珽 之 將 訴 趙 彥 深 、 和 士 開 也 , 先 與 逖 謀 , 逖 乃 告 二 人 , 故 二 人 得 為 之 計 。 珽 被 黜 , 令 弟 出 其 妻 。 及 是 , 逖 解 士 開 所 嫌 。 〔 一 九 〕 尋 出 為 仁 州 刺 史 。 〔 二 0 〕 珽 乃 要 行 臺 尚 書 盧 潛 陷 逖 , 許 潛 重 遷 。 潛 曰 : 「 如 此 事 , 吾 不 為 也 。 」 更 戒 逖 而 護 之 。
後 被 徵 還 , 待 詔 文 林 館 , 重 除 散 騎 常 侍 , 奏 門 下 事 。 未 幾 與 崔 季 舒 等 同 戮 , 時 年 四 十 九 。 所 制 文 筆 三 十 卷 。
子 逸 人 , 〔 二 一 〕 開 府 行 參 軍 。 仕 隋 , 終 於 洛 陽 令 。
芳 從 子 懋 。 懋 字 仲 華 , 祖 泰 之 , 父 承 伯 , 仕 宋 並 有 名 位 。 懋 聰 敏 好 學 , 博 綜 經 史 , 善 草 隸 書 , 識 奇 字 。 宣 武 初 入 朝 , 位 尚 書 外 兵 郎 中 。 芳 甚 重 之 , 凡 所 撰 朝 廷 軌 儀 , 皆 與 參 量 。 尚 書 博 議 , 懋 與 殿 中 郎 袁 翻 常 為 議 主 。 達 於 從 政 , 臺 中 疑 事 , 咸 所 訪 決 。 尚 書 李 平 與 結 莫 逆 交 。 遷 步 兵 校 尉 , 領 郎 中 , 兼 東 宮 中 舍 人 。 轉 員 外 常 侍 、 鎮 遠 將 軍 , 領 考 功 郎 中 , 立 考 課 之 科 , 明 黜 陟 之 法 , 甚 有 條 貫 。
孝 明 初 , 〔 二 二 〕 大 軍 攻 硤 石 , 懋 為 李 平 行 臺 郎 中 , 城 拔 , 懋 頗 有 功 。 太 傅 、 清 河 王 懌 愛 其 風 雅 , 常 目 而 送 之 曰 : 「 劉 生 堂 堂 , 搢 紳 領 袖 , 若 天 假 之 年 , 必 為 魏 朝 宰 輔 。 」 詔 懋 與 諸 才 學 之 士 撰 成 儀 令 。 懌 為 宰 相 積 年 , 禮 懋 尤 重 , 令 諸 子 師 之 。 遷 太 尉 司 馬 。 熙 平 二 年 冬 , 暴 病 卒 。 家 甚 清 貧 , 亡 之 日 , 徒 四 壁 而 已 。 太 傅 懌 及 當 時 才 俊 莫 不 痛 惜 之 。 贈 持 節 、 前 將 軍 、 南 秦 州 刺 史 , 〔 二 三 〕 諡 曰 宣 簡 。
懋 詩 誄 賦 頌 及 文 筆 見 稱 於 時 , 又 撰 諸 器 物 造 作 之 始 十 五 卷 , 名 曰 物 祖 。
常 爽 字 仕 明 , 河 內 溫 人 , 魏 太 常 卿 林 六 世 孫 也 。 祖 珍 , 苻 堅 南 安 太 守 , 因 世 亂 , 遂 居 涼 州 。 父 坦 , 乞 伏 世 鎮 遠 將 軍 、 大 夏 鎮 將 、 顯 美 侯 。
爽 少 而 聰 敏 , 嚴 正 有 志 概 , 雖 家 人 僮 隸 未 嘗 見 其 寬 誕 之 容 。 篤 志 好 學 , 博 聞 強 識 , 明 習 緯 候 、 五 經 、 百 家 , 多 所 研 綜 。 州 郡 禮 命 , 皆 不 就 。 太 武 西 征 涼 土 , 〔 二 四 〕 爽 與 兄 士 國 歸 款 軍 門 。 太 武 嘉 之 , 賜 士 國 爵 五 品 , 顯 美 男 ; 爽 為 六 品 , 拜 宣 威 將 軍 。
是 時 , 戎 車 屢 駕 , 征 伐 為 事 , 貴 游 子 弟 未 遑 學 術 。 爽 置 館 溫 水 之 右 , 教 授 門 徒 七 百 餘 人 , 京 師 學 業 , 翕 然 復 興 。 爽 立 訓 甚 有 勸 罰 之 科 , 弟 子 事 之 , 若 嚴 君 焉 。 尚 書 左 僕 射 元 贊 、 平 原 太 守 司 馬 真 安 、 著 作 郎 程 靈 虯 皆 是 爽 教 所 就 。 崔 浩 、 高 允 並 稱 爽 之 嚴 教 , 獎 勵 有 方 。 允 曰 : 「 文 翁 柔 勝 , 先 生 剛 克 , 立 教 雖 殊 , 成 人 一 也 。 」 其 為 通 識 歎 服 如 此 。
因 教 授 之 暇 , 述 六 經 略 注 , 以 廣 制 作 , 甚 有 條 貫 。 其 序 曰 :
傳 稱 立 天 之 道 , 曰 陰 與 陽 ; 立 地 之 道 , 曰 柔 與 剛 ; 立 人 之 道 , 曰 仁 與 義 。 然 則 仁 義 者 , 人 之 性 也 ; 經 典 者 , 身 之 文 也 。 皆 以 陶 鑄 神 情 , 啟 悟 耳 目 , 未 有 不 由 學 而 能 成 其 器 , 不 由 習 而 能 利 其 業 。 是 故 季 路 勇 士 也 , 服 道 以 成 忠 烈 之 概 ; 甯 越 庸 夫 也 , 講 藝 以 全 高 尚 之 節 。 蓋 所 由 者 習 也 , 所 因 者 本 也 , 本 立 而 道 生 , 身 文 而 德 備 焉 。
昔 者 先 王 之 訓 天 下 也 , 莫 不 導 以 詩 、 書 , 教 以 禮 、 樂 , 移 其 風 俗 , 和 其 人 民 。 故 恭 儉 莊 敬 而 不 煩 者 , 教 深 於 禮 也 ; 廣 博 易 良 而 不 奢 者 , 教 深 於 樂 也 ; 溫 柔 敦 厚 而 不 愚 者 , 教 深 於 詩 也 ; 疏 通 知 遠 而 不 誣 者 , 教 深 於 書 也 ; 潔 靜 精 微 而 不 賊 者 , 教 深 於 易 也 ; 屬 辭 比 事 而 不 亂 者 , 教 深 於 春 秋 也 。 夫 樂 以 和 神 , 詩 以 正 言 , 禮 以 明 體 , 書 以 廣 聽 , 春 秋 以 斷 事 。 五 者 , 蓋 五 常 之 道 , 相 須 而 備 。 易 為 之 源 , 故 曰 易 不 可 見 , 則 乾 坤 其 幾 乎 息 矣 。 由 是 言 之 , 六 經 者 , 先 王 之 遺 烈 , 聖 人 之 盛 事 也 , 安 可 不 游 心 寓 目 習 性 文 身 哉 。
頃 因 暇 日 , 屬 意 藝 林 , 略 撰 所 聞 , 討 論 其 本 , 名 曰 六 經 略 注 , 以 訓 門 徒 焉 。
其 略 注 行 於 世 。
爽 不 事 王 侯 , 獨 守 閑 靜 , 講 肄 經 典 二 十 餘 年 , 時 號 為 「 儒 林 先 生 」 。 年 六 十 三 , 卒 於 家 。
子 文 通 , 歷 官 至 鎮 西 司 馬 、 南 天 水 太 守 、 西 翼 校 尉 。 文 通 子 景 。
景 字 永 昌 , 少 聰 敏 , 初 讀 論 語 、 毛 詩 , 一 受 便 覽 。 及 長 , 有 才 思 , 雅 好 文 章 。 廷 尉 公 孫 良 舉 為 律 博 士 , 〔 二 五 〕 孝 文 親 得 其 名 , 既 而 用 之 為 門 下 錄 事 。 正 始 初 , 招 尚 書 、 門 下 於 金 墉 中 書 外 省 考 論 律 令 , 敕 景 參 議 。 宣 武 季 舅 護 軍 將 軍 高 顯 卒 , 其 兄 右 僕 射 肇 託 景 及 尚 書 邢 巒 、 并 州 刺 史 高 聰 、 通 直 郎 徐 紇 各 作 碑 銘 , 並 以 呈 御 。 帝 悉 付 侍 中 崔 光 簡 之 , 光 奏 景 名 位 乃 處 諸 人 之 下 , 文 出 諸 人 之 上 , 遂 以 景 文 刊 石 。
肇 尚 平 陽 公 主 , 未 幾 主 薨 , 肇 欲 使 公 主 家 令 居 廬 制 服 , 已 付 學 官 議 正 施 行 。 尚 書 又 以 訪 景 , 景 以 婦 人 無 專 國 之 理 , 家 令 不 得 有 純 臣 之 義 , 乃 執 議 曰 :
喪 紀 之 本 , 實 稱 物 以 立 情 ; 輕 重 所 因 , 亦 緣 情 以 制 禮 。 雖 理 關 盛 衰 , 事 經 今 古 , 而 制 作 之 本 , 降 殺 之 宜 , 其 實 一 焉 。 是 故 臣 之 為 君 , 所 以 資 敬 而 崇 重 ; 為 君 母 妻 , 所 以 從 服 而 制 義 。 然 而 諸 侯 大 夫 之 為 君 者 , 謂 其 有 地 土 、 有 吏 屬 , 無 服 文 者 , 言 其 非 世 爵 也 。 今 王 姬 降 適 , 雖 加 爵 命 , 事 非 君 邑 , 理 異 列 土 。 何 者 ? 諸 王 開 國 , 備 立 臣 吏 , 生 有 趨 奉 之 勤 , 死 盡 致 喪 之 禮 。 而 公 主 家 令 , 唯 有 一 人 , 其 丞 已 下 , 命 之 屬 官 , 既 無 接 事 之 儀 , 實 闕 為 臣 之 體 。 原 夫 公 主 之 貴 , 所 以 立 家 令 者 , 蓋 以 主 之 內 事 , 脫 須 關 外 , 理 無 自 達 , 必 也 因 人 。 然 則 家 令 唯 通 內 外 之 職 及 典 主 家 之 事 耳 , 無 關 君 臣 之 理 , 名 義 之 分 也 。 由 是 推 之 , 家 令 不 得 為 純 臣 , 公 主 不 可 為 正 君 , 明 矣 。
且 女 人 之 為 君 , 男 子 之 為 臣 , 古 禮 所 不 載 , 先 朝 所 未 議 。 而 四 門 博 士 裴 道 廣 、 孫 榮 乂 等 以 公 主 為 之 君 , 以 家 令 為 之 臣 , 制 服 以 斬 , 乖 繆 彌 甚 。 又 張 虛 景 、 吾 難 羈 等 不 推 君 臣 之 分 , 不 尋 致 服 之 情 , 猶 同 其 議 , 準 母 制 齊 , 求 之 名 實 , 理 未 為 允 。 竊 謂 公 主 之 爵 , 既 非 食 采 之 君 ; 家 令 之 官 , 又 無 純 臣 之 式 。 若 附 如 母 , 則 情 義 罔 施 ; 若 準 小 君 , 則 從 服 無 據 。 案 如 經 禮 , 〔 二 六 〕 事 無 成 文 , 即 之 愚 見 , 謂 不 應 服 。
朝 廷 從 之 。
景 淹 滯 門 下 積 歲 , 不 至 顯 官 , 以 蜀 司 馬 相 如 、 王 褒 、 嚴 君 平 、 揚 子 雲 等 四 賢 , 皆 有 高 才 而 無 重 位 , 乃 託 意 以 讚 之 。 景 在 樞 密 十 有 餘 年 , 為 侍 中 崔 光 、 盧 昶 、 游 肇 、 元 暉 尤 所 知 賞 。 累 遷 積 射 將 軍 、 給 事 中 。 延 昌 初 , 東 宮 建 , 兼 太 子 屯 騎 校 尉 , 錄 事 皆 如 故 。 受 敕 撰 門 下 詔 書 凡 四 十 卷 。 尚 書 元 萇 出 為 安 西 將 軍 、 雍 州 刺 史 , 請 景 為 司 馬 。 以 景 階 次 不 及 , 除 錄 事 參 軍 、 襄 威 將 軍 , 帶 長 安 令 , 甚 有 惠 政 , 人 吏 稱 之 。
先 是 , 太 常 劉 芳 與 景 等 撰 朝 令 , 未 及 班 行 。 別 典 儀 注 , 多 所 草 創 , 未 成 。 芳 卒 , 景 纂 成 其 事 。 及 宣 武 崩 , 召 景 赴 京 , 還 修 儀 注 。 拜 謁 者 僕 射 , 加 寧 遠 將 軍 , 又 以 本 官 兼 中 書 舍 人 。 後 授 步 兵 校 尉 , 仍 舍 人 。 又 敕 撰 太 和 之 後 朝 儀 已 施 行 者 , 凡 五 十 餘 卷 。 時 靈 太 后 詔 依 漢 世 陰 、 鄧 二 后 故 事 , 親 奉 廟 祀 , 與 帝 交 獻 。 景 乃 據 正 以 定 儀 注 , 朝 廷 是 之 。
正 光 初 , 除 龍 驤 將 軍 、 中 散 大 夫 , 舍 人 如 故 。 時 明 帝 行 講 學 之 禮 於 國 子 寺 , 司 徒 崔 光 執 經 , 敕 景 與 董 紹 、 張 徹 、 馮 元 興 、 王 延 業 、 鄭 伯 猷 等 俱 為 錄 義 。 事 畢 , 又 行 釋 奠 之 禮 , 並 詔 百 官 作 釋 奠 詩 , 以 景 作 為 美 。
是 年 九 月 , 蠕 蠕 主 阿 那 瑰 歸 闕 , 朝 廷 疑 其 位 次 。 高 陽 王 雍 訪 景 。 曰 : 「 昔 咸 寧 中 , 南 單 于 來 朝 , 晉 世 處 之 王 公 、 特 進 之 下 。 今 日 為 班 , 宜 在 蕃 王 、 儀 同 三 司 之 間 。 」 雍 從 之 。 朝 廷 典 章 , 疑 而 不 決 , 則 時 訪 景 而 行 。
初 , 平 齊 之 後 , 光 祿 大 夫 高 聰 徙 於 北 京 , 中 書 監 高 允 為 之 聘 妻 , 給 其 資 宅 。 聰 後 為 允 立 碑 , 每 云 「 吾 以 此 文 報 德 足 矣 」 。 豫 州 刺 史 常 綽 以 未 盡 其 美 。 景 尚 允 才 器 , 先 為 遺 德 頌 , 司 徒 崔 光 聞 而 觀 之 , 尋 味 良 久 , 乃 云 : 「 高 光 祿 平 日 每 矜 其 文 , 自 許 報 允 之 德 , 今 見 常 生 此 頌 , 高 氏 不 得 獨 擅 其 美 也 。 」 侍 中 崔 光 、 安 豐 王 延 明 受 詔 議 定 服 章 , 敕 景 參 修 其 事 。 尋 進 號 冠 軍 將 軍 。
阿 那 瑰 之 還 國 也 , 境 上 遷 延 , 仍 陳 窘 乏 。 遣 尚 書 左 丞 元 孚 奉 詔 振 恤 , 阿 那 瑰 執 孚 過 柔 玄 , 奔 于 漠 北 。 遣 尚 書 令 李 崇 、 御 史 中 尉 兼 右 僕 射 元 纂 追 討 不 及 。 乃 令 景 出 塞 , 經 } 山 , 臨 瀚 海 , 宣 敕 勒 眾 而 返 。 景 經 涉 山 水 , 悵 然 懷 古 , 乃 擬 劉 琨 扶 風 歌 十 二 首 。 進 號 征 虜 將 軍 。
孝 昌 初 , 給 事 黃 門 侍 郎 , 尋 除 左 將 軍 、 太 府 少 卿 , 仍 舍 人 。 固 辭 少 卿 不 拜 , 改 授 散 騎 常 侍 , 將 軍 如 故 。 徐 州 刺 史 元 法 僧 叛 入 梁 , 梁 武 遣 其 豫 章 王 蕭 綜 入 據 彭 城 。 時 安 豐 王 延 明 為 大 都 督 、 大 行 臺 , 率 臨 淮 王 彧 等 眾 軍 討 之 。 既 而 蕭 綜 降 附 , 徐 州 清 復 , 遣 景 兼 尚 書 , 持 節 馳 與 行 臺 都 督 觀 機 部 分 。 景 經 洛 汭 , 乃 作 銘 焉 。 是 時 尚 書 令 蕭 寶 夤 、 都 督 崔 延 伯 、 都 督 北 海 王 顥 、 都 督 車 騎 將 軍 元 芝 等 並 各 出 討 , 詔 景 詣 軍 宣 旨 勞 問 。 還 , 以 本 將 軍 授 徐 州 刺 史 。 〔 二 七 〕
杜 洛 周 反 於 燕 州 , 仍 以 景 兼 尚 書 為 行 臺 , 與 幽 州 都 督 、 平 北 將 軍 元 譚 以 禦 之 。 景 表 求 勒 幽 州 諸 縣 悉 入 古 城 , 山 路 有 通 賊 之 處 , 權 發 兵 夫 , 隨 宜 置 戍 , 以 為 防 遏 。 又 以 頃 來 差 兵 , 不 盡 強 壯 , 今 之 三 長 , 皆 是 豪 門 多 丁 為 之 , 今 求 權 發 為 兵 。 明 帝 皆 從 之 。 進 號 平 北 將 軍 。 別 敕 譚 西 至 軍 都 關 , 北 從 盧 龍 塞 , 據 此 二 險 , 以 杜 賊 出 入 之 路 。 又 詔 景 山 中 險 路 之 處 , 悉 令 捍 塞 。 景 遣 府 錄 事 參 軍 裴 智 成 發 范 陽 三 長 之 兵 以 守 白 , 都 督 元 譚 據 居 庸 下 口 。 俄 而 安 州 石 離 、 冗 城 、 斛 鹽 三 戍 兵 反 , 結 洛 周 , 有 眾 二 萬 餘 落 , 自 松 岍 赴 賊 。 譚 勒 別 將 崔 仲 哲 等 截 軍 都 關 以 待 之 。 仲 哲 戰 沒 , 洛 周 又 自 外 應 之 , 腹 背 受 敵 , 譚 遂 大 敗 , 諸 軍 夜 散 。 詔 以 景 所 部 別 將 李 琚 為 都 督 , 代 譚 征 下 口 , 降 景 為 後 將 軍 , 解 州 任 。 仍 詔 景 為 幽 、 安 、 玄 、 □ 四 州 行 臺 。 〔 二 八 〕
賊 既 南 出 , 鈔 略 薊 城 , 景 命 統 軍 梁 仲 禮 率 兵 士 邀 擊 , 破 之 , 獲 賊 將 禦 夷 鎮 軍 主 孫 念 。 都 督 李 琚 為 賊 所 攻 薊 城 之 北 , 軍 敗 而 死 。 景 率 屬 城 人 禦 之 , 〔 二 九 〕 賊 不 敢 逼 。 洛 周 還 據 上 谷 。 授 景 平 北 將 軍 、 光 祿 大 夫 , 行 臺 如 故 。 洛 周 遣 其 都 督 王 曹 紇 真 、 馬 叱 斤 等 率 眾 薊 南 , 以 掠 人 穀 , 乃 遇 連 雨 , 賊 眾 疲 勞 , 景 與 都 督 于 榮 、 刺 史 王 延 年 置 兵 栗 園 , 〔 三 0 〕 邀 其 走 路 , 大 敗 之 , 斬 曹 紇 真 。 洛 周 率 眾 南 趨 范 陽 , 景 與 延 年 及 榮 破 之 , 又 遣 別 將 軍 重 破 之 於 州 西 彪 眼 泉 , 〔 三 一 〕 禽 斬 之 及 溺 死 者 甚 眾 。
後 洛 周 南 圍 范 陽 , 城 人 翻 降 , 執 刺 史 延 年 及 景 , 送 於 洛 周 。 尋 為 葛 榮 所 吞 , 景 又 入 榮 。 榮 破 , 景 得 還 朝 。
永 安 初 , 詔 復 本 官 , 兼 黃 門 侍 郎 , 又 攝 著 作 , 固 辭 不 就 。 二 年 , 除 中 軍 將 軍 , 正 黃 門 。 先 是 參 議 正 光 壬 子 曆 , 至 是 賜 爵 高 陽 子 。 元 顥 內 逼 , 莊 帝 北 巡 , 景 與 侍 中 、 大 司 馬 、 安 豐 王 延 明 在 禁 中 召 諸 親 賓 , 乃 安 慰 京 師 。 顥 入 洛 , 景 仍 居 本 位 。 〔 三 二 〕 莊 帝 還 宮 , 解 黃 門 。 普 泰 初 , 除 車 騎 將 軍 、 右 光 祿 大 夫 、 祕 書 監 。 以 預 詔 命 之 勤 , 封 濮 陽 縣 子 , 後 以 例 追 。 永 熙 二 年 , 監 議 事 。 〔 三 三 〕
景 自 少 及 老 , 居 事 任 , 清 儉 自 守 , 不 營 產 業 , 至 於 衣 食 , 取 濟 而 已 。 耽 好 經 史 , 愛 翫 文 詞 , 若 遇 新 異 之 書 , 殷 勤 求 訪 , 或 復 質 買 , 不 問 價 之 貴 賤 , 必 以 得 為 期 。 友 人 刁 整 每 謂 曰 : 「 卿 清 德 自 居 , 不 事 家 業 , 雖 儉 約 可 尚 , 將 何 以 自 濟 也 ? 吾 恐 摯 太 常 方 餒 於 柏 谷 耳 。 」 遂 與 衛 將 軍 羊 深 矜 其 所 乏 , 乃 率 刁 雙 、 司 馬 彥 邕 、 李 諧 、 畢 祖 彥 、 畢 義 顯 等 各 出 錢 千 文 而 為 買 馬 焉 。 天 平 初 遷 鄴 , 是 時 詔 下 三 日 , 戶 四 十 萬 狼 狽 就 道 , 收 百 官 馬 , 尚 書 丞 、 郎 已 下 非 陪 從 者 , 盡 乘 驢 。 齊 神 武 以 景 清 貧 , 特 給 車 牛 四 乘 , 妻 孥 方 得 達 鄴 。 後 除 儀 同 三 司 , 仍 本 將 軍 。 武 定 六 年 , 以 老 疾 去 官 , 詔 特 給 右 光 祿 事 力 終 其 身 。 八 年 薨 。
景 善 與 人 交 , 終 始 若 一 , 其 游 處 者 皆 服 其 深 遠 之 度 , 未 曾 見 其 矜 吝 之 心 。 好 飲 酒 , 澹 於 榮 利 , 自 得 懷 抱 , 不 事 權 門 。 性 和 厚 恭 慎 。 每 讀 書 見 韋 弦 之 事 、 深 薄 之 危 , 乃 圖 古 昔 可 以 鑒 戒 , 指 事 為 象 , 讚 而 述 之 曰 :
周 雅 云 : 「 謂 天 蓋 高 , 不 敢 不 跼 , 謂 地 蓋 厚 , 不 敢 不 蹐 。 」 有 朝 隱 大 夫 鑒 戒 斯 文 , 乃 惕 焉 而 懼 曰 : 夫 道 喪 則 性 傾 , 利 重 則 身 輕 。 是 故 乘 和 體 遜 , 式 銘 方 冊 ; 防 微 慎 獨 , 載 象 丹 青 。 信 哉 辭 人 之 賦 , 文 晦 而 理 明 。 仰 瞻 高 天 , 聽 卑 視 諦 ; 俯 測 厚 地 , 岳 峻 川 渟 。 誰 其 戴 之 , 不 私 不 畏 。 誰 其 踐 之 , 不 陷 不 墜 。 故 善 惡 是 徵 , 物 罔 同 異 。 論 亢 匪 久 , 人 咸 敬 忌 。 嗟 乎 ! 唯 地 厚 矣 , 尚 亦 兢 兢 。 浩 浩 名 位 , 孰 識 其 親 。 搏 之 弗 得 , 聆 之 無 聞 。 故 有 戒 於 顯 而 急 于 微 。 好 爵 是 冒 , 聲 奢 是 基 。 身 陷 於 祿 利 , 言 溺 於 是 非 。 或 求 欲 而 未 厭 , 或 知 足 而 不 辭 。 是 故 位 高 而 勢 逾 迫 , 正 立 而 邪 逾 欺 。 安 有 位 極 而 危 不 萃 , 邪 榮 而 正 不 彫 。 故 悔 多 於 地 厚 , 禍 甚 於 天 高 。 夫 悔 未 結 , 誰 肯 曲 躬 。 夫 禍 未 加 , 誰 肯 累 足 。 固 機 發 而 後 思 圖 , 車 覆 而 後 改 躅 。 改 之 無 及 , 故 狡 兔 失 穴 , 思 之 在 後 , 故 逆 鱗 易 觸 。
君 子 則 不 然 , 體 舒 則 懷 卷 , 視 溺 則 思 濟 。 原 夫 人 闕 之 度 , 邈 於 無 階 之 天 , 勢 位 之 危 , 深 於 不 測 之 地 。 餌 厚 而 躬 不 競 , 爵 降 而 心 不 係 。 守 善 於 已 成 , 懼 愆 於 未 敗 。 雖 盈 而 戒 沖 , 通 而 慮 滯 。 以 知 命 為 遐 齡 , 以 樂 天 為 大 惠 。 以 戢 智 而 從 時 , 以 懷 愚 而 游 世 。 曲 躬 焉 , 累 足 焉 , 苟 行 之 晝 已 決 矣 , 猶 夜 則 思 其 計 ; 誦 之 口 亦 明 矣 , 故 心 必 賞 其 契 。 故 能 不 同 不 誘 , 而 弭 謗 於 群 小 ; 無 毀 無 譽 , 而 貽 信 於 上 帝 。 託 身 與 金 石 俱 固 , 立 名 與 天 壤 相 弊 。 囂 競 無 侵 , 優 游 獨 逝 。 夫 如 是 , 綺 閣 金 門 , 可 安 其 宅 ; 錦 衣 玉 食 , 可 頤 其 形 。 柳 下 三 黜 , 不 慍 其 色 ; 子 文 三 陟 , 不 其 情 。
而 惑 者 見 君 高 可 以 持 勢 , 欲 乘 高 以 據 榮 。 見 直 道 可 以 修 己 , 欲 專 道 以 邀 聲 。 夫 去 聲 然 後 聲 可 立 , 豈 矜 道 之 所 宣 。 慮 危 然 後 安 可 固 , 豈 假 道 之 所 全 。 是 以 君 子 鑒 恃 道 不 可 以 流 聲 , 故 去 聲 而 懷 道 。 鑒 專 道 不 可 以 守 勢 , 故 去 勢 以 崇 道 。 何 者 ? 履 道 雖 高 , 不 得 無 亢 ; 求 聲 雖 道 , 不 得 無 悔 。 然 則 聲 奢 繁 則 實 儉 彫 , 功 業 進 則 身 跡 退 。 如 此 則 精 靈 遂 越 , 驕 侈 自 親 。 情 與 道 絕 , 事 與 勢 鄰 。 方 欲 役 思 以 持 勢 , 乘 勢 以 求 津 。 故 利 慾 誘 其 性 , 禍 難 嬰 其 身 。 利 慾 交 則 幽 顯 以 之 變 , 禍 難 搆 則 智 術 無 所 陳 。 若 然 者 , 雖 縻 爵 帝 扃 , 〔 三 四 〕 焉 得 而 寧 之 ? 雖 結 珮 皇 庭 , 焉 得 而 榮 之 ? 故 身 道 未 究 , 而 崇 邪 之 徑 已 形 。 成 功 未 立 , 而 修 正 之 術 已 生 。 福 祿 交 蹇 於 人 事 , 屯 難 頓 萃 於 時 情 。 忠 介 剖 心 於 白 日 , 耿 節 沉 骨 於 幽 靈 。 因 斯 愚 智 之 所 機 , 倚 伏 之 所 係 , 全 亡 之 所 依 , 其 在 遜 順 而 已 哉 。 嗚 呼 鑒 之 ! 嗚 呼 鑒 之 !
景 所 著 述 數 百 篇 見 行 於 世 。 刪 正 晉 司 空 張 華 博 物 志 及 撰 儒 林 、 列 女 傳 各 數 十 篇 云 。
長 子 昶 , 少 學 識 , 有 文 才 , 早 卒 。
昶 弟 彪 之 , 永 安 中 , 司 空 行 參 軍 。
論 曰 : 古 人 云 : 才 未 半 古 , 功 已 過 之 。 王 肅 流 寓 之 士 , 見 知 一 面 , 榮 任 赫 然 , 寄 同 舊 列 , 雖 器 業 自 致 , 抑 亦 逢 時 之 所 致 焉 。 劉 芳 矯 然 特 立 , 沈 深 好 古 , 博 通 洽 識 , 為 世 儒 宗 。 懋 才 流 識 學 , 見 重 於 世 , 不 虛 然 也 。 常 爽 以 儒 素 著 稱 , 景 以 文 義 見 宗 , 美 乎 。
〔 二 〕 二 十 二 年 平 漢 陽 瑤 起 為 輔 國 將 軍 特 詔 以 付 肅 按 魏 書 王 肅 傳 載 孝 文 與 肅 詔 云 : 「 比 獲 蕭 鸞 輔 國 將 軍 黃 瑤 起 , 乃 知 是 卿 怨 也 , 尋 當 相 付 。 」 則 瑤 起 乃 齊 之 輔 國 將 軍 。 此 當 云 : 「 時 瑤 起 為 齊 輔 國 將 軍 , 被 獲 , 特 詔 以 付 肅 。 」 北 史 刪 改 , 頗 嫌 含 混 。
〔 三 〕 朝 廷 以 王 肅 加 我 上 尚 可 從 叔 廣 陽 宗 室 尊 宿 歷 任 內 外 云 何 一 朝 令 肅 居 其 右 也 諸 本 及 魏 書 「 陽 」 作 「 陵 」 。 按 當 時 宗 室 中 廣 陵 王 為 元 羽 , 依 世 系 乃 元 澄 從 子 , 非 從 叔 。 據 本 書 卷 三 孝 文 紀 , 太 和 二 十 三 年 孝 文 遺 詔 , 以 王 肅 為 尚 書 令 , 廣 陽 王 嘉 為 左 僕 射 , 與 右 僕 射 任 城 王 澄 等 六 人 同 輔 政 。 嘉 為 太 武 孫 , 澄 為 太 武 曾 孫 , 嘉 正 是 澄 之 從 叔 。 又 尚 書 令 位 在 左 、 右 僕 射 之 上 , 故 元 澄 云 云 。 「 陵 」 乃 「 陽 」 之 訛 , 今 據 改 。
〔 四 〕 肅 弟 康 魏 書 「 康 」 作 「 秉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五 〕 孝 康 弟 雋 康 百 衲 本 「 雋 」 下 「 康 」 字 空 缺 , 北 、 汲 、 殿 三 本 作 「 賦 」 , 南 本 無 , 魏 書 及 通 志 卷 一 五 0 王 肅 傳 作 「 康 」 。 按 兄 弟 連 名 , 作 「 康 」 是 , 今 從 魏 書 、 通 志 。
〔 六 〕 揚 州 刺 史 大 中 正 魏 書 無 「 刺 史 」 二 字 。 按 刺 史 無 兼 本 州 中 正 之 例 。 且 下 云 「 出 為 散 騎 常 侍 、 西 兗 州 刺 史 」 , 則 在 此 以 前 都 在 朝 內 。 中 正 可 以 中 央 官 兼 , 故 衍 得 為 揚 州 大 中 正 。 此 「 刺 史 」 二 字 衍 文 。
〔 七 〕 肅 次 兄 琛 子 也 諸 本 「 琛 」 作 「 深 」 , 魏 書 作 「 琛 」 。 按 南 史 卷 二 三 、 南 齊 書 卷 四 九 王 奐 傳 , 並 言 奐 次 子 名 「 琛 」 , 今 據 改 。
〔 八 〕 子 深 魏 書 「 深 」 作 「 淵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九 〕 昔 漢 世 造 三 字 石 經 於 太 學 按 漢 時 所 造 為 一 字 石 經 。 三 字 石 經 乃 曹 魏 時 所 造 , 見 本 書 卷 三 四 江 式 傳 。 此 「 漢 」 字 疑 誤 。
〔 一 0 〕 及 南 徐 州 刺 史 沈 陵 外 叛 諸 本 「 陵 」 作 「 淩 」 , 魏 書 卷 五 五 、 通 志 卷 一 五 0 上 劉 芳 傳 作 「 陵 」 。 按 魏 書 卷 八 世 宗 紀 太 和 二 十 三 年 八 月 作 「 陵 」 , 今 據 改 。
〔 一 一 〕 任 居 武 門 魏 書 、 通 志 「 武 」 作 「 虎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 下 文 「 師 氏 居 武 門 左 」 , 同 。
〔 一 二 〕 國 子 學 官 與 天 子 宮 對 魏 書 殿 本 、 通 志 「 官 」 作 「 宮 」 。 按 「 學 宮 」 指 校 舍 , 疑 當 作 「 宮 」 。
〔 一 三 〕 又 去 太 和 二 十 年 諸 本 「 去 」 作 「 云 」 , 通 志 作 「 去 」 。 按 冊 府 卷 六 0 三 也 作 「 去 」 , 今 據 改 。 又 諸 本 「 去 」 下 衍 「 太 初 」 二 字 , 據 魏 書 、 通 志 刪 。
〔 一 四 〕 求 集 儒 禮 官 議 其 定 所 魏 書 「 儒 」 上 有 「 名 」 字 , 疑 北 史 脫 。
〔 一 五 〕 賈 逵 云 南 郊 火 帝 七 里 魏 書 「 火 帝 」 下 有 「 炎 帝 」 二 字 。 按 上 文 「 木 帝 太 昊 」 , 下 云 「 中 兆 黃 帝 」 、 「 金 帝 少 昊 」 、 「 水 帝 顓 頊 」 , 則 此 處 應 有 「 炎 帝 」 二 字 。 這 是 取 五 帝 名 以 配 五 行 , 不 應 刪 。
〔 一 六 〕 又 白 武 通 魏 書 、 通 志 「 武 」 作 「 虎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一 七 〕 而 尚 書 逸 篇 則 云 太 社 惟 松 如 此 便 以 一 代 之 中 而 立 社 各 異 也 魏 書 「 太 社 惟 松 」 下 有 「 東 社 惟 柏 , 南 社 惟 梓 , 西 社 惟 栗 , 北 社 惟 槐 」 四 句 , 又 「 立 」 字 作 「 五 」 。 北 史 刪 改 後 , 文 意 不 明 。
〔 一 八 〕 使 送 梁 主 蕭 莊 諸 本 「 送 」 作 「 宋 」 , 北 齊 書 卷 四 五 劉 逖 傳 作 「 於 」 , 通 志 卷 一 七 六 劉 逖 傳 作 「 送 」 。 按 「 宋 」 乃 「 送 」 之 音 訛 , 今 從 通 志 改 。 但 齊 送 蕭 莊 為 梁 主 , 事 在 天 保 九 年 , 見 本 書 卷 七 、 北 齊 書 卷 四 文 宣 紀 。 乾 明 元 年 送 蕭 莊 事 , 本 紀 不 載 。 北 齊 書 卷 三 二 王 琳 傳 云 : 「 孝 昭 帝 遣 琳 出 合 肥 , 鳩 集 義 故 , 更 圖 進 攻 。 」 或 即 是 乾 明 元 年 送 莊 之 事 。
〔 一 九 〕 及 是 逖 解 士 開 所 嫌 通 志 「
解 」 上 有 「 始 」 字 , 似 逖 前 以 陰 結 斛 律 明 月 、 胡 長 仁 ,
為 士 開 所 嫌 , 至 是 以 逖 泄 祖 珽 密 謀 , 其 恨 始 解 者 。 但 據
本 書 卷 四 七 祖 珽 傳 , 珽 欲 訴 趙 彥 深 、 和 士 開 , 為 劉 逖 所
泄 , 其 事 在 高 湛 ( 武 成 帝 ) 時 。 而 此 言 劉 逖 陰 結 斛 律 明
月 , 其 事 在 高 緯(
後 主 ) 武 平 初 。 何 得 結 怨 在 後 而 解
怨 在 前 ? 此 「 解 」 字 誤 。 疑 當 作「
為 」 字 。 「 至 是 」 者 , 即 指 士 開 逢
逖 於 明 月 巷 中 時 。 此 上 一 段 , 乃 是 追 敘 。 通 志 之 「 始 」
字 , 蓋 以 意 增 補 , 似 是 而 非 。
〔 二 0 〕 尋 出 為 仁 州 刺 史 按 北 齊 書 卷 四 五 劉 逖 傳 云 : 「 世 祖 ( 即 武 成 ) 崩 , 出 為 江 州 刺 史 。 祖 珽 執 政 , 徙 為 仁 州 刺 史 。 」 蓋 逖 先 為 和 士 開 所 出 , 後 又 為 祖 珽 所 徙 , 並 非 一 出 即 為 仁 州 。 且 不 言 祖 珽 執 政 事 , 則 下 文 珽 要 行 臺 盧 潛 陷 逖 事 亦 覺 突 然 。 疑 此 「 出 」 下 有 脫 文 。
〔 二 一 〕 子 逸 人 北 齊 書 卷 四 五 「 人 」 作 「 民 」 ,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二 二 〕 孝 明 初 諸 本 「 孝 明 」 作 「
孝 昭 」 。 錢 氏 攷 異 卷 三 九 云 :「
『 孝 昭 』 當 作 『 孝 明 』 。 」 按 魏 書
卷 五 五 劉 芳 附 劉 懋 傳 作 「 肅 宗 」 。 通 志 卷 一 五 0 上 劉 芳
傳 作 「 孝 明 」 。 錢 說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三 〕 南 秦 州 刺 史 諸 本 「 秦 」 作 「 泰 」 , 魏 書 及 通 志 作 「 秦 」 。 張 森 楷 云 : 「 地 形 志 有 南 秦 無 『 南 泰 』 , 『 泰 』 乃 『 秦 』 之 訛 。 」 按 張 說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四 〕 太 武 西 征 涼 土 諸 本 「 太 武
」 作 「 武 成 」 。 錢 氏 攷 異 云 :「
『 武 成 』 當 作 『 太 武 』 。 」 按 魏 書
卷 八 四 常 爽 傳 作 「 世 祖 」 , 通 志 卷 一 五 0 上 常 爽 傳 作 「
太 武 」 。 錢 說 是 , 今 據 改 。
〔 二 五 〕 廷 尉 公 孫 良 舉 為 律 博 士 諸 本 「 律 」 上 有 「 協 」 字 , 魏 書 卷 八 二 常 景 傳 無 。 按 魏 書 卷 一 一 三 官 氏 志 太 和 前 令 有 律 博 士 、 協 律 中 郎 、 協 律 郎 , 無 協 律 博 士 。 隋 書 卷 二 七 百 官 志 中 , 大 理 寺 屬 官 有 律 博 士 。 大 理 即 廷 尉 , 故 為 公 孫 良 所 舉 。 「 協 」 字 衍 , 今 據 刪 。
〔 二 六 〕 案 如 經 禮 魏 書 「 經 禮 」 作 「 禮 經 」 , 疑 是 。
〔 二 七 〕 以 本 將 軍 授 徐 州 刺 史 諸 本 脫 「 授 」 字 , 據 魏 書 補 。
〔 二 八 〕 仍 詔 景 為 幽 安 玄 □ 四 州 行 臺 諸 本 不 空 格 。 錢 氏 考 異 卷 三 九 云 : 「 幽 、 安 、 玄 止 三 州 , 而 云 四 州 , 疑 有 脫 誤 。 」 按 魏 書 空 一 格 , 所 脫 疑 是 燕 州 。 今 從 魏 書 。
〔 二 九 〕 景 率 屬 城 人 禦 之 諸 本 脫 「 景 」 字 , 據 通 志 卷 一 五 0 上 常 景 傳 補 。
〔 三 0 〕 景 與 都 督 于 榮 刺 史 王 延 年 置 兵 栗 園 諸 本 「 于 」 作 「 干 」 , 汲 本 及 魏 書 作 「 于 」 。 按 通 志 、 通 鑑 卷 一 五 一 並 作 「 于 」 , 今 從 之 。 又 諸 本 「 栗 園 」 作 「 粟 國 」 , 魏 書 常 景 傳 及 卷 九 肅 宗 紀 孝 昌 二 年 七 月 作 「 粟 園 」 。 按 通 鑑 卷 一 五 一 作 「 栗 園 」 。 胡 註 云 : 「 栗 園 當 在 范 陽 固 安 縣 分 。 固 安 之 栗 , 天 下 稱 之 。 」 今 從 通 鑑 改 。
〔 三 一 〕 彪 眼 泉 魏 書 卷 八 二 「 彪 」 作 「 虎 」 。 按 虎 眼 泉 見 水 經 注 卷 十 一 易 水 注 , 又 見 卷 十 四 濕 餘 水 注 。 北 史 避 唐 諱 改 。
〔 三 二 〕 顥 入 洛 景 仍 居 本 位 諸 本 「 仍 」 訛 「 乃 」 , 據 魏 書 、 通 志 改 。
〔 三 三 〕 永 熙 二 年 監 議 事 按 「 議 」 下 疑 有 脫 字 。
〔 三 四 〕 雖 縻 爵 帝 扃 諸 本 「 扃 」 訛
「 局 」 , 據 魏 書 改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