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旅館的早餐,實在是好吃啊。有3種玉米片、水煮蛋、起士片跟火腿片、麵包數種(真的很多種,但只有吐司我叫得出名字),奶油、果醬、花生醬、水、茶、咖啡、柳橙汁、牛奶。隨你吃喔~~雖然我很想全部吃一輪,無奈撐不了那麼多,只得放棄。
今天要去的地方是林布蘭紀念館。不過因為我們起得太早了,雖然光是找路就花了一些時間,還是早於紀念館的開館時間(10點),便在旁邊繞一繞。此時,我們已經有地圖了(昨天在水壩廣場附近買的),便相當放心的一路亂走,經過了她們的藝術(戲劇)學校、市府歌劇院,剛好有一個小朋友的營隊,在那裡的廣場舉辦成果展之類的活動,可以看到一些穿制服的年輕人輪流上去表演,還有一隊小朋友上去唸詩,下面的觀眾也常常呼些口號(荷蘭文吧,我聽不懂),相當的熱鬧。
10點快到了,我們卻找不到林布蘭紀念館,雖然地圖上畫得很明顯,但這紀念館也是相當的低調,低調到只有一個小小的林布蘭伯伯的自畫像當吊牌。買了5歐元的學生票,就進去了。這裡的房子是長屋(row house),入口小小的,裡面窄長,不過紀念館都規劃的很不錯,參觀方便。房間是保留之前的樣子,牆上則展了一些他以及他的弟子們的畫,有一間會客室,還特別放了一張椅子在窗戶旁邊,據說林伯伯以前都會在這裡看看行人馬車。最好看的就是他的畫室,那天剛好有一群小朋友去參觀,她們的指導員唸了一段故事給她們聽後,就發給一人一盒蠟筆和圖畫紙,大家就趴在木頭地板上畫起圖來。因為這間是他的畫室,所以光線超充足,空間也是最大的,還擺設了他以前的畫架、油畫顏料、調色盤、靜物...他那時候的顏料要自己從礦物裡面研磨成粉,真是辛苦啊。最上層則是展他的銅版蝕畫,銅板都非常的小,是正方形的一片,他需要用特殊的化學塗劑塗在版子上面,在用釘子刮出他要的圖樣,最後在用另一種酸(?)把版子洗一遍,被釘子刮掉的部分,沒有塗劑的保護,就被酸蝕掉了(我英文也沒多好,所以是半看半猜的,大家姑且信之好了)。圖案是用釘子會錐子刮出來的,所以線條都很細很細,但是他居然還能做出陰影光線之類的效果,相當了不起。裡面的風景畫,還常常出現風車喔~~
在裡面買明信片,又混了一會兒,就往火車站出發,今天要先去車站櫃檯開票蓋章。又是領號碼牌等待,此時可以看到其他的年輕人,他們應該也是自助旅行,看穿著及裝備,應該是等一下就要轉戰其他地點。今天真的等了很久,不過還是弄好了。出來後,就在火車站附近的素食速食店吃中餐。啥都好,就是鴿子多,本人真的沒辦法喜歡到處亂飛的鳥禽類,還很囂張的飛到桌子上,真噁~害我邊吃還要邊攆走這些東西。
下午要往西南方移動,進行一些有意義的活動。預定行程是市立劇院、附近的商場、公園踏青、電影博物館一遊,因此迅速的從水壩廣場站撘電車前往。(這裡因為筆記本遺失,我忘記是不是這天在小妹的指示下搭錯電車,結果到了東南方的公園區,不過又再搭回我們要去的地方。反正不是今天就是昨天,有一天我們完全撘錯電車)。到站下車,看到了那相當有氣質的市立劇院,貼滿了6月荷蘭音樂節的海報,不過當我們要環繞一圈時,居然開始下雨了,就是那種半大不小的雨,但你絕對不會想在不撐傘的情況下,在外面行走。便順理成章的躲到一家冰淇淋店去吃冰。

小妹吃的是安全牌的巧克力口味,我則是亂選一樣(牌子上是寫荷蘭文),我猜應該是焦糖或太妃糖口味吧。吃喝完順便寫寫同學們的明信片,我大概在那裡面寫完3張吧~~很多人因為躲雨,都進入這家店,頓時她們的生意好了起來。
好不容易雨終於變小,我們也賴的夠久了,就往公園出發。在斜風細雨中於公園漫步,其實也怪怪的,所以走了大半圈之後,以雨勢加大為藉口,決定折返到人煙比較多的地方。不過這裡是公園區,電車在大道上,還有一段路要走。路上看到一些相當有趣的事,感覺荷蘭媽媽的偉大,有一位相當厲害的年輕媽媽,用腳踏車載了四個小孩子,猛吧,她的娃娃車是一輛小小的推車,架在腳踏車的前輪之前,所以她一邊騎車一邊可以看到她的小孩,這景象實在難得,不過她騎的太快了,數位相機還沒完全打開,就已經轉小巷不見了,遺憾。再走了一會兒,我們依著地圖,明明就已經站在該有電車的地方,卻仍找不到電車的鐵軌,弄了很久決定亂走,依據負負得正法則,居然靠著神奇第六感走到了電車站,搭回熟悉的林布蘭廣場。
下來後,依著人潮走入了一個小花市,真可稱為花團錦簇,可惜我也不大會種花,其實想想應該幫vic帶點種子回來的(反正他向日葵都種得起來,鬱金香應該也難不倒他吧)。花市還有賣很多小磁鐵,都超可愛的,不過我還是沒買,就拍拍照表示誠意。花市的出口是有名的鑄幣塔,古時候做前的地方,是一地標性建築物。接著我們又誤打誤撞的進入了一條石板路,真的是人潮洶湧,沿路都是吃喝的店,我們在一家熟食舖裡面觀望了很久,決定在這裡買晚餐。亂選了沙拉跟蔬菜捲(小妹對海鮮過敏且不喜歡吃肉,基本上條件性的吃素),又到旁邊的超市買飲料,我隨便拿了一種放了很多排的甘草糖做紀念,就前往林布蘭公園,在裡面的長椅上吃喝。話說我們吃完的時候,我還想到處亂走,但小妹想要回旅館休息,留下地圖後,我們便在此分道。我繼續寫給其他人的明信片(每個人我都是以10號字體寫到整張全滿)。
我還想去一次水壩廣場瞧瞧,就又開始移動。不過這次我轉錯了路,沒想到卻誤入一條也相當熱鬧的街道,看到裡面有書店,就愉快的進去研究研究。書店前面是二手英文書,後面則多是美術類的書籍,二樓也是二手書,不過各國文字都有喔,感覺相當良好,因為那些書都不新,卻讓人有看的慾望,而且在書櫃間找書的男生都很帥。恩。亂走就走到一櫃放的是藝術類的書櫃,這裡面的不太像書,而是像一些小手冊,且是手工製作,可能是某某人開個展的時候,特別做的一些作品集,相當想買,不過還是量力而為的放棄了。臨走前還是決定到一樓買一本阿姆斯特丹的畫冊回家,索價1.34歐元,這我還負擔的起,且書很薄,大概14-16張圖片。結帳時我前面是位老伯伯,我看他的5、6本書都是跟風水有關的,沒想到現在過外這麼流行這個。
當我走回到旅館時,已經不願意再回想我今天走過多少路。不過別忘了昨天櫃檯有給我一張免費的飲料券,因此我還是跑去青年旅館自營的酒吧(其實早上就是在這裡吃早餐啦)喝一杯免錢的茶。然後那裡用力的寫這兩天的遊記,超級的巨細靡遺(不過我再也無緣把當時寫的東西po在這裡了),她們的窗外就是運河喔,看著天慢慢的黑,其實也挺不錯了。吃喝完,就洗澡準備睡覺。
而此時我發現了一件相當嚴重的事情..."我從燦坤買到的轉換插頭是壞掉的"(爛店,不要說我當初沒有試過就帶出來用,你最好是可以在台灣試用歐洲的插座)。這根本就是晴天霹靂嘛!今天才第二天耶!轉換插頭是壞的,那我的相機是要怎樣充電啊!天啊!天啊!明天可是一大早就要離開這裡耶,而且是直接到南法的鄉下小城市耶,那裡的電器行有賣220轉110的轉接頭才有鬼!心情頓時被這件事情搞的很不爽,我討厭燦坤! 買了一個200多元的垃圾!